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清代州县官吏在刑事责任方面的巡检

清代州县官吏在刑事责任方面的巡检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清律中直接有关州县巡检刑事责任的法律条文也非常少。巡检在特别地区有一定的勘验权。巡检职在缉盗,凡有强盗重案应交与印官审理,不得私受审讯,或者私拷取供,如有违犯,应予参处。

清代州县官吏在刑事责任方面的巡检

二、巡检司法中的刑事责任

州县巡检属杂职官,除上述捕盗方面的行政责任外,其直接的司法职权较少。因此,清律中直接有关州县巡检刑事责任的法律条文也非常少。

巡检在特别地区有一定的勘验权。清代规定,如有勘验情事,遇有印官公出,准佐贰官代验,不准滥派杂职。但是,诸如“黔省州县命案,如逢盛暑,印官公出,不能即回。邻封遥远,往返数日者,准代验之杂职等官,取立伤单,将尸棺殓。其州县未行复验缘由,及原验杂职衔名,俱于原题内声叙。如有伤痕不符等弊,将原验官参处”[34]。此处法定的条件是印官公出,邻境印官驻地遥远,而且时值盛暑,因此必须因时制宜办理。而在其他一些地区,如同城未设佐贰之州县,巡检也可因地制宜代验。清律规定,各省州县如果同城并无佐贰,且邻封窎远地方遇有呈报人命,印官公出,“如原系吏目、典史分辖地方,即日可以往返者,仍饬吏目、典史验立伤单,申报印官复验。其距城遥远,往返必须数日处所,该吏目、典史据报,一面移会该管巡检,就近往验填注伤单;一面申请印官复验通报,如印官不能即回,即申请邻邑代验通详。傥该巡检相验不实,或有受贿情弊,即行分别参究。”[35]可见,巡检代验,限于特殊时期的特殊地区,以及同城未设佐贰官,且吏目、典史驻地遥远的地区。(www.xing528.com)

巡检职在缉盗,凡有强盗重案应交与印官审理,不得私受审讯,或者私拷取供,如有违犯,应予参处。而且,“如得财及诬陷无辜者,从重科罪。其承问官于初审之时,即先验有无伤痕,若果无伤,必于招内开明‘并无私拷伤痕’字样,若疏忽不开,扶同隐讳,及纵容捕官私审者,即将印官题参,交部议处。”[3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