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商朝的民族与民族关系
商是继夏而兴的一个王朝。商人灭夏建立商朝之后,其国名称为“商”或者“殷”,但作为民族的称谓,既称“商”或“殷”,也称“夏”或者“华夏”。也就是说,商人依然是自夏朝诞生以来所形成的夏族或华夏族这个族称中的主体民族。商王朝推翻夏王朝之后,商文化在各个地区便逐渐地代替了夏文化。当然,这种代替并不是一种民族文化代替另一种民族文化,而主要表现为同一民族文化的不同发展阶段。这正如后来的周文化和汉文化一样。商文化是在先商文化和夏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同样,商人或者商族也是在夏人或者夏族、华夏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1.商族的兴起与建国
商族先世是居住于黄河下游的一个古老的氏族部落共同体,其活动中心在今山西南部和河南北部地区,后来又不断向东部地区移动,到达今河北南部和山东西部的广袤地带,与东夷长期共处。
商人以其始祖契居于商而得名。《史记·殷本纪》云:“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宽。’封于商,赐姓子氏。”因为契助禹治水有功,被舜任为司徒,掌管教化,契与舜、禹当是同时代的人物。《国语·鲁语》说:“商人禘舜而祖契。”禘舜是追远尊祖,说明商先与舜有一定的亲缘关系。舜的居住地,也是商先始居地。
商族先世的事迹还以神话传说而见诸《诗经》、《吕氏春秋》等典籍中。《诗经·商颂》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又云:“有娀方降,帝立子生商。”商,族名。《吕氏春秋·音初篇》亦云:“有娀氏有二佚女,为之九成之台,饮食必以鼓。帝令燕往视之,鸣若隘隘。二女爱而争搏之,覆以玉筐。少选发而视之,燕遗二卵北飞,遂不反。”这些记载虽是神话,但却表明商族是以玄鸟为图腾的。从图腾信仰上看,大抵东方尊少皞为始祖的各族,都以鸟为图腾,如淮夷、夫余、奄、郯、徐、费、莒、黄、江等嬴姓诸侯。商族以鸟为图腾,同样具有东方民族的特点。此外,甲骨文中商始祖契后第七代王亥的“亥”字,从鸟,这也是商人以鸟为图腾的确证。因此,在族源上,商族与东夷族可能有同源的关系,后逐渐发展而分化为不同的民族。
商原是夏朝统治下的一个诸侯国,它与葛、韦、顾等诸侯国一样,属夏朝的“侯服”之列。它与夏王的关系具有臣服和贡纳关系,承认夏王为“天下共主”。但是,夏王传至孔甲,“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31]。孔甲三传至桀之时,“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32]。夏朝各种矛盾激化,国势日衰。在夏衰落的过程中,作为诸侯国的商逐渐强大起来。商汤以武力和德政相结合的办法,团结和征服了一部分诸侯国,灭了与夏桀关系密切的韦、顾、昆吾等诸侯,进而消灭夏桀“践天子位”,代夏而建立了我国第二个奴隶制王朝。
商族与夏族或华夏族的称谓虽不同,但实为同一民族。商人最初虽然可能属于东夷民族,但早在先商时期,商族就与夏族有着密切的关系。夏时,商作为夏的一个诸侯国,对夏有臣服关系。由于这种关系和在夏族政治经济文化下,夏时商人便接受了夏族文化的影响而与夏族融合在一起了。到了这时,就很难说商人还属于东夷民族,而应该说商人已是夏族的一部分了。商灭夏后,国名和朝代名由夏改称商,但作为人们共同体,作为民族,却不因商朝代替夏朝而有所改变,它仍是夏朝所称的夏族或华夏族。这正如以后的朝代,既以朝代称名这个族体,又沿用夏族或华夏族。因此,商朝的主体民族与夏朝一样,仍然是夏族或华夏族。
2.商朝的主体民族——华夏族的发展
商朝的主体民族仍然是夏族或华夏族,不过由于朝代不同,也可称为商人或商族。华夏族经过商代五百多年的发展,较夏时有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这种发展既表现在商朝统治领域的扩大、文化的进步,也表现在这一人们共同体内部地区差别的缩小。商朝与夏朝一样,有王畿和王畿外的诸侯国。商王畿比夏王畿的范围大得多。受商王统治和与商具有同样文化的诸侯国也向四方发展。
商朝最北的同姓诸侯是孤竹国,在今河北卢龙县。商的东方,至少奄(今山东曲阜)和蒲姑(今山东益都地区)与商有同源关系。商的西方,至少周(今陕西岐山一带)是商朝的诸侯国,是夏族的一部分。商的南方,大概与荆蛮为邻,势力达到长江流域,甚至有部分商人已迁居湖南、江西等地了。这样,北至孤竹,南及长江流域,东至奄、蒲姑,西到周,如此广阔的地区,不仅是商朝的统治范围,也是商朝的主体民族——华夏族——的居住区域。这样,夏族就发展成为我国当时居住区域最广、人数最多、文化最高的一个人们共同体。(www.xing528.com)
3.商与其他民族的关系
商代的主体民族是华夏族,与夏族相比,其他民族则可称为少数民族。商族兴起时,其四周已分布着许多部落集团和小国,商称诸侯国为“方”或“邦方”,与商王朝互不统属。在这些不同部落集团的名称之后加上“方”字,就成为部号,如武丁时期就有御方、危方、马方、井方、羊方、林方等三十余个部号及其所建的方国,分别处于商的四周,有的则穿插于商朝辖境,与商族和商朝有着复杂的关系。
商的北方和西北方,甲骨文记有土方、鬼方、羌方、邛方、御方等。古史记录中有獯鬻、猃狁、鬼方、犬戎、畎夷、狄()等。这些族称的内涵并不一致,有的是许多共处于一地的不同部落共同体的统称,有的则是一部分部落共同体的单称,但它们都是游牧民族。
在商代,商族(即夏族)和商王朝与这些北方游牧民族有着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关系。在商朝直接统治区域周围的诸方国中,土方、鬼方和芍方是较大的国,分布于今山西、陕西境内及其以北地区。当时,商朝曾经征服了北方的不少方国。这些被征服的方国,在政治上,承认了商王的天下共主地位,有的不受商王的封号。在商朝统治者和被征服的方国君长或部落首领之间,一方是属居于统治地位,并通过纳贡的形式进行经济上的剥削,一方则居于臣服地位,但其中一些方国的贵族统治者,也企图向商族进行掠夺。于是,双方发生尖锐矛盾,终于导致商朝和方国之间经常发生战争。商对北方各方国的频繁战争,主要发生在帝武丁及其以后。
武丁即位后,重用傅说、甘盘为大臣,力求巩固和发展商朝势力,先后对土方、方、鬼方多次用兵,扩大商朝的统治区域。武丁率兵征讨土方和方,每次征兵达三千至五千人。武丁命震伐鬼方,并联合了周部落,用了三年多的时间才打败鬼方。此外,商对芍方的战争,不但次数多,而且规模大,出动的军队有时竟超过万人。商朝之所以与北方民族经常发生战争,也与当时北方游牧民族的社会发展阶段和经济生活的特点有关。
商的东方和东南方,甲骨卜辞中有夷方、人方、尸方、儿方的记录,均属东夷族,分布于今山东、江苏北部一带地区。先商时代,商族与东夷族的关系就非常密切。商朝初期,东夷族的社会有了很大的发展,并向西部开拓,严重威胁着商朝的后方。于是商王仲丁出兵征伐。《竹书纪年》曰:“仲丁征于蓝夷。”仲丁之后,“河亶甲整即位,自嚣迁于相。征蓝夷,再征班方”。这说明自仲丁之后,商朝与东夷处于敌对状态,到了商朝晚期,商朝用兵的主要目标已转移到东夷族。
商的西方,有所谓西戎、氐羌、昆夷等。西戎是西方民族的总称。甲骨文有羌的记录,羌族是西北古老的游牧民族,所营畜牧业中,大抵养羊占很大比重,遂以牧羊人而得名。《说文》云:“羌,西戎羊种也,从羊,从羌。”古史记录中又有氐羌之称。《竹书纪年》云:“武丁三十四年,王师克鬼方,氐羌来降。”“汤十九年,氐羌来宾。”《诗经·商颂·殷武》云:“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这些记载反映了羌或氐羌与商族和商朝的密切关系。这种密切关系不仅表现在它们考古文化的相互影响和较多的共性上,也表现在商朝与羌族矛盾和战争关系上。据统计,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有关征伐、俘获羌人和以羌人为祭品的卜辞,武丁六十多件,廪辛四件,康丁六件,武乙一件,乙辛一件[33]。商朝征伐羌人的规模是很大的。武丁时伐羌用兵最多的一次竟达一万三千人,而征土方、鬼方一次用兵最多才五千人。商朝将战争中俘获的羌人变为奴隶,有的用于生产,有的则用于祭礼的牺牲品。这在甲骨卜辞中有很多反映[34]。商人对羌用兵多于其他民族,并大量俘获羌人用于奴隶和祭品,这不仅反映了商奴隶主压迫被俘羌人的残酷性,同时也反映了商朝与羌人的密切关系,反映了羌人力量的强大和对商朝存在的意义。
商的南方和西南方分布着许多古老的民族,南方有荆楚,西南方有庸、濮、蜀、髳、微、越、卢、彭等。商时,这些民族已不同程度地受商政治势力的控制。武丁时,为了掠夺奴隶和扩大提供贡纳的领属,曾向南方荆楚发动军事征伐。据《竹书纪年》记载,夏末,“商师征有洛,克之,遂征荆,荆降”。《诗经·商颂·殷武》云:“挞彼殷武,奋伐荆楚。罙入其阻,裒荆之旅。有截其所,汤孙之绪。维女荆楚,居国南乡。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这反映了商与荆楚的关系。
商与西南诸族也有矛盾和斗争。商朝末期,在周武王伐商的联军中便有康、蜀、羌、髳、缴、户、彭、濮等,这些西南方民族参与伐商战争,便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西南各族与商统治阶级之间存在的矛盾和斗争。
从上述商王朝四周民族的分布情况及商与这些民族的关系可以看出,随着商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民族关系比夏代要复杂得多,另一方面也说明商代的政治疆域比夏代扩大了。商族的兴起和商朝领属及其政治势力的发展,为周代以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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