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从铜的生产看铜钱实际价值的相对稳定
判定宋代铜钱的名义价值低于其实际价值,还需要对宋代铜的价值变化进行分析。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它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关系。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商品的价值呈现下降的趋势。就宋代铜的生产来说,生产技术确实得到一定的提高,据记载,宋仁宗景祐二年,“[许]申在三司,乃建议以药化铁与铜相杂铸,轻重如铜钱法,而铜居三分,铁居六分,皆有奇赢,亦得钱千,费省而利厚。因入内都知阎文应以纳说,朝廷从之,即诏申用其法铸于京师”[67]。这是宋代开始使用胆水制铜法的开端。胆铜的质地不如以前冶炼方法生产出来的铜,因此宋仁宗朝实行胆水制铜一段时间以后就停止了,直到宋哲宗朝,才恢复用这种方法制造铸钱用的铜材[68]。由此我们可以说,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宋代铜的价值会呈现出下降的趋势。那么,该如何看待这种趋势呢?据此能够否定铜钱的名义价值低于其实际价值的判断吗?我们认为,宋代铜的价值下降的趋势当然会对铜钱的价值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不足以弥合当时铜钱的名义价值和实际价值之间的差距。因为宋代基本的冶炼技术没有发生变化,而宋哲宗朝以后用胆水制铜法生产出来的铜材数量有限,特别是南宋时期各钱监多有废弛,每年产铜和铸钱的数量更少。据王菱菱考证,宋代可考的胆铜最高年产量是北宋徽宗政和年间的187万多斤,但是到了南宋高宗绍兴末年,胆铜的产量锐减到21万斤,以后更是每况愈下[69]。因此,我们可以谨慎地推断,宋代提炼铜的技术进步虽然对铜的价值有影响,但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当时铜钱的名义价值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事实。所以我们可以说,宋代产铜技术的进步不能成为否定铜钱的名义价值低于其实际价值的理由。(www.xing528.com)
事实上,宋人叶适已经觉察到了铜钱购买力的改变。他说:“方今之事,比于前世,则钱既已多矣,而犹患其少者,何也?古之盛世,钱未尝不贵而物未尝不贱。汉宣帝时,谷至石五钱,所以立常平之法。唐太宗新去隋乱而致富强,米斗十钱以上为率。何者?治安则物蕃,物蕃则民不求而皆足,是故钱无所用。往者东南为稻米之区,石之中价(财)[才]三四百耳,岁常出以供京师而资其钱;今其中价既十倍之矣,不幸有水旱,不可预计,惟极南之交、广与素旷之荆、襄,米斗乃或上百钱为率耳。然大要天下百物皆贵而钱贱,瓜(匏)[瓠]果蓏,鱼鳖牛彘,凡山泽之所产,无不尽取。非其有不足也,而何以至此?且以汉、唐之赋禄较之于吾宋,其用钱之增为若干?以承平之赋禄之于今日,其用钱之增又若干?东南之赋贡较承平之所入者,其钱之增又若干?昔何为而有余?今何为而不足?然则今日之患,钱多而物少,钱贱而物贵,明矣。”[70]叶适通过从汉唐到宋代的物价比较,看出宋代较之汉唐“钱多”而又“钱贱”这一社会现实,仍然反映了当时铜钱的名义价值低于其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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