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 生态文明视阈中的高黎贡山少数民族原始宗教
摘 要:高黎贡山少数民族原始宗教中蕴涵着尊重自然的生态观念,具体表现在万物有灵观,崇拜神山、神林、神树、猎神等方面。高黎贡山区域丰富的物种、美丽的村寨环境,与人们善待自然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与生态文明建设中“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的思想是相吻合的,可以对原始宗教中保护生态的成分进行适当引导,大力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原始宗教 生态文明 少数民族 高黎贡山
高黎贡山位于云南西部,北起青藏高原,南达中印半岛的缅甸境内,全长约600公里,跨越5个纬度,地势北高南低,高差3000多米。高黎贡山是一个多民族共生的地区,居住着傣、傈僳、怒、回、白、苗、纳西、独龙、彝、壮、阿昌、景颇、佤、德昂、藏等15个少数民族。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原始宗教信仰,其间蕴涵着丰富的生态价值,对保护自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生态文明语境中的高黎贡山少数民族原始宗教
(一)万物有灵观透露出对大自然的珍爱
高黎贡山地区的少数民族普遍认为一切物事都有灵魂,不能随意侵犯,应该给予尊重甚至崇拜,这就是原始宗教信仰中“万物有灵”的表现。在傈僳族中,很多人认为自然界的万物都是有灵魂的,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在主宰着它们,天地、日月、星辰、森林、河流、动植物都有自己的精灵。怒族信奉的鬼灵有十余种,如山鬼、水鬼、路鬼、树鬼等,认为这些鬼灵能给人带来祸福,因此每年都必须祭祀。阿昌族相信灵魂无处不在,并形成一系列的崇拜,如崇拜太阳神、月亮神、山神、水神、火神、树神、猎神、谷魂、寨神等。景颇族的万物有灵信仰更加典型,他们认为日、月、鸟、兽、石、树都有灵魂附着,每逢遇到播种、收割、婚丧、嫁娶等大事,都要举行祭祀,以求五谷丰登、人畜平安。
万物有灵观实则是少数民族对万事万物人格化、平等化的体现,也是他们尊重自然的思想流露,日月山川、水火鸟兽、树木花草等等都具有灵魂,善待大自然实际上就是善待人本身,其间蕴涵着朴素的生态伦理观念,无形中对大自然起到保护的作用。
(二)神山、神林、神树的崇拜
在高黎贡山地区,人们对高山、森林、树木充满崇敬之情,“传统风俗与生物资源保护在高黎贡山地区崇拜自然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村落都有自己的神山、神林、风水林等”[1]。高黎贡山周边地区,几乎所有村寨都有自己的神山森林,如传统的村社防护林,传统的村社水源林,汉族的风水林、护寺林,傈僳族的神山、傣族的“社树”(神树)、白族支系勒墨人祭天场周围的森林等。[2]
傈僳族把山神看得很重,认为大山由山神主管,而山里又有其他诸神,并且分工明确,例如有管理树木的树神,管理动物的猎神。砍树时要祭献山神,以求砍树的过程平平安安,伐木后要在树桩上放块石头,借以转移树神对砍树者的仇恨,而获得内心的踏实和安慰。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傈僳族在向大自然索取时,是尽可能希望和大自然达成一致,而不是粗暴地一味向大自然掠取。
在傣族村寨中,有祭“社树”的习俗,亦称为祭神树。如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拉仑寨的祭“社树”活动就极为典型。祭社树是拉仑寨最为隆重的祭祀活动,所谓“社树”是寨中神林里枝叶最茂盛,树干最高大、最粗实的一棵大榕树,认为本寨建寨长老的灵魂依附在社树上,每年农历的二月、六月都要进行祭祀,以求五谷丰登、人畜兴旺。在傣族人的内心深处,社树与祖先融为一体,祭祀社树,亦即祭奠建寨长老,追记祖先,把大树看做是先祖的化身,足可见对树木的深情,对大自然的热爱。
怒江州泸水县的白族支系勒墨人姓木的氏族每年年三十清晨都要举行祭大松树的活动,他们认为大松树是祖先灵魂居住的地方,把对树木的崇拜和祖先崇拜结合起来。
怒族聚居地区植被保护情况较好,人们对植物怀有深切的感情,有很多宗教色彩浓厚的植物。具体情况见下表[3]:
怒族的宗教性植物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怒族用于祭祀天神的神树类植物有4种,用于制鬼避邪的震慑类植物有7种,用于沟通鬼神、求福免灾的香源类植物有4种,用于驱邪除净的洁净类植物有5种,共20种。福贡怒族更是把一种名为“图朗”的树木当做图腾,禁止砍伐,倘若发现此类树木有倒伏,必须认真扶起来栽好。
(三)与猎神对话
高黎贡山地区动物种类丰富,部分少数民族从事狩猎活动,但是他们在猎杀动物时不是冷酷无情,更不是赶尽杀绝,对猎神的崇拜向我们透露出他们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如傈僳族打到猎物要先献祭猎神,以示感谢,希望往后还能捕获到猎物。独龙族在举行大规模的出猎前要举行祭祀猎神的仪式,用棕粉、野百合粉拌蜂蜜,或者用酒拌玉米面、荞面等捏成虎、豹、熊、野牛、野猪、麂子和岩羊等动物的模型,面偶与酒食一同陈列在一棵大树下,再由主祭者领唱祭猎神的祭歌:“我们是来打猎撵山的,请听虔诚的祷词吧!献上用植物淀粉塑的飞禽走兽,笑颜把它收下。面熊换熊,面虎换虎,面岩羊换岩羊,野牛换野牛,该两相情愿呀!”[4]可以看出,独龙族在猎取动物时,对动物怀有愧疚,只好以面偶的形式敬献猎神,以获得内心的安宁。怒族的猎神多属女性,出猎前祭祀猎神是怒族生活中的一项重要习俗,他们把米饭、鸡蛋、酒、肉、面做的动物模型作为祭品,祭祀时由主祭者带领猎手们共唱《猎神歌》,歌词大意是:“从开天辟地起,我们就是朋友;从有了人类开始,我们就是亲戚。现在我们向您要野兽,眼下我们向您讨飞禽;您家中的野兽,您豢养的飞禽,给我们一些吧!给我们一些吧!……”[5]从唱词中我们可以得知,怒族与猎神攀亲戚称朋友,狩猎活动征得猎神的同意显得至关重要,并希望出猎顺利,能够有所收获。
二、少数民族原始宗教对高黎贡山环境保护的生态效应
高黎贡山地区少数民族原始宗教中表现出尊重大自然的生态伦理观,对维护这一区域的生态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表现为物种丰富、村寨环境优美等。
(一)物种丰富
高黎贡山有“世界物种基因库”之美誉,保护区森林覆盖率高达93.01%。高黎贡山植物资源极为丰富,“已记载有高等植物256科1196属4897种及变种,其中,蕨类植物46科110属593种及变种,种子植物210科1086属4303种及变种,占中国种子植物总数的17.0%……在4303种和变种的种子植物中,有1116种是中国特有种,379种是云南特有种,434种是高黎贡山特有种”[6]。动物种类也相当丰富,“据不完全统计,高黎贡山地区有脊椎动物699种,其中有兽类154种、鸟类419种、两栖动物21种、爬行动物56种、鱼类49种……到目前共记录有昆虫1 690种……共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81种,其中一级保护动物19种、二级保护动物62种”[7]。
(二)村寨环境优美(www.xing528.com)
丙中洛被誉为“人神共居的地方”,这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共居的乡镇,汉族、怒族、藏族、傈僳族、普米族等多种民族同胞在这里和谐共生。丙中洛一年四季景色如画,满山遍野的鲜花,金黄的稻田,美丽的景致一茬接着一茬,正如普米族诗人殷海涛所描述的那样:“有一个地方很美丽,那是天上神灵居住的地方,有一位姑娘很迷人,那是来自天上的神仙,有一个地方很神秘,那是幽静祥和的天堂……”[8]可口的竹叶菜,石片瓦的房子,石片当锅烙出的麦饼,清凉甘甜的泉水,一切都是原汁原味,都带着大自然的气息,所有扑面而来的纯真和美丽,正是丙中洛同胞们热爱大自然、保护大自然的见证。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拉仑傣族寨可谓“人在林中,林在寨中”。拉仑寨内外充满着绿色,村寨中及周围地区有大青树、芒果树、菩提树、核桃树、攀枝花树等,特别是寨中被称为“舞厅树”的大榕树格外引人注目,此树已有几百年的历史,枝叶繁茂,犹如一把巨伞,常有傣家人到树下载歌载舞。村中竹林颇多,竹种丰富,有敢担竹、大毛竹、小毛竹等。[9]位于高黎贡山东坡自然延伸段白寨的德昂族同胞喜欢在河边、沟边种植竹子,村中最显眼的要数那几棵高大粗壮的大青树,房前屋后栽有缅桃树,村寨周围的土地上种植大量的甘蔗、咖啡树,呈现出一派美丽的田园风光。
高黎贡山丰富的物种、美丽的村寨环境,恰好是这片土地上各民族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动写照,只有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人们才会拥有秀美的山川、清冽的溪谷。高黎贡山区域各少数民族把大自然当做神灵加以崇拜,对大自然不是无休止地索取和粗暴地掠夺,更多的是与大自然对话,善待自然、敬畏自然,在内心深处凝聚成一道保护生态的坚固系统,沉淀成一种牢固的环保意识,是促使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及优美环境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高黎贡山少数民族原始宗教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借鉴意义
(一)生态文明的含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既是我国多年来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的总结,也是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所取得的最重要认识成果的继承和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是指在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规律前提下,达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的根本目标。
高黎贡山区域的少数民族普遍认为,一切物事皆有灵魂,对动物、山林有着深厚的感情,甚至怀有崇拜心理,透露出敬重自然、热爱自然的因素,对大自然合理利用、有序开发,这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是一致的。
(二)高黎贡山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生态意义
在生态危机日益严重的状况下,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不仅仅由于工业的发展,而应该追溯到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原始宗教信仰等更深层次的文化系统。少数民族群众认为“自然界是一个泛神的万物有灵的世界,他们对自然界是相当崇敬和畏惧的,是不敢为所欲为的,因而世世代代都在自然而然地承认整个自然界、顺应所生存地区的生态系统,以此来处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善待自然、善待非人类的存在物”[10]。
生态文明建设旨在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达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的根本目标。高黎贡山地区少数民族原始宗教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成分客观上对保护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要回到原始的远古时代,而是要合理对待原始宗教中有益的部分,加以适当引导,以便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继续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可持续发展。
(此文原载于《云南农业大学学报》2010年第4卷第2期)
【注释】
[1]艾怀森.高黎贡山采风[J].云南林业,2002(4):25-26.
[2]艾怀森,周鸿.云南高黎贡山神山森林及其在自然保护中的作用[J].生态学杂志,2003(2):92-96.
[3]刀志灵,龙春林,刘怡涛.云南高黎贡山怒族对植物传统利用的初步研究[J].生物多样性,2003(3):231-239.
[4]刘达成.独龙族[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8:118.
[5]吕大吉.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资料集成[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863-864.
[6]熊清华,施晓春.高黎贡山民族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M].北京:科技出版社,2006:5.
[7]熊清华,施晓春.高黎贡山民族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M].北京:科技出版社,2006:6.
[8]殷海涛.美丽丙中洛[J].云岭歌声,2004(8):39.
[9]丁今.隆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2.
[10]马克林.宗教文化的生态和谐价值[J].广西民族研究,2006(2):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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