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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鄂东宗族与地方社会:问题提出及选题意义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宗族的研究,历来受到了学者们的高度重视。

明清鄂东宗族与地方社会:问题提出及选题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与选题意义

中国传统社会中,宗法宗族制的存在是一个重要的现象[1]明清时期,宗族愈来愈成为基层民间社会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可以这样说,撇开了宗族问题,就无法获取对中国社会的完整认识。时至今日,我们又可以在南方的乡村中看到建祠堂、修族谱等宗族活动的复兴,因此,对历史时期,尤其是与当代密切相关的明清时期的宗族进行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有着追根溯源的现实意义。

对于宗族的研究,历来受到了学者们的高度重视。常建华在总结20世纪的有关研究成果时指出:“纵观本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我们看到无论是在宗族通史、断代史、专门史还是区域与个案的研究上,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不断发掘新史料、采用新方法、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使人们从宗族的视角加深了对中国社会历史和文化的认识。”[2]然而,这些研究仍然存在着某种不平衡的状态:就研究的时段而言,即使是取得丰硕成果的明清宗族研究,其实也主要集中于清代,对宗族发展史的重要时期明代还需要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就研究的区域来说,宋以后宗族的研究北方较南方薄弱,而南方地区华中较华南和华东薄弱。更重要的是,应该加强不同区域和类型宗族的比较研究。[3]

华中地区,尤其是明清时期两湖地区的宗族研究亟待加强。这种研究的意义不仅在于宗族本身,更因为明清时代正是“宗法伦理庶民化”的时期[4],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地方基层社会的具体运作情况。如此,关于两湖地区宗族的研究,就成为了一个透视明清时期本地区基层社会具体实态的有效视角,与此同时,也顺应了当今史学界关注普通民众、“眼光向下”的学术趋势。

明清时期宗族的研究,需要大量的谱牒资料作为后盾,而谱牒作为一种民间的“私家野史”,有别于官方与上层社会的文献(诸如地方志、实录、文人文集等),其内涵存在于传承和保存它们的地方民众中,体现在它们发挥的社会功能中;对它们的解释,涉及对整个地方社会文化系统的认识与理解,因此,更可取的方法是将谱牒放在生成它的地域社会中做全面的考察。这就需要学习、吸纳与依靠人类学和民俗学的方法,把自己融入地方社会的特殊历史情境中,以“了解之同情”的态度去理解、阐释这些史料,并进而认识地方社会。英国学者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就曾指出:“在所有的社会学科中,社会学和人类学在观点上与历史学最为接近。”[5]然而,历史研究毕竟不同于人类学的“村落”研究,选取适当的区域,对于史学中关于宗族的研究也是十分必要的。(www.xing528.com)

明清时期两湖地区的研究,据张家炎统计,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发表的有关本地区社会经济史的论文不下百余篇,它们中的绝大部分集中于农业经济方面。[6]近些年来,在众多学者的努力下,本地区的研究无论是在研究领域还是在研究深度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仅笔者所见,相关论著有:[美]罗威廉:《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与社会,1796—1889》、《汉口:一个中国的城市冲突和社区,1796—1895》,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及1989年版;陈钧、任放:《世纪末的兴衰——张之洞晚清湖北经济》,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陈钧等:《湖北农业开发史》,中国文史出版社1992年版;吴量恺主编:《清代湖北农业经济研究》,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郑焱:《近代湖湘文化概论》,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张国雄:《明清时期的两湖移民》,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韩]田炯权:《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研究——义田地主和生产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丁平一:《湖湘文化传统与湖南维新运动》,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刘泱泱:《近代湖南社会变迁》,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尹飞舟:《湖南维新运动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张建民:《湖北通史·明清卷》,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林济:《长江中游宗族社会及其变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张伟然:《湖南历史文化地理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以及《湖北历史文化地理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李宪生:《两次世纪之交武汉的对外开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方志远:《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王继平:《湘军集团与晚清湖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鲁西奇:《区域历史地理研究:对象与方法——汉水流域的个案考察》,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鲁西奇、潘晟:《汉水中下游河道变迁与堤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张朋园:《湖南现代化的早期进展》,岳麓书社2002年版;任放:《明清长江中游市镇经济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杨国安:《明清两湖地区基层组织与乡村社会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周荣:《明清社会保障制度与两湖基层社会》,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王美英:《明清长江中游地区的风俗与社会变迁》,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张建民:《明清长江流域山区资源开发与环境演变——以秦岭—大巴山区为中心》,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7]

在两湖地区的研究中,多数研究者已注意到其内部的错综复杂及千差万别,如杨国安指出本区域具有南北交汇的“杂糅性”特色[8]。笔者以为,形成这种“杂糅性”的原因,正在于这一区域的形成本身就是历史长期发展的结果。张伟然详细描述了湖北如何从秦汉时期地域的完整性基本得到确认,到了唐代,省境被划分得支离破碎,再至明代,历史戏剧性地绕回到早期,由此奠定了今湖北省境的地域范围这一过程。[9]然而,历史的痕迹仍然存留,杨国安就发现明代两湖的里甲组织“既有北方的村社,又有南方的图甲”[10],这提醒我们有必要将研究区域进一步细化,选择更恰当的单位,以期更加深入地探求历史发展的动因。

鄂东丘陵地带北以大别山脉为界,南以长江为止,史称“前界大江,后据崇阜”[11],它首先是一个较完整的地理单元。唐贞观年间,今湖北辖区分属山南、江南淮南三道,这里大致划归淮南道,宋代则属于淮南西路,明清时期基本上又是黄州府的辖区,可以说它一直是作为一个较完整的行政区域而存在的。这里的方言主要为江淮官话,在文化上也有较强的趋一性。应该说,鄂东地区是一个较为恰当的区域研究单元。

基于上述原因,本项研究以鄂东地区为考察对象,冀求通过对这一区域宗族形态细致地考察,探讨明清时期本地区“人”的具体活动,从而加深本区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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