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封建王朝的选官必然出现在总体上从“优胜劣汰”向“劣胜优汰”转变的原因
(一)人治使上面的7个方面的制度的执行都不可能长期严格坚持。(参见本书《人治、治官与重农抑商》专题的论述)尤其是考绩与监察制度最终都会走过场。宋代尤其如此。在专制加人治的总体背景下潜规则(或陋规)在官场的崛起是必然的。各种潜规则的出现和盛行会逐步消解国家选官用人的规章制度,使之徒具形式;而潜规则本身是与优胜劣汰风马牛不相及的。如乔行简(登绍熙四年进士第。理宗初年任宗正少卿、秘书监,权工部侍郎)在理宗初年指出当时的官场是:“上有励精更始之意,而士大夫之苟且不务任责者自若。朝廷有禁包苴、戒贪墨之令,而州县之黩货不知盈厌者自如。欲行楮令,则外郡之新券虽低价而莫售;欲平物价,则京师之百货视旧直而不殊。纪纲法度,多颓弛而未张;赏刑号令,皆玩视而不肃。”[7]柏桦先生在谈到为什么明朝州县的幕友在明中叶才出现时说:“州县事务繁多,州县官也确实需要有人来帮助他们办理各项事务,而请人就要有经济能力。州县官按规定的收入很少,自养尚且不足,又没有财权,不具备聘请幕友的经济条件。不过,自明中叶以来,各种陋规增多,州县官在管财过程中的收入也渐渐增多,以至于他们收入不赀变成朝野公认的事实,以礼延聘幕友的经济条件具备了。”[8]正是明朝官场潜规则(即陋规)先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出现并逐渐发展到人们见惯不惊,接着延伸到官场生活的其他领域(昏君奸臣执政期间延伸最快),将国家正式的制度变成摆设和装饰,明朝治官的优胜劣汰机制先是逐渐失灵,后来便由劣胜优汰机制取而代之了。这种变化在明朝嘉靖以后已非常明显:“其贪墨奸佞阿谀卑谄者,安享荣禄。即有论劾,行贿得解,职任如故,旋复升转。以故今之大臣,实难展布。上为内阁劫持,下为言官巧诋,相率低头下气者以为循谨,千金双璧络绎道路,即以雄才大器著声矣。”[9]至于万历以后,官场上几乎只剩下了靠关系和潜规则运行,就更泛滥成灾了。为此,《西园闻见录》中(引明人毛恺的话)有十分生动具体的记录:“据臣耳目所见,有行己端洁而不同于俗者,有守法公谨而不谐于时者,有雅静愿实而不善承迎者,有直介敢言而不容于权贵者,或反以为不肖而黜之。又有污滥而外饰者,贪婪而巧避者,奔竟攀援而无耻者,柔媚庸懦而无为者,矫情干誉而无实者,或反以为贤而留用之。此非贤不肖之迹,果难知也。职其所由,盖毁誉之言易惑而爱憎之情易投。或倡于一人而和之者,不廉其实;或中之以一事而闻之者,遂以为真;或假借当事之人务在中伤;或致之纵横之论必于求胜;或因乡里亲戚之故而互相造言,使有不可解之势;乘权要嫉妒之隙而巧为游说,必使有不可申白之情;或雇请无籍之徒,摭拾妄奏;或买嘱吏皂之辈,媒孽诳言;或投匿名之帖;或递告讦之文;或言其行检不修而不言其果有何事玷缺;或谓其官箴不守而不言其果有何事废坠;或谓其贪婪矣而未尝指其以某事纳某人之贿;或谓其奔竞矣而未尝指其得某官出入之门;或加惟薄暧昧之事而辱及室家;或摘其细微疑似之迹而遂略其大节;此贤者所以或负不肖之迹而所黜者,未必尽当也。至于不肖者,自知其不为时论所与,则又深为根蒂,巧为弥缝;或借誉于贤者之口,或倚势于当路之门,或以乡里而固结,或以姻娅而凭依,或托门生而出入求容,或假故吏而往来干谒,或以钻刺而曲为夤缘,或以党羽而自相援引,或以词章小技而文其奸,或以厚貌深情而掩其实,或为异同反覆之论以摇惑众心,或为阴险狡狯之计以挟持当道,此不肖者所以得冒贤才之名而所留者未必尽当也。”[10]这真是一幅明朝后期官场正式游戏规则已千疮百孔、潜规则大行其道、无处不在,忠奸贤愚美丑全面混淆的真实写照。
(二)专制王朝的致命缺陷是君主的治国治官的素质无法保证。与开国皇帝相比,其余皇帝的素质(勤政的身体、心理条件;虚心纳谏的心胸和在众多意见中能正确独断;作为伯乐的眼光;对重要官员予以合适的升降黜陟的能力;严厉惩处贪官污吏的魄力)的下降不可避免。皇帝中的昏君、暴君必然与官场中的“劣”派结为同盟。(参见第5章第二个专题的论述)比较而言,宋代多庸君和昏君,明代皇帝多昏、暴兼备。宋代的典型昏君在北宋有徽、钦,在南宋有宁、理、度三宗,其共同的特征就是逃避自己的职责,放任权臣(奸臣)专擅朝政。明末学者冯梦龙总结两宋灭亡的教训说:“靖康有李纲不用,而用黄潜善、汪伯彦;咸淳有汪立信不用,而用贾似道;德祐有文天祥不用,而用陈宜中。然则宋不衰于金,自衰也;不亡于元,自亡也。”[11]这是很深刻的见解。在南宋宁、理、度这三个昏君统治的70年间,国家面临巨大的外部威胁和内部积弊,但由于他们放任权臣揽政(原因见本书第三章“宋代治官之得失”之具体论述),首先导致的是官场上相对较为贤能的大臣、官员因为在政见和人格上不谄附逢迎权臣而被罢黜几净。先看端平三年(1237年)杜范给理宗的一封奏章反映的朝廷里可用之才匮乏之原因与现状:“人才者,所以兴起治功。今权臣窃命三四十年,擅势利以消天下之气节,纵贪墨以昏天下之智能。自古才难,而加以挫辱沮丧,是南山之木,牛羊斧斤之余,其有濯濯者几希矣。方今多事沸集,非才不济;众弊纷积,非才不除。内修外攘,苦无任责之彦;宵衣旰食,常有乏使之犹。几参错于职位者,惟以议论为事业,以文移为纪纲,上下相蒙,习为苟且。一旦有急,则束手顾惊,求其首公办事,以身殉国者,无有也。其将何以排国难,何以宽主忧?”[12]据勾承益博士在《晚宋诗歌与社会》[13]一书中的统计,几个主要权臣排斥异己的情况如下:
史弥远当政排斥出朝廷或故意冷落闲置的朝臣中比较著名的有:真德秀、魏了翁、徐侨、胡蒙昱、烘咨夔、徐瑄、王长孺、游似、王遂、李宗勉、徐清叟、袁甫、陈贵谊、赵汝谠、程公许、吴潜、曾从龙、陈珌、陈埙、王迈、方大琮、徐鹿卿等。
郑清之先后执政10年间,因政见不同而被排斥出去的人有:杜范、程公许、赵汝谈、唐璘、潘凯、吴燧、吴潜、徐清叟、吴昌裔、黄自然、黄师壅、赵崇隽等。
史嵩之专权,直接授意人劾逐的朝臣有:谢方叔、王万、袁甫、刘汉弼、徐元杰、吕午、高斯得、杜范、游似、刘应起、李韶、赵汝腾、赵必愿等。此外,贾似道还自毁长城,将向士璧、曹世雄、刘整等战功卓著、属于国家栋梁的将领逼死、逼反。[14]
而有宋最大权奸贾似道窃权祸国期间,一手遮天、威福自专,被排挤、迫害的朝臣、台臣和边阃名将主要有:徐经孙、李伯玉、牟子才、朱貔孙、马廷鸾、吴潜、汪立信(此人后面还有专门介绍)、向士璧、赵葵、史岩之、吕沆、江万里、李曾伯、皮龙荣、杨栋、叶梦鼎、杨文仲、谢方叔、谢枋得、曹世雄、陈仲微、刘整、陈文龙等。
下面我们可以看几个具体例证。贾似道擅权时期,在国家危机四伏的情况下对贪官懦将不能用重典惩处,国家始终不能振刷一新变成强大而高效的战争机器以摆脱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与此相对应的是这一时期战争频繁,有许多有功将士需要奖擢,但贾似道以与自己关系的亲疏来厚此薄彼地进行颁发,甚至对非其亲信的有功将帅进行打击陷害。景定二年8月壬辰,“命韩宣兼常德、辰、沅、澧、靖五郡镇抚使,吕文德兼四川宣抚使,范文虎以白鹿矶之功赏七官,以五官转行遥郡防御使,余官给凭”。这是他的人。“丁酉,诏夺向士璧从官恩数,穷竟侵盗掩匿之罪。时以兵退,遣官会计边费,似道忌功,欲以污蔑一时阃臣,士璧及赵葵、史岩之、杜庶皆责征偿。信州谢枋得,以赵葵檄给钱粟募民兵守御,至是,自偿万缗。”他本人更是以欺骗的手法贪天之功窃为己有。至于对文官的使用,贾似道更是随心所欲,“时似道专政,台谏何梦然、孙附凤、桂锡孙、刘应龙承顺风指,凡为似道所恶者无贤否皆斥……”[15]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度宗咸淳五至八年贾似道所建立的心腹将领只忠于他个人的格局还直接葬送了宋蒙战争的关键一役——襄樊之战。在襄阳已被围困3年、襄樊都被蒙军包围、宋军的多次救援均被阻断的情况下,由于贾似道同意当时手握重兵前往参战的范文虎只听命于他,不受制置使李庭芝的节制,使宋军援襄行动不能统一调度;咸淳八年3月,“樊城外城失守,退守内城。制置使李庭芝组织张顺、张贵将死士三千,半夜出发,从清泥河顺流而下,冲过重围,黎明时到达襄阳,张顺在战斗中牺牲。援军船队的到达,鼓舞了守军的士气。但后来,张贵率船队顺流而下冲出重围,宋将范文虎却违约不予接应而事前逃跑,致张贵船队被伪装成宋军的元军在原接应地点所邀击,船队奋勇抗击,张贵受伤被俘后遭杀害。从此,襄、樊援绝。咸淳九年正月中旬,坚守达五年之久的孤城樊城,首先被攻破,都统范天顺兵败自杀,统制牛富也在巷战受伤后自尽。2月中旬,襄阳知府吕文焕降元”。[16]
贾似道专权纳贿,朝廷上的忠良之辈如文天祥、陈文龙;缔造了钓鱼城之战奇勋的余玠、王坚(其中余玠是在宝祐元年即1253年被朝廷猜疑,召赴临安,闻命暴卒;王坚是在景定元年即1260年召回临安,四年出知和州,因受贾似道排挤,忧郁而死)都遭受他的迫害,“一时正人端士,为似道破坏殆尽”。而不肖小人们则“争纳赂求美职,贡献不可胜计”。在正邪关系颠倒的背景下,许多官员为了避祸选择了辞职回家,所以咸淳四年春正月一直被贾似道用虚假消息欺骗着的度宗还下了这样一道诏书:“迩年近臣无谓引去以为高,勉留再三,弗近益远,往往相尚,不知其非义也。亦由一二大臣尝勇去以为众望,相踵至今。”宋代晚期政以贿成、官以贿成,吏胥这个阶层更是整体失控。咸淳六年3月癸丑,诏:“吏以廉称,自古有之,今绝不闻,岂不自章显而壅于上闻欤?其令侍从、卿监、郎官,各举廉吏,将显擢焉。”八年春正月庚申,度宗诏:“比年吏习婾薄,人怀一切,计日待迁,事未克究,又望而之他。吏胥狎玩,窃弄官政,吾民奚赖焉。”[17]
然后我们看明代。英宗、宪宗、武宗、世宗、神宗(中后期)、熹宗皆昏暴兼有之君。其主要特征是自以为是、恣意妄为,逃避责任委政宦官。他们的治官活动都会与封建国家的整体利益相冲突,导致官员队伍的不断劣化和国家迅速走向衰落。明朝的昏暴之君在位,或疯狂纵欲胡作非为或20年不理朝政,王振、汪直、刘瑾、魏忠贤和严嵩辈窃用皇权对忠臣良将的淘汰迫害在魏忠贤的时候达于极致,当东林党人被杀黜一空的时候,明朝已彻底完成“劣胜优汰”,国家已元气尽丧,内外部的敌人已羽翼丰满。崇祯上台,在极为严重的治国治官压力下重新走上其祖宗就走过的雄猜嗜杀的老路,忠奸不辨,重要大臣走马灯似的换,只能以上吊来陪伴王朝的覆灭。下面我们以明朝与后金(清)在1644年以前较量的过程来看明朝是怎样进行“劣胜优汰”从而在这场耗尽国力的战争中失败的:
1.萨尔浒之战的用人指挥:面对自起事以来节节获胜、来势甚猛的满族军队,明朝于万历四十七年集结了10万大军,分为四路,准备决战。经略杨镐作为统帅坐镇沈阳,统一指挥。当时的朝廷,大学士方从哲、兵科赵兴邦,都既不了解努尔哈赤到底是谁有多大实力,也不懂军事,却对战争盲目乐观,认为数路齐捣,十余日便可获胜。朝廷“发红牌催战,从哲复遗镐书促之”。杨镐则既无胆识,又治军不严,连数路出师的秘密也早已泄露,被努尔哈赤掌握。他不顾久经沙场、富有经验的刘铤、杜松二将关于“敌未可乘”、不可轻易出师的意见,还故作内行和忠勇状大怒道:“国家养士,正为今日,若复临机推阻,有军法从事耳!”[18]压服二将后的战争以明军三路丧师、一路逃回,刘铤、杜松等优秀将领及各级军官310余员、士兵45 870人阵亡、明朝从此丧失在辽东的军事主动权结局。应该承担瞎指挥、乱干预责任的官员却只有杨镐一人下狱处死。
2.熊廷弼之死。萨尔浒之战后,努尔哈赤又连下开原、铁岭,明朝更加被动,遂派熊廷弼经营辽东。他采取了“坚守渐逼”、持久防御的战略方针,并亲临前线巡视,大力整顿军纪,斩逃将,造战车,治火器,修治城池,法令严肃,很快稳定了形势,后金不敢进犯。而这一切只用了10个月。可是由于他性情刚直,不攀缘,不徇私,竟遭给事中姚宗文(此人曾请熊为他谋请官职被拒绝)等人诬陷攻讦,说熊“出关逾年,漫无定画”。“军马不训练,将领不部署,人心不亲附。刑威有时穷,工作无时止。”[19]结果,朝廷竟将廷弼罢免。而换上根本不懂军事的袁应泰为辽东经略。结局是明军多次战败,总兵贺世贤、尤世功、童仲揆、陈策等一批将领和数万将士战死,沈阳、辽阳及辽河以东70多城全部失陷,袁应泰自杀。朝廷临时抱佛脚,再次起用熊廷弼为辽东经略,但朝中阉党不喜廷弼,又派其党袁化贞为辽东巡抚,处处掣肘廷弼,并握有实权。此人志大才疏,刚愎狂妄,终于招致广宁大败,王化贞未见敌军便逃回。朝廷将两人一起下狱,贪婪的魏忠贤向狱中的熊廷弼索贿遭拒,便将廷弼处斩,传首九边。王化贞则活到崇祯五年才被处死。
3.孙承宗被逼辞职。天启四年,朝廷在经过争议之后,大学士孙承宗通过赴关内外实地考察不仅同意了时为中级官员的袁崇焕的在关外建立稳固的军事防线的建议,而且自请出关督师,被任命为辽东经略。孙承宗到山海关后,定军制、建营舍、练火器、治军储、缮甲杖、练骑卒;紧紧依靠袁崇焕和总兵满桂等将领营建、坚守宁远,使之成为关外重镇;他还将关外防线向东推进200里,在锦州、大小凌河、松山、杏山、右屯建立要塞,派将领镇守——“承宗在关四年,前后修复大城九、堡四十五,练兵十一万,立车营十二,水营五、火营二、前锋后劲营八,造甲胄、器械、弓矢、炮石、渠答、卤盾之具合数百万,拓地四百里,开屯五千顷,岁入十五万。”[20]当时,努尔哈赤根本无机可乘。但由于承宗不依附阉党,不断遭受魏忠贤及其党羽的诬陷弹劾,被迫辞职还家。接任的高第愚蠢怯懦,认为关外必不可守,竟然下令放弃全部城池,军民退入关内,使宁与城共存亡的袁崇焕只能守宁远一座孤城。
4.袁崇焕的千古奇冤。天启六年(1626年),努尔哈赤率大军13万进攻宁远,懦夫高第拥兵山海关,坐视不管。袁崇焕和总兵满桂、副将左辅、朱梅、参将祖大寿、守备何可刚等集将士誓死守城,崇焕自己“刺血为书,激以忠义,为之下拜,将士咸请效死”。经过浴血奋战,取得对后金作战以来的首次重大胜利——宁远大捷。努尔哈赤回沈阳后郁闷而死。从此,袁崇焕成为对手的心腹之患。特别是天启七年(1627年)袁崇焕与皇太极在锦州、宁远展开惊心动魄的攻防大战,再次取得大捷后,他已成为后金难以逾越的障碍。可是同样因为不附魏忠贤而遭嫉恨。宁锦大捷,“文武增秩赐荫者数百人,忠贤孙亦封伯”,阉党却“论崇焕不救锦州为暮气”,被排挤还乡。思宗不久铲除魏忠贤集团,崇焕才得以复职,并受命督师蓟辽。崇祯二年(1629年)袁崇焕用崇祯给他的尚方宝剑杀曾依附魏忠贤、骄恣难驭的皮岛守将毛文龙。(此举后来颇有争议)引起本性多疑的崇祯的猜忌。这年10月,皇太极率10万大军从蒙古绕道进关,直趋京师,袁崇焕急率军千里入援,驻兵广渠门外,因部队疲惫请求入城休息,被崇祯拒绝。原来,此番后金攻城略池所经之地,是蓟辽总督刘策的地盘,崇焕“甫闻变,即千里赴救,自谓有功无罪”。但当时京师的人受到了阉党余孽和与崇焕有隙的官僚散布的“崇焕纵敌拥兵”、“引敌胁和,将为城下之盟”等谣言的影响而人心惶惶。正在这时,皇太极又利用捕获的两个明朝太监施以反间计(将二阉囚禁在军营中,故意让手下将领在二阉附近窃窃私语:袁崇焕与后金有密约,我们可以不动刀枪进入北京。第二天,将二阉之一放回)。雄猜类似太祖的崇祯以此逮捕崇焕下狱。魏忠贤余党王永光、高捷、袁弘勋乘机落井下石,诬崇焕“擅主和议,专戮大帅”,最终崇焕被处以最残忍的磔刑,兄弟妻子流放三千里。(而且由于此冤狱的前因后果极为秘密,当时的人都认为他是通敌叛国。直到修清太宗皇太极实录,这桩明朝昏君奸臣愚阉共同铸成的自毁长城、残害忠良的千古奇冤真相才大白于天下。)明朝最后一段能抵御满清的钢铁长城终于倒下了。[21]
5.卢象升之死。崇祯十一年(1638年)皇太极命多尔衮、岳托向明朝发动他即位以来的第四次进攻。9月,清军分左右翼分别从墙子岭、青山关攻入明境。入塞后又分四路分别指向沧霸、济南、临清和彰德卫辉。当清军逼近京师时,兵部尚书杨嗣昌和太监高起潜主和,侍读学士黄道周和督师卢象升主战。崇祯同意象升督师出战。但他始终受到杨嗣昌和高起潜的牵制,他能指挥的军队只有2万人,后来还被根本不知兵的兵部尚书陈新甲分去一半。经过几次接战,象生只剩下五千疲惫之兵。12月11日,在巨鹿(今河北邢台)贾庄,既无粮饷、亦无援兵的明朝晚期最优秀的将领之一的卢象升率领将士北向拜曰:“吾与尔辈并受国恩,患不得死,勿患不得生。”全营将士皆痛哭失声。进至蒿水桥,与清兵鏖战至次日早晨,清军几万骑兵将象升围了三重。“象升麾兵疾战,呼声动天”,“身中四矢三刃”,壮烈殉国。所有将士“炮尽矢穷”,“一军尽覆”。[22]后人读史至此,很少不唏嘘感叹者。
6.松锦之战外行指挥内行断送关外最后的抗清本钱。崇祯四年(1631年),皇太极围攻锦州,祖大寿率军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抵抗,但形势危急。明朝派蓟辽总督洪承畴率八个总兵共计13万大军援救。面对锋芒甚锐的清军,洪承畴主张“且战且守”、稳扎稳打援救锦州。可是根本不懂军事的兵部尚书陈新甲主张速战速决并派人催促;崇祯也以密诏要求迅速解围,洪承畴被逼,只好将粮草囤于杏山与塔山之间的笔架山,率主力在松山与清军较量。结果被皇太极派阿济格夺取了笔架山的粮草。洪承畴只好准备毕其功于一役的决战,但八总兵中有王朴、唐通、马科、吴三桂、白广恩五人临战相继奔逃。明军大败,松锦陷落。随后皇太极力排众议宽宥了过去降而复叛的祖大寿,使大寿极为感动,祖氏家族自此大多心甘情愿效忠清朝;而皇太极对洪承畴的耐心收服、收复后的重用亦是用人治官史上的佳话。从纯粹治官的角度看,当时的后金(清)统治者的素质以及构建的崭新气象,的确是一个能在很大程度上不拘一格用好人才、实现官场“优胜劣汰”的政权,而明朝则正好相反,崇祯最后几年明朝治官用人完全走火入魔,典型标志是思宗已对文武百官极不信任,崇祯十七年2月他一次就派出10名太监去监视诸边和近畿要害的文武官员。当时兵部尚书张缙彦曾进行谏阻:“今日粮饷中断,士马亏折,督抚各官危担欲卸,重责欲分,若一时而添内臣十员,不惟物力不继,有失体统,抑且事权分掣,大误疆场”。[23]崇祯不予理睬。结果比张尚书的担忧还要严重,不仅妨碍了督抚的指挥调度,由于绝大多数官员已对崇祯完全失去信心,以至10个太监的绝大多数都投降了起义军;崇祯下达的“勤王”诏书除了一个唐通带了8 000人来京师外,其余人根本没有动静;亡国在即,国库只剩8万两银子,崇祯于3月8日令百官、勋戚、太监捐饷,包括皇亲国戚在内的官僚贵族们大多只拿出“几百几十而已”,只有少数几人如皇后之父周奎、太康伯张国纪各2万两,太监曹化淳、王永祚等3~5万两(这些人后来被农民军追赃家中钱财不少)[24]。可以说雄猜暴戾、几乎怀疑一切的崇祯此间已是众叛亲离,他吊死煤山时,身边仅一宦官王承恩陪伴更是明证。清当然要取明而代之君临天下了。
我们再来看看在冯梦龙《智囊》明智部经务卷八李刚、汪立信、文天祥三个条目的内容和冯先生的慨叹,通过最后的忠臣及其正确建议被昏君奸臣无情抛弃的史实可以进一步感受“劣胜优汰”规律在两宋灭亡前夕是如何将国家推向毁灭的:
“李刚”——刚疏经略两河大要云:“河北河东,国之藩蔽也。料理稍就,然后中原可保,而东南可安。今河东所失者,恒、代、太原、泽路、汾晋,余郡尚存也;河北所失者,不过真定、怀、卫、澶四州而已。其余30余郡,皆为朝廷守两路,士民兵将,戴宋甚坚,皆推豪杰以为首领,多者数万,少亦不下万人。朝廷不因此时置司遣使,以大抚慰而援其危,臣恐粮尽力疲,危迫无告,愤怨必生,金人因得抚而用之,皆精兵也。莫若于河北置招抚司,河东置经制司,择优才略如张所、傅亮者为之,使宣谕天子不忍弃两河于敌国之意,有能全一州复一郡者,即如藩镇之制,使自为首。如此,则不唯绝其从敌之心,又可资其御敌之力,最今日先务。”
“汪立信”——襄阳围即将破,立信遗似道书云:“沿江之守,不过七千里,而内郡见兵尚可七十余万,宜尽出之江干,以实外御。汰其老弱,可得精锐五十万。于七千里中,距百里为屯,屯有守将,十屯为府,府有总督。其尤要害处,则叁倍其兵。无事则泛舟江淮,往来游檄,优事则东西互援,联络不断,以成率然之势,此上策也。久拘聘使,无益于我,徒使敌得以为辞,莫若礼而归之,请输岁币以缓目前之急。俟变据稍休,徐图战守,此中策也。”后伯颜如建康,闻其策,叹曰:“使宋果用之,吾安得至此?”
“文天祥”——北人南侵,文天祥上疏,言朝廷姑息牵制之意多,奋发刚断之意少,乞斩师孟衅故,以作将士之气。且言宋惩五季之乱,削藩镇,建邑郡,一时虽足以矫尾大之弊,然国以变弱。故敌至一州,则一州破,至一县,则一县残,中原陆沉,痛悔何及?今宜分天下为四镇,建都督统御于其中,以广西益湖广,而建阃于长沙;以广东益江西,而建阃于隆兴;以福建益江东,而建阃于鄱阳;以淮西益淮东,而建阃于扬州。责长沙取鄂,隆兴取靳黄,鄱阳取江东,扬州取两淮,使其地大力众,足以抗敌。约日齐奋,有进无退,日夜以图之,彼备多力分,疲于奔命,而吾民之豪杰者,又伺间出于其中,如此则敌不难却也。
冯梦龙先生的感叹:“靖康有李刚不用,而用黄潜善、汪伯彦;咸淳有汪立信不用,而用贾似道;德祐有文天祥不用,而用陈宜中。然则宋不衰于金,自衰也;不亡于元,自亡也。”
(三)封建的血缘宗法观念在政治生活中的广泛延伸和渗透使官员的选拔奖惩以及官员如何管教自己的子女亲属难过“血缘亲情关”。这对国家的政治生活与用人治官显然会有程度不等的危害。如北宋中期,高官荐举“多援亲旧,或迫于权贵,甚非荐贤助国,为官择人之道”。[25]连杨荣、徐阶、张居正这些明朝公认的大政治家也在完全公正选举(当有自己子女也牵涉时)、约束自己子女家人方面依然留下了遗憾,其余官员更不足道矣。“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中国古代政治生态中是必然要产生的。
(四)封建的地域观念对治官活动的渗透也将形成“同乡相互勾结提携”甚至结成朋党症。
比如明朝初期曾行之有效的保举制度和举主连坐制度就主要是被以上两个因素破坏、然后被放弃的。所谓保举,是指或由在京三品以上官,或由两京堂上五品以上官,或由两京科道、部属,或由布、按二司长官(因为明代各朝不尽一致)向朝廷荐举官员,被荐举者不拘资格,量才任用。此制度曾经颇有收获,比如况钟、赵豫两位名臣就是宣德三年(1428)被荐举而任知府的;杨士奇本人乃一穷教师,根本没有功名,于建文初年被人荐举入翰林充编纂官,成祖即位后很赏识他便步步高升。“杨文贞士奇在内阁日,所举贤才,列中外者五十余人,皆能正己恤民。”[26]在荐举制下,还实行民族平等政策,“蒙古、色目人一体擢用”。[27]这一时期的保举还实行举主连坐,即被举官员如有贪污不法之事,举主要负连带责任。应该说荐举制和荐举连坐制是不错的制度,“其时吏治蒸蒸,称极盛焉”。[28]但后来推行既久,逐渐被血缘宗法观念和地域乡里观念等所渗透,所举之人,往往是乡里亲旧,僚属门下,到正统十三年(1448)终于被全部废止。[29]这种结局显然让人遗憾,但它从反面证明了在专制加人治的历史时期封建朝廷最终将科举考试取得的功名作为选拔官员的占绝对优势地位的条件的不得已,因为这虽然有人才类型单一、知识结构雷同、选拔面太窄、学用不一等等弊端,可比起荐举制最终可能发生的全面异化造成的危害来讲,科举考试选官又属两弊相较取其轻了。因此我们虽然为宋、明科举考试所取得的功名基本成为选官的唯一依据而感到遗憾,但我们也必须指出,这是当时比较而言相对最可靠的制度。毕竟,当时的政治舞台只能为比较可靠的选官提供这么大的空间。
另外一种现象也颇说明问题——万历二十二年(1594),吏部尚书孙丕扬为杜绝因为同乡、同窗、同年、亲戚、朋友等关系而出现的权贵请托之弊,创为掣签法并一直延续到明末。其法内容包括:每当大选、急选时,由吏部文选司郎中将员缺写在竹签上,分类置于筒内,让候选人按资历深浅自行抽签,惟签是凭。二十六年(1598),进一步改革此法,“分签东、南、西、北四筒”,即将全国分为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四大铨选区,以理顺抽签秩序。[30]就这样一个凭运气选官的愚笨方法,初行时竟“一时称公”,[31]“主者既权衡弛担,幸谢揣摩,得者亦以义命自安,稍减怨怼,亦便计也”。[32]虽然不久就出现选中的人与职位不相宜、无法真正清除请托和弄虚作假之弊等情况,但此法毕竟又属众弊权衡取其轻者,便作为铨选法之一一直伴随了明朝始终。可见封建官场要想一直优胜劣汰的确是不可能的。而劣胜优汰的必然到来却是有封建专制国家的内部基因决定的,肯定无法避免。
(五)封建的师生关系和门生与座主的关系形成一种类似于父子的(所谓“天地君亲师”的排列和“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等理念就反映了这一点)人身依附关系和尊卑秩序。这种关系虽然有助于体现尊师重教,对文教的发展有一定帮助,但这种关系进入治官活动却毫无疑问弊大于利。清人姚莹指出:“明代士大夫,师生结党,风俗相沿,徒顾私恩,而忘国义,大为恶习。”[33]师生在官场上的相互维护攀援使他们可以结成具有排他性的利益同盟和权力联盟,这会进一步增加官员选拔升降中的不公平性和政治生活中小集团利益凌驾于国家整体利益上的可能性。当学生或学生辈(门生)的年轻官员在政治见识和能力上有别于甚至超过老师时,他们完全可能被老师打压——这极不利于优秀的、年富力强的官员展示才干和得到及时的重用。在这一点上,明代比宋代更突出。
黄仁宇先生对以上3、4、5点情形是这样论述的:“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也使他们结成小集团。出生于一省一县,是为‘乡谊’。同一年考中举人或进士,是为‘年谊’;同年的举人或进士就象学校里的同班一样,在原则上有彼此关照的义务,他们的考官则不消说是终身的恩师。婚姻关系,包括男女双方的远近亲属,是为‘姻谊’。这多种的‘谊’是形成文官派系的一个主要原因。各派系的主要人物亦即后台老板就有提拔新进的义务;私人的困难,可以协助解决,错误也可以掩饰。被提拔的和被帮助的当然会对后台老板效忠卖力,终身不渝。”[34]这种种力量在选官用人基本只剩科举一途的明朝尤其潜移默化地改变着用人的指向。
(六)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商品和货币拜物教的泛滥,在专制和人治的条件下,受到巨大诱惑的官员手中的公共权力的失控和被滥用是难以避免的。一切都可以成为交易的对象。在钱的操纵下——由于这一过程本身是带有邪恶气息的——官员和官职本身都将很难避免异化。凡是坚持自己道德准则和做人做事操守的人都将无法被官场所接纳;凡是坚持原则的官员将无法适应这已完全恶化的政治生态环境——要么与官场的整体风气妥协,同其他官员同流合污,要么出局;敢于在官场内外坚持唱反调者轻则被彻底逐出官场,重则失去身家性命。
四、以宋明两代首尾的官场为例看这种转化——开国时期莫不人才济济,大多数官员都比较敬业、称职,有较高人望与威信;中期大面积出现“肉食者寡谋”、忠奸贤愚美丑互现(宋代从中央来看以“五鬼”上台受到重用开始、明代以王振受到亲信重用为标志进入这一阶段)、“劣胜优汰”逐渐成为主流的变化;末期莫不是贪官污吏庸碌苟且之徒占据了绝大多数重要位置,自然他们不仅不能(不愿)在国家的灾祸面前力挽狂澜,反而会有利就捞,有祸就逃。北宋末的靖康元年正月,“庚午,道君皇帝如亳州,百官多潜遁”。[35]而南宋末元军渡江压境的咸淳三年“京朝官闻难,往往避匿遁去。太后揭榜朝堂曰:‘我国家三百年,待士大夫不薄。吾与嗣君遭家多难,尔小大臣不能出一策以救时艰,内则畔官离次,外则委印弃城,避难偷生,尚何人为?亦何以见先帝于地下乎?天命未改,国法尚存。凡在官守者,尚书省即与转一资;负国逃者,御史觉察以闻。’”由于响应者寥寥,形势继续恶化。“德佑元年六月朔,日既食,太后削‘圣福’以应天变。丞相王爚老病,陈宜中、留梦炎庸懦无所长,日坐朝堂相争戾。而张世杰兵败于焦山,宜中弃官去。太后累诏不至,遗书宜中母,勉使之。十月,始还朝。太后又亲为书召夏贵等兵,曰:‘吾母子不足念,独不报先帝德乎?’贵等亦罕有至者。”就在这一个月,“大元兵薄皋亭山,宜中宵遁,文武百官亦潜相引去”。[36]4个月后,元军驻钱塘,宋朝灭亡。
再看明朝灭亡时崇祯手下众叛亲离之状:在曹化淳等为了富贵开彰义门纳李自成军后,“帝出宫,登煤山,望见烽火彻天,叹息曰:‘苦我民耳。’徘徊久之,还宫。命分送太子永定二王于周奎、田宏遇第,以剑斫长平公主,叹曰:‘汝何故生我家﹗’趣皇后自尽,后即承旨自经。又斫杀妃嫔数人。翌日昧爽,内城亦陷。鸣钟集百官,无至者。帝乃复登煤山,书衣襟为遗诏曰:‘朕凉德渺躬,上干天咎,致逆贼直逼京师,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以帛自缢于山亭。遂崩。太监王承恩缢于侧”。[37]同样凄凉悲惨。从两个朝代末代君主的结局(一个上吊,一个投海)来看,他们也成为了当时政治制度的牺牲品。
【注释】
[1]《明鉴》洪武4年。
[2]《海瑞集》上编《规士文》,第20页。
[3]《五杂俎》卷14《事部二》。(www.xing528.com)
[4]《古今图书集成·官常典》卷649《县令部名臣列传·罗珊》。
[5]《皇明世法录》卷90《郡县名臣·句容邑侯徐公传》。
[6]《明鉴》洪武7年冬11月。
[7]《宋史》卷417,列传第176,乔行简。
[8]柏桦:《明代州县政治体制研究》第116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1月版。
[9](明)郑晓:《今言》卷4之298条,第171页。
[10]柏桦:《明代州县政治体制研究》第145~146页。
[11]冯梦龙《智囊》明智部经务卷8。
[12]《清献集》卷5《国论主威人才札子》。
[13]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版。
[14]《宋季三朝政要》卷3。
[15]《宋史》卷45,本纪第45,理宗五。
[16]陈振:《宋史》第512~51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4月版。
[17]《宋史》卷46,本纪第46,度宗。
[18]《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卷1《辽左兵端》。
[19]《明史》卷259《袁应泰传》。
[20]《明史》卷250《孙承宗传》。
[21]《明史》卷259《袁崇焕传》。
[22]《明史》卷261《卢象升传》。
[23]《平寇志》卷8;《国榷》卷100;《明史》卷24《庄烈帝纪》。
[24]《国榷》卷100;赵士锦:《甲申纪事》;《平寇志》卷8等。
[25]《宋史》卷294,列传第53,苏绅。
[26]《明史》卷71,《选举志三》。
[27]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34,《吏部·保举》。
[28]《明史》卷71,《选举志三》。
[29]张显清、林金树:《明代政治史》第420~421页。
[30]谈迁:《国榷》卷78。
[31]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34,《升授》。
[32]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1,《掣签授官》。
[33]姚莹:《识小录》卷7《门生名刺》。
[34]《万历十五年》第59页。
[35]《宋史》卷23,本纪第23,钦宗。
[36]以上几条史料见《宋史》列传第二后妃下。
[37]《明鉴》崇祯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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