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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代民族与民族关系研究成果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夏代的民族与民族关系民族是与国家同时形成的。因此,探讨夏代的民族与民族关系,我们首先还得从夏朝的建国谈起。1.夏朝的建立与夏族的形成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他与尧、舜的关系和鲧与尧、舜的关系可能具有同样的情况。被分割属于不同国家的同一民族,由于政治的作用会使其逐步分裂产生不同的特点,以至发展为不同的民族。

夏代民族与民族关系研究成果

二 夏代的民族与民族关系

民族是与国家同时形成的。国家是民族存在及发展的前提。恩格斯曾经指出:“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16]又说:“单纯由这样狭小的公社所形成的民族,对于他们,一个不是从它们内部产生,而是跟它们陌生地对立着的,并且不断地榨取它们的国家权力,便成为民族继续生存的前提了。”[17]这就是说,只有国家形成以后,民族才开始形成。因此,探讨夏代的民族与民族关系,我们首先还得从夏朝的建国谈起。

1.夏朝的建立与夏族的形成

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夏朝的建立,标志着我国从原始社会发展为阶级社会,从氏族部落状态发展为国家形态,从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

夏朝是禹建立的。根据古籍记载,禹是“黄帝子孙”。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说:“禹之父曰鲧,鲧之父曰帝颛顼,颛顼之父曰昌意,昌意之父曰黄帝。禹者,黄帝之玄孙而颛顼之孙也。”《世本八种》亦云:“黄帝生昌意,昌意生颛顼,颛顼生鲧。鲧取有辛氏女,谓之女志,是生高密。”宋忠注云:“高密,禹所封国也。”所以,夏后氏(包括夏国及其后裔)的祭典为“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18]。或“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19]。黄帝、颛顼,上节已经谈及。鲧与尧舜为同时人。相传尧曾“用鲧治水。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于是帝尧乃求人,更得舜。舜登用,摄行天子之政,巡狩。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以死”[20]。鲧与尧、舜都是一些部落或部落集团的首领。传说中的鲧“臣服”或“受命”于尧、舜,只是反映尧、舜在当时部落林立之中有较高威望,有着政治中心的趋势,而鲧对他们也可能有某种程度的“臣服”关系。鲧所在的部落和部落集团,据《国语·周语下》云:“其在有虞,有崇伯鲧。”“崇伯”是崇这个地方的部落或部落集团的首领。“崇”就是“嵩”,即今河南登封县嵩山附近。禹继承父业为部落和部落集团的首领。他与尧、舜的关系和鲧与尧、舜的关系可能具有同样的情况。由于禹治水有功,在众部落中树立起了较高的威望,因此,政治中心也就逐渐转移到禹所在的部落,使之成为众部落的首领,并逐步向国家形态发展。

那么,禹是如何从一个部落集团的首领发展为“天下共主”、“天下之君”呢?对此,司马迁认为:“帝舜荐禹于天,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三年丧毕,禹辞辟舜之子商均于阳城。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21]尚书·大禹谟》对禹“即天子位”的过程,更有绘声绘色的描述。

禹“为天下君”后,仍沿用“禅让”的办法,始荐皋陶,且授政焉。皋陶卒,又举益,并任之以政。禹崩,以天下授益。但是,由于“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22]

启继禹“为天下君”,一般认为是以禅让制发展为世袭制的一个标志,也是国家形成的一个标志。从此以后,天子的继承就不再是禅让,而是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了。

夏民族的形成是以夏王朝的建立为契机的。它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同夏王朝的建立与巩固是同步进行的。夏王朝的建立,也就是夏民族形成的标志。

民族的形成过程虽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的瓦解和地缘关系的形成,和与基于氏族部落和部落联盟过渡到基于地缘关系的农村公社之上的部落和部落联盟,以及与后一种部落联盟融合为一个共同的整体相一致的。所以,恩格斯说,当以暂时的需要而结成的临时部落联盟,发展为“永久的联盟,这样就朝民族的形成跨出了第一步”[23],又说:“野蛮时代高级阶段……住得日益稠密的居民,对内和对外都不得不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各亲属部落的融合,从而各部落的领土融为一个民族的共同领土也就成为必要了。”[24]当然,民族和国家是不同的历史范畴,它们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民族和国家都是建立在地缘基础之上的,都是在氏族部落没落的过程中和前提下产生、形成的。因此,血缘关系发展和演变为地缘关系的过程,不仅是国家形成的过程,也是民族形成的过程。在民族形成的过程中,共同的领域不仅是民族的一大特征,也往往是民族其它特征(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和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形成的前提和基础。而国家这个政治性、地域性很强的因素对民族共同领域的形成起着很大的作用。在一个国家内的不同民族,由于政治的作用,会促进和加强它们的接近甚至融合。被分割属于不同国家的同一民族,由于政治的作用会使其逐步分裂产生不同的特点,以至发展为不同的民族。夏族和夏朝的形成,不仅有着地缘关系的共同前提,有着同样的历史时期,也使夏朝的建立成为夏族名称的来源,而且夏朝的统治领域和四百多年的存在,对夏族各种特点的形成、发展、稳固也具有重大的意义。所以,我们认为,夏朝的建立是夏族形成的标志。

我国传说中的“五帝”时期是我国原始社会的末期,也是人们共同体从氏族部落发展为民族的时期。正是在这一时期,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部落逐步解体,而代之以地缘为基础的更大范围的人们共同体的建立。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就是建立在地缘基础上的。孔颖达在《尚书正义》中注曰:“颛顼以来,地为国号。”这在一定意义上标志着地缘关系的建立。在地缘联系的基础上,在部落战争、联合、融合以及兼并的过程中,到了“五帝”时期之末,夏民族也就形成了。

“夏”这个族称是由于夏朝的建立而出现的,而夏朝(夏国)的名称是由禹初国于夏或为“夏伯”而来的。“夏”这个名称的含义,《尔雅·释诂》曰:“夏,大也。”《尚书》注云:“冕服采章曰华,大国曰夏。”《尚书正义·武成》曰:“冕服采章对被发左衽,则为有光华也。《释诂》云:‘夏,大也’,故大国曰夏。华夏,谓中国也。”由此可见,“夏”为“大”和“中国”之义。从大而言,夏朝(夏国)是我国领域内从部落状态发展出来的第一个国家形态,是当时最进步的部分,也是最强大的部分。在当时众多的国家和部落中,夏无疑是最大的。至于“中国”之意,即“天下之中”的意思,也就是指夏朝的“王畿”,即夏王直接统治的地区。

既然“夏族”因夏朝的建立而得名,那么“华”或“华夏”的名称是何时产生的呢?“华”在夏朝是否已经出现,还难以肯定,但据《尚书》注“冕服采章曰华”,“华”是由夏族的服饰和文化特征而得名,后便演变成“华”与“夏”为同义语,或合而为一称为“华夏”了。既然以服饰文化特点而得名,“华”在夏朝很可能就产生了,因为那时夏族的服饰和文化特点,必然已与其他民族不同了。

夏族这个族称随着夏朝的建立而正式产生后,便随着夏朝势力的发展和影响的扩大,而发展壮大起来。经过夏朝四百多年的统治,夏族这个名称也就比较牢固地确定下来了。在夏朝,虽然存在着夏王直接统治的“王畿”和与夏王关系程度不同的诸侯国,存在着夏国和不同诸侯国的不同国人的名称,但凡与夏王畿的人们具有共同民族特点的诸侯国的人,都会接受夏族这一族称。这正如商、周、秦各代,虽然也同称商人、周人、秦人,但同时都接受和承继了夏族这一族称。这也如同周时的秦人、晋人、齐人、鲁人、卫人、蔡人、陈人等等,都认为自己是夏族或“华夏”族的一部分一样,称之为“诸夏”。后代也如此。当“汉族”这个族称随着汉朝的建立而产生和固定下来之后,后继的汉族建立的各个朝代,虽然也自称魏人、蜀人、吴人、晋人、隋人、唐人等等,但又都接受和继承了“汉族”这个统一的族称。同时,由于“汉族”与“夏族”、“华族”或“华夏族”的发展演变关系,后来这些朝代的汉族仍然把自己也称为夏人、华人或华夏。

2.夏朝的民族分布情况

夏朝的“王畿”——统治中心地区,据司马迁云:“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25]战国策·魏策》也有同样的记载,不过“伊阙在其南”作“伊、洛出其南”。《国语·周语》云:“昔伊洛竭而夏亡。”据此,“伊阙”疑为“伊洛”之误。羊肠,高诱注《战国策》,以为当今山西中部交城县东北之羊肠山。又据《左传·定公四年》载:封唐叔亭“于夏墟,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唐在晋南,因此,晋南当为夏统治区。传说禹都阳城,启都安邑(今山西夏县),太康、桀都斟寻(今河南巩县),少康、杼都原(今河南济源县)。今山西夏县(一说翼城)春秋时被称为夏墟,今河南洛宁县西北传说有夏后皋之墓。这说明夏王朝的中心活动区在晋南和豫西,即汾水下游和伊洛地区。

夏朝的中心统治区四周以外,当时还存在着其他民族。夏朝的南边为三苗。三苗是夏朝对当时已知南方诸族的统称。《墨子·非攻下》载:“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古本竹书纪年》载:“三苗数叛数亡。”《战国策·魏策》载,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今江西鄱阳湖),右洞庭之水(今洞庭湖),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文山无考,衡山,非今湖南之衡山,《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出巡山东返回路线云:“始皇还,过彭城(今江苏徐州市)……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秦南郡治郢(今湖北江陵),今江陵以东,长江以北之湖北省地皆属之。可见,秦之衡山在江北、淮水至南郡之间。此地为大别山东西蜿蜒之地,东西曰衡(横),大别山东段称衡山。《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六载霍山县下有霍山,曰:“县南五里,本名天柱山,亦曰南岳山,又名衡山。文帝分淮南地立衡山国,以此山名也。”据此,夏朝的南边,长江中游洞庭至鄱阳湖一带为三苗据地。上节已指出禹灭三苗后,三苗的族称不见记载,这并不是说这个族体或人们不存在了,他们很可能是改变了族称或受夏族向南发展的压力,而更向南迁了。但无论如何,夏朝南边当时存在着有苗或三苗等其他民族则是无疑的。

夏朝中心统治区以东为夷族诸氏族部落(九夷)居住区。《尚书·禹贡》载,夏青州(今山东泰山以东至海)有蜗夷,大禹治水曾到其地。此外,青州还分布有岱畎、莱夷等民族。(www.xing528.com)

《禹贡》载,夏徐州(今山东泰山南、淮河北)有羽畎和淮夷。羽为羽山,相传为帝舜殛鲧之处。羽畎即羽山之畎,为畎夷之分支。淮夷为滨淮水北岸分布之夷人。

此外,东方还有“皮服”和“卉服”的鸟夷(亦作岛夷)。他们可能是以鸟为图腾的东夷少昊族后裔。

夏朝中心统治区以西,根据《尚书·禹贡》记载,有三苗,有西戎昆仑、析支、渠搜三“国”。三苗原居南方,尧时因其“在江淮、荆州数为乱”而将其一支“迁于三危,以变西戎”。此外据《路史》记载,还有犬戎。

夏朝中心统治区以北,有荤育、畎夷等游牧民族。但夏时的北方民族,大概还是一些分散的小部落,对夏朝还没有多大的威胁,所以史书的记载就很少。

总之,根据《史记·夏本纪》、《尚书·夏书》和《竹书纪年》等记载,夏朝存在的不同于夏族的族称,东方有蜗夷、莱夷、淮夷、风夷、黄夷、于夷、白夷、赤夷、玄夷、阳夷,方夷等;西方有昆仑、析支、渠搜等;北方(含东北和西北)有畎夷、皮服岛夷等;南方有卉服岛夷、裸国、三苗、和夷等。由此可见“夷”是夏族对东西南北其他民族的总称。从《尚书·禹贡》可以看出,凡不同于夏族的民族,不管在什么方位,往往都以“夷”称之。

3.夏朝的民族关系

夏代的民族关系主要指夏族(夏国)与周边其他民族的关系。

夏代的周边民族,即不同于夏民族的四方夷人,也就是“四夷”。《庄子·天下》云:“墨子称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决江河而通四夷九州。”《淮南子·原道训》曰:“(禹)施之以德,海外宾伏,四夷纳职。”由此可见,“四夷”的概念在夏代已是客观存在的了。不仅如此,根据文献记载,夏代已有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的观念和称谓。《尚书·禹贡》有“夷”、“西戎”和“蛮”之称。夷、蛮虽没有说明方位,但夷的具体分布,上文已指出,多在青、徐二州,夏的东边。《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尧舜之时,“流共工于幽陵以变北狄,放兜于崇山以变南蛮,迁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殛鲧于羽山以变东夷”。司马迁的记载可能是有所本的。现代殷墟出土的甲骨文,有夷(尸)、蛮、戎、狄等字,也证明了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的称谓在夏代是存在的。夏朝与四方民族的关系,便主要是指夏与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的关系。而在这“四夷”之中,夏与东夷、南蛮(即三苗)的关系较为密切,与西戎、北狄的关系,史籍记载很少。所以,这里我们主要谈夏与东夷、南蛮的关系。

夏对东夷,除对东夷大姓有仍氏、有莘氏从禹至帝发始终注意婚媾关系外,主要采取笼络、怀柔和讨伐两种策略。当然,这两种策略不是同时并举,而是在不同时期,面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策略。

夏对夷的怀柔、羁縻政策主要表现在“五服”制上。《史记·夏本纪》、《尚书·禹贡》对此都有记载。《禹贡》云:“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缌,二百里纳绖,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这就是说,从夏朝京城向四方算起,五百里为“甸服”。甸服为帝室直属领地,百姓近的纳缌、绖、禾秸,远的纳粮。甸服外五百里为“侯服”,是夏朝分给众诸侯的领土,除按时进贡外,还要拱卫京师,抵御敌人。侯服外五百里为“绥服”,夏设官宣传夏朝的德政,使这里的人民向夏朝进贡,同夏友好,并“奋武卫”以保卫夏朝边疆安宁。以上三服之内,所居住的大约以夏后氏或华夏族人为主。绥服外五百里为要服,参以《国语》,要服之地盖为蛮夷族人。宋蔡沈《书集传》云:“要者取要约之义,特羁縻之而已。”《国语·周语》韦昭注释:“要服”为“要结信好而服从之”。《史记集解》引孔安国曰:“要束以文教也。”姚永朴《尚书谊略》云:“要、徼通用,边塞曰徼,要服即边服。”蛮夷即南方的苗蛮及东方的东夷。由于他们土著定居,所以夏要求他们贡纳少量的赋税,逐步改变他们落后的风俗习惯,不背叛夏朝,即后世所谓羁縻而已。荒服之地为戎、狄,均为游牧民族,随水草迁徙,居无定地。而荒服,据《史记集解》引马融曰:“政教荒忽,因其故俗而治之。”其中居住地靠近要服的戎、狄人,夏朝的政策是“蛮”。何谓“蛮”,《尚书正义》引郑玄云:“蛮者听从其俗,羁縻其人耳,故云蛮。”远离要服的戎狄人,夏朝的政策是“流”。“其俗流移无常,故政教随其俗,任其去来”[26]。据此,荒服乃夏对迁徙无常处的戎、狄的羁縻政策。夏朝与四方民族的这种关系,体现了夏朝民族政策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夏对四方民族(四夷)中不驯顺或对夏统治稍表反对的少数民族则予以兴兵讨伐,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

夏禹曾训诫诸侯“不距朕行”[27]孟子也说,夏禹时诸侯“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28]。这种关系最明显地表现在夏朝不同时期与东夷的关系上。

夏朝前期,夷、夏的纷争矛盾主要表现在东夷两次大规模的反夏斗争中。第一次是由夏启废除禅让制而引起的。传说禹死后,启“有钧台之享”。而禹在世时,曾确定皋陶(早死)、伯益为他的继承人。传说皋陶偃姓,伯益嬴姓。偃即嬴,实为一姓。他们均为以凤鸟为图腾的嬴姓夷族的首领。启杀伯益夺取政权的行动,引起了嬴姓东夷族的强烈反抗。首先举起大旗反抗的是有扈氏。启指责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29],便亲率大军甘地誓师,作《甘誓》,双方大战于甘。结果有扈氏败亡,人民被罚做“牧奴”。

第二次大规模的反夏斗争是后羿、寒浞领导的史称“后羿寒浞之乱”。启击败有扈氏后,开始沉湎于酒色和田猎。启死后,太康继立,比启更荒淫。太康兄弟又互相争权夺利,于是夏民十分怨恨。这时,东夷族首领后羿(夷羿)利用夏的怨恨,起而推翻夏后太康的统治,夺取王位。后羿执政,又因不修人事而为东夷族伯明氏成员寒浞所取代。至仲康子后相立,寒浞命其子浇灭了夏族的同姓斟灌、斟郡两个部落集团,后相亦为浇所灭。直至夏后少康立,才结束了东夷族后羿、寒浞对夏族先后四十年的统治。

夏朝中期,东夷族全部归顺夏朝,夷、夏之间呈现出一派和睦相处、频繁进行友好交往的局面。这表明此时夏民族已受到普遍的认同,夷、夏之间逐渐在融合。

夏朝末年,夏内部的各种社会矛盾激化,结果“诸侯多叛夏”[30]。东夷族也纷纷起而反抗夏统治,后来,起源于东方的商族(华夏族的一支)乘机崛起,商汤联合东夷势力,在鸣条击败夏军,夏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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