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市的发展与市民阶级
一般认为,西欧城市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11世纪至13世纪,城市在反封建领主的斗争中发展。在封建主领地上兴起的城市,可以满足封建主消费的需要,因而,领主一般采取招引别的庄园内的农奴来定居城市并对城市采取庇护的政策。但是由于城市处于领主的司法、政治权力之下,形同封建领地,居民则要交纳象征农奴义务的各种杂税,一开始就引起居民的不满。
封建领主的剥削和压迫阻碍了城市的自由发展。城市居民为求生存,必须创建适合于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环境,于是城市居民便组织起来,开展反领主、争自治权的斗争。1057年米兰市民起义,反对城市领主——大主教。1094年建立了城市自治政府,选举执政官,建立了米兰公社。1112年,法国琅城市民起义,反对领主的掠夺,他们高喊“公社”的口号,要求建立城市公社。经过长期顽强的斗争,终于取得自治。
城市自治一般由国王或封建主持特权证书予以肯定。特许的内容大致有人身自由、土地自由、司法和财政独立等。城市自治一方面表现在同封建领主之间的关系上,另一方面也表现在城市制度和城市生活中。城市制度以法国诺曼底的卢昂为例,由一个以城市上层分子,多为富商组成的百人会议作为市政管理机关,具有司法、行政权以及任命市政官员的权力。市政执行机关由百人会议选举24人组成,其中12人为市政官,12人为顾问。百人会议还有权推荐3人为市长候选人,最后由国王裁定1人为市长。市长权力广泛,包括主持法庭,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等。在许多自治城市还设立了由市民组成的法庭和陪审团,他们按城市法律审理各种诉讼案件。由市民组成的陪审团保证了执法的民主性和公正性。现代西方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就是从中世纪流传下来的。毫无疑问,城市生活的主体是市民,即各城市中具有市民权的全体居民。与古希腊城邦一样,城市公民必须宣誓,遵守城市法律,维护城市利益。
自治后的各城市尽管各有特色,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所有城市居民都是自由人。任何一个农奴,无论身份如何,只要在城市中住满一年零一天,就可以成为自由人。西欧中世纪有句谚语:“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自由吸引着农奴逃往城市,城市由此不断得到发展。“自由”与“自治”是西欧中世纪城市的重要特质。
13世纪到14世纪,城市在行会与城市贵族之间的矛盾与斗争中发展。城市获得自治后,一般说来统治权自然落到上层少数富人之手,其中包括大富商、高利贷主、房产主和地主等,他们构成城市贵族。手工业者和商人们为了保护各自的利益,往往要对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进行规范,由此,一些行会或兄弟会应运而生,入会的市民必须遵守行会章程。此时的行会对城市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的规范,有利于城市的发展。
城市贵族一般占据城市的重要位置。市议会议员、政府首脑、司法审判团等多数职位皆掌握在他们手中,他们是城市的真正拥有者和统治者。城市当局向手工业者征收苛捐杂税,而富人的大量财富不仅几乎全不纳税,而且他们还通过承包生活必需品的间接税,以哄抬这些商品的价格,从中渔利。城市贵族和行会之间的斗争由此激烈,有时甚至达到了武装起义的地步。
中世纪市民
一般说来,在商业占优势的地区,如意大利的威尼斯、热亚那和汉撒同盟的汉堡等地,城市贵族势力雄厚,行会斗争往往以失败而告终。在手工业比较发达、行会占优势的地区如佛罗伦萨、奥格斯堡、科伦等,行会一般都取得了胜利。当然,市政大权不会掌握在下层小行会手里,而是落入富有的上层大行会的股掌中,由他们与城市贵族联合统治。(www.xing528.com)
14世纪到15世纪,行会内部的斗争推动城市发展。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行会内部的手工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一些手工业者为适应市场的需要,竭力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以增加产量。行会内部的分化不可避免。大作坊主和较富裕的手工业者开始剥夺小作坊和小匠师,由他们供给原料和半成品,经小作坊们加工后,再收购包销其产品。于是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而行会仍维护着老一套规章制度,到14世纪、15世纪之交,行会开始成为生产和技术进步的障碍。
行会手工业分化还表现在行会之间的不平衡和作坊内部关系的不平等。小行会在大行会的排挤下,日益衰落。行会内的帮工和学徒的处境也日益恶化,劳动时间长,工资低,晋级条件苛刻,除非是匠师的亲属,不得未经考核加入行会,更不得不参加行会就自行开业。
帮工和学徒们为了自身的利益,组织了“兄弟会”、“伙伴社”等,与匠师展开斗争。1350年,伦敦剪毛业行会发生大规模的帮工起义。1378年,意大利佛罗伦萨梳毛工人和行会外的小手工业者起义,被认为是历史上第一次雇用工人反对工场主的起义。
西欧城市在斗争中发展,特别是在与行会的斗争中,出现了资本主义的一些因素。
随着城市的发展,市民阶层开始形成。市民(Burgess,直译为布尔乔亚)是指居住在城镇的一切居民,包括商人、工匠、自由民、学徒、律师以及逃亡的农奴。城市市民的生活方式与庄园的农奴显然是有差别的。一道城墙把城市与乡村分开来。中世纪的城门状如罗马时代的凯旋门,城门两侧有高大突出的塔楼护卫,门前的护城河形成一道天然的屏障。城内街道纵横交错,但大多是泥路,故晴天沙尘飞扬,雨天一片泥泞。城市中心一般都设有广场和教堂。城市广场既是节日集会欢庆的场所,也是集市之地和人们休闲的好去处。教堂是城市的灵魂,城市建筑中最宏伟壮观、精美绝伦的往往是教堂。
教堂通常是一座城市的标志与象征。如巴黎的象征是巴黎圣母院,坎特伯雷的象征是坎特伯雷大教堂。城市生活比乡村生活更丰富多彩,年轻人参加赛跑、摔跤、投石等游戏;居民们参加各种节日活动,如1月6日主显灵节、2月14日圣瓦伦丁节(即情人节)、3月的复活节、4月1日的愚人节、5月的五朔节、6月22日的仲夏节……直至12月25日的圣诞节,几乎每月都有节日,所有节日都伴有相应的庆祝活动。
城市居民的衣着打扮也透露出生活方式的某种信息。城市贵族衣着考究、色彩光鲜,而普通市民大多穿紧身短上衣和紧身短裤,偶尔也戴有沿小帽。普通市民妇女则穿紧身上衣,齐腰的长裙,不仅质地低劣,做工也比较粗糙。
中世纪城市的另一面是拥挤狭窄,卫生与公共设施极差,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极易传播疾病。1348年欧洲黑死病流行时,受打击最大的就是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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