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张居正整肃学风带给文坛的新气象
由于晚明思想领域的异常活跃,诗文创作的路向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摆脱了此前复古的阴霾。就实在情形而言,明代文学的复古习气,应该从朱元璋建国的时候算起,他曾就希望塑造的文风状貌表态说:“古人为文章,以明道德,通事务。典、谟之言,皆明白易知。至如诸葛孔明《出师表》,亦何尝雕刻为文,而诚意溢出。至今诵之,使人忠义感激。近世文士,立辞虽艰深,而意实浅近,即使相如、扬雄,何裨实用。自今翰林为文,但取通道理,明事务者,无事浮藻。”[72]他要求文臣要以先秦典、谟和诸葛亮的《出师表》为范,把文章写得通俗明了,以发挥其通达政务的实用功能。朱元璋定下的这个复古基调,成为明代绝大部分时间文学的一个魔咒,引发了后来作家们一浪紧接一浪的复古思潮,纷纷取法古人,尽管取法的对象、方式有所区别。永乐(1403—1424)、弘治(1488—1505)前后,台阁体占据文坛主导地位,代表作家杨士奇的复古主张,可以从他与朱瞻基的一段对话看得到:“殿下顾臣士奇曰:‘古人主为诗者,其高下优劣何如?’对曰:‘诗以言志,明良喜起之歌,南薰之诗,是唐、虞之君之志,最为尚矣。后来如汉高《大风歌》、唐太宗‘雪耻酬百王,除凶报千古’之作,则所尚者霸力,皆非王道。汉武帝《秋风辞》气志已衰。如隋炀帝、陈后主所为,则万世之鉴戒也。如殿下于明道玩经之余,欲娱意于文事,则两汉诏令亦可观,非独文词高简近古,其间亦有可裨益治道。’”[73]杨士奇建言朱瞻基从文词与内容两方面取法两汉诏令,就是其复古主张的一个明确表述。到了成化、弘治年间,李东阳以朝廷重臣的身份接过文柄,明确提出诗学汉唐,正所谓“汉唐及宋,格与代殊。逮乎元季,则愈杂矣。今之为诗者,能轶宋窥唐,已为极致,两汉之体,已不复讲”[74]。李东阳之后,以李梦阳、何景明为首的“前七子”登上弘治(1488—1505)、正德(1506—1521)年间的文坛,在文学上,“倡言文必秦、汉,诗必盛唐”[75],创作中要求“尺寸古法”[76]。嘉靖(1522—1566)、万历(1573—1620)年间的“后七子”对古人的模拟,更是到了亦步亦趋的地步,如李攀龙作文做到了“无一语作汉以后,亦无一字不出汉以前”[77]。王世贞虽没有李攀龙这么教条,但他同样主张取法古人,主张“文必西汉,诗必汉魏盛唐”[78]。作为前后七子反对派出现的唐宋派,他们虽然不赞同前后七子的文学主张,但同样离不开效仿古人,“(王)慎中为文,初主秦、汉,谓东京下无可取。已悟欧、曾作文之法,乃尽焚旧作,一意师仿,尤得力于曾巩。顺之初不服,久亦变而从之”[79]。
明代文风复古的魔咒一直到万历(1573—1620)年间公安派的出现才最终被击碎,他们强烈主张“夫时有古今,语言亦有古今”,“自司马不能同于左氏,而今日乃欲兼同左马,不亦谬乎”[80],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81]的作文之法。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公安派开启了明代文学写小我、写俗世人生的先河。在他们看来,喜、怒、哀、乐、嗜好、情欲,皆可入文,袁宏道的《病中短歌》就是例证:
吁嗟我生年十九,头发未长颠已朽。病寒三月苦沉吟,面貌如烟戟露肘。羸枯博得妻儿怜,七尺浪为鬼神有。箧里残书别故人,几上龙钟关老叟。无情莫问囊中钱,有秫还充床下酒。虫臂鼠肝彼何人,嗟来了桑真吾友。[82]
诗中写了容颜的衰老,写了疾病缠身,写了缺钱的困苦,等等。他甚至还将因做官束缚而不得像普通百姓行乐的苦楚写入诗中:“白羽落青松,玄霜化秋草。燕市多冲飙,日暮红沙道。男儿生世间,行乐苦不早。如何囚一官,万里枯怀抱。出门逢故人,共说朱颜老。眼蒿如帚长,闲愁堆不扫。”[83]在袁宏道看来,男儿在世首要的事情是行乐,而非齐家治国平天下,人生行乐远比做官为民要好。
此前也有文人写个人的喜、怒、哀、乐,但多以雅正的诗文传统为准则,与公安派脱掉高雅外衣,不受传统雅正诗学观念的约束,对个人生命、对俗世人生的观照有着本质的区别。也正是如此,才使得公安派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
家有四钝仆:一名冬,一名东,一名戚,一名奎。冬即余仆也。掀鼻削面,蓝睛虬须,色若锈铁。尝从余武昌,偶令过邻生处,归失道,往返数十回,见他仆过者,亦不问。时年已四十余。余偶出,见其凄凉四顾,如欲哭者,呼之,大喜过望。性嗜酒,一日家方煮醪,冬乞得一盏,适有他役,即忘之案上,为一婢子窃饮尽。煮酒者怜之,与酒如前。冬佝楼突间,为薪焰所着,一烘而过,须眉几火。家人大笑,仍与他酒一瓶,冬甚喜,挈瓶沸汤中,俟煖即饮,偶为汤所溅,失手堕瓶,竟不得一口,瞠目而出。尝令开门,门枢稍紧,极力一推,身随门,头颅触地,足过顶上,举家大笑。今年随至燕邸,与诸门嬉游半载,问其姓名,一无所知。[84]
通过对冬迷途而不知问路口讷的描写、见到主人后有如孩子般喜形于色之刻画、三次得到赏酒均没能进饮的叙述、鲁莽开门摔得四脚朝天的场景展示,使一个淳朴、憨厚而又做事不利落的人物形象活灵活现。这种对俗世生活的体察,不仅仅局限于公安派作家群,也波及了同时代的其他作家。如张岱在《自为墓志铭》中抒写自己一生的嗜好:“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85]按照常理来说,墓志铭是用来标榜墓主生前显耀的,张岱却反其道而行之,不受传统观念的约束,不以传统观念的丑为丑,而是以传统观念中的丑为美,把见不得人的同性恋嗜好丝毫不加掩饰地写入其中,这清楚地说明,晚明作家把文学从由来已久的高雅神坛上拉了下来,使文学走向了对个体生命、俗世人生的观照。
面对诗文创作的新变化,这一时段的戏曲、小说会有怎样新的表现呢?从宏观层面来讲,长期以来,诗、文一直处于中国古代文学的正统地位,戏曲、小说的地位长期遭遇歧视。到了晚明时期,由于思想领域的活跃带给士人观念的转变,由此而及于文学生态的变化,则是戏曲、小说的地位得到了明显提升,患机予在《刻〈杂剧选〉序》中是这样说的:“一代之兴,必有鸣乎其间者,汉以文,唐以诗,宋以理学,元以词曲,其鸣有大小,其发于灵窍一也。”[86]这段表述将文、诗、学、曲相提并论,可以看出当时文人对戏曲的重视。至于小说的地位,无碍居士说:
《六经》、《语》、《孟》,谭者纷如,归于令人为忠臣,为孝子,为贤牧,为良友,为义夫,为节妇,为树德之士,为积善之家,如是而已矣。经书著其理,史传述其事,其揆一也。理著而世不皆切磋之彦,事述而世不皆博雅之儒。于是乎村夫稚子,里妇估儿,以甲是乙非为喜怒,以前因后果为劝惩,以道听途说为学问,而通俗演义一种,遂足以佐经书史传之穷。[87]
经书史传语言雅致,对接受者的文化素养有较高的要求,平民百姓囿于这一限制,根本无法通晓其中的内容,这样一来,圣人之道也就无法深入到平民阶层,而小说的语言浅显,“尤便于下里之耳目”[88],“篡逆乱臣贼子,忠贞贤明节孝,悉采载之传中。今人得而观之,岂无爽心而有浩然之气者,诚美矣”[89]。由此可见,在晚明士人的意识当中,小说作为平民百姓喜闻乐见的一种文学样式,断断偏废不得。戏曲、小说在文坛地位的提高,给了晚明士人以足够的自信,不少正统文人涉事这一领域的创作。如万历二年(1574)进士及第的沈璟作《红蕖记》、《义侠记》、《坠钗记》、《博笑记》,万历五年(1577)进士及第的屠隆作《昙花记》、《修文记》,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及第的汤显祖作《紫钗记》、《牡丹亭》,等等。
伴随着这些俗文学地位的显著提升,小说的创作倾向也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出现了宣扬情欲和道德说教两个创作路向。
所谓宣扬情欲的作品是指以宣扬情欲为主题或含有宣扬情欲情节的作品,依据叙述主题和表现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第一种为纯情式,作品以叙写男女情爱为主题,以满足男女双方精神愉悦为表现形式,并无性爱场面的描写。如凌濛初(1580—1644)创作的“两拍”,《拍案惊奇》成书于天启七年(1627)、《二刻拍案惊奇》刊刻于崇祯五年(1632),这两部作品各四十卷四十篇[90],篇章内容虽取自古今,但编撰的方法是“借一事而构设想象,往往在原书中不过数十字,记叙旧闻,了无意趣。在小说中则清谈娓娓,文逾数千,抒情写意,如在耳目。化神奇于臭腐,易阴惨为阳舒,其功力亦实等于创作”[91]。这两部作品中均有叙写男女纯粹情爱的篇目。《拍案惊奇》卷二十五《赵司户千里遗音,苏小娟一诗正果》,叙写钱塘名妓苏盼奴“俊丽工诗”、“品格胜人”,与“才思敏捷”、“人物风流”、“志诚真实”的太学生赵不敏相爱,盼奴不嫌不敏贫穷,全力资助他读书应试,殷切希望不敏及第后为她脱掉乐籍,二人“相随终身”。不敏“极力发愤”,“果然高捷南宫”,后授职襄阳司户,但因多方面原因,一时不能为盼奴落籍,故而不得不两下分离,一个在京城,一个在襄阳。三年之后,不敏因“不遂其愿,患了相思之病”,不久便离开人世。盼奴自从不敏离开京城,三年来“足不出户,一客不见”,终日盼望襄阳来音。终因期望未果,“盼奴相思之极,恍恍惚惚”,就在不敏去世的当天,“声丝气咽,连呼赵郎而死”。如果说《赵司户千里遗音,苏小娟一诗正果》叙写的是才子与妓女的生死恋情,那么《二刻拍案惊奇》卷九《莽儿郎惊散新莺燕,驺梅香认合玉蟾蜍》,则是叙写了才子与平民女子之间的情爱:杭州府秀才凤来仪家贫,母舅金三员外“替他在吴山左畔赁下园亭一所,与两个朋友作伴读书”。有一天傍晚,凤来仪“读书少倦,走出书房散步,至园东,忽见墙外楼上有一女子(杨素梅)凭窗而立,貌若天人”,杨素梅“看见凤生青年美质,也似有眷顾之意,毫不躲闪”,凤、杨二人由此便一见钟情。在丫环龙香的撮合下,两人互赠信物,私订终身。此后虽有波折,但二人终究还是阴差阳错地走到了一起。
在晚明小说当中,不独“二拍”中有叙写纯情的篇目,《鼓掌绝尘》中也有。如“风集”叙写了才子与乐妓之间的爱情:巴陵书生杜开先在赴清霞观的路上,偶遇相国府乐妓韩玉姿,二人隔船相望,一见钟情。至深夜,隔船和诗,互表爱慕之情。天亮分别,两下相思。后经送纨扇、传花笺等环节,二人相约百花轩,私越相国府,成为一对百年偕老的恩爱夫妻。再如“雪集”叙写了才子与官宦小姐之间的情爱故事:刺史小姐李若兰自从在丽春楼上瞥见苏州书生文荆卿后,“整日忘餐废寝,抱闷躭愁”,终因思念荆卿之切,一病不起。荆卿深知因由,假扮医生入府探望。相见后,若兰病体很快痊愈。后因私下幽会被李二叔告至官府,高太守得知情缘后深表同情,为他们开脱罪名,判文、李二人结为金銮之好,成就了一段美好姻缘。
第二种为纯欲式,作品以宣泄肉欲为根本,在叙事过程中,不涉及或很少涉及情感因素,只是一味地铺陈性事,或者在描写社会生活的过程中,大量加入性描写。如《金瓶梅》整部作品共一百回,欣欣子序中说该作品作者为“兰陵笑笑生”,学界目前公认的大致有三个版本系统:一为刊刻于明万历年间的《新刻金瓶梅词话》;二为刊刻于明崇祯年间的《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三为清康熙年间张竹坡评点的《彭城张竹坡先生批评金瓶梅第一奇书》。这部作品的伟大之处在于以写实的笔法,暴露了明代后期社会道德沦丧、秩序混乱等极为丑恶的一面,无论是这部作品涉及内容的丰富性,还是写实手法的运用,在通俗小说发展史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之,这部作品也受到赞誉。需要提到的是,这部作品在暴露人世间丑恶、批判人世间丑恶的时候,加入了大量的性描写,如作品在塑造西门庆卑劣人格的时候,叙写了他和很多女人之间的性事:原配妻子陈氏亡故后,他继娶千户之女吴月娘为妻,后又纳李娇儿、卓丢儿、孟玉楼、孙雪娥、潘金莲和李瓶儿六个女人为妾。家里虽然妻妾成群,但他并不满足,在妓院包占了妓女李桂姐、吴银儿、郑爱月,在家里霸占了仆妇宋惠莲。此外,绒线铺伙计韩道国的妻子王六儿,王招宣府里的贵妇人林太太,也都与他有染。作品在叙述这些床笫之事的时候,很多场面描写得极为细致,性放纵、性虐待都有赤裸裸的描写,因之,这部作品也被视为“诲淫”之书。如袁中道谓“此书之半,大约模写儿女情态具备……《水浒》崇之则诲盗;此书诲淫”[92]。弄珠客云:“《金瓶梅》秽书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93]笑花主人还说:“《金瓶》书丽,贻讥于诲淫。”[94]
如果说《金瓶梅》中的性描写是寓暴露丑恶、批判丑恶于其中的话,那么《绣榻野史》写得似乎没有如此深刻,而是在赤裸裸的宣淫。这部作品分四卷,署名“情颠主人著”,叙述了扬州秀才姚同心不仅长期占有小秀才赵大里,在妻子金氏的策划下,还占有了赵大里的母亲麻氏。赵大里与金氏交媾没能尽兴,金氏主动协助赵大里强奸了奴婢阿秀。小说的大部分篇章都在描写姚、赵、金、麻四人联床淫乱的场面[95]。
在晚明小说当中,像《绣榻野史》这样纯粹铺叙肉欲的作品占有很大比例。如《痴婆子传》,作品分上下两卷,主人公上官阿娜甚为淫荡,先后与表弟慧敏,奴才俊、盈郎、大徒,大伯克奢,小叔克饕,公公栾翁,妹婿费,寺僧如海,戏子香蟾,师塾先生谷德音等多名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作品一味宣淫,充斥着大量的性描写[96]。再如《昭阳趣史》,作品分上下两卷,附图32副,署名“古杭艳艳生编”,叙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九尾狐与燕子精交媾,被燕子精盗去真阳后恼羞成怒,寻燕子精至青邱山报仇。恰逢邓天君路过此地,擒拿二妖至天庭面见玉帝,玉帝罚二妖至凡间转世。二妖投胎凡间之后,淫性不改,入宫之前与风流子弟射鸟儿放纵淫乱。入宫伴驾期间,在与汉成帝终日淫纵的同时,还借助召射鸟儿入宫、勾引宫人、广选天下少年等途径,与多名男子恣肆淫乐。全书对性事的叙述皆以满足肉欲为目的,极叙淫欲为能事[97]。还如《浪史奇观》,作品共44回,署名“风月轩入玄子著”,叙写了秀才出身的浪子与王监生妻子李文妃私通,又私寡妇赵大娘,复奸赵氏之女妙娘。王监生病死,浪子因纵欲过度而患病,康复后,又私寡妇潘素秋,为潘素秋耍弄,再度患病。后浪子娶李文妃为妻,伙同男宠陆珠及李文妃三人联床淫乱。在访友人铁木朵因时,浪子又与其妻私。浪子中进士后,不愿候选,娶七美人、十一侍妾,淫乐无度,人呼为“地仙”[98]。《浪史奇观》在宣欲的同时,竟然还写了乱伦:妙娘乃赵大娘的亲生女儿,赵大娘勾引浪子成奸后,又主动唆使妙娘与浪子交媾。明人张誉将《浪史奇观》归入“获罪名教”之列[99]。原因是这部作品为了肆意宣欲,严重破坏了儒家的人伦纲常。
如果说上述作品是以铺叙异性之间性事为主的话,那么《宜春香质》则是一部以铺叙男性之间性事为主的作品。这部小说分风、花、雪、月四集,每集五回,存世有明崇祯间笔耕山房刊本,藏日本天理图书馆,署“醉西湖心月主人著,且笑广芙蓉僻者评,般若天不不山人参”[100]。“风集”中,铺陈了苏州虎丘少年孙宜之与馆生、书童、馆师、市井无赖淫媾的场面;“花集”中,铺陈了松江南翔单秀言与卖古董的谢裕、山东和风镇的和宾王、辽阳豪族铁一心淫媾的行为;“雪集”中,铺陈了淮安府山阳县伊自取与大老官祁龟、皮肉行陆长子、大老官商新等人交媾的行迹。
在晚明小说当中,以铺叙男性之间性事为主的作品,除了《宜春香质》外,还有《弁而钗》,作品共分四卷二十回,每卷叙述一个完整的故事,存世有笔耕山房刊本,藏北京图书馆,署“醉西湖心月主人著,奈何天呵呵道人评”[101]。虽然每卷主题是叙写男性之间情感的,但在这条主线之外,有很多交媾的场面并无情感因素,完全是肉欲之宣泄,如卷一《情贞记》铺陈有新科探花风翔与仆人得芳、得韵、小燕交媾的场面;卷四《情奇记》叙写有摘凡与燕龟等人淫媾的场面。
第三种为情欲合一式,作品兼具“情”与“性”两个因素,但终归又是以“情”作为叙事主线的。如《弁而钗》在叙述主线之外虽然夹杂了一些单纯宣泄肉欲的情节,但就作品表现的主题来看,当属情欲合一的范式。与《三妙传》相比,《弁而钗》叙写的并非是男女之间的情欲合一,而是男性之间的情欲合一,恋爱双方皆为男性,应属当今意义上的同性恋现象。卷一《情贞记》中,新科状元花凤翔偶遇扬州书生赵王孙,甚是爱慕,为了能够接近赵王孙,凤翔费尽心机,好好翰林不做,重新去做学生。在开始交往的过程中,凤翔不时以性事挑逗王孙,遭王孙斥责后,相思成病,卧床不起,后来王孙为其真情所感动,遂以身相许。卷二《情侠记》中,天津人张机容貌秀美,秀才钟图南甚爱之,设计用酒将张机灌醉,趁其醉酒熟睡之机,强行与之交媾。张机酒醒之后大怒,图南苦苦相求,张机深为感动,二人遂成为莫逆之交。卷三《情烈记》中,浙江苕溪人文韵落难为戏子,才子云汉见而爱之,恰遇一个名叫石敢当的人欺凌文韵,云汉挺身相救,文韵为了报恩,遂以身相许。卷四《情奇记》中,福建人李又仙为救父沦落到南院,北京人匡人龙对其甚为赏识,将其救出风尘,李又仙知恩图报,遂以身相许。
晚明多元学说并存的局面,反映到小说创作上,则是不仅出现了大量表现情欲的作品,还表现在小说宣扬道德说教对此前传统的延续。依据叙述主题和表现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宣扬情欲与道德说教合一式,这类作品在宣欲的同时,又在极力掩盖宣欲行为,彰显其试图制欲的教化目的。如《肉蒲团》,作品共四卷二十回,署“情隐先生编次”,另名觉后禅、耶蒲缘、野叟奇语钟情录、循环报、巧姻缘等,叙述了书生未央生娶铁扉道人之女玉香为妻,婚后因其妻不解风情,遂借游艺之名寻觅佳人,结识义盗赛昆仑,赛昆仑帮助他寻访女子,未央生先后与艳芳、丑夫人、香云、花晨、瑞珠、瑞玉等多名女子私通,甚至联床淫乱[102]。为了掩盖作品中的宣欲成分,作品在开头部分以警示的方式明确创作目的:
做这部小说的人,原具一片婆心,要为世人说法,劝人窒欲,不是劝人纵欲;为人秘淫,不是为人宣淫。看官们不可认错他的主意。既是要使人遏淫窒欲,为甚么不著一部道学之书维持风化,却做起风流小说来?看官有所不知。凡移风易俗之法,要因其势而利导之,则其言易入。近日的人情,怕读圣经贤传,喜看稗官野史。就是稗官野史里面,又厌闻忠孝节义之事,喜看淫邪诞妄之书。风俗至今日,可谓靡荡极矣。若还著一部道学之书,劝人为善,莫说要使世上人将银买了去看,就如好善之家,施舍经藏的,刊刻成书,装订成套,赔了帖子送他,他不是拆了塞瓮,就是扯了吃烟,那里肯把眼睛去看一看。不如就把色欲之事去歆动他,等他看到津津有味之时,忽然下几句针砭之语,使他瞿然叹息道:“女色之可好如此,岂可不留行乐之身,常还受用,而为牡丹花下之鬼,务虚名而去实际乎?”又等他看到明彰报应之处,轻轻下一二点化之言,使他幡然大悟道“奸淫之必报如此,岂可不留妻妾之身自家受用,而为惰珠弹雀之事,借虚钱而还寔债乎?”思念及此,自然不走邪路。不走邪路,自然夫爱其妻,妻敬其夫,《周南》、《召南》之化不外是矣。此之谓就事论事,以人治人之法。不伹做稗官野史之人当用此术,就是经书上的圣贤,亦先有行之者。[103]
声明创作的目的是不在宣淫导欲,而是采取就事论事、以人治人之法遏淫窒欲,完成道德教化。尽管这种道德说教可能存有虚假成分,或是作者为了掩人耳目,躲避官府查禁;亦或许是宣淫之后,慰藉内心的道德愧疚。
第二种是纯道德说教式,作品主要通过对不同事件的叙述,来实现道德教化的目的,较之情欲与道德说教合一式,纯道德说教式作品并无肉欲之渲染。如《杨家府通俗演义》,全名《杨家府世代忠勇通俗演义志传》,全书共八卷五十八则,作品对人物形象的刻画深深地浸润着儒家的忠义理念:杨继业本为北汉臣子,北汉在与宋朝的交战中失利,汉主归降了宋朝。宋太宗派人伙同继业妻子(令婆)一道去说服继业归宋。继业坚决不从,理由是“国破家亡,此正理也。岂可苟且贪生,以图富贵,而作不忠不义之事?”继业认为,做臣子的要忠于国家,国家败亡,臣子当死,苟且偷生乃是不忠不义之举。为明其志,继业执意要斩与令婆同来劝降的宋朝使臣。面对继业的这一行为,太宗不仅没有责怪他,反而高度肯定他的忠义:“忠义之士!朕甚爱之。”为了能够得到继业的辅佐,太宗复遣重臣党进前去说服,党进也遭到了继业的拒绝。降宋的汉主得知党进说降一事未成后,急忙派使臣告诉继业:“今日不来,即反臣矣。”继业感言:“本全忠节,反以悖逆责我!”为了全其忠节,继业只得听从汉主,归降了宋朝。由此可见,继业拒降是为了尽忠,归降还是为了尽忠。继业称臣大宋之后,为报答宋主的厚遇,保驾太宗到五台山降香。后遭遇辽军围困,继业全家护驾突围,杨家子弟大多遇难。面对宋主对杨家遇难子弟的惋惜,继业却说:“蒙圣上深恩,誓死以报。今数子丧于王事,得其所矣。陛下哀之,不亦过乎?”当继业遭潘仁美陷害,命绝狼牙谷之时,仍念念不忘宋主的恩遇。在这部作品中,杨继业是一个忠义的典范,与此同时,杨家所有成员辅佐大宋朝的行为,似乎又无不在彰显继业的这种忠义精神。明人秦淮墨客就此说:“自令公忠勇传家,嗣是而子继子、孙继孙,如六郎之两下三擒,文广之东除西荡;即妇人女子之流,无不摧强锋劲敌,以敌忾沙漠,怀赤心白意,以报效天子。云仍奕叶,世世相承。”[104]再如,安遇时编集的《包龙图判百家公案》,全书凡十卷一百回,第二回《判革停猴节妇牌坊》高扬了贞节观念:南京人周安病逝后,妻子汪氏为夫守节、奉养公婆,“乡老亲临,多上其事;州府县官皆赐旌表,竖立牌坊以表其节”。一日,包公至其家拜谒,见汪氏“脸带桃花之色”,历经设计审断,知汪氏与家养雄猴有私,骂道:“你这等淫泼妇,守得好节!缘何与异类为偶?”遂拆掉汪氏的贞节牌坊,籍没其全部家产,汪氏羞愧自缢身亡。作者不仅以人物的命运来宣扬这种贞节观念,还在文末以警语的形式告诫世人:“此亦可以为守节不终者之戒。”第十八回《神判八旬通奸事》严斥破坏人伦的行为:八旬老者周德与族房寡妇罗氏通奸,罗氏夫主亲弟周宗海“屡次微谏不止”,遂只得具告包拯。包拯将周德与罗氏拘至公堂,二人拒不承认,包拯在兄嫂汪氏的启发下,辨识二人奸情证据确凿,指周德喝道:“老贼无知,败坏纲常,死有遗辜。”又指罗氏大骂:“泼妇淫乱,分明与德通奸,又要瞒我。”遂杖周、罗二人各一百。第五十二回《重义气代友伸冤》高赞了朋友之义:吴十二与韩满交情甚厚,吴妻谢氏“风情极侈”。一日,韩至吴家,适逢吴外出,谢氏遂留韩饮酒,在席间大献媚态,韩大怒,厉告谢氏:“贤嫂休得如此,倘家人得知,则朋友伦义绝矣。从今休使这等见识!”言罢离席而走。不久之后,谢氏与家人汪吉勾搭成奸。汪利用镇江之行,用酒把吴灌醉,推落江心。事后,吴之魂魄找到韩,托其申冤。韩驳斥其舅“他人事莫惹连累”之劝:“小弟与吴友虽是结交,有同生死之誓,正因不良嫂在,以此疏阔。近日曾以幽灵托我,岂可背之!”为全朋友之义,遂至包拯处为吴申冤昭雪。无论是韩满对谢氏轻浮行为的斥责,还是为吴十二申冤的执著,无不传达出作者对“义”的高度肯定。
晚明戏曲创作倾向的分化与小说基本一致。
梅鼎祚《玉合记》,叙写了才子韩翃与歌妓柳氏的一段恋情,南阳才子韩翃至西郊游玩,邂逅好友李王孙歌妓柳氏,互生爱慕之情,后经李王孙成全,韩、柳二人结为夫妇[105]。
纪振伦《霞笺记》,叙写了庠生杨彦直与名妓张丽容的一段恋情,杨彦直为妓馆丝竹之声赋诗,书于霞笺之上,适逢学师忽至,情急之中,团其诗扔于墙外,名妓张丽容拾得此诗后,和韵于霞笺之上,投回原处,杨彦直惊羡不已,经人引见,二人得以相会,私订终身,并以双霞笺为记。后因一系列突发事件,二人险些错失良缘,历经重重磨难之后,终得完婚[106]。
汤显祖《牡丹亭》,叙述了书生柳梦梅与南安太守之女杜丽娘的一段恋情,穷困书生柳春卿寓居广州,梦见一少女立于梅树之下,与他说有姻缘之分。梦醒之后,遂更名为柳梦梅。南安太守杜宝有一女,取名丽娘,私游花园赏春,怀春之思顿然萌发。回房倦睡中,梦见一书生,手持柳枝,二人遂在牡丹亭结下了不解之缘。丽娘梦醒之后,难挨相思之情,自画真容,题诗“他年得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于画上。不日,恹恹病亡,留言藏其身于后院梅树之下,并让丫环春香藏其画像于庭中太湖石下。三年之后,柳梦梅参加科考,路经南安,养病于杜宝后院梅花庵,偶然间,拾得丽娘画像,带回房中倾情把玩,恰逢丽娘魂至,二人诉说衷肠。后柳梦梅在紫阳宫道婆石道姑的协助下发坟,丽娘起死回生,柳、杜二人遂结为夫妇。王思任对剧中之情评价说:“《牡丹亭》,情也。若士以为情不可以论理,死不足以尽情。百千情事,一死而止,则情莫有深于阿丽者矣。况其感应相与,得《易》之咸;从一而终,想《易》之恒。则不第情之深,而又为情之至正者。今有形一接而即殉夫以死,骨香名永,用表千秋,安在其无知之性不本于一时之情也。则杜丽娘之情,正所同也,而深所独也,宜乎若士有取尔也!”[107]
如上所列的这些剧目均为纯情类作品,此类剧目之产生,除了与晚明朝廷政策宽松、世风的变化有关外,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戏曲创作传统本身产生的影响。与众多纯情类剧目产生的同时,晚明还出现了一些含有色情情节的剧作:沈璟《义侠记》第十四出《巧媾》:王婆诱骗潘金莲至家缝制寿衣,让看似不期而至的西门庆陪金莲喝酒,席间,西门庆挑逗金莲,二人初次相识之时,便酿出淫奸之事[108]。许自昌《水浒记》第二十一出《野合》,叙写了张山郎与阎婆惜偷情一事,整出戏以宣扬肉欲色情为主要内容[109]。
需要提到的是,戏曲作为一种表演艺术,由于受舞台演出的限制,表达色情的方式较为含蓄,大多是以暗示的方式来传达这种意念,正如上述列举的这些曲目,它们并不像小说那样对色情场面予以直接呈现。这种区别主要是由这两种文体各自的传播形式决定的:戏曲主要靠舞台演出传播;小说主要靠阅读文字传播。
情欲剧的出现严重消解了程、朱理学的禁欲观念,对于维护朱明王朝的治化显然是不利的。但从戏曲本身的发展来看,这又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如汤显祖《牡丹亭》完全打破了以往爱情剧情与礼冲突的创作模式,深刻展示了爱情作为人的自然本性与束缚人们身心的封建社会伦理道德观念的冲突,即情与理的冲突,为明清时期爱情剧的创作开辟了一种新的创作模式[110]。
这些情欲剧深得世人喜欢,流播甚广。就汤显祖《牡丹亭》而言,《万历野获编》载:“汤义仍《牡丹亭》梦一出,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价。”[111]搬演此剧的人数众多。《调象庵稿》载:汤显祖“所为《紫萧》、《还魂》诸本,不佞(邹光迪)率童习之,以因是而见神情,想风度”。《静志居诗话》载:“太仓相君实(王锡爵)先令家乐演之,且云:‘吾老年人,近颇为此曲(《牡丹亭》)惆怅。’”[112]《笔梦》载:明代钱岱所蓄家庭戏班,擅长剧目有《牡丹亭》、《玉簪记》等[113]。当时还出现了根据《牡丹亭》删改而成的新曲目,如冯梦龙的《风流梦》[114]、硕园的《还魂记》[115]。世人为搬演《水浒记》,竟然还闹出了诉讼官司。《香祖笔记》云:兖州阳榖县西北有冢,俗称“西门冢”,有大族潘、吴二氏,自称是西门嫡室吴氏、妾潘氏之族。一日社会登台演剧,吴之族使演《水浒记》,潘族谓辱其姑,聚众大哄,互控于县令[116]。崇祯十四年(1641),《玉簪记》竟然传至宫廷。《烬宫遗录》卷下云:“皇后千秋节,谕沈香班优人演《西厢记》五六出,十四年演《玉簪记》一二出。”[117]
当然,作为明初朝廷倡导的主导思想的程朱理学,晚明在重情思潮兴起之时也并未消失。一是士人群体思想的分化,既有卷进重情思潮的大批士人,也有坚守程朱理学的立身处世的士人[118];而且就思想发展的趋势而言,理学本身也在变化之中,阳明学派的出现将理学推进到一个全新的阶段,一方面既强调了儒家传统的立身处世的基本理念,一方面又强调了自我的价值。思想多元并存的局面,反映在戏曲创作中,除了大量表现情欲的作品外,也出现了宣扬劝善惩恶思想和道德说教的作品。
陈罢斋《跃鲤记》宣扬了人间孝道。汉朝广江人姜诗家贫,事母甚孝,姜妻庞氏奉顺尤笃,教子安安亦甚严。邻居秋娘与庞氏有仇,挑拨庞氏姑媳不合。适逢赤眉樊崇作乱,路过姜诗乡里,知姜诗大孝,以金银相赠。姜母多病,思饮江水。庞氏独往取水,因取水迟归,被丈夫休出家门。庞氏寄住邻居王韫家,安安尝省口粮,送米至邻舍侍奉母亲。庞氏昼夜劳作奉姑,姑备受感动,让安安迎母归,全家喜得团圆。玉皇敕旨,以姜诗夫妇至孝,就其舍侧涌出泉水,每旦跃出双鲤,以供奉养[119]。
无名氏《十义记》宣扬了节义观念。关中人韩朋,字本忠,妻李翠云,弟韩福。朋、福与同里郑田、李昌国结为兄弟。黄巢侵犯关中,掳掠美女,听说李翠云貌美,让钱牙婆往说韩朋。韩朋骂之,黄巢派遣张义逮韩朋全家。张义乃韩朋旧仆,放主远遁而引颈自刎。黄巢追杀,韩福伪装成兄,令兄远走。黄巢杀福,欲奸翠云,翠云以有孕在身而拒之,后被巢系于狱。翠云在狱中生得一子,取名困英。郑田、李昌国慕程婴、公孙杵臼之举,于是郑死义,李为匿困英,逃往湖州。黄巢将翠云赏与部卒冯献,冯献重其节,赠以金,令逃出关,献则赴水死。后经过一番波折,韩朋全家喜得团圆。黄巢被斩于市[120]。
除了这三部作品之外,其他宣扬劝善惩恶思想和道德说教的剧目还有沈璟《桃符记》、冯梦龙《精忠旗》等。
综上所述,张居正整肃学风用力甚勤,但并没有取得实质性效果,没能改变晚明思想领域多元学说争锋、融合之进程。由此而及于文学,则是没能阻断思想变化带给文学发展的多元渗透。思想学说是一种非常顽固的社会产物,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定性和发展轨迹,一旦进入全速发展阶段,任何外在的力量,包括强大的政治权力干预在内,都无法让它在短时间内迅速销声匿迹。它会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左右着士人的认知、行为和审美取向,并以多种物态化的形式表现出来,晚明文学的多样性就是其中之一。但晚明文学多样化在丰富士人审美多样性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这一时段士人的思想观念。当这些思想观念与国家意识形态一致的时候,对政权的稳定和发展是有利的,反之,则是有害的,会阻碍或破坏政权的稳定和发展。张居正整肃学风与文学走向之间的关系当属于后一种情况。
【注释】
[1]谈迁:《国榷》,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60页。
[2]朱元璋:《明太祖文集》卷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明太祖实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500页。
[4]同上书,第601—602页。
[5]朱元璋:《明太祖文集》卷十八,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6]朱元璋:《明太祖文集》卷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7]同上书,卷二十。
[8]朱元璋:《明太祖文集》卷二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同上。
[10]刘惟谦等:《大明律》卷二十六,明嘉靖范永銮刻本影印本。
[11]朱元璋:《明太祖文集》卷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章培恒:《全明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0—21页。
[13]同上书,第32页。
[14]《明太祖实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1537页。
[15]同上
[16]同上书,第2771页。
[17]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一百三十四,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18]同上。
[19]《明宣宗实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757—758页。
[20]《明英宗实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5371页。
[21]《明武宗实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692页。
[22]《明世宗实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3516页。
[23]同上书,第6023页。
[24]《明孝宗实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152页。
[25]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9页。
[26]王阳明:《传习录》卷中,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27]王阳明:《传习录》卷中,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28]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9页。
[29]黄宜民校点整理:《颜钧集》卷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30]徐学谟:《世庙识余录》卷二十一,明活字本。
[31]黄宗羲:《明儒学案》,中华书局2008年版。
[32]《明神宗实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1761页。
[33]张舜徽:《张居正集》第二册,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66页。
[34]同上书,第411页。
[35]《明神宗实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2205页。
[36]张舜徽:《张居正集》第二册,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16页。
[37]《明神宗实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1916页。
[38]张舜徽:《张居正集》第一册,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75页。
[39]《明世宗实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568—569页。
[40]《明世宗实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569页。
[41]同上书,第2299页。(www.xing528.com)
[42]同上书,第2299—2300页。
[43]余继登:《典故纪闻》,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11页。
[44]《明世宗实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4485页 。
[45]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52页。
[46]张舜徽:《张居正集》第二册,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17页。
[47]同上书,第140页。
[48]耿定向:《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六,明万历二十六年刘元卿刻本。
[49]张舜徽:《张居正集》第二册,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74页。
[50]耿定向:《耿天台先生文集》卷六,明万历二十六年刘元卿刻本。
[51]《万历起居注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46—247页。
[52]《明神宗实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1199页。
[53]同上书,第1367页。
[54]王树民:《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803页。
[55]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卷八,明抄本。
[56]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31页。
[57]侯外庐:《宋明理学史》,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50页。
[58]侯外庐:《宋明理学史》,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6页。
[59]黎靖德:《朱子语类》卷十三,中华书局1986年版。
[60]朱熹:《孟子集注·滕文公章句上》,《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61]黎靖德:《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24页。
[62]朱熹:《孟子集注·中庸章句》,《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63]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十三,中华书局1985年版。
[64]《明神宗实录》,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699—700页。
[65]南炳文:《佛道秘密宗教与明代社会》,天津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31页。
[66]莲池大师:《竹窗随笔》,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版,第346页。
[67]紫柏大师:《紫柏老人集》,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版,第505页。
[68]李贽:《初潭集》卷十一三,中华书局1974年版。
[69]袁中道:《珂雪斋近集》卷二,上海书店1982年版。
[70]袁宏道:《袁中郎全集》卷十三,伟文图书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版。
[71]袁宗道:《白苏斋类集》卷十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72]中华书局编辑部编:《历代纪事本末》,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173页。
[73]杨士奇:《东里文集》,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394页。
[74]李东阳:《镜川先生诗集序》,《怀麓堂集》卷二十八,岳麓书社1983年版。
[75]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348页。
[76]李梦阳:《驳何氏论文书》,《空同集》卷六十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77]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伟文图书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版,第6853页。
[78]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381页。
[79]同上书,第7368页 。
[80]袁宗道:《白苏斋类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283页。
[81]钱伯城:《袁宏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87页。
[82]同上书,第9页。
[83]同上书,第99页。
[84]钱伯城:《袁宏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724页。
[85]张岱著,云告点校:《琅嬛文集》,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199页。
[86]吴毓华:《中国古代戏曲序跋集》,中国戏剧出版社1990年版,第100页。
[87]无碍居士:《警世通言叙》,转引自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777—778页。
[88]兼善堂:《警世通言识语》,转引自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777页。
[89]王黉:《开辟衍绎通俗志传序》,转引自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858页。
[90]齐裕焜:《明代小说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377页。
[91]孙楷第:《三言二拍源流考》,转引自齐裕焜:《明代小说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377—378页。
[92]袁中道:《游居柿录》卷九,青岛出版社2005年版。
[93]弄珠客:《金瓶梅序》,转引自朱一玄:《金瓶梅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89页。
[94]笑花主人:《今古奇观序》,《今古奇观》卷首,明刻本。
[95]情颠主人:《绣榻野史》,民国四年上海图书馆排印本。
[96]芙蓉主人辑,情痴子批校:《痴婆子传》,日本民治年间刊本。
[97]古杭艳艳生编:《昭阳趣史》,《中国古艳稀品丛刊》第四辑,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影印本。
[98]风月轩入玄子:《浪史奇观》,《中国古艳稀品丛刊》第五辑,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影印本。
[99]《平妖传序》,转引自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47页。
[100]侯忠义主编:《明代小说辑刊》第二辑,潇湘恺校点本,巴蜀书社1995年版。
[101]侯忠义主编:《明代小说辑刊》第二辑,潇湘恺校点本,巴蜀书社1995年版。
[102]情隐先生编次:《肉蒲团》,《中国古艳稀品丛刊》第三辑,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影印本。
[103]第一回《止淫风借淫事说法,谈色事就色欲开端》,《肉蒲团》,《中国古艳稀品丛刊》第三辑。
[104]秦淮墨客:《杨家府通俗演义序》,《杨家府通俗演义》卷首,潇湘恺校点:《明代小说辑刊》第二辑,巴蜀书社1995年版。
[105]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65—166页。
[106]同上书,第260—261页。
[107]吴毓华:《中国古代戏曲序跋集》,中国戏剧出版社1990年版,第168页。
[108]毛晋:《六十种曲》,中华书局1958年版。
[109]同上。
[110]郭英德:《明清文人传奇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08—111页。
[111]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643页。
[112]焦循:《剧说》卷二,稿本。
[113]据梧子:《笔梦》,民国六年初园丁氏精校铅印本。
[114]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356页。
[115]同上书,第498页。
[116]焦循:《剧说》卷六,稿本。
[117]佚名:《烬宫遗录》卷下,民国适园丛书本。
[118]明袁黄:《训子言》:“编纂一伤化词传准五过。”(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
曲史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72页)闵景贤《法楹》云:“优伶杂技,不惟蛊惑心志,亦多玷污家风,万一无已之宴款,亦须闲宅张筵,以防淫渫。”(同上)
[119]郭英德:《明清传奇综录》,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48页。
[120]同上书,第1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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