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政府成立后,积极学习和引进西方的军事制度,加速军事近代化建设。成立独立的中央最高军令机构——参谋局便是军事近代化的重要举措之一。
1869年明治政府设立兵部省负责军事工作,1872年2月,兵部省被废,改设陆军省和海军省,陆军省下设陆军参谋局,陆军中将山县有朋首任局长。该局的任务是:“参与机密事务谋划,编辑地图政志,同时掌管谍报通报。”参谋局下设间谍队,负责测量地理、绘制地图等。此为日本对外情报机构的雏形,虽然任务和分工还不明确,但作为最高军事谍报机构的基本功能——参与制定政策、领导谍报行动、负责情报汇总与报知等功能已经初步具备。由此可见,明治政府一成立,就表现出对情报工作的重视。事实也是如此,如后文所述,正是从这一年开始,明治政府开始了对华谍报活动。
1873年6月,参谋局改称第六局,负责测量,绘图,收集战史、兵书、政志等。陆军文库也在其管辖之下,具体分工是:收集兵家历史书籍并分类、出版;测绘日本全国、琉球、桦太岛地图;给战争记作注;收集各国出版的兵家政志;购入书籍、地图、历史资料;印刷本局日记和应该出版的书籍等。
对于刚刚组建的日本陆军情报机构来说,可谓白手起家,相关资料严重匮乏,无法为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陆军文库的建立可以逐步发挥情报库的作用。
第六局首任局长为陆军少将鸟尾小弥太。鸟尾在任内制定和实施了明治政府的第一个对华谍报计划,并且组织了对台湾的谍报活动。自此,日军中央情报机构的对外谍报组织功能在对华谍报方面开始得到实际运用。
1873年,在德国学习军事制度的桂太郎归国,就职于陆军省第六局。根据在外所学知识,他上书建议将军政与军令分开。据此,1874年陆军省重建参谋局,山县有朋任局长。首次制定的参谋局条例,明确了参谋局的组织结构、任务、局长的职责,参谋局的工作从制度上得到落实。(www.xing528.com)
条例规定,参谋局局长负责日本陆军全军的定制节度,研究兵谋兵略,以此参与机务,秘密谋划,平时则弄清地理政志,战时则制定战术战略计划。
条例明确规定派驻外国使馆的武官隶属于该局。当时日本正在酝酿向中国等为数极少的国家使馆派驻武官,此规定的制定说明参谋局已经做好了利用武官对中国进行谍报的准备。
参谋局专设“谍报提理”一职,具体负责战时谍报、年度谍报预算的制定,以及对驻公使馆武官的领导,但更多的是负责情报工作。条例要求派往海外的谍报员每月或每周向“谍报提理”提交报告,“在派遣前皆预先确定传递方法,逐时按次报告,前后顺序不得倒错”[1]。专门成立管理海外谍报人员的“谍报提理”一职,显然是为了适应这一时期大量谍报员开始来华建立谍报机关的需要。而有关提交报告的规定的制定,意味着谍报报告制度初步建立。
参谋局还在条例中将中国明确列为谍报目标国家,其下属第二课“亚洲各国兵制课”就专门负责研究亚洲尤其是中国沿海、朝鲜、英领印度、荷兰与西班牙领南洋群岛的兵备状况。第五课“地图政志课”也“负责研究邻近各地、堪察加、桦太、满洲、西伯利亚、朝鲜、中国沿海、南洋各岛的地理,将其绘制成地图”,研究近邻诸国的政志[2]。参谋局将中国明确列为谍报对象,突出“满洲”,成立以中国为重点谍报对象的“亚洲各国兵制课”,与此期日本国内出现的征韩论和征台论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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