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宋朝之“宽”
先看宋代之“宽”。从赵匡胤立国之后,有宋的治官就呈现以下的基本格局:
(一)经济政策的优容
宋朝从一开国就不立田制,对私营工商业的准入持开明态度。这有利于在法律上拥有特权和优待的在职和退休官员既拥有土地也能经商致富。如宋初名臣王溥,“性宽厚,美风度,好汲引后进,其所荐至显位者甚众。颇吝啬。祚(其父)频领牧守,能殖货,所至有田宅,家累万金”。[1]宋代官员从开国起就积极追求财富、享受财富(其中杯酒释兵权后武将还被鼓励占有和享受财富),并因此而使宋朝从一开国就延续了五代以来的贫富分化——官员们在社会私有财富的分布中一开始便处于优越的地位。虽然太平兴国二年太宗曾“禁居官出使者行商贾事”[2],但实际上,此一禁令由于太笼统基本没有被执行。如太平兴国五年,外戚、武德使、行宫使刘知信“坐遣亲信市竹木于秦、陇,矫制免所过算缗,入宫多取其直,左授军器库使,领绵州刺史,俄复为武德使”。[3]该官不仅做生意,而且敢于用矫制的方式做,结果呢,却等于没受什么惩罚。真宗时,太宗女婿、康州防御使柴宗庆从陕西购买木材至京师贩卖,希望皇上同意蠲免所过税收,真宗责备他:“向谕汝毋私贩以夺民利,今复尔邪!”既而河东提点刑狱劾宗庆私使人市马不输税,皇帝却“诏不问”。前面的责备显然是做做样子罢了。[4]宋代官员通过直系亲属或直接出面经营工商是相当自由的。如仁宗时孙沔知并州,“私役使吏卒,往来青州、麟州市卖纱、绢、绵、纸、药物”。[5]张耆是深得真宗和章献太后宠爱、做过宰相的大臣,此人在仁宗初年太后预政时得到丰厚赏赐,“赐第尚书省西,凡七百楹,安佚富盛踰四十年。家居为曲阑,积百货其中,与群婢相贸易。有病者亲为诊切,以药儥之,欲钱不出也。所历藩镇,人颇以为扰”。[6]再看更张狂者:“曾布执政,其父兄魏泰倚声势来居襄,规占公私田园,强市民货,郡县莫敢谁何。至是,指州门东偏官邸废址为天荒,请之。”连显然属于封建国家的土地也要以“天荒”之名据为己有!在遭到时任襄州知州欧阳棐(欧阳修之子)的抵制后,“泰怒,谮于布,徙知潞州,旋又罢去”。[7]此间哪里有国家法令给欧阳棐撑腰?绍兴三年,吏部尚书洪拟上书指出:政府控制经济的“榷酤之法甚严,犯者籍家财充赏,大官势臣连营列障,公行酤卖则不敢问,是行法止及孤弱也”。[8]显然,国家经济法令对大官势臣是网开一面的。孝宗是号称“躬行节俭”之君,但乾道年间皇亲贵戚却十分嚣张而贪婪地经营工商牟利:这些人“或者托肺腑之亲,为市井之行;以公侯之贵,牟商贾之利。占田畴,擅山泽,甚者发舶舟,招蕃贾,贸易宝货,糜费金钱。或假德寿,或托椒房,犯法冒禁,专利无厌,非所以维持纪纲,保全戚畹”。[9]至于宁宗等懦弱之君在位的南宋后期,权臣和官僚贵族经营工商就更司空见惯了。
(二)优待、尊重开国功臣
赵匡胤通过人们熟知的“杯酒释兵权”和宋初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各项措施建立了强大的皇权与中央集权,但他在政治上和社会地位上对开国功臣们是十分优待与尊敬的。赵匡胤开国之后屡对官吏、将领施恩,包括王溥、范质及其他投降的前割据政权的首领,要么继续留任要职,要么给以优厚封赐。陈振先生在其所著《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4月版)中对此作了精辟的论述:“留用旧政权的官员,是稳定政治形势的重要措施。赵匡胤自知,由于后周世宗的信任和重用,自己在六七年间即自列校迅速提升为殿前司的统帅,并进而夺取帝位,这为大多数资位高于自己的后周文武官员所不服,为此,不得不借重三朝元老、首相范质和其他后周宰相、枢密使的支持。新王朝建立一月以后,宋太祖下诏:‘质可依前守司徒,兼侍中;溥可守司空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仁浦可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10]首相范质的宰相职衔自同平章事晋升为侍中,次相王溥升加守司空衔,而范质、王溥所兼的参知枢密院事则被罢去,职权仅限于行政权。这一做法对迅速稳定后周统治区,可说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当宋王朝建立后,宋太祖遣‘使告诸道,东诸侯坐使者而问故,宰相其谁乎?枢密使副其谁乎?军职其谁乎?(侍)从官其谁乎?皆不改旧,乃下拜’归顺,[11]正说明这一点。”个别可能产生隐患者才加以除去。像建隆元年秋7月壬子“幸范质第视疾”[12]这样的示恩举动宋朝皇帝是常有的。以后诸帝对有功之臣和元老大臣更是十分尊重礼遇。真宗咸平二年十一月,还“大赦天下,录功臣子孙之无禄者”。[13]可以这样认为在优待功臣方面宋朝是历朝中的一个极品。在整个两宋的绝大部分时期,统治阶级内部尽管也有争吵乃至政见与权力之争,但多数都表现为和风细雨,很少有因为猜忌、防范、野心而酿成的大面积的血雨腥风。功臣多得善终。(杀害岳飞等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事例,见后面的专题分析)
(三)容忍强大相权的存在
宋朝皇权虽然通过宋初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变得十分强大,但实际上与此同时,宋代也存在强大的相权。宰相(以及枢密使、三司使、监察机构的首领官、翰林官等)一直受到皇帝和举朝上下的尊敬。虽然宋初的制度设计是剥夺宰相对军事问题的统揽权,但实际上至迟在真宗时宰相就已经在开始重大军事问题上唱主角了(澶渊之战前,为了备战,真宗下令今后宋辽边境奏报必须先送宰相,以总领文武大政)。神宗时出现过宰相和枢密使对西北边防战守互相掣肘的情况,“又中书、枢密制边事多不合,中书赏战功而枢密降约束,枢密诘修堡而中书降褒诏”。时任知制诰、知谏院的滕元发建议“战守,大事也,而异同如是,愿敕二府必同而后下”。[14]可见宋初相权和军权绝对分离的制度设计本身也必须调整,事实上,这种调整早就发生了。越到两宋后期,相权越强大,突出表现是宰相不仅可以过问军事、财政等一切军国大事,而且出现宰相兼枢密使以及位在宰相之上的“平章军国事”、“平章军国重事”甚至集更多要职于一身的强有力宰相乃至数位权相;权相可以长时间掌控朝政;曾经作为对宰相有分权掣肘能力的执政在南宋时期也成了摆设或宰相的附庸。秦桧专权,竟然连私史也加以禁止![15]贾似道专权,理宗根本不知军政民生的真实情况,台谏全部成为其耳目,度宗基本上成为傀儡。宋朝其他重要的中央、地方大臣也受到尊重礼遇,如宋代独创的“使相”制度使皇帝亲信之大臣皆能享有极品的身价和荣誉;尤其是在品德、文章、声望方面出众的臣僚和士大夫受到皇帝和举朝上下的尊敬。
宋朝皇帝喜欢很厚重地赏赐自己欣赏或宠信的大臣,在仁宗时就已被尹洙指责为“恩宠过盛,赐与不节”,并为此深感忧虑。另一大臣谢绛也指出“赐予过制”。[16]宋朝甚至还有皇帝贿赂宰相这种事发生:“澶渊之盟”签定以后,宋真宗被王钦若的谗言所动,认为这是一个耻辱的城下之盟。真宗问怎样才能雪耻,王钦若故意说“陛下以兵取幽燕,乃可刷此耻也”。真宗自然不敢。于是王钦若提出只有举行封禅“大功业”,才能“镇服四海,夸示蛮夷”。真宗采纳王钦若的建议,决定先伪造“天瑞”,然后借机封禅。但此举遭到宰相王旦的反对:“封禅礼旷废已久,若非圣朝承平,岂能振举?”真宗自知无理,只能说:“朕之不德,安能轻议?”[17]这时,王钦若一方面去给王旦说明真宗的真实意图,另一方面真宗又请王旦在宫中赴宴,还赐给王旦一坛美酒,说是味道很好,带回去给妻儿尝尝。结果,王旦回家才发现是一坛珠宝!至此,王旦只好不再阻拦真宗封禅了。宋代皇帝对宰相的尊重是经常性的和一般没有防范心理的。有大量的史实可以佐证。
宋朝君主在用人问题上让宰相、执政大臣事实上享有的权力很大,文官们对此不仅不反感,甚至认为理所当然。真宗即位时王禹偁在上疏中表明的观点很具有代表性。他十分赞成唐朝宪宗时大臣裴垍的观点并希望真宗也如此为君:“唐元和中,宪宗尝命裴垍铨品庶官,垍曰:‘天子择宰相,宰相择诸司长官,长官自择僚属,则上下不疑,而政成矣。’识者以垍为知言。愿陛下远取帝尧,近鉴唐室,既得宰相,用而不疑。使宰相择诸司长官,长官自取僚属,则垂拱而治矣。”[18]可以说只要不是贪婪的权相,宋朝官员士大夫对宰相的权威是完全认可的。南宋宁宗时,监察御史吴猎上疏指责皇帝:“陛下临御未数月,今日出一纸去宰相,明日出一纸去谏臣,昨又闻侍讲朱熹遽以御札畀祠,中外惶骇,谓事不出于中书,是谓乱政”。[19]虽然吴猎此疏的主题是反对以“伪学”的恶名镇压理学,但却反映出皇帝随意处置宰相或越过宰相处理重要政事是不符合传统的。
在两宋,当君主与宰相就官员使用发生分歧时,往往是君主作出让步,或取一个折中的方案。很少有君主强词夺理、利用至高无上的君权强行贯彻自己意图的现象。这一点与明朝形成鲜明对比。如宋仁宗时绵竹人杨绘十分有才,他“少而奇警,读书五行俱下,名闻西州。进士上第,通判荆南。以集贤校理为开封推官,遇事迎刃而解,诸吏惟日不足,绘未午而沛然。仁宗爱其才,欲超置侍从,执政见其年少,不用。以母老,请知眉州,徙兴元府”。[20]再以苏轼的官场生涯为例——治平二年,轼入判登闻鼓院。英宗自藩邸闻其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知制诰。宰相韩琦曰:“轼之才,远大器也,他日自当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养之,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进用,然后取而用之,则人人无复异辞矣。今骤用之,则天下之士未必以为然,适足以累之也。”英宗曰:“且与修注如何?”琦曰:“记注与制诰为邻,未可遽授。不若于馆阁中近上帖职与之,且请召试。”英宗曰:“试之未知其能否,如轼有不能邪?”琦犹不可,及试二论,复入三等,得直史馆。轼闻琦语,曰:“公可谓爱人以德矣。”[21]在这一次对苏轼的任用中,韩琦显得是最终的决定者。元丰三年,神宗有意复用因反对新法等原因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的苏轼,“辄为当路者沮之。神宗尝语宰相王珪、蔡确曰:‘国史至重,可命苏轼成之。’圭有难色。神宗曰:‘轼不可,姑用曾巩。’巩进《太祖总论》,神宗意不允,遂手札移轼汝州,有曰:‘苏轼黜居思旧,阅岁滋深,人才实难,不忍终弃。’轼未至汝,上书自言饥寒,有田在常,愿得居之。朝奏,夕报可”。[22]仅因为宰相面露难色,神宗便作出让步。高宗时,秦桧独相十八年,在治官用人上有时竟然敢于不顾皇帝的意见。比如赵奎,“绍兴二十年,类省奏名,明年对策,论君臣父子之情甚切,擢第一。时秦桧意有所属,而奎对独当帝意,桧不悦。即罢知举知举王曮,授奎左承事郎、签书剑南东川。帝尝问桧,赵奎安在?桧以实对。久之,帝又问,除校书郎。奎单骑赴阙,征税者希桧意,搜行橐皆书籍,才数金而已。既就职,未尝私谒,桧意愈恨”。以后一直利诱威胁奎,“欲挤之,未及而死”。高宗在秦桧死后才按自己的心愿“迁奎著作佐郎兼礼部员外郎”,他还告诉赵奎:“卿知之乎?始终皆朕自擢。自卿登第后,为大臣沮格,久不见卿。秦桧日荐士,未尝一语及卿,以此知卿不附权贵,真天子门生也。”直到绍兴二十六年高宗都还在接见赵奎时感叹:“秦桧炎炎,不附者惟卿一人。”[23]可见宰相的治官用人大权膨胀到什么程度。孝宗时,被皇帝视为端士,“许其尽言无隐”的右谏议大夫黄洽在经筵上言:“宰相代天理物,要在为国得人。人主之命相,任则无疑。宰相重则朝廷尊,朝廷尊则社稷安……”孝宗竟然“首肯再三,乃曰:‘卿如良金美玉,浑厚无瑕,天其以卿为朕弼耶?’”[24]可见宰相在用人上的比较集中的权力依然是君主和大臣们认可的。南宋后期,权相政治进一步发展,比如史弥远独相25年;贾似道掌握朝政17年,其中独相9年,均心腹党羽遍及朝野,皇帝就更退避三舍了。史载度宗懦弱,“贾似道尝集百官议事,忽厉声曰:‘诸君非似道拔擢,安得至此?’众默然莫敢应者,伯玉(时为工部侍郎兼侍讲,权礼部侍郎,升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答曰:‘伯玉殿试第二名,平章不拔擢,伯玉地步亦可以至此。’似道虽改容而有怒色。既退,即治归。以显文阁待制知隆兴府,右正言黄万石论罢。召入觐,擢权礼部尚书兼侍读。似道益专国柄,帝以伯玉旧学,进之卧内,相对泣下,欲用以参大政,似道益忌之,而伯玉寻病卒”。[25]可见唯一敢声言自己的地位是来自天子殿试的官员度宗也无法予以重用。权相对治官用人的权力之大,简直登峰造极。
(四)宋代皇帝和朝廷高度重视科举取士制度的创新和对各类学子的择优录用,制度创新之积极、录取名额之多历朝无出其右者
先说其科目的设置:宋朝前期贡举科目繁多,有进士、九经、五经、三礼、三传、通礼、学究、明法等科。直到王安石变法,才首次罢除其余,只留进士科,考试题型为经义、策、论。但后来科目又曾增设变化。只不过进士科地位凸显,成为主要的仕进渠道。应该说宋朝科举考试科目的变化方向是正确的,但它始终不走极端,显示了最高统治阶层的雍容大度和自信。这对保持和延续宋朝官员队伍学识、才干的多样性是有好处的。同时,宋朝首创了科举的州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制,宋朝君主亲自参与殿试(与新科进士们建立天子与门生的关系)次数之多在历朝无出其右者。再看君主对科举考试的重视,也是超过明朝的:赵匡胤虽武将出身,但却相当重视文教科举。从建隆二年十一月首次“幸国子监”始,赵匡胤开创了宋代君主非常关心国子监、经常去视察(有时去听课并赐钱物)的先例。(仅建隆三年1~6月,他又3次视察国子监。)从乾德二年春正月他亲试制举三科起,又开创了宋朝皇帝亲临每一次殿试的传统。太宗时期确定了别头试、规范考场以防止作弊、颁行“锁院”制、“糊名”制和《亲试进士条例》;真宗时设誊录院,设书吏专门对试卷进行誊录、校对,极大地完善了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使国家选拔的人才的公正性大大提升。出现这些制度对提高被录取进士的素质起了很大作用,并直接惠及元明清。事实上,在宋朝的大部分时间里,名列前茅的进士们多数都发挥了国家顶梁柱的作用。比如,“进士自乡举至廷试皆第一者才三人,王曾、宋庠为名宰相,冯京为名执政,风节相应,不愧其科名焉”。[26]再看宋代进士的录取数量:第一个录取高峰是太宗时期。这位即位的合法性存在问题的君主一上台便把科举考试作为收买人心,换取士大夫拥戴的主要手段。太祖时期少则一二十人,多则百人,且新科进士得从初级文官做起。而开宝九年太宗一登位就迫不及待提前举行考试,他亲自出诗赋题,共录取500多人,而且赐宴赐官服;在除官时,第一二等进士及“九经”科及第者,“皆授(京官)将作监丞、大理评事,通判诸州;其余亦优等注拟”。被后人称为“宠章殊异,历代未有也”。宰相薛居正等言:“取人太多,用人太骤”,但太宗根本不予理会,并在这些新官上任时“仍赐装钱,人二十万”。从此,宋朝进士不仅不需要像唐朝那样还得经吏部铨选才能做官,而且仕途宽阔,不少人数年间便成朝廷重臣。[27]太平兴国八年,竟一次录取近一千人。更登峰造极的是在统治时间最长的仁宗时期:仁宗天圣五年3月戊申,赐礼部奏名进士、诸科及第出身1 716人;八年3月822人;景祐元年2月783人;宝元元年724人;庆历二年3月839人;庆历6年3月853人;皇祐5年3月1 400人;嘉祐2年3月877人,“亲试举人免黜落始此”。这年12月戊申,仁宗终于不敢再这样冗滥下去了:诏“自今间岁贡举,天下进士、诸科解旧额之半。置明经科,罢说书举人”。尽管如此,与前后朝代相比4年3月339人,6年295人,8年341人……依然是大数字。神宗和哲宗交替之际又出现几个特大数字:元丰五年3月1 428人;哲宗元祐三年3月1 112人;6年3月957人;绍圣元年3月975人;4年609人;宁宗宝庆二年989人……南宋一般在300~500名之间俳徊。录取数量虽大,由于宋代官职差遣位置多,进士们做官和升迁都不难。尤其是文官更是有明显优势。宋代拥有进士出身的士大夫很少被长期闲置的,像杨慎这样的拥有状元出身、号称明代著述宏博推为第一的人物被流放至死也不再次起用的现象在宋代是不可思议的。明朝的会试录取名额情况是:国初无定数,少则32人,多者472人。洪、永过后,或百名,或200名,或250名,或350名,皆为临时奏请定夺。至成化十一年(1475年)以后,俱取300名。[28]与宋朝相比显然要少得多。
不仅如此,宋代君主对多年多次屡考不中的士大夫也加以关心和破格录用。这是历史上各个朝代中罕见的。典型的是在景祐元年正月,仁宗诏:“礼部所试举人十取其二;进士三举、诸科五举尝经殿试,进士五举年五十、诸科六举年六十,及曾经先朝御试者,皆以名闻。”2月“诏礼部贡院,诸科举人七举者,不限年,并特许奏名”。[29]此外,宋朝的学校教育,国家也持相当开明和既有利于学术文化发展也能兼顾实现读书人入仕愿望的态度。突出表现之一是宋代私学的昌盛,书院的繁荣,成为当时士大夫和朝野官员从事学术文化活动的主要阵地,这使宋代官员士大夫的精神世界更加丰满,也使他们能更好地了解国计民生的真实状况。对官员整体素质应该是大为有益的。另外,宋代官办学校(主要是国子监和太学)创立的三舍法(注:北宋中央设立国子监和太学,仁宗时范仲淹为参知政事,实行升贡法,学生可以由县、州学递次升至太学。神宗时王安石为相,欲以学校养士取代科举取士,遂创三舍法以整顿太学。该法规定:生员须经过考试才能进入太学;初入学者为外舍生,按期经过规定的考试后依次升为内舍生和上舍生。而上舍生毕业成绩上等者可以免试授官,中、下等者再经过一定形式的考试也可授官。这就将学校教育与科举选官更有效地结合起来)选拔优秀学子为官,成为科举考试之外的一种选官形式也是值得称道的。他同样体现了宋朝治官的弹性和自信。
(五)宋代官员亲属后代获得封赠门荫的机会多。光宗耀祖和泽及后人容易变成现实
除了为了提倡忠义而对因践行忠义而死的大臣子孙、母妻给以封赠录用外,还有更多官员亲属能同样得到门荫封赠。至南宋后期,地方官中一半以上竟然都是任子出身的官员,简直令人难以置信。[30]
(六)“不杀士大夫”和不以言治罪
宋朝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统治阶级从上到下最重视文化素养和最尊重有才华的文人、艺术家的朝代。所谓“艺祖革命,首用文吏而夺武臣之权,宋之尚文,端本乎此。太宗、真宗其在藩邸,已有好学之名,作其即位,弥文日增。自时厥后,子孙相承,上之为人君者,无不典学;下之为人臣者,自宰相以至令录,无不擢科,海内文士彬彬辈出焉”。[31]在制度内官员、士大夫身心和著述言论不仅有保障,而且相当自由。一个有文学艺术才华、有名声的官员升迁特快,有过失也容易得到包容。官员们只要关注国家大事、欲反映国家和地方的政情民情甚至因忧国忧民有意见和建议要发表,言路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畅通的并且能深刻影响朝政。如仁宗时,殿中侍御史唐介先与包拯、吴奎一起反对张尧佐“骤除宣徽、节度、景灵、群牧四使”,迫使皇帝夺其二使;“无何,复除宣徽使,知河阳。介谓同列曰:‘是欲与宣徽,而假河阳为名耳,不可但已也。’而同列依违,介独抗言之。仁宗谓曰:‘除拟本除中书。’介遂劾宰相文彦博守蜀日造间金奇锦,缘阉侍通宫掖,以得执政;今显用尧佐,益自固结,请罢之而相富弼。又言谏官吴奎表里观望,语甚切直。帝怒,却其奏不视,且言将远窜。介徐读毕,曰:‘忠臣愤所激,鼎镬不避,何辞于谪?’帝急召执政示之曰:‘介论事是其职。至谓彦博由妃嫔至宰相,此言何也?进用冢司,岂应得预?’时彦博在前,介责之曰:‘彦博宜自省,即有之,不可隐。’彦博拜谢不已,帝怒益甚。梁适叱介使下殿,修起居注蔡襄趋进救之。贬春州别驾,王举正言以为太重,帝旋悟,明日取其疏入,改置英州,而罢彦博相,吴奎亦出。又虑介或道死,有杀直臣名,命中使护之(可见仁宗所受文化教养的作用——笔者注)。梅尧臣、李师中皆赋诗激美,由是直声动天下,士大夫称真御史,必曰唐子方而不敢名”。数月后,便复召为殿中侍御史,皇帝“遣使赐告,趣诣阙下。入对,帝劳之曰:‘卿迁谪以来,未尝以私书至京师,可谓不易守矣。’”又重新获得重用。神宗时唐介虽并不赞成王安石变法并多次与安石争论,“比疾亟,帝临问流涕,复幸其第吊哭,以画像不类,命取禁中旧藏本赐其家”。[32]蔡襄是宋仁宗时期著名忠直能臣和大书法家,仁宗对他十分雍容:“进知制诰,三御史论梁适解职,襄不草制。后每除授非当职,辄封还之。帝遇之益厚,赐其母冠帔以示宠,又亲书‘君谟’两字,遣使持诏予之。”“襄工于书,为当时第一,仁宗尤爱之,制元舅陇西王碑文命书之。及令书温成后父碑,则曰:‘此待诏职耳。’不奉诏”。[33]在蔡襄的行动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得到君主赏识的高级文官们与君主往来身心是多么放松!
宋朝的皇帝和皇子们对通过宫廷讲读来提高皇室成员的文化素养、接受最有才华的儒臣们的影响可以说是中国历朝最为重视的,尽管如此,他们一有懈怠,大臣们就会立即进行劝谏,比如,神宗死后,宣仁太后执政,夏暑,暂时停止对哲宗的讲读,著作郎
兼侍读范镇便立即上言:“陛下今日之学不学,系他日治乱。如好学,则天下君子欣摹,愿立于朝,以直道事陛下,辅佐德业,而致太平;不学,则小人皆动其心,务为邪谄,以窃富贵。且凡人之进学,莫不于少时,今圣质日长,数年之后,恐不得如今日之尊,窃为陛下惜也。”这一段话自然没错,但实际上又显得吹毛求疵。可是他并没有因此而被太后和皇帝讨厌,反而很快得到升迁。[34]又比如,北宋从开国起就机构冗滥重叠,官职差遣并列,官员官高责轻、官低任重、人浮于事,官冗职滥。不到30年,问题严重。太宗时便有罗处约、王化基、王炳、宋琪等,真宗时有杨砺、王旦、杨亿、孙何、张知白、夏飒等,仁宗时有苏舜卿、田况、欧阳修、范镇、宋庠、范仲淹、张方平、吴育、包拯等,英宗时有韩维、刘安世等,神宗前期有吕公著、李常、曾巩等提出改革的建议。可以说,王安石、宋神宗的改革的孕育期很长,在舆论和智力的准备上是得益于宋代对士大夫“不以言治罪”之传统的。(在整个两宋时期,只有北宋末年宋哲宗、徽宗时期的党争与党禁——由于王安石变法极大地损害了既得利益集团和改革本身在贯彻执行中的变形走样授人以柄,导致以司马光、文彦博为代表的反对派在哲宗元祐年间依靠太后的支持对改革的全面清算,其间有一系列极为情绪化非理性的对对手的极端打压行为;待到哲宗亲政,操纵着哲宗政治取向的伪改革派为了窃取权力又对包括了当时主要名流大儒在内的改革的反对派进行了更情绪化、非理性的反攻和迫害。从绍圣年间开始,运用了包括“讥讪”、“诬谤”、“诋讪”等罪名将苏轼、范祖禹、刘安世等一批反对过王安石变法的官员全部贬窜;甚至绍圣四年闰2月,张天说坐上书诋讪先朝处死。宋朝的政治生活和治官活动此时已背弃传统、已走火入魔。徽宗时,立元祐奸党碑,宣布道学为“伪学”,标志着统治阶级内部比较邪恶的势力完全占据了主导地位,官场上“劣胜优汰”局面的完全形成——和宋高宗纵容秦檜专权时期、南宋末史弥远、贾似道擅权时期例外)。孝宗即位,任命以敢于不附秦檜、正直廉能著称的周奎为同知贡举兼权户部侍郎。“孝宗数手诏问钱谷出入,奎奏:‘陛下劳心庶政,日有咨询,若出人意表。今皆微文细故,此必有小人乘间欲售其私,不可不察。’盖指龙大渊、曾觌也。孝宗色为动。”[35]一个户部侍郎,不仅敢拒绝皇帝了解钱谷出入的情况,还敢乘机攻击皇帝的近幸之臣,皇帝还为之色动!户部侍郎事后也未受任何惩罚!
宋朝还有一种现象,那就是很多官员虽命运坎坷,但很少被一棍子打死或遭到无休止迫害的,大多数都能东山再起。(北宋末年杀害陈东、欧阳澈也是特殊案例。且建炎元年8月用黄潜善议杀二人,绍兴四年冬10月,“壬寅,帝次平江。加赠陈东、欧阳澈秘阁修撰官,其子孙二人各赐田十顷,且追究汪伯彦落观文殿学士,黄潜善更不追复”。[36]宋代官员人身活动相当自由。证据之一是直到元祐六年8月乙亥,朝廷才“令文武臣出入京城门书职位、差前遣、姓名及所往”。[37]章惇执意反对过徽宗即位,一年后徽宗对他的惩罚也不过是贬为雷州司户参军。
宋代士大夫思想言论方面的自由程度在太学享有的学术和言论自由中也有充分体现。可以说宋朝太学师生与其他封建时代最高教育机构的师生相比是表达政治与学术见解时受到重视和雍容最多的。北宋后期,太学生在陈东的率领下已有所表现;南宋时期,太学生员最多时达1 600多人,他们不仅研讨学术,也一直关注着国家的内忧外患,表达他们的要求,影响比北宋时期要大得多。晚宋学者周密写道:“自开禧之初,迄更化之后,天下公论不归于上之人,多归于两学(太学与武学)之士……天子虚己以听之,丞相俯首而信之,天下倾心而是之。”(周密:《齐东野语》卷19)当时,学生们在比较奸佞的有宦官和后妃作为背景的丁大全对丞相董槐的攻击和迫害中坚决站在董槐一边,他们上书请愿、游行示威,并称丁大全为“丁蓝鬼”以示对他的厌恶。朝廷在丁大全的操纵下把当时的学生领袖陈宜中和激进分子逐出首都,下令禁止游行。但也仅此而已。几年以后,陈宜中以进士考试第二名的身份重返首都,得到重用。太学的声音依然强而有力。太学和武学学生也是最为好战的群体,他们深受朱熹、陈亮、叶适等等主张必须收复中原的哲人和思想家的影响,对朝廷的懦弱、妥协始终持批评、指责的态度,他们还弹劾史嵩之、丁大全、史弥远、贾似道等权奸,对朝廷最终罢黜他们发挥了重要作用。武学毕业生华岳还行刺史弥远(未遂)。总之,宋代太学对政治和思想言论的影响之大,在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无出其右者。
(七)宋代的高、中级官员制度内俸禄高
宋代官员优越福禄高历朝罕有其匹,即使宋初官员俸禄因为折变发放实得钱数只相当于应得数的三分之二,太祖都用重设俸户的办法进行了弥补;制度外赏赐多,包括赐钱物、宅第、加官晋爵、赐宴会、赐皇帝书法作品、赐诗作、赐御用物——包括大行皇帝、已故皇太后的遗物——赐高官儿子官职等。数量之多,历朝罕有其比。这种赏赐在北宋徽宗时期达到国家财政难以承受的地步。当时的两浙转运使张根指出:“今州郡无兼月之储,太仓无终岁之积,军须匮乏,边备缺然。东南水旱、盗贼间作,西、北二国窥伺日久,安得不预为之备?”可是皇上“今群臣赐一第,或费百万。臣所部二十州,一岁上贡财三十万缗耳,曾不足给一第之用。……其次如田园、邸店,虽不若赐第之多,亦愿日削而月损之。如金帛好赐之类,亦不可不节也。又其次如赐带,其直虽数百缗,亦必敛于数百家而后足,今乃下被仆隶,使混淆公卿间,贤不肖无辩。”[38]可见滥赏在宋朝曾达到怎样非理性的程度!宋朝由于官、职、差、遣并立,许多没有差遣的官员是坐享地位、荣誉和俸禄,这种现象尤其证明宋代官员在总体上得到的礼遇、雍容和宽待。
在宋代的户籍制度中,专门列有“官户”,他们是乡村主户中的品官之家,高于普通主户,享有免除大部分差役和“科配”的特权。官员们退休后待遇也很好。真宗大中祥符五年冬10月,乙未,大赦天下,赐致仕官全俸。[39]仁宗景祐三年3月,“诏两省、卿监、刺史、阁门以上致仕,给奉如分司官,长吏岁时劳赐之”。嘉祐元年9月庚子,“赐致仕卿、监以上及曾任近侍之臣粟帛酒馔”。[40]读宋代士大夫的诗词,从个人的角度感伤入仕难、做官难、仕途险恶的作品不能说没有,但的确很少;感伤于做官穷困的作品更少见。宋朝官员由于俸禄较高普遍有能力在家庭、宗族中尽到自己的义务,维护自己的体面(这与明朝形成鲜明对比),如苏颂,仁宗时在馆阁任职9年,此时地位并不高,但“奉祖母及父母,养姑姊妹与外族数十人,甘旨融怡,昏嫁以时。妻子衣食常不给,而处之晏如。富弼尝称颂为古君子,及与韩琦委相,同表其廉退,以知颖州”。[41]即使是南宋后期的“永嘉四灵”(赵师秀、徐照、徐玑、翁卷),虽然或终身未宦,或沉沦于州属官及县官,并且交往最多的是低层官吏及失意文人,但他们的作品中仍将注意力集中于做诗技巧,长于写景,多清新可读之作。遑论其他流派的官员士大夫了。
当然,南宋末年由于冗官太多、国家财政窘困和中高级官员对州县小官的人为欺压等因素,出现过州县小官贫困的现象。[42]如真德秀多次上书揭露小官贫穷的原因和状态:“窃见今之州县小官,往往皆待数年之次,其间又有不惮二三千里之遥,奉亲挈累以希寸禄者。及其到官,为长吏者或乃不恤,每月合得钱米,多是拖积,不肯放行,致使小官或任满不能到部,或死亡不得归乡,甚至家口流落,妻女不能自保。窃惟知、通之俸,视小官何止数倍,知通俸给按月支请,未闻有拖下去处,而小官之俸独不能融支给耶?”[43]这里面反映出宋朝官俸制度高、中、低级官员间“贫富”过于悬殊,高级官员过于优越,而真正负责把朝廷政令落实到位的基层官员过于清苦。当然,这只会苦了那些尚有一些廉耻心的官员。而根据黄震所言宋朝“民穷,兵弱,财匮,士大夫无耻”的整体概貌,朱熹所说“历朝刻薄之法,本朝皆备”[44]的感叹,官员士大夫对下(尤其是百姓)的无耻、刻薄在高、中级官员那里恐怕主要是宠出来的,而基层官员的无耻、刻薄应该是监察乏力和贫困相逼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总之俸禄低的现象只是存在于南宋时期的低级官员身上,不是宋朝官员俸禄情况的常态和主流。尤其是与明朝官员相比俸禄很高是毫无疑问的。
(八)针对官员犯罪的严刑峻法少
宋代的官吏和士大夫犯罪后受到的优免多,即使重罪,也很少受到严刑峻法(尤其是宋代基本上不搞株连)的打击和惩治,至于侮辱人格尊严的刑罚在治官中就更罕见。这是一个典型的“刑不上大夫”的朝代。例如,即使对敢于举兵反抗的李筠父子,赵匡胤表现得相当大度。“筠赴火死”。赵匡胤下令掩埋其遗体。“……乙酉,伐上党。丁亥,筠子守节以城降,赦之。”对同样举兵抗拒的淮南节度使李重进惩罚重一些,大军克扬州,“重进尽室自焚。戊申,诛重进党,扬州平”。次年春正月还以党附重进之名将泽抽州刺史张崇诂弃市。但也没有进一步株连谁。[45]太祖建隆年间,外戚王继勋(孝明皇后同母弟)为保宁军节度观察留后,领虎捷左右厢都虞侯、权侍卫步军司事。“继勋所为多不法。会新募兵千余隶雄武,将遣出征,多无妻室,太祖谓继勋曰:‘此必有愿为婚者,不须备聘财,但酒炙可也。’继勋不能谕上旨,纵令掠人子女,京城为之纷扰。上闻大惊,遣捕斩百余人,人情始定。时后已崩,上追念后,故不之罪也。”“乾德四年,继勋复为部曲所讼,诏中书鞫之。解兵柄,为彰国军留后,奉朝请。继勋以失职,常怏怏,专以脔割奴婢为乐,前后多被害。一日,群婢突出,守国门诉冤。上大骇,命中使就诘之,尽得继勋所为不法事。诏削夺两官,勒归私第,仍命甲士守之。俄又配流登州,未至,改右监门率府副率。”由于太祖对他的一再宽贷,特别是开宝三年让他分司西京后,“继勋残暴愈甚,强市民家之女备给使,小不如意,即杀食之,而棺其骨弃野外。女侩及鬻棺者出入其门不绝,洛民苦之而不敢告”。此杀人狂和虐待狂自开宝六年4月至太平兴国二年2月不足5年间,手所杀婢百余人。是太宗上台以后才将其处死的。[46]这就是过度宽容结出的罪恶之果。(www.xing528.com)
太祖和太宗在位期间曾重典治贪,对赃官本人一般用死刑进行惩罚,不予赦免,可是至迟在仁宗时期,就开始减轻惩罚了,如夏守恩,一直在真宗身边做亲信将领,仁宗即位后又在地方做节度使。“守恩所至,恃宠骄恣不法,其子元吉通贿赂,市物多不予直。定州通判李参发其赃,命侍御史赵及与大名府通判李钺鞫问得实,法当死,帝命贷之,除名连州编管,卒贬所。”[47]宋代大赦多,且赦免的范围宽。如开宝九年夏4月(太祖去世前半年)大赦犯罪官员:“十恶、故杀者不原,贬降责免者量移叙用,诸流配及逋欠悉放,诸官未赠恩者悉覃赏。”真宗咸平二年春正月,“诏:尚书丞、郎、给、舍,举升朝官可守大郡者各一人。丙子,定诸司使以下至三班使臣有罪比品听赎”。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冬10月,为了感谢大小官员们对封禅泰山的支持,“大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整个真宗统治期间,对文官犯罪,一般都惩罚较轻。如大中祥符七年6月,“眉州通判董荣受赇鬻狱,长安知县王文龟酗酒滥刑,并投荒裔”。已算严厉。可比起不原谅贪赃者的祖宗成宪来,已是网开一面了。[48]仁宗即位,同样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天圣元年9月,“诏凡举官未改转而坐赃者,举主免劾。”二年8月,“诏举官已迁改而贪污者,举主以状闻;闻而不以实者,坐之”。总之减轻荐主的连带责任。仁宗庆历五年9月“诏文武官已致仕而举官犯罪当连坐者,除之”。[49]神宗时,知金州张仲宣坐枉法赃罪至死,法官援李希辅例,杖脊黥配海岛。此时知审刑院苏颂上奏说希辅与仲宣“均为枉法,情有轻重”,并为之作了一番辨析。神宗曰:“免杖而黥之,可乎?”颂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今贷死而黥之,使与徒隶为伍,虽其人无可矜,所重者,污辱衣冠耳。”遂免杖黥,流海外,遂为定法。“自是宋世命官犯赃抵死者,例不加刑……”[50]可见宋朝君臣在刑罚中优免士大夫是不难达成共识的。徽宗即位,“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51]高宗是亲眼目睹了北宋怎样因腐败而灭亡的,并且建炎、绍兴年间面临那么多的内外挑战,但在他统治时期,对于太祖和太宗一般都不会原谅的官吏士大夫的贪赃罪的打击和惩罚也并不是十分严厉的。我们来看看相关的记载:建炎元年8月戊午。“洪刍等坐围城日刮金银自盗,及私纳宫人,刍及余大均、陈冲贷死,流沙门岛,余5人罪有差。”[52]二年春正月丙申诏:“自今犯枉法自盗赃者,中书籍其姓名,罪至徒者,永不录用。”2月辛未,诏:“自今犯枉法自盗赃罪至死者,籍其资。”三年夏4月,赖张浚、韩世忠、刘光世等将领的平叛,高宗重新回到了皇帝的宝座。“乙卯,大赦。举行仁宗法度,应嘉祐条制与今不同者,自官制役法外,赏格从重,条约从宽。”[53]这是一个转折。此后他把治官的重心转向了防范将领再次有可能威胁到他的皇位上。对张、刘、韩这些将领也不例外。害死岳飞,签定绍兴和议后,高宗希望的苟安局面形成。但他需要秦桧替他继续打击抗战派(包括站在抗战派一方的道学)、压抑任何有威望的将帅(比如张浚)并替他承担害死岳飞的千夫所指,于是治官的重点转向了支持秦氏用言论罪打击一切为岳飞鸣冤、为抗战张目的官员。而秦氏专权,其亲属心腹爪牙当然不会循规蹈矩的,所以另一边便更加放宽对贪赃官吏的惩罚了。《宋史》本纪载:绍兴二年,闰4月丁酉,“左朝奉郎孙觌坐前知临安府赃污,贷死除名,象州羁管”。[54]七年8月甲寅,“诏:‘命官犯赃,刑部不得擅黥配,听朝廷裁断。’”[55]十年2月戊申,“诏:‘赃吏罪抵死,情犯甚者,奏取旨。’”[56]从绍兴十年到二十五年秦桧死止,全部打击迫害的都是为岳飞鸣冤、为抗战张目的官员,未见惩贪。此后高宗开始收回大权,并对秦桧的党羽进行了一定惩罚,以减众怨。到他退位做太上皇止,才见几次惩贪的记载:二十五年11月辛未,“知建康府王会及列郡守臣王晌、王铸、郑侨年、郑震、方滋俱以谄附贪冒罢”。12月乙未,以王会恃权贪横,停官,循州编管。二十八年夏4月丙申,便复诏文武官非犯赃罪,并许以致仕恩任子。[57]即使是这些所谓的惩罚,也未见死刑的影子。
宋代不仅针对官员的严刑峻法较少,而且很少有法外针对官民的伤害到他们身家性命的惩治行为。也就是说,宋朝的各级官员只要不违背公开颁布的法令制度,他们就不用担心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与明朝形成鲜明对比。
(九)在意识形态方面,宋代官员和士大夫并没有受到严厉的钳制
宋朝君臣推崇儒家学说,重视其在治国安邦中的指导作用。在官方的有力支持下,儒家和儒学典籍依靠宋代强有力的经济活动和发达的印刷术得到空前范围的传播。兹举一例:景德二年夏,真宗“幸国子监阅库书,问昺经版几何,昺曰:‘国初不及四千,今十余万,经、传、正义皆具。臣少从师业儒时,经具有疏者百无一二,盖力不能传焉。今版本大备,士庶家皆有之,斯乃儒者逢辰之幸也。’上喜曰:‘国家虽尚儒术,非四方无事何以及此?’”[58]读《宋史》儒林列传,宋朝儒学如真宗与陈彭年的对话中所说:“儒术污隆,其应实大,国家崇替,何莫由斯。故秦衰则经籍道息,汉盛则学校兴行。其后命历迭改,而风教一揆。有唐文物最盛,朱梁而下,王风寖微。太祖、太宗丕变弊俗,崇尚斯文。朕获绍先业,谨导圣训,礼乐交举,儒术化成,实二后垂裕之所至也。”[59]但宋朝的儒家学说在学术上本身处于一个整合期,且与佛道相互交融,相互影响,加上推崇斯文,因而流派纷呈。皇帝和中央政权并不追求强制性的思想统一。(理学在南宋理宗的时候才上升为正统的意识形态)从整体而言,宋朝官员士大夫的思想、学术、文化活动空间宽阔,科举考试的内容、方式也表现得相当宽松灵活。喜欢从事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研讨的官员、士大夫的学问并不被视为雕虫小技。这使作为宋朝治官主要依据的宋学一直十分活跃,几大学派互相争鸣互相砥砺,既有助于在君主和士大夫、士大夫与士大夫之间保持相互雍容并崇尚学问,也有助于保持宋朝治官的弹性。尤其是在历经磨难后南宋时期理学的崛起和传播,他们所倡导的以儒学的礼义廉耻为核心的伦理道德精神逐渐在朝野形成一种具有实践意义和推动作用的力量后,加上宋孝宗的励精图治,南宋的治官曾出现了一个良好的局面。以至于我认为整个两宋治官所能产生的最好的局面就出现在这一时期——在这个从来就没有用具有强大震慑力的举措(比如大规模屠戮、令人不寒而栗的刑罚)来惩治贪污腐败的王朝,在它只剩下半壁江山(当然,此间北方也是明君金世宗当政,宋孝宗能稳住半壁江山并使对方感到威胁已属不易)的时候,还能缔造“当乾道淳熙间,有位于朝者,以馈遗及门为耻;受任于外者,以苞苴入都为羞”[60]这样良好的官风,并一直影响到光、宁二朝。宋孝宗治官的确值得总结。(后面有专题讨论)
(十)监察机构及其运作对官员(特别是高级官员)的威慑力度不太大
比较而言,宋代对官员的监察制度设计并不周密,监察机构和监察官的独立性和言论的自由度(特别是对高级别大臣的弹劾权)都受不少限制。究其原因主要是赵氏皇帝们很在意当时统治阶级内部相互雍容的整体风气。比如,皇祐元年正月,仁宗曾一度“诏台谏非朝廷得失、民间利病,毋风闻弹奏”。[61]虽然我们可以认为这是皇帝在倡导监察官们要有真才实学,谈论人和事应专业一些以切中要害;但它也的确有限制台谏官们滥用君主耳目所有的监察权的作用。又如神宗刚上台的治平元年夏4月,“御史中丞王陶、侍御使吴申、吕景以过毁大臣,陶出知陈州,申、景各罚铜20斤”。[62]宋代会有“过毁大臣”这种针对监察官的罪名,足见他们要弹劾皇帝信任的大臣是一件冒风险的事情。英宗治平二年,任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的吕诲上言:“台谏者,人君之耳目,期补益聪明,以防雍蔽。旧三院御史,常有二十员,而后益衰减,盖执政者不欲主上闻中外之阙失。今台阙中丞、御史五员,惟三人在职,封章十上,报闻者八九。谏官二人,一他迁,一出使,言路雍塞,未有如今日之甚者。窃为陛下羞之。”英宗得此疏,也不过“即命邵必知谏院”而已。[63]可见宋朝监察机构和人员的地位、独立性、对重要大臣的威慑力在此时的有限。
从宋朝监察官员的出身来看,多数皇帝们并未注意要多由自己来亲自简拔,他们许多是被皇帝身边的重要大臣如宰相、枢密使、执政、御史中丞等所推荐,这样一种出身也决定了他们的行为不可能不有所顾忌。宋代权相普遍挟制言路,奸相秦桧就是一个典型。“时秦桧方力赞屈己之说,外议群起,计虽定而未敢行。勾龙如渊(人名)说桧,宜择人为台官,使击去异论,则事遂矣。于是如渊、施廷臣、莫将皆据要地,人皆骇愕。”[64]如绍兴八年7月勾涛(时任荆湖北路安抚使、知潭州)上书所说:“台谏为耳目之司,今宰相引援,皆同舍之旧,倚为鹰犬。”[65]通过将本应属于“天子耳目”的监察机构及其官员变成自己的耳目鹰犬,秦桧几乎让所有在朝官员折腰敛口。朱熹尝言:“秦檜挟敌要君,力主和议,群言勃勃不平。桧既摧折忠臣义士之气,遂使士大夫怀安成习。至癸未和议,则知其非者鲜矣。朝论间有建白,率杂言利害,其言金人世仇不可和者,惟胡右史铨、张尚书阐耳。”[66]后来虞允文则直接指出:“秦檜盗权十有八年,檜死,权归陛下。”[67]所以绍兴二十五年12月甲戌高宗诏曰:“台谏风宪之地,比用非其人,党于大臣,济其喜怒,殊非耳目之寄。朕今亲除公正之士,以革前弊。继此者宜尽心乃职,勿合党缔交,败乱成法,当谨此戒,毋自贻咎。”[68]这也算是皇帝的一种总结和反思吧。宋代监察机构和官员在实际运行和活动中对皇帝旨意的封驳倒比较有力,皇帝也多宽容,而对官员们的监察却并不严厉(党争时有所例外)。
宋代在州县之上的路一级政权的设置(特别是转运使)既是我国地方行政区域治理的重要变革,又是一个更有效治理地方官员的重要探索,路一级长官的位置也有利于朝廷能锻炼出更多能独当一面的能臣。转运使主要通过行使财政、司法和监察权对地方官形成相当的影响和控制。但到了北宋后期路级机构增加到4个:转运使司(漕司)、提点刑狱司(宪司)、安抚使司(帅司)、提举常平司(仓司)。他们都以转运司路为基础,但分合并不一致。他们均可监察州县官,但实际上又都可以不管。事实上,排除党争的因素,宋代很难发现因多头监察而使地方官承受了更大压力的记载。所以整个宋代官员的监察是远不如明代那么严厉的。
(十一)君臣交往时在礼仪上的优待
除了正式朝会外,大量的一般会见宋代君主常允许大臣坐着。北宋前期仍沿用“席地而坐”的朝仪;从北宋中期起开始使用高足的椅子、杌子、凳等,但直到南宋末年,大多数正规场合仍是“席地而坐”的。[69]陈振《宋史》第673~678页君臣讨论国事,或谈相互之谊;皇帝和皇家重要人物与亲近大臣不仅是君臣,而且像知心朋友,能够喜怒与共,相处少有芥蒂。比如真宗与当时任枢密直学士、权知开封府周起的交往:“起尝奏事殿中,适仁宗始生,帝曰:‘卿知朕喜乎?宜贺我有子矣。’即入禁中,怀金钱出,探以赐起。”后周起累官至礼部侍郎、枢密副使。“尝与寇准过同列曹玮家饮酒,既而客多引去者,独起与寇准尽醉,夜漏上乃归。明日入见,引咎伏谢。真宗笑曰:‘天下无事,大臣相与饮酒,何过之有?’”[70]这种对大臣的平易雍容在古代的君臣关系中是罕见的。
在皇家教育中,宋朝帝、后普遍都十分尊重太子师傅。这些对太子即位后优礼高级文官有直接的影响。此外,宋代患有足疾的官员(特别是武官)较多,皇帝在礼仪上一般都给予照顾,如真宗时的蔚昭敏,积军功至殿前都指挥使,“以足疾,命入谒无拜”。[71]历仕三朝的王嗣宗为人强直傲狠,不为寇准所喜。“特命以左屯卫上将军、检校太尉致仕。表求面辞,以足疾艰于拜起,特免舞蹈,许其子扶掖之。对数刻,赐钱百万,还许下。”后来寇准被贬斥,“朝议以嗣宗藩辅旧臣,特令月给奉五十千”。[72]真可谓体贴关怀备至。此外,除了宋朝曾有少数几位君主容忍权臣秉政当国出现特殊的君臣关系(原因见后面的分析)之外,像徽宗对尚书右仆射张商英的尊重也是很让人难忘的:商英在蔡京被逐后执政,革除了蔡京的一些恶政,又“劝徽宗节华侈,息土木,抑侥幸。帝颇严惮之,尝葺升平楼,戒主者遇张丞相导骑至,必匿匠楼下,过则如初”。[73]皇帝在乎宰相的意见和面子,不仗着自己是皇帝而恣意妄为,可以说是所有宋朝皇帝都有的一种为君风范。
(十二)允许或宽容大臣积极介入包括皇家内部事务在内的一切军国大事
赵氏一直很放松地在与各级官员们共同“坐天下”、“治天下”。具体表现有:宋朝君主在治国治官治民等重大问题上总是尽可能与以宰相、枢密使为代表的文官们商议,允许他们比较自由地发表不同看法和相反的观点,对宰相行使自己的权力很少掣肘。因此宋代许多重要的时刻和转折关头宰相总是十分关键的人物,他们介入包括特殊情况下的皇帝废立在内的各种军国大事十分积极和敢负责任。典型的如:
1.赵普为太祖出的解决方镇节度使问题的“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的建议,编造“金匮之盟”以打消太宗贬黜秦王赵廷美的顾虑。[74]
2.被太宗深为赏识、说他“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的宰相吕端在太宗去世时中止太宗李皇后的犹豫,识破宦官王继恩、副相李昌龄、知制诰胡旦谋立楚王赵元佐为帝的阴谋,并谨慎稳妥地主持了真宗的即位仪式,成功避免了一场完全可能出现的宫廷政变危机。
3.澶渊之战前宰相寇准驳斥逃跑建议、坚持请求动摇犹豫的真宗御驾亲征,在随后的宋辽谈判中严令曹利用每年输辽银卷、绢总数不得超过30万(两、匹),以较小的代价签定“澶渊之盟。”
4.仁宗初期王曾、吕夷简、鲁宗道、晏殊、薛奎、范仲淹等对刘太后专权进行了坚决抵制,使这个宋代相对最贪恋权位,一段时间不仅拥有皇帝的实权,而且还想享受皇帝的礼遇的太后最终不能成为第二个武则天。再看看他们如何执着地替仁宗操心立太子的事:嘉祐末年,“仁宗始不豫,国嗣未立,天下寒心而莫敢言。谏官范镇首发其议,(司马)光在并州闻而继之,且贻书劝镇以死争。至是,复面言:‘臣昔通判并州,所上三章,愿陛下果断力行。’帝沉思久之,曰:‘得非欲选宗室未继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光曰:‘臣言此,自谓必死,不意陛下开纳。’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光退未闻命,复上疏曰:‘臣向者进说,意谓即行,今寂无所闻,此必有小人言春秋鼎盛,何遽为不祥之事。小人无远虑,特欲仓卒之际,援立其所厚善者耳。定策国老、门生天子之祸,可胜言哉?’帝大感动曰:‘送中书。’光见韩琦等曰:‘诸公不及今定议,异日禁中夜半出寸纸,以某人为嗣,则天下莫敢违。’琦等拱手曰:‘敢不尽力。’未几,诏英宗判宗正,辞不就,遂立为皇子,又称疾不入。光言:‘皇子辞不赀之富,至于旬月,其贤于人远矣。然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愿以臣子大义责皇子,宜必入。’英宗遂受命”。[75]
5.英宗即位初,因患精神疾病累与曹太后相触忤,曹太后欲废之,宰相韩琦居中调停,使英宗再也不言太后的短处,化解了危机;治平元年英宗病愈后,韩琦又以辞相出任地方官为由,敦促太后还政英宗。当曹太后表示愿意还政后,韩琦又追问何时,曹太后并不回答,只是“遽起”,韩琦即“厉声命仪鸾司撤帘,帘既落,犹于御屏微见太后衣也”。[76]英宗才得以亲政。此次太后还政乃朝廷大事,韩琦事前未与其他宰执大臣商议而独自促成了此事,还引起了枢密使富弼的不满。后来英宗初晏驾,急召太子,未至,英宗复手动。曾公亮愕然,亟告韩琦拒之曰:“先帝复生,乃一太上皇。”显得极为敢于承担责任。[77]
6.王安石是一位敢作敢为的宰相不需赘言。北宋晚期的蔡京、南宋初期的秦檜在皇帝默许和纵容下权势比上述宰相更大。在整个南宋,只有孝宗时期皇帝励精图治并有相当政治见识,宰相们的权势被限制较严格而表现不太抢眼;光宗懦弱惧内,性格凶悍的李皇后挟持了皇帝,使宰相赵汝愚直到孝宗逝世,光宗因病无法主持丧礼时才在太后支持下找到表演的机会(迫使光宗退位,拥立宁宗上台)。此后,宋朝进入权相专政、君主的权威萎缩的时期并直到国家灭亡。
总之不论在皇权强大或是在皇权衰落时期,宋朝皇帝们在重大问题抉择时,很少一意孤行和刻意追求神秘、在意“乾纲独断”者;甚至废立皇后之事都与宰相商议再决定。(参见本书对宋朝后妃问题的专门论述)可以说宋朝大多数时期是温和的权相政治,两宋的后期还出现和延续了胆大妄为的权相政治。这种政治格局从现象上看是君主们愿意与以宰相为代表的文官们共同来坐天下。皇帝赋予了宰相很大的用人权,重大的人事安排一般都要征求宰相意见或根据宰相建议来作出,以至于我们可以认为宋代治官用人是否合理与宰相的素质完全成正比——用好了宰相就成功了一半。兹以王旦为例:“曹玮久在秦州,累章求代。真宗问王旦:‘谁可代玮者?’旦荐李及,上从之。众疑及虽谨厚有行检,非守边才。韩亿以告旦,旦不答。及至秦州,将吏亦心轻之。会有屯戌禁军白昼掣妇人银钗于市,吏执以闻。及方坐观书,召之使前,略加诘问,其人服罪。及不复下吏,亟命斩之,复观书如故。将吏皆惊服。不日声誉达于京师,亿闻之,复见旦,具道其事,且称旦知人之明。旦笑曰:‘戌卒为盗,主将斩之,此常事,何足为异?旦之用及,非为此也。夫以曹玮知秦州七年,羌人詟服,玮处边事,已尽宜矣。使他人往,必矜其聪明,多所变置,败玮之成绩。所以用及者,但以及重厚,必能谨守玮之规模而已。’亿益叹服公之识读度。”[78]
宋朝皇帝在宫内外活动中经常与大臣们在一起——君臣一起宴射、吟诗作赋、开经筵、幸太学一起听课、赠送书法艺术品、赏花听音乐……等等,似乎喜怒哀乐完全可以相通。明代学者冯梦龙总结说:“宋盛时,贤相得以尽力者,皆以动得面对故。夫面对(即皇帝与臣下见面——笔者注)便,则畏忌消而情谊洽,此肺腑所以得罄,而虽宫闱微密之嫌,亦可以潜用其调停也。此岂章奏之可收功者也?”[79]毫无疑问,至少在由皇帝和皇家来营造的最高统治阶层内部的情感融洽方面,宋代是独步中国历代王朝的。这是宋代治官的特殊优势,与明代形成鲜明对比。宋朝皇帝平时喜欢临幸亲信大臣家“做客”,尤其是重要大臣生重病时皇帝会亲自到家中去慰问,甚至派御医前去治病。皇帝要求有一定级别的臣僚推荐人才的诏谕特别多,显示对大臣们的信任和倚重。此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历代皇帝与大臣家联姻,皇子、公主与岳父母、公婆的关系总是不能像常人一样。被联姻的臣子之家对外荣耀,实际上得更加小心谨慎过日子。而宋代君主连这一点也作出了修正——英宗在位时,“一日,语神宗曰:‘国家旧制,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皆升行以避舅姑之尊,义甚无谓。朕尝思此,寤寐不平,岂可以富贵之故,屈人伦长幼之序也?可诏有司革之。’会疾不果,神宗述其事焉”。[80]神宗于治平四年元月即位,2月壬辰,便实现父亲遗愿“诏公主下嫁者行见舅姑礼”。[81]宋朝的天子们的确是以一种和士大夫们共同分享荣耀和财富的心情在治理天下。以上这些方面都与明朝形成鲜明对比。
(十三)迁转论资排辈,退休制度宽容
宋代对官员的考核长期没有明确具体的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基本上以论资排辈为主,且迁转容易。在有宋诸帝本纪中,直到雍熙四年3月才首次“诏申严考绩”。[82]但实际上没办法落实。仁宗时官吏冗滥问题突出,庆历新政为了“明黜陟”,颁布了明确的对官员进行考绩的方法,但改革在反对派剧烈阴险的攻击、反对之下夭折。英宗时调整了考核官员的“磨勘”制的内容,情况有所变化,但基本格局依然。元丰改官制,考绩方面的变动却少。总之官员因考绩不合格而被罢免(特别是高级文武官员)的记载很少见,倒是有数不清的“中外臣悉加恩”、“文武官并迁秩”、“内外官加恩”这样的不论贤愚美丑皆大欢喜都升官晋级的记录(这本身就证明考绩制度的虚置)。[83]通观宋代历史,对官员进行严格有效的考核并据此予以奖惩升降很少变成一种现实,包括王安石变法过程中也一样。这使大多数官员感到轻松。
此外,宋朝官员的退休制度也特别宽容。严格说来这个朝代没有明确的认真执行的退休制度。如仁宗皇祐五年初,“时议者谓士大夫言,七十当致仕,其不知止者,请令有司按籍举行之。宿(胡宿,知制诰)以为非优老之义,当少缓其期法;武吏察其任事与否,勿断以年;文吏使得自陈而全其节。……皆如其言”。[84]英宗即位时,参知政事、枢密使张昪自己以年过70请老致仕,英宗说:“太尉勤劳王家,讵可遽去?”但命五日一至院,进见无蹈舞。司马光上疏说:“近岁以来,大臣年高者皆不敢自安其位,言事者欲以为名,又从而攻之。使其人无可取,虽少壮何为?果有益于时,虽老何伤?昪为人忠谨清直,不可干以私,若使且居其位,于事亦未有旷废也。”[85]司马光显然站在反对70岁必须退休的意见一方。虽然张昪为了面子或别的原因“请不已”最终获允,但司马光的建议是得到执行的。而英宗初年吕大防甚至认为“大臣疲老而不得时退”是一种皇帝“过为虚饰”的违背一些年老多病的大臣本意的行为:“富弼病足请解机务,章十余上而不纳;张昪年几八十,聪明已耗,哀乞骸骨而不从;吴奎有三年之丧,以其子召之者再,遣使召之者又再;程戡辞老不能守边,恐死塞上,免以尸柩还家为清,亦不许。陛下欲尽君臣之分,使病者得休,丧者得终,老者得尽其余年,责进退尽礼,亦何必过为虚饰,使四人之诚,不得自达邪?”[86]可见皇帝对元老重臣的关怀和依赖已到怎样的程度!黄中是绍兴年间有见识有操守的大臣,孝宗乾道改元,“中年适七十,即告老,以集英殿修撰致仕,进敷文阁待制。居六年,上御讲筵,顾侍臣曰:‘黄中老儒,今居何许?年几许?筋力或未衰耶?’召引对内殿,问劳甚渥,以为兵部尚书兼侍读”。一年多以后才允其致仕。[87]
(十四)施恩及于古今贤圣后裔
宋代对孔、孟、颜及其历史上的大儒、顶尖文人、名臣,后周政权、统一前的各割据政权的首领的后代都尽可能加以录用或赏赐。可以说不仅恩及当代士大夫,也恩及前人。其范围之广,在各朝代中无出其右者。此外,宋代君主还注意招揽有名的隐士入朝为官和对他们也给以赏赐;若隐士执意不仕,朝廷也不勉强。真宗咸平五年秋7月乙巳,“召终南隐士种放。9月戊申,种放对于便殿,授左司谏、直昭文馆。乙卯,赐种放第宅”。大约是种放不愿为官,次年3月“饯种放还山”。景德四年2月,“赐隐士杨璞缯帛”。大中祥符四年3月甲戌,“次陕州,召草泽魏野,辞疾不至”。天禧四年春正月,“赠处士魏野著作郎,赐其家粟帛”。[88]对隐居者既尊重他们的选择,也不忘对他们示恩,宋朝官员士大夫在朝野均得体面矣。
总之,宋朝在依靠“赏”、“赐”治官方面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甚至在整个中国古代空前绝后。只有北宋后期党禁时期和高宗为了自己可耻的私欲纵容奸相秦桧谋害岳飞父子、打压抗战派官员时有所例外。(对此,后面有专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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