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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民族思想:促成大一统局面与繁荣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秦汉的民族政策促进了大一统局面的形成与繁荣秦汉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立之后,面对众多的周边少数民族,如何对其进行统治,巩固和发展大一统的局面便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一政策无疑增强了各族的凝聚力。秦朝的法律中便有“属邦律”,正是秦国管辖少数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

司马迁民族思想:促成大一统局面与繁荣

三 秦汉的民族政策促进了大一统局面的形成与繁荣

秦汉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立之后,面对众多的周边少数民族,如何对其进行统治,巩固和发展大一统的局面便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对此,秦汉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的灵活措施,如慑服匈奴,消除南越割据、立玄菟等四郡以断匈奴左臂,抚西羌以隔匈奴,屯田西域以断匈奴右臂,经略西南夷以抄南越后路和探蜀身毒道等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使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得到巩固,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

1.根据各民族具体情况,设立政权机构

秦汉时期,各地区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内地的三十六郡区域基本上是封建地主经济,而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尚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由于其社会基础不同,政权机构的设置自然也不可能完全一致。又由于边疆各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在各地建立的政权机构又有属国、郡县、都护、校尉等不同形式。

郡县的设置 郡县制是战国时期中原各地区广泛使用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秦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40],以后又开辟了新的地区,增设桂林等三郡、北假等地四十四县。这表明秦对六国原有的领土实行郡县制,新扩展的少数民族地区也实行郡县制。

汉承秦制,在少数民族地区也设置了不少郡县。如汉在南越地区设置了儋耳、珠崖、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等九郡。“南越破后,及汉诛且兰、邛君,并杀筰侯,冄皆振恐,诸臣置吏。乃以邛都为越雟郡,筰都为沈犁郡,冄为汶山郡,广汉西白马为武都郡”[41]。“南夷”、“西夷”诸部地区设治后,所称的“西南夷”地还余下滇及嶲、昆明诸部区域尚未建立郡县。两年之后,汉王朝“使王然于以越破及诛南夷兵威风喻滇王入朝。滇王者,其众数万人,其旁东北有劳浸、靡莫,皆同姓相扶,未肯听。劳浸、靡莫数侵犯使者吏卒。元封二年(前109),天子发巴蜀兵击灭劳浸、靡莫,以兵临滇。滇王始首善,以故弗诛。滇王离难西南夷,举国降。请置吏入朝。于是以为益州郡,赐滇王王印,复长其民”[42]

在西南夷地区,西汉王朝经过三十余年的经营,设置益州郡,共二十四个县;牂牁郡,共十七个县;越嶲郡,共十五个县。

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这些郡县,由于与内地郡县社会经济不同,民族情况有别,西汉王朝对其实行与内郡不同的统治方式:郡县大都以部族联结的范围作为行政区划范围。由朝廷委派太守、令、长掌治郡县,有固定的任期。同时又任命当地部族的首领、土长充当王、侯、邑长,终身任职,可以世袭。边郡出赋,由土长解纳上贡,不另征调。边郡太守不仅掌管民政,还主持军事,统领兵马,兵马由内地遣戍。最突出的特点是,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土长,授以王、侯封号,要他们听命于朝廷。各地王、侯称号有:百越南越王、闽越王,西南夷的滇王、夜郎王等等。每一地区受封的土长、部首往往很多,如封乌桓渠帅“为侯王君长者八十一人”。在西域五十国中,“自译长、城长、君、监、吏、大禄、百长、千长、都尉、且渠、当户、将、相至侯、王,皆佩汉印绶,凡三百七十六人”[43]。就是任命当地土长佩带汉朝印绶,代表汉廷统治本部族人民。这一政策无疑增强了各族的凝聚力。

属邦、属国的建置 对较大的少数民族或部落的归附,秦汉则实行另一种管辖方式,称属邦或属国[44]秦朝法律中便有“属邦律”,正是秦国管辖少数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称,秦朝政府中设立“典属国”就是“掌蛮夷降者”。

西汉继承了秦朝的典制,在边陲少数民族地区仍然设置属国,由都尉管辖。《续汉书·百官志》说:“武帝又置属国都尉,主蛮夷降者。(中兴建武以后)唯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稍有分县,治民比郡。”据《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载:元狩二年(前121)秋,“单于怒浑邪王居西方,数为汉所破,亡数万人,以骠骑之兵也。单于怒,欲召诛浑邪王。浑邪王与休屠王等谋欲降汉……浑邪王裨将见汉军而多欲不降者,颇遁去。骠骑乃驰入与浑邪王相见,斩其欲亡者八千人,遂独遣浑邪王乘传先诣行在所,尽将其众渡河,降者数万,号称十万。既至长安,天子所以赏赐者数十巨万。封浑邪王万户,为漯阴侯。封其裨王呼毒尼为下摩侯,鹰庇为辉渠侯,禽梨为河綦侯,大当户铜离为常乐侯……居顷之,乃分徙降者边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为属国”。此“边五郡”指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九原(包括五原、朔方),但属国所在都在黄河以南。

汉朝对归附的少数民族,保留其原来的官职名号和部落组织,不改变其原来的生产方式生活习俗,享有较大的自治权,但行政上归属汉王朝委派的属国都尉管辖。属国遍布于汉王朝的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属国的范围较大,统领几个县,相当于郡。也有一些地区,在县一级设置都尉统领较小的少数民族部落。大抵在与少数民族邻接的郡县,一般都设置属国处理少数民族事务。

在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建置属国和郡县,既是汉王朝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策略,又是管辖治理少数民族的行政体制。在归附汉朝、修职贡、奉正朔的前提下,给少数民族的酋长首领较大的自主权,不改变其原来的政治体制,不改变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尊重其风俗习惯,这对于加强内附少数民族的统治,加强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扩大和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与深远影响。

2.实行移民垦殖,支援周边民族发展生产

秦汉时期,中原与周边少数民族由于自然条件及社会历史等原因,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形态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为了开发边疆地区,支援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产。促进其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进步,巩固大一统的局面,秦汉采取了移民垦殖,支援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产的民族政策和措施。(www.xing528.com)

秦统一南越、河南之后,便采取了移民实边,增加劳动力的措施,支援这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产。汉初设置南北军屯,到文帝时,晁错提出“守边备塞,劝农力本”的方略:“遣将吏发卒以治塞,甚大惠也。然令远方之卒守塞,一岁而更,不知胡人之能,不如选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备之……先为室屋,具田器,乃募罪人及免徒复作令居之;不足,募以丁奴婢赎罪及输奴婢欲以拜爵者;不足,乃募民之欲往者。皆赐高爵,复其家。予冬夏衣,廪食,能自给而止。”“募民相徙以实塞下,使屯戍之事益省,输将之费益寡,甚大惠也……使先至者安乐而不思故乡,则贫民相募而劝往矣……营邑立城,制里割宅,通田作之道,正阡陌之界,先为筑室……为置医巫,以救疾病,以修祭祀,男女有昏,生死相恤,坟墓相从,种树畜长,室屋完安,此所以使民乐其处而有长居之心也”[45]。“徙民实边,使远方无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子相保,亡系虏之患……”[46]晁错的建议,不仅对汉代屯垦戍边有重大意义,而且对以后历代王朝的边疆政策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汉武帝时期,西汉王朝开始了大规模的移民屯田。元朔二年(前127),“置朔方、五原郡……夏,募民徙朔方十万口”[47]。元狩二年(前121),匈奴浑邪王降,汉“徙关东贫民处所夺匈奴河南地新秦中以实之”。又“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48]。元狩四年(前119),因卫青霍去病击匈奴,“自朔方以西至令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人”[49]。“关东贫民徙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凡七十二万五千口”[50]。又在太初三年(前102),筑五原、塞外列城和居延城,“益发戍甲卒十八万酒泉、张掖北,置居延、休屠以卫酒泉”[51]。在二十多年中,汉、匈奴战事频繁,征往朔方、河西屯田的戍卒数量很大,对开发西北边疆有重大意义。

西汉实行屯田,主要在北方和西北。屯田的形式有军屯、民屯等多种,屯田的规模也大小不一。屯田的目的初期主要是为了解决自身的粮食供应问题,并供应来往行人,后来逐渐发展演变为农村和城镇,成为新兴的农业区。

西汉在北边的主要地区,从河套以东开始,有河套、湟中、河西等。西域屯田最初设于轮台,后来发展到鄯善、渠犁、车师,最西到达乌孙所在的锡尔河上游地区。这些屯田区以河西地区的规模最大。以各种形式参与屯田的人数,或者说是在边疆地区从事过开垦荒地,进行过农业生产的人,约计不下数百万。这数百万人中,绝大多数是农业和手工业者,具有较高的生产技术和丰富的劳动经验,因而他们既是支援、开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劳动生产者,同时也是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传播者。

屯田的同时,汉王朝一开始就把“通渠”这一水利灌溉设施作为基本建置。后来随着引渭灌溉、引汾灌溉、穿洛灌溉工程的竣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迅速把“引河及川谷以溉田”[52],推行至西北边疆少数民族的各个屯田区,西汉王朝经常以数万、数十万的劳动力派到边疆挖渠引水,资金和生产工具都由政府提供。移民屯田、戍卒屯田、政府地方官屯田和其它形式的屯田,都要进行兴修水利和灌溉工程,水利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西汉王朝通过移民垦殖的民族政策之实施,使移民将内地的生产技术、生产工具和文化带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了边疆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移民与边疆各族人民相互依存,互通婚姻,逐渐融合,缩小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原内地的差距,使各族经济文化得到迅速发展,各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从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也随之得到巩固与发展。这种边疆政策及其带来的积极效果,对司马迁的民族大一统思想的形成,无疑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优抚少数民族代表人物,提高其在多民族国家中的地位,进一步密切各民族之间的关系

秦汉采取优抚归附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政策,对归附的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仍保留王、长的称号,《秦律》中称其为邦君。邦君在法律中享受优待,《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称:“有罪,致耐罪以上,令赎。”秦始皇统一六国时,也重用了一批少数民族人才,如将军羌魔,应为羌人,丞相隗林则是狄人。殆至汉代,仍然继承了秦朝这一政策,将有功的或归附的一些少数民族首领封王、封侯。如刘邦灭楚王后,将一批功臣封为王侯,闽越首领无诸因佐汉击楚有功,立为闽越王[53],丁复等五位越将,因参加刘邦起义,均得以封侯爵,与汉人等同。文帝时,匈奴颓当、桀龙二人来降,汉封前者为弓高侯,后者为襄城侯。《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载,景帝即位,匈奴徐卢等五人降,景帝欲侯之以劝后。丞相亚夫曰:“彼背其主降陛下,陛下侯之,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景帝曰:“丞相议不可用。”乃悉封徐卢等为列侯。晁错为了防备边塞,建议利用义渠人与匈奴风俗的特点以抗匈奴,结果巩固了西北边塞。景帝封义渠人公孙浑邪为平曲侯[54],官至典属国。武帝时,公孙贺等义渠人成为汉朝名将。

汉武帝即位后对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这种封赏就更为突出。元狩二年(前121),“匈奴浑邪王率众来降,汉发车二万乘,县官无钱,从民贳(赊)马,民或匿马,马不具。上怒,欲斩长安令。黯曰:‘长安令无罪,独斩黯,民乃肯出马。且匈奴畔其主而降汉,汉徐以县次传之,何至令天下骚动,罢弊中国而以事夷狄之人乎!’上默然。及浑邪至,贾人与市者,坐当死者五百余人。黯请间,见高门,曰:‘夫匈奴攻当路塞,绝和亲,中国兴兵诛之,死伤者不可胜计,而费以巨万百数。臣愚以为陛下得胡人,皆以为奴婢以赐从军死事者家;所卤获,因予之,以谢天下之苦,塞百姓之心。今纵不能,浑邪率数万之众来降,虚府库赏赐,发良民侍养,譬若奉骄子……陛下纵不能得匈奴之资以谢天下,又以微文杀无知者五百余人,是所谓庇其叶而伤其枝者也,臣窃为陛下不取也。’上默然,不许,曰:‘吾久不闻汲黯之言,今又复妄发矣。’”[55]汲黔时为九卿之一,当武帝发车迎接匈奴降众时,他出面干涉;长安贾人卖兵器给匈奴降人触犯法律被处以死刑时,他又阻止,并斥责武帝将大量钱财赏赐降众,把匈奴降者当骄子侍奉。他认为应该以降众为奴,没收其财物。汉武帝没有采纳他的意见,而是把有关少数民族的首领分封侯爵,余众迁至边塞,设立属国,协助其发展生产,给予生活的出路与支持。不仅如此,“胡降者皆衣食县官,县官不给,天子乃损膳,解乘舆驷,出御府禁藏以赡之”[56]。由此可以看出,汉对少数民族归附者采取了何等优厚的政策!

此外,汉军中的将军、校尉、都尉,地方政权中的郡守、县令,由少数民族任职者,为数亦不少。大将军卫青七击匈奴,部下有众多名将,其中有两个义渠人:公孙贾七为将军,官至太仆、丞相,公孙敖四为将军。有两个匈奴人:一为将军赵信,二为弓高侯颓当之孙韩说[57]。将军李息为北地郁郅县人,这里是义渠戎居地,出身与戎族有关。元狩二年(前121)霍去病出兵河西,领将校者四:一为义渠人公孙敖,一为司马赵破奴,一为校尉句王高不识,一为校尉仆多(朋)。其中除公孙敖为义渠人,高不识、仆多皆为匈奴人,汉人仅一。汉朝军队中越骑校尉下的越骑,长水校尉下的长水,宣曲、池阳胡骑,基本上都是由少数民族组成的军队,其中涌现出不少将校。

少数民族任郡县长官的,如武帝置犍为郡,封夜郎侯为夜郎王,领诸部,并“使其子为令”[58],即县令。后在西南夷置十余县,除都尉外,其县令也当按“从其俗以长之”的惯例[59],与夜郎的情况一样,由本地王之子或王的嫡亲充任。

秦汉对较多的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封为侯爵,或在秦汉政府及地方政权中任职,不仅说明少数民族在统一多民族国家中有相应的政治地位,甚至享受特殊的优待,体现出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特点,而且通过分封或任职,有的长期居住在京城,有的定居在中原地区的各封地,与汉人杂处,密切了同华夏族的关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司马迁的《史记》和后代许多史书中,记载少数民族的代表人物,往往是以功臣的名义出现,而不大注意其族别,(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对少数民族的经济、物产的记载也打破了地域和族别的限制,而纳入大一统的范围之内予以描述),这一方面说明少数民族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政治、经济地位已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说明司马迁已把这些少数民族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一部分来看待。这反映了司马迁进步的民族一统思想。

此外,当时少数民族的不少人士长期住在京城和中原各地,有的是来学习中原先进的汉文化的,有的是进入内地从事商业贸易的,也有从事其他事业的。西汉长安城内有商街,街上有专供少数民族居住的“蛮夷邸”[60]。《史记·大宛列传》也说:“及天马多,外国使来众,则离宫、别观旁尽种葡萄、苜蓿极望。”由此可知,葡萄、苜蓿的种植并不仅仅是取籽来由汉人栽种,而西域使者、随从在移植工艺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乌孙公主派人至京师学鼓琴,龟兹王偕夫人来长安学习汉衣服、制度,“归其国,治宫室……如汉家仪”[61]。当然,少数民族向汉人学习,汉人也向少数民族学习,如张骞由于得甘父的帮助学会了胡人语言,在匈奴、西域活动了十几年,最后胜利回朝。相夫公主出嫁乌孙前,与“官属侍御百余人,舍上林中,学乌孙言”[62],教授者自然是住在京城的乌孙人了。通过互相交流,不仅促进了民族融合,而且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互相了解,建立起友好的感情,进一步密切了多民族国家的内在联系,促进了民族凝聚力与向心力的发展。这对司马迁的民族大一统思想的形成,自然也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便表现在《史记》的许多传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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