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人合一”的内涵及演化
中国古代关于人与自然的基本思想是“天人合一”。先贤哲人虽没有直接讲述生态文化这一概念,但他们探讨的许多内容都涉及生态伦理的思想。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1],主张消除人为的差别,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老子提出“是以万物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2]的观点。老子认为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遵循各自的规律,人类不能将自己的力量强加于它,否则就会打破自然规律。“道”所以被尊崇,“德”所以被尊重,就在于它们不干涉万物而任其自由发展。只有顺其自然,尊重其内在的规律,让万事万物任其自然而然,发挥各自的优势、长处,这样,“天人合一”的境界才能达到。荀子则主张“人定胜天”,人要敢于改造自然,他批判了“尊天命”,“畏天命”和“自然无为”两种观点,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改造和利用自然是应该提倡的。总体来说,“天人合一”的精旨在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相感相通。中国著名学者钱穆先生对“天人合一”思想也加以赞美:“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最大的贡献。他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精神,自古以来即能注意到不违背天,不违背自然,且又能与天命融合一体。他满怀信心地展望“世界文化之归趋,恐必将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主”。[3]“不违背天,不违背自然”,精辟地道出了古代生态文明的精髓。
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利用自然资源时要尊重自然规律。管子、孟子、荀子等思想家都有大量这方面的论述。管子从法治的高度认为:“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发必有时”,“山林梁泽以时禁发”,概述了在合理利用山泽资源的同时,要遵循自然界生物的生长规律。强调“毋断大木,毋斩大山,毋戮大衍,灭三大而国有害也”。[4]即不要大量的砍伐树木,不要毁坏山林沼泽,这对自然生态有很好的保护作用。孟子认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5]荀子从物种生长的规律得出见解,“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以达到“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在鱼类繁殖时,“网罟毒药不入泽”,以期“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6]在《吕氏春秋》中,从夏历正月到十二月如何开发利用山泽资源都有详细规定:正月“禁止伐木,无覆巢,无杀孩虫胎夭鸟”;二月“无竭川泽,无漉陂池,无焚山林”[7];三月“命野虞,无伐桑柘”[8];四月“无起土功,无伐大众,无伐大树”[9];五月“令民无刈兰以染,无烧炭”[10];九月“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11]。可见,古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为求得自然生存的平衡,还制定出一些约束限制人们行为的规定。(www.xing528.com)
三是表现为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改造和利用自然规律。如流传到后世的《夏小正》历书,是对农业生产与气候季节关系的科学总结;《诗经·七月》生动地再现了西周时候的劳动人民已经掌握了全年季节变化的规律,并按照季节的变化安排生产和生活的情景;春秋时医学提倡的“六气”,即阴、阳、风、雨、晦、明和自然现象紧密结合;大禹治水、李冰开凿都江堰等都是先人们因势利导,造福人类的典例。
“天人合一”的思想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强调人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利用自然规律,以求得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生产得根据气候、季节的变化规律以及土壤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生态文化所主张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要求人们从事农业生产是按照大自然本身的客观规律来展开自己的活动,而不是在盲目蛮干中给自然造成过于严重的破坏。”[12]“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古代生态文化的精髓所在,然而这一思想在秦汉以后的时代中,在保护生态方面没有得到普遍推广。吴晓京先生以三个方面分析了古代生态文化衰变的原因:第一,古代生态文化演进中的抽象化与神化,切断了这一文化的生命之源;第二,将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置于调整社会关系的道德修养之下,使其逐渐丧失了原有的本质;第三,以自然经济为前提的农耕文化制约了生态文化的发展。[13]但在21世纪人类面临生态危机挑战的时候,“天人合一”这一古代生态文化的精神基础必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