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幕修收入及支出
一、幕修收入
读书人由于仕进无望,转而弃书业幕。主要的原因有二:其一,如汪辉祖所说:“吾辈以图名未就,转而治生,惟习幕一途,与读书为近,故从事者多。”[52]
由于幕务主要是处理各类公文,整日与文字打交道,所以“与读书为近”。但教书也一样与读书为近,且这两种职业均可以一边工作一边读书准备科举考试。所以,这不是读书人选择幕业的根本原因;其二,“寒士课徒者,数月之修,少止数金,多亦不过百金。…… 游幕之士,月修或至数十金。”[53] 游幕的收入是教书收入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同是谋生的职业,收入差距如此之大,这才是读书人选择业幕的主要原因。
清代幕友的收入,据陈天锡说:“刑钱生活,惟取给于修金,及岁时之年节敬,皆出自主官之清俸与廉泉,视缺分之肥瘠,与事务之繁简,而定其数额,大抵修金每月银百两为最丰,等而下之至三四十两,岁时另致送年节敬,数为四两递至十两,或不致送,则于关书内订明。其府道以上之刑钱,遇年节并例有属辖州县年节敬可收,其数亦自二两至八两十两不等,亦视州县缺分及与主官交谊之厚薄而定。”[54]
陈天锡的这段记载,有以下几层意思:
首先,幕友收入由幕修、年节敬两项构成。一般幕修要在关书中订明(陈天锡《迟庄回忆录》第六编中陈天锡例举关书程式:关书内要写明“月俸修金若干,到馆起修”字样)[55]。年节敬,如果不送,则在关书中订明。如关书中不写,则主官要致送年节敬。府以上官衙,其幕友除主官个人的年节敬之外,尚有下级官署致送的年节敬。这些年节敬视幕友与主官的交谊深浅和官署缺分肥瘠而有差别,多至十两,少的仅为二两。
实际上,幕友收入还应包括伙食一项。据《清稗类钞》记载:“粤省幕友,束修与火食并送,与江浙等省修金之外另送火食者不同。”[56]
这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主官负责幕友的伙食,幕友吃住均在官署中,陈道《官戒示长儿》说:“幕中诸友,须情意亲洽,礼貌周到,不可疏忽,饮食酌定数品,只一二席稍丰,时常陪饭,便令厨子不敢损减。”[57] 万枫江也说:幕友“以饮食细故,动辄龃龉,席不暇爝,甚无谓也。”[58] 都是这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主官把伙食费交给幕友,他可以自己雇人做饭或在外包饭。陈天锡在新宁县幕做刑名幕友时,即有“包办伙食之厨司。”[59] 许葭村在《谢永平太守秦招入幕》一信中说道:永平前太守(祝与亭)聘请他时,除修金1000两外,“膳费月廿金,不在其内。”[60]
其次,同是刑名、钱谷幕席,官署缺分肥瘠不同,事务繁简不同,收入也不同。一般以月修一百两,即全年修金一千二百两为最丰。简缺州县,幕务清闲者,月修三四十两,即全年三百六十至四百八十两。
陈天锡的材料反映的是清末湖南的幕友收入状况,他在光绪三十二年~宣统三年(1907年~1911年)在湖南做了五年幕友。比他早四十年做幕友的杨恩寿同治四年(1865年)~同治五年(1866年)出湖南在邻省广西做幕友时,在同治五年八月二十五日的日记中,他记述了广西幕友的收入情况:“接得省信,有朱君号镜湖者,来就刑席,岁奉修金六百两。余得替人,归有日矣。粤西久苦于兵,吏治极坏,而幕府中更无高手;各州县亦极穷,不能奉修脯,甚至有以八十金聘一人,综办刑钱书启者。六兄出此重金,为通省所罕见,虽以辽远乱薮,亦不远千里而来也。”[61]广西是太平天国运动的起源地,由于战乱,久苦于兵,地方经济遭到极大的破坏,各州县“穷极”,主官无力支付过高的幕友修金,一般州县要聘两三个幕友,但当时,广西有些州县只聘一人,“综办刑钱书启”,修金仅为八十金。这样低的修金,自然没有好的幕友来应聘,导致“幕府中更无高手”。杨恩寿的六兄出六百两修金,为当时通省罕见,所以能聘到好幕友。可见,不同省分之间,幕友修金也有差别。
同是清末,四川省幕友收入情况,据周询《蜀海丛谈》卷二《幕友》记载:
总督及布、按两司暨盐茶道,皆管辖通省,其刑、钱修金,岁均约一千数百两。此外各道、府、厅、州、县,刑、钱一席之修金,则例以地方公务之繁简为等差。最高者每年一千四百四十两,次为九百六十两,又次为七百二十,又次为五百六十,最低为三百六十。……各小席之岁修,大署亦不过二三百两,州县署则百两,且有数十两者。……[62]
可见,在清末四川幕友的收入,也有等次之分。这种等次,有三层意思:首先,自督抚司及盐茶道至州县,有等次,如督抚司及盐茶道,其刑、钱修金,岁均约一千数百两。而各道、府、厅、州、县,最高者为一千四百四十两(月修120两),最低三百六十两(月修30两)。不同级别的官署,其幕友的修金等次不同。其二,同为一级的官署,幕友收入等次也不同,有一千四百四十两(月修120两)、九百六十两(月修80两)、七百二十两(月修60两)、五百六十两(月修46两)、三百六十两(月修30两)五个等次。其等次划分,有的是根据公务之繁简,也有的是根据幕友的业务能力。幕友初为刑、钱,一般是在简缺衙门做幕,自然收入低。即使在繁缺衙门做幕,也多是“副席”,如许葭村在游幕的最初几年,是“馆不过副席,俸不过百金。”[63] 龚未斋也说他初做幕友时“曾有邀余作副者,婉词却之。盖鹪鹩一枝,飞鸣已难自主,若又从而半焉,则俯首低眉,更当何似?”[64] 许葭村与龚未斋基本上是同一时代的人,他们在直隶游幕之初,应是在乾隆末年,当时直隶省(河北),初做幕友就“副席”,收入是正席的一半,年收入不过百金。考虑到清代物价水平的变动,乾隆末年(1794年),一两银可换制钱一千四百五十文,一斗米为三百三四十文[65]。而至清末,据《筹笔偶存》记载,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左右,一两银兑换制钱二千四百八十文至二千五百二十文之间[66]。这说明在100年间物价上涨了近一倍。幕友收入也自然随物价上涨而增加。所以许葭村、龚未斋在乾隆末年刚业幕时,刑、钱“副席”为百两修金,到光绪中后期,刑钱“副席”则到了三百六十两[67],即使物价上涨了近一倍,幕友收入还是有增长。我们简单计算一下,按银钱兑换的比率,光绪中后期(1900年左右)比乾隆末年(1794年前后)物价上涨了172%。乾隆末年的百两修金相当于光绪末年的一百七十二两。而“副席”收入三百六十两,与乾隆末年比,即使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还是几乎上涨了一倍。
整个清代,物价是在逐步上涨的。仍以银与钱兑换比率看,清初,“顺治三年(1646年)又更定银值,户部议定,制钱行使,原系每七文准一分。钱价既重,小民交易不便。应改为每十文准银一份,永著为令。”[68] 清初,一两库平纹银可以兑一千文制钱,到乾隆末年为一千四百五十文制钱,清末则为二千五百二十文制钱。我们用米价来衡量一两银子的购买力,据汪辉祖于乾隆五十七年记:“是年食米一斗,制钱二百八九十至三百十余文不等。忆十余岁时,米价九十至一百文,间至一百二十文,即共讶其贵。乾隆十三年(1748年),价至一百六十文,草根树皮俱尽。地中产土如粉,人掘以资生,名曰观音粉,有食之至死者。十余年此为常价,或斗二百钱则以为贱矣。”[69] 到嘉庆十年时,“秋收丰稔,惟石米值钱三千文未减。”[70] 汪辉祖十余岁时,当为乾隆四年(1739年)~十三年(1748年),米价为九十至一百文一斗,则一石(100市斤)为九百至一千文,当时一两银为一千文,则一石米折银为九钱至一两;乾隆末年至嘉庆十年,一石米为二千八九百至三千文,当时一两银折制钱一千四百五十文,则一石米要二两银。米价上涨了一倍。这是浙江地区的米价。清末光宣年间,湖南米价,在光绪三十二年(1908年)为每石四千文(以银钱比一千六百文计),宣统二年(1910年),为每石七千文(以银钱比一千七百文计)。[71]而此前较长时期,湖南米价均保持在每石二三千文上下。[72] 如以银一两换钱一千七百文计,则到清末时,一石米要2.35两到4.1两。银子的购买力进一步下降。
我们再来看幕友收入,据汪辉祖《病榻梦痕录》记载:
余初入幕时,岁修之数,治刑名不过二百六十金,钱谷不过二百二十金,已为极丰;松江董君非三百金不就,号“董三百”。壬午[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以后,渐次加增。至甲辰[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有至八百金者。[73]
汪辉祖的记载反映的是江浙地区乾隆年间幕友的收入情况。他所处的时代,正是中国人口急剧增长,土地开垦已达极限,粮食压力逐步显现,物价水平日益增长的时期。幕友的收入也从乾隆十七年(1752年)汪辉祖业幕初时的二百二十至二百六十两,经过三十几年,逐步增加到乾隆五十年(1785年)时的八百两。
嘉庆、道光年间在直隶游幕的龚未斋、许葭村,幕修收入当在五百两至一千两之间。龚未斋为朋友钱亦宏谋到东昌府海阳县的一个馆地,写信告诉他:“居停仰攀之切,形于寤寐,敢致一言为介。名世高贤,即以名世之数奉敬。”所谓“名世之数”,即为五百两。许葭村在嘉庆初年入直隶永平府幕,任刑名幕友,修金达“千金”,他在《谢永平太守秦招入幕》的信中说:“至千金重币,愧无以当。”[74]可见,当时在州县衙门担任刑钱幕友,收入为五百两,在府及府以上衙门,则为一千两。
与汪辉祖的记载相比较,在清代不同地区间,幕友收入也不相同,大致是北方逊于南方。许葭村在《托沈孟养为婿谋事》一信中说:“向闻幕游之况,北逊于南。”这应该是指幕修收入北方逊于南方。[75]
同一幕馆中,不同幕席收入不同。汪辉祖说,在州县衙门,“幕中数席,惟刑名、钱谷岁修较厚,余则不过百金内外,或只四五十金者”。[76] 他刚做幕友时,是江苏金山县幕中的书启师爷,“月修三金”,岁修为36两银,这与教书的束修基本一样。两年后,又入江苏常州府幕做书启,“岁修二十四金”,比在金山县幕中还少。又过了一年[乾隆二十年(1755年)],胡文伯升任江苏督粮道时,汪辉祖想辞幕,胡文伯“留益坚,许每月增修八金,盖一岁不啻倍蓰矣。”[77] 幕金由每月二两,增加八两,则为每月十两。蓰,五倍的意思。这表明,在道员幕府,书启的修金可以达到每年一百二十两。书启幕友,越是在高级衙门,修金越高。金安清《水窗春呓》说:“往时官场承平之际,上下皆重文字,凡贺禀贺启,皆骈丽绝工,一记室,修有千金者。”[78] 林则徐访到一位书启幕友,“岁前托人以千金聘之。”[79] 按汪辉祖所说除刑、钱大席岁修较厚,其余各幕席,如征比、挂号等多则百金内外,少的就只有四五十金,每月修金当在4两~9两。
高级幕府的奏折幕友,收入也在千金,邬思道在浙江抚幕,“年享千余金”。[80]
综上所述,我们归纳清代幕友收入情况有以下几点:
1.清代不同时期,幕友收入不同。随物价上涨,修金在不断增加,但增加的幅度超过物价上涨的幅度。
2.不同地区,幕友收入不同。总体上南高北低,东高西低,这是与各地经济水平相一致的。
3.不同缺分的衙门,幕友收入不同。繁缺衙门幕友收入高于简缺衙门的幕友。
4.不同级别的衙门,幕友收入不同。一般高级衙门,幕友收入要高于州县衙门的幕友。
5.不同幕席之间,幕友收入不同。刑、钱大席要高于其他各席。
6.业幕经验及知名度,也影响着幕友的收入。经验丰富、知名度高的幕友收入自然要高。有幕师资格的幕友,还可以有授徒的收入。名幕师甚至可以得到幕徒的“分润”。而初入幕之幕友,一般只能在简缺衙门做幕,或者就“副席”,收入较低。
二、幕修的支出
汪辉祖说:“处幕馆者,章身不能无具,随从不能无人,加以庆吊往还,亲朋假乞,无一可省,岁修百金,到家亦不过六七十金,八口之家,仅足敷衍。万一久无就绪,势且典贷无门。”[81]
可见,幕友的幕修收入,除自用外,还要用于社会交往,赡养家庭。自用部分,主要是治办衣服,雇佣仆人;社会交往,则是应酬庆吊往还,亲朋假乞;家用部分,则是家庭衣食住等消费。我们分别来看:
(一)自用
幕友游幕在外,身处官衙之中,平时往来多官员士绅。衣服不能太简朴。清代官场礼仪繁琐,官员有常服、盛服,冬有裘,夏有绸;士绅也要在不同场合穿不同服装。与他们交往时,幕友自然不能太显寒酸。虽不能“平日华美彰身”“骏马轻裘”,但“羊裘敝体”[82]总还是应该的,幕友穿体面一些,在官场交往时,不但自己不会被人看轻,主官也会有面子。
汪辉祖曾回忆乾隆至嘉庆年间官幕等服饰情况:
年二十二客游(按:应为二十三岁,汪于乾隆十七年二十三岁开始游幕生涯),携竹笥,冬夏(衣服)兼储。是冬严寒,外舅以裘衣余,谢却之(按:汪初入岳父幕,月修三金,无力治办裘衣)后入胡公幕,止服高丽布袍褂(高丽布,丝为经,木绵为纬;簇簇有皱纹,如蚕壳然,今久不见矣)。时幕风朴素,重裘尚少,即衣表也未尝有红青色也。已卯、庚辰[乾隆二十四、五年(1759年~1760年)]间,或衣反裘马褂,群耳目之。已卯,胡公赠余灰鼠褂;辛巳[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孙师赠余羊皮袍,余始得重裘,然皆盛服,非敢常服也。戊子[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叨乡荐,制山羊皮袍褂,为公车之饰,其余棉夹衣,无红青褂。宦途服饰之华,亦始于戊子、已丑[乾隆三十二、三年(1768年~1769年)],至是益丽。[83]
汪辉祖入幕的前几年,由于幕修太少,无力治办裘衣,最多止服高丽布袍褂。他的裘衣还是主官所赠。而到了乾隆三十二三年,官场服饰开始逐渐奢华,幕友修金也由汪辉祖业幕之初的刑名二百六十两,在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以后“逐次加增”到乾隆五十年(1785年)“有至八百金者”。[84] 刑、钱幕友治裘衣,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了。此时的裘衣,也不是大场合才穿的盛服,而是平常的御寒衣服了。但幕修的上涨是与主官的支付能力挂勾的,同时物价水平也在逐步上涨。所以幕友收入可以使其及家庭维持一个较体面的生活,却无法支撑更高的消费。前文所引龚未斋“答友”信中,他就说得很清楚:
仆在直几三十年矣!鹤料所入,诚有如来谕之数,然而一贫如故,十口难归。如果平日华美彰身,肥甘适口,高门大厦,骏马轻裘,或纵酒、或呼卢、或暱童、或挟妓,此皆自处于穷,夫复何憾;而一身迂谨,俭约自守,羊裘敝体,徒步当车,不饮酒,不杀牲,征歌选舞之场,富室贵游之地,足迹不一至也。此足下之所目见而耳闻之者!惟伦理中应尽之事,不肯稍遗余力。即交际一端,虽不能添锦上之花,亦未尝不送雪中之炭。计一年佣值之资,仅敷南北交游之地,坐是金尽床头,依然四壁耳![85]
可见,幕友真正自用的部分并不大,治办四季衣服,雇佣一个仆人,再就是偶尔朋友间喝喝酒,买一些书籍等。伙食要么是主官供给,要么是伙食费由主官支付,幕友自己包饭。总之,花费不大。比较多的花费,除了寄归家用外,就是“伦理中应尽之事”了。
(二)寄归家用
幕友要赡养家庭。传统社会,家庭规模较大。龚未斋的“十口难归”,汪辉祖的“八口之家,仅足敷衍”都说明了这个问题。8~10口人的家庭,花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衣食住。幕友自用俭朴,持家也必俭朴。家里的人,布衣、蔬食,平时偶尔吃点肉,花费也不是很大。
穿上面,据清代叶梦珠《阅世编》卷七《食货五》及《食货六》记:(摘录)
棉花者,……上阔尖细者,曰标布,出于三林塘者为最精,周浦次之,邑城为下,俱走秦、晋、京边诸路,每匹……今大概以二钱为上下也。其较标布稍狭而长者,曰中机,走湖广、江西、两广诸路,价与标布等。……每匹上上者价仍纹银二钱上下,粗者一钱三、四、五分而已。
柴,……康熙二十七年戊辰(1688年),柴价甚贱,十四、五斤之柴,值银不过六、七厘耳。
盐,……(康熙)二十七年戊辰(1688年),每斤不过六、七厘。
豕肉,……至十九年庚申夏(1680年),价至每斤五分。豆、菜油价,向来视肉价为低昂,故不另列。
茶,……徽茶之托名松萝者,于诸茶中犹称佳品,顺治初,每斤价一两,后减至八钱,五、六钱,今上好者不过二、三钱。
茧绸,……今最上者,价不过钱许一尺,甚而有三、四分一尺者,则稀松甚于绵绸,嘉、湖、苏、松,在在皆织,故用者俞众,而价俞贱。
葛布,……康熙二十八、九年(1689年~1690年)洋船贩至,至精者官尺不过一分五、六厘一尺,至粗者每尺七、八厘耳。[86]
这本书主要反映的是顺治、康熙年间的物价变动情况。另据《李煦奏折》一书,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七月,李煦给康熙皇帝的奏折《苏州得雨并报米价折》说:“目下米价亦平,粗者七钱上下,细白者九钱、一两不等”,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十月初四日,《苏州米价并进晴雨录折》说:“米价上号一两一钱,次号九钱一分。”[87]可知,在康熙年间,米价维持在七钱至一两一钱上下,波动不大。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乾隆中晚期。据钱泳《履园丛话》记载,“雍正、乾隆初,米价每升十余文。二十年虫荒,四府相同,长(涨)至三十五六文,饿死者无算。后连年丰稔,价渐复旧,然每升亦只十四五六为常价也。……至(乾隆)五十年大旱,则每升至五十六七文。自此以后,不论荒熟,总在二十七八或三十四五文之间为常价矣。”[88]米价长期稳定,则各种物价也不会有太大变化。
至于课子教读,子女婚嫁,开支会比较大,也应计算在内。幕友为了子弟读书,要独立延师课读,给塾师的束修要占幕友收入的几分之一,这是一项较大的开支。婚嫁之事,则可用家中历年积蓄。总之,幕友收入可以维持一个中产之家的生活水准。
幕友伦理中应尽之事,除养家外,主要是周济亲朋好友。我们先来看周济亲戚,汪辉祖所说的“亲朋借乞”,属于此类。中国传统社会,个人之上有家庭,家庭之上有家族。
家庭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家族则除了血缘关系外,还有亲缘关系的纽带。幕友对家族的周济,也是其开支中比较重要的一项。沈复《浮生六记》中说他的父亲(也是一位幕友)“吾父稼夫公慷慨豪侠,急人之难,成人之事,嫁人之女,抚人之儿,指不胜屈,挥金如土,多为他人。”[89] 沈复没有详细讲述他的父亲“挥金如土,多为他人”,是否都是为家族中的人,但如果其“急人之难,成人之事,嫁人之女,抚人之儿”都是在帮朋友,也不大可能。章学诚曾写过一篇传记《汪泰岩家传》,其中说道:
启讳宗鲁,家泰岩,号继元,世居萧山之大义村。……方君游幕有名,馆谷所入,不使有余蓄,三党宗亲,有孤弱者植之,老而贫者瞻之。汪氏数氏同一宅居,宅毁于火,众力不给,君为其辑堂构,以为毋失先人旧。继母邱,有弟行贾远去,数十年不复相闻,君游山西,微得之,时邱年已五十,未有室家,君亟使使持金,往助其昏(婚)……[90]
章学诚为之作传的汪泰岩,是汪辉祖的同族,都是萧山大义村汪姓家族之人。他的幕修所入,用于周济三党宗亲,帮助族中孤弱者,老而贫困者,为同族人修缮住宅等。实际上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凡做官、经商、业幕之人,在赡养家庭之外,都有周济同族的义务,这是古代家族社会的特点所决定的。
由于业幕者以绍兴籍为多,游幕在外者,又有相互汲引之助。一人业幕,可能会带动同乡、同族之人共同业幕。比如鲁迅家族中有十多人当过幕友,姻亲中也有若干人当过幕友,如表兄阮和荪、阮久荪等。周恩来的近几代祖先和外祖父都是幕友。[91]
龚未斋说:“吾乡之业于斯者,不啻万家。”[92] 这表明在同一省游幕的绍兴师爷不但是同乡、(幕中)同学,还有可能是亲戚。所以幕友相助时,有朋友之情在,也有亲戚之情在。如许葭村的亲戚章槐卿[93]去世,许葭村为他告帮:
槐卿之病,旁人咸以为危,屡劝南还,绝无转计。重九后,赵明府招之赴乐(按:直隶永平府乐亭县),明知残灯熄,尚谓余烬可延。不意到馆未及兼旬,即于十月初一丑时作古。弟于初八日驰往,已承赵明府妥为备殓。所存行李,遣其仆人送省。少年浪迹,异地招魂,言之实堪酸痛。惟是槐卿数年幕囊,尽作捐资,身后所遗,仅数十金耳。上有白头之母,下有绿鬓之妻,弱息孤儿,悉皆幼稚,其所恃以为活者,惟指槐卿一路。今生机已绝,则待哺何来?恐死者不能复生,而生者行将就死。弟为再三筹策,拟将遗存之银,岁内寄回接济,再于其戚好中,纠集二百余十金,除明春送柩之外,存起二数,交其外舅沈君,代为生息,每年存本动利,庶事可经久,而家以苟全。永属如赵明府,并弟接荐之友,皆许佽助。此外可告语者,亦甚寥寥,将来缺少几何,计惟弟为包贴。因思足下与二槐先生,古道夙敦,而与槐卿交尤挚。念兹存殁,应亦恻然,在足下自处非宽,初不以有无分疏密。惟祈转垦二槐先生,从厚赙赠。俾得集腋成裘,拯其颠沛,即不啻足下赐之矣。[94]
死者章槐卿也是一位幕友,因病去世。许葭村与他即是亲戚,又是朋友,为给其办理丧事并安排善后,许葭村在章的亲戚朋友中告帮。这些亲戚朋友中有些也是幕友。许葭村担心达不到认捐的两百多两银数,表示“将来缺少几何,计惟弟为包贴”,不足的数量,由他补足。可见,幕友对家族的义务,还包括游幕在外的亲戚。
游幕在外,同乡之间、朋友之间的帮助更是普遍。沈复在妻子死后,穷愁潦倒,“江都幕客章驭庵先生欲回浙江省亲,倩余代庖三月,得备御寒之具。”三月期满,另一位失馆赋闲的幕友张禹门要沈复住在他家。为相互周济,沈复拿出刚刚得到的三个月幕修中的“二十金倾囊借之。”[95]
在《秋水轩尺牍》中,收录有许葭村向别的幕友借钱和还钱的信件,如“向陆缄之借银”“向陈含辉借银”“还陈友徐银”[96]。可见,幕友之间相互帮助,在困难之时,或荐馆地,或借房子或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而在经济上的帮助,往往是雪中送炭,这是幕友开支中的一个较重要的部分,也是维系幕友之间“结拜兄弟”关系的主要方面,朋友为五伦之一,“结拜兄弟”也是兄弟,帮助朋友,也是幕友“伦理中应尽之事。”
【注释】
[1] 尚小明:《清代士人游幕表》,中华书局,2005年,第6~7页。
[2] 萧一山:《清代史》,辽宁教育出版社、新世纪万有文库,1997年,第90页。
[3] 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第100页。
[4] 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第90页。
[5] 薛福成:《庸庵笔记》卷六,“立誓减寿游庠”条,重庆出版社,1999年,第207页。
[6] 郭润涛:《官府·幕友·书生——“绍兴师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42页。
[7] 郭润涛:《官府·幕友·书生——“绍兴师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42页。
[8] 郭润涛:《官府·幕友·书生——“绍兴师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43页。
[9] 王德昭:《清代科举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84年,第65页。
[10] 王德昭:《清代科举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84年,第42页。
[11]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答同学诸友”,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27~28页。
[12] 许葭村:《秋水轩尺牍》“贺孙香育入幕”,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家常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60页。
[13]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答韫芳六弟”,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248~249页。
[14] 汪辉祖:《佐治药言》“勿轻令人习幕”条,辽宁教育出版社、新世纪万有文库,1998年,第14页。
[15]王钟翰:《清史列传》卷八,《靳辅传》,中华书局,1987年,第564页。
[16] 周馥:《玉山诗集》卷四,《忆少年事效白香山体十一首》中“偶觇启事许人豪”诗句,自注。转引自周一良为尚小明《学人游幕与清代学术》一书所作序。周馥为周一良曾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3页。
[17] 金安清:《林文忠公传》。(www.xing528.com)
[18] 徐珂:《清稗类钞·幕僚类·林文忠访延记室》,中华书局,1984年,第1393页。
[19] 田文镜、李卫:《钦定州县事宜》“慎延幕友”条。
[20] 方戊昌:《牧令经验方》“刑幕不可循情延请”条。
[21] 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段初任知县时,知府推荐刑钱大席,段回答:“大抵人情可施之小席,不可行之刑钱两大席。”知府只好荐了一位小席幕友。中华书局,1960年,第13页。
[22] 陈天锡:《迟庄回忆录》第一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三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52页。
[23] 陈天锡:《迟庄回忆录》第一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三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53页。
[24] 陈天锡:《迟庄回忆录》第一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三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53页。
[25] 徐珂:《清稗类钞》,中华书局,1984年,第5282页。
[26]《光宣列传》卷二十九,《陈宝箴传》。
[27] 陈天锡:《迟庄回忆录》第一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三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49页。
[28] 周洵:《蜀海丛谈》卷二《幕友》。
[29]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与谢丙南”,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184页。
[30]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与谢丙南”,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184页。
[31]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与东光明府赵青圃”,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188页。
[32]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与钱亦宏”,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186页。
[33] 许葭村:《秋水轩尺牍》“托顺德司马李荐友”,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家常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115页。
[34] 许葭村:《秋水轩尺牍》“与余竹泉托谋事”,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家常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43页。
[35] 陈天锡:《清代幕宾中刑名钱谷与本人业此经过》,见《迟庄回忆录》第六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三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48~49页。
[36]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寄甘林侄”,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244~245页。
[37]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又答甘林侄”,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247页。
[38]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与钱亦宏”,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196~197页。
[39] 许葭村:《秋水轩尺牍》“与龚未斋”,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家常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39页。
[40] 许葭村:《秋水轩尺牍》“复龚未斋托谋事”,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家常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41页。
[41]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与许葭村”,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130页。
[42]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答王言如”,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40~41页。
[43]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复王静山”,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69~70页。
[44] 汪辉祖:《佐治药言》“就馆宜慎”条,辽宁教育出版社、新世纪万有文库,1998 年,第17页。
[45]《乾隆宁夏府志》卷十六,“人物门”。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584页。
[46]《乾隆宁夏府志》卷十六,“人物门”。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585页。
[47]《乾隆宁夏府志》卷十六,“人物门”。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591页。
[48]《乾隆宁夏府志》卷十六,“人物门”。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591页。
[49] 沈复:《浮生六记》卷四“浪游记快”,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生活自传》,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57页。
[50] 尚小明:《清代士人游幕表》,中华书局,2005年,第138~141页。
[51] 汪辉祖:《佐治药言》“勿轻令人习幕”条,辽宁教育出版社、新世纪万有文库,1998年,第14~15页。
[52] 汪辉祖: 《佐治药言》“勿轻令人习幕”条,辽宁教育出版社、新世纪万有文库,1998年,第14页。
[53] 汪辉祖: 《佐治药言》“范家”条,辽宁教育出版社、新世纪万有文库,1998年,第4页。
[54] 陈天锡:《迟庄回忆录》第六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三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47页。
[55] 陈天锡:《迟庄回忆录》第六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三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45页。
[56] 徐珂:《清稗类钞》幕僚类,“粤省幕友”条,中华书局,1984年,第1381页。
[57] 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二十一。
[58] 万枫江:《幕学举要》“总论”,见襄人编译《为官经》,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19页。
[59] 陈天锡:《迟庄回忆录》第一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三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68页。
[60] 许葭村:《秋水轩尺牍》“谢永平太守秦招入幕”。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家常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251页。
[61] 杨恩寿:《北游日记》“同治五年八月二十五”,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案牍生涯》,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134~135页。
[62] 郭润涛:《官府、幕友与书生——“绍兴师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219页。
[63] 许葭村:《秋水轩尺牍》“与陈天度”。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家常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6页。
[64]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与方启明”,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15页。
[65] 汪辉祖:《病榻梦痕录》卷下,“乾隆五十九年”,记:是年库平纹银一两易制钱一千四百四五十文,番银亦增价。夏间米一斗钱三百三四十文。
[66]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第一历史档案馆:《筹笔偶存》,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3年,第204、247、146页。
[67] 刑钱“副席”,不在简缺衙门设立,而在繁缺衙门设立。“副席”收入为正席之半。按《蜀海丛谈》所记,繁缺州县刑钱最高可为一千四百两,最低为三百六十两,中位数为七百二十两。可推知,一般繁缺州县刑、钱收入中间等级的为七百二十两。“副席”收入刚好与初入幕在简缺衙门做幕的幕友相当。
[68]《清朝文献通考·钱币考》,商务印书馆,1955年。
[69] 汪辉祖:《病榻梦痕录》卷下,“乾隆五十七年”。
[70] 汪辉祖:《梦痕余录》,“嘉庆十年”。
[71] 龚胜生:《从米价长期变化看清代两湖农业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2期。
[72] 龚胜生:《从米价长期变化看清代两湖农业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2期。
[73] 汪辉祖:《病榻梦痕录》卷下,“乾隆五十年”。
[74] 许葭村:《秋水轩尺牍》“谢永平太守秦招入幕”,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家常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251页。
[75] 许葭村:《秋水轩尺牍》“托沈孟养为婿谋事”,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家常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257页。
[76] 汪辉祖: 《佐治药言》“勿轻令人习幕”条,辽宁教育出版社、新世纪万有文库,1998年,第14页。
[77] 汪辉祖:《病榻梦痕录》卷上,“乾隆十七年”“乾隆十九年”“乾隆二十年”。
[78] 金安清:《水窗春呓》“书契圣手”条,中华书局,1984年,第44页。
[79] 徐珂:《清稗类钞》“幕僚类”,“林文忠延访记室”条,中华书局,1984年,第1393页。
[80] 徐珂:《清稗类钞》“幕僚类”,“世宗问邬先生安否”条,中华书局,1984年,第1384页。
[81] 汪辉祖:《佐治药言》“勿轻令人习幕”条,辽宁教育出版社、新世纪万有文库,1998年,第15页。
[82]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答友”,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171页。
[83] 汪辉祖:《病榻梦痕录》卷下,“乾隆六十年”。
[84] 汪辉祖:《病榻梦痕录》卷下,“乾隆五十年”。
[85]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答友”,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171页。
[86](清)叶梦珠:《阅世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当代著名学者来新夏在该书“点校说明”中评价说:“这部书……资料的特点是记载比较具体,议论比较平实,非若一般‘文人之笔’的空泛。如……卷七《食货》门土地及米、布、柴、盐……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都有详备的记录,比较了各年价格的升降来反映顺、康时期土地与民生的变化状况,实为他书所不及。”
[87]《李煦奏折》,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印,中华书局,1976年。
[88] 钱泳:《履园丛话》卷一,《旧闻》“米价”条。
[89] 沈复:《浮生六记》卷三,“坎坷记愁”,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生活自传》,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35页。
[90] 章学诚:《章学诚遗书》卷十七,《汪泰岩家传》。
[91] 李乔:《烈日秋霜》,见朱志勇、李永鑫主编《绍兴师爷与中国幕府文化》,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09页。
[92] 龚未斋:《雪鸿轩尺牍》“答韫芳六弟”,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牢骚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248页。
[93] 按,许在《与迁安县王荐友》一信中说:“因思槐卿舍亲,……”,可见章槐卿是许葭村的亲戚。许葭村《秋水轩尺牍》“与迁安县王荐举友”,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家常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187页。
[94] 许葭村:《秋水轩尺牍》,“劝牛云洋纳妾并代亡友告帮”,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家常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208~209页。
[95] 沈复:《浮生六记》卷三,“坎坷记愁”,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生活自传》,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52页。
[96] 许葭村:《秋水轩尺牍》,见李乔主编《中国师爷名著丛书·一个师爷的家常话》,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第93、96、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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