第一节 明代澳门的崛起与城市发展
在东亚古代城市发展史上,明代时澳门的兴起乃一特殊的奇迹。一个位于香山县南部顶端的小半岛,在16世纪上半叶至中叶的短短几十年中,竟发展成为四方商贾辐辏、天下奇货汇聚的国际性贸易城市。这里将主要对这一奇迹——澳门崛起的原因及其过程加以阐述,并以明代为限,考证其早期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一 葡萄牙人的东来与澳门的崛起
(一)澳门:从沿海边地到国际城市(1)
自16世纪上半叶开始,欧洲殖民者扬帆东来。他们最早接触中国的地方之一,是距离南中国海航线最近的广东沿海。首当其冲并最终“租居”了中国的地盘的“红毛番”,是葡萄牙人。他们的“叩关索市”,导致了澳门的被“租居”和殖民地城市的崛起。
澳门又叫濠镜,在广东香山(今中山)县南的一个半岛上,位于北纬22.11度,东经113.3度。按照《广东新语·澳门篇》记载:“濠镜在虎跳门外,去香山东南百二十里。有南北二湾,海水环之。番人于二湾中,聚众筑城,自是新宁之广海、望峒、奇潭,香山之浪白、十字门,东莞之虎头门、屯门、鸡栖诸澳悉废,而濠镜独为舶薮。”由此可见,澳门自从为葡萄牙殖民主义者租居占领后,原来分布在珠江口一带的贸易地点都冷落了下来,澳门成为外国商船来华贸易的主要湾泊和贸易场所。由于它是“海舶出入噤喉”,所以很快便繁荣起来,“每一舶至。常持万金,并海外珍异诸物,多有至数万者”(2)。关于葡人占据澳门早期的发展情况,庞尚鹏《抚处濠镜澳夷疏》描写得最为详细:“往年……夏秋间,夷舶乘风而至者,往止二三艘而止,近增至二十余艘,或倍增焉。往年俱泊浪白等澳……守澳官权令搭篷栖息,待舶出洋即撤去。近数年来,始入濠镜澳筑室,以便交易,不逾年多至数百区,今殆千区以上。日与华人相接济,岁规厚利,所获不资,故举国而来,负老携幼,更相接踵,今筑室又不知其几许,而夷众殆万人矣。”庞尚鹏的奏疏写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船舶前来贸易数已由过去每年二三艘增至20余艘,人数达万人,每年的税收可达2万两。(3)当时的澳门成了冒险家的乐园。“葡萄牙国商人到中国作上两次买卖,就能发财致富。”(4)有一个居住在澳门的叫吕武胜的外国商人,“营责(债)取息,获利累巨万”(5)。王临亨的《粤剑篇》也说:“西洋之人往来中国者,向以香山澳为舣舟之所……夷人金钱甚夥,一往而利数倍。”由于在澳门经商能获得巨额利润,所以,“闽粤商人,趋之若鹜”(6)。澳门实际上成了各国贸易的中心。
(二)葡萄牙人的东来与对澳门的“租居”
葡萄牙近代成为西方的海洋强国之一,是近代西方的海洋文化在其走向航海大发现、进而走向海上殖民争霸道路之后的历史产物。自16世纪初起的几十年里,澳门——中国广东香山县的一个原本无人看在眼里的小小荒岛,似乎在眨眼之间崛起为一个世界上著名的国际海上交通、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汇的东方中心。澳门的崛起,无疑是15世纪末、16世纪初世界开始走向海洋的世纪、进入大航海和地理大发现的新纪元的缘故:1492—1504年,哥伦布四次横渡大西洋,发现美洲新大陆,由此有了美洲开发和崛起的历史;1497—1498年,达·伽马绕道非洲好望角到达印度,开辟了从东方到西方的新航路,从而和东方人的原有航路相连接,有了西人东来殖民扩张、同时也客观上启动了东西方世界相互沟通和互动发展的历史;1519—1522年,麦哲伦船队越过大西洋,穿渡太平洋,完成了人类第一次完整的环绕地球的航行,从而地圆之说得到了人类实践的证实,世界一体化的历史有了全面意义上的开端。而15世纪末、16世纪初期的这三次震惊世界的大航海、大发现以及后来的世界性大航海、大发现和大开发、大发展的历史,也源于1405—1433年中国人郑和的七下西洋,开辟了东南亚、南亚、印度洋直至非洲红海海口的纵横交错的大航线,联结成了国际性、洲际性的海上关系和经济贸易大网络,从而无论是从主观上还是从客观上,都向世界宣扬和表现了强盛、富庶的中华帝国这一“遍地是黄金”的“东方乐土”,从而激发起了西方人羡慕中国、探求东方以寻宝发财的强烈欲望和兴趣。他们积攒了几十年的知识和勇气之后,这才有了比郑和下西洋晚了半个多世纪然而力量巨大、来势凶猛的世界性大航海、大发现和大殖民、大开发的热潮。
葡萄牙人东来,能够居留澳门,靠的不是硬拼硬抢、强夺强占,而是计谋、策略。这当然不是葡萄牙东来的初衷,但当他们在中国南方和东南沿海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我国击败、驱逐之后(7),他们发现在其他地方所使用的伎俩在中国不那么灵验,因而他们才不得不改变方略,以“中国方式”来对付中国的事情。具体表现在:一是多处浅尝辄止,在那些“只能算作临时居留地”上去而复来,来而复去(8),让人对其掉以轻心,实际上他们也是在选择最佳的长居之地。二是貌似谦恭,名其东来窥觑中国的贸易市场和对中国的海上贸易为“称臣”“朝贡”,“以进贡为名”(9)。三是软磨、蒙混,在明政府明令禁其进入中国沿海港口贸易、居留的情况下,“附诸蕃舶”,“遂得混入(澳门)”(10),为最终得以久占长居澳门创造了前提。四是大行贿赂,对中国政府官员以金钱铺路,吃小亏赚大便宜,旨在赚取更多的金钱——葡人“信守两个原则,一即与当时的政府保持良好的关系,二即尽可能地发展他们与中国的独占贸易。为了维护这些有利条件,有关的商人屈从于官员们的经常勒索,作为他们默许违犯中华帝国政令和法例的报偿。……议事会的情况就像其先辈在1593年致腓力一世的信中所说的那样:‘为了在此地居留下去,我们必须在中国异教徒身上花很多钱。’”(11)葡萄牙人对中国官员的行贿招数,在古今海交史、国际关系史上,恐怕是最“著名”于世的了。(12)五是“借用”、“租居”:既然霸占不能,殖民不可,能够“借用”、“租居”也可,于是“托言舟触风涛,愿借濠境曝诸水渍贡物”(13),他们就是这样在澳门站住了脚跟的。正如1777年当时的澳门主教兼代理总督祁主教(Alexander da Silva Pedrosa Guimaraens)写给议事会的信中所说的那样:“由于向中国皇帝交纳地租,葡萄牙人才得以暂时利用澳门并从中获益。”(14)六是在同中国的政治关系上自认臣属,正如瑞典人龙思泰于19世纪30年代所著《早期澳门史》对此所作的客观阐述那样:“明王朝允许葡萄牙人在澳门定居以后,葡萄牙人对明朝的臣属关系即已开始。”“尽管葡人居留澳门已达三个世纪之久,但从未获得澳门的主权”,“葡人只是被视为归顺天朝王化,遵守天朝律令的外国子民,才被允许居留的”。“葡人为了维持居留澳门的权利,必须向中国皇帝交纳地租和赋税,必须像朝鲜、越南、暹罗等亚洲藩属国一样向中国皇帝呈现贡品,从里斯本或果阿派往北京宫廷的使节,也被看做维持朝贡关系的贡使。此外,葡人还必须不断向管辖澳门的各级地方官吏送礼行贿。”(15)这是“1719年澳门议事会呈康熙皇帝的言词谦卑、感恩戴德的信,并附上一份礼单”中的言词:“崇高而伟大之主:治理濠镜澳大西洋人夷官罗萨等,和阖澳人等,承沐陛下之浩荡皇恩已久。陛下之威名播于宇内,近日又加新恩,允准我等不在南洋航行禁令之列,我等将因此而千载受惠。”
(三)中西合璧:国际城市的建立
澳门作为国际城市的建立,是以中西合璧为创造性的殖民地模式。除了上述在城市的体制上葡萄牙人对明朝是臣属关系,“尽管葡人居留澳门已达三个世纪之久,但从未获得澳门的主权”,“葡人只是被视为归顺天朝王化,遵守天朝律令的外国子民”,“葡人为了维持居留澳门的权利,必须向中国皇帝交纳地租和赋税”,同时“必须不断向管辖澳门的各级地方官吏送礼行贿”(16),不断向明清皇帝感恩、纳贡,并且皇子出生,澳门庆祝;皇帝驾崩,澳门服丧;新皇登基,澳门大庆(17)等等之外,在文化上,认同中国文化,“一尊汉文”,实行四个方面的“亦中亦洋”:一是在管理上“亦中亦洋”,二是在宗教信仰传播上“亦中亦洋”,三是在语言交流使用上“亦中亦洋”,四是在社会生活习俗上“亦中亦洋”。
在司法管理上,葡人政权只管葡人自己,并且即使他们自己也“很清楚”(尽管不情愿),“作为当地臣民,他们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葡人只是被视为归顺天朝王化,遵守天朝律令的外国子民,才被允许居留的”。“明清政府为了有效地行使中国对澳门的主权,在澳门设置官吏,察理民蕃,审理蕃汉交涉事件;制定规条政令,对葡人进行防范约束;设立税馆、海关,向出入港口的葡船收税。并在坚持对澳门主权的同时,给予葡人一定的自治权利和优待。”(18)至于对澳门的中国人,正如龙思泰《早期澳门史》所说:“在外国商人获准居留澳门以后,中国的仆役、手艺人、商人等等,也来到这里(按:事实上在葡人及其他外国“商人”获准居留澳门之前,澳门早就有中国人在此生活。——引者),与他们住在一起。但他们受到一名中国地方官员的管辖。澳门的首席法官——判事官(Ouridor,或称为番差),根据1587年2月16日颁布的对其训令的第30段,禁止干预对这些中国人的管辖、裁判权。当民政权力转移到前山寨(Casa Branca)时,议事会的理事官(Procurador)戴上中国官员的头衔——‘濠境夷目’(intendent of Ghao-kim)。”(19)
在语言交流使用上,他们要在中国的地盘上生活,要和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打交道,并要迫不及待地传教,他们不得不学习和掌握中国话,并且在与中国官方的双方文件往来中,也“一尊汉文”,正如印光任、张汝霖《澳门纪略》卷上“官守篇”所言:“凡郡邑下牒于理事官,理事官用呈禀上之郡邑,字尊汉文。”
在宗教信仰上,他们一方面迫不及待地传布其天主教,企图使中国甚至远东地区都成为天主教的信民,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依从中国人原有的信仰,比如对澳门原有的妈祖信仰,他们不但连对澳门的地名称谓,也依其“发现”时所见的“妈阁”或称“阿妈阁”(Ama)来称澳门(中国人原称“濠境”等)为“阿妈港”(Porto de Amacao)和“神名之港”(Porto de nome de Deos),后称澳门为“妈港神名之城”(Cidade do nome de Deos do porto de Macao),甚至为“妈港神圣名之城”(Cidade do Santo nome de Deos de Macao),简称“Macao”(20),“将错就错”,一仍其旧,而且据统计,“面积很小的澳门明以后所建妈祖庙即有八座(包括合庙和附庙)”(21)。“在澳门,基督教的传播并未触及中国传统的宗教信仰,葡萄牙人及其他西方人士反而是在认同以妈祖为代表的中国宗教文化的前提下进入澳门的。……妈祖的影响是普遍的;同时也说明西人对妈祖崇拜的认同。”(22)而且即使在他们传播他们的天主教方面,也是“亦中亦洋”,多“入乡随俗”,尊重中国人的传统习惯,如允许中国教徒“祀孔祭祖”,以儒教、佛教解说和比附天主教,等等。当然他们对此不是没有异议、争论甚至争斗,但天主教之得以在中国传播,无疑就是得益于此的。
至于在社会社区生活和习俗方面,其表现更为充分,这里仅举一二:一是在街区建设及其命名方面,16—17世纪“澳门中式公共建筑之代表作乃是议事亭及关闸。当时红墙绿瓦,围墙环抱,院内亭台屋檐飞起,精致而大方”。当初“葡人的建筑犹如他们在澳门的贸易地位一样不安全和简陋”。“而最初的西方建筑在不经意中融入了东方的色彩”。始建于16世纪末、17世纪重建的“宗教性的经典之作”圣保禄教堂(俗称大三巴教堂),“中国石壁画将中西建筑艺术有趣地相结合,反映出大三巴教堂曾是充满异国情调、仍带东方色彩的建筑物”(23)。至于葡人租居澳门后,“高栋飞甍,栉比相望”,“不愈年多至数百区”(24),到万历年间“聚澳中者,闻可万家”(25)的街区命名,则完全是中国化的,以“畏威怀德”四字命名澳门“中贯四维”的四条大街,又以“明王慎德,四译咸宾,无有远迩,毕献方物,服食器用”20字命名街中各号。(26)二是模仿中国人祭祀崇拜的仪式,祭祀入镇澳门的前中国将军等人神,如明将王绰,万历初年,“绰以番俗骄悍,乃就其所居地中设军营一所,朝夕讲武以控制之。自是番人受约束。绰卒,设位议事亭,番人春秋供祀事焉”(27)。三是葡人与中国人通婚。以婚联姻,这在中外关系史上恐怕是结交通好的最“可靠”的途径了。葡萄牙人东来居留澳门后,“……这种生活不久又因婚姻关系而得以加强。马来人、中国人、日本人和来自其他各地的妇女成为他们(葡萄牙人)的配偶,他们的子女的母亲,而这些子女的后代也许仍然是这一社区的成员。他们的后裔与众不同,被称为‘混血儿’”(28)。
至于在贸易和文化上,在澳门,同时也形成了双向的自愿影响和交流互动。对此,我们可以举两个方面来说明。
一是在航海贸易方面。既然中国明清政府三番五次严令“片板不许下海”,或虽然允许而又不得不附加许多十分苛刻的限制,那就说明中国民间尤其是沿海地区有“下海”的需求。明末清初,世界的东西方都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和原始积累,但不同的是,西方推行重商政策,鼓励海盗活动,而中国却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因而中国沿海商人和华侨被“逼上梁山”,只能大量涌入东南亚、南洋群岛以及日本海域,进行海上走私贸易,并占据了这些地区的海上航行和商业贸易的主导地位。徽商王直是当时控制东西二洋的最大走私海商集团的首脑,他曾对明政府说:“臣直觅利商海,卖货浙福,与人同利,为国捍边,绝无勾引党贼侵扰事情,此天地神人所共知者。夫何屡立微功,蒙蔽不能上达,反惧籍没家产,举家竟坐无辜,臣心实有不甘。”“我本非为乱,因俞总兵图我,拘收家属,遂绝归路。今军门如是宽仁,我将归。……但倭国缺丝绵,必须开市,海患乃平。”(29)其实中国朝廷和官方也并非不需如此,只是存在着包括皇帝在内的开放派与海禁派,根据具体的事态和环境,看谁占据上风而已。“有无相易,邦国之常”,“交易一事,六十六洲所同欲也。市同利,不市同害”。“官市不开,私市不止。自然之势也。又从而严禁之,则商转而为盗,盗而后得商矣。”(30)朝野上下认识到这一层的人定然不少。屡次海禁与开禁反复转换交织而行,就是最好的说明。葡萄牙的东来及其入居澳门,使得澳门成了连通世界各海上航路的枢纽和世界海上贸易的中心之一。(31)中国历代政府之所以有意无意地保持和维护这一结果,实际上也反映出中国和葡萄牙双方以及澳葡政府对这一结果的自觉自愿。
另一方面,是科技文化方面。16世纪以前的中国,科学发现和技术创造无疑是领先于世界各国的,正如英人李约瑟所言,“中国在公元三世纪到十三、四世纪之间,保持(着)一个西方所望尘莫及的科学知识水平”;中国的科学技术发明创造,“往往远远超过同时代的欧洲,特别是十五世纪之前更是如此”(32)。正因如此,才刺激和启发了欧洲,使得欧洲的科学技术快速地发展了起来,因而葡萄牙的东来和入居澳门,通过澳门作为远东传教中心的建立,使一大批欧洲传教士和学人得以来到中国,既传教又传播科学技术,迎合了中国朝野一大批有识之士包括不少明君的强国之心,从而使得像利玛窦这样的不少西方饱学之人,对中国皇帝或当朝权重以“思所以恢复封疆,裨益国家者,一曰明历法以昭大统;一曰辨矿脉以给军需;一曰通西商以官海利;一曰购西铳以资战守”(33)等真挚诚恳的真知灼见相进言,从而促成了中国明历法、通西商、购西铳等科技和经济方面的强国之策得以制定和实施。至于文化上,随着西方科学技术的引进和宗教文化的传播,一方面带来了他们的思想方法和价值观念,带来了迎合大众心理的宗教信仰,因而在中国大地上,传教士来到哪里,哪里很快就会有教堂出现,就会有信之者众(34);另一方面,葡萄牙东来及其入居澳门,也源于葡萄牙国王的保教权以及葡萄牙是欧洲向亚洲地区传教的“总管”和唯一“合法”“口岸”:“任何从欧洲前往亚洲的传教士,必须取道里斯本,并获得里斯本宫廷的批准(该宫廷有权批准或加以拒绝)。”尽管这一特权时被冲击,但基本上还是得到贯彻的。“任何需要在澳门居留一段时间的布道团或传教士,为自身安全起见,不得不违背他们的上司而服从里斯本的命令。”(35)这使得澳门既成了西方传教士来华西学东渐最早的媒介,又成了东学西渐的桥梁。“澳门以其特殊的地位成为近代西方传教士最早进入中国的港口;也是中西文化交流中西学东渐的唯一渠道。”“上述西方科技文化知识的传入,无疑是对中国冲击的第一次浪潮。这次冲击开阔了中国人对世界的视野,他们看到了利玛窦的《万国舆图》才知道世界之大与其想象的不同。来自欧洲的太阳中心说、地圆说,以及近代理学、天文学、数学、物理学等知识的引进与传播,打破了中国知识分子旧的思想观念和心态,摆脱了热衷于所谓‘明本心’、‘致良知’等理学的约束,开始形成了经世致用的学术风气。可见西方文化经传教士东来的传播对古老的中华文化影响之深。”而与此同时,他们“还把中国的文化介绍到西方各国”,而“值得注意的是,西方从中国得到的,远远超过它所给予中国的”(36)。比如在对中国的汉语及语言学上,在对中国的经书的注疏和翻译上,在对中国舆地的考证、测量和绘制上,在中国历史文化的研究、译述上,等等,都有充分的表现。“据统计,从1594—1779年,由里斯本来澳门传教的四百三十人中,有二百人在圣保禄大学学习中文,其中有一百三十人被派往中国内地传教。”“这些传教士来中国的目的原来是想用自己宗教来感化异端,最后却倾倒于中国数千年传统的思想文化,反而成为中国文化的积极宣传者和传播者”,“这些早期传教士经澳门传入欧洲的中国文化,是在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前夜,正好适应了当时欧洲资产阶级思想和政治的需要,起到了传教士们也完全没有料到的作用”(37)。
这些,正是澳门之所以一举成为东方最早的中西合璧之城的关键因素所在。(38)
二 澳门城区的建设与发展(39)
(一)澳门城区的形成与国际人口的发展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在葡萄牙船长索萨(Leonel de Sousa)与广东海道副使汪柏达成口头协议后,澳门半岛开始对外国商人开放,澳门正式成为各国商人聚居的贸易点。
汪柏对葡人应允的条件究竟有哪些,所承诺澳门开放的程度究竟有多大,今日均无文献所考。据有关资料推测,汪柏应允澳门对夷商的开放应是有限制的。所以,夷商初在澳门上岸时“仅篷累数十间”(40)。后大概夷商们见明朝守澳官员并没有对澳门进行严格管理,遂采用行贿的办法,强行在澳门半岛盖屋建房。王士性记载当时情况较清楚:“其(夷商)初止舟居,以货久不脱,稍有一二登陆而拓架者,诸番遂渐效之。”(41)刚开埠时,这些来澳门贸易的夷商都住在船上,后有一两个人带头上岸建屋居住,由于明守澳官员没有及时制止,“姑息已非一日”(42),于是,“诸番遂渐效之”。商人都开始上岸建筑自己的房屋仓库以便贸易,即是《澳门纪略》所言:“商人牟奸利者渐运瓴甓榱桷为屋。”(43)据庞尚鹏言:“近数年来,(澳夷)始入濠镜筑室居住。”(44)庞文成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冬,“近数年”,指近三至七年间,也就是嘉靖三十六年至嘉靖四十一年(1557—1562年)。所以可以断言,澳门开始有夷商之定居建筑物,最早不会超过嘉靖三十六年,即澳门城区始建于嘉靖三十六年至嘉靖四十一年间(1557—1562年)。
澳门城区发展很快。平托《游记》称:“从1557年起,广东官府根据浪白澳当地商人申请,把澳门港划给了我们。于是,在原先荒芜的岛上,我们的人建造了一个大城镇,里面有价值达3000—4000克鲁查多(Cruzados)的房舍,还有一座……中心教堂。”(45)据庞尚鹏言:“不逾年多至数百区,今殆千区以上。”(46)一区为一幢住屋,在上岸建筑房屋的第二年就已发展到“数百区”,到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时,则发展到“千区”了。假定一位夷商建一区,则这时在澳门已有1000个夷商居住了。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游澳门的叶权则称:“今数千夷团聚一澳,雄然巨镇。”(47)这一时期记载澳门居住人口为:1562年800人,1565年900人。(48)但这800人、900人均指移居澳门的葡萄牙人,而当时的葡萄牙人均蓄有奴仆,据博卡罗言,大约每一位葡人蓄奴6—10名。(49)故又有资料称:1569年时,澳门有5000—6000基督教徒。(50)如果平均每位葡人蓄奴6名的话,则900位葡人蓄奴总数再加葡人数则与此大致相合。这一时期中文资料已有报导,庞尚鹏言:“今筑室又不知其几许,而夷众殆万人矣。”(51)吴桂芳言:“况非我族类,不下万人。”(52)这“万人”,应包括当时进入澳门的华人,除掉6000夷商及其仆隶,则华人约有4000人进入澳门。这是澳门城区初始期之原型。
随着澳门对外贸易的繁荣,澳门成了“远东最有名的城市之一,因为各种财富大量地从这里运往各地交易。它有大量的贵重物品,它的市民比该国其他任何城市都更多、更富有”(53)。不仅海外贸易发达,在城内与华商的交易亦很发达。《明史·佛郎机传》称:“闽粤商人,趋之若鹜。”(54)郭尚宾在万历中亦言:“闽广亡命之徒,因之为利,遂乘以肆奸。有见夷人之粮米牲菜等物尽仰于广州,则不特官澳运济,而私澳之贩米于夷者更多焉;广州之刀环硝磺铣弹等物尽中于夷用,则不特私买往贩,而投入为夷人制造者更多焉;有拐掠城市之男妇人口,卖夷以取赀每岁不知其数;而藏身于澳夷之市,画策于夷人之幕者更多焉。”(55)这些材料表明,澳门不仅仅是当时葡萄牙人与日本、菲律宾贸易的中转站,而且在澳门城内与华人的贸易也很繁荣,即已有“澳夷之市”的出现。
住宅区的成片形成及市场的出现,使街道亦随之出现。据白乐嘉言,1555年时,葡萄牙人即开始在澳门进行探测建城。所经路线,自妈阁庙前地起,经万里长城、高楼街、风顺堂街、龙嵩正街至大三巴,而后转向嘉思栏山。当时的街道全铺上碎石,名曰“石仔路”(56)。澳门最早的一条街道即“十字街”,是一条“中贯四维”的十字大街。郭棐《广东通志》卷六九载:“陈督抚又奏,将其聚庐中有大街中贯四维,各树高栅,榜以‘畏威怀德’四字,分左右定其门籍。以《旅獒》‘明王慎德,四夷咸宾,无有远迩,毕献方物,服食器用’二十字分东西为号,东十号,西十号,使互相维系讥察,毋得容奸,诸夷亦唯唯听命。”(57)这实际上是一条纵街与一条横街交叉而成的十字街,被明廷分别命名为“畏字街”、“威字街”、“怀字街”、“德字街”。这条十字大街原本全是“诸夷”居住,但由于华商进入澳门者与日俱增。至万历乙巳(三十三年)时,其中“德”字街已为华商入居,至崇祯己巳(二年)时,华商则进一步发展至“怀”、“德”二街。这方面有考古材料为证,今澳门妈阁庙原神山第一亭正面石横梁上仍刻有:“明万历乙巳年德字街众商建,崇祯己巳年怀、德二街重修。”(58)今考古材料不仅可以确言明万历时澳门已有一条“中贯四维”、东西各有十号的十字大街,而且还可以证明街旁居民除夷商外,到明末至少有一半居民是华商,因为要出钱修妈阁庙者应只是华人。
随着澳门商业的持续繁荣,入居澳门的人口进一步增加,澳门街道当随之拓殖。据林家骏神父记载,17世纪初今龙嵩街即已成为商业中心,葡人至今仍称之为中街,当时龙嵩街多为官绅士庶的居所。(59)
到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日本人入居澳门者日渐增多。王以宁《请蠲税疏》载:“(澳门)藉口防番,收买健斗倭夷以为爪牙,亦不下二三千人。”(60)万历二十年(1592年)后,日本人开始入居澳门,因为1587年,日本政府“下令驱逐传教士,禁止信仰基督教”(61)。1597年丰臣秀吉将26名传教士与日本信徒钉死在长崎十字架上后(62),大批日本天主教徒避难澳门。1614年1月27日,德川家康又下令所有传教士离开日本,当时日本天主教徒分乘5艘大船,其中2艘去马尼拉,3艘去澳门和暹罗。1636年又有嫁给葡人的日本妇女及其子女287人流放澳门。(63)这批日本人大多在三巴门一带居住,“其中有不少建筑家及艺术家,因此,耶稣会士认为是一个好机会,利用以工代赈方法,招集此等日本教徒,来建筑教堂(指大三巴寺)及宏丽之前门石壁”(64)。据博克塞记载:“澳门的日本基督徒由于1614年、1626年和1636年日本流亡者和被驱逐者的涌入而激增,就自然组成了一条街,除了有葡萄牙人的妻妾、奴仆外,还有商人、教士。”(65)这一以日本基督徒为主的居住区即“三巴庐寺街”。“三巴庐寺”即圣保禄教堂(该堂1602年动土,1603年即建成,但前门之大牌坊则至1637年才完成,牌坊下石级则在1640年完工)。既有“三巴庐寺下街”,当还有“三巴庐寺上街”。这就是当时日本天主教徒在澳门居住的街区。日本人在其居住区内还于1623年建起了一座神学院。(66)
除了日本人居住区外,华人居住区在明万历中后期亦应形成。博克塞称:“1642年,当勃拉艮萨公爵继承葡萄牙国王位登上约翰四世宝座的消息传到澳门时……市民们为新国王的登基举行了为期几周的庆祝活动,特别是中国基督徒街区和日本基督徒街区。”(67)据1689年的资料,当时澳门城市已分为大堂、风顺堂、圣安多尼堂三个堂区。(68)据1632年的澳门图,可以推断这三个堂区大致在明末即已形成。(69)
葡萄牙人爱雷迪于1615年至1622年绘有澳门平面图,图中标明,当时葡人租居的澳门城区——“Macao”主要在靠近南湾的澳门半岛中部地区,半岛西南部及东北部均为中国官方控制的地区(70);而据保存在海牙的一幅绘于1665年的早期澳门图显示,澳门半岛中部及南部地区已形成一片一片建筑群区,各建筑群区之间则组成了纵横交错的街道。较大的建筑群区有二十几处,街道则难以数计。(71)这即可表明,澳门城区从17世纪初到17世纪中叶即明朝灭亡之前已获得了很大的扩充和拓展。
据博卡罗1635年的报导,当时澳门城方圆约半里格,最窄处为50步,最宽处为350步。(72)至于居民人口则增加更快。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王士性言:“今则高居大厦,不减城市,聚落万矣。”(73)一聚落当指一户,16世纪末,澳门人口发展已达万户。据博卡罗记录1635年澳门人口数字:“澳门有850户葡萄牙人家庭,还有同样多的土著家庭,他们全是基督徒。”(74)据林家骏神父记载,到1644年时,澳门人口增至4万。(75)大量人口流入澳门,不仅是“四方商贾,辐辏咸集”(76),而且“百工技艺趋者如市”(77)。所有这些资料均可说明,大约在明朝万历中期,即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澳门作为一个国际性的商贸城市已发展成熟,正如乾隆《重修三街会馆碑记》所云:“遂成一都市焉。”(78)所以,1585年(万历十三年)葡萄牙国王正式命名澳门为“阿妈神”之城,并将澳门升格为拥有埃武拉市同等自由、荣誉和显著地位的城市。(79)
(二)澳门公共建筑与机构的出现和发展(www.xing528.com)
公共建筑的大批出现与迅速发展促进了澳门城市的发展规模,而澳门公共建筑的最重要表现形式则多与天主教的传播密切相关。
澳门开埠的第一年——1554年,就有耶稣会天主教士来到澳门,随后,方济各会、多明我会、奥斯定会教士纷纷来澳,并先后设立会院,建筑教堂。可以说,澳门城市中最早出现的公共建筑就是教堂。冈萨雷斯(Gregorio Gonzalez)神父写于1570年的信札称:“索萨(Leonel de Sousa)与中国人达成协议的那一年(1554年)我恰在岛上,并搭建了一座茅草屋顶的教堂。……翌年,我又搭建了一座教堂,那些葡萄牙人则盖起了一些房屋。”(80)这应是澳门建起的最早的教堂,但由于这两座教堂均是用茅草搭起来的屋棚,故没有保存下来。
一般人都认为圣拉匝禄堂(望德堂)、圣老楞佐堂(风顺堂)及圣安多尼堂(花王堂)是澳门最古老的三座教堂,这三座教堂在荷兰人狄奥多·德·布里于16世纪末绘制的《早期澳门全图》中均有记录。(81)
《澳门纪略》亦记录了这三座教堂:“西南则有风信庙,蕃舶既出,室人日跂东归,祈风信于此。……北隅一庙,凡蕃人男女相悦,诣神盟誓毕,僧为卜吉完聚,名曰花王庙。……东南城有发疯寺(因其后设麻风病院而得名),内居疯蕃,外卫以兵。”(82)但《澳门纪略》并未说明三堂建立的时间。前引冈萨雷斯神父写于1570年西班牙文抄本记载,葡人进入澳门不到12年,就在那里建起一个非常大的居留地,内有三座教堂。(83)葡人正式入居澳门为1557年,下推12年,则可以推断上述三堂均始建于1569年之前。
但必须说明的是,这时建起的三座教堂均为木棚搭起的简陋结构,而真正能为澳门城市增添辉煌的石质结构的巍峨的西洋教堂均建成于17世纪。老楞佐堂建于1618年,望德堂建于1637年,花王堂则建于1638年。(84)
16世纪建成的教堂还有噶斯兰庙(Lgreja de Sao Francisco),《澳门纪略》称“东隅噶斯兰庙”(85)。还有龙嵩庙(Lgreja de Sao Agsatinho),《澳门纪略》称:“龙须(嵩)庙在澳之西北。”(86)龙嵩庙即圣奥斯定堂。还有板樟庙,《澳门纪略》称“有板樟庙,相传庙故庳隘,贫蕃析樟板为之”(87)。板樟庙即圣多明我堂(Lgreja de Sao Domingos),又称圣母玫瑰堂,为西班牙多明我会士建。该堂即为圣保禄大教堂的前身。
17世纪建起来的教堂最著名的就是圣保禄大教堂(Lgreja de Sao Paulo),亦即闻名遐迩的“大三巴”。大三巴追源应始于开埠之初。16世纪时,圣保禄教堂即已建成,只不过不是今天这么宏伟壮丽之大三巴,当时规制甚小,结构简陋。1595年一场大火将这一教堂化为灰烬,后修复,1601年又一场大火被再次焚毁。于是,就在这一年,澳门葡商及市民决定第三次重修。据花奴利刺年报载,当时捐款达3130巴度金元。1602年正式动工,1603年先在后面建成一教堂,而后来加建的保存至今的大三巴牌坊则完成于1637年。这次工程前后历时30余年,仅牌坊一项耗银就达3万两。(88)其建筑之雄伟,装饰之华丽,设备之完善,皆堪称远东教堂之冠。
大三巴不仅是一座教堂,而且是一规模宏大的公共建筑群。《澳门纪略》称“僧寮数十区”(89),可证大三巴的规模。大三巴的建成,立即成为当时澳门城市的一大象征。
17世纪除了重建的望德、老楞佐、花王三座最古老的教堂外,还有1602年始建、1634年重建的阿巴罗教堂(Lgreja de Sao Amparo),亦即《澳门纪略》中的“唐人寺”(90)。1622年建东、西望洋山炮台时,亦建起了东、西望洋两座教堂。(91)1633年还建起了圣家辣教堂,亦即尼寺。到明朝灭亡之前,澳门城中教堂的兴建情况大致如是。
这一时期在澳门城中完成的公共建筑为西洋式的还有一些工厂、医院、慈善机构、监狱及学校。澳门工厂出现在开埠之初。据《澳门界务说帖》:“1557年,中国政府方准葡人建设工厂于该岛之东。此为葡人在澳实行建筑之始。”(92)1557年就在澳门建工厂,可见葡人刚正式入居澳门就开始建设工厂,而最早就是铸炮厂。该厂建于西望洋山半山间,1625年时,由两位西班牙人管理,到第二年开始由曼努埃尔·迪亚斯·波加罗管理,即著名的“波加罗铸炮厂”(93)。至明末时,澳门铸炮厂已发展有相当规模。据施白蒂书,1642年时,澳门为了表示对葡国新国王的效忠,一次运去澳门所造铜炮达200尊,足见当时澳门铸炮厂的规模。(94)该厂不仅有葡人铸炮工匠,而且还有粤中工匠来该厂铸炮,所铸火炮,颇有影响。(95)
早期澳门除了铸炮厂外,还有位于烧灰炉的石灰工场,福建人开办的织造工厂,各种玻璃镜、自鸣钟及茭文席生产工场、印刷厂及专门生产刺绣画像的作坊(96),即屈大均言,生产“服食器用诸淫巧以易瑰货”(97)。前引郭尚宾疏章“百工技艺,趋者如市”应是对当时澳门工业生产很准确的概括。
澳门的第一间医院和第一间慈善机构均由卡内罗主教创办,他在1575年11月20日的信中说:“甫抵澳门,即开设医院一间,不论教徒与否,一律收容。”(98)卡内罗主教1568年5月到澳门,所以一般人均称这间医院创建于1569年。(99)这座医院华人称为“医人庙”,西人则称“圣辣法耶医院”,又称“白马行医院”。据文德泉神父称,澳门第一间慈善机构——仁慈堂与医人庙同时建成。(100)仁慈堂,《澳门纪略》称“支粮庙”,早期主要任务是收容孤儿弃婴,其经费由政府及富商资助,但创办人亦是卡内罗主教。大概到17世纪时,澳门已发展至2座医院。
据有关资料,圣保禄公学最迟在1565年时已在澳门开办,到1577年时已有学生150人,到1584年则发展到200人。1594年公学升格为大学,成为远东地区第一所西式教育的高等学校。大学有图书馆、印刷所、诊所、药房和天文观象台(101),与圣保禄大教堂组成一规模宏大的公共建筑群。据文德泉《澳门的日本人》一文介绍,17世纪中叶在圣保禄学院附近还创办了一所日本神学校和一所绘画学校。
此外,龙嵩庙右侧还建成一座监狱,《澳门纪略》卷下:“狱设龙嵩庙右,为楼三层,夷罪薄者置之上层,稍重者系于中,重则桎梏于下。”当时澳门监狱建有三层高楼,圣保禄教堂之牌坊亦不过三层,可以反映这一建筑物的规模。
一座座西式教堂的出现,一幢幢西洋风格公共建筑物的完成,再加上形形色色的西洋式民居,一座完全欧化的城市出现在大明帝国的南海之滨。据斯科塔《澳门建筑史》引当时澳门土生教士保罗·德·特林达德记载,在1630年,澳门是(仅次于果阿)葡萄牙在东方的第二大城市,有许多豪华的建筑和住宅,宽阔的院落和大菜园。(102)目前保存的一幅16世纪后期狄奥多·德·布里(1547—1598)在旅澳后所作的澳门城市鸟瞰图,反映了16世纪后期澳门城市的真实状况,岛上约有数百幢高低不同的西洋建筑物,高者约三层,矮者为两层,多为砖瓦结构。建筑形状一般为“人”字形屋顶,教堂或钟楼则为尖顶,有圆锥尖顶,亦有五角、六角之尖顶。图中有纵横交错的街道,行走着抬轿的、骑马的及撑着洋伞走路的西洋人。(103)从这幅图看,当时的澳门城市建设已初具规模。
再从保存在博卡罗《东印度国家的所有要塞、城市和村镇平面图册》中被白乐嘉(J.M.Braga)认为是绘于1632年的澳门城市鸟瞰图看,明显较16世纪后期的澳门不同,房屋建筑成区成片,公共建筑规模扩大,各种军事防御设施已基本完成,城市格局亦大大扩充。(104)可以表明,到这时,澳门城市的发展已完全成熟。故时人称澳门“高栋飞甍,栉比相望”(105),“雄然一巨镇”。屈大均则称澳门建筑“其居率为三层楼,依山高下,楼有方者、圆者、三角者、六角、八角者、肖诸花果形者,一一不同,争以巧丽相尚”(106)。这些中文资料与早期澳门城市图中表现的实况完全相合,反映了明朝时期澳门城市公共建筑及民居的宏伟气势与多姿多彩。
明代澳城的公共建筑除了西人所描绘的具有西洋风格的建筑物外,还有一部分中国式的公共建筑物,主要是明朝官方在澳门的行政衙署和祠庙。虽然数量不多,但颇具特色:“前明故有提调、备倭、巡缉行署三,今唯议事亭不废。”(107)从这一条材料即可看出,明朝在澳门城至少建有四座政治性机构,即提调衙署、备倭衙署、巡缉衙署和议事亭。这三座衙署明时位于何处,今已无可考,但澳门议事亭则一直保存至清中期拆毁改建,据《澳门纪略》保存的一幅《澳门议事亭图》,议事亭乃一檐牙高椽、鸟革飞的中国古建筑群。议事亭乃明朝驻澳官员与澳葡商议贸易及办理居留事宜之地点。
这一时期的澳城之内还有两座华人的公共建筑,一为澳门东南海角的妈阁庙,一为沙梨头的永福古社。妈阁庙,又名天妃庙,根据确切资料应始建于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由澳门德字街华商捐建。据《沙梨头永福古社重修碑志》,则知永福古社建于明季。明代澳门城内华人之公共建筑有确切资料者仅此2座,至于建于明代的莲峰庙及观音堂等均在望厦村内,当时俱在澳城之外,故不在此论列。
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后期澳门葡人对青洲的开发也采用中国式的园林建筑。焦祈年《巡视澳门记》称:“青洲,草木蓊翳,有亭榭廊宇,土人指为鬼子园囿。”屈大均《广东新语》亦称:“青洲,林木芊森,桄榔槟榔之中为楼榭,差有异致。”今保存在《澳门纪略》中的青洲山图,岛上有完全中国古园林式的建筑,可以反映这一时期澳门城市建设,明显接受了部分中国传统的建筑方法(大三巴牌坊建筑木雕出自中国工匠之手亦是一例),以中西融合互补的方式来完善其建筑艺术。
(三)澳门城垣及堡垒的置废
澳门城垣的建筑始于何时,各种文献记载均无确切时间。祝淮《香山县志》:“澳城之建,年月无确证,诸书所载,大率在嘉靖时。”(108)祝氏所言大抵是指嘉靖时澳门即已开始筑城防御,此说颇有道理,叶权嘉靖末游澳门即称澳门为“雄然巨镇”(109),当是在澳门见过城墙。施白蒂《澳门编年史》载:“1568年(隆庆二年),经中国驻澳门官员同意,特里斯佟·瓦斯·达·维依加舰队司令下令在Chunanbo建起第一道城墙。”(110)隆庆二年与嘉靖末年仅一年之差,可知澳门筑城之始最准确的说法是嘉隆之间。
然而,在绘于1598年的《早期澳门全图》中,我们却看不到一堵城墙,亦看不到一座炮台堡垒。根据1582年吕宋总督桑德(Francisco de Sande)的报告和福鲁图奥佐(Gaspar Frutuoso)的《怀念故土(第二篇手稿)》,我们可以推论,嘉隆之时澳门筑起的城墙很可能被明政府派人拆毁。故在16世纪末的澳门图上没有城墙的痕迹。
澳门再次筑城乃源起于对荷兰人的防御。1601年9月,荷兰人有两艘贸易船进入澳门,其中有部分水手被扣留,并将其17人当做海盗处以死刑,导致葡荷结怨。1602年,荷兰人在马六甲海峡截击澳门船,1603年葡船“圣卡塔利娜”号再次被劫,1604年6月,荷兰海军上将麻韦郎(Wybrane Van Warwvck)率领舰队进逼澳门。(111)在荷兰人的威胁之下,澳门葡人再次修筑城墙,以保卫澳门。《明神宗实录》:“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澳夷)私筑城垣,官兵诘问,辄被倭抗杀。”(112)“私筑”,即表明这次筑城是未经明朝政府同意的。据路易斯·达·席瓦尔约于1607年绘制的澳门地图来看,图中的城墙已大体建成,与汉文资料时间相合。(113)
这一次澳城的修筑很可能在张鸣岗任两广总督时又一次被明政府拆毁。据《全边略记》载,1615年(万历四十三年),张鸣岗令道臣喻安性、香山县令但启元入澳将“私筑墙垣”的倭奴“押送出境”,并称“数十年澳中之患,一旦祛除”(114),可以推论这一次“私筑”的城墙应为明政府拆毁。再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海道副使喻安性针对澳夷订立的《海道禁约》来看,其中便有力图以法令的形式禁止澳夷私造城垣的条款。(115)
但是,澳门葡人并没有完全遵照执行这一禁约,1617年(万历四十四年)即开始兴建著名的“三巴炮台”及北部墙垣。(116)这次筑城是“通贿中国官吏,使其不加干涉”而偷偷进行的。(117)到1621年荷兰入侵澳门之前,澳门筑城的速度大大加快。1621年至1622年间,不仅三巴炮台还在继续修建,而且妈阁炮台、烧灰炮台、嘉思栏炮台及东、西望洋山炮台均已开始修建。(118)澳门东北之城,遂于1622年完成。(119)同时,青洲也修建了堡垒。
这一次筑城之事亦遭到明政府的干涉。道光《香山县志》载:“如珂遣中军领兵戍澳,谕之曰:墉垣不毁,澳人力少也,吾助若毁,不两日,粪除殆尽。”(120)徐如珂署海道副使在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离澳则在天启元年(1621年),这应是他在离澳前的一次对澳门的行动。上文称“粪除殆尽”恐怕仅指青洲,并没有将整个澳门城垣毁除。西文资料亦称中国官兵将青洲岛上的建筑物全部拆毁。1622年的荷澳之战,那些保存下来的澳门炮台和堡垒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荷澳之战结束后,1623年5月,马士加路也(Don Fransisco Mascarenhas)出任澳门兵头,他以更快的速度完成了澳门城墙的建设和军事防御体系。施白蒂称:“他于同年(1623年)7月17日就职后建起了城墙,并完善了堡垒体系。”(121)博卡罗则称:“澳门市的城墙基本上是由首任总督马士加路也完成的,他修建了这些防御设施中的大部分。”(122)可以看出,马士加路也出任澳督后,澳门的城墙及军事防御体系已基本完成。
天启五年(1626年),在两广总督何士晋的强力干涉下,其北部城墙(即应包括三巴炮台在内)全部拆毁,但保留东南滨海一带城墙。北部城墙被拆毁后,澳葡并未完全放弃。不到五年,澳葡再次提出复筑城台。虽然明政府明令“不许复筑”,但澳葡政权并没有听命。从绘于1632年的澳门城市图看,澳门北部城墙及炮台已经复筑完成。从这张图上看得十分清楚:当时澳城西起海边至沙梨头,在沙梨头建炮台一座;复稍南至三巴寺,在三巴寺东高地上建颇具规模的三巴炮台,从图上看就标出炮位11门;复向西至山顶,建仁伯爵炮台;又在仁伯爵炮台的北面东望洋山上建炮台;城墙从仁伯爵炮台复南折沿海滨至嘉思栏炮台,复南折至西望洋炮台、烧灰炉炮台,最后至妈阁炮台,并在东望洋北麓海滨建一城垣。(123)整个澳门城除西部内港外,北部、东部及南部均建有城墙,并于诸要塞处建置炮台,使澳门城成为一座在军事上防范甚为严密的城堡。
明代时,澳门城建有四个城门。《澳门纪略》称:“大门一,曰三巴门;小门三,曰小三巴门,曰沙梨头门、曰花王庙门。”(124)很明显,这四个门均设在北部城墙,主要是为了方便同北部中国内地进行交往而设。到后来,三小门俱塞,仅三巴一门为出入之口,俱因禁海及清王朝对澳门严加控管之故。直至道光时,方开水坑尾门和新开门,以方便澳门与内地交往。(125)
明代澳门城墙和炮台的建设经过几建几拆的过程,但最终仍在1632年(崇祯六年)之前将全部工程完成。很可能是明王朝北部边疆形势日渐危殆,政府无暇顾及澳门筑城建台之事;亦可能是明政府准备同澳葡合作,考虑到荷兰人东来入侵澳门的危险,而同意澳门葡人重建城墙及炮台。总之,在1632年澳门城墙及炮台重建完工之后,直至明朝灭亡,双方再也没有发生过拆建城垣的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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