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清代前期海外贸易的发展(244)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政府正式停止海禁。第二年,宣布江苏的松江、浙江的宁波、福建的泉州、广东的广州为对外贸易的港口,并分别设立江海关、浙海关、闽海关和粤海关等四个海关,负责管理海外贸易事务。(245)至此,清初的海禁宣告结束,中国的海外贸易进入一个开海设关管理的时期,一直延续到道光二十年(1840年),长达156年,整个海外贸易获得长足发展。
一 贸易港口的扩大和贸易国的增多
自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开海贸易后,“粤东之海,东起潮州,西尽廉南,南尽琼崖,凡分三路,在在均有出海门户”(246);福建、浙江、江苏沿海也是“江海风清,梯航云集,从未有如斯之盛者也”(247),山东、河北、辽宁的港口“轻舟”贩运也十分活跃。根据史料记载,当时开放给中外商人进行贸易的大大小小的港口计有100多处,它们是:
广东的佛山口、黄埔口、虎门口,紫坭口、市桥口、镇口口、澳门总口、乌坎总口、神泉口、甲子口、碣石口、汕尾口、长沙口,鲘门口、平海口、稔山口、湖东口、墩头口,庵埠口、双溪口、溪东口、汕头口、潮阳口、后溪口、江门口、海门口、达濠户、澄海口、卡路口、南洋口、府馆口、东陇口,障林口、黄岗口、乌塘口、北炮台早、梅菉总口、对楼小口、水东口、州口、芷芎口、暗辅口、两家滩口、阳江口、海安总口、东西乡口、白沙小口、徐博小口、南樵小口、田头小口,锦囊小口、雷州口、赤坎口、沙老口、乐民口、山口小口、钦州口、海口总口、铺前口、廉州口、青润口、束会口、禹州口、儋州口、北黎口、陆水口、崖州口,共五大总口及43处小口。(248)
福建的厦门口、同安口、海澄口、福州口、安镇口、漳州口、泉州口、南台口、青城口、汀州口、台湾口等20余处(249)。
浙江的大关口、古窑口、镇海口、湖头渡、小港口、象山口、乍浦口、头围口(澉浦口)、沥海口、白峤口、海门口、江下埠、温州口、瑞安口、平阳口等15处。(250)
江苏的常州口、扬州口、镇江口、刘河口、松江口、施翘河口、黄田澜港口、任家港口、吴淞口、七丫口、白茆口、孟河口、黄家港口、小海口、石庄口、吕四口、徐六淫口、福山口、新开河口、当沙头等22处。(251)
北方以天津口为盛,其次是山东的登州、辽东的牛庄等港口。由此可知,当时虽然政府规定是广州、泉州、宁波、松江四口通商,但实际上中国整个沿海的大小港口都是开放贸易的。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撤销了泉州、宁波和松江三海关,开放港口有所减少,但广东沿海各大小港口以及宁波、厦门等港口也仍然准许往南洋贸易,而且就其贸易量而言,还超过了以前(后文详述)。
如此之多的港口进行海外贸易,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商人纷至沓来。东洋有日本、朝鲜;南洋有吕宋(菲律宾)群岛、苏禄群岛、西里伯群岛、马六甲群岛、新加坡、婆罗洲、爪哇、苏门答腊、马来亚、暹罗、琉球、越南、柬埔寨、缅甸等国;欧洲有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丹麦、瑞典、普鲁士、意大利、俄国等国;美洲有美国、秘鲁、墨西哥等国,印度洋有印度等国。几乎所有亚洲、欧洲、美洲的主要国家都与中国发生了直接的贸易关系。特别是美国与中国发生直接贸易关系是从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中国皇后”号首航广州开始的。而我国宋代与欧、美各国贸易主要是间接贸易,明代海外贸易则主要限于南洋各国。
二 商船数量的增加
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穿梭往来的中外商船数量逐渐增多。康熙五年(1666年)中国驶往日本的商船有35艘,九年(1670年)增至36艘。(252)特别是开海贸易后,中国与日本的通商进入了正式缔约贸易时期,到日本贸易的商船大增。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有85艘;二十五年(1686年)102艘;二十六年(1687年)115艘;二十七年(1688年)更增至193艘,随船到日本贸易的中国商人达9128人次。(253)据统计,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的67年间,中国开往日本贸易的商船总数达到3017艘(254),平均每年41.4艘。商船的吨位也很可观,一般的小船能载重100吨,中船可载重150吨,大船可载重250吨到300吨,最大的可载重600吨到1000吨,而宋代船的载重量为110吨左右。(255)中国的商船还从事东南亚各国与日本的转口贸易,如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至雍正十一年(1733年),从广东、南京、宁波、厦门、台湾开往长崎的商船就有6艘是转运咬留吧(巴达维亚)等地商品的。(256)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以后,由于日本江户政权进一步实行锁国政策,对中国贸易有所限制,商船数量有所下降,但由于船的吨位增加,贸易数量总额却是增加了(后文详述)。
中国与南洋诸国商船来往贸易,在海禁期间,清政府准其在一定时期内来中国进行朝贡贸易。开海贸易后,来往商船更多。就是在南洋海禁的10年中,来往互市的商船也没有绝迹。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从福州、厦门等地开往雅加达的商船有10余艘。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有50多艘(257)。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多至千余”(258)。乾隆以后,到南洋去贸易的商船更多。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前后驶往东南亚的帆船共295艘,总吨位达85200吨。道光十一年(1831年),中国到南洋各国贸易的商船达到275艘,吨位一般在120吨至900吨之间,平均为300吨。(259)
欧、美各国来中国贸易的商船数量也不断增加。根据有关资料统计,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的72年中,到中国贸易的欧、美各国商船有312艘(260),而且船的吨位也不小。例如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至六十一年(1722年)到广州的英国货船,最小者为140吨,最大者达到480吨,一般者也达到300吨,多数为410吨。清政府撤销了闽、浙、江三关后,欧美各国来中国贸易的商船仍然不断增加。据统计,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至道光十八年(1838年)到粤海关贸易的商船共5107艘(261),平均每年为63.8艘。其中,以英国的商船最多,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为58艘,占外商船总数的67%;道光六年(1826年)为85艘,占外船总数的82%,道光十三年(1833年)为107艘,占外船数的80%。(262)
三 进出口商品的种类和数量繁多
清代前期,中国海外贸易的进出口货物品种之多,数量之大是空前的。请看当时出口和进口的商品状况。
(一)出口商品的种类及数量
中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当时整体生产水平较高。在海外贸易中,中国货物纷纷出口。当时输往日本的商品有:
江苏的书籍、白丝、绫子、绉绸、绫、罗纱、闪缎、南京绡、锦、金缎、五丝、柳条、绢绸、棉布、丝棉、皮棉布、丝线、纸、信纸、墨、笔、扇子、砚石、茶、茶瓶、瓷器、铸器、锡器、漆器、明矾、绿矾、红豆、药材、绘画等。
福建的书籍、墨迹、绘画、墨、纸、布、葛布、白丝、绫子、绉、纱、纱绫、八丝、五丝、柳条、绫、纱、罗捻、绒绸、绢绸、闪缎、天鹅、丝线、棉布、绫条布、砂糖、甘蔗、佛手柑、橄榄、龙眼、荔枝、天门冬、明矾、绿矾、花文石、鹿角菜、紫菜、牛筋、天蚕丝、瓷器、美人蕉、线香、铸器、漆器、古董、扇子、栉蓖、针、蜡、降真香、藕粉、鱼胶、丝棉、茶、茴香、蜜饯、花生、药物、生活用品等。
广东的白丝、黄丝、锦、金缎、二彩、五丝、七丝、八丝、天鹅绒、闪缎、锁服、柳条,绫子、绉绸、纱绫,绢绸、、、绸、漆器、陶器、铜器、锡器、马口铁、针、眼镜、龙眼、荔枝、沉香、乌木、木棉、玳瑁、槟榔子、龙脑、麝香、珍珠英石、漆、椰子、波罗蜜、蚺蛇胆、水银、锅、天蚕丝、端砚、车渠(石)、花黎木、藤、翡翠鸟、鹦鹉、五色雀、碧鸡孔雀、药种、蜡药等。
浙江的白丝、绉绸、绫子、绫、纱绫、云绡、锦、金丝布、葛布、毛毡、绵、罗、茶、纸、竹纸、扇子、笔墨、砚石、瓷器、茶碗、药、漆、胭脂、方竹、冬笋、南枣、黄精、黄实、竹鸡(鹑类)、红花木(即丹桂,药用)、附子、药种、化妆用具等。(263)
其中,主要是丝、丝织物、药材、糖、纸张和书籍。这些商品输入日本的数量“逐年增加,不但供上流社会,且为一般民众广泛使用和爱好。因此,对于日本人民的生活直接间接起了颇大的影响”(264)。大量商品输往日本贸易,对中国十分有利,因为这些货物“大抵内地价一,至倭(日本)可得五,及日货,则又一得二”(265)。
输往东南亚各国的商品主要是丝、茶、糖、药材、瓷器和中国的土特产。例如道光九年(1829年)由厦门输往新加坡的货物有陶器、砖瓦、花岗岩石板、纸伞、粉条、干果、线香、纸钱、烟草以及一些土布、生丝之类,值“三万元至六万元之谱”。当时与南洋贸易,“利可十倍”(266)。
输往欧、美各国的商品主要是生丝、丝织品、茶叶、瓷器、土布、麝香、朱砂、明矾、铜、水银、甘草、生锌、大黄、桂子、糖、冰糖、薑黄、樟脑、绸缎、丝绒等。其中以生丝、丝织品、茶叶、南京土布为大宗。特别是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开海贸易后,数量大幅度增加。例如生丝,康熙三十七年至六十一年(1698—1722年)为1833担,到乾隆五年至四十四年(1740—1779年),为19200担,增加10倍多;到乾隆四十五年至五十五年(1780—1790年)增至27128担,又增加29%;到嘉庆二十五年至道光九年(1820—1829年)增至51662担,再增长90%。茶叶,康熙六十一年至乾隆四年(1722—1739年)为102795担,到乾隆五年至四十四年(1740—1779年)增至807193担,增加7倍多;乾隆四十五年至五十四年(1780—1789年)增至1885443担,又增长1倍多;嘉庆十五年至道光九年(1810—1829年)增至3242874担,再增长近1倍。土布,乾隆五十五年至嘉庆四年(1790—1799年)为7627300匹,到嘉庆二十五年至道光九年(1820—1829年)为12209534匹,增长51%。(267)
(二)进口商品的种类和数量
在与外国的贸易中,中国从日本进口的商品有黄铜、“表物”(即海参、鲍鱼、鱼翅、海带)及白银等,其中以黄铜最为重要。根据有关资料统计,自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至道光十九年(1839年),从日本进口的黄铜达到3.207亿斤(268),平均每年进口195.1万斤。其中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至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为1.2亿斤,康熙五十五至乾隆十九年(1716—1754年)为1.0亿斤,乾隆二十年至道光十九年(1755—1839年)为1.0亿斤。此外金、银输入亦不少,顺治五年至康熙四十七年(1648—1708年)的61年间,从日本输入金239.76万余两,银37.422万贯目。(269)
南洋各国输入中国的商品的种类和数量也相当多。例如从康熙六十一年至道光二十年(1722—1840年),由暹罗、越南、菲律宾、缅甸、新加坡等国家运到福建、浙江、广州各港口贸易的有米、石、象牙、沉香、速香、布、槟榔、砂仁、苏木、铅、锡、珀、玉、棉花、牙鱼、盐、角、燕窝、玳瑁、沙藤、打火石、水牛皮、鱼翅、海参、欧洲羽缎、毛织品、粗哔叽、印花布、竹布、海菜、胡椒、槟榔膏、鹿茸、鱼肚、鸦片等30多种(270)。其中以米为最大宗,如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于福建、广东、宁波三处,各运米十万石来此贸易”(271)。乾隆十一年(1746年)九月,“有暹罗商人方永利一船,载米六千五百石余。又蔡文浩一船,自报载米七千石”(272),来华贸易。
欧美各国输入中国的商品种类、数量也很多。其中西欧各国的商品有香料、药材、鱼翅、紫檀、黑铅、棉花、沙藤、檀香、苏合香、乳香、没药、西谷米、丁香、降香、胡椒、藤子、白藤、黄蜡、哔叽缎、哆啰呢、羽毛布、自鸣钟、小玻璃器皿、玻璃镜、哆啰绒哔叽、银元、珊瑚、玛瑙、洋参等数十种(273),美国输入的商品有皮货、粗棉、铅、人参、水银、檀香水、银元等。在19世纪前,欧美各国输入中国的货物以银元为最多,其次是毛织品和棉花。因为当时欧美各国的货物很难在中国找到市场,所以“夷船”来时“所载货物无几,大半均属番银”(274)。“在1830年以前,当中国人在对外贸易上经常是出超的时候,白银是不断地从印度,不列颠和美国向中国输出的”(275)。例如,英国从1708年到1712年,对华直接出口贸易每年的平均数字。在商品方面不到5000英镑,在金银方面超过50000英镑。……1762年到1768年的数字是:商品58000英镑,金银73000英镑。(276)在18世纪,英国因购买中国货物而输入中国的银元达到208900000元。(277)又据统计,从康熙三十九年至乾隆十六年(1700—1757年)的58年间,西欧各国输入中国的白银达到68073182两,平均每年为1308401两。(278)18世纪中期后每年输入中国的白银一般均在450000两,最高达到1500000两。(279)但是从18世纪末以后,由于英国工业革命的结果,英国纺织工业生产力空前提高,棉布、棉纱生产突增,于是英国“没有向中国直接输出金银”了(280),而棉布、棉纱输入中国的数量骤然增加。至鸦片战争前夕,西欧国家输入中国的商品中棉花占首位,每年平均输入棉花达500000担,价值5000000元,棉布占第2位,每年进口530000匹,价值1380000元;呢绒占第3位,每年输入价值1030000元;棉纱棉线占第4位,每年进口价值为625000元。(281)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欧美各国把鸦片输入中国,进行走私贸易。雍正七年(1729年)开始,葡萄牙人从印度的果亚和达曼贩运鸦片到澳门,大约每年为200箱。以后英、美等国为了扭转其对华贸易的逆差,把鸦片作为扩大中国市场的敲门砖。据统计,雍正七年至道光十九年(1729—1839年)输入中国的鸦片数量达648246箱(282),平均每年3889箱。这么一来,大大改变了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由出超变为入超,严重破坏了中国政府国库的收支平衡和市场的货币流通,从嘉庆五年(1800年)开始,中国白银由内流变为外流。据统计,嘉庆五年至道光十四年(1800—1834年)外流白银6亿两。(283)海外贸易的这种变化,明显地反映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的经济侵略性质,使中国与西欧国家的正常贸易遭到严重的破坏。
四 贸易商品流通量值的增加
最能说明清代前期海外贸易获得长足发展的,莫过于当时整个海外贸易的商品流通量值的不断增加。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开海设关贸易后百多年的关税收入中,推算出其贸易值逐年增加的情况。雍正七年到乾隆二十一年(1729—1756年)四海关贸易的商品流通量,请见表5-1。(284)
表5-1 雍正七年至乾隆二十一年(1729-1756)各海关贸易总值统计表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梁廷柟《粤海关志》卷十、彭泽益《清初四榷关地点及贸易量的考察》(载《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3期)的数字推算编制。
从该表看,除了江海关因只有两年的数字,表现下降外,其他三海关贸易总值均呈增长趋势。以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各海关的贸易总值而言,粤海关比雍正七年(1729年)增长44%;闽海关比乾隆五年(1740年)增长29%;浙海关比乾隆元年(1736年)增长22%。这大体上可以反映这一时期海外贸易的发展趋势。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以后,虽然欧美各国的商船主要是到粤海关贸易,但整个海外贸易总值还是比四海关时期大幅度地增长了。我们可以从粤海关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以后的关税收入,推算其变化情况,如表5-2。
表5-2 粤海关贸易总值统计表
资料来源:根据梁廷柟《粤海关志》卷一○的数字累计编制。
从上表可以看出,粤海关在80年间贸易总额是不断增长的,总值约计为4227168950两,比乾隆二十二年(1758年)以前四海关贸易的总值408215787两,增长10倍以上。如果把厦门、宁波等港口的贸易额也统计在内,增长的还要多。
以上四个方面的事实说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政府实行开海设关、严格管理海外贸易的政策之后,虽有十年的“南洋海禁”和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撤销闽、浙、江三海关贸易的阻碍和影响,中国的海外贸易并未因此停顿或萎缩,而是以不可抗拒的势头向前发展,其规模和贸易总值远远超越前代,达到了新的高度。明代隆庆年间以后,海禁松弛,对外贸易获得较快发展。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是全国海外贸易税饷收入最高的年份,共29000余两,按当时的税率为1两征税2分推算(285),这一年海外贸易商品总值约为1000000两。而乾隆十年(1745年)四港贸易总值达到36571777两,比明代贸易总值最高年份增加35.5倍。就以粤海关一处的贸易值而言,雍正七年(1729年)贸易值为11105800两,比明代贸易值最高的年份也增长10.1倍。如果与宋代比较,清朝海外贸易的总值也是大为增加的。宋代海外贸易商品总值未见统计,南宋赵构说,“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计”(286),那么,南宋的海外贸易商品总值也不过500万两(287)而已。这还达不到雍正七年(1729年)粤海关贸易值的一半,不足道光七年(1827年)粤海关贸易值的1/10。
【注释】
(1)李金明:《明代海外贸易史》导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页。
(2)此部分内容参见李金明:《明代海外贸易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3)徐启恒:《两汉至鸦片战争期间的中泰关系》,《中国与亚非国家关系史论丛》,江西1984年版,第82页。
(4)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三一《市籴考》。
(5)日本学者臼井信义认为,“义满鼎盛期的北山时代最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实际就是和明王朝的贸易”。见臼井信义:《足利义满》(吉川弘文馆1960年版,第178页)。引自田中健夫:《东亚国际交往关系格局的形成和发展》,《中外关系史译丛》第2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38页。
(6)张廷玉:《明史》卷三二四《外国传·暹罗》。
(7)《明太祖实录》卷七六,洪武五年九月甲午。
(8)陈仁锡:《皇明世法录》卷三《太祖高皇帝宝训·却贡献》。
(9)《明宪宗实录》卷一七七,成化十四年四月己酉。
(10)龙文彬:《明会要》卷七七《外蕃一·琉球》。
(11)《明宪宗实录》卷一四○,成化十一年四月戊子。
(12)《明宪宗实录》卷一七七,成化十四年四月己酉。
(13)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一○七《礼部五·朝贡》。
(15)《明世宗实录》卷一四,嘉靖元年五月戊午。
(16)胡宗宪:《筹海图编》卷二《倭奴朝贡事略》。
(17)〔日〕藤家礼之助:《日中交流二千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63页;《明宜宗实录》卷一○二,宣德八年五月丙子;《明英宗实录》卷二三六,景泰四年十二月甲申。
(18)申时行:《明会典》卷一○五《东南夷·日本国》。
(19)《明世宗实录》卷三三○,嘉靖二十六年十一月丁酉;木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51页。
(20)申时行:《明会典》卷一○五《东南夷·日本国》。
(21)诸葛元声:《三朝平攘录》卷五《日本上》。
(22)〔日〕藤家礼之助:《日中交流二千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88页。
(23)诸葛元声:《三朝平攘录》卷五《日本上》。
(24)王建民:《日中文化交流史》,外研社2009年版,第564—565页。
(25)如嘉靖十三年(1534年)奉命前往琉球册封的使者陈侃就是从福州造船,由琉球派来的一名看针通事和30名善驾舟者导航,五月初八日经长乐出海,二十五日至那霸港,其间仅用了17天时间;返航是九月二十日出那霸,二十八日至定海,其间用了8天时间。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奉命册封的使者郭汝霖也是从福州造船,五月二十二日出海,闰五月初九日至那霸港,其间用了17天时间;返航是十月十八日出那霸港,二十九日至五虎门,其间用了11天时间。见陈侃:《使事纪略》,《玄览堂丛书续集》第16册;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十帙。
(26)郭造卿:《闽中兵食议》,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六《福建六》。
(27)《明神宗实录》卷四三八,万历三十五年九月己亥。
(28)张学礼:《使琉球纪·中山纪略》,《丛书集成初编》。
(29)见高岐:《福建市舶提举司志·宾贡》。
(30)《明会典》卷一○五《朝贡·东南夷》。
(31)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二《地语·澳门》。
(32)《明英宗实录》卷一四三,正统十一年七月己巳。
(33)《明太宗实录》卷五五,永乐四年六月丙子。
(34)《皇明世法录》卷八一《东夷·朝鲜》。
(35)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一○七《礼部五·朝贡》;焦竑:《国朝献征录》卷一二○《四夷·朝鲜》。
(36)见《明宪宗实录》卷一七六,成化十四年三月辛未;卷一七八,成化十四年五月甲子。
(37)《明太祖实录》卷一六二,洪武十七年五月癸丑。
(38)《明会要》卷一五《宾礼·蕃使入贡》。
(39)《明世宗实录》卷二六三,嘉靖二十一年六月己丑。
(40)《明孝宗实录》卷一七○,弘治十四年正月壬甲,《国朝典汇》卷一○七《礼部五·朝贡》。
(41)《明世宗实录》卷一六九,嘉靖十三年十一月己巳。
(42)《明孝宗实录》卷一五九,弘治十三年二月癸巳。
(43)《明孝宗实录》卷一七○,弘治十四年正月壬申。
(44)陈文石:《明嘉靖年间浙福沿海寇乱与私贩贸易的关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36本上册,第376页。
(45)王建民:《日中文化交流史》,外研社2009年版,第582页。
(46)《皇明世法录》卷四六《户律·把持行市》;《明会典》卷一○八《朝贡四·朝贡通例》。
(47)《明孝宗实录》卷三五,弘治三年二月己亥;卷一五九,弘治十三年二月己亥。
(48)如洪武九年(1376年)五月,日本商人藤八郎到南京献弓、马、刀、甲、硫黄等物,明太祖命令去其献,赐白金遣之。(《明太祖实录》卷一○六,洪武九年五月壬午)。
(49)如洪武七年(1347年)三月,暹罗亦称暹罗斛国人沙里拨自称是本国派遣来朝贡,船至乌诸洋遭风损坏,漂到海南,以收获漂余苏木、降香、兜罗绵等物来献。明太祖认为他没有表状,既称舟覆,而方物乃存,怀疑必定是外商假冒,命令却之。(《明太祖实录》卷八八,洪武七年三月癸巳)。
(50)《国朝典汇》卷一○七《礼部五·朝贡》;《明太祖实录》卷一五三,洪武十六年四月乙未。
(51)《明会典》卷一○八《朝贡四·朝贡通例》,日本学者藤家礼之助在《日中交流二千年》一书中,称勘合“实际上曾颁发给五十九个国家”(见该书第163页)。这可能是误解了郑舜功所说的,发给勘合的有暹罗、占城、琉球等国59处(见郑舜功:《日本一鉴·穷河话海》卷七《勘合》),这“五十九处”并非“五十九国”。
(52)〔日〕藤家礼之助:《日中交流二千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61页。
(53)《明会典》卷一○八《朝贡四·朝贡通例》。
(54)参阅《日中文化交流史》,外研社2009年版,第542页。
(55)王辑五:《中国日本交通史》,上海书店1984年版,第151页。
(56)王建民:《日中文化交流史》,外研社2009年版,第543页。
(57)〔日〕滕家礼之助:《日中交流二千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62页。
(58)见《允澎入唐记》,引自〔日〕木宫泰彦:《中日文化交流史》,胡锡年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81页。
(59)见《明宣宗实录》卷六七,宣德五年六月庚午。
(60)《明会典》卷一○八《朝贡四·朝贡通例》。
(61)《明会典》卷一一一《给赐二》。
(62)见高岐:《福建市舶提举司志·宾贡》。
(63)《日本一鉴·穷河话梅》卷七《使馆》。
(64)《明太祖实录》卷一八七,洪武二十年十一月戊戌。
(65)见王建民:《中日文化交流史》,外研社2009年版,第585页。
(66)《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一,洪武十五年正月乙未。
(67)《明太祖实录》卷一八三,洪武二十年七月乙巳。
(68)《明宣宗实录》卷十九,宣德元年七月乙巳。
(69)《明英宗实录》卷二五一,景秦六年三月庚戌。
(70)《明孝宗实录》卷一九八,弘治十六年四月丁未。
(71)马欢著,冯承钧校注:《赢涯胜览》,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29页,第41页。
(72)韩振华:《论郑和下西洋的性质》,《厦门大学学报》1958年第1期。
(73)《明仁宗实录》卷二下,永乐二十二年九月庚子。
(74)《明仁宗实录》卷九,洪熙元年九月癸丑。
(75)黄瑜:《双槐岁钞》卷九《京官折俸》。
(76)《明宪宗实录》卷九七,成化十年十月丁丑。
(77)《广东新语》卷一六《器语·刀》。
(78)张燮:《东西洋考》卷六《外纪考·日本》。
(79)指景泰四年(1453年)入贡时的价值,见王建民:《日中文化交流史》,外研社2009年版,第577页。
(80)《明英宗实录》卷二三六,景泰四年十二月甲申。
(81)《日本一鉴·穷河话海》卷七《贡物》。
(82)王建民:《日中文化交流史》,外研社2009年版,第575页。
(83)黄佐:《南雍志》卷二《事纪二》。
(84)弘治三年(1490年),据监察御史武清说,当时进贡狮子、驼马诸类,到京可赏赉白银1000多两。见《明孝宗实录》卷三八,弘治三年五月丁丑。
(85)《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一,洪武十一年十二月丁未;卷一三九,洪武十四年十月辛巳;卷一五五,洪武十六年六月壬午。
(86)见周积明:《略论明代初、中期的“朝贡”与“赐赉”》,《武汉师范学院学报》1983年第5期。
(87)《弇山堂别集》卷七七《赏赉考下·四夷来朝之赏》。
(88)《弇山堂别集》卷十四《皇明异典述九·夷王赏功之优》。
(89)郑学稼:《日本史》第2册,中国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77年版,第123页。
(90)《善邻国宝记》,引自〔日〕藤家礼之助:《中国货币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679页。
(91)〔日〕藤家礼之助:《日中交流二千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64页。
(92)王建民:《日中文化交流史》,外研社2009年版,第580页。
(93)胡如雷:《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80页。
(94)杨翰球:《十五至十七世纪中叶中西航海贸易势力的兴衰》,《历史研究》1982年第5期。
(95)范金民:《郑和下西洋动因初探》,《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80页。
(96)张瀚:《松窗梦语》卷四《商贾纪》。
(97)印鸾草校注:《明鉴纲目》卷一○《嘉靖二十八年七月倭寇浙东》。
(98)《日本一鉴·穷河话海》卷七《贡物》。
(99)《明英宗实录》卷二三六,景泰四年十二月甲申。
(100)《明英宗实录》卷二三六,景泰四年十二月甲申。
(101)《明宜宗实录》卷一一四,宣德九年十一月丁丑。
(102)《明英宗实录》卷二三七,景泰五年正月乙丑。
(103)《明会典》卷一○八《朝贡四·朝贡通例》。
(104)《明会典》卷一○八《朝贡四·朝贡通例》。
(105)〔日〕小叶田淳:《日本货币流通史》(修订增补版)第394页,引自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680页。
(106)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80页。
(107)王建民:《日中文化交流史》,外研社2009年版,第577页。
(108)引自郝毓楠:《明代倭变端委考》,《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4期。
(109)《日本一鉴·穷河话海》卷七《贡物》。
(1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三卷,第819页。
(111)《明仁宗实录》卷五上,永乐二十二年十二月丙午。
(112)《明宣宗实录》卷六七,宣德九年六月庚午。
(113)《明太宗实录》卷二三六,永乐十九年四月甲辰。
(114)《明英宗实录》卷一○七,正统八年八月庚寅。
(115)《日本一鉴·穷河话海》卷七《贡物》。
(116)《明宪宗实录》卷五八,成化四年九月己巳。
(117)《明孝宗实录》卷三八,弘治三年五月丁丑。
(118)《明宪宗实录》卷七八,成化六年四月乙丑。
(119)《明宪宗实录》卷一二○,成化九年九月癸丑。(www.xing528.com)
(120)《明孝宗实录》卷三八,弘治三年五月丁丑。
(121)《明孝宗实录》卷三九,弘治三年六月己丑。
(122)《明宪宗实录》卷六十三,成化五年二月甲午。
(123)见彭泽益:《从明代官营织造的经营方式看江南丝织业生产的性质》,《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论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09页,第316页。
(124)王建民:《日中文化交流史》,外研社2009年版,第586页。
(125)郑若曾:《开互市辨》,中华书局2007年版。
(126)《筹海图编》卷一一《经略二·开互市》。
(127)王忬:《条处海防事宜仰祈速赐施行疏》,《明经世文编》卷二八三《王司马奏疏》。
(128)朱纨:《双屿填港工完事》。
(129)《明神宗实录》卷二六二,万历二十一年七月乙亥。
(130)此部分内容参见李金明:《明代海外贸易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131)谢杰:《虔台倭纂》上卷《倭原》。
(132)魏敬中:《重纂福建通志》卷八七《海禁》。
(133)《筹海图编》卷四《福建事宜》。
(134)《明世宗实录》卷三二一,嘉靖二十六年三月乙卯。
(135)《明世宗实录》卷二九三,嘉靖二十三年十二月乙酉。
(136)《宪章外史续编》卷三《嘉靖注略》。
(137)《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三《福建三·洋税》。
(138)《筹海图编》卷七《山东事宜》。
(139)丁元荐:《西山日记》卷上。
(140)史澄:《广州府志》卷一五《舆地略七》。
(141)《兵科抄出浙江巡抚张延登题本》,《明清史料》乙编,第七本。
(142)《筹海图编》卷一二《开互市》。
(143)《明英宗实录》卷一一三,正统九年二月己亥。
(144)严嵩:《硫球国解送通番人犯疏》,《明经世文编》卷二一九《南宫奏议》。
(145)《筹海图编》卷一二《经略二·勤会哨》。
(146)《明太祖实录》卷七○,洪武四年十二月乙未。
(147)《明宜宗实录》卷一○九,宣德九年三月辛卯。
(148)《明英宗实录》卷四一,正统三年四月丁卯。
(149)《明英宗实录》卷七四,正统五年八月癸酉。
(150)《明英宗实录》卷二三一,景泰四年七月癸未。
(151)《明宪宗实录》卷一三六,成化十年十二月乙未。
(152)《明宪宗实录》卷二二○,成化十七年十月癸卯。
(153)《筹海图编》卷一二《经略二·行保甲》。
(154)胡宗宪:《广福浙兵船当会哨论》,《明经世文编》卷二六七《胡少保海防论》。
(155)《广东通志》卷一二三《海防略一》。
(156)《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三《福建三·南澳副总兵》。
(157)朱纨:《双屿填港工完事》,《明经世文编》卷二○五《朱中丞甓余集一》。
(158)《虔台倭纂》下卷《倭绩》。
(159)朱纨:《双屿填港工完事》。
(160)胡宗宪:《福洋要害论》,《明经世文编》卷二六七《胡少保海防论》。
(161)《(万历)漳州府志》卷二九《诏安县·兵防志》。
(162)《明世宗实录》卷三六三,嘉靖二十九年七月壬子。
(163)《筹海图编》卷三《广东事宜》。
(164)李金明:《明代海外贸易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85—90页。
(165)此部分参见李金明:《漳州港》,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66)魏敬中:《重纂福建通志》卷八七《海禁》。
(167)此部分内容参见李金明:《明代海外贸易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168)萧基:《恤商厘弊十三事》,《东西洋考》卷七。
(169)《广州府志》卷七四《经政略五·海防》。
(170)钮琇:《觚賸续编》卷三《海天行》。
(171)陈佩:《使琉球录》,《使事纪略》。
(172)《东西洋考》卷九《舟师考》。
(173)〔荷兰〕范·勒尔(J.C.Van Leur):《印度尼西亚贸易与社会》,1955,海牙,第198页。
(174)王胜时:《漫游纪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9帙。
(175)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卷二《商贩》。
(176)《明神宗实录》卷二一○,万历十七年四月丙申。
(177)《东西洋考》卷七《饷税考》。
(178)《明神宗实录》卷三一六,万历二十五年十一月庚戌。
(179)据《燕·彼得逊·昆东印度之商务文件集》记载:1615年中国帆船从南中国到达万丹的航程分别为16、17、18或20天;1622年从南中国到巴达维亚的航程是43天(第一卷,第68页;第4卷,第726页)。
(180)《天启红本实录残叶》,《明清史料》戊编第1本。
(181)王胜时:《闽游纪略》。
(182)《燕·彼得逊·昆东印度之商务文件集》,第1卷,第33页。
(183)〔美〕威廉·L·舒尔兹:《马尼拉大帆船》,第71页。
(184)〔美〕威廉·L·舒尔兹:《马尼拉大帆船》,第71页。
(185)此部分内容参见李金明:《明代海外贸易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20页。
(186)见《东西洋考》卷七《饷税考》。
(187)《亚洲贸易与欧洲人的影响》,第76页。
(188)〔荷兰〕范·勒尔(J.C.Van Leur):《印度尼西亚贸易与社会》,1955,海牙,第125页。
(189)鲍乐史:《荷兰东印度公司时期中国对巴达维亚的贸易》,《南洋资料译丛》1984年第4期。
(190)《燕·彼得逊·昆东印度之商务文件集》,第1卷,第77页。
(191)〔美〕威廉·L·舒尔茨:《马尼拉大帆船》,第63页。
(192)〔美〕布莱尔、罗伯逊主编:《菲律宾群岛》第6卷,第269页。
(193)〔美〕布莱尔、罗伯逊主编:《菲律宾群岛》第10卷,第179页。
(194)原文的单位为萄元(cruzado),因当时1葡元约等于银1两,故改用两计算。见全汉升:《明代中叶后澳门的海外贸易》,载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5卷第1期。
(195)梁方仲:《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入》,《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第6卷第2期。
(196)〔美〕威廉·L·舒尔茨:《马尼拉大帆船》,第73—74页。
(197)《明神宗实录》卷三六一,万历二十九年七月丁未。
(198)王世懋:《闽部疏》。
(199)王胜时:《闽游纪略》。
(200)《广东新语》卷十五《货语·纱缎》。
(201)《亚洲贸易与欧洲人的影响》,第263页。
(202)《亚洲贸易与欧洲人的影响》,第263页。
(203)《菲律宾群岛》第1卷,第62页。
(204)《马尼拉大帆船》,第72页。
(205)《荷亚贸易》,第113页。
(206)《17世纪荷兰海外贸易概述》,第59页。
(207)《荷亚贸易》,第114页。
(208)《荷亚贸易》,第135页。
(209)〔荷兰〕范·勒尔(J.C.Van Leur):《印度尼西亚贸易与社会》,第226页。
(210)《葡萄牙绅士在远东》,第6页。
(211)《东方海上霸权的背景》,1948,伦敦,第89页。
(212)〔日〕山胁悌二郎:《长崎的唐人贸易》,吉川弘文馆1954年版,第30页。
(213)《马尼拉大帆船》,第365页。
(214)王世懋:《二酉委谭摘录》,载《纪录汇编》卷二○六。
(215)萧近高:《参内监疏》,赵之谦:《江西通志》卷四九。
(216)景德镇陶瓷研究所:《中国的瓷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63年版,第175页。
(217)朱培初:《明清陶瓷和世界文化的交流》,轻工业出版社1984年版,第19页。
(218)景德镇陶瓷研究所:《中国的瓷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63年版,第202页。
(219)《广东新语》卷一六《器语·锡铁器》。
(220)李金明:《明代海外贸易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27—128页。
(221)此部分内容参见李金明:《明代海外贸易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32页。
(222)《崇祯长编》卷四一,崇祯三年十二月乙巳。
(223)王在晋:《越镌》卷二十一《通番》。
(224)〔荷兰〕范·勒尔(J.C.Van Leur):《印度尼西亚贸易与社会》,第204页。
(225)〔荷兰〕范·勒尔(J.C.Van Leur):《印度尼西亚贸易与社会》,第204页。
(226)《燕·彼得逊·昆东印度商务文件集》第1卷,第167页。
(227)《燕·彼得逊·昆东印度商务文件集》第2卷,第7—8页。
(228)〔荷兰〕范·勒尔(J.C.Van Leur):《印度尼西亚贸易与社会》,第376页。
(229)〔荷兰〕范·勒尔(J.C.Van Leur):《印度尼西亚贸易与社会》,第202页。
(230)《觚賸续编》卷三《海天行》。
(231)《燕·彼得逊·昆东印度商务文件集》第3卷,第930页。
(232)〔荷兰〕范·勒尔(J.C.Van Leur):《印度尼西亚贸易与社会》,第203、226页。
(233)《瓷器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第48—49页。
(234)周玄:《泾林续记》。
(235)《越镌》卷二一《通番》。
(236)《燕·彼得逊·昆东印度商务文件集》第1卷,第167页。
(237)〔荷兰〕范·勒尔(J.C.Van Leur):《印度尼西亚贸易与社会》,第384页。
(238)《燕·彼得逊·昆东印度商务文件集》第1卷,第798页。
(239)《越镌》,卷二一《通番》。
(240)《闽书》卷三八《风俗志》。
(241)《越镌》卷二一《通番》。
(242)此部分内容参见李金明:《明代海外贸易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32—138页。
(24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69—370页。
(244)此部分内容参见黄启臣:《清代前期海外贸易的发展》,《历史研究》1986年第4期。
(245)关于清朝初设四海关的地址,一般史书记载为云台山、宁波、漳州和澳门,今据李士桢《抚奥政略》卷一《议复粤东增豁税饷疏》所记,为“江南驻松江,浙江驻宁波,福建驻泉州,广东驻广州次固镇”。
(246)《粤海关》卷五《口岸一》。
(247)嵇曾筠:《乾隆浙江通志》卷八六《榷税》。
(248)《粤海关志》卷一一;档案,《军机录副》卷一六至一七。
(249)档案,《户部史书》,《康熙二十四年四月七日户部尚书科尔坤题》。
(250)《浙江通志》卷八六《榷税》。
(251)《江南通志》卷七九《食货志·关税》。
(252)〔日〕大庭修:《日清贸易概观》,《社会科学辑刊》1980年第1期。
(253)〔日〕大庭修:《日清贸易概观》,《社会科学辑刊》1980年第1期。
(254)据日本学者木宫泰彦:《中日交通史》下册,陈捷译,商务印书馆民国1931年版,第327—334页所列数字统计。
(255)郑学檬等:《简明中国经济通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16页。
(256)《唐船进港回棹录》,转引自《辽宁大学学术论文选编》,辽宁大学科研处1983年版,第168页。
(257)杨余练:《试论康熙从“开禁”到“海禁”的政策演变》,1981年1月13日《光明日报》。
(258)《清圣祖实录》卷二七○。
(259)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1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63页。
(260)根据《粤海关志》卷二四,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一《附录》及吕坚《谈康熙时期与西欧的贸易》(载《历史档案》1981年第4期)所提供的数字统计。
(261)根据《粤海关志》卷二四,第34—40页的数字统计。
(262)《粤海关志》卷二四。张天护:《清代法国对华贸易问题之研究》,《外交月报》第8卷第6期。
(263)〔日〕木宫泰彦:《中日文化交流史》,胡锡年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673—675页;《中日交通史》下册,陈捷译,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第364—367页。
(264)〔日〕木宫泰彦:《中日文化交流史》,胡锡年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673—675页;《中日交通史》下册,陈捷译,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第364—367页。
(265)转引自《华夷变态》,浦廉一:《华夷变态题说》。
(266)《乾隆海澄县志》卷一五。
(267)根据H.B.Morse:《Th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 1635-1834》VolⅠ,Chap7-28;VolⅡ,Chap 30-60;VolⅢ,Chap 61-77;VolⅣ,Chap78-89的数字统计。
(268)根据《日本和世界的历史》第15卷,第70页及丰田武《交通史》第300页的数字统计。
(269)〔日〕木宫泰彦:《中日交通史》下册,陈捷译,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第336页。
(270)《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五一○;徐正旭:《越南辑略》卷二;《皇朝文献通考》卷三三;《清高宗实录》卷八○八;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1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67页,第70页。
(271)《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六一○,第5页。
(272)档案,《军机录副》卷号二四《财政》,乾隆十一年。
(273)档案,《军机录副》卷号十九,《关税》乾隆五十六年,《宫中档》康熙五十六、五十七、五十九年两广总督杨琳奏折;格林堡:《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71页。
(274)《文献丛编》第176辑,《福建巡抚常赉奏折》。
(27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4页。
(276)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1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67页,第268页。
(277)千家驹:《东印度公司的解散与鸦片战争》,《清华学报》第37卷第9—10期。
(278)余捷琼:《1700—1937年中国银货输出入的一个估计》,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第32—34页。
(279)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册,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22页。
(28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14页。
(281)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1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59页。
(282)根据《Chinese Repository》Vol V,P547;H,B.Morse:《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 of Chinese Empire》Vol I,P173、209-210;魏源:《道光洋艘征抚记》所载数字统计。
(283)引见刘鉴唐:《鸦片战争前四十年间鸦片输入与白银外流数字的考察》,《南开史学》1984年第1期。
(284)按清朝2%的从价税测算。
(285)张燮:《东西洋考》卷七《税饷考》。
(286)《粤海关志》卷三《前代史实二》引《宋会要》。
(287)按《朱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一”记“凡番货之来,十税其一”;又《文献通考》卷二《市籴一·市舶互市》记“淳化二年,始立抽解二分。”今十抽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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