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社火中的“春官”与《春官宗伯》
陇东地区,一进入腊月,整个农村就笼罩于浓厚的过年气氛中,人们除紧张置办年货外,社火排练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春节一过,各村的社火便走村串机关表演,名曰“送社火”。各社火队中,骑在马上走在队伍前面,身着官服,手执羽扇或拂尘的春官最引人注目。他一路走,一路祝福,风趣的顺口溜,逗得人们哈哈大笑。
社火又称“故事”,分车故事、马故事和地故事三种,表演内容都是历朝历代的历史事件和掌故。但无论哪一种社火都少不了春官这一角色。
“春官”是社火中的角色,因此,要探讨“春官”一词就必须了解“社火”的来源及其文化内含。
《辞海》解释“社火”:“①旧时在节日扮演的各种杂戏。李斗《扬州画舫录·卷九》:‘立春前一日,太守迎春于城东蕃釐观,令官妓扮社火:春梦婆一、春姐二、春吏一、皂隶二、春官一。’范成大《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轻薄行歌过,颠狂社舞呈。’自注:‘民间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大抵以滑稽取笑。’②犹言同伙。《水浒传》第五十八回:‘但是来寻山寨头领,必然是社火中人故旧交友’。”[13]。《辞海》所解释的社火为“旧时在节日扮演的各种杂戏”,恐怕指的是中古以来的情况,至于范成大说为民间鼓乐更不能成立,因为春官、春婆、春吏已为神,且有人物怎能单以鼓乐来解释。其②“犹言同伙”。社火中有群体意义,也仅是一方面;《水浒传》也有社火词,但也是中古之事,恐怕与本意相去较远。所以《辞海》的解释是流不是源。
“春官”是社火的一部分,“社火”之“社”,是土地神,因此社火及春官的产生原因就必须从“社”去寻找。《辞海》“社:①古指土地神。《礼记·祭法》:‘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②祀社神之所。如:里社。《白虎通·社稷》:‘封土立社,示有土也。’③祀社神。《礼记·月令》:‘命民社’。引申为祀社神的节日。如春社、秋社”[14]。至此则知“社火”是古代祭祀社神后土时的一种祭神活动。
既然社火是祭神活动,那么祭社在什么时候进行?同是《辞海》社字条下的“社日”说:“古时春、秋两次祭祀土神的日子,一般在立春、立秋后第五个戊日。《岁时广记·二社日》:‘《统天万年历》曰:立春后五戊为春社,立秋后五戊为秋社。’《荆楚岁时记》:‘社日,四邻并结综会社牲醪,为屋于树下,先祭神,然后飨其胙。’”(www.xing528.com)
根据上述情况,社火是古代祭祀土地神时的祭祀活动,后来这种祭社的民间活动与祭社神逐渐脱离,专门成为群众性娱乐活动。在陇东尽管其与社神离得较远,但与祭神却保持紧密关系。一种情况,只要民间有庙会,各乡各社都要抬神楼香蜡、牺牲去庙会送社火祀神。而且陇东民间,各乡村都有为神唱戏的庙会。庙会、社戏和社火三位一体有机的组合,反映出当地祀神文化。南方的社火之所以有这样那样的解释,是北宋灭亡后文化南移的产物,它只继承了其形式,却脱离了其本意,故而形成了南北明显的差异。春官在南方社火中继续出现是此遗规,春梦婆、春姐、春吏、皂隶及春官则表现了远古社火之意。它们的存在说明南宋以后尚有人知道社火的大体来历。李斗言迎春之日扮此类,实际他们都是春神及其僚属。鲁迅先生《社戏》中的“社戏”,就是为社神唱戏的遗俗。
“春官”一词,最早见于《周礼》。但这里是官不是神。周代的朝廷设官是以天、地、春、夏、秋、冬等六种天象而设。有“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考工”。“冢宰”是管理宫廷内务的,“司徒”是管理民政的,“宗伯”是管理礼仪祭祀的,“司马”是管理军队的,“司寇”是管理刑狱的,“考工”是管理百工的。周代这种设置官职的形式,由来已久。据史书记载,神农氏以鸟纪官,黄帝以云纪官,周代的官职设置亦循此习规。
“春官”是职掌朝廷礼仪的官员,是指这一属类大小七十余职的总称。其主宰为大宗伯,有服务的、有司乐的、有占卜的、有管理车马的,《周礼·春官宗伯》对各个职能做了详尽规定。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貍沈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帅执事而卜日……诏大号,治其大礼,诏相王之大礼。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小宗伯之职:“凡国之大礼,佐大宗伯。凡小礼,掌事,如大宗伯之仪”尚有大宾客,其职:“若国有大故,则令国人祭。岁时之祭祀亦如之。凡卿大夫之丧,相其礼。凡国之大事,治其礼仪,以佐宗伯。凡国之小事,治其礼仪而掌其事,如宗伯之礼。”在举行各种祭祀时还要奏乐跳舞:“凡乐事,大祭祀,宿县,遂以声展之。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帅国子而舞。”[15]从以上各官职责之中可以得知,周代天子的春社、秋社一般由大小宗伯组织,周王亲自祭祀,周王不出席则由大小宗伯代祭,逐级而下,则大宾客组织祭祀,或代诸侯卿大夫之祭。由此则知,社火中的春官为主持社祭的礼官。祭祀时要奏乐跳舞,若周天子之祭,在什么场合奏什么乐都有严格规定。若在诸侯国及地方,大概亦如周王之礼,不过规模没有那么大罢了。宁县的社火主要在正月进行,大概是春社时农闲,搞群众性活动不违农时。若在秋祭,正处于农忙季节,人员无暇顾及,也组织不好,所以就以春社为主。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举行,一个戊日12天,5个戊日约50天左右。若立春在腊月,春社约在正月末,二月初,正好是农闲之时。每年的礼祭由总管的春官组织主持。从陇东民俗看,春官确有组织指挥职能,在地故事中他就是指挥人员,其俗盖缘于此。
春官作为官,它还具有另一种身份——春神。《周礼正义序》引《左传》昭公十七年服虔注,谓颛顼以来,春官为木正。这是解释春官最早的称谓,说明它是民间的神,不是周代的官。木正就是木神,东方属木,木神就是东方司春之神句芒。《吕氏春秋》中记载:东方之神曰句芒,司春;南方之神曰祝融,司夏;西方之神曰蓐收,司秋;北方之神曰玄冥,司冬。司春之神句芒是有形象的,为人头鸟身。这种春神形象到了五代时期尚存于民俗文化中。宁县五代时期的砖塔,其二层东面就雕刻有人头鸟身的句芒春神形象。最早的春官为春神,亦说明祭社最早是春社,也最重要。民间社火里的春官着官服,敢言人不敢言之事,又可以说吉利话,为众人祝福,正是其兼具官与神两种身份的原因:搞组织指挥是官,向人们祝福是神。这就是“春官”所表现的文化内涵。
弄清了“春官”的文化内涵,则对“社火”一名就可以探究明白。“社火”之“火”,有同伙之意,但它不是本意,本意应是上古祭祀时用火祭祀之“火”。上古时期的祀天祀地祀山川时,都要上供品玉帛、牺牲等等。祭祀时为了使上天诸神知道,都要燃薪焚祭品,使其气味上达于天。天神是通过气味享受人间对他的崇拜祭祀。其中的柴祭、燎祭就是显例。另外,架火烧又是上古驱邪的一种宗教信仰和做法。因此,陇东民俗许多节日晚上要“垒火”,即抱一堆麦草在门前烧。陇东社火中仍保留用烟火的习俗。晚上每场社火节目出入场时,都要用烟火焚烧,剧中人物在烟火中来去。在昏暗的灯光下,火光一闪,人物出场,恍若来去缥渺的神仙。意境幽明幽暗、人神交融,确有无限的神秘感。技艺高明者还要口中喷火。戏剧《游西湖》中慧娘鬼魂喷火正是这种遗俗的表现。所以,要说社火二字,就是祭社神时表演节目要燃放烟火的原因。在陇东社火中,有社无火就不成其为“社火”了。要感知上古时期祀神礼天的文化意蕴,去看看晚上社火表演,其若明若暗,扑朔迷离,人神交融,意境悠远。
“籥章”的中春迎暑,中秋迎寒,是一种祭社活动。“祭社”每年无固定时间,它的确定日期是在立春、立秋后的第五个戌日,就是立春、立秋后五十天左右,正好处在中春、中秋的时间范围内。由此推想此俗在先周时期应是“祭社”活动,到了西周时增加了迎暑、迎寒的内容。周代“祭社”活动由总称为春官的“籥章”组织指挥,因此社火中的“春官”就是“籥章”。虽然我们无法得知先周时“祭社”活动的组织指挥者是否就叫“籥章”,但是它应有组织指挥者,可能先周时就叫“春官”。周朝建立后以天、地、春、夏、秋、冬作官名,也应与此有某种关系。“春官”为社官的总称,也许就是它在先周时组织指挥豳籥,不但用于“祭社”,也为其他祭祀配乐,主持礼仪活动,故而在周建国后就专称礼官为“春官”。由于民间称呼已成习惯,不便改口,乃沿称之,以至流传于今。“春官”是社火的灵魂。他在沟通人神两个世界,表达了上古先民祈年祈福的良好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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