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清宗族的另一个特征:辈分派行
除去上述三大“要素”之外,以往论者常常忽视的另一个里程碑式的重要标志,那就是宗族辈分字派的建立。所谓字派,即族人在取名字时,在姓氏与名字之间加插一个代表本人辈分的字,通常这些字会被编排成琅琅上口的几句诗,如黄冈熊氏的字派为:“笃尚文开志正长,国家养士得才良;学鸿谟远成儒用,守继相传世永扬。”[67]如此,当熊氏的第九代取名时,一般就会叫做“熊家×”之类的名字。
字派成语在宗族命名中普遍使用,应当是明清时期的事,所谓“古无字派,自子姓蕃衍,书字为派以辨尊卑”[68]。据说,这种命名方式,是民间学习了明太祖朱元璋为皇族子孙取名的方法,黄冈程氏称:“画字为派以命名,昉自明太祖,后人多效之,盖子孙蕃炽,昭穆易淆,惟此最便耳。”[69]对此,黄冈《姜氏宗谱》亦有详细的说明:
古者命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畜牲、不以器币,故或取一字,或取两字,于兄弟行或冠以伯仲叔季字,未有编字成句,为世代之派以命名者。自明太祖创为此例,下以木火土金水旁之字别之,周而复始,昭穆不混,亦五行相生,今人多效之是也。我族旧无定派,以致前后雷同,显相紊乱,今既辑谱,岂可复蹈前辙,特作二十言为派,梓诸谱端……惟冀族众嗣后照此命名,则世传数十年,历数百,永不虑其紊乱矣。[70]
实际上,以金、木、水、火、土五行排名之俗,自唐宋以降就盛行于士族社会之中,[71]由此可见,将辈派编立成句正是民间对这种上层社会习俗的再创造,他们以皇室作为学习对象,正是为了论证这种方式存在的合理性,从而反映了一种对正统来源的诉求。其编排虽不如皇室那样生僻,却也寄托了编立者对于宗族兴盛、子孙孝悌的良好愿望,如上述黄冈姜氏的字派:“世应天成际,传家久愈新;光前惟积善,启后在存仁。”或是对族人提出的某些希望和要求,如湖南益阳王氏的字派:“家政以成,本在修身;行端矩立,化洽祥呈;善为楚宝,儒作国珍;典型克绍,勋业能宏;承恩锡命,显亲扬名;永昌邦族,大振槐庭。”[72]
同时,这种做法还出于对祖先的尊敬,以避免与先人的名字相同,从而防止出现“阖族字派不垂划一之规,难免曾参有二,韩渭成双等弊”[73]。黄冈《刘氏宗谱》在卷首的《凡例》中,也表达了这层意思:“我族派字,彼此均属不同。兹从二十一世始,各分均应敬避前代以往之派字,另编新派二十字,笔之谱首,永为后世子孙取字定例。庶称谓之间,尊卑不混,长幼不淆,即极之数千里而遥,传之数十世以后,而世次亦永得以无讹矣。”[74]
正如《刘氏宗谱》所言,除去对祖先尊重之外,更重要的是,宗族辈分字派的确立具有将涣散的同姓血缘群体进行整合的功能,它使族人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在族中的地位,明白长幼尊卑的伦常之分,而且即使是同姓的不同宗族,因为辈派不同,可确知是否属于同族。人类学家就认为,姓名的组合表现了从个体引申到群体、由项到类,或者相反,由群体意指个体、由类到项的辩证关系。[75]我们看到,辈分字派正是具有了这种群体符号和类符号的性质,它可以使族人产生符号意义上的归属与认同感,并且他们彼此之间也可以通过这种符号来区分各自的地位、身份和义务。
在宗族发展之初,一般并无所谓字派成语,如黄冈《曹梁宗谱》卷三《典礼谱·字派说》曰:“吾族自江右来黄,为曹文广公后,迄今二十六代,自一代至十一代虽有字派,或取金字,或取偏旁,初无成语之可诵,至十二代祖起,始相传有‘士之大本,宜廷允昌;文章华国,世显元良’一十六字,以绾后世一十六代。”[76]因此,几乎每一个宗族在进行组织化建设时,都会将此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广济朱氏认为:“谱牒之修,最要者莫如世派,世派一,则尊卑分,昭穆序,而家族之诣联,世派之有待于划一,岂浅鲜哉!”[77]又如黄冈李氏:
我族派行不一,皆因素无谱牒,又加迁徙过多,不通音耗所致。今既合族创修,自当整齐划一,请与各分约,其已命名者仍之,未命之名,有世次以及增派者,即依增派取名,未及增派者,以龙坵原派取名,取至祥字以下,即紧接增派忠字,挨次取名。即已命之名,亦必于其某格之首,注明几世某字,所云某字,即龙坵原派某字,盖欲其归于定准,世次了然也。自兹以后,无更张,无陨越,无倒置,将见尊卑秩秩,椒衍瓜绵,世世勿替。[78]
宗族组织是一个有别于其他组织形式的、以封建宗法伦理观念为精神内涵的特殊群体,通过辈分的划定而进行的“辨尊卑、序长幼”过程,本身就是对宗族进行梳理、使其符合伦常秩序的过程。广济朱氏将“世派”与谱牒相提并论,显示出对此的重视。而黄冈李氏尚处于涣散状态时,并没有统一的派行,于是在修谱的同时,对命名字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此来整合宗族。(www.xing528.com)
除去对内区分个体身份,从而达到整合宗族的功能之外,字派成语还拥有一种对外区分群体的功能,即成为了宗族之间互相区别的标志之一。它同样随着宗族所涵盖之血缘范围的大小而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以黄冈马氏为例:
族之有派,所以序昭穆,别尊卑也。吾族自东西两分以来,东分则有东分之派,西分则有西分之派,其将何以对先人于九原乎!东西两分人等每以此为恨,然力小不足以任重,志小不足以谋大,亦徒恨之而已。由是光绪辛卯年(1891年)仲春月,十六世与十七、八世孙爰约东西两分,欲修宗谱,合议必归于一,众皆欣然乐从……东西两分务必照派取名,永无紊乱,后世子孙虽彼此素未会面,偶尔相遇,询及派行,皆可辨昭穆之次,而无失尊卑之礼,彝伦攸叙,吾族其庶几乎![79]
马氏的东、西两支各自发展成为独立的宗族,并且都有了自己的辈分字派,在光绪年间谋求联合的时候,其族中有人即认为这种情况阻碍了两个支系之间的相互认同,有着“其将何以对先人于九原乎”的难堪,于是他们高度重视了字派合一的问题。不独鄂东地区如此,湖南益阳王氏在两房合修谱牒时,同样认识到合派的重要性,其谱曰:“按咸丰间两房续修谱牒,如旧各自为谱,并各自为派,夫各自为派,势将各自为族,意见参差,事成再误。”[80]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姓氏只是区别是否属于同一宗族组织的方式之一,或者说是一个前提条件,而辈分字派的认同才是通过加强宗族内部的认同,从而获取对外区分群体的必要条件。
更极端的现象是两个姓氏进行联合时,同样规定了必须将族人字派统一起来。光绪庚寅年(1890年),黄冈陈氏与郑氏进行了联宗,他们的理由是:“祖自江右迁黄,郑其姓也。福五公五祖居崔家墩,仍郑;六祖承继于陈,居八里畈,为我始祖,门户虽分而式好尤笃。二祖相约合厝于陶澍湖以亲郑,二妣亦合厝于张家口以亲陈,生则同胞,死亦同穴。”[81]在认同了双方具有真实的血缘关系之后,两姓认识到字派归一的重要性,据《陈氏宗谱》云:
夫序派蕃延,本难心记而口详之,况显分两姓,各亲其亲,不急起而合之,将疏戚之分、远迩之情,长幼尊卑之次第,必有渐离渐析,渐失渐忘,其弊有不可胜言者。[82]
在这里,他们首先肯定了姓氏作为区分宗族组织的必要,所谓“显分两姓,各亲其亲”,之后,更是注重派行对于宗族认同的重要性,毕竟,姓氏可能因为继承、入赘等原因而有所改变,而派行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归整划一。
我们从上述各个宗族的例子可以看出,辈分字派的建立通常是与谱牒的创修同时进行的,麻城胡氏的例子更加典型地说明了这种现象,据其宗谱称:“尝思谱牒之修,所以辨尊卑,序长幼,正名分也。我族命名,前多不一,非由未有刻谱故乎?自创修后,以大字辈相会合,各遵成语,依次命名,毋得再滥,以此为定例。”[83]当然,同样有在宗谱编修之前就确立本族字派的情况,如黄冈《邓氏宗谱》云:
祖一而已,而子孙蕃衍,蛰蛰绳绳,其派别支分,或道途相逢而不能识,惟定之以派,则相推相衍,尊卑秩如。吾族派行,先祖定之以四十字,今刊之于谱,令阖族咸知,庶几因派缀名,世次可以不紊,是亦序昭序穆之意也云耳。[84]
邓氏在创修宗谱之前就订立了四十字的派行,然而为使阖族广知,又必须借重于宗谱这一有效手段,辈分字派通常是与宗谱一起出现,或许正是这一宗族标志较易为论者忽视的原因之所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