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先周语言的依据
语言是历史和文化的传播工具,任何历史和文化的传承都离不开语言,因此考查先周的历史文化就不能不研究先周的语言。
世界上除过微生物,几乎所有的动物都有发音系统,他们或用口腔,或用翅膀发出与其同类交流的声音信息。不论简单复杂,都以声音表现了各自物种的存在。这声音一旦形成,得到自己群体的认可,就一直稳定下来,成为各种动物的语言。在不断死亡和生殖繁衍的过程中,他们把这一特有的工具在潜移默化中传给了后代。动物的声音语言几乎是恒定不变的。几千年前的蟋蟀、蚂蚱怎么叫,几千年后还是怎么叫。声音语言为我们探讨上古社会的有关情况提供了一定轨迹。
人的语言是动物界中最复杂、最高级的语言。在每个民族的大语言体系中,因地域差异,又有许多种方言。中国是世界上方言最多的国家,往往在同一个地区也是五里不同俗、十里不同音,甚至形成一乡一社一方言的状况。宁县方言,就是一种特殊的方言。这个方言区基本与先周地理范围保持着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使我们探讨先周语言有了直接的时空依据。
语言分为口语和书面语两种。口语是活着的人说的话,是听觉的东西。先周已逝去三千多年了,我们还能听到他们的声音吗?在无现代录音设备的上古时期,他们的声音现在是听不到的。这似乎是一个无法逾越的障碍。但我们仍觉得尚有两条途径可以复活先周的语言,即书面的语言与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先周原生活地方言,若把这二者结合起来进行考查,我们就可以复活先周时期周人的某些语言。我们之所以能这样做,这得感谢我们的老祖先,是他们发明的独一无二的单音方块字帮了我们的大忙。用象形、会意、指事、形声方法造的方块字,使我们可以知道他们当初说的是什么,每个字代表了什么意思,音是怎么发的。由此我们就可以利用他们生活过的地方方言来对照,通过这条间接的渠道复制出他们当时的语言来。
先周语言是指书面语言与口头语言(即方言)两种形式。我们所说的书面语言,是西周初年成书的《诗》,即《诗经》。所谓口头语言,就是宁县方言。他们之间有着强烈的亲和力,二者之间在部分内容上可以互注,解答在现代汉语和现实生活中已消失的先周语言问题。
以《诗经》为代表的周初的官方普通话所依据的是周族语言。周朝的规范语言就是先周语言。
语言是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因交流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复杂的声带振动形式。《说文解字》:“言,直言曰言,论难曰语。”这是从说的角度来定义的,以示言与语的区别。若从造字本意来考查则未必如此。篆书“言”字,像一个人面张口在说话,口上一点好像是口中出来的东西。由此可以说“言”是人口说出的话语。《说文解字》“语,论也。从言,吾声”。从字的构成上说,“语”以言为部首,说明“语”字产生较晚。可以推测它的产生,是为了替代“言”所包含的“说”的那一部分内容。二字的结构不同,表现了我国文字发展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使文字更能适应准确表达“说”所包含的不同内容的不同阶段。
文字作为记言记事的刻画符号,是为适应人们间接交流的产物,其功能是为了记忆、传播。它把听觉的语言转化为视觉的语言,语言由此有了可视性。传说我国最早的记忆形式是结绳记事。在结绳记事不能适应内容庞杂丰富的语言交流需要时,可能就孕育着文字语言。在仰韶文化早期西安半坡时期的文化中,已出现了33个刻画文字,说明在距今六千多年前,中国的文字已萌发了。传说到了黄帝时期,仓颉造字。最近文物报刊报道,在夏文化遗址出土的陶片上发现用软笔朱书的7个较复杂的成型文字,说明在夏代已有了文字。殷墟出现的甲骨文是我国最早的能完整表达思想的文字,《尚书·盘庚》篇,学术界普遍认为是商代佚文。这些都说明尽管殷商时期遗留的文献资料有限,但文字记言记事在此时已趋成熟,只不过受书写工具和赖以存留的载体所限而未留传下来。西周的建立,不但对我国此前所创造的文化做了系统全面地总结继承和发展,建立起中华文化的基本框架和体系,为中华文化做出了奠基性贡献,而且也为我国语言文字的使用发展做出了奠基性贡献。它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出现了标志中国文明的书,即《诗》和《书》,后世称为《诗经》、《尚书》。繁体“書”字由木、手、曰组成,它表示人手中拿着木棍在说话——写字。这个字的构造,说明至迟在西周初我国就出现了木笔或毛笔,用它在绢、木、竹一类东西上写字——记言、记事。
《诗》《书》的出现,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对语言和文字的规范和统一,是一次标准化。由此形成了当时的普通话,它标志着上古中国的语言和文字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由各地自由发展从此步入了全国统一规范的标准化轨道。它奠定了中国语言和文字的基础,就此决定了方块单音字作为独树一帜的语言文字,出现在世界历史文化的舞台上,发挥人类其他文字所不具有的功能和魅力。
周朝统一规范语言文字所使用的语言是周族的语言,即先周时期的方言。中国的古汉语尤其是上古、中古汉语使用的是古长安话,即西安古方言。周族从其先祖弃时起就生活在长安之西的武功(邰),在夏末不窋率族逃到庆阳地区后,又历五百余年,在商末由古公亶父迁至西安以西的岐山,虽有中间一段间隔,但总体上仍为古长安话。因此,他们在统一全国语言文字时就使用自己的部族语言。这不但在理论上是如此,而且在实践的上古汉语中也得到证实。周族使用自己的语言来统一全国语言,既是作为统治集团的周族政治意志的体现,也是一种文化统治的体现。在整个社会事务中,使用周族语言,就在全国范围里表示了周族权威的存在。它如同周礼一样,对整个社会起着人们平时感觉不太明显实际却非常强大的约束作用,它与周礼一起把整个周代社会统一纳入周文化体系之中。
我们目前所知道和所见到的西周初期规范化了的书面语言有三类。一是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的史及宫廷图籍档案。西周的图籍档案已佚失,今天所能见到的是孑遗的《尚书》及残存于《国语》、《春秋》中的部分内容。一类是刻于铜器上的铭文,叫金文。一类就是文学作品的《诗》。《诗》流传到孔子时尚存千余首,经孔子删节后剩下今日的305首。后世被儒家作为经书而又名之《诗经》。《尚书》与金文,言简意赅,其用语古奥难懂,大概是文字初创期,文字尚不发达时期的文人语言,故在遣词造句上表现出文人的语法习惯和特征。但一些金文仍表现出了平实的口语用法,如宁县出土的西周青铜器“师伯盨”铭文:“师白作中佶尊。”相比之下,《诗经》的语言就不同,它表现出更接近于当时口语的语言特征。
《诗经》语言是周族语言中最全面、最生动、最接近当时口语的文学语言。我们所以选择《诗经》语言作为研究先周语言的对象,是由《诗经》所反映的内容与语言自身特点所决定的。从内容上说,它反映的社会广泛,305首诗歌分为三大类:风、雅、颂。风是各地的民歌,虽然周初把民歌形之于文字时已经过了周族语言的规范和洗礼,但它大体上反映了十五国的语言使用情况[1]。大小雅是贵族宴饮的诗歌,颂是周族宗庙祭祀的诗歌。它们分别代表了当时社会三方面的社会活动内容。从语言上说,《诗经》语言就是周族语言,周族语言就是周族生活地的方言,方言是周族生活地平民与贵族都共同使用的语言,它具有使用的广泛性。因此它反映了当时周地民间语言的真实面貌。虽然当时的书面语言产生后曾长期垄断于宫廷文人手中,平民百姓与此无缘,但这只仅仅就文字使用而言,并非是对语言的封锁。在当时,宫廷在使用记录的文字语言办他们的事,老百姓在使用口头语言办他们的事,两股道上跑车不是一回事,但书面语与口语的语言却是同一的,二者之间无任何障碍。
这为一个基本事实所证实,在春秋之前,文化教育操在官府手中,平民既无学习使用文字的权力,也无受教育的权利。春秋时出现了民间教育,下层民众开始有了受教育、使用书面语言的机会。但是春秋前后都无释音义的辞书,那么人们怎么知道某字读什么音,是什么意思呢?显然是教育者教会学生识字后,学生就能根据现实生活中的口语而正确理解字词之义。因此可以说当时口语与书面语言是同步的,基本没有多大差别。当时的书面语言简练,乃是书写工具及载体受限所致,并非当初人就故意要造所谓的文言文。
至于后世文字语言完全文言化,是文人故意使之然,另一方面也是口语在变化的结果。两股道上的车,南辕北辙,越走越远,文言反映早先的词意,是一种语言停滞的表现,现实生活是“现代”的词意,是语言发展的表现。后世的复古、拟古,加剧了文言文在实际使用中的狭隘性和僵死性,因而“五四”运动一声春雷,把这个国粹送进坟墓里,使分道扬镳三千年的语言又回归到说与写相统一的道路上来。
《诗经》在秦汉时出现数种版本,其中同为某一个字而各家书写不同,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周朝在实现政治统一后,并未实施文字规范的强力措施,各地在使用中仍有各自的书写法,有一字数写的现象存在。因此我们从诗注中可以看出韩诗作某字,毛诗作某字,或异体,或假借。另一个原因是西周时,文字并不是很丰富的,文字在原来的使用中快速发展,因此各家诗注使用不同的字,说明有些字就是各家自选的,他们嫌文字缺少时代所使用的原字不能准确表达诗意,故尔使用了自己所创造的字。“田畝”的“畝”,《说文解字》达六种写法,正是此原因。我们今天读《诗经》时已是文字完全成熟定型了的时代,面对古人异体用字,不必去刻意证明某家之错与对。正是有了他们的百花齐放,才有了今日文字的斑斓纷呈。
三、宁县(陇东)方言是周族的母体语言
周朝在统一语言中使用的语言是周族的方言。周族二次回关中前,已在宁县及其周边地区生活了五百余年,下关中后仅三代人就建立了周朝。三代人在语言形成的过程中是形不成一个语言体系的。因此,他们统一规范语言时使用的是宁县方言。宁县方言是周族在戎狄之间生活时期所形成的独特的方言体系,已不同于他们离开邰(武功)时的方言。这里面虽然以当时的邰方言为基础,但又融入了一定戎狄语言因素。他们把邰方言带到庆阳地区后,以部族集中生活形式独立于戎狄之间,但在长达五百年的时间里,他们与戎狄互婚交往,实际上一半血统已是戎狄成分。只不过由于子女以父亲血统确认为周族后裔,实质上所不同的仅仅是后天的文化熏陶所形成的文化不同而已。反之,凡与周族女子通婚的戎狄后裔,则与周族一样,一半是戎狄血统,一半是周族血统,只是文化不同,从血统上已无多少差别。周族在宁县生活期间的这种现象,不能不对周族语言发生影响。因此,经历五百年时间,周族应在宁县地区形成了既同于古邰地区方言,又不同于古邰地区方言的新型的宁县方言体系。周族在商末下关中时携带的实际上就是宁县方言。这种方言已是变化了的古邰方言。因此宁县上古方言就是周族的母体方言,是标准化、规范化了的周代官话——《诗经》语言的母体语言。现在学术界所说的古长安话,即古西安方言,实际上就是宁县方言在新条件下的使用推广,它的母体也要推溯到宁县方言上。这个结论既是从理论推断上得出的,又是从宁县方言与《诗经》语言的对照中得出的,绝非是耸人听闻或哗众取宠。
我们对宁县方言与《诗经》的关注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那时因为搞群众文化和搜编整理民俗文化中的故事、歌谣、谚语集成,查阅资料时,又触及到《诗经》。《诗经·七月》等篇章中,不但反映的事物与宁县民俗文化有相通相似之处,其语言与宁县方言中的一些音、义及用法也相符相合。高雅的阳春白雪与粗俗的下里巴人竟在此重合,由此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原兰州大学中文系教授、甘肃民研会(即今甘肃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柯扬带学生来宁县做社会调查,我们把这个情况告诉了他,并向他提供了一些民俗文学的有关情况,他鼓励我们加强此方面的工作。于是我们在工作中与有心于民俗文化的宁县同仁进行过多次探讨。约在90年代初,要学棣先生在县科委工作,他虽是甘肃师大生物系的研究生,由于爱好中文,故而对中文也有较高造诣。要学棣先生在对宁县方言做了深入细致研究后,又去西安向专门从事方言研究的学者请教,最终从宏观角度发现宁县方言是周代普通话的母体语言并着手论述了这一观点。经他同意,现将他的研究成果的要点转录如下。
关于“宁县方言研究”的想法与建议
1.宁县方言是中古汉语的活化石
古长安(今西安市)是十三朝古都,古汉语(上古和中古)无疑是以西安方言为母本。无独有偶。距西安两百多公里的甘肃宁县,至今仍保留着纯粹古朴的中古汉语风貌。据此似可得出结论:宁县方言是中古汉语的活化石。证据如下:
(1)本字
1)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常用字中,有将近200字带有宁县方言的色彩,现今宁县地区活跃着的方言中,用到这一部分字时意义均有所扩大或引申。
2)成书于东汉初年的《说文解字》中,可以见到有数百个字(大都废弃不用,如“袤”字),其音义又均代表着今宁县方言的用法。
3)散见于其他典籍中的方言字,宁县方言仍然在使用着。
4)众所公认的与北方官话差距甚大的吴方言、粤方言中,有些字的音义与宁县方言相通,亦从傍证明在古代曾经相通。
5)比较晚近的古典小说如《水浒传》中,有些词语的用法,宁县方言至今沿用。
(2)归韵
归韵较为晦涩,此处略提一二。
1)文白异读。宁县方言把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常见的文白异读字,用在口语读音上,基本上均与古汉语相同。(www.xing528.com)
2)入声韵。古入声字在宁县方言中的归韵有很强的规律性。(详见专论《宁县方言本字考》)
3)声韵
宁县方言也有阴阳上去四声。四声辖字与普通话有较大的差异,但却与中古汉语相一致,表现在古全浊声母字、古入声字、古尖音字、连续变调等方面。
4)文言遗泽。
2.深入研究宁县方言的价值
2)入声的古貌。
3)地方志的规范化(方言志)。
4)编辑《甘肃地方方言词典》
5)全方位地开发研究先周文化,从文字、语言的角度为考古、民俗等研究提供佐证。
由于宁县方言是《诗经》的母体语言,虽然经历了长达三千多年,但在今天的宁县方言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字词与《诗经》语词的音、义及用法相合。凡操宁县方言的人,只要认得《诗经》中的字(指现代汉语废弃不用或极少用的),读《诗经》不但容易理解所指事物,也能理解其语言情境。因为诗中有些词语今天还在口头语中使用着。如《大雅·生民》“不坼(chè)不副(pì)”中的“坼”与“副”,其音义与方言一模一样,至今仍挂在宁县人的口头上。宁县和盛镇的范文炯老先生从教师岗位退下来后,毕其近二十年的时间研究陇东方言,即宁县方言。在78岁高龄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付之出版,名为《陇东方言词话》。他虽冠名陇东,实际上以宁县地区为主。他对宁县方言中的所谓俚俗字、词、话,比照辞书典籍做了一定解释,为宁县方言的研究做了初步工作,其中不乏精到之处。他在《陇东方言词话》前言中说:“陇东方言(他采集的是以董志原上的民间语言即宁县方言为主)是古汉语,用的是文言词语。这种方言已和文字脱钩,面临书写时,不是用现代汉语常用字来写音,就是绕过方言改用其他同义词取代。明明说的是‘耤(jie)地’,而写出来的总是‘耕’地;尽管写的是‘耕地’,而口头上总一直说‘耤’不改。方言作为一方之言,可以叫‘土话’,但土话应与古话联系在一起,应该说土话越土越古。”[2]范老先生的认识虽未把宁县方言上升到上古汉语的母体语言的高度上来认识,但已明白无误地说明宁县方言所使用的是“文言词语”。宁县方言使用文言词语,恰好说明宁县方言与上古汉语的母子关系——当时周族使用的古宁县方言与书面语言是同步的。宁县老一辈农民都不识字,难道有神仙曾来宁县给宁县农民普及文言文?这是我为说明问题所设想的笑话。现摘引范老先生书中对“摽”字的解释:
摽:biɑo,击打。
〈方〉对准目标,投掷击打,即拿起东西撂地打或颩(diu丢)地打。杏儿黄啦,摽上一砖头。娃娃趔远,看摽过来把谁打一下了。
按①民俗,凡果木都乐于熟透了摇地吃。
以杏为例,只要黄到家,谁来摇地吃都欢迎,最讨厌杏刚一上色就拿砖头瓦块撂地打,因为硬打的杏酸涩难吃,都扔了;又往往投掷不中,会把更小更绿的也打下来,这等于白白地作贱。如果有顽皮青少年不知好歹,硬要撂地打,杏主老妇就会喊:“打杏的,那还没黄哩,就别打啦。”如果制止不住就改用告饶的口气:“好我的岁大(老子)哩,你就再等几天,等它黄透了就是提上笼来吃我也不嫌。”《诗·召南·摽有梅》写的正像这样一个情节。用的是少女口气,把“摽有梅”比作遣媒求妹。
②《摽有梅》共三节,前两节是互文,“其实七兮”,是果实才黄到七成;“其实三兮”,是反过来说还有三成没黄透。“迨其吉兮”就是等它黄透的时候。“迨其今兮”的今应是“令”字之误。“令”是美好,和“吉”对称,指吉日良辰,就是梅已完全成熟的时候。第三节告诉打梅的,会有你满筐盛载吃个够的一天,请就耐心等待着那所说的吉日良辰吧!诗文主旨不反对吃梅,意味着遣媒求亲并无不可,只是要等到长大成人时。全诗委婉道出少女近推远就心态,要庶士善自等待那吉日良辰的到来。根据方言用“摽”,对这首诗作这样解读,似也情意通达。
③《辞海》说:诗中写一女要求“士”早日和他成婚。并说《诗集传》说,此诗写“南国被文王之化,女子知以贞信自守,惧其嫁不及时而有强暴之辱”,当是对诗意的曲解。又说“摽梅”谓梅子成熟后落下来,后因用“摽梅”比喻女子已到结婚的年龄,并引“新妆应摽梅”(郑世翼)《看新婚》诗句为例。以上新说、旧说都是把“摽”解释为“落”从而曲解诗文。摽梅不是梅成熟自落,而是投掷东西去击梅,未到婚龄就遣媒求婚,不正像梅子初露黄色就想打地吃吗!附《诗·召南·摽有梅》:
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顷(倾)筐墍(戏)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墍又音ji,技,取拿的意思。)
范先生以方言解释“摽”为击打,极为准确,解诗入情入理。该诗之误解主要在“摽”字上。毛传:“摽,落也。”鲁韩诗作,齐诗作蔈,这正说明周朝统一语言后,各地方言仍然存在。诗是用周族方言写,韩齐诗及毛传皆东土之人所为,语系相去甚远,东土之人不知“摽”为击、打意,误以为落,故转用异字。另外解诗者多持《周礼·媒氏》解该诗,反解了诗意。正是由于《周礼》中有催逼女子早嫁,才有了《摽有媒》近推远就之诗。假若“摽”按“落”意解,“其实七兮”、“其实三兮”,究竟是梅成熟后被人吃的剩下了七成三成,还是梅成熟后已烂得剩下七成三成,语意使人不可思议。若七成三成已属别人,有这样的女子吗?即使能入诗,能逃过孔子这个正人君子的眼睛?他删去了700余首,独独留下这首不雅的诗作什么?梅子成熟落到七成时已不能食,“其实七兮”已成臭狗屎,女子再傻也不会把自己比成这样东西。该诗取“近推远就”主旨,意境高远。诗题《摽有梅》即击梅、打梅,实暗示将庶士遣来的媒人打发回去,等到婚龄再来。宁县农村习俗,专事媒者,整日打听给人家子女说媒,无管其大小,说合成得利算完事,不管人家婚姻好坏。故有骂媒人为“贼媒人”之说。细玩此诗,实即在骂媒人。但她又爱庶士,故用了“求我庶士”,意思是“你等不及了?”
《诗经》中反映男女爱情的诗不少,绝大多数都立意较高,但历代解诗都认为凡涉及此类,都有女子迫不及待之情。淫字当头,把一首好诗解滥了。《诗》经孔子删改,依孔子的儒家正统思想岂容污秽之存在。他把千余《诗》删削为305首,说“诗无邪”、“诗可观”正是此意。后世解“摽”为“落”,曲解了诗意,再由后人误传至今。且“摽”字带手,就有击打意,怎能假借替代到、蔈字上,是诸家不解古宁县、西安方言之故。《邶风·柏舟》:“静言思之,寤辟有摽。”高亨《诗经今注》:“辟,读为擗,拍胸也。摽,拍胸的声音。”这里将摽解为象声词,反映出拍打的结果,使击打之意形声具备。此解亦可反证“摽”为“落”确不妥。下面再举两例,以证明宁县方言与《诗经》语言的渊源问题。
蝃蝀(dī dònɡ帝冻)
《诗经·鄘风·蝃蝀》一诗,其名若不借助于注释,恐怕一般人都不知它是什么意思,但字音只要读准,宁县人就知道它是什么意思。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仍如古人那样使用着。我们不妨先了解诗中注解。《说文解字》释虹为“螮蝀也”。程俊英《诗经注析》:“蝃蝀(dī dònɡ帝冻),双声,虹,亦称美人虹。《鲁诗》蝃作螮。刘熙《释名》:‘虹又曰美人。阴阳不和,婚姻错乱,淫风流行,男美于女,女美于男,互相奔随之时,则此气盛。’古人认为虹的产生是由于婚姻错乱,所以这里用它来起兴。”程俊英先生在诗题解中引用诸家之说解题:“这是一首讽刺一个女子争取婚姻自主的诗,陈奂《传疏》:《后汉书·杨赐传》赐曰:‘今殿前之风,应为虹蜺,皆妖邪所生不正之象,诗人所谓蝃蝀者也。’李贤注引《韩诗序》云:‘蝃蝀,刺女奔也。’韩说最古,似较可靠。《毛序》:‘蝃蝀,止奔也。卫文公能以道化其民,淫奔之耻,国人不齿也。’”高亨《诗经今注》注解“蝃蝀”则犹为明瞭:“蝃蝀(dī dònɡ)即虹。先秦人的迷信意识,认为虹是天上一种动物,蛇类。天上出虹是这种动物雌雄交配的现象,色明者是雄虹,色暗者是雌虹,紧紧相依,便是雌雄共眠。此诗以虹出东方比喻男女私通。”以上诸说,共同一点是以蝃蝀喻女子私奔为不好之事。其诗只有三节十二句,现摘录如下:
蝃蝀在东,莫之敢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朝济于西,崇(终的假借)朝其雨。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
乃如之人也,怀(通“坏”)婚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
诗中确以蝃蝀喻女子,言私奔不好。在宁县方言中虽不知蝃蝀就是虹,但诗中对虹的描述则与宁县民俗文化相符。“蝃蝀在东,莫之敢指”,宁县民间就有不敢指虹的说法。大人哄小孩说“指了虹烂手哩”。“朝济于西,崇朝其雨。”宁县方言读“虹”为“降”(《广韵》《正韵》读法),早上其虹在西,傍晚其虹在东,民谣说:“东虹轰窿西虹雨,南虹出来卖儿女”。意谓早上西天显虹定有雨,傍晚虹出东边是雨后所致,只打雷没有雨,与诗意同。南虹少见,民间认为出南虹是灾年征兆。
虹在上古民间是流行说法,蝃蝀的不好之意及见不得人的意思在宁县方言中保留了下来,宁县人习惯把做错了而又理亏无法向人明言的事叫“蝃蝀”,并在词尾加了一个词尾词“螺”。称“蝃蝀螺”。如“我做了一个蝃蝀螺事,这下见不得人了”。
芾:(fú弗)
程俊英《诗经注析》:“芾,朱色的蔽膝,芾通韨,鲁诗作绋,蔽膝,约似今之围裙,但较窄,用皮做成。《毛传》:‘朱芾,黄朱饰也’。”宁县方言称裤子为“芾”(韨),称这个具体的芾的蔽膝为“套芾”,它是裤子的两条裤腿套,劳动时套在膝盖稍上部护膝。小脚妇女较长穿,她们在干割麦子等弯腰下蹲类活儿时蹲不住,只好跪在地上干。也有的是捆上两块布。男人多用于铡草或铲土时护膝。“套芾”一词就是上古用语的今遗,极为准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