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和地方的官营纺织工场
南宋的官营纺织业业主要在两浙和四川。南宋少府监所属的绫锦院、文思院等机构专门负责纺织品的织造。据《中兴会要》,绍兴三十一年(1161)杭州绫锦院织机有三百架,人数也达千人,其间除厢兵役卒外,还有从民间鳞差或和雇的工匠[2]。文思院内亦有绫作、刻丝作。孝宗淳熙十四年(1187),据文思院的报告,“一岁合织绫一千八百匹,用丝三万五千余两”,因生丝不足数,请求减免定额,“岁织生丝三万两,织造绫一千五百余匹”。得到朝廷批准[3]。外地以成都的绫锦院规模最大,技术水准最高。南宋费著《蜀锦谱》记有南宋成都锦院生产三十三个品种,如青绿瑞草云鹤锦、真红六金鱼锦、四色湖州百花孔雀锦等,均是高端产品[4]。四川都大茶马司又于建炎三年(1129),在成都的应天、北禅、鹿苑三寺置场织造锦绫,专门用来与黎州和市作战需要的马匹,称茶马司锦院[5]。乾道四年(1168),因“三场散漫”,又将茶马司锦院并入成都府锦院,“悉聚机户其中,各以色额织造”[6]。
此外,宗正司等皇室机构也有自己的印染作坊。1975年福建省博物馆在福州北郊发掘了南宋墓,墓主是当时泉州“南外宗正”知宗赵师恕的孙媳,出土的一匹长11.44米的绫书中墨书“宗正织纺染金丝绢官记”,另有一匹有朱印“赵记”等字,表明他们是南外宗正司下属的作坊在泉州织造的产品[7]。(www.xing528.com)
中央和地方官营纺织工场生产精美纺织品的原料主要来自百姓的租税、上供,地方的土贡、特产,以及官府的科买、和买。主要的劳动力为和雇匠和军匠。大量高档丝织品供皇室耗用外,文武百官的俸禄、岁赐时服大都产自官营纺织工场[8]。此外,在与西夏、金、元订立合约期间,南宋每年要付出大量的丝织品,对邻近小国来朝贡,宋廷往往采取估价酬值,以丝织品回赠。正因为如此,南宋对官营纺织业的生产往往采取了严格的管理制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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