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克史学一文后论
“朗克史学与客观主义”一文结尾,论及在朗克史学影响下专门史及专题研究的发展,说这一发展对此后西方史学有很大意义。意义何指,文中未及置论。为说明这一问题,作后论以申文中未及之说。
试说3点如次:
第一,关于历史的主题和范围。19世纪中叶以前的近代西方历史著作家,其中的神学说教者、或如伏尔泰以启蒙思想批判基督教及其传统者,可置不论,一般都以政治史为主题,内容集中于国家统治的盛衰,人物功业的成败。朗克一生著作也大体如此,主题始终不出政治史的范围,就连《教皇史》也不例外。《教皇史》的全称是《十六、十七世纪罗马教皇、其教会与国家》,即此已可见其全书的主旨所在。以写国家大事及政治人物的活动为历史的主题,这一看法不仅是由来已久,而且即当19世纪,也非朗克一家之言。《英国历史评论》1866年创刊之时,在发刊词中就引了弗里曼(Edward Augustus Freeman 1823~1892年)的话,“历史是已往的政治,政治是当前的历史”,把它列为当时一种流行的看法。[1]不过也应看到,就在朗克影响日益增长的同时,由于西方各国历史文献搜集之富,编订出版的种类之多,已经为扩大历史主题的范围,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关于西方专史研究的兴起,前论朗克史学一文已略有述及。其中如制度史和社会经济史方面的著述,内容包括国家政体与法制、社会结构与财产关系、维护既成社会秩序的风习与法律、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以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侧面等,其所涉范围之广,远非政治史所可涵括。大体出于同一时期的文化史方面的著述,也同样越出政治史的传统范围。从专门史或专题研究的本身而言,确实是选题趋向于狭窄,范围趋向于缩小。但从其对整个历史学的作用而言,则是多方面的开拓和扩大。约自19世纪后期开始,一代后起的历史学者之中,很多已不再拘守传统的主题,其总的动向是拓展新的领域,探索新的课题。
历史主题范围的扩大,并非水到渠成,其间经历过对立意见的争论。争论主要发生在朗克的故土德国,双方旗帜鲜明,争论的焦点是历史的主题和范围。1888年,即朗克死后两年,图宾根大学谢弗尔(Dietrich Sch-fer)发表讲座受职演说,题为“历史之正当范围”,其后演说稿以单行本出版。这篇演说的内容竭力维护朗克史学的正统,说历史的正当范围是政治,政治以外无他。又说赋予历史以生气的是国家,历史离开国家就只能成为一堆死知识。谢弗尔心目中的敌对面是德国方在兴起的文化史派,他反对文化史的作者把社会生活的各个侧面都纳入历史。因此又说“历史不是喂马槽”,写历史而杂谈宗教、法律、文学、艺术等等,就是走上了旁道。谢弗尔的议论是如此极端,属于朗克学派的正宗史家,未必全部首肯。但起而与之争论的,是文化史派的新人。1889年,以研究南意大利文化和罗耀拉反宗教改革而显露头角的哥特海恩(Eberhard Gothein),在一篇题为《文化史问题》的文章中提出反驳。他说,毋需为在成长中的科学划界限,历史也不只是政治一个方面。国家、宗教、艺术、法律、经济,合而构成一个更高的有机整体,都应列入历史研究的范围。不少重要的历史时代如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以及反宗教改革的时代,发生变化的关键都不在政治,仅政治史也不足说明。随之文化史派的主干拉甫内希特(Karl Lamprecht 1856~1915年)也投入争论。1896年,拉甫内希特发表专文论“德国历史学的旧派与新派”,旧派指朗克及其学派,新派指文化史派。他说旧派不过是史实、尤其是政治史实的辑集者,停留于历史的表面,既未追寻历史深隐的原因,也未看到历史内在的统一。又说旧派所见的历史,是领袖人物的活动史,而非人的集体生活史。新派与此不同,所重视的是人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整体,而非少数突出的个人。突出个人的出现,只是历史的暂时、或有的现象,决定于历史,而不是决定历史。拉甫内希特在所著《德国史》重版第一卷中还说,单纯政治史家追随朗克,只问“历史事实怎样发生?”他不是这样。他问的是“历史怎样变化?”这就意味着旧派重在描述历史,而新派则重在解释历史。以拉甫内希特为代表的德国文化史派,对历史作了什么样的解释,解释是否合理可信,这里都不必置论。但从其对朗克史学以政治为历史主题所作的批评而论,却颇能击中要害,而且也产生了积极影响。[2]争论过去之后,运用朗克批判史学的方法,进行朗克所忽视的政治史以外的专门研究,在西方史学界更趋盛行。仅20世纪初期的20多年间(1900~1927年),德国一国出版的经济史著作,就不下340种。[3]历史主题范围的扩大,从此为西方史学界所广泛接受。
第二,关于历史的叙述和概括。着眼于政治人物的活动和事件的始末、亦即以政治史为主题的历史,在写作体例和理论概括方面都存在着局限。朗克史学既以政治史为主题,则表现于其历史著述之中的,凡属政治上的历史人物和事件,都一一置于中心的地位。然而,政治上的历史人物的出现,事件的发生,在较多情况下都难排除偶然性,排除偶然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历史上的政治人物和事件,往往是特殊性显示得比较突出,仅从政治史的角度,很难作出比较严格的、具有规律意义的归纳。这是一个难以逾越的局限。对于难以作出理论概括的政治人物和事件,以政治史为主题的历史学家可以采取的最确当的做法,就是如实叙述人物的活动和事实的真相。这也就是朗克史学所说的“历史的文字复原”。文字复原的历史,只能是描述的历史,或按中国传统史学的说法,纪事本末的历史。如果说写作准确的纪事本末就是科学,那么,历史科学也就只能是描述性的科学。而对客观现象或事物作准确如实的描述或记录,不论是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都只能是科学的起点,而非科学的终极。描述性的或纪事本末式的历史写作体例,很难跨出停留在起点上的这一局限。制度、社会结构、生产和交换活动,某种思想意识或风教习俗的流行,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区,都有一定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一个社会的制度、结构、以及经济和文化生活,在其未发生剧变的存续期间,往往重复运转,重复起规定的作用,重复尽日常的功能,在往返重复中留下可资历史研究的记录。从事制度史、经济史、文化史研究的专门史家,也就有可能从记录中考察一个社会的制度、结构、经济和文化活动在多次反复运转中显示的共性,也比较容易为之作出有一般规律意义的概括。制度史家、社会经济史及文化史家,在他们的专门研究中必然也要涉及历史人物,历史上普通的、大众的人物。维诺格拉多夫研究美国的庄园制,要涉及生活于庄园制下的农奴和庄主。施摩勒尔研究斯特拉斯堡的织工行会制,要涉及生活于行会制下的佣工和行东。但他们所研究的不是这些人中某一特殊人物的性格和作为,而是这些人物在各自生活于庄园或行会制度之下所显示的一般共性。越是弄明白这些人物的共性,就越能为之作出带有一般规律意义的理论概括。制度、机构等等的重复运转,在其存续无大变化的期间,一日如此,日日如此,也同样在往返重复中显示其共性。这就和发生在特定日期、特定环境下的特殊政治历史事件不同。历史学家对特殊的事件只能止于纪实,对在往返重复运转中显示共性的社会制度、机构、经济及文化生活等等,却可据所显示的共性作出概括。朗克主张历史只讲具体,不讲一般。这个原则是由他的历史著作主题所决定的。主题是政治史,内容又限于特殊政治事件和人物,不但难于概括,而且从只求纪实这点说,也不需概括。专门史的研究则不同。既已越出政治史的主题,也既已从所研究的对象中见到共性,则据共性作出一般的概括,是必然、也是必然随之迈出的一步。从历史叙述走向历史概括,这是专门史研究对朗克史学的突破。19世纪后期从事专门史研究的史家,有的是朗克的门生,更多的是取朗克批判史学的方法,作新课题、新领域的探索。他们出于朗克,又不拘于朗克。
在专门史的研究中作出共性或一般的概括,是有条件的,条件在于史料实证的充分。一旦条件改变,例如发现新史料,新实证,不论这种新的发现是加强还是削弱以至否定已作的概括,都要据新的发现作新的探讨,再据探讨的新的结果,对已作的概括作相应的补充、修改以至更正。这种改变是历史科学的进步,是概括的完善化。不能因概括不完善而放弃概括。历史学不能止步于描述性的科学。
第三,历史的专精和综合。专门史或历史专题的研究,其所探讨的问题,总的说,或者是历史的一个方面,或者是某一方面的一个侧面,或者是更狭窄的一个细目。分目愈细,所作的研究就愈益专精。专精的成果愈多,成果的总触及面就愈广,作比较完整的综合考察,也就愈有条件。专精和综合是相辅而行的。没有专精,即使为一个细目作理论概括都会有困难,更不论作广泛的合乎科学的综合。同样,不作综合,就不易确定一项专题细目在全局中的地位与意义,更不会由综合概括中发现某些专精的不足从而引发更专、更深入的研究。朗克既非范围狭窄的专题研究者,又因著作主题不出政治史,也非对历史整体作综合考察的史家。但从他的有些言论中,却也隐约可以看到一点专精与综合相关联的思想。他说,“真正的历史学家必须具有两种品质:第一是必须乐于进入其本身具有意义的具体事物……其次是必须注意事物的普遍意义的一面”[4]。把“进入具体事物”和“注意普遍意义”两者并举,多少是触及深入一点与放眼全局之间的关系。当然,朗克所说的“进入具体事物”,不能不局限于“抓紧事实”,作如实描写,没有见到同类事物共性的概括。他所说的“注意普遍意义”也不会越出政治史上一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没有见到专题研究对整体综合的作用。朗克发表上述的意见,时间是1830年。其时西方史学已有的成就,还不足以让朗克能够见到历史专精与综合之间的相辅关系。
对作历史的综合,细密的专门史或专题研究,是必须先行的一步,但不能停留于此。专门研究的积累,并不能自然而然地就构成历史某一局部、某一阶段乃至更广泛范围的全貌。有一位史学史的作者在论及美国历史研究专门化的情况曾经这样说,“历史的研究和著述已经到达‘报酬递减点’了。……我们有较好的训练,较丰富的资料,较多的专门论著,但一般来说,写出来的是较差的历史”[5]。为专门而专门,以专门为极致,确实,不一定能产生好的历史。历史学应当在不断的专门研究和不断的综合考察中前进。一些好的历史著作,由之提出的一些已获公众接受并已习以为常的历史概念,是概括综合的结果,而非仅仅是广搜史料,就一人一事进行专门研究的结果。“文艺复兴”这个词及其含义,并不见于14、15、16世纪的历史记载或资料。生活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呼吸、熏陶于这个时期思想意识的氛围之中,表现出区别于前一时代亦即中古时代人们的精神气质,他们之中的杰出人物还以其自身的活动代表这个时期的成就和风貌。但是他们并不意识到这就是文艺复兴。迟至18世纪,才开始提出“再生”(Renascence)一词,概称自14世纪迄16世纪西方文化艺术方面世俗主义流行这一历史现象,但当时也并未普遍接受。又过100多年,才提出近似此词的“Renaissance”即汉语通译为“文艺复兴”一词。1860年,就这个时期的艺术、文化、思想作了精湛研究并又为之作出综合概括的布尔克哈特,发表《意大利文艺复兴的文化》一书,这才使这个词成为一个富于总结意义的历史概念,深化了人们对西方这个时期的历史认识。后来有关这一时期的其他专题研究,如宗教改革、王权集中、海外扩张、重商主义、以及资本主义之兴起等等,就又为对这个时期的西方历史作更广泛的综合、更深入的理解,提供新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作历史的综合也是有条件的。条件在于所依据的专门研究比较齐备和充实,齐备指其涵盖较多的方面,充实指其具有论证精审的内容。综合非一成不变。所依据的条件变了,或是某一方面的专门研究有了新的发展,或是新的专门研究填补了某一空白,则已作的综合必须随之作出补充或修改。这是科学进步的常有之事,不能因综合之不尽善而放弃综合。(www.xing528.com)
这里说的历史综合,实即对历史作全局的通观。若按中国传统史学的说法,近似司马迁说的“通古今之变”。通观在时间上可以为断代,在空间上可以为局部地区、为国别。不限断代、不限地区国别的通观,则是以世界为全局,自远古以迄当代,作历史的全局综合,通观全人类的古今之变。朗克晚年编《世界史》,成书7卷,在他说,是有志未竟。但朗克的世界史观使他受到非自我所可克服的限制。他的历史视野基本上限于西欧一隅,看不到、或者毋宁说是不想看到西欧以外的世界。自15、16世纪以来,人类历史已日益联结为一体。朗克以西欧为“核心”的世界史观,早该突破。世界史所要求的历史全局的综合,比之断代或国别,更难一举而尽善。不能尽善,则唯有求其逐步接近于尽善。接近之关键何在?曰:在于综合考察与专门研究间的密切结合,两者分工,不可分道。
1984~1985年间在武汉大学讲稿,
1992年整理。
【注释】
[1]斯忒恩(Fritz Stern):《历史学诸家集粹》(“Varities of History”)收有《英国历史评论》发刊词,引弗里曼语见第175页。“发刊词”主张以“国家及政治”为历史的主题,同时也要把其他方面“深刻影响他人”的重大文化成就写入历史。
[2]关于谢弗尔与哥特海恩间的争论以及拉甫内希特对朗克学派的批评,汤姆生(J.W.Thompson)《历史著述史》(“History of Historical Writing”)卷2,第423~425页及戈契(G.P.Gooch)《十九世纪史学与史学家》(“History and Histo-rians in the Nineteeth Century”)第587~588页皆有述及。关于拉甫内希特文化史派解释德国历史的理论,汤书卷2,第424页以次及戈书第588页以次也有论述。
[3]汤姆生,前揭书,卷2,第419页,数字据《经济史评论》(“Economic History Review”)第1卷(1928)载布洛德尼兹(G.Brodnitz)“近期德国经济史著作”一文。
[4]斯忒恩,前揭书,第59页载朗克1830年言论片断。
[5]史密斯(Page Smith):《历史家与历史》(“Historian and History”),第2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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