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宁夏革命与建设史:人民反对内外统治的斗争

宁夏革命与建设史:人民反对内外统治的斗争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官府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回族的控制。官府恢复统治,于各地开征或加征厘金。宁夏地区的自然灾害颇为严重。频繁的自然灾害、连年的战乱以及官府的压迫,使宁夏人民无法生活。天灾人祸致使阶级矛盾空前激化。外商先后在石嘴山开设的洋行有十余家。

宁夏革命与建设史:人民反对内外统治的斗争

第三节 宁夏人民反对内外统治的斗争

一、封建压迫与外国侵略

西北回民起义失败后,清政府着手恢复其西北地方统治。针对回族社会,大力培植河州回族军事集团,马占鳌、马福祥、马海宴三个家族的势力在清末日益壮大,成为维系西北回族与清政府关系的重要力量。同时,官府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回族的控制。首先对起义集中地区的回民进行迁徙,以达到“涣其群,孤其势”[93]的目的。其原则是:安插回民之地“须为荒绝地亩,且有水灌溉”;“须自成一片,又使聚族而居,不与汉民杂处”。[94]金积堡的回民老弱男女一万二千余人,迁至宁夏南部固原山区“拨荒安插”;把金积堡的陕西回民万余众,迁至平凉化平(今宁泾原)一带。[95]将马家滩(今青铜峡市中滩)的回民,迁至张家川;将王洪堡的回民,迁至灵州附近;将在固原居住的陕西回民数千人,迁往平凉大岔沟一带;[96]宁夏府城的回民,强迁灵州、吴忠堡等地;还将河州之陕回万余人,迁至平凉、会宁静宁以及安定(今甘肃定西县)各处;西宁之陕回近万人,亦安插于平凉、秦安及清水河等处。[97]据《重修隆德县志》记载:“自经同治杀劫后,全县属地十庄九空。于是秦安人、静宁人负耒来而。回种各派,则陕西回、河州回,随安插而聚。及编门牌、清丁口,本户十之二三,客方十之七八。”光绪元年(1875年)又将“招抚清水秦安回民七百余户迁插于南乡鹞子、石嘴、王昭、陶家四堡”。

同治十一年(1872年)一月,左宗棠令宁夏道阿斯咏、署宁夏府知府李藻、代理灵州知州王翔等,合力办理金积堡“善后”,在金灵地区进行编审户口,设立保甲制度,并发放门牌,以分别“良莠”。同时,清政府在回民起义地区,决定“增改县治,缩小辖境”,来维护地方封建统治势力。在回民聚居的泾河上游设置化平川直隶厅,将原属平凉府统辖的固原州改为直隶州,州城西南的硝河城是固原县扼要之处,且为回民集聚之地,增设州判一人、千总一人,又将盐茶厅(今宁夏海原县)设为海城县。豫旺地区于下马关新置平远县。在金积堡设置宁灵厅,将原驻府城的水利同知,改为宁灵厅抚民同知,移往金积堡。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控制,加强兵力,在化平设化平营,在硝河设硝河营,在金灵添设灵武营,并各置参将一员。

经过连年战争,宁夏经济残破,百姓生计维艰,地方官府财政亦十分拮据。为解急需,官府虽不断铸造铜钱、铁钱,或改行“钞法”,以及加捐加税强征苛派,同时又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清丈地亩和调整税则。根据地形,把土地分为川地、原地和山地三等,其中川地为上等田,原地为中等田,山地为下等田,每等田又分为上中下三级。规定清丈地亩后,须按土地数量和类别,并根据各州县原有田赋总额分摊税收指标。另外,又规定,每粮一石,征银二分一厘一毫,未经清丈的土地,仍旧不变。为增加赋税,官府“广招流亡协助归农”,清赋章程中明文规定:凡是承垦荒地,从开种之日起,第一年豁免全部田赋,第二年豁免一半。这项“招垦”之策对招垦来的贫苦农民,以取得籍贯为诱饵,起到了安定人口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

二是加税征厘。官府恢复统治,于各地开征或加征厘金。大致每府或隶厅州治所,均设一厘局,其余所属地方设立官卡收厘。在宁夏府则设厘局,其下有中卫、惠安堡、花马池、石嘴山、横城堡、吴忠堡等设卡,又在产盐的盐池地区或由盐池运往各地的“要道”设卡,专收盐厘。

据史书记载:同治十年(1871年),宁夏诸军统领张曜,在奉命办理“善后”时统计,今宁夏北部汉民,由于战乱伤亡已达30万人之多,至于回族人民被镇压和屠杀,确切数字更难计算。因此,同治年间,宁夏是“孑遗幸存者,往往数十里村落寥寥,人烟绝无”的凄凉景象。“清初宁夏户口最为繁盛,道、咸以降,迭遭兵燹。同治之变,十室九空”[98],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就宁夏北部的宁夏府人口来说,根据民国《朔方道志》的记载,清朝后期人口急剧下降。在宁夏各县的方志中,也不乏这方面的记载。

如《重修隆德县志》记载:“迭遭兵燹,远者无论,自经同治杀劫后,全是十庄九空。”[99]宁夏各地百姓妻离子散,四处逃亡田地荒芜,城乡残破,统治者也不得不承认:“陕甘频兴兵燹,孑遗仅存,往往数百十里人烟断绝……”[100]再加上自然灾害频仍,清政府不仅不能赈灾救济,反而对人民强加“赋外之赋,役外之役”,更使民生凋敝,无以为生。

宁夏地区的自然灾害颇为严重。光绪五年(1879年)八月,关陇地区有30余厅、州县,同遭地震之灾。在宁夏南部山区的固原、海城、隆德、化平各县,都遭到了严重的地震灾害,损失颇大[101]。1860年6月间,大批蝗虫自陇南正飞兰州,同年7月又由兰州进入宁夏地区,“飞蝗蔽天,稼禾大损”[102]。1878年8月,灵州大旱,田土干裂,禾苗枯黄,同年,又遇飞蝗成灾,贫民不得食[103]。1884年7月,水灾严重。化平厅(今泾源县),黑云滚滚,大雨倾盆而降,平地水深5尺多,“牲畜溺死,庄稼漂没”[104]。1885年以后,化平厅又迭遭冰雹暴雨,水似流注,雹如蛙形,农田更受其害[105]。是年9月,金灵地区又逢大地震灾害,房屋倒塌甚多[106]。频繁的自然灾害、连年的战乱以及官府的压迫,使宁夏人民无法生活。当时粮价“每斗易银三四十两”,致以“割人肉为饥,毙者不可胜数,穷民鲜有孑遗矣”[107]。天灾人祸致使阶级矛盾空前激化。

19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列强利用不平等条约之便,将其侵略势力逐渐渗入中国内地,加紧对中国的经济掠夺。宁夏石嘴山因其地连内蒙古,扼水路之要冲,处农牧富庶之胜地,蒙汉交错,贸易频繁。帝国主义对宁夏的经济掠夺,即始于石嘴山洋行的设立。约在光绪六年(1880年),天津英商雇佣了一名叫“葛秃子”者,在石嘴山收购羊毛,雇佣船只从石嘴山沿黄河而下,运包头地区上岸,再转运至天津。葛秃子正式与天津英商签订合同,在石嘴山成立“高林洋行”,收购羊毛、羊皮。由于获利丰厚,外国商人也先后来至石嘴山,建立洋行。外商先后在石嘴山开设的洋行有十余家。其中,资本比较雄厚者有六家:仁记洋行、新秦兴洋行、天长仁洋行、平和洋行、瑞记洋行、兴隆洋行,时称“六大洋行”。各洋行的主子,大部分居住于天津英租界,常住洋行的负责人,是外国资本家的“买办”,都是天津人。各洋行均设有经理及副手数人。各洋行在临近牧区的小城镇设外庄,负责联络收购。石嘴山各商行虽然都是中国人经营的,但是它的资本都是外国洋行提供,洋行资本由天津总行向外地分行调拨,谓之“发标”,外地各行互相调拨,称之为“调标”。石嘴山资本最雄厚的六大洋行,通过中国的买办,利用不平等条约规定的特权,逃避厘税,并于封建官府勾结,垄断我国西北地区的皮毛业,长达40年之久。从六大洋行设立的“外庄”来看,他们经营的皮毛业,几乎囊括了全部西北产毛区,这从下列各地设立的“外庄”可以说明:[108]

内蒙古:阿拉善旗、额济纳旗、伊克昭盟各旗。

宁夏:银川、花马池、惠安堡、韦州、半个城、下马关、中卫、中宁、贺兰、平罗等地。

甘肃:靖远、五坊寺、大庙、平番、海原、固原、黑城子。

每至收毛季节,买办商人以最低的价格把牧民手中的皮毛收购而去。洋行从中大发其财,资本积累也迅速增长。他们进行盘剥和掠夺的方式:一是欺行霸市。由于当时宁夏地处边陲,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与内地联系又不十分密切,根本不了解羊毛、皮革价格,洋行乘机施展欺骗手段,垄断货物价格,大肆掠夺牧民的财富。二是欺骗讹诈。一方面以所谓“行情不好”“质量成色太差”为由,以达到他们低价收购、高价卖出的目的。同时还利用实物勒索。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石嘴山各洋行联合起来借口“山西闹义和团,北路不通,停止收毛”,迫使牧民低价卖出。后来,洋行连现款也不愿支付,便用米、面、布、茶、糖等实物,换取牧民手中的羊毛,乘机大打折扣进行勒索。三是残酷掠夺。这是带有普遍性的一种手段。每年年初,石嘴山洋行即派小老板到牧区收购羊毛,美其名曰“货银订毛”,而这个季节,正是牧民急需资金买草买料的困难时期。他们春季贷款,要牧民秋季必须将羊毛给洋行,如不能抵偿预购之银,只好挂账,如此年复一年,牧民就被牢牢地束缚在洋行的合同上,任其剥削。

由于帝国主义洋行在宁夏地区的巧取豪夺,使各洋行资本积累急剧膨胀,其势力发展遍布西北,不仅垄断了西北地区的羊毛生意,同时严重桎梏了当地工商业的发展。宁夏经济的落后,与帝国主义的掠夺是分不开的。随着洋行的建立,外国的毛织品、布匹、火柴、烟、酒、糖等商品,涌入宁夏占据市场,致使甘、宁等地的经济发展更为困难。

二、义和团时期宁夏人民的斗争

面对内外统治者的压迫和剥削,宁夏人民不断进行反抗斗争。在宁夏北部的纳家闸、广武、石崆、牛家营,中部的韦州、红沟窑、田家沟和罗山的谢家段头山区,南部的固原、盐茶一带地区,回族人民的反清斗争,仍时有出现。同治十年(1871年)五月,曾受抚的回民军首领马天发,在宁夏南部山区隆德县城东北乡的野鸡岘,再次举行起义。署隆德县知县周其俊闻讯后,立即率城防兵勇200多人,以及官驿传户运马队队长王有庆、李松林等,前往进剿。清军遭到起义军的英勇抗击,周其俊本人也被击毙。在署平庆泾道魏光焘的剿抚兼施下,才把马天发和六盘山区的各路坚持反清斗争的小股义军分别镇压下去。

1895年4月,甘肃循化、河州等地区再次爆发了大规模回民反清斗争,史称“乙未河湟事变”。这一反清火焰迅速向宁夏蔓延。5月30日,河州回民马海、马匡匡、赵百发等人,在海城县约定西乡百余人举行起义。起义队伍潜入县署,杀死海城县知县惠福,救出关在狱中的当地回民首领李倡发等。清廷闻讯后,立即派兵进剿,马海在与清军激烈战斗中牺牲,余部在李倡发、马匡匡的领导下,退出县城外新堡子一带,集聚千余人,在海城、平远县境内,坚持斗争。海原城的回民海四虎,也率众领导回民起义,杀官劫吏,打击豪绅,声援河州回民起义军。回民反清斗争又有燃遍甘宁青大地之势。清廷大为惊恐,将镇压回民起义不力的陕甘总督杨昌浚、提督雷正绾、河州镇总兵汤彦和等人革职留任,以示警告,另派董福祥督办甘肃军务,率所部立即回甘。10月,董福祥率甘军30营兵力,从北京开往甘肃。他根据甘肃局势,采取分化瓦解回民的策略,迫使宁夏回民数万人由河州返里,使河州回民起义军的力量大为削弱。董福祥率所部抵河州后,剿抚兼施。清政府又令新疆巡抚陶模署陕甘总督,会合董福祥军连续攻破当地起义军所聚的堡寨,起义军被镇压下去了。

清军在镇压回民起义过程中,所到之处,大肆烧杀劫掠,无恶不作,“家搜户索,银钱粮草掳掠一空”[109],给人民带来极大灾难。清军对起义军实行“先剿后抚”“抚而后剿”的高压手段,许多起义军首领和将士,都在降后被杀害。

宁夏汉族人民也因为天灾人祸,生活难以为继,往往铤而走险,组织反抗活动。光绪十二年(1886年)十一月,宁灵厅哥老会首领赵良才率先领导会众和附近农民开展反清斗争。

赵良才,宁灵厅邵岗堡人(原豫旺城人),曾长期隐姓埋名,活动于韦州和金积堡一带,其人精通医道,群众称之为“赵神仙”。赵良才以医病为名,发展哥老会组织,自光绪九年(1873年)起,赵良才以开粉房设货站或以相面为掩护,于韦州、金积、灵州等地,秘密活动,发展哥老会会友,购买枪械,组织力量,进行反清的准备工作。1885年6月,赵良才于金、灵地区,串联组织近600余人,自称“西烈王”,定于该年十一月间,举事攻打宁灵厅城金积堡。由于举事前事机泄密,宁灵厅同治郭昌猷得知此讯,即严令各乡搜捕哥老会成员。赵良才被迫逃至豫旺城避难,起义计划落空。

光绪十二年(1886年)九月,赵良才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再次组织数百人,举行起义。赵良才率领义军,拟攻占宁安堡(今中宁县城),并以“西烈王开国大将军”的名义,号召群众参加队伍,声势一时大振。此时,宁灵城内的商人、地主、官吏闻此信息后,惊恐万状,推举宁灵厅教授(学官)慕章办理宁灵城防,积极坚守城池。慕章以重资收买赵良才手下的亲信,从内部瓦解起义军。陕甘总督也派参将一员率马队驰援。宁夏镇总兵冯南斌、宁夏道福裕、宁夏知府黄自元均派兵助剿。在此情况下,赵良才率领的起义军,内部出现了部分动摇分子,有的降敌,赵良才被叛徒出卖而被俘遭杀害。赵良才牺牲后,起义军群龙无首,抵抗不力,清军更加猖狂进攻,于是,起义军在节节败退中宣告失败。

这次起义虽然失败了,但仍有很大影响。它是经过哥老会首领赵良才在贫困农民中组织发动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次起义,是回汉人民反压迫、反剥削,共同参加的反清斗争,具有农民起义的特点。

20世纪初,在义和团运动的影响下,宁夏人民的反帝斗争也逐渐兴起。宗教活动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重要方式。天主教在宁夏的传教,最先由兰州传入。1878年,天主教罗马教廷派遣比利时神甫韩默理主持甘肃省的传教事务。第二年,天主教非法地把甘肃划分为该教会在中国的第二传教区,并在兰州、宁夏、西宁分设三个布道区。后来“圣母圣心会”教派从内蒙古、绥远而来,也在宁夏扩张。1875年,阿拉善亲王贡桑珠尔默特邀请“圣母圣心会”传教士移民开荒。不久,比利时籍传教士德玉明、桂德贞在磴口一带招来汉民挖渠开荒,建立圣母堂。1878年,又于附近三盛公建立教堂。1879年,比利时教会又派教士闵玉清、桑桂仁,由绥蒙地区进入宁夏府平罗县黄河东岸的五堆子、红崖子(今宁夏陶乐县境内)一带,开展传教活动。此为天主教传入宁夏之始[110]

1891年,闵玉清在平罗下营子村,购买土地1000余亩,建立教堂和住宅,还发展新教徒100余人,下营子教堂便成了天主教在宁夏的第一个据点。外国传教士的活动和天主教堂的建立,将地方游民和无业者发展为教徒,一些不法教民,在洋教士的庇护下,包揽诉讼,收买爪牙,霸占田产,深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

1900年,中国北方爆发了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这次以农民为主体的反帝爱国运动,对地处内陆的宁夏人民,也发生了巨大的影响。下营子教案,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爆发的。当时,平罗县下营子教堂有两个外国主持:一个是比籍神甫梅布桂,另一个是荷籍神甫彭寿年。下营子教堂隶属三盛公教堂有掌管。当梅布桂、彭寿年两个神甫接到三盛公大教堂“归籍奉教”的指令后,立即派出三名“二鬼子”,向平罗县衙强行要人,要求逃亡在平罗一带的百姓返回河套。这三个人是桂元祥、吴进财和一位姓胡的商人,他们常借用洋教士欺压乡里群众,为百姓所痛恨。

下营子教案举事者龙占海是山东人,1900年参加过义和团反帝斗争。义和团运动失败后,他从山东来至宁夏平罗。另一位是下营子乡民王兰亭。1902年12月,龙占海、王兰亭因教堂勒索妇女,桂元祥等仗势欺人,气愤填膺,会集姚大奇、马跃川等人,在平罗县城“谦益元酒店”结为金兰之好,密谋除掉欺压乡里的“洋人、二鬼子”为民除害。12月23日夜晚,龙占海、王兰亭等19人约定在下营子教堂会合,他们各个手持利刃,冲进教堂,砍了几个专为洋人干坏事的教民,又与两个手持刀枪的洋教士,展开搏斗,“洋教士”梅布桂和彭寿年也丧生刀下。他们拥入教堂,放火烧毁房屋。由于枪炮和厮杀声惊动了官府和教堂武装人员,起事者被围攻,溃退下来。

平罗下营子教案的发生,震动了平罗县和宁夏府。宁夏镇台汤永山闻讯后,亲自坐镇平罗,带领30名兵丁,日夜守护下营子教堂,以保教士的安全。教案发生后,清政府为平息事端,怕得罪洋人,遂将宁夏县知事王树槐及平罗知事、平罗营参将等均革职处分。比利时和荷兰政府闻讯后,也派担任甘肃盐务总办的庆阿前来宁夏助威。陕甘总督崧藩,立即电告京城。清政府严令地方官府缉拿龙占海归案。地方政府官吏大肆搜捕,在短短的几天里,即有30余人受株连被杀。官府收买了龙占海的把兄弟宁夏镇标兵曹东武诱捕了龙占海,于光绪十八年(1902年),在平罗城将之杀害。清政府迫于帝国主义压力,还赔偿下营子教堂损失42000两白银,以阿拉善几百顷土地作为抵押。

下营子教案发生于“辛丑条约”签订之后,表现了中国人民不甘屈服的伟大精神,是宁夏近代反帝斗争的光辉事迹。

【注释】

[1]《朔方通志》卷11。

[2]《八旗通志》卷28。

[3]乾隆《宁夏府志》卷18《艺文志》。

[4]乾隆《宁夏府志》卷8《水利志》张金城按语。

[5]乾隆《宁夏府志》卷4《地理志》。

[6]《清朝文献通考》卷6《田赋考》,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7]《清高宗实录》卷1264。

[8]《那文毅公二任陕甘总督奏议》卷24。

[9]见《清实录》嘉庆六年至道光三十年。

[10]《那文毅公二任陕甘总督奏议》卷21。

[11]《清文宗实录》卷104。

[12]《清文宗实录》卷64。

[13]《那文毅公二任陕甘总督奏议》卷21。

[14]《那文毅公二任陕甘总督奏议》卷21。

[15]《清高宗实录》卷1368。

[16]《清文宗实录》卷11。

[17](清)左宗棠:《请陕甘乡试分闱并分设学政疏》,载《皇朝经世文续编》卷53。

[18]特简,指皇帝对官吏的破格选用或在特定范围内选用某些官吏。

[19]《清宣宗实录》卷323。

[20]《清宣宗实录》卷325。

[21]杨怀中:《十八世纪的甘肃冒赈案》,载《回族史论稿》,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2]《清宣宗实录》卷174。

[23]《清文宗实录》卷27。

[24](清)张集馨:《道成宦海见闻录》,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25~126页。

[25]《清仁宗实录》卷76。

[26](清)张集馨:《道成宦海见闻录》,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25~126页。

[27]《那文毅公二任陕甘总督奏议》卷21。

[28]《甘肃全省新通志》卷17。

[29](清)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12页。

[30]《清文宗实录》卷281。

[31]《清文宗实录》卷51。

[32]《清宣宗实录》卷281。

[33]《清宣宗实录》卷442。

[34]《甘肃全省新通志》卷301。

[35]《清文宗实录》卷324。

[36]《清高宗实录》卷377。

[37]《清穆宗实录》卷38。

[38](清)易孔昭:《平定关陇纪略》卷1,见《回民起义》(三)第247~248页。

[39]《清世宗实录》卷94。

[40]《清世宗实录》卷94。(www.xing528.com)

[41]《清高宗实录》卷1206。

[42](清)杨毓秀:《平回志》卷1,见《回民起义》(三)第59页。

[43]《那文毅公二任陕甘总督奏议》卷23。

[44]《清文宗实录》卷86。

[45]《清穆宗实录》卷33。

[46](清)杨毓秀:《平回志》卷8,见《回民起义》(三)第109页。

[47]《清穆宗实录》卷49。

[48]《平回方略》卷44。

[49]即嘉庆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另说为嘉庆十五年。备考。

[50](清)柏景伟:《柏沣西先生遗集》卷8。

[51]朱德裳:《续湘军志》,长沙: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265页。

[52](清)慕寿祺:《甘宁青史略正编》卷20。

[53](清)杨毓秀:《平回志》卷3,见《回民起义》(三)第112页。

[54]《清穆宗实录》卷78。

[55]《清穆宗实录》卷86。

[56](清)杨毓秀:《平回志》卷3,见《回民起义》(三)第112页。

[57](清)慕寿祺:《甘宁青史略正编》卷20。

[58](清)慕寿祺:《甘宁青史略正编》卷21。

[59]《平回方略》卷133。

[60](清)慕寿祺:《甘宁青史略正编》卷20。

[61]《清穆宗实录》卷57。

[62]《刘中丞奏疏》卷10。

[63](清)曾毓瑜:《征西纪略》卷1。

[64]《清穆宗实录》卷149。

[65]《清穆宗实录》卷153。

[66]《清穆宗实录》卷160。

[67](清)曾毓瑜:《征西纪略》卷1。

[68]《清穆宗实录》卷153。

[69]《清穆宗实录》卷165。

[70]《清穆宗实录》卷173。

[71]《清穆宗实录》卷176。

[72]《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33。

[73]《清穆宗实录》卷165。

[74]《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33。

[75]《平回方略》卷276。

[76]《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21。

[77](清)易孔昭《平定关陇纪略》卷7,见《回民起义》(四)第3页。

[78]《左宗棠年谱》卷3。

[79]《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32。

[80]《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33。

[81]《平回方略》卷270。

[82]《清穆宗实录》卷291。

[83]《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37。

[84]《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37。

[85]《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37。

[86]《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37。

[87]《左宗棠全集》,《家书》(下)第28页。

[88]《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38。

[89]《中兴将帅别传》第29页。

[90]《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11。

[91]《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37。

[92]《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37。

[93]《左宗棠奏稿》卷44。

[94]《左文襄公征西史略》第141页。

[95]《平定关陇纪略》卷10、11、12。

[96]《左文襄公征西史略》第14页。

[97]《平定关陇纪略》卷10、11、12。

[98]民国《朔方道志》卷9。

[99]民国《重修隆德县志》卷1。

[100]《左宗棠奏议》卷3。

[101]《上海申报》,光绪五年八月初三日,即1879年9月18日。

[102]赵进英:《西北灾荒简志》稿本,存甘肃档案馆。

[103]《清史稿》卷40。

[104]《宣统新通志》。

[105]《甘宁青史略正编》卷24。

[106]《中华民国省区全志》卷4。

[107]《清史稿》卷40。

[108]刘廷栋:《帝国主义洋行在石嘴山》,载《宁夏文史资料》合订本第一册,第77页。

[109]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回民起义》(4),第428页。

[110]李春达:《宁夏天主教简史及其罪恶活动》手稿,存宁夏区政协文委会办公室。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