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抵制极“左”思潮及“批林批孔”运动
从1970年开始,自治区党委根据中央要求,先后组织在全区开展了“批陈整风”“批林整风”。1971年9月13日,由林彪集团策动的反革命武装政变阴谋彻底败露,林彪一伙叛国外逃,机毁人亡。“九·一三”事件后,周恩来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深入批林整风,揭批林彪集团的罪行,着手纠“左”,形势有了转机。广大干部和群众希望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生活有所改善的要求也更加迫切。但是,1974年1月开展的“批林批孔”运动使纠“左”进程被迫中断,极“左”思潮再度泛滥。
一、纠正极“左”思潮的努力
1970年8月至9月党的九届二中全会召开后,根据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决定,开始了对陈伯达的审查和批判。1971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反党分子陈伯达的罪行材料》后,按照中共中央部署,自治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于1971年2月至3月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传达毛泽东主席《我的一点意见》《中共中央关于传达陈伯达反党问题的指示》以及周恩来总理《在华北会议上的讲话提纲》等文件,揭发批判陈伯达的罪行,部署了“批陈整风”工作。5月10日,自治区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4月29日发出的《关于把批陈整风运动推向纵深发展的通知》精神,将陈伯达的罪行扩大传达到党的基层骨干,并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批陈整风”重要意义的认识,开展“批陈整风”时,重点在批陈,其次才是整风,以“批陈整风”为纲推动各项工作。之后,全区上下开展了“批陈整风”运动,截至8月中旬,有近6000人参加了“批陈整风”。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根据中共中央的安排,自治区党委于10月1日至6日召开扩大会议,将中共中央9月18日通知(中发〔1971〕57号文件)全文作了传达,与会人员表示坚决团结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周围,彻底揭露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同林彪划清界限,彻底肃清其影响。10月28日至11月25日,自治区党委召开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叛国出逃的通知》(中发〔1971〕68号文件)。11月30日,自治区党委发出通知,部署了在全区县以上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揭发批判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罪行的任务。12月7日,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传达中共中央〔1971〕68号文件的情况报告》。之后,又召开地、市、县(旗)党委书记会议,对进一步深入揭发批判林、陈反党集团罪行作了安排,采取各级领导先学一步、层层举办学习班、培训骨干等措施,全区抽调4500余名干部,深入到工厂、街道、商店、学校和农村社队进行传达。从12月中旬陆续接到中央专案组《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一、之二、之三后,自治区党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进行学习讨论,并对全区的传达工作作了部署。从12月20日开始,各地向群众传达,至1972年1月初传达基本结束。
1972年7月,自治区党委和宁夏军区召开党委常委会议,传达和学习了中共中央“批林整风”汇报会议精神,并召开了有自治区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自治区、宁夏军区县团以上党委负责人及部分老干部参加的自治区党委“批林整风”会议,分析了“批林整风”形势,对进一步开展“批林整风”作了安排。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以《毛主席致江青同志的信》《我的一点意见》《毛主席在外地巡视期间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的谈话纪要》和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关于“批林整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武器,对照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罪行进行了批判。与会人员在批林的基础上联系实际进行了自我教育。8月,各地、市、县(旗)党委分别召开“批林整风”会议,从9月5日开始各地陆续向广大群众传达,12月,部分县委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了整风。
二、贯彻宁夏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议精神
鉴于“文化大革命”对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严重破坏和回族聚居的固原地区在执行民族宗教政策等方面存在的“左”的严重错误,周恩来指派国家公安部、农林部的领导会同200多名宁夏领导干部组成调查组,于1971年11月深入固原地区5个县的15个大队调查研究,并指示于1972年1月24日至2月12日在北京召开了有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人和有关部委负责人,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和所属县负责人参加的宁夏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严肃批评了宁夏违反党的民族政策、平叛扩大化及经济建设等方面的错误,研究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座谈会上大家认为,197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听取自治区党代会准备工作汇报时就曾指出,宁夏对党的政策落实得不好,农牧业生产发展缓慢,特别是固原地区的平叛扩大化必须迅速纠正。但是,半年过去了,这些问题并没有引起领导的足够重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严重影响了党的政策的落实,自治区党委是有责任的。座谈会分析了固原地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一是违反党的民族政策。一些干部有严重的大汉族主义思想,不重视培养回族干部,更不重视培养回族妇女干部,不尊重回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严重违反了党的民族政策,脱离了群众,造成民族关系很不正常。二是处理叛乱案件扩大化。在处理1952年以及1958年至1969年的多起叛乱案件中,由于政策界限不清,造成扩大化,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影响了党群关系和民族团结。三是农业生产落后。长期以来农田基本建设搞得很少,滥开荒山,水土流失严重,广种薄收,单产很低,部分贫下中农的生活还比较困难。
会议认真研究了解决固原地区问题的意见,提出要继续深入揭发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一切工作中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政策;要挑选懂得民族政策的同志,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要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满腔热情地帮助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要认真纠正平叛扩大化的错误,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由于逼、供、信造成的假案,要坚决纠正,凡被错判、错管、错戴、错划的群众要一律平反,对已经处理的策划和组织叛乱的分子,也要根据政策,按其罪恶大小、认罪态度区别对待。在纠正平叛扩大化的错误时,要教育干部和群众提高警惕,防止敌人的破坏。固原地区战略地位很重要,一定要发展农业生产,把各项经济工作做好,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变落后面貌。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地、县党委要召开干部会议、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抓好典型、推动全局。座谈会结束的次日,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呈报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的报告》。
宁夏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结束后,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经过认真学习讨论一致认为,中央指出的固原地区问题的症结,不仅仅是固原地区的问题,实际上也是全自治区的问题,自治区党委应负主要责任;座谈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对于固原地区和自治区的工作都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必须坚决贯彻执行,迅速纠正工作中的错误。会后,自治区党委部署了贯彻落实工作。2月下旬,固原地委召开了1800多人参加的四级干部会议,传达宁夏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精神。会后抽调了762名干部组成宣传队,进驻133个大队,宣传座谈会精神,解决存在的问题。宁夏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的召开,有力地抵制了“左”倾思潮,纠正了明显的“左”的错误,对自治区特别是固原地区进一步安定社会秩序、加强民族团结、发展经济文化等起了重要指导作用。
就在自治区刚刚开始贯彻宁夏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精神时,1972年2月29日,隆德县杨河公社中岔大队发生了杀害县保卫部干部等人的严重事件。这次事件有组织、有计划、有坏人带头,加上“左”的思想盛行,违反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大汉族主义严重,歧视和不相信回民等也是造成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发生后,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人李先念、纪登奎、李德生、华国锋等指示国家公安部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于3月2日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的人员一起赴中岔大队调查处理。3月2日至3日,固原地委在隆德县召开常委会议。会前,公安部副部长施义之、农林部副部长杨立功传达了李先念、纪登奎、李德生、华国锋“从发生的事件看,证明有敌人,但敌人只是一小撮,大多数群众是好的。这个看法要坚定”,“不能因为发生这点事情动摇了座谈会精神,影响座谈会精神的贯彻”,“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以感情代替政策”,“要把这件坏事变成好事,靠正确地贯彻党的政策,靠政治思想工作,靠群众”等处理事件的重要指示,研究部署了处理“2 · 29”事件的工作。经过调查组和当地党政组织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3月10日事件基本平息,聚众群众全部回家,中岔大队事件涉及的7个公社都恢复了生产,群众情绪基本稳定。为了吸取教训,固原地委于3月13日至17日召开地委常委扩大会议,固原、西吉、泾源等县也分别召开干部群众大会,康健民、张怀礼、兰天民等自治区党委领导代表自治区党委承担责任,作了自我批评,表示认真贯彻落实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做好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变固原地区的落后面貌。
为了进一步贯彻宁夏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于1972年6月15日至21日召开了落实民族政策、纠正处理叛乱案件扩大化座谈会,着重讨论了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纠正处理叛乱案件扩大化的工作。7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批转宁夏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和公安部、农林部联合调查组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72〕22号)。7月30日,自治区党委又下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72〕22号文件的通知》至公社一级党委,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文件,结合“批林整风”批判极“左”思潮,克服大汉族主义,增强党的民族政策的观念,立即着手围绕《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议的报告》提出的问题,对执行民族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在中央的关怀和支持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固原地委、行署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做了大量工作,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自治区党委组织调查组,于四五月间对1950年甘肃平凉地区“五·八”叛乱案,1952年“四·二”叛乱案,1958年固原地区“以马震武为首组织的预谋叛乱案”,1962年西吉县“马连江阴谋叛乱案”、隆德县“赵宝、朱自治预谋叛乱案”,1967年西吉县“以马耀清、马荣瑞、米宝德为首的现行反革命阴谋暴乱集团案”,1967年固原地区“以杨汝德、马生祥、许荣兴为首的现行反革命阴谋暴乱集团案”等案件进行了复查,对混淆宗教活动和反革命破坏活动的界限、平叛严重扩大化等问题作了纠正,对历次处理“叛乱”案件中被错杀、错管、错划、错戴的上万名群众复查后予以平反。固原地区普遍纠正了不尊重回族宗教信仰及生活习惯的现象,恢复和建立了一批清真食堂,牛羊肉和猪肉混装、混运、同门市部出售的情况也得到了纠正。回族职工较多的单位逐步恢复和新建了回民食堂,在回民食堂和其他饮食服务行业,注意配备和调整了一些回族职工。回族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尊重,并少量地开放了一些清真寺和宗教活动点。回族群众特需商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也得到了重视和改善。1973年3月,自治区党委还批转了有关部门的报告,同意拨款近50万元,解决纠正固原地区平叛扩大化和阿拉善左旗“清队”扩大化中的有关经济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固原地区落实民族政策、纠正平叛扩大化工作的同时,同心、贺兰、平罗、吴忠、银川等8个市、县也进行了落实和纠正工作。银川市除指定一名副书记具体负责外,还抽调人员组成落实民族政策办公室和专案组,抽调30余名干部组成第四期农宣队,于1972年8月初深入郊区7个公社,落实民族、干部、经济方面的政策。首先对原永宁县1958年破获的所谓以金万里为首的“四·二”“六·一”两起反革命预谋叛乱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经过半年多时间的调查取证,专案组认为:原认定两起反革命预谋叛乱案件,是听信了个别人的假口供,在严重逼供的情况下造成的假案,应予否定,对原案所认定的1名首犯和9名主犯以及涉及的41人公开宣布平反,并于1972年12月分别在塔桥大队、通西大队召开有市领导参加的落实中共中央〔1972〕22号文件大会,公开宣布为涉案人员平反。此外,研究解决了贯彻民族宗教政策中出现的新问题。召开民族工作座谈会、伊斯兰教工作座谈会,使宗教活动由隐蔽转向公开。纠正了不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和其他违背民族政策的做法。部分单位设立了回民灶;商业系统对回民门市部进行了区分,标上了“回民”字样,新增回民饭馆13个,回民副食品门市部6个,牛羊肉门市部8个,对一些供应网点也进行了调整;肉联厂在加工储存和运输等方面进行了隔离区分;农村社队纠正了强行要回民养猪的错误做法。还纠正了永宁县1971年从养和公社两个纯回民大队迁出179户952人回民,分散安置在其他3个公社汉民生产队的错误做法。
1973年12月22日,自治区党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呈报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1972〕22号文件情况的报告》中认为,较彻底地纠正了宁夏平叛扩大化的错误。宁夏历次叛乱案件中,共涉及20521人,平反18816人,占91.7%,其中固原地区涉及19227人,平反17730人,占92.2%。宁夏历次叛乱案件中,共打击处理6571人,平反4673人(其中错杀16人,错判2334人,错管752人,错戴1571人),占71.1%,经复查认定原处理正确的有765人,占涉及总人数的3.72%。平反改正后,广大干部群众兴高采烈、奔走相告。同时,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培养选拔了一批回族干部,纠正了不尊重回族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的现象。全区新发展少数民族党员2240名,其中:固原地区新发展回族党员1256名(包括妇女党员439名),比1971年增加19.3%;新培养回族干部215名,比1971年增加16.1%;固原地区5个县的县委常委中回族由1971年的7名增加到18名,占常委总数51名的35.3%,并新提拔4名回族女常委和4名当地回族干部担任了县委副书记。
受中共中央、国务院派遣,由卫生部组建的北京医疗队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组建的总后二四三部队防治队,先后于1972年2月上旬到固原地区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巡回医疗,共诊治各种病人32.5万人次,抢救危重病人680多例,进行各种手术3500多例,为固原地区培训各种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1000多人。加上自治区革委会和宁夏军区同时派出的4个医疗队到盐池、同心、阿拉善左旗等山区、牧区巡回医疗,受到了回汉各族人民的热烈欢迎。1973年宁夏南部山区遭受自然灾害,人民群众生活困难。国家将调入自治区的粮食指标加大到1.4亿公斤。为了使粮食顺利运抵灾区,国家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动用专业车队、军用车辆、社会车辆共2000多辆,并由舟桥部队在黄河石空渡口架浮桥保证运粮车队通过,将粮食夜以继日地送往灾区,保证了受灾群众的急需。
三、落实干部和知识分子政策
在林彪集团被粉碎后,中央开始落实干部和知识分子政策。在此形势下,1972年3月30日至4月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就落实干部政策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确立了抓紧落实干部政策的措施。4月8日,自治区党委批转自治区革委会政治部党的核心小组《关于各级干部管理和任免的试行办法》。6月,自治区党委请求中组部为宁夏调配工业管理干部。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干部政策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落实,一批领导干部被“解放”后陆续安排使用。同时,着手做好申诉案件的处理工作,本着“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解决了1960年“双反”运动中被错误处理的人员及“文化大革命”初期在城镇工作的被迁赶下乡人员等政策落实问题,还抓紧进行了回族干部、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使回族干部和妇女干部的比例有所增加。
1973年2月22日,自治区党委转发了自治区革委会政治部《关于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报告》,要求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团结知识分子的大多数,合理安排使用知识分子,积极培养新生力量,抓紧对知识分子的政治再教育和业务再学习,认真做好知识分子工作。此后,知识分子的境遇有了一定的改善,一些专家、学者重新回到工作岗位,许多人都尽其所能,为促进社会主义事业在艰难中发展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自治区党委、革委会注意抓党组织的思想和作风建设,从基层党组织的现状出发,加强党课教育,并作出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倡导学习《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实践论》等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著作,学唱《国际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全区各地党组织普遍轮训了党员,80%以上的党员受到了教育。(www.xing528.com)
四、干部和群众的抗争
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虽然党的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占据主导地位,虽然林彪、江青集团利用这种错误煽动极“左”思潮导致的社会动乱严重发展并长期持续,虽然运动初期曾有大批学生、干部、群众响应号召狂热地投身其中,但是,在党的领导层内,在党内外广大干部群众中,对“左”倾错误和极“左”思潮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抵制和抗争始终存在并不断发展。一些干部群众对“左”倾错误,特别是对林彪、江青集团及其极少数追随者篡党夺权、破坏安定团结和经济建设的阴谋活动也进行了积极抵制和斗争,使“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1966年9月2日,北京电力学院“井冈山战斗团”西北串联组5名红卫兵由银川到石炭井矿务局“发动群众进行文化大革命”,被工人群众撵走,迈出了抗争的第一步。随着运动的发展,当广大干部和群众看到任意反对和冲击党政领导机关、砸烂公检法、任意揪斗领导干部、打倒一切、全面夺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践踏民主和法制的行为后,普遍不理解或不满,对这种局势深感忧虑,对这场运动发生怀疑。许多在运动初期被卷入的群众,纷纷离开“造反”队伍,许多人成了“逍遥派”。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绝大部分人虽然对“文化大革命”发生怀疑,但不能公开讲。一些干部和群众采取他们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抗争,他们或者表面应付、消极对抗,或者以“抓革命、促生产”为理由,坚守生产岗位,以抵制派性的干扰。到后来,一些人逐步公开对“文化大革命”进行抵制和反对。
原中卫一中上海支宁教师朱守忠,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义正词严地痛斥林彪一伙残酷迫害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篡党夺权的罪行,揭露林彪和江青的野心,为此遭到批斗。1968年12月21日,朱守忠在批判他的大会上说,“我认为把刘少奇定为叛徒、内奸、工贼证据不足”,公开为刘少奇遭诬陷鸣不平。1969年4月16日,他在检查交代材料里进一步阐明自己的观点:我认为1969年4月2日召开的所谓“九大”是非法的,这与其说是一次大会,还不如说是一场闹剧,理由是全体优秀共产党员的代表刘少奇主席竟被以卑鄙的手段排除在外,没有出席这次大会……自“文化大革命”以来,全国所有基层党组织……已全部陷入瘫痪状态,因此在这个阶段所发展的党员,是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入党不是拉伙,开党代会不是逛大世界,阿猫阿狗一齐混了进去,还成什么样子,简直是对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共产党的莫大污辱。8月5日,朱守忠被银川市革委会保卫部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中,他身心备受折磨,但宁死不屈,坚持自己的立场观点。1970年2月10日,朱守忠又被以“现行反革命抗改”罪判处死刑,临刑前写下了“以牢为家高枕卧,美曲新歌由我谱,杀头枪毙算个啥,视死如归不在乎”的豪迈诗句,于1970年2月11日被杀害。1979年11月20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宣告朱守忠无罪,彻底平反。1980年5月2日,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学习优秀共产党员朱守忠同志模范事迹的通报》,号召全区共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朱守忠学习,并召开了隆重的追悼会。1986年6月20日,国家民政部授予朱守忠革命烈士称号,其事迹曾陈列于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
原宁夏综合地质大队物探技术员余渭国,对林彪一伙篡党夺权,肆意歪曲、篡改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制造现代迷信,诬陷迫害老一辈革命家和老干部的罪恶行径深恶痛绝,撰文揭露和批判林彪推行个人崇拜、大搞唯心主义等,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朱德鸣不平。1970年4月1日,被银川市革委会保卫部以“现行反革命”罪逮捕。在被逮捕后受审中,余渭国仍坚持自己的观点:林彪说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这句话完全是错误的,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他还在法庭上提出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实践中发展,并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的观点。余渭国在被关押期间,有人劝他只要认个错,还可以从宽处理,但他不改变观点,在法庭上仍然理直气壮,义正词严。1970年4月29日被杀害时仍坚定不屈,坚信林彪一伙终将垮台。1979年6月5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宣告余渭国无罪,彻底平反。为了表彰其英雄事迹,根据其生前的要求和共产党员的标准,自治区党委于1979年11月7日决定追认余渭国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号召全区共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
1976年1月8日深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爱戴的周恩来总理逝世后,“四人帮”公开攻击周恩来总理的言行使宁夏电子仪器厂的干部、群众义愤填膺,怒不可遏。他们冲破禁令,结队走上街头悼念周恩来总理,表现了抗争的勇气,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称赞和支持。在1976年4月清明节前后,北京百万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恩来总理、声讨“四人帮”制造的“天安门事件”中,宁夏有265名群众参加,后来在“追查反革命”中受到拘留审查等迫害。许多工人、贫下中农、青年学生、知识分子和机关干部通过各种形式悼念周恩来总理,愤怒声讨“四人帮”。银川一二七厂、大武口洗煤厂、吉兰泰盐厂、青铜峡中滩公社等单位的一些群众为悼念周恩来总理送了花圈,也被追查。
干部群众的抗争,无疑是抵制“文化大革命”错误的正义行动。但是在当时,这种抵制、这种正义的行动不但不被认可,而且被视为非法和大逆不道。面对林彪、江青集团及其追随者的淫威,绝大部分干部群众敢怒不敢言。宁夏真正站出来同林彪、江青集团及“左”的思潮、“左”的行为作斗争的干部群众还是少数,真理在他们手中,他们是真正的有识之士。事实上正是由于这些少数干部群众、这些有识之士的抗争,才使党和人民中抵制“左”倾错误的正义力量逐渐增长,并使反对林彪、江青集团的斗争逐渐具有了广泛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也才使林彪、江青集团及其宁夏极少数追随者倒行逆施的行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才使“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促使了国民经济还能继续向前发展。
五、“批林整风”及“批林批孔”运动
1971年9月13日,由林彪集团策动的反革命武装政变阴谋彻底败露,林彪一伙叛国外逃,机毁人亡。
“九·一三”事件后,遵照中共中央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从10月中旬起连续召开市委扩大会议和工作会议,陆续传达中共中央9月18日通知(中发〔1971〕57号)、《关于林彪叛国出逃的通知》(中发〔1971〕68号)以及中央专案组《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一、之二、之三等有关文件(从12月下旬开始向群众传达,至1972年1月上旬传达基本结束),部署了开展揭发批判林彪及其死党滔天罪行的斗争。自治区党委把揭发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分头到各地、市、县(区),各系统抓点并多次举办基层领导骨干学习班,培训领导骨干和宣讲员,对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进行了传达、批判。还组织多篇批判文章,分别在《宁夏日报》、广播电台、广播站进行刊登、播发,使干部群众进一步认清了林彪一伙的实质,多数人能从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上同他们划清界限。自治区党委还从党政机关抽调多名干部深入各地、市、县(区)宣讲中央有关文件,发动群众狠批《 “571工程”纪要》,声讨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罪行,清除其流毒和影响。同时向干部群众进行了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
从1972年8月开始,自治区党委部署并在全区开展了“批林整风”,以《毛主席致江青同志的信》《我的一点意见》《毛主席在外地巡视期间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的谈话纪要》和中共中央、毛泽东关于“批林整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武器,对照林彪集团反革命政变的罪行进行批判。初步对林彪死党、原空军办公室副处长于新野于1969年9月中下旬在银川借为其父办理丧事时,先后到7个市属单位以挑选“外事人员”“招待员”“服务员”为幌子进行阴谋活动的情况,以及林彪反党集团的黑材料进行了清查、清理和批判。
在“批林整风”中,自治区党委根据中发〔1972〕28号文件精神,在自治区、地市级机关和县以上领导班子中采取自我教育的方法,进行了整风,对执行路线、政策和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顿和改进;县以下单位主要是对群众进行正面教育。自治区党委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理论学习的领导,县以上干部以学原著为主,认真学习了《共产党宣言》《国家与革命》《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等马列著作和毛泽东的《矛盾论》《实践论》等哲学著作。多数干部形成了自觉学习的风气并联系实际开展了对林彪集团罪行的批判,一些单位对个别中林彪毒害较深、思想弯子转不过来的人进行了耐心的帮助教育,一些干部还联系实际作了自我批评。
1973年9月自治区党委第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后,各地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中共中央文件,从政治思想上认清林彪一伙的反动本质,重点批判了林彪鼓吹的唯心主义“先验论”“天才论”“权力至上论”“突出政治”“精神决定论”等极“左”思想和无政府主义,深刻批判了林彪集团叛党叛国的罪行。
在批林的基础上,依照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按照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的“三要三不要”原则,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进行了整风。“批林整风”运动虽然没能从根本上清除极“左”思潮的影响,但引发了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文化大革命”的思考,为纠正“左”的错误做了思想上的准备。
从1974年1月18日开始,中共中央陆续转发江青主持选编的《林彪与孔孟之道》等3个材料,全国开始了“批林批孔”运动。2月初,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传达贯彻中共中央批林批孔指示掀起批林批孔高潮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都要站在斗争的前列,把批林批孔当作头等大事来议、来抓”,强调各单位、各市县在“批林批孔”斗争中,要紧密联系各条战线阶级斗争的实际,批判“修正主义路线”在各项工作中的“回潮”和“复辟”,并在一年时间内连续举办多期工农兵干部学习班,培训“批林批孔”的骨干。2月2日和9日,银川地区先后召开了万人参加的“深入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动员大会”和“批林批孔大会”,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自治区革委会主任康健民分别作了题为《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入批林批孔斗争》的动员报告和《批林批孔,反修防修》的批判发言,在各方面引起了很大震动。3月6日,自治区党委发出通知,决定成立自治区党委“批林批孔”办公室,并要求各地、市、县(旗)也应以宣传部门为主,适当抽调人员,成立“批林批孔”办公室。3月19日至23日,自治区党委召开“批林批孔”汇报会,研究了在党的领导下,继续放手发动群众,集中批判“克己复礼”的思想,把运动引向深入的问题。4月初,自治区党委召开教育战线“批林批孔”座谈会,讨论了中小学进一步开展“批林批孔”运动的问题。4月18日,自治区党委批转自治区文教局党的核心小组《关于贯彻中央5号文件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区中小学深入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几个问题的意见》,认为教育战线修正主义回潮、复辟的情况相当严重,要求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中央5号文件,加强对教育战线的领导,放手发动群众,结合教育战线已揭发出来的和进一步揭发的修正主义回潮、复辟的事实,回击复辟势力的进攻,切实把教育战线的“批林批孔”运动搞好。5月上中旬和6月初,自治区党委先后召开地市党委书记会议、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会议和经济战线“批林批孔”座谈会,对林彪死党窜到宁夏进行活动,以及经济战线、文教战线上的“修正主义路线的回潮”问题进行了揭发批判。《宁夏日报》也于5月24日和6月8日先后发表题为《深入发动群众,揭开我区阶级斗争、两条路线斗争盖子》《抓“批林批孔”,促工农业生产》等社论,在强调“抓革命、促生产”的同时,把“批林批孔”运动进一步扩展到经济战线,把经济工作中坚持正确的规章制度诬蔑为“搞资本主义复辟”。在批“右倾回潮”这根大棒下,一些刚刚结合到各部门工作的领导干部无所适从,人民群众中也出现了严重的思想混乱。
为了推动“批林批孔”运动,自治区党委于1974年6月31日发出《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的通知》,提出在“批林批孔”中大力培养不脱产的工农兵理论队伍和专业理论队伍,抓紧抓好“革命大批判”。自治区党委和银川市委于7月31日举行了由工人、贫下中农、解放军指战员、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农兵理论小组成员共15000多人分别在20个会场参加的银川地区工人宣讲儒法斗争史大会,听取4位工人宣讲儒法斗争史及他们“深入‘批林批孔’的战斗精神”。康健民在会上号召广大工农兵起来研究儒法斗争的历史经验,深入“批林批孔”,要培养不脱产的工农兵理论队伍,要把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工农兵中搞“革命大批判”的积极分子组织起来,建立理论小组。此后,各厂矿企业已成立工人理论组的进一步巩固提高,没有成立的陆续成立。至1975年年底,全区工农兵理论队伍有15.3万多人,理论学习小组1.7万多个。城乡各地开展了“宣讲儒法斗争史”和“评水浒”等“评法批儒”活动。
“评法批儒”活动的开展,在思想理论界引起了极大混乱,造成了影射史学的泛滥。一时间,曲解历史、借题发挥、影射史学、“小报抄大报,大报抄梁效”成为一种时尚。“批林批孔”使极“左”思潮更加广泛地渗入到社会生活领域。但是广大干部和群众从一开始就采取了消极对抗和主动抵制的态度,使“批林批孔”运动的干扰主要局限于上层机关,对工农业生产未产生严重影响。
1975年年初,特别是2月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公布后,一场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运动开始,“批林批孔”运动基本结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