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前期所达成的内地农业文明与周边游牧文明的大幅度综合,其实是数千年来这两种文明长期互渗互融的最终结果。历史地看,中华文明的本原根基主要扎在黄河和长江两大流域的农耕经济中。但是在这个农耕生活圈的周边弧形地带,从白山黑水、阴山南北直到河西走廊、天山南北,却自先秦以来一直生活着羌、狄、匈奴、鲜卑、突厥、契丹、女真、蒙古等带有游牧文明色彩的众多少数民族。大致与四百毫米等降水量线平行的长城一线,成为我国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分界线。在长期的历史演进过程中,这两种异质文明为争夺生存空间而发生过无数次血腥的战争。因战争结局的不同,每次动辄有数十万、上百万的民众在广阔的地域内流徙移居,在不同时期内多次形成民族杂居、异地生根的局面。更为重要的是,在更多的和平时期内,各民族和各区域之间的经济联系和文化交流,从来也没有中断过。这种联系既包括官方的、民间的贸易往来,也包括各政权之间生活、生产方式和政治、经济制度方面的相互影响和渗透。正如美籍华裔学者杜维明所说,内地农业文明在与草原游牧文明的抗衡和交流中增加了自身的生命力[116]。
史实表明,以汉族为主体的内地农耕文明,在其历史发展长河中对周边部族游牧文明的吸收和容纳一刻也未曾停息过。早在史前传说时代,据说构成黄帝部落的十二姓中,就有戎人、狄人这些来自北方的部落。甲骨文中,亦常见商王伐羌的记录。周穆王时西北犬戎日见强大,其中一支称为猃狁,其势力一度发展到宗周(今西安)附近,直至“宣王中兴”方才解除猃狁对王畿的威胁。春秋时期齐桓公“并国三十五”[117],晋献公“并国十七,服国三十八”[118],地处西部的秦穆公“益国十二,开地千里”[119],其中恐怕就有不少地处边陲的游牧部族。葛剑雄指出,作为我国农业文明发展地的黄河流域,在春秋时期还有不少残余的以游牧为主或半农半牧的民族。经过战国时期的兼并和同化,这些带有程度不等游牧色彩的民族不是迁出中原,就是留在原地被农业民族同化[120]。
战国后期匈奴在阴山一带勃兴,并占据河套以南地区,对秦形成威胁。秦始皇三十年,蒙恬率30万大军北击匈奴,将其赶回阴山以北,并从内地移民三万户到河套地区,设郡县以加强控制。西汉初年匈奴再度大举南下,汉高祖刘邦差点成为匈奴俘虏,只得采“和亲”之策取防御态势。汉武帝凭借强盛的国力将匈奴逐至漠北,并夺取河西走廊,驻军控制西域,首次打通“丝绸之路”,加强了内地与西域乃至中亚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东汉初年匈奴分裂为南北两部,北匈奴退居漠北,南匈奴“奉藩称臣”。明帝时汉军联合南匈奴击败北匈奴,受降20余万人。北匈奴余部西迁,其故地遂为鲜卑族所占。与此同时,原先生活在湟水流域的羌人亦大批内迁至陕甘一带,与汉人杂居。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鲜卑、匈奴、羯、氐、羌等周边部族因受第二寒冷期的影响不断向黄河流域迁移,并先后建立起20来个民族政权,史称“五胡十六国”。439年鲜卑拓跋部统一北方,建立北魏。北魏起初实行“胡汉分治”政策,后在孝文帝推动下全方位实施汉化政策,在494年迁都洛阳后要求鲜卑贵族说汉语、习汉字、穿汉服、从汉姓,并鼓励胡汉通婚,极大地推动了胡汉融合。所以此后才会出现陈寅恪所说隋唐皇室杂有鲜卑血统的史实。
隋唐再度实现统一,周边各族纷纷“内降”,中央政府在其活动地域大设羁縻州,用其本部落首领当都督、刺吏;同时又在近边地区设置侨置州县来加强对内迁部族的管理。如关内道的羁縻州主要管理突厥、回纥、党项、吐谷浑等部;河北道羁縻州管理突厥别部、奚、契丹、靺鞨降胡、高丽诸部。陇右道羁縻州最多,主要管理突厥、回纥、党项、吐谷浑别部,以及西域龟兹、于阗、焉耆、疏勒、河西内属诸胡、西域吐火罗等,分隶于安西、北庭两个都护府和凉、秦、临、洮四州都督府。这是一种“分其种落、散居州县,教之耕织,可以化胡虏为农民”[121]的民族融合政策。唐律规定,诸族“内附后所生子,即同百姓,不得为蕃户也”[122]。可见内附各族从第二代起就同当地百姓一样,成为唐代的编户齐民了。
两宋时期适逢第三寒冷期,加之晚唐以降中原离乱,以汉族为主体的农耕圈逐步向东南方向退缩,党项、契丹、女真、蒙古等游牧部族不断东进南迁。在这个过程中,农耕经济与畜牧经济,郡县制与斡鲁朵,主佃关系与主奴依附,儒家文化与部族文化,无不发生着激烈的冲撞与交融[123]。12世纪初叶,金朝迁入黄河流域的数十万女真猛安谋克户,13世纪初亡国于蒙古的党项族,不久之后都消融在民族融合的大洪流之中了。如果说契丹人和辽政权的贡献是第一次真正打破长城界线,把长城以北的少数部族聚居地与中原地区联为一体;女真人和大金国的贡献是使松花江、黑龙江流域同中原联成一片[124];那么蒙古族和蒙元帝国的贡献就是在全国复归统一的过程中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进程。
中原农耕文明亦借此契机越过山海关、嘉峪关和长城一线而向周边地区加速扩展。即以东北地区为例。作为契丹族发祥地的辽河及其支流潢河(今西拉木伦河)土河(今老哈河)流域,在数十万汉族百姓被掳至该地之后,兴起一批草原城镇,这片以“地沃宜耕植,水草便畜牧”[125]著称的科尔沁草原上第一次出现了大片农田。金朝时期又有成百万汉族农民被掠往东北,农耕区随之向东北中部松嫩平原扩展[126]。而元朝时期的蒙古草原上,也开始出现农业定居点,不再赘述。
需要说明的是,元朝统一全国后实行了人分四等的民族歧视政策,“蒙古统治者只驱使蒙古人充当镇压各族人民的工具,保护他们的政权,而不引导蒙古人学习先进文化。因此,一旦政权消失,所有的一切便悉归乌有了”[127]。
与此相反,明朝后期再度崛起的东北女真族,先是与蒙古联姻,继又招降汉族军队,以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为基本军力,入关后迅速统一全国,表现出摧枯拉朽、所向披靡的阳刚之气,为我国历史的律动注入了新的血液与动力。康熙二十年(1681)平定“三藩之乱”,两年后收复台湾。雍正五年(1727)大学士僧格、副都统马拉以首任驻藏大臣的身份奉命入藏,代表中央对西藏进行治理。乾隆二十二年(1757)最终平定漠西厄鲁特蒙古(此即元朝卫拉特蒙古、明朝瓦剌蒙古)之准噶尔部的叛乱,三年后又统一了天山南路的回部(维吾尔族)。清朝疆域因此而涵盖了宋明农业社会和辽夏金元游牧社会的全部地域,满、蒙、回、藏、维等族成为中华民族的重要成员,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至此发展到一个崭新的阶段。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说清前期是宋明社会和辽金元社会的大幅度综合。这个综合的重大成果就是内地农耕文明和周边游牧文明的互渗互融、相交相合,从而奠定了今天拥有960万平方公里领土、56个民族的现代中国版图。
然而有利亦有弊。内地农耕文明与周边游牧文明的交融与综合固然极大地扩展了中国和中华民族的丰富内涵,但另一方面宋代、明中叶、清中叶在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基础上一再启动的都市化、商业化和原始工业化进程,最终却未能结出现代化的正果,其最为直接的原因当然可以归之于战争的干扰。12世纪初女真铁骑频频南下,饮马黄河;13世纪由蒙金战争拉开帷幕,中原和江南屡遭蹂躏。其后虽在元朝统治下复归统一,但领主分封制、匠局制(实即工奴制)和“驱口”、“人市”等前封建制因素死灰复燃。这些落后因素在明初社会打下深深的烙印,一直要到明中叶城市化、商业化和原始工业化进程才重新启动。然而明末清初又是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战争,其时战火尚在燃烧,又伴之以圈地狂潮,城乡社会经济再次受到重大打击,北宋以来一再启动的原始工业化进程也屡遭打击而奄奄一息。十八世纪的康乾盛世虽然持续了百余年的和平,但人口从一亿狂增至四亿,社会经济陷入了黄宗智所说的“内卷化”(Involution)陷阱。
但是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要到制度环境中去寻找。海内外学者经数十年之比较研究,发现近代化诸因素的成长不仅需要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国内环境,而且需要一个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来孕育和容纳;更需要一个趋向民主化的宪政秩序加以支撑和呵护。当代新制度经济学已经证明,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仅就明清而言,大一统的专制集权政体出现了日趋严重的政治衰退倾向(如皇帝不理朝政,宦官操纵朱批,朝内朋党相争,文字狱愈演愈烈等);国家不知保护民众产权反而大肆摧残工商业活动(如矿监税使);不知发展海外贸易的重要性反而一再“禁海”、“迁界”;看不到市民阶层的发展前景,反而将其中的佼佼者通过科举制度纳入到旧式官僚体制中去。于是原本是原始工业化进程之推进主体的工商业阶层反而被异化为封建官吏,各级城市作为统治阶级的政治堡垒而失去了独立运行的生命机制。至于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宋明理学,在实现其“伦理学转向”后愈加精致却又愈加内敛,一面用“存天理、去人欲”来愚弄百姓,一面用“君权神授”、“干纲独揽”来取媚君主[128]。笔者曾将上述这些弊端统称为“制度性缺陷”[129]。而此时西方已经启蒙运动、工业革命而蓄势待发,1840年后的中国便不可避免地陷入落后挨打的泥潭而无法自拔。
这样一段历史,该令今人生出多少感慨!
【注释】
[1]本章撰于2005年,原系参加2006年由南开大学和《历史研究》编辑部举办的《中国传统社会基本问题学术研讨会》参会论文。后载范立舟等主编:《张其凡教授荣开六秩纪念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2]梁启超于1902年发表《新史学》,1905年发表《中国历史研究法》,批评旧史学以朝廷、个人、过去、事实为中心,而亟待建设的新史学则应反其道而行之,改以国家、群体、今天、原理为中心。两文见梁著:《饮冰室文集》,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3]高军:《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资料选辑)》,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4]恩格斯:《致保·恩斯特》(1890年6月5日),《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461页。
[5]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66页。
[6]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8卷第160页。
[7]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三联书店1983年版,第24—76页。
[8]《左传·定公四年三月》,《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134页。下引书同。
[9]王克林:《略论我国沟洫的起源及用途》,《农业考古》1983年第2期。
[10]徐喜辰:《井田制度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1]马克思:《资本主义前生产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52页。
[12]银雀山竹简《田法》,释文载《文物》1985年第4期。
[13]赵俪生:《中国土地制度史》,齐鲁书社1984年版,第41—49页。
[14]如杨树达《积微居全文说》(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主“邑”指田说(第270页),谢维扬《周代家庭形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主“邑”指人说(第225—227页)。谢称,作为贵族财产形态的“室”,不含田产,是指人,即向贵族提供贡赋和战时为其当兵的人。葛按:一般而言,“室”小“邑”大,但含有井田小农的“室”,当即是邑,不过规模略小而已。
[15]详说请参拙著:《中华文化通志·土地赋役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9—32页。
[16]《山东平阴朱家桥殷代遗址》,《考古》1961年第2期。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72页。
[18]《盐铁论·取下》,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1992年版,第462页。
[19]《汉书·五行志》,中华书局点校本1962年版,第1334页。下引书同。
[20]《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何休注,《十三经注疏》本,第2286页。
[21]《汉书·食货志》,第1124页。
[22]《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十三经注疏》本,第2415页。
[23]《诗经·齐风·甫田》,《十三经注疏》本,第353页。
[24]《吕氏春秋·审分》,中华书局诸子集成本1978年版,第198页。
[25]《战国策·燕策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072页。
[26]《左传·僖公十五年》,第1806页。
[27]说见俞伟超:《中国古代公社组织的考察》,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第65—66页。杨生民:《春秋战国个体农户的广泛出现与战国社会性质》,人大复印资料《经济史》1992年第2期。
[28]《左传·襄公三十年》,第2014页。
[29]《孙子兵法》,文物出版社1976年版,第94—95页,又载《文物》1974年第12期。
[30]刘泽华:《论战国时期授田制下的“公民”》,《南开大学学报》1978年第2期。又载刘著《洗耳斋文稿》,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473—489页。
[31]文载《文物》1985年第4期。
[32]《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27—28页。
[33]请参前引拙著:《中华文化通志·土地赋役志》第56—61页。
[34]瞿同祖:《中国封建社会》第八章“封建的崩溃”。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世纪文库”重印本,2003年第1版,第231—260页。
[35]《论语·季氏》,《十三经注疏》本,第2521页。
[36]《孟子·告子章句下》,中华书局诸子集成本,1978年版,第495页。
[37]《左传·昭公三十二年》,第2128页。
[38]杨宽:《我国历史上铁农具的改革和使用》,《历史研究》1980年第5期。
[39]《史记·商君列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59年版,第2230页。下引书同。
[40]《史记·秦始皇本纪集解》,第251页。
[41]《周礼·地官·载师》贾公彦疏引郑玄语,《十三经注疏》本,第726页。
[42]《汉书·高帝纪》,第54页。
[43]马端临:《文献通考·田赋二》,中华书局1986年版,考四二(下)。
[44]请参前引拙著:《中华文化通志·土地赋役志》,第109—110页。
[45]林甘泉:《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第1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09页。
[46]《三国志·魏书·田畴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59年版,第341页。
[47]《晋书》卷八八《庾衮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版,第2283页。
[48]马端临语,见《文献通考·田赋二》,中华书局1986年版,考四○(中)。
[49]请参拙文:《五朝均田制和土地私有化潮流》,《社会科学战线》1990年第4期。
[50]请参拙文:《唐宋之际农民阶级内部构成的变动》,《历史研究》1983年第1期。
[51]《史记·秦始皇本纪》,第289页。
[52]《史记·商君列传》,第2230页。
[53]《云梦秦简释文·傅律》,载《文物》1976年第8期。
[54]《史记·商君列传》,第2230页。
[55]秦晖:《传统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第1版,第1—44页。
[56]请参拙文《五朝均田制和土地私有化潮流》,《社会科学战线》1990年第4期。
[57]请参拙文《试论不抑兼并》,《武汉师范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
[58]请参拙文《唐宋之际农民阶级内部构成的变动》,《历史研究》1983年第1期。(www.xing528.com)
[59]请参拙文《对宋代超经济强制变动趋势的经济考察》,《江汉论坛》1983年第1期。
[60]请参拙文《中国封建租佃经济主导地位的确立前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
[61]苏洵:《嘉祐集》卷五《田赋六》,四部丛刊本第7页。下引书同。
[62]秦观:《淮海集》卷一五《财用上》,四部丛刊本,第5页。
[63]《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六九,中华书局1957年影印版,第6071页。
[64]《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此书简称《长编》)神宗熙宁八年十月辛亥条,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605页。
[65]叶适:《叶适集·水心别集》卷二《民事下》,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657页。
[66]方回:《古今考·续考》卷一八《附论班固计井田百亩岁入岁出》,丛书集成本,第54页。
[67]朱熹:《朱文公文集》卷一百《劝农文》,四部丛刊本,第11页。
[68]王柏:《鲁斋集》卷七《赈济利害书》,丛书集成本,第129页。
[69]袁采:《袁氏世范》卷下《存恤佃户》,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634页。
[70]《金史》卷四六《食货志上》,中华书局点校本1975年版,第1046页。下引书同。
[71]《金史》卷四六《食货志上》,第1046页。
[72]《金史》卷四六《食货志上》,第1047页。
[73]《金史》卷一一《章宗纪三》,第269页。
[74]请参前引拙著:《中华文化通志·土地赋役志》第四章“租佃经济的历史行程”,第283—323页。
[75]此点吾师赵俪生作过强调,参赵著:《中国土地制度史》,齐鲁书社1984年版,第150—151页。
[76]李文治:《论清代前期的土地占有关系》,《历史研究》1963年第5期。
[77]戴逸:《简明清史》,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册,第352页。
[78]葛金芳:《中国经济通史》第五卷,第十二章第一节(一),“两宋商品经济繁盛的主要表现”,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63—465页。
[79]吴自牧:《梦粱录》卷一三“铺席”,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16页。
[80]葛金芳:《宋代东南沿海地区海洋发展路向论略》,《湖北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亦可参阅葛金芳:《大陆帝国与海洋帝国》,《光明日报·理论版》2004年12月28日;此文亦载《新华文摘》2005年第5期。
[81]《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版,第438页。下引书同。
[82]《元史》卷八五《地理志一》,中华书局点校本1976年版,第1345页。下引书同。
[83]《辽史》卷三二《营卫志中》,第373页。
[84]《契丹国志》卷三《太宗嗣圣皇帝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8页。下引书同。
[85]《宋史》卷四八五《外国传一·夏国传上》,中华书局点校本1977年版,第13993页。
[86]《元史》卷一百《兵志三》,第2553页。
[87]《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第3458页。
[88]《辽史》卷六○《食货志下》,第932页。
[89]《辽史》卷六○《食货志下》,第932页。
[90]《金史》卷一三四《西夏传》,第2876—2877页。
[91]《元史》卷三九《顺帝纪二》,第836页。
[92]《辽史》卷四六《百官志二》,第730页。
[93]《宋史》卷四八五《外国传一·夏国传上》,第13993页。
[94]《金史》卷五六《百官志二》,第1255—1256页。
[95]《金史》卷五七《百官志三》,第1330页。
[96]《元史》卷八九《百官志五》,第2243页。
[97]《契丹国志》卷三《太宗嗣圣皇帝下》,第36页。
[98]《宋史》卷五《太宗二》,第87—88页。
[99]《宋史》卷二三《钦宗纪》,第436页。
[100]《大金国志校证》卷六《太宗文烈皇帝四》,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06页。
[101]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十九《鞑靼款塞》,中华书局点校本,2000年版,第850—851页。
[102]吴天樨:《西夏史稿》,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39—165页。
[103]李蔚:《试论西夏的历史分期》,《甘肃社会学》1992年第5期。又见李蔚:《简明西夏史》,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8—27页。
[104]漆侠、乔幼梅:《辽夏金经济史》,河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63页。
[105]葛金芳:《中国经济通史》第五卷,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44—746页。
[106]《西夏天盛律令》,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23页。
[107]《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第448页。
[108]《辽史》卷四八《百官志四》,第812页。
[109]漆侠、乔幼梅:《辽夏金经济史》,第145页。
[110]李蔚:《简明西夏史》,第202—203页。
[111]《金史》卷四四《兵志》,第992页。
[112]《金史》卷六《世宗纪上》,第126页。
[113]《金史》卷七《世宗纪中》,第167页。
[114]韩儒林:《元朝史》(上),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21页。
[115]张炜:《中国历史上的宋元明过渡简介》,《宋史研究通讯》2003年第2期。
[116]参见薛涌:《中华文化纵横谈———杜维明教授采访记》,《社会科学》1986年第8期。
[117]《荀子·仲尼》,《荀子集解》,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1988年版,第106页。
[118]《韩非子·说难二》,《韩非子集解》,上海书店诸子集成本,第5册,第280页。
[119]《史记·秦本纪》,第194页。
[120]葛剑雄:《论秦汉统一的地理基础》,《复旦大学学报》1986年第2期。
[121]《资治通鉴》卷193太宗贞观四年三月丙子条,中华书局点校本1956年版,第6075页。
[122]《唐六典》卷三《户部尚书》,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89页。
[123]请参拙著《宋辽夏金经济研析》,武汉出版社1991年版,第5页。
[124]详见吴泰:《试论宋辽金对峙时期民族关系的几个问题》,《北方论丛》1982年第3期。
[125]《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第440页。
[126]请参前引拙著《中国经济通史》第五卷,第241—261页。
[127]前引韩儒林:《元朝史·前言》上册,第11页。
[128]葛金芳:《宋代儒学的伦理学转向及其对传统社会近代转型的历史影响》,载《宋元历史文化研究》,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129]葛金芳:《试论中国传统社会的制度性缺陷》,《云南社会科学》199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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