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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磨合期:东南亚历史与文化(1967-1994)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东盟形成磨合期一、政治安全合作磨合期从1967年8月8日东盟正式宣告成立至1975年为第一个时期——政治安全合作时期。建立联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阻止马来西亚联邦的成立和掩盖这三个国家之间存在的严重分歧。至1975年,东盟区域内贸易额仅为66亿美元,约占东盟国家外贸额的15%。1970~1975年,贸易比例从15.5%降至12.6%。

东盟磨合期:东南亚历史与文化(1967-1994)

第一节 东盟形成磨合期(1967~1994年)

一、政治安全合作磨合期(1967~1975年)

从1967年8月8日东盟正式宣告成立至1975年为第一个时期——政治安全合作时期。在这一阶段,成立东盟的主要任务虽然是确立目标和宗旨,建立健全机构,调整内部关系,在某些领域进行合作尝试,但是东盟在外部国际环境的压力下更多的还是从保持独立的角度出发,更多的是在政治上的合作。长期饱受殖民主义统治的东南亚各国,深知民族独立的重要性,为了摆脱殖民主义统治,它们掀起了如火如荼的民族独立运动,并纷纷获得独立。民族独立是植入东盟各国社会文化最深的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南亚建立的殖民主义体系被西方殖民主义体系所取代。为了摆脱几个世纪的殖民主义统治,取得民族独立不久的东南亚国家从维护本国自身利益出发,在争取地区安全、和平的格局中求得生存与发展。不过,要把一个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方面都具有多元特征的东盟各国融合成一个整体需要更长的磨合时间。

(一)早期的区域合作

1961年7月,由马来西亚总理东古·拉赫曼和菲律宾总统西加尔共同发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ASA),由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三国组成。该组织的建立旨在促进三国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领域的合作。这是东南亚国家建立区域合作组织的第一次尝试。后因菲律宾与马来西亚在沙巴主权归属问题上的争端,使该组织名存实亡。后来,菲律宾提出了建立马来国家联盟的倡议,该倡议得到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响应,这三国首脑于1963年7~8月间成立了“马菲印尼联盟”(又称“马菲印多”,MAPHILINDO)。建立联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阻止马来西亚联邦的成立和掩盖这三个国家之间存在的严重分歧。但随着马来西亚联邦的成立,诞生不久的“马菲印尼联盟”很快夭折。

(二)东盟成立

20世纪60年代中期,东南亚出现有利于区域合作的形势。从外部条件看,东南亚地区的外部力量急剧变化。从美国所谓的“集体防务”的瓦解和收缩政策的实行,到英国于1967年从苏伊士运河以东撤军的宣布,东南亚国家认识到不能依靠西方大国来维护本地区安全,只能通过加强本地区内部的团结来增强自身的力量。从内部条件看,东南亚地区局势的日趋缓和,特别是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三国关系的正常化,使东南亚国家清醒地认识到,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加强区域合作,依靠集体力量来捍卫自身的经济权益,以巩固政治上的独立。

1967年8月5~8日,印度尼西亚外长阿达姆·马立克、菲律宾外长纳希索·拉莫斯、新加坡外长S·拉贾拉南、泰国外长他纳·科曼以及马来西亚副总理兼外长敦·阿卜杜尔·拉扎克在泰国首都曼谷会晤。经过讨论,他们决定建立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地区性合作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ASEAN)。会后,五国共同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宣言》(简称《曼谷宣言》),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正式成立。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东南亚五国成为东盟的创始国。

东南亚国家联盟的目标和宗旨:①通过共同努力加速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②通过坚持不懈地维护正义和法制及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促进区域合作和稳定;③在经济、社会、文化技术、科学和行政管理领域内,促进对共同有利的事业的积极合作和互助;④在教育、职业、技术与行政方面用培训和提供研究条件的方式相互援助;⑤为更充分地利用各国的农业和工业,扩大各国的贸易,加强对国际商品贸易问题的研究,改进交通运输设施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进行更富有成效的合作;⑥促进对东南亚地区的研究;⑦与其他进步组织密切合作。

(三)政治合作为主

虽然东盟发表的《曼谷宣言》着重强调经济、社会、文化三方面的合作,并未提及政治领域的合作,但是由于当时的国际环境,东盟成立初期的合作主要侧重于地区政治和安全领域。当时美国和苏联的争霸角逐在本地区造成了不安定的局面,同时为了避免“红色中国”的影响,在东盟成员国内部动荡不安的情形下,东盟国家间政治安全需要大于经济上的合作。因此,东盟各国对开展政治安全合作的需要比开展经济合作的需要更为强烈。

在这样的背景下,东盟各国的合作只能局限于与原宗主国在现存的经济关系和秩序的框架内发展一些经济往来。20世纪70年代中期,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进展十分缓慢。至1975年,东盟区域内贸易额仅为66亿美元,约占东盟国家外贸额的15%。东盟内部的贸易量在东盟整个贸易中的比例不是上升,而是呈下降趋势。1970~1975年,贸易比例从15.5%降至12.6%。经济合作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成员国之间的双边关系尚未融洽,多种矛盾和分歧阻碍了东盟的区域合作。

这个时期东盟国家基本处于消除原有纷争,促进政治上相互了解,增强区域经济合作意识,努力健全东盟的机构和制度的雏形阶段,也就是东盟在政治上合作的时期。这时的东盟是集中于政治意义上的联合,并为贸易与技术合作做了初期的准备。从东盟诞生的过程可以看到东盟国家的社会文化背景,即从政治、安全上出发,先确保“民族独立”这个政治上的成果。从政治和安全上的合作,再转向经济上的合作,这是东盟发展的基本路线图。经过八年的磨合,东盟五个成员国从政治和安全上调整好了关系,为经济合作打下了基础。

二、转向经济合作磨合期(1976~1994年)

1976~1994年,是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史上的第二个时期。在这个阶段,东盟成员国不但继续签署了一些以政治方面为主的条约或宣言,而且在经济上陆续签订了《特惠贸易安排协定》等协定,并在这样的框架下进行了以有限贸易为主的经济合作。这样的经济合作为其后来的不断扩大奠定了基础。

(一)东盟区域内的经济合作(www.xing528.com)

1976年2月底,东盟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了第一次首脑会议,五国政府首脑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宣布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进行合作,并第一次指出了东盟市场经济合作的方向。从这年起,东盟逐步加快了其经济合作的步伐,打破了徘徊局面,使东盟的经济合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在对外经济合作方面,东盟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和《东盟特惠贸易安排协定》为蓝本,实施了特惠贸易制度,发展了贸易自由化,执行了共同工业项目计划、东盟工业互补计划和东盟工业联营计划;在金融等领域进行了合作并且发展了与欧共体及西方大国的经济关系,完成了从成员国之间的双边合作向多边合作、从组织框架外的合作向组织框架内的合作的大转变。东盟区域内的经济合作取得的收获主要表现在:

1.建立特惠贸易制度

根据1976年巴厘岛会议的精神,东盟贸易和旅游委员会于1976年7月6~8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草拟了《东南亚国家联盟特惠贸易安排协定》。该协定在1977年2月24日的菲律宾马尼拉东盟部长会议上正式签署。协定为扩大东盟国家间的贸易确定了总的框架,并为基本商品贸易的特惠以及工业企业、协作企业等的产品特惠进行了安排。同年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就71种商品项目的特惠贸易安排达成协议,并于1978年初开始实施。后来又不断增加享受贸易优惠的商品数,到1987年10月特惠贸易商品增加到1.89万种。该协定的签署标志着东盟在贸易自由化上迈出了第一步,经济合作正式开始。

2.提出东盟工业工程项目和启动工业互补计划

实施东盟工业工程项目是希望通过共同集资,凭借地区市场,保证产品在成员国市场销售,以期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同时提高区域内一些工业产品的自给能力。东盟国家的国内市场较小,建设大型的工业项目常会受到国内市场需求的限制,因此东盟领导人决定兴办政府间联合经营的大型工业企业项目。1976年2月召开的东盟经济部长第二次会议,决定兴办五个“东盟企业”,每个成员国各一个,每个项目不仅要为所在国服务,而且还能为满足其他成员国的部分需要服务。受各成员国本位主义的影响,后来除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两个尿素厂工业项目完成外,其他三个项目最终均未落实。

东盟工业互补计划是东盟国家私人企业间的合作计划。按照该计划,成员国分别承担某一工业部门的互补产品,按照优惠待遇进行贸易,这样零件和最终产品将拥有较大的市场,从而促进成员国有关工业的发展。工业互补计划的原则是1978年5月由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审定的,但到1980年4月他们才确定了第一项汽车制造工业互补计划,并于1983年确定了具体的生产分工。由于每个项目都要东盟工商会与各国政府审定,各个项目都至少要有4个成员国参加,这既耗费了大量时间,也增加了该计划实施的困难。再加上东盟多数国家都在发展各自的汽车工业,各成员国间汽车工业的竞争与冲突不仅没有减弱,反而日益尖锐,并采取高关税措施加以保护,费力费时不少,致使轰动一时的东盟汽车工业互补计划便无声无息了。

3.实施东盟工业联营企业计划

该计划是东盟国家私人企业间的合作计划。1982年,东盟私营企业界对工业互补计划缺乏进展而感到不满,希望寻求其他方式加强成员国私营企业间的联系,并提出由东盟成员国联合外国合资办厂的设想。这种设想能借区域外国家的帮助提高东盟产品的竞争力,同时能促进东盟成员国的相互投资。1982年11月,东盟经济部长会议正式决定实施东盟工业联营企业计划。1983年11月,东盟正式签署了《东盟联营企业基本协定》。东盟工业联营企业计划推出后,曾得到日本竹下基金会的支持,但由于缺少吸引力,行政手续也相当不便,因此进展缓慢,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仍未取得预期的成效,只批准了21个联营项目,而其中真正有所落实的不过14个项目,而且主要是一些玻璃和陶瓷项目。

4.推动金融领域的合作

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前,东盟在金融合作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东盟在1972年设立“东盟中央银行与金融管理局特别委员会”,揭开了东盟金融合作的新篇章。后来它又提出了用以促进东盟贸易与工业合作的“东盟清算安排”模式,成立“东盟银行家协商会”。又签订了一项总贷款额为1亿美元的《东盟互惠外汇信贷协定》、推行“东盟银行承兑市场”的建设,1981年成立了东盟金融公司等。

5.开展其他领域的合作

东盟还积极开展了其他领域的合作。在石油贸易与生产领域,1986年东盟外长签署了《能源合作协议》和《石油安全保障协议》。在粮食安全方面,1979年,东盟签署了《粮食安全储备协定》。在交通通信方面,东盟已实施了航运港口、陆地交通、航空与服务以及邮政电信等四个方面的合作计划。

(二)东盟区域外的经济合作

东盟国家采取的都是外向型的战略,对发达国家的市场、资金和技术的依赖性都比较大,如何处理与西方工业国家的关系是东盟国家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末期,东盟国家以集体形象出现,用一个声音说话,在国际经济活动中采取共同方针和协调一致行动,增强了集体讨价还价的能力和在国际谈判中的地位,有利于维护成员国的正当经济权益。1977年8月东盟五国召开第二次首脑会议,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政府首脑应邀参加了该次会议的后续会议,这是东盟与发达国家高级官员的首次多边会谈。后来东盟通过每年举行外长会议的后续会议与日本、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欧共体等六个国家和国家集团进行定期对话,以争取这些谈判伙伴增加对东盟的直接投资和政府开发援助,扩大双方的贸易往来。这一形式为东盟扩大与发达工业国家的联系提供了新的途径。在原料产品的生产和贸易方面,东盟一致对国际市场的垄断势力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东盟先后参加了十多个国际性的原料生产国和输出国专业性组织。自20世纪80年代下半期东盟先后出现新的外资投资高潮,外资的规模和增长速度空前扩大与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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