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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改革政务:晚明文学方向变革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张居正全面改革政务续接前文,嘉靖中期的张居正看到仕途无望,选择回江陵老家休养,以回避时事风浪。张居正回到北京后,借助次辅徐阶的力量,很快进入了国家政权的核心。张居正作出的这一评判并非无中生有。张居正不仅认识到了人才的重要性,还一语道破了朝廷人事制度存有的严重缺陷。

张居正改革政务:晚明文学方向变革

第一节 居正全面改革政务

续接前文,嘉靖(1522—1566)中期的张居正看到仕途无望,选择回江陵老家休养,以回避时事风浪。经过三年的蛰伏期,他洞察到了官场事态的变化,等来了施展才华的机会。张居正在嘉靖三十六年(1557)的这次出山,与此前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这个时候的他,变得更加成熟、更加老练了,随后发生的事情足以证明这一点。张居正回到北京后,借助次辅徐阶的力量,很快进入了国家政权的核心。这里需要交代的一点是,徐阶帮助张居正在仕途上的成长,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两人属于师生关系,这一关系是在嘉靖二十六年(1547)确立的,张居正是那一年参加进士考试的考生,徐阶是录取他的主考官。在隆庆二年(1568)的下半年,徐阶不敌对手的攻击,被迫致仕,退出内阁,但张居正并没有因为恩师的离去而变得孤立无助,不知所措,这个时候的他,历经恩师几年的全力提携和悉心培养,已经具备了应付政坛风云变化的足够能力。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进入内阁并非是张居正的终极目标,他有更大的抱负,而这一抱负的实现,则要求他必须凭借掌控更大的权力。这种更大权力的获得就需要他在皇帝面前积极展示自己的才华,以便得到皇帝的赏识。就在这个时候,张居正首次向皇帝朱载垕进呈了《陈六事疏》[1],全面透彻地为朱明王朝作了一次体检,分析了这个大帝国所陷入的困局,以引起皇帝的高度重视。这份奏疏大致包含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官员不干实事,只会夸夸其谈。张居正援引隆庆元年(1567)“虏贼内犯”的案例展开阐述:在这一年的九月,有两股异族势力同时侵犯帝国边境,一股势力是俺答,进攻了山西大同,后又攻入交城、文水一带。另一股势力是土蛮,攻占了昌黎、卢龙、滦河等地域。在文武百官聚首朝堂商议退兵对策的时候,他们个个意气风发,一时间“众言盈庭,群策毕举”,场面着实令人振奋,但最终的结果是,雨过地皮湿,朝臣们逞一时之快,议论完之后,很快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再无人问津。

二、官员混世为官,政坛习气腐败。张居正作出的这一评判并非无中生有。朱明王朝自正统朝(1436—1449)开始,不断在走下坡路。这种局面的出现,主要是由派系斗争引发的,官员们不务正业,执著于个人权力的得失,不择手段,相互残害,搞得政坛上人人自危,担心稍有不慎,就会落个家破人亡。即使是掌控考核百官的官员,为了在夹缝中求得生存,也不敢持有明确客观的评判立场,而是想尽办法避免得罪人,甚至还去讨好这些被考核官员,把被考核官员态度含糊处理政事的做法,说成是公平得当,把被考核官员是非不分滥用职权的行为,说成是善于处理事务

三、诏令如同废纸,政事拖沓疲软。诏令是明王朝的最高法令,体现的是皇帝的意志和国家的尊严。按照张居正的说法,这些下属机关并不买皇帝的账,以你说你的,我干我的态度应对国家政令,即使是关乎百姓命运、国家存亡的重大案情,这些行事官员也是能拖则拖,有的甚至一拖就是十几年,其结果是,案件证人因年老而黯然弃世,罪犯却长期逍遥法外,冤情不得昭雪,民愤难以平息。

四、用人机制僵化,考核制度失当。国家的昌盛最终需要依赖人才的振兴。张居正不仅认识到了人才的重要性,还一语道破了朝廷人事制度存有的严重缺陷。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朱明王朝的各项制度逐步建立了起来,并不断趋于完备,但随之出现的问题是,这些建立起来的制度不能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改变,长期以来处于僵化不堪的状态,不仅没能成为朝廷管理事务的有效手段,还成了束缚国家向前发展的桎梏。正像张居正说的那样:真正优秀的人才限于门槛得不到重用,无能之辈却钻了制度的空子盘踞高位;无力任事的人把事情做坏了得不到应有的追究,能干事的人只因一次小小的失误却永远失去了做事的机会。

五、国库银两空虚,粮食岌岌可危。钱和粮食直接威胁到国家的存亡,如果失去了这两样,整个国家必然会不战自乱,迅即崩溃,这让张居正感到非常不安。隆庆元年(1567)十二月,户部尚书马森盘查内库太仓粮银的时候,给出了一组统计数字,并算了一笔账:太仓共存银两为1 304 652两,每年发给官员的俸禄超过1 350 000两、戍边军饷超过2 360 000两,再加上补发的年例1 820 000两,仅仅一年的支出至少要5 530 000两,库存银两只够用三个月;库中所存粮食为6 783 551石,每年发放的官粮、军粮加在一起就要超过2 621 500石,再加上闰月需要多发放的220 000多石,库存粮食只能够两个月的使用[2]

六、周边战事不断,国家兵缺将寡。朱明王朝从正统朝开始,与蒙古军的战事相持不断,严重威胁着国家的安定。到了嘉、隆之际,国家安全陷入到了愈加糟糕的地步,国家军队除了要应对蒙古军在甘肃、宁夏、山西、河北等地的频繁袭扰,还要平息在山东、河南、山西一带的内乱。而国家军队的状况怎么样呢?张居正同僚们的描述是:“吾兵不多,食不足,将帅不得其人。”

张居正《陈六事疏》发露的这六个方面,处处直击朱明王朝的命门,其中任何一个方面持续发酵下去,都会让这个东方大帝国迅速土崩瓦解!(www.xing528.com)

为了挽救这个病入膏肓的帝国,在隆庆六年(1572),张居正利用朱载垕驾崩,朱翊钧登基这个皇权交替的时机,扳倒了时任首辅高拱,取而代之,成为新一任首辅,将国家大政的最高指挥权独揽手中,成为朱明王朝名副其实的掌权人。张居正的改革理想,在写给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的信中说得很清楚,即“朝廷清晏,内外乂安,悻门墐塞,百官奉职,如是足矣”

张居正在秉政十年期间,针对朝廷政局陷入的困境,全力推行政务改革:

第一,推行考成法以提高政权运转效率。考成法规定,六部和都察院须将所有要办的事情分解到各个机关部门,然后依据道路的远近、事情的缓急程度,制定相应的完成期限,分别记录在案,这些记录须一式三份,一份留在六部和都察院,作存底之用;一份送六科监察部门,等事情办完后作注销之用;一份报呈内阁,作查考之用。此外,还要设立三级督查制度,六部和都察院级别最低,负责考核的人数也最多,其职责是对所有相关官员,每月检查一次,对于他们应承的事情,做到完成一件就注销一件,没有按期完成的事情,要做到如实向六科监察部门申报,否则会以违制罪论处。六科监察部门处于中间级别,主要负责稽查六部对考成法的执行情况,每半年上报一次,对于那些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官员还要提出处理意见。内阁属于三级督查制度的最高层,负责稽查六科监察部门,对于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官员及欺瞒实情的官员作出最终处理[5]。张居正把这种层层监督,分级管控的考成法制度推行到政务管理当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就拿编撰《实录》这件事来说,《明实录》是朱明王朝极为重要的国史,一般情况而言,现任皇帝驾崩之后,继任皇帝必须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官员编撰前任皇帝的《实录》。明世宗于嘉靖四十五年(1566)驾崩,明穆宗即位之后,当年即着手组织《世宗肃皇帝实录》的纂修工作,旨令吏部右侍郎诸大绶、礼部左侍郎王希烈任编撰副总裁,结果这次编纂工作进展得极为缓慢,六年的时间过去了,穆宗这个短命的皇帝到临终也没有看到《世宗肃皇帝实录》的成稿。这样一来,嘉、隆两朝皇帝《实录》编撰工作的重任全部落在万历(1573—1620)朝。在当时,神宗朱翊钧年仅十岁,还是个孩子,根本无力处理这些事情,编撰《实录》的工作只得由首辅兼老师的张居正来操持。在隆庆六年(1572)九月,张居正秉承“事必专任乃可以图成,工必立程而后能责效”的施政理念,同时着手组织嘉、隆两朝《实录》的编撰工作。《世宗肃皇帝实录》编撰工作组的负责人保持不变,仍以诸大绶、王希烈任编撰副总裁,新筹建起来的《穆宗庄皇帝实录》编撰工作组,由申时行、王锡爵担任副总裁。在对两部《实录》的编撰人员作出安排之后,张居正还为编撰工作立下程限,即在每个月当中,各个编撰馆的官员必须完成撰写一年的事情,把初稿送给副总裁审查,副总裁在月末之前将修改稿上报,张居正对修改稿做删减和润色处理以成定稿,并在每年的五月期间、十月期间分别进呈给皇帝。按照张居正的推算,大约一个月可以完成一年的撰写任务,一个季度可以完成三年的撰写任务,如此慢慢累积起来,两部《实录》的撰写工作便可指日完成[6]。在张居正对编撰官员限期、限量的严苛考核之下,隆庆、嘉靖两朝《实录》分别在万历二年(1574)七月、万历五年(1577)八月相继完成。张居正推行的考成法改变了嘉、隆以来朝廷官员空言废堕的积习,得到了有识之士们的高度认可。在万历六年(1578)正月,户科给事中石应岳对考成法取得的效果评价说:“自考成之法一立,数十年废弛丛积之政渐次修举。”[7]王世贞在《嘉靖以来首辅传》中也说:“居正之为政,大约以尊主权、课吏实、明赏罚、一号令。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8]

第二,严惩重罚以整肃纲纪。对于严重违反律法的人员,张居正处置的手腕非常强硬。慈圣皇太后崇信佛教,在处决狱囚这件事情上,曾多次要求张居正停刑,除万历皇帝大婚那一年例外,皇帝母子其余几次免刑的要求,均遭到张居正的拒绝。万历二年(1574)十月,明神宗以母亲崇信佛教为由提出停刑,而张居正认为,如果赦免罪人,那将是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不仅受害者的冤屈得不到昭雪,还会造成“淹禁牢狱,徒费关防”的不良后果。为进一步说服皇帝母子,张居正借佛说理:“佛氏虽慈悲为教,然其徒常言地狱有刀山剑树,碓舂炮烙等刑,比之王法万分惨刻,安在其为不杀乎?”皇帝母子让步了,第二天即处决罪犯常安等30余人[9]。万历五年(1577)九月,慈圣皇太后谕暂免行刑,张居正认为这些囚犯皆绝灭天理,伤败彝伦,即使当下不处决,也只不过是拖延时日,最终还得老死在狱中,落得个徒费财力的结局,与其让罪犯悄无声息老死牢狱,还不如公开处决,以实现警示世人的目的。慈圣皇太后不得不再次做出让步,“今年照例行刑”[10]。万历七年(1579)十月,张居正第三次驳回慈圣皇太后停刑的要求,一次处决囚犯数十人[11]

第三,不拘资格、不限程式以振兴人才。万历元年(1573)二月,经张居正推荐,陕西右参政兼佥事张守中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等地。张居正荐举的理由是这样的:张守中虽然是举人出身,资历不够,但他年力精壮,才猷敏练,当年担任密云兵备的时候,练兵修守非常勤劳,朝廷如果能够把这个人吸纳进来,不仅可以让他效力,以巩固边防,还可以借助不拘资格启用人才的方式,达到笼络人心,鼓舞士气的目的[12]。张居正不拘资格启用人才的理念,还可以从他在另外一件事情上的表述看出来:万历四年(1576)十月,山东抚按弹劾昌邑知县孙鸣凤贪赃枉法,万历皇帝非常恼火,认为“此人乃进士出身,何无藉如此!”授意张居正对其严惩,张居正借此机会再一次申述他用人的理念:“正恃进士出身,故敢放肆,若举人岁贡,必有所畏忌,以后用人当视其功能,不必问其资格。”[13]张居正启用人才的谋略,还体现为不拘程式,敢于破除有碍施政的条条框框。依据明代的部推规定,当国家的行政岗位缺员的时候,需要由吏部提交候选人名单,一般的情况下,名单上会有很多人,其中包括主推和陪推,皇帝根据这个上交的名单确定最终人选。在万历九年(1581)四月的一天,吏部提出总督陕西三边官员长期缺位,需要按照规定增补官员。张居正以边务重大,急需有人添补为由,强烈主张人选的确定应该直接由圣旨批出,不需要走繁琐漫长的部推程序。他的建议当即得到了万历皇帝的允准,当下拟定圣旨:“文荐改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陕三边军务,而以兵部右侍郎王一鹗转左,佳胤升右侍郎。”[14]为了提高内阁的办事效率,万历三年(1575)八月,不经廷推,张居正私自荐举詹事府掌府事、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张四维,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马自强,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申时行三人加入内阁,协理政务[15]

第四,开源节流以增强国家经济储备。在万历六年(1578)十一月,张居正试点在福建推行清丈田粮的政策,其中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丈田亩,清浮粮。万历八年(1580)九月,他又在内阁辅臣申时行、张四维,户部尚书张学颜的协助下,将这一丈田清粮政策推行到全国各地,并下令:若有强宗豪民胆敢阻挠执法,严惩不贷![16]这次全国范围的丈田清粮运动,尽管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由于一些王府、豪强大肆阻挠,使得大量田亩得不到有效统计;还有一些地方官员为了邀功请赏,以欺骗的手段虚增田亩数量,等等,但就总体而言,通过这次清丈,多年来大量被隐匿的田亩得到了有效统计,南北直隶及十二布政司新增田亩数量1 547 058.60公顷,其中北直隶33 255.00公顷、南直隶49 898.70公顷、浙江45 896.15公顷、江西61 459.54公顷、湖广551 903.54公顷、福建2 315.00公顷、山东365 755.00公顷、山西6 100.00公顷、河南64 324.55公顷、陕西3 988.32公顷、四川264 520.00公顷、广东80 194.64公顷、广西768.87公顷、云南1 5084.34公顷、贵州1 594.95公顷;“九边”地区清丈所得田亩281 484.13公顷,其中大同70 251.19公顷、辽东32 587.70公顷、蓟辽10 817.11公顷、宣府63 110.36公顷、延绥39 755.42公顷、陕西三边18 990.00公顷、甘肃45 993.35公顷。清丈后全国新增田亩1 828 542.73公顷,比万历《明会典》所载万历六年全国(南北直隶与十三布政司)耕地面积5 182 155.01净增35.29%[17]。新增如此庞大的田亩数,无疑会为朝廷赋税收入提供稳定的保障。可以说,万历清丈是张居正振兴国家经济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举措。为了尽可能地增加国库收入,张居正还想方设法节制财政支出,凡事能省则省。隆庆六年(1572)十一月,管事太监崔敏请示为宫中购买金两珠石,张居正以“户部钱粮十分缺乏,各边求讨,月无虚日,实难支持”为由,下令停办[18]。万历三年(1575)四月,管事太监曹宪奏请购置宫中帐褥等生活用品,张居正下令裁减,与往年相比,这次购得的数量有的减去三分之一,有的还不及往年的一半[19]。万历五年(1577)五月,神宗皇帝想表达一下孝心,为两宫皇太后修缮寝宫,又在张居正阻止下停罢[20]。这里需要提到的是,张居正并非舍不得花钱而节省一切开支,事实上,遇到该花钱的地方,他出手还是非常大方的。万历九年(1581),南方一带发生严重灾荒,老百姓流离失所,靠吃树皮为生,张居正当即下令户部,要求动用各个州、县钱粮,积极赈灾救民。

第五,多方投入以加强国防。张居正除了在赈灾救民上舍得花钱,在国防投入方面同样不含糊。万历三年(1575)五月,遇到辽东蒙古军袭扰边境,张居正下令户部,立即补充军费开支,除了给驻军发放年例银两外,还在这个基础之上追加二万两白银[21]。当将士们打了胜仗,张居正会主动请命优厚奖赏,如万历六年(1578)二月,辽东驻军传来捷报,张居正请示皇帝:“今次边功出塞二百余里,斩获四百三十,彼之精锐咸就歼夷,我之损伤止于一卒,该镇立功诚为非常,俟兵部题复,臣等遵谕从厚拟赏。”[22]万历七年(1579)五月,海州、东昌等地传来捷报,张居正再次请示皇帝:“李成梁屡立战功,忠勇之节,为一时诸将之冠,加以显秩,良不为过,况系流爵,非世袭者,因以鼓将士敌忾之气,作人臣任事之忠,亦振兴边事之一机也。”[23]张居正对军事的投入,还表现为对原有军事制度的改革。在万历三年(1575)十二月,明军击败了蒙古军,但是双方伤亡都很大,万历皇帝拟责备带军将官时,张居正积极劝言:“往时损军之法太严,故将领观望,不敢当虏,苟幸军完无损而已,今辽东军杀伤至四五百人,斯乃血战,臣以为宜宽论损折,以作战败之心,而厚加恤录,以酬死事之苦。”[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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