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弃对我国农业的伟大贡献
弃的出生地在关中平原。关中平原是我国最早的农业发源地之一。流经关中平原的渭水流域又是中国最早的几个人文初祖女娲氏、伏羲氏、神农氏和黄帝的诞生地。伏羲氏不但画卦,而且还有发明农业的记载。神农氏则是举世公认的农业发明者。《淮南子·修务训》中说:“神农始教民播种五谷,相土地,宜燥温肥墝高下,尝百草之药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辟(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在《主术训》中则说明了发明农业生产的整个过程:“昔者神农之始治天下也……甘雨时降,五谷蕃殖。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月省、岁考、岁终献功,以时尝谷,祀于明堂。”在神农氏任天子时已有了专门主管农业的官。《礼记·祭法》说:“是厉山氏(神农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黄帝族虽无发展农业生产的记载,但能从西部到中原替代擅长农业生产的神农氏炎帝为天子,不但要有雄厚的军事实力,更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因此,作为经济基础的农业在黄帝族应有更大的发展才是。弃出生于这个素有发展农业生产技术的地方,浓厚的研发农业生产技术的氛围和基础,使他成为又一个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代表性人物。
根据文献记载,弃对农业的贡献似乎主要在耕作技术和生产工具的改进上。《汉书·食货志》:“后稷始甽(师古曰:垄也,音工犬反,字或作畎)田,以二耜为耦(师古曰:并两耜而耕),广尺深尺曰甽,长终畮,一畮三甽,一夫三百甽,而播种于甽中。”[7]《考工记·匠人》亦有类似记载。在上古农业出现后,农业耕作的工具就出现了,先为刀耕火种,再发展到耒,由耒的尖端安上单齿或双齿的平板,叫耒耜。《食货志》说后稷弃又把二耜合并为耦,类似今日的双犁。这种生产工具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又使土地翻耕不留生梁,土壤疏松匀称,便于农作物根系生长,能提高单位产量。这确实是一个革命性的贡献,所以“民皆法则之”,他的做法很快得到推广。
我国的牛耕不知始于何时,但在孔子时已很普遍。孔子有两个学生直接用“牛”“耕”作名字。一个是冉耕,字伯牛;一个是司马耕,字子牛。《山海经·海内南经》说:“后稷是播百谷。稷之孙叔均是始作牛耕。”姬弃发明的耦,虽然提高了生产效率,但同时也增加了劳动强度。那时饲养业也有了很大发展,因此也就具有了把畜力使用到农耕上的可能。以此情形看来,《山海经》所言后稷之孙叔均发明牛耕不是没有道理的。《大荒北经》说:“叔均乃田祖。”田祖:“古代贵族祭祀的农神。”[8]最早的田祖指神农,神农就是中国古代的农神。弃的孙子能成为农神,没有一定贡献是不会享此殊誉的。所以,关中地区简单使用畜力耕田可能始于弃之时或稍后时期。(www.xing528.com)
在弃以前,人们种庄稼大概是不分地形高下,大面积广种薄收,即使能浇水也类似传统的大水漫灌,效果不佳。弃把耕地分成小块,使各块相对平整,类似田中起垄,这样雨水跑不掉,庄稼生长能得到足够的水分。“广尺深尺曰甽”大概指水田,“长终畮,一畮三甽”,可能是以畮为单位来整治田地。一畮分成三格,一个人负责耕种一百畮。若是这样,就会有两种情况:一是当时的亩制很小,二是耕作制度有了改变,原先大家是集体劳动,现在责任到人,从而调动了人的生产积极性。在原始社会土地归氏族、部落集体所有的情况下,弃开创了田地耕作责任制。那么收获后的成果全归集体所有呢,还是类似按比例分配?在大部分上缴给集体之后,一少部分哪怕是极小一部分归耕作者个人所有。根据“民皆法则之”及周族农业发展情况之好,弃到中原任农官,天下得其利,显然他对收入分配制度也有变革。否则,农业生产不能得到快速发展。
如果说真的是分配制度发生了变化,那么这一变化的意义就非比寻常——弃扩大和承认了私人所有制的合法性,彻底打破了原始公共制,因此才能最大限度地释放生产积极性,才能生产更多的粮食。弃到中原主管农业后,天下农业大发展。仅经虞舜一帝,我国就过渡到夏朝家天下的奴隶社会,看来弃对全国农业生产技术、生产工具和产品分配制度的改革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这无疑对统治者和劳动者双方都是有利的大好事,他被尊为谷神就在情理之中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