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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整合面相:宗族内权威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宗族整合面相之二:宗族之内的权威在讨论了郭氏宗族形成的外部环境之后,我们仍要将主要目光投向宗族的内部,毕竟宗族的成立是内部整合的结果,所有外部的影响都必须得到内部的回应才可能起到作用。科层式权威,其力量来自于正式的官府以及工作单位上级的任命,以行政等级为其存在基础,涉及制度的建制,因此是官僚式的。

宗族整合面相:宗族内权威

(三)宗族整合面相之二:宗族之内的权威

在讨论了郭氏宗族形成的外部环境之后,我们仍要将主要目光投向宗族的内部,毕竟宗族的成立是内部整合的结果,所有外部的影响都必须得到内部的回应才可能起到作用。现在,首先来看看到底是什么因素在宗族整合过程中起着主导的作用,其原因又何在。

通过上面对郭氏宗族的简介,已知有知易、宗松、宗源等人先后进行了收族活动,直至维显及存恺兄弟,公产、祠堂、宗谱等宗族组织形成的标志物才得以完成。不可否认,知易等人先前的努力对于以后宗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但我们仍然要问为什么是由维显等人完成收族任务的呢?这就涉及权威的地方性问题。通常认为,士绅在宗族乃至地方社会中处于领导地位。按照张仲礼的分类,士绅按功名的高低可分为上层绅士与下层绅士两大类,前者拥有举人、进士等高级功名并出任官职,后者则指拥有生员等低级功名的读书人。[18]依此分类,郭庆和郭知易均属于上层绅士的阶层,在其致仕回乡之后理应在宗族及乡村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然而可以看到,郭庆并没有进行多少收族的努力,这可能与其个人的心性有关。郭知易返乡之后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声望,并且也认识到修谱的重要性,但是他的努力仍然收效甚微,为什么呢?其弟子柴应乾的说法或许可以给我们一点启示,柴氏评论道:“郭族富而吾师犹甘贫,郭族贵而吾师不忘贱。”[19]答案就在于知易为官清廉,并没有太多的积蓄,而且他的主要作为均在为官之时,回乡之后并没有给本族及当地带来太多的利益,因此他的努力所取得的成效也只能达到一定的程度,不可能真正完成收族任务。宗松12岁即丧父,年十九而“人众事繁,家计渐落”[20],宗松本人也只是靠授馆收徒的一介寒儒,其不能成功自不待言。至于宗源,由于远离祖地,即使其子维本中举给宗族带来了荣耀,但对宗族聚居之地的影响毕竟不大,因此他的收族努力也只能屡屡碰壁了。

维显出身于受士人所鄙视的吏员阶层,按张仲礼的分类,他不属于士绅阶层。然而由于吏员往往掌握着实际的事权,使得他们成为了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维显在为吏期间积累了足够的财富、关系,也锻练了自己的办事能力,这使得他拥有了成为宗族乃至地方中权威的基础。对本族而言,他能够促使驻防岐亭的黄州府同知出示禁约,以保护其祖墓免受其他族人的侵挖,从而向族人显示其能量的强大。[21]不仅如此,他的传记称:“先是,族有荒洲,与他姓叠争未绍,公乃与争者约,杯酒谈笑间,绍归数十亩,至是尽捐入祠,以为禋祀供奉。”[22]此举既显示了维显的办事能力,又为宗族谋求了福利。在修祠之初,他能先垫付银两以购买砖瓦材料,深得人心。对于地方事务,维显同样勇于任事,传记称:

其于乡党中一切有可补益事,尤必极力兴举。里有巨盗,室拟素封,家颇自肆,白昼夺人牛马,乡人苦之,无敢与较者。公乃与众约,默请于邑宰黄公,缉获之,盗乃力讼其诬,经数载,其害始除,人以为快。村之东有大溪焉,隔绝通衢,行旅病之,公倡建巨桥,环拱十数丈,为至今利。[23]

根据马克斯·韦伯的界定,“权威”可以分为三类:神异性权威(charisma)、传统权威(tradition)与科层式权威(bureaucracy)。神异性权威指的是个人利用创造对众人的福利获得声望,从而具有一定的支配力量和尊严。由于此种权威不经政府界定和干预,因此韦伯又称其为“自然权威”。传统权威指的是某种制度在长期的存在中,逐步获得公众的承认,成为具有象征力、道德和行为约束力的存在。科层式权威,其力量来自于正式的官府以及工作单位上级的任命,以行政等级为其存在基础,涉及制度的建制,因此是官僚式的。[24]维显拥有的正类似于韦伯所谓的“自然权威”。其实,从基层社会普通民众的角度来看,能够使他们产生畏惧,或者可以为他们带来实际的好处,均可称之为权威,这就是笔者所言的“权威的地方性”。与维显相比,知易的官职不可谓不高,但正是缺乏这种“地方性”的作为,使其努力的功效就大打折扣了。以往论者均强调士绅在地方事务上的重要性,而郭氏的个案则显示了处于地方支配地位的不仅包括士绅,更有着其他拥有财势而又敢于任事的各种力量,他们共同左右着地方社会的运作。

考取功名,进入士绅阶层,从而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地位仍然是乡村中每一个人的梦想,维显同样认识到这对于他的直系后代的益处,于是努力培养他本人的子孙治学。在翰林院检讨潘光烈为其曾孙存怡所作的传记中就描写了存怡受到的督责之严:“公先辈苦心读书人也,屡拔前矛,而卒难后效,恨留书债,亟望儿还。公虽学日益富而尊人课日益严,至七八龄时,五经四书早已烂熟,奈尊人期望过急,督责略不稍宽,以至灵机渐没,益撄父志,日受楚挞,尝至数十数百而不已。”[25]存恺、存怡虽未获取功名,然而继承祖辈的财富、声望以及他们仍能以宗族及地方公益为己任,使得他们的这种根植于地方的权威性同样有效,从而得以完成修谱重任,如存恺便于道光八年(1828年)倡捐扬叉河义渡,此举既方便了本族属众,以及有利于地方公益,同样也有助于维护他在族内的权威地位。在为此事所作的记中,他说道:(www.xing528.com)

举水间自麻邑岐亭而下,冈邑柳溪而上有要津焉,曰扬叉河,支流别派,至是合而为一。由东来者,自邵公堤纡折而趋,由西来者,自石头潭奔放而至,每逢山水泛滥,其势汹急,水落之后,潭深亦不可测,往来之人其有赖于渡船也,诚非可视为细故矣。虽素设有渡船,奈赀给取自众人,规方未昭划一,措施实难整齐,或以人夫疲玩,或以舟楫朽坏,往往阻隔而莫为之渡,沉溺而莫为之救,有舟几如无舟矣。鸿(存恺,又名锦鸿)之所居,距河六里许耳,过从之际,目击危险,心甚悼焉。乃谋诸户众,议以祖堂捐洲所积公项,鸿亦帮给田亩,造船二支,轮流济渡。以今年十月为始,嗣后船只大约十年一更造,半年一油补。其有成败迟速之不同,则亦随之而不拘,恐胶柱以废厥事也。至渡舟之人务择勤快浑厚者,流居宿船舱,扫洗沙泥,朝夕勤渡,所有一切食用工价,悉出祖堂,弗许需索外费,如不称职,必酌量以示罚,所以戒贪警惰也。[26]

黄冈整体的趋势有所不同,在郭氏的个案中户长并没有成为主导力量,何以如此呢?归根结底,仍在于国家的户籍、赋役制度的影响。郭氏在同一始迁祖下分为了三户,且三户因各自承担赋役,已呈现出独立发展的趋势,因此,相对于那些一户一族的情况,三户要统合为一个宗族,要克服的困难显然更大。这里实际上涉及各户之间的力量对比问题。在郭氏的个案中,成一户的经济实力更为强大,成二户则有郭庆、郭知易这样具有显赫功名者,相对而言,玉分并没有太多值得夸耀的地方,因此,可以看到出首整合宗族者均来自于成一、成二两分,而玉分一直处于从属的地位。成一与成二两分之间则存在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如此,由族内出现的一位强势人物来完成收族活动,可能较由户长担任此责更会让人容易接受一些。当然,强势人物仍然需要户长们的鼎力协助,共襄厥成。郭氏在道光年间宗谱修成之时,户长们以户首的名义所作的序言或许可以让我们一窥端倪:

我云甫公由江西播迹于此,世序已近二十,子孙亦将千万,族云巨矣,谱之修急矣。昔在万历年间,墨渠公非不有成分支谱写本,同时踵效者不一而足,然皆各纪一房,各载一门,未尝综一族而记载之也。倘长此因仍旧事,不更张而统序之,正恐多历年所,弊端滋出,一本之谊,或视若外人,同姓之亲,或等诸异族者有矣。祥等久深此惧,屡欲修辑,所恨力不从心,迄无成局。今舜臣与弟兰熏(即存恺与存怡)守先人遗训,欲有以终其志事,聚族而谋,概然以为己任……祥等亦时参末议,同在监修之列。[27]

当然,仅因某些强势人物的努力仍然是不够的,由于宗族在血缘范围之内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主持正义,因此,某些族内的弱势群体同样存在对宗族的需求,如嘉庆十年(1805年)在郭氏尚处于整合过程时,族内的未亡人郭曹氏为避免他人对名下产业的觊觎,而将该产捐入祖祠以寻求支持,谱载:

立付约人郭曹氏,今因亡夫三秀弟兄有七,俱各谢世,仅生一子在高又惨亡,有三屋畈祖坟前得分莲花大塘十大股一股之内分作三股之一,得半股鱼业。夫弟兄在日吩嘱此塘多劳叔祖峻德分绍,虽贫不许出售。适今氏年迈目盲,每届取鱼,步履维艰。夫堂弟言祯只育一子君福,亦鲜嗣息,素与氏不睦,均欲氏死伊得,氏心不忿,若欲出卖,不但违背夫命,亦且废叔祖等原议合同禁约。氏今情愿央请族众,将得分鱼塘捐入祖祠,以作春秋二祭,永远享祀遗念,自付之后,听凭经管祠事首领放蓄分鱼,出售存费入祠,永无异说,恐口无凭,立此为据。[28]

产业捐入祖祠,使得郭曹氏及其夫之堂弟均未收此实际之利益,然郭曹氏因捐产的行为,从而获得了宗族在道义上的支持,其对亡夫之堂弟的谴责便因捐约刊刻于谱中而得到了人们的认可。正是众多类似于她的这种做法的存在,无疑使得宗族的整合得到了更为广泛地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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