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北美司法领域社会工作百年发展兴衰、循证矫正运动的兴起及其发展和矫正社会工作科学性和有效性的探讨,同我国社区矫正工作方法进行对照和分析,以及劳教制度废止对社区矫正发展的反思,结合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本研究已经得出一些结论。然而,实践性和应用性才是社会工作应集中关注的方面,以此为社区矫正一线工作提供指引。在北美循证矫正运动中,大都是结果评估或荟萃分析,主要聚焦于量化结果统计分析,而对干预过程的描述性介绍和评估的研究被评定为质量较差的证据,从而被排除在循证研究之外。[1]但是,一线矫正工作人员培训和实际工作中迫切需要的恰好是这些详细描述过程的干预细节,尽管这类研究证据的科学性不强。这里就出现了一个二难困境:方法严谨科学的研究拥有很高的学术价值,然而仅仅能够得出少量的结论,难以指导具体的工作实务。可谓“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虽然指出了“什么有效、什么无效”,却不能详细说明为什么有效或无效,以及整个干预过程中哪个部分或环节有效。荟萃研究中时常发现运用同样的方法有的有效有的却无效。[2]而另一个极端则是能够提供大量方法细节和丰富案例信息的实务专家或描述性研究学者,难以提供有效的支持证据。在一些国内举行的国际社会工作会议中,时常遇到来自英美或港台地区的实务专家,绘声绘色地讲述基于各种案例的预防犯罪干预方法,然而当问到证明有效性的证据时,往往两手一摊坦陈没有数据记录(no data)。在我们收集文献的过程中发现,很少将学术性和描述性较好结合起来的研究。这实际上代表了两个不同方面的专家,致力于科学性研究的往往采取实证主义范式进行研究,主要通过定量方法进行效果测评;聚焦于干预方法的实务专家则侧重于诠释主义的厚描和理解,主要进行过程和结果的定性评估。在我国社会工作引入和高速发展时期,参考和借鉴了西方偏向实务的理论模式和介入方法,而对实证主义范式的研究关注较少,导致发文质量普遍不高。同时,在矫正领域难以回避实证主义对于有效性和科学性的追问,因此本研究对北美循证矫正研究成果进行了重点探讨。那么如何融合这两种范式,同时追求矫正社会工作的学术性和实务性?本书采取如下策略:在北美循证矫正研究所显示的有效性方法措施框架内,以附录的形式选择性地介绍一些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描述性研究资料或工作指导手册,以此展示有效的矫正社会工作的原理和具体工作方法。
20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犯罪学家沃尔夫冈通过青少年同期群追踪研究发现,长期惯犯(chronic offender)仅占同龄人的很小比例(两次调查分别为6%及7.5%),但他们实施的犯罪却占犯罪总数的一半以上。[3]这使刑事司法界很振奋,认为既然矫正恢复效率低下,只要能将这小部分选择性隔离起来,即使监禁等成本上升但是比起让他们在社会上持续犯罪,社会总收益还是大于成本的。由此,从一个侧面推动了崇尚监禁和惩罚的新古典主义的抬头。然而,由此也带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能否进行精确的再犯风险评估。沃尔夫冈主要通过收集同龄人群体的犯罪史得出结论,即针对既成事实调查得出的结论,但是对于将来的预测却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根据犯罪生涯理论,大部分青少年罪错人员进入成年后会逐渐停止犯罪(desistance)[4],即使是成年犯也会在经历生命重要事件时停止犯罪生涯。[5]那么如果将已经准备停止犯罪的人员或低风险人员监禁起来,社会成本将是巨大的。不幸的是,美国的选择性监禁正是落入了这种不精确的再犯风险评估和预测之中,导致监禁人数和预算费用急剧上涨。由此,再犯风险评估成为预防犯罪和矫正罪犯的核心环节之一。
在社区矫正管理实践中,再犯风险评估在审前社会调查和社区矫正期间各阶段(尤其是入矫阶段)的风险测评中都发挥着异常重要的作用。审前社会调查将通过风险评估报告建议犯罪嫌疑人/被告是否适合适用社区矫正,而在矫正期间则可以通过风险测评确定再犯风险等级和犯因性需求,以此确定监管级别和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
时至今日,西方犯罪学界已经发展出四代犯罪行为评估与预测方法,目前正在研发第五代评估工具。
第一代评估工具称为专业判断模式(Professional Judgment)。通常由经过社会科学训练的专业人员对涉罪人员进行非结构式访谈,在具体的访谈过程中工作人员的提问具有相当的灵活性。评估结论的主观性很强,甚至是直觉性的,即使是经过严格培训的专业人员的判断也不是非常准确。[6]有时候也会进行一些心理测试,但是形式各异。
第二代评估工具称为静态统计分析风险量表(Actuarial Static Risk Scales)。该量表由芝加哥学派的伯吉斯在测试了3000名假释犯后,经过统计分析提炼出影响再犯的22个因素,参见附录表1-1。如果15项以上因素上具有不良表现,假释后肯定有再犯风险;如果不良表现在5种以下,假释后就能适应良好。[7]这种风险评估方法符合美国经验实证的社会科学传统,被新古典主义支持者从历史文献中翻查出来寄予厚望,希望能借此工具将沃尔夫冈研究提出的少数高风险惯犯查找出来。于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第二代风险评估工具风靡美国、加拿大和英国。然而,这种评估工具纯粹是基于统计数据和经验资料,并没有一套理论支撑体系,同时在伯吉斯时代犯罪心理和行为研究也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而且,这种评估方式主要依赖犯罪人静态的过去历史进行分析,不相信罪犯具有改变的潜力,即使通过评估发现高风险人员也不能指出从哪些方面努力降低其风险水平。[8]在“对犯罪强硬”年代,这不会成为一个问题,因为当时已经对矫正恢复失去信心,只需要将评估出来的高风险分子监禁起来或不予假释即可。但是,当强硬政策产生越来越多问题时,这种简单粗犷的风险评估方法就会受到质疑。
附录表1-1 影响再犯的22个因素
续表
续表
资料来源:吴宗宪:《西方犯罪学史》(第2版·第3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006~1008页。
第三代评估工具称为风险需求量表(Risk/Need Scales),也被称为修订版的服务目录等级(The Level of Service Inventory-Revised,LSI-R)。这是加拿大学派20世纪90年代发起循证矫正运动的主要成果之一,他们主要通过荟萃分析和相关分析提炼出50多项犯因性需求,最后概括为八大要素,如第四章所述。在预测分析中,这些因素同重新犯罪之间具有显著的相关性。这在矫正发展史中是一个划时代的进步,因其详细地荟萃分析了每一个因素对再犯的影响,而且指出了一些如何进行干预的思路。用“什么在起作用”(what works)系统地回应了马丁森炸弹指责的“什么也没有起作用”(nothing works),使人们在新的时代重新审视矫正恢复和监督管理在罪犯矫正中的作用,尤其是在社区矫正领域。
第四代评估工具称为整合个案管理和风险需求评估(The Integration of Case Management with Risk/Need Assessment),简称为服务/个案管理目录等级(the Level of Service/Case Management Inventory,LS/CMI)。在实际推广应用第三代工具的过程中,加拿大学者们逐渐发现这套评估工具同社区矫正的实际管理工作的联系性并不强。他们发现美国经过培训的缓刑官也较少遵循第三代工具。[9]于是,他们进一步研发出第四代工具。顾名思义,第四代工具整合个案管理和风险需求评估,致力于把两者更好地结合起来,使这套评估工具很好地运用到矫正工作一线管理中去。
顺便提一下,北美正在研发的第五代风险评估工具主要聚焦于能否在第三、四代基础上增加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急性的动态风险因素,包括醉酒或毒瘾发作期、失业和社会支持系统崩溃等[10];二是考虑神经心理方面的风险因素[11]。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近三十年中,加拿大矫正学派对于再犯风险评估工具不断进行发展。对于其中涉及的几乎每一个原则、每一个因素都展开了详细的论证,不断地吸收犯罪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使其理论体系日趋完善。集中反映他们成果的《犯罪行为心理学》(The Psychology of Criminal Conduct)一书,已经修订到第6版。本部分内容主要关注矫正方法的具体运用,通过一些实例指引工作实践,对相关论证过程仅简要介绍。
目前,第四代评估工具LS/CMI在北美矫正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包括法庭环节、缓刑和假释管理以及监狱管理等领域,如审前的社会调查、社区矫正中的个案管理、假释委员会决定是否提前释放囚犯以及附哪些条件、监狱通过评估确定安全等级和矫正计划等。下面,我们将引用加拿大学派在其著作中的一个经典案例作为审前社会调查的示范。
审前社会调查报告示范案例
生日:1984.2.14
年龄:23
报告日期:2006.4.13
评估的原因
法官比琳达·麦考密克要求对正在等待2006年5月16日审判的布朗做一个审前调查报告。法庭正在考虑将其置于社区矫正是否合适并推荐矫正治疗措施。
信息来源
主要通过LS/CMI调查确定案主可能给社区带来的风险,案主的哪些特征会带来这些风险,通过哪些形式的积极介入或治疗可以化解某些风险。LS/CMI没有包含一些传统审判所重视的原则,特别是侵害的严重程度,因此在缺乏这些信息的情况下不能单独用以进行判决。
对布朗的访谈是在4月10日进行。我没能联系上他的事实婚姻妻子(同居关系)来证实一些信息,但是联系上了他的母亲埃德娜·布朗和一个姐姐韦斯特女士。其他信息来源包括2000年5月的一份审前社会调查报告和以前的缓刑管理记录。
审前调查报告主要以叙述的形式展现在LS/CMI的第一部分(一般风险/需求因素)中,包含了八大风险/需求因素,并形成一个综合的评估分值来预测其再犯风险,并识别出与案件相关的重要犯因性需求。
LS/CMI的第二部分(具体风险/需求因素)在第一部分的一般因素基础上,扩展到某些具体类型侵犯(如性侵、家庭暴力)涉及的风险/需求因素。
需要指出的是,最终报告内容的顺序并不一定要严格遵守LS/CMI的顺序。实际上,如果严格遵照的话报告可能会变得很长并且有很多重复性的内容。在访谈的过程中,调查对象的某些信息可以用于报告的不同部分进行评分。在某部分的内容可以提供信息支撑其他部分,而不必重复。
犯罪史
在犯罪史方面的得分信息反映出案主在犯罪行为中获得回报/满足的程度。长的犯罪史和很早就开始犯罪将会增加再犯的可能性。此外,这部分还要了解案主服从矫正监管的情况,及其以往侵犯模式的严重程度。
近年布朗被宣判了3项财产侵犯罪(2次入室行窃、1次持有盗窃财物)。去年他完成了一个缓刑期,没有被监禁过。他没有青少年犯罪史。这是他第二次作为成人定罪。两年前他因持有盗窃物品被判一年的缓刑,在我的监管下顺利完成了矫正期。
学习/工作
学习/工作这部分内容主要根据调查对象是一个学生还是工作人员及其表现情况进行评分。布朗的案子中,这部分评分主要基于就业的犯因性需求,不仅了解他是否就业,而且还要了解他在就业中的收获情况。
布朗完成了12年级的学习,开始在一个汽车工厂的装配线上工作。经过培训他主要对轿车安装挡风玻璃,并且描述自己的工作为“那是一份职业”。他对工作几乎没有什么热情,承认对这种例行程序工作感到厌倦,想找一份更加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他还说出自己同领班的关系不好,并把对方描述为一个头脑狭窄的“暴君”。但他和工友们的关系还是令人满意的。他们一起吃午饭、一起度过休息时间。总而言之,布朗在工作场所没有成就感(低成就感)。
家庭/婚姻
在这个部分,涉案人员将提供一些虽然不是犯因性的问题但是与监管有关的信息。布朗被他妻子和父亲虐待的经历会阻碍他的积极变化,需要解决他由此引起的情绪紧张。这部分突出的内容是,他妻子反社会性的促进作用,以及他的姐姐们帮助监管的作用。
布朗和他妻子(谢莉)之间的关系显得问题很多。他们同居了8个月,没有孩子。布朗描述谢莉为“有点野”。她会频繁离开住处几天,而不事先说明。布朗怀疑她去放纵狂饮了,她被逮捕了很多次。她在家的时候,两人经常一起喝酒,酒后经常吵架。布朗否认他曾打过谢莉。正相反,反倒是谢莉经常打他,还说她可以出去和她喜欢的任何人住在一起,“他什么都不是”,以此来刺激他(遭受生理和情绪虐待)。当谈到他的感情关系时,布朗明显变得焦虑不安,并承认不知道如何同他的对象讨论这些事情(社交技巧很差)。我不能从谢莉那里确认这些信息,但是布朗的母亲认同儿子对于他婚姻状况的描述。
艾德娜·布朗报告说她儿子有一个艰苦的童年时代。他父亲是个酒鬼,酒醉之后经常虐待几个孩子,把个人挫败的消极情绪都发泄到弗兰克·布朗身上,因为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过去的生理虐待)。弗兰克16岁那年他父亲死于一次车祸。近年,弗兰克只在圣诞节和母亲生日时看望她,但难以同她讨论个人问题。
两位姐姐住在斯普林菲尔德,约一个小时路程。布朗同她们尽量保持着定期的电话或邮件联系。两位姐姐都没有任何违法记录。在同他的已婚姐姐伊丽莎白·韦斯特的讨论中发现,两位姐姐都很关心弟弟,愿意提供她们力所能及的支持(这是一个可能的优势领域)。她还提到,布朗经常显得比较害羞和孤僻,但喝一些酒后就会显得放松和开朗,暗示布朗在用酒精作为摆脱压抑的方式。
休闲/娱乐
这部分将既显示布朗的休闲娱乐活动的积极面(如他对音乐的爱好),也会指出其危险方面——太多非结构化的时间。
布朗在音乐方面非常有天赋,他用了大量时间练习吉他,要么独自练习,要么一个小乐队练习。他和他描述为乐队家庭兄弟的伙伴们,大约每月一次会被邀请到各种场合进行演奏,也会得到适当的报酬。布朗个人对这个工作很满意,说希望在音乐方面做出一番事业。
他没有其他个人兴趣或嗜好。他典型的一天活动包括回家、吃晚饭、看电视或者和他妻子喝啤酒后弹弹吉他。在周末,他和妻子经常睡到中午,起床后去杂货店购物,然后傍晚和朋友去小酒馆。
同伴交往
同伴交往是犯罪行为的主要相关变量,LS/CMI也对该风险/需求因素给予了特别的注意。没有其他犯罪风险测量工具对犯罪的社会支持给予这种程度的关注。
据布朗所知,他工作中的朋友没有一个人有犯罪记录。尽管布朗也喜欢和工友们交往,但很少在工作环境之外接触。目前的朋友圈主要限于乐队之内,乐队之内的交往坦率而直接。但是,当前布朗被介绍进入妻子更大的朋友圈之中,并且他在这个群体之中感觉比较舒适。这群人经常喝酒,一些还吸毒,有的甚至涉及犯罪。当问到如何看待这些人时,他回答说和他们一起“非常有乐趣”“只要他们不伤害任何人,谁在意他们嗨起来或卷入一些小的犯罪呢?”
酒精/毒品问题
在酒精和毒品领域,不是一个简单的违法犯罪人员是否成瘾的问题,而是理解这些问题如何导致犯罪行为。由此,调查人员需收集资料发现物质成瘾如何影响工作、家庭和自我管理。
再留意一下布朗如何将其对受害者的伤害进行合理化的。此外,我们还发现一个回应性问题被评估出来——布朗不愿意参加治疗。
布朗在他父亲去世后开始规律性地饮酒。一年后他参加了工作,停止了过度酗酒。他注意到在遇到妻子后自己的饮酒量又增加了一些。当我问他每天喝多少酒时,他估计平时晚上五六瓶啤酒,周末晚上八九瓶。喝酒差不多都是和他的事实婚姻妻子,他们因为一些“愚蠢的小事”而经常争吵。他的妈妈指出,她没有兴趣去看儿子,“除非他改掉他父亲的坏习惯”(酗酒)。
据我所知,布朗在工作期间并不喝酒,但他因为宿醉误了好几次工,有两次还被主管训斥了。此外,当前的侵犯也是和朋友一起喝酒引发的。布朗记不太清楚那天晚上的事情,但指出“没有造成什么损害”并且“无论怎么样对方收回了被偷的财物”。在我们讨论参加戒酒治疗项目的可行性时,他很快回绝了这个建议,说他最近已经减少了饮酒量将来也会继续这么做,参加治疗是浪费政府的钱(回应性、激发动机面临障碍)。
布朗保证他现阶段没有吸食毒品而且也没有兴趣。他承认以前和朋友一起尝试过几次大麻,但那样只使自己犯困。
亲犯罪态度/定位
亲犯罪态度的评估通常在访谈中通过仔细倾听其对犯罪行为和传统(如工作、权威等)的态度的表达来实现。
布朗在我们会谈的系列情境中展现了他对反社会行为的支持。他通过归罪于酒精的作用最小化自己卷入犯罪的责任。而且,他认为继续同现在的朋友交往、珍视他们的友谊并没有什么问题。一个积极的评价是,布朗认为工作是重要的任务,每个人都应该通过工作获得一份生活,“包括那些靠社会福利生活的人”。尽管不是特别喜欢目前的工作和主管,但他不打算辞职,希望继续做一个积极的劳动者。过去布朗在缓刑监管之中总是遵守约定,服从缓刑规定。在讨论他过去的缓刑期时,很明显他已经同他的缓刑官建立了积极的工作关系。布朗确实对当前的定罪有异议。尽管裁定有罪,但他认为街区商店店主不应该起诉他,因为他那时处于烂醉状态。当询问到损失时,他承认有责任并愿意赔偿,但却指出他确信商店有保险。
反社会人格
反社会模式主要评估伴随犯罪行为的一般人格和行为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在布朗身上,没有发现什么高风险违法犯罪人员所具有的反社会人格。
作为一个成人,布朗两次破坏法律,都导致他被定罪。然而,没有证据显示他在童年时期具有行为问题以及青少年不良行为。他没有暴力犯罪历史,无论是家庭暴力还是针对其他人。虽然有点以自我为中心,但他并没有展现为一个特别冷酷无情的人。布朗只是有时冲动行事,尤其是在酒精的影响下。
布朗没有精神健康辅导的历史。虽然当前对于即将到来的法庭处置有点焦虑,但没有证据显示抑郁症状和自杀倾向。
布朗否认具有什么经济困难。他一直在租住一个公寓,门下的轿车也全部付清了。他指出自己没有外债,能够通过自己的方式生活,但也不能负担很多奢侈品。布朗住在一个非犯罪活动高发的城市住宅区,没有搬迁的意向。
总结和推荐
这一部分值得注意的是,缓刑官如何对布朗的再犯风险做出评估结论,并提出一个可行的社区处遇计划,使法官不至于判罚监禁刑。
回顾布朗的个人历史,相比他的前一次缓刑这次最显著的变化是,他重新开始酗酒,主要因为卷入他的事实婚姻妻子及其朋友圈之中。他表现出更多的支持犯罪行为的态度和价值观,可能反映出布朗现在朋友圈的影响。
布朗的上次判刑,在LS/CMI上被评估为低风险/需求类别。这次,对他的再犯风险评估为中等水平。风险水平的增加可以导源于他的成长,但不限于此,犯罪史、持续大量饮酒、不稳定的婚姻、更多时间同涉罪人员交往以及对工作增加的不满情绪。中等风险水平的缓刑犯在两年期间内具有48%的再犯可能性。然而,有效的介入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降低这种可能性。
目前评估发现他需要一个戒酒辅导,尽管案主自己觉得不太必要,同时还需要建立更加亲社会的同伴圈。增加同那些没有涉及犯罪或酗酒活动的他人的联系,会导致更富有成效地利用休闲时间。他的两位姐姐都表达了对弟弟积极的关心,可以提供帮助鼓励他从事亲社会的活动(如他对音乐的兴趣)。
根据布朗上次遵守缓刑规定的情况,这次如果在缓刑中附上参加戒酒治疗的条件,将会有利于促进他通过社区资源解决个人酗酒问题。他和妻子已经处于断绝关系的边缘,这可以帮助他减少同目前的反社会圈子的交往,反过来也可以促进其减少亲犯罪的态度。而且,社区处遇可以使布朗保留工作,在缓刑官的指导下,他可以建立工作场所的更多联系,扩大自己的亲社会网络。
J.沃德史密斯
高级缓刑官
资料来源:James Bonta and Andrews D.A.,The Psychology of Criminal Conduct,Sixth Edition,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07,pp.202-209.
以上审前调查报告作为加拿大循证矫正学派的经典案例及其主要思路的具体化展现,连续出现在他们几个版本的著作之中,使我们难以忽略其重要示范作用。然而,细致的读者将会深入探究,他们是怎样进行调查的?怎么得出以上评估结果和推荐意见的?换言之,如何操作化的?
根据我们的理解,加拿大矫正学派几个版本的著作都是在论证其评估方式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在其著作的背后则是一套系统的评估工具。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这些著作可视为其研究成果的论证说明书,但是其各个原则和因素的论证过程具有比较严谨的学术性,而且对其两代评估工具开展了系列应用研究和培训及结果检验,并坦陈其工具在应用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及应用状况。[12]因此,我们认为其“产品说明书”是比较客观科学的,也是成功的。
然而,我们如何获得这套评估管理系统?据知情的中国及加拿大学者透露(2017年冬访谈),这套评估管理系统价值不菲,约为十多万美元。对于一个地方的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而言,也许可以考虑引进其全套管理工具,并开展自上而下的全面培训以及管理工作全盘创新。但对于一线渴望工作方法创新和取得实效的工作人员、矫正社工及其机构,以及迫切希望借此工具/方法开展研究的学者而言,该如何获得相关的实用方法技巧呢?对此,我们请教了我国香港地区的权威学者。我国香港地区已经引入这套管理系统[13],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本土化,并在矫正社会工作实践中不断调整和优化,参见下表:
个案管理清单 2.0
YLS/CMI 2.0
面谈指引
Robert D.Hoge,Ph.D.& D.A.Andrews,Ph.D.
受访者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介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访问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案管理清单 2.0:面谈透过集中检视与罪犯生活有关的重要因素,评估罪犯重复犯罪的风险。当进行面谈时,需要问受访者所有提供的问题。如有需要,可更改问题所用的字眼,以协助受访者容易明白问题或以此提高与罪犯投入面谈的兴趣。
犯罪/判决背景
我们将会问一些有关你出现法庭因由的问题。
1.你干犯了什么罪行?
2.请描述你干犯有关罪行的情形 (例如你与那些人一起干犯罪行?是否有
计划地进行有关罪行?)
3.你对犯罪有什么感觉? 对受害人有什么感觉?
我们将会问一些有关你犯罪前情况的问题。
4.当你第一次犯罪/涉及罪行麻烦时,你的年龄是多少? 当时你在做什么?
5.你之前曾否被警察查办?
6.你之前曾否被判罪?
7.你曾否受感化?曾否被监管? (若答没有,请跳至第9题)
8.(若你曾受感化或监管)当你接受感化或监管期间,你曾否接受辅导、复康计划或类似的计划治疗? 请描述有关的经历。
家庭或父母管教背景
9.你现在与什么人居住?你在现址住了多久? 如果被访者不是与家人居住,请问他现在居住安排的由来。
我们将会问一些有关你父母/监护人的问题。
10.你与父/母/监护人相处如何?你会如何形容与他们的关系?
11.在家里是否有很多规矩? 你认为这些规矩公平合理吗?
12.你的父母如何使你遵守这些规则?
13.如果你未能遵守这些规则,你的父母会如何处置你?他们会如何训导你?
14.你是否有兄弟姊妹?你如何与他们相处?有没有在家中吵架?
15.你的父母相处得怎样?
16.你的父母是否工作?他们做什么工作?家庭收入是否足够?
17.你还有什么可以与我们分享有关你家庭生活的事宜?
教育或就业背景
18.你现在是否在学?或工作?
如果在学,我们将会问有关你学校的问题。
(如果不在学,请跳答第25题)
19.你的学校成绩表现如何? 最近是进步还是退步?
20.你最喜欢的是什么学科? 你不喜欢哪些学科?
21.你曾否被心理学家或特殊教育学家评估? 结果如何?
22.在过去一年,你曾否在学校遇上麻烦? 你曾否被停学或逐出学校? 你的父母曾否因你的问题而到学校见老师?
23.你与老师或同学相处如何?
24.你曾否逃学?
25.你现在有否工作? 是全职还是兼职?
(如果没有,请跳答第27题)
26.你如何喜欢现在的工作? 你与上司或经理相处怎样?
27.(如果没有工作又没有读书) 你是否在寻找工作? 你花了什么力量去找工?
同辈关系
我们将会问一些有关你的朋友(常与你一起的人)的问题。
28.现在,谁是你的好朋友?
29.你是否有要好的朋友关系?请你描述一吓他/她。
30.还有没有其他人,你认为可作为朋友?
31.你的朋友当中,有否被警察查办或逮捕?
32.你的朋友有否滥用药物?
33.你是否三合会成员?你认识三合会会员吗?
药物滥用
我们将会问有关酒精饮用的问题。
34.你有否饮啤酒、烈酒或其他任何酒类饮品? 你何时开始秘一次饮酒?
(如果没有,请跳答第36题)
35.你每次饮多少酒? 你饮醉时,会做什么?
36.你有否使用药物例如大麻、可卡因、兴奋剂? 你何时开始使用? 每次用多少?
37.当你一个人或与朋友一起时,你通常会否用药?
38.你认为饮酒或用药是否一个问题? 你的父母有否担心你这些问题?
39.你认为你的犯罪行为与饮酒或用药有关吗?
40.你会否接受帮助,以戒掉酒/药瘾?
悠闲/娱乐
41.你是否这些团体的成员? 例如学会、组织、运动、小区组织? 你享受这些活动吗? 你如何喜欢参与这些活动?
42.你有什么兴趣例如运动? 你是否有兴趣学习一些新玩意?
性格/行为
43.你如何看自己? 你是否通常正面看事情? 你曾否有时对自己感失望?
44.你是否曾为某些事情而生气? 为了什么事情?
45.当你生气时,通常你会如何应付? 你会否打架?
46.你是否容易沮丧? 或你是否一个容易相处的人?
47.你是否有专注力的问题? 你曾否被认为有专注力的问题?
48.当你做错事时,你通常会感到怎样? 当你伤害别人时,你会否感到内疚?
49.你曾否感到紧张或抑压? 你是否时常有这些感觉?
50.你曾否想过自杀?
51.你认为你是否善于计划事情以达至成功?或你倾向错失时间?
52.你曾否为你的好朋友、家庭或学校而担心?
态度/价值观/信念
53.你如何看你所犯的罪行(或自称会犯的罪犯)?你如何看罪行的受害人?
54.你认为警察或法庭有否公平处理你的罪行?你认为警察或法庭是否公平处理罪犯?
55.当你被判罪,你如何看所得到的刑罚?
56.你是否认为不曾犯罪的人比曾犯罪的人好吗?
57.你认为你的父母对你是否公平?你认为你应否遵守法律?
58.学校如何?你认为老师或学校职员是否公平对待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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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有没有可以与我们分享的事情?或你有没有想要问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讲座资料
2017年11月9日
以我国香港地区的这一套风险评估问卷作为参照,我们就有了一个清晰具体的经验指引,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更好地利用这一套评估体系。犯罪心理学家、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和一线工作人员多么希望拥有一套权威的评估指标体系,以期一劳永逸地解决若干问题。然而,循证矫正所揭示的矫正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提醒我们,对于这套再犯风险评估工具必须结合矫正对象生活系统和实际管理工作善加利用。
犯罪心理学界倾向于通过权威心理学量表测试违法犯罪和越轨人员的反社会人格特征、认知行为问题以及精神健康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开展认知行为干预,或结合医药开展精神疾病治疗,而干预和治疗的依据往往是定量化的量表测试结果。这一套理论和操作方法值得矫正社会工作者深入学习和借鉴,然而矫正社会工作绝不是仅仅让矫正对象填写量表,进而针对个体问题进行介入。虽然LS/CMI也会有一个量化的评估结果(绝大部分问题都属于“是否”问题,一般进行“0-1”量化赋值),但是这个评估结果不是矫正对象自填的,而是需要矫正工作人员深入访谈矫正对象及其亲属、同辈群体、社区、学校/工作单位甚至受害者(并不一定访谈所有受害人),综合确定评估结果。也即是,矫正社会工作需要超越个人问题的视角,深入调查对象所处的生态系统全面理解其犯罪越轨行为,采取“个人-社会”的心理社会视角。
这里需要平衡社会科学实证主义和诠释主义方法论,在矫正社会工作的再犯风险评估实践中,最好的策略是将两种方法论进行有机结合。矫正社会工作在再犯风险评估中如何结合两种视角呢?一方面,要学习和借鉴西方的“循证矫正”得出的有效再犯风险评估工具,因为这代表了一套跨情境一般化的有效知识体系,在评估过程中要以此作为主要的分析框架。另一方面,在同案主建立良好工作关系的基础上,走访家庭、社区及其他社会场域进行观察和深度对话,深入探察案主的意义世界。在LS/CMI八大要素框架下理解案主较为固定的认知行为模式、生命史和家庭生活模式,发现其婚恋家庭、工作学习和朋辈交往等方面面临的危机或压力,着重关注其近期生活事件流。最后,综合调查得出的量化数据和定性分析资料,得出再犯风险水平结论和是否适合社区矫正及重点参与何种矫正措施的建议。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理解和运用北美循证矫正的理念和方法,将有效矫正的普遍原理同矫正社会工作的个别化原则融会贯通,将科学态度和关怀感化相结合。
第四代评估工具的运用也受到社区矫正实务部门的挑战。在美国和加拿大,一线矫正工作人员往往不愿放弃自己多年的管理经验,来接受一套新的评估程序[14],开始时只有32%的人员认为这套方法是一个好的措施。他们往往把自己视为刑罚执行人员,但在新的评估和管理工具下他们被要求同时提供矫正恢复服务。同时,即使经过精心培训,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反馈和督导,才能够维持风险评估技巧。[15]但是,只要这套循证矫正得出的有效评估方法得以较好培训,并在工作人员实务中得到较好执行,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在矫正对象风险评估领域,我国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不乏勇于创新的地方。早在社区矫正试点开始的2003年,北京市司法局就与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工作系联合研发了《北京市社区服刑人员综合状态评估指标体系》,2005年修改后推出第2版。2005年,上海市徐汇区也设计了《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测评表》,2006年推广至全市范围。然而,这些评估指标体系设计比较粗糙,多采用定性评估方式,主观性较强,缺乏客观性和权威性。[16]而且,这些测评表缺乏后期的有效性验证研究,难以同西方的风险评估工具进行学术对话。各地社区矫正管理部门由衷希望能够开发或引入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评估工具,以此统一管理实践、提高监管工作成效并切实降低社区矫正带给社会的潜在风险。目前较多地方采用了PCL-R(修订版精神变态测评表),该量表在预测暴力行为方面确实具有显著性的效果,但研究显示LSI-R和LS/CMI的预测效果不低于甚至高于PCL-R。[17]需要指出的是,PCL-R主要测试心理变态状况,并不是主要针对社区矫正而设计,也没有和相关的管理矫正方式相联系。
目前,很多地方决策者都没有意识到一线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养远远高于评估量表的作用,因为量表反映的主要是量化的数据,绝不能代替工作人员深入家庭和社区的评估访谈以此体察案主的意义世界,并在此过程中同矫正对象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简言之,矫正社会工作应该走进“社会”之中,而不是停留在量表的数字上。实际上,几年前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工作系曾经对北京市X区的司法协管员进行过第四代评估工具和入户访谈的培训。然而,几年后我们发现,新一代的协管员更喜欢用量表而不是入户调查,究其原因:“量表更加省事,在司法所里几下就可以完成。而访谈提纲却需要一个一个问题的询问,显得比较麻烦费事。”(2017年秋访谈)这种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是令人担忧的,因其仅仅寄托于评估量表的数据,缺乏对于矫正对象风险状况的深入理解,尤其是在审前调查阶段。
动机式会谈(Motivating Interview,MI)最初由詹姆斯·普罗查斯卡(Prochaska J.O.)和卡罗·迪克莱门特(DiClemente C.C.)于1982年所创立[18],意在通过建立支持性关系激发案主改变的动机,主要用于成瘾性行为和不良行为习惯的戒除和改善。该方法在循证矫正运动中被加拿大矫正学派和美国矫正界共同认可并极力推荐到社区矫正工作之中,属于矫正社会工作的一项核心技能。加拿大矫正学派曾被批评为不重视案主的优势[19],为此他们强调了动机式会谈的作用,尤其在同案主建立良好关系的过程中[20]。美国国家矫正研究所与犯罪和司法研究所联合推出有效干预的八大原则,前两项即是细致的风险评估和提升内部动机。[21]不仅如此,美国国家矫正研究所还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在缓刑和假释中激发矫正对象改变的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22],供全美社区矫正界学习和参考。本部分内容将主要依据该《指导手册》,摘其要义呈现给国内社区矫正管理部门、一线管理人员尤其是需要不断提升专业性的矫正社会工作实务人员和学生,以利于批判性吸收和借鉴。
动机式会谈最初起源于医学界针对酒精依赖治疗和辅导的成功实践。美国矫正研究所并不是将其机械套用于社区矫正领域,而是根据西方尤其是北美矫正领域主流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及社区矫正工作实践特征,将动机式会谈进行系列调试以适应新时代缓刑和假释工作实践需求。近三十年的循证矫正运动,缓刑和假释领域的动机式会谈自然无法回避,《指导手册》将两者很好地结合了起来,比如《指导手册》开篇就详细阐述了“风险、需求和回应性”三原则。[23]其中的回应性原则要求矫正工作者在介入过程中应当“因材施矫”,即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切性的矫正措施。首先,矫正工作人员要善于引导矫正对象做出改变,并帮助他们强化改变的意识与愿望。对于那些已经萌发改变动机的矫正对象来说,要帮助他们采用认知行为策略,在行为上发生改变。但是,违法犯罪人员的改变动机往往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比如有罪犯愿意接受工作技能培训,但可能认为其毒瘾问题无关紧要,并抗拒这方面的改变。其次,工作人员还要了解矫正对象改变的动机。以戒毒治疗为例,罪犯之所以愿意接受治疗,有的是担心毒品对其家庭成员的负面影响,有的是出于财政或健康方面的考虑,还有的是因为法庭判罚要求。不同案主的改变动机因人而异,需要工作人员通过交谈了解具体情况。最后,工作人员还需根据案主个人不同情况,包括文化水平、学习模式和智力水平等方面,采取相应的交流方式,如当面谈话、电话交流、网络软件和书面交流等。
以往的罪犯辅导和改变过程往往由心理专家介入,但循证矫正得出最有效的矫正方式在于矫正官同时身兼矫正辅导和监督管理两方面的角色,因此动机式会谈强调矫正工作人员在罪犯改变过程中扮演积极角色,《指导手册》指出缓刑官和假释官也应参与矫正辅导过程。具体而言,综合型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对矫正对象进行细致风险评估,推荐合适的矫正项目,经常与他们交谈,激发动机并促进其行为上的改变。
动机式会谈属于循证实践,但究竟最适用于哪类违法犯罪或越轨风险人员目前尚无定论。研究表明,针对精神分裂患者、抑郁人群、仇视社会人群及其他认知功能障碍人群,动机式会谈都起到了明显的效果。[24]酒瘾、毒瘾戒除领域内的研究表明,那些处于改变早期阶段,以及那些抗拒改变、情绪容易激动的人也特别适用于这种模式,因为动机式会谈善于激发其改变动机。改变进程后期阶段的服刑人员,他们则需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巩固效果防止反复。一般来说,罪犯越是对改变抱有排斥和抗拒心理,动机式会谈的效果就越明显。
很多一线矫正工作人员主要通过是否配合服从及其程度来判断案主的矫正效果,但是服从并不等于改变。比如,两位社区矫正对象都愿意接受“情绪管理”培训,一位是为了避免监狱服刑;另一位则认为情绪失控会对其婚姻产生消极影响。无疑,第二位矫正对象具有更强的积极改变内在动机。[25]因此,我们需要深入地分析矫正对象外在表现的内在原因,从而发现其改变动机水平。虽然从监督管理角度而言,短期服从也是社区矫正的主要目标之一,但是从长期预防再犯的矫正效果来看,还需着眼于内部矫正。短期服从可以通过威胁处罚来实现(有的还未必能实现),而长期稳固的改变需要从对象内部动机入手。但是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并不是简单的矛盾关系,在动机式会谈模式下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这里需要强调几个方面:其一,动机并不一定会带来实际改变,但动机的提升会大大增加改变的可能性。其二,动机不能泛泛而谈,具有很强的具体性。比较常见的是,婚恋及家庭问题咨询动机较强,但是成瘾性问题改变动机较差。其三,动机具有复杂多变性。正如犯罪生涯理论所指出的,罪犯在经历生命中的重大事件(如婚姻、工作、重大疾病、孩子出生和亲人去世等)后,犯罪行为往往会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变好和变坏),相应的改变动机水平也在波动。其四,动机具有可影响性。有的矫正对象甚至在同朋友或专家交谈后,动机就能发生显著变化,动机式会谈正是希望充分利用这个原理。其五,动机受到内外因素影响而改变,内因往往更加持久。内因包括价值观和目标定位,改变的信心和能力。社区矫正对象改变初期,往往是外因作用(监管要求),随后内因作用会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动机改变过程往往循序渐进,呈现出阶段性特征,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个阶段:考虑前期(尚未表现出改变的愿望)、考虑阶段(表现出一定改变愿望)、准备阶段(为改变做准备)、改变阶段(发生改变行为)和保持阶段(将改变延续下去)。当然,人类行为的改变及其动机水平是一个复杂过程,出现反复状态在所难免。如果案主动机及其行为出现反复,需要在新的情境下开始新一轮的动机激发。因此,这些阶段也称为“改变之轮”,参见附录图1-1:
附录图1-1 “改变之轮”
资料来源:Scott T.Walters,Michael D.Clark,Ray Gingerich,Melissa L.Meltzer,A Guide for Probation and Parole Motivating Offenders to Change,2007,p.14.
具体到社区矫正领域,以上各阶段将会显现不同的问题特征,《指导手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参见附录表1-2:
附录表1-2 动机改变各阶段的问题及介入策略
续表
资料来源:Scott T.Walters,Michael D.Clark,Ray Gingerich,Melissa L.Meltzer,A Guide for Probation and Parole Motivating Offenders to Change,2007,p.14.
通过美国学者归纳的社区矫正领域动机式会谈的阶段性问题和介入策略,不难发现,案主的动机和行为改变具有以下特征:首先,绝大多数人的改变过程是复杂而漫长的,案主通常需要不断权衡才会尝试改变。其次,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帮助,同时各阶段也需要设定不同的目标,以使阶段性问题和介入策略之间相互契合。再次,矫正对象出现反复是极为正常的,矫正工作人员需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耐心。
美国提出的这套社区矫正动机式会谈同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其一,“案主自决”理念的落实。本研究第一章所谈到的矫正社会工作的伦理困境——强制性同案主自决之间的矛盾,在动机式会谈中得到很好的解决。动机式会谈依托自我决定理论[26],认为只有在内因作用下,人们才能更主动地持久改变,相应的满足感也更强,因为案主感觉到“是我自己决定要做出改变的”。反之,外在的法律制裁主要起辅助作用,然而太多的外在压力还可能削弱这种自主意识,被强迫控制的感觉还会导致抵触情绪。因此,矫正社会工作者可以在判罚规范内,充分尊重他们的自我决定,培养其积极的自主意识。例如,就如何遵守规则、制定和落实矫正方案等方面的细节问题同矫正对象会谈,以此实现“案主自决”。其二,注重优势视角,对案主增能。矫正社会工作者要帮助案主建立起改变的信心,使其意识到“我能够改变”。例如,贫困的偷窃犯可能也很想改变,但缺乏改变的信心,担心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无法养家糊口。很多矫正对象具有相似的社会背景:别人对他们的期望值不高,身边没有合适的榜样可以效仿。这需要矫正社会工作者多同案主深入沟通,发现其优点长处,共同制定合理的改变目标,并对其点滴进步及时给予积极的反馈和鼓励,以此增强其改变的信心。其三,构建促进案主改变的社会支持系统。在矫正对象改变过程中,如果能有生命中的重要他人(significant others)的鼓励和支持,将会极大促进矫正。如有的案主会打两份工,戒掉酒瘾改过自新,是为了得到母亲的原谅。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身边人士也包括矫正工作者本人,这需要工作人员努力同案主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教授其解决问题的策略,并发挥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身边支持鼓劲的社会力量越持久,改变效果也会越持久。
动机式会谈主要通过提问和谈话等方式,激发矫正对象的改变动机,进而导向积极的行为改变。64%的研究发现,即使15分钟内的动机式会谈也可能在罪犯身上产生持续性的效果,明显胜过传统的说教方式。[27]那么动机式会谈产生效果的原理、逻辑和具体机制是什么呢?
(一)基本原理
动机式会谈以矫正对象为中心,站在他们的角度分析问题,促进其逐步发生积极改变,并随时巩固其改变的决心和成果。在开展动机式会谈时,应遵循以下四条原则:其一,表达同理心。动机式会谈致力于激发矫正对象内部动机,对罪犯的理解、体谅和尊重就显得尤为重要,这要求矫正社会工作者能够对案主保持同理心,同时始终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并在规则范围内尊重其选择。即使工作人员对案主的某些看法并不同意,也应学会换位思考,以促进其树立改变的意识和愿望。其二,妥善处理抗拒心理。在考虑阶段和准备阶段,矫正对象可能犹豫不决,表现出复杂的心理状态。当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不同看法、试图解释和说明情况时,很多矫正工作人员要么强制要求或威胁监禁,要么通过提建议、讲道理的说教方式进行沟通。然而,研究发现这两种沟通方式的效果都不尽人意,甚至适得其反。因为面对这样的压力式提问或交流,大多数罪犯会本能地抗拒,公开或心里加以反驳。要真正促使案主发生长期的、根本的改变,关键在于帮助他们聚焦于其内部“对抗”(即其现状与其目标、价值观之间的差距和对抗),而不应一味把精力放在外部“对抗”(即矫正工作者同罪犯之间的对立和对抗)。应同他们一起探索内心的抗拒及应对方式,使他们深入认识改变的必要性。其三,帮助案主认识到当前行为与其人生目标之间的差距。这需要工作人员帮助其梳理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价值观,并分析目前状态同实现目标之间的距离以及改变的好处,以此激发他们做出改变。事实上,动机是普遍存在的,绝大多数矫正对象都会或多或少地表现出对现状的担忧和焦虑,矫正工作者需要和他们一起分析当前的问题并寻找出路,引导他们做出积极的改变。其四,帮助增强案主的自我效能。通常而言,当矫正对象认为他们是基于自我选择决定做出可以达到的改变时,实现改变的可能性就越大,效果也越好。由此,工作人员应及时发现其特长、闪光点及以往的成绩,多给予积极评价,从而增强其自我效能感。如果他们能在口头上做出改变承诺,那么他们就很可能会将这种承诺付诸实施。动机式会谈强调,任何个体都具备一定潜力、技能和资源;矫正工作者的职责之一在于挖掘这些潜力、技能和资源,增强其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实现改过自新。
这里还需要指出两点:一是一些矫正工作者认为动机式会谈见效慢、不够直接主动,还有人质疑这种温和的方式将使罪犯产生“可以为所欲为”的错觉。然而,70多项相关研究结果表明,这些担心是多余的;正相反,对抗性的介入才会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28]二是动机式会谈有别于以前盛行的纯粹帮助模式,动机式会谈要求矫正工作者不仅要倾听矫正对象的谈话,还要注意将整个谈话向积极的方向引导。
(二)动机式会谈的具体机制
以上动机式会谈的作用原理如何具体操作,落到实处呢?谈话过程中,矫正工作者要特别留意案主的谈话内容和交流方式。通过积极的交流方式,矫正工作者能够有效帮助其增强“动机量”。
有语言学家通过实例分析,专门研究了罪犯表达其改变动机的典型语言,可以大致分为下列五大类[29]:①表达改变的愿望。如“我希望能顺利度过监管期”“我希望能尽快找到工作”。②表达改变的能力。包括“我一定能戒掉烟瘾”“我一定能和丈夫(妻子)和好如初的,这不是第一次了,我肯定能做到的。”③解释改变的原因。矫正对象用这类语言表达其改变的动力以及目前行为的危害。比如,“我还是得赶快找份工作,有了工作,妻子也不会喋喋不休啦。”“再不戒烟,哮喘病就会要了我的命。”④表达改变的需要。在表达改变的需要时,他们往往会比较投入,表现得比较情绪化,经常说“我必须……”而不是“我应该……”。⑤做出改变的承诺。通过这类语言,罪犯同意改变并做出承诺。如“去五个地方面试,碰碰运气?好吧,我会去的。”通常,我们期待罪犯能多使用“我将会……”这样的字眼,而不是“我会尝试……”虽然两者都属承诺语言,但前者表明了更坚定的决心。
以上归纳出的五大类语言,有助于我们在会谈过程中从这些细节出发,把握案主的动机状态。在动机式会谈过程中,我们还需要遵循三条主要原则:①矫正对象是谈话的中心,应鼓励他们多多发言,讨论改变的原因及方式。矫正工作者的主要任务则是倾听,适时引导谈话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工作者不要一味地试图控制谈话进程,或滔滔不绝主导谈话话题,以自我为中心。②避免同矫正对象争论。很多矫正工作者渴望说服对方改变,但矫正对象在最初阶段往往没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愿意改变。矛盾或争论可能就此产生,甚至越演越烈。如果争论下去,甚至强迫矫正对象接受自己的观点,只会起到反效果。③要善于倾听,善于提问,引导谈话方向。矫正对象发言时,矫正工作者应仔细倾听,留心细节,要对罪犯的兴趣、爱好、动机深入了解,以便更好地激励他们改变。
总的来说,动机式会谈以感知及交流为中心,工作人员需高度重视谈话过程中的细节内容,同时加强沟通交流技巧训练。
在动机式会谈中,矫正工作者主要采用四种谈话技巧引导案主发生积极改变,包括开放式问题、积极评价、信息反馈和总结。
(一)开放式问题
在封闭式问话方式中,往往只能得到“是”或“否”的回答。但开放式问题却能诱导矫正对象提供更为详尽而确切的回答,案主往往会表现得更加健谈,回答更加深入具体。不仅如此,封闭式谈话多少带有一定强制性,太多封闭式问题可能引起案主的戒备心理和不合作态度。
矫正工作者:你认为吸毒不会带来任何危害,对不对?
案主:是的。我只是偶尔吸吸,我不认为这会有什么危害。
矫正工作者:你的孩子呢?吸毒不会对孩子们产生负面影响吗?
案主:当然不会。我并没有当着他们的面吸啊。
矫正工作者:就算你背着他们吸毒吧,可是当你吸完,出现幻觉时,你怎么能照顾好他们呢?这总归对他们有影响吧?
案主:不会有什么影响。我总会提前拜托邻居帮着照看孩子,他们可以在邻居家过夜。
(资料来源:Scott T.Walters,Michael D.Clark,Ray Gingerich,Melissa L.Meltzer,A Guide for Probation and Parole Motivating Offenders to Change,2007,p.31.)
显而易见,以上对话中案主对矫正工作者的提问颇为戒备,顾左右而言他。在他看来,矫正工作者在试图通过提问敦促他接受戒毒治疗。这样一来,案主就会更多地蓄意“抵抗”矫正工作者的提问,难以袒露其内心。而开放式问题则能更有效地帮助罪犯激发其内在动机。开放式问题可以帮助罪犯打开心扉,使其逐步意识到目前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并开始思索改变可能带来的益处。开放式问题甚至可以帮助罪犯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在前面一段对话中,采用开放式问题激发罪犯戒除毒瘾的动机,可能会取得完全不同的效果,如下所示:
矫正工作者:吸毒会给你的孩子带来哪些影响呢?(开放式问题)
案主:我不觉得会有任何影响,我并没有当着他们的面吸啊。
矫正工作者:也就是说,你尽可能地不去影响他们。(回应;积极评价)
案主:当然。我可不愿他们变得和我小时候那样。
矫正工作者:你小时候怎么啦?(开放式问题)
案主:我的童年糟透了。父亲不在了,母亲又在吸毒。
矫正工作者:所以,你想让孩子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回应)
案主:当然了。
矫正工作者:你在担心些什么呢?孩子们有什么让你操心的吗?(开放式问题)
案主:每次乔(朋友)过来,就算我不吸,他也要吸上几口,也不管孩子们在不在家。真是糟透了!
矫正工作者:怎么说?
案主:他一吸毒就变得脾气暴躁,又吵又闹,总会把警察招了来!
矫正工作者:看得出,你想让孩子们有一个比你更快乐的童年。你在担心,眼下这种情况会给孩子们带来负面影响。(回应;积极评价)
(资料来源:Scott T.Walters,Michael D.Clark,Ray Gingerich,Melissa L.Meltzer,A Guide for Probation and Parole Motivating Offenders to Change,2007,pp.32-33.)
上述开放式对话中,工作人员逐步引导案主透露了以下信息:他关心的问题(想让孩子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他所担心的状况(朋友乔的来访)及他想要做出改变的初衷(同其他吸毒的朋友交往甚密,可能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案主此刻尚未最终承诺接受戒毒治疗,矫正工作者可以进一步诱导他思考进行戒毒治疗的益处,也可以先到此为止,下次谈话中再谈及戒毒治疗事宜,留给案主思考的时间。可见开放式提问避免了封闭式问题的“压力式”提问,谈话过程中让矫正对象多谈,矫正工作者少谈,这也是成功会谈的特征之一。只有这样,才能让案主逐渐放下戒备心理,使其感觉矫正工作者是在为他及家人着想,而不是一味督促。
需要指出的是,开放式问题也并非百分之百的“灵丹妙药”,有的罪犯可能仍然不予配合。封闭式问题与开放式问题可在谈话中互为补充,交替使用。
(二)积极鼓励和正向评价
犯罪生涯理论指出,长期犯罪人员往往经历系列消极人生事件,很少受到积极鼓励和正向评价。[30]善于发现矫正对象的点滴优势和良好行为,及时进行表扬和鼓励,将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但一些缓刑和假释官员很少表扬矫正对象,认为他们只是在做应该做的事情,不值得表扬;另一些缓刑和假释官员认为很多矫正对象夸大其词,言不由衷,不愿意对其积极评价,采取“冷面高压”的管理方式最为妥当。但是,如果希望矫正对象积极改变,那么适当的正向评价和口头鼓励就是必不可少的,这至少能帮助矫正工作者同案主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奠定矫正转变的基础。
首先,矫正工作者可对案主的以往行为和未来打算进行积极评价:
·你能准时赶过来,配合我做好记录,太好了。
·你的社区服务工作做得真棒。
·感谢你能告诉我这个消息。
·很明显,你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
·看起来,那样做很有成效啊。
其次,矫正工作者可对案主的某些品质和优点做出积极评价:
·你对孩子十分关心,想让他们平平安安的生活。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你敢于作答就说明你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你是那种遇到问题就会大声讲出来的人,这真是一个难得的优点。
·你的领导能力很强,难怪大家都愿意听你的。
最后,矫正工作者还可艺术性地对案主加以“询问”,似问实褒,通过这种方式对其努力加以肯定,增强其做出改变的信心。
·你是怎么做到的呢?
·你怎么知道这会有效的?
·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很多处于监管期的人都难以做到这一点。你居然一边照顾孩子,一边成功地找到了工作。你究竟是如何办到的啊?[31]
此外,在积极肯定的同时,配合使用一些奖励手段,将起到强化的效果。比如,如果矫正对象按时完成社区服务和集中教育,找到工作,缴纳罚金或远离毒品及毒友圈,都可以予以奖励。奖励手段和措施包括口头肯定、允许罪犯电话报到、更加弹性的报到、出席培训课程可视为家访一次、出具课程证书或推荐信、降低会面或尿检的频率、结束电子监控,甚至进行正式表彰乃至缩短矫正期。
需要指出的是,积极鼓励和正向评价并不代表放弃原则一味迎合矫正对象,甚至夸大其词恭维对方,这可能使其质疑谈话的真诚。因此,会谈需要把握一个度,做到恰如其分。加拿大矫正学派还指出,面对不良表现也应该有效地表达不同意。[32]还有矫正犯罪心理学家建议,积极评价与批评指正的理想比例应为4∶1。[33]唯有如此,才能将动机式会谈有机地融合于综合管理模式之中,发挥两者的综合优势。
(三)会谈过程中的回应
在动机式会谈过程之中,不失时机地巧妙回应,不仅能够确保会谈顺利进行,同时能提升谈话效果。这有助于消除矫正对象的戒备心理,引导谈话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有效回应的关键在于,矫正工作者要时刻关注矫正对象语言细节、思维过程,甚至身体姿态。这种专注可以向矫正对象传达这样一种信息:我一直在悉心倾听,非常重视你的所谈所想。这有利于矫正对象更加深入地回忆以往及当前的言行和想法。回应的具体方式:首先,重复案主所说的话,往往换一种方式复述,目的在于对案主透露的内容加以确认、归纳和提炼。其次,谈话时也可以抓住话语中的某一关键点,引导谈话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最后,工作人员也可以帮助梳理案主话语的逻辑性,把一些看似无关的词句进行对比,也可以发现和指出案主存在的复杂或矛盾心态。
有效的回应需要遵循两个重要原则:一是精简原则。复述时只需要重复其中的关键点和核心内容即可,要避免僵硬机械的回应,如“我刚才听你说……”或“你是这个意思吗?”如何做到简要精炼回应呢?这需要把握时机,比如案主对某人某事流露出了愤怒的情绪,可以及时回应“这让你很生气”或“你很生气”。有时候,只需要一两个词就能进行有效回应,比如“这真是出人意料啊”“难怪你会如此气馁”“似乎所有事都在和你作对”等。二是推进原则。有效的回应并不是简单重复,而是需要对谈话内容进行提炼,甚至进一步推演,推动整个会谈朝着有意义的方向发展。比如,“筹钱很不容易,让你很伤脑筋吧”“看来,这些选项没有让你特别满意的”等。
(四)应对矛盾心态和抗拒心理
实际上,绝大部分矫正对象对于改变现状都会表现出复杂的矛盾心态。尤其是成瘾性行为,大多意识到了成瘾行为会对其个人和家庭造成重大伤害,但往往难以割舍成瘾行为带来的快感,犹豫和抗拒心理就特别明显。其实,这种矛盾心态和抗拒心理并非完全消极。工作人员需要采用适当的引导方式,配合相关开放式问题,将话题转移到罪犯自身应承担的责任上,化解其抗拒心理。参见下面的例子:
某矫正对象有吸食大麻的习惯,且对此不以为然。矫正工作者在会谈回应中避免争论,指出了其个人责任。
矫正对象:这简直是开玩笑嘛!是的,我的确吸了些大麻。看看你们的反应,好像我会因此而上瘾似的。
矫正工作者:在你看来,大家似乎有些反应过激了。(复述)
矫正对象:就是嘛。大麻根本就不算毒品,它只不过是一种草药,这能有什么危险?
矫正工作者:所以,你认为吸食大麻不会带来任何问题。(推进交流)
矫正对象:当然啦,很多人都在吸嘛。监控期间,我倒是可以暂且不吸,但等到监控期一结束,我还是要再吸。这是我的自由。
矫正工作者:当然,这由你自己决定。如你所说,监控期结束后,我就不能再干涉你了。但现在这段时期,不管你觉得这是不是问题,都希望你能积极配合,停止吸食大麻。(强调案主自身责任;有效表达不同意)
矫正对象:好的。法官也强调了这个问题。
(资料来源:Scott T.Walters,Michael D.Clark,Ray Gingerich,Melissa L.Meltzer,A Guide for Probation and Parole Motivating Offenders to Change,2007,p.39.)
上例中需要说明的是,在美国有些州吸食大麻是合法的,禁止吸食主要作为社区矫正的一个条件,目的是为了避免重新犯罪。但在中国,吸食大麻是非法的,因此无论是否在矫正期,都应该划出红线不让吸食,有效表达不同意。在这个会谈中工作人员重点强调了矫正对象在监控期间应该担负的责任,也许他还会拒绝承认吸食大麻的种种危害,但可能会初步同意接受毒品测试,这就是一个明显的成果。因此,面对这样顽固的罪犯,矫正工作者不应操之过急。
那么对于内心始终怀有抗拒心理的矫正对象,矫正工作者该如何应对呢?首先,复述和重现案主的话语或情绪,向其传递这样一个信息:我在悉心倾听。如此,矫正对象就不大会不断重复相同的谈话内容,来表达心不在焉或抗拒心理。其次,在会谈不同阶段针对不同的焦点。谈话初期要重点针对罪犯存在的复杂心理;而谈话后期则重点谈及积极改变方面的事宜。最后,不采取对抗策略,而是运用灵活的回应策略,巧妙化解矫正对象的抗拒心理。有的矫正工作者觉得直接对抗是一种更有效的交流方式。事实上,短兵相接的谈话模式常常会加深矫正对象的抗拒心理,谈话也难以顺利展开。附录表1-3展示了化解抗拒心理的一些会谈技巧。
附录表1-3 如何化解抗拒心理
资料来源:Scott T.Walters,Michael D.Clark,Ray Gingerich,Melissa L.Meltzer,A Guide for Probation and Parole Motivating Offenders to Change,2007,p.40.
〔1〕美国很多州的社区矫正对象需要向监管部门缴纳一笔管理费用。
(五)引导对好处和坏处思考
在动机式会谈中,最有效果也是运用最多的技巧是引导矫正对象对改变的好处和坏处进行思考和平衡。无论矫正对象有多抵触,也无论他们改变的动机大小,矫正工作者都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对于那些尚未决定是否改变的矫正对象来说,这种关于利和弊的提问尽管简单,却有很大益处,可以促使他们从自身角度思考其当前行为的利弊,进而萌发改变的动机。这种对利弊的讨论,可以回避一个敏感的话题:矫正对象是否有罪。如果拒不认罪,这种办法就特别有效,因为他们一般不会排斥讨论这些行为或改变有什么好处和坏处,因此这种提问属于比较安全的方式。这类关于“好处”和“坏处”的提问可以广泛应用于毒瘾酒瘾治疗、断绝毒友往来、情绪管理、家庭纠纷、考取学历证书、求职等若干领域。
这方面的提问方式包括:“这种行为对你有什么好处?”或“这种行为对你有什么坏处?”一般来说,只要引导得当,矫正对象都能答出好几点好处或坏处。要注意的是,不要贸然否定矫正对象不利于改变的选项,一味地强迫其做出改变,而是使其站在自己的角度对不良风险行为做出辩证的思考。这才有利于将来持续的改变。下面是工作人员引导一名矫正对象讨论饮酒的利弊,最后得出的关于好处和坏处的分析。
饮酒的好处
·结交朋友
·忘掉现实中的问题
·控制情绪
饮酒的坏处
·酒后驾驶不良记录
·家庭不和,妻子唠叨
·不快的回忆挥之不去
·健康问题
·未来酒后驾车的可能
·宿醉,头疼
·影响正常工作
·金钱负担
·对子女的不良影响
(资料来源:Scott T.Walters,Michael D.Clark,Ray Gingerich,Melissa L.Meltzer,A Guide for Probation and Parole Motivating Offenders to Change,2007,p.44.)
在讨论不良行为的利弊之后,矫正工作者还可进一步引导矫正对象对改变的利弊进行分析。可以如此提问:“如果戒掉毒品,你认为对你有什么好处呢?又有什么坏处呢?”很多矫正对象之所以深陷困境,一犯再犯,就是因为他们很少对其行为及其改变的利弊进行思考和权衡。通过这些提问,可以引导他们审视其面临的问题。在这种利弊分析的谈话过程中,对于工作人员的矫正工作也是有很大好处的——可以收集到很多重要信息,有助于更好地同矫正对象进行交流和沟通。当了解到改变究竟会给案主带来哪些好处,工作人员就能更好地了解其改变动机,以后可以在这些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同时,如果掌握了案主担心改变可能带来的弊端,就可以同他们一起探讨如何克服这些障碍。在询问不良行为及改变的利弊之后,矫正工作者需进一步引导矫正对象思考如何积极变化。可以尝试如下提问:“你看,你列出的坏处要远远多于好处。你有什么想法呢?”“下一步该怎么办呢?”假如矫正对象已经决定改变或已经采取行动,那么就需要同案主探讨改变可能带来的困难,比如戒酒后可能导致的孤独感,因为和朋友交往将会减少。
(六)善于总结谈话
总结属于回应的一个重要技巧,通过总结工作人员可以帮助矫正对象理清思路,重复其愿意改变的原因,回顾相关要点,尤其是其愿意采取的行动计划。总结要善于把握时机。首先,当案主语速减慢或停止讲话时,矫正工作者适时进行总结,可以继续有效推进谈话。其次,当讨论过若干有意义的内容时,总结可以梳理其关联性。再次,在总结的时候也可以就曾经提及的某一点进行评论,引导谈话向积极的方向进一步深入。最后,矫正工作者可以运用总结,在谈话的各环节和各话题之间进行转换。一般来说,总结的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基本内容:前面讨论过的问题或行为、矫正对象做出改变的重要原因、行动计划内容(成功与否的标志、完成计划的奖励、计划失败的处罚)、下一次会面的时间。[34]总结体现了一定的逻辑性和时间性,工作人员也能更好地把握会谈和干预进程。
总而言之,动机式会谈得到了加拿大循证矫正学派和美国矫正界的共同认可,并且同社会工作的价值观非常契合,如案主自决、优势视角和同理心等价值理念。在我国探索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发展路径的过程中,动机式会谈应该引起充分的重视,将其理念和方法运用于社区矫正一线实践,并开展相关循证研究,探索本土化的动机式会谈矫正规律。
尽管加拿大和美国矫正学界都推荐动机式会谈,并且也在缓刑和假释工作人员培训项目中专门开展了动机式会谈技巧训练,然而加拿大学派依然冷静地指出,动机式会谈难以单独对再犯控制发挥重要影响作用,其主要作用在于维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增强改变动机和坚持治疗恢复。[35]有瑞典学者在随机分组试验中发现,三组监所戒毒囚犯(一组工作人员动机式会谈经验丰富,一组工作人员只经过1天培训,一组工作人员没有培训)在释放10个月后复吸都有所下降,但三组之间没有显著性的差异。[36]这种不同的动机式会谈研究结果并不少见,将来需要进一步探索哪些中间因素增进或减弱了动机式会谈的作用。[37]加拿大学派认为,动机式会谈需要同认知行为治疗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38]实际上,他们把认知行为治疗列为最有效的干预方法[39],这一点被北美众多循证矫正研究所证实,同时也被中国犯罪心理学界所广泛认可。
实际上,在认知行为治疗名称之下包含了一系列具体干预方法,这些方法都最终聚焦于外显的行为改变,而行为的改变主要通过改变个体的感知、反应和思考来实现。[40]这些认知行为治疗项目具有不同的侧重点和类型特征,采用了不同的名称,如认知重构、认知技巧、应对技巧、问题解决方法、道德发展和推理思考训练等。[41]尽管所有的认知行为干预项目都认为罪犯的思考方式明显异于常人,因为他们具有不正常的信息处理和应对方式或者处于较低的道德发展水平,但是不同项目因关注的方面有所不同还有些细微差别。认知重构治疗强调在治疗中瞄准不正常的思维过程,尤其是那些有精神健康问题的案主,这反映出他们的认知扭曲、对社会环境的错误知觉和病态逻辑。应对技巧训练侧重于改善案主在压力环境下的应对缺陷,包括人际交往、批判性思考和生活规划等方面。问题解决方法训练则聚焦于改变无效的行为方式。道德发展治疗主要基于皮亚杰(Piaget)和科尔伯格(Kohlberg)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认为罪犯的低水平道德发展阶段使他们以不同的方式看待世界,进而导致他们的反社会行为,而治疗的策略就在于提升他们的道德推理水平。
对于矫正社会工作而言,需要注意的是,认知行为治疗可以在个案工作中进行也可以在小组工作中开展。从美国和加拿大的众多项目研究操作经验来看,更多的认知行为治疗项目采取了小组工作的方式,而个案工作在大部分矫正环境中的研究都显得不太可靠。[42]可能的原因包括针对矫正对象的个案工作有一定随意性,效率也不高,也不便测量效果;而小组工作则可以高度结构化,大大提高效率,同时也便于在群体层面开展效果研究。但在社区矫正一线实践中,往往采取个人思想开导的方式,有的地方对小组工作还持比较谨慎的态度,因为一方面组织若干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开展小组工作有点困难(有的可能会抗拒,有的难以确保时间),另一方面担心交叉感染或不便控制局面(2016年夏访谈)。
此外,北美的认知行为治疗项目工作人员往往具有不同的专业背景,通过一定训练就可以承担项目工作,因此并不一定需要严格的咨询辅导和心理学背景。[43]由此观之,矫正社会工作在这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在循证矫正运动中,矫正领域的认知行为治疗项目进行了系列研究,包括叙述性综述(Narrative Review)和荟萃分析,涉及的治疗项目包括道德提升治疗(Moral Reconation Therapy,MRT)、推理恢复(Reasoning and Rehabilitation,R&R)和认知重构及其他项目(Cognitive Restructuring and Others)。[44]这些研究对各治疗项目进行了简要介绍,重点分析了各项目的有效性问题,即在降低再犯方面的作用。
道德提升治疗在道德思维过程和行为之间建立了清晰的联系。治疗是在高度结构化的小组工作中进行的,参与者必须完成《指导手册》中所详细列出的一系列练习和课程,必须按顺序完成一项练习后才能进入下一项练习。1周大约2次活动,每次持续1~2个小时。荟萃分析汇总了四个这样的项目,结果发现没有一个治疗小组的再犯率高于控制组的再犯率,尤其是严重犯罪小组和严重毒品犯罪小组的治疗效果都达到了统计上的显著性。[45]这些项目及研究提供了有力证据,表明道德提升治疗在降低再犯率方面具有明显的效果。
推理恢复治疗的前提假设认为人们犯罪是因为某些认知技巧发展滞后,由此导致犯罪人难以处理人际关系、应对问题技巧、从他人的角度看待问题和批判性推理。他们倾向于冲动、自我中心和不合逻辑,具有反社会的态度、价值观和信仰。推理恢复治疗就是聚焦于改变矫正对象的这种冲动性、自我中心、不合逻辑以及死板僵化的思考方式。教育他们在行动之前停下来想一想,考虑他们行动的后果,思考一下其他方式来回应人际问题,并想想他们的行为可能如何影响其他人。[46]通过治疗帮助矫正对象发展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技巧,增进他们的反思性,减少反社会性认知,进而采取亲社会的行为。
推理恢复项目的开发人员认为,难以找到足够的专业人士来执行大规模的罪犯或青少年不良行为的恢复项目,如精神病医生、心理学家以及社会工作者,经费也不足以雇佣这样的专业人士。因此,他们设计的推理恢复项目主要由一线矫正工作人员来执行。推理恢复课程共有35节,持续8~12周(根据每周排课量而变动)。项目也以小组工作的方式进行,每组6~8人。主要的工作方法包括影视资料展示、活动、智力游戏、推理练习、角色扮演、模拟和小组讨论等。[47]荟萃分析汇总了8个这样的项目发现,总体上推理恢复项目小组的再犯率低于控制组,充分的证据显示此类项目是有效的。[48]
认知重构不同于认知发展/道德提升治疗。认知发展干预聚焦于道德推理方面的缺陷,社交技能和问题解决能力方面的困难被视为道德发展不足所致。认知重构项目瞄准的是认知扭曲而不是缺陷,即罪犯不是认知发展滞后而是建立起了错误的思考模式。认知重构干预过程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教给矫正对象改变自我思考模式的原则;二是通过实践反复练习学到的技巧。囚犯在8周内参加14次课程。研究结果显示,男性参加者比起控制组显著性地降低了攻击行为。[49]除了攻击行为,还有项目研究了愤怒控制方面的认知重构。这些项目更多是在监所内举行,也有部分在社区矫正中进行。
矫正领域除了以上三大类认知行为治疗项目,还有其他一些具体领域的矫正项目。西格尔(Siegal H.A.)和科尔(Cole P.A.)在1993年进行了一项周末干预项目研究(Weekend Intervention Program,WIP)[50],干预首先进行评估然后开展个别化的治疗。周末干预项目主要针对酒驾或毒驾未被判处监禁刑的社区矫正对象,通过3天的住宿式集中学习,聚焦于改变矫正对象的生活方式和认识毒品及酒精的危害和作用。该项目研究中,试验组的再犯率显著性地低于控制组的再犯率。后来有学者将短期住宿改为长期住宿治疗,却没有发现显著性差异。[51]该研究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因为目前越来越多的酒驾人员进入社区矫正,同时也有不少机构在开展为期几天的短期住宿式集中学习,如矫正中心、中途之家和教育中心等。
20世纪90年代初,一项针对轻微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的替代攻击行为训练项目(Aggression Replacement Training,ART)进行了综合性设计和研究[52],项目内容包括社交技能培训、愤怒管理和道德教育。一个小组接受了三个方面的训练,一个小组接受两方面的训练(没有接受道德教育),控制组不接受任何训练。研究结果显示,两个训练组分别同控制组相比,再犯率都较大程度低于控制组,但却没有达到统计显著水平,可能是因为样本数量较少。
总体而言,矫正领域20多项认知行为治疗研究中,绝大部分治疗组的再犯率低于控制组,仅个别治疗没什么效果。荟萃分析显示,几大类的认知行为治疗模式的综合效果都达到了统计显著性。相对而言,认知重构和道德提升治疗的效果比推理恢复的效果更加明显。需要注意的是,认知行为治疗可能因不同类型的矫正对象导致效果有所差异,比如成年犯的效果优于青少年犯,社交中的攻击行为治疗效果优于实施家暴的人员。
从以上北美认知行为治疗的系列矫正研究中可以发现,绝大部分是结果数据分析,干预过程的描述性分析特别少。甚至作荟萃分析的定量学者都在抱怨,干预的细节太少,不能深入解释为什么有效为什么无效。[53]这反映出定量研究和质性研究的分野,而在美国学术圈定量研究被奉为圭臬,正如一位华裔社工学者所指出的:“做定量的已经上天,做定性的还在吃土”(2016年冬访谈)。同时还反映出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分野:学术界追求科学性,而实务界关注干预细节以提升专业能力。此外,社工较少参与此类认知行为矫正治疗,大量的项目是由矫正干警、办案员、矫正机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来完成。[54]这些人员受到较少的矫正恢复训练,而美国社工是经过严格认知行为训练的专业人士,且社工的薪酬费用还是比较高的。当然,也有一些社区矫正机构邀请社工院校开展合作,培训一线工作人员以及合作进行矫正恢复服务,认知行为治疗则是合作的重要领域。此处将以一项合作进行认知重构小组为例,从一个侧面说明北美认知行为治疗项目的大致开展方式,相信这些内容对国内社区矫正工作实务界有很大借鉴作用。
(一)认知重构小组工作引入社区矫正
小组工作在20世纪40年代被确认为社会工作中与个案工作并行的重要专业工作方法,二战后在众多的社会服务领域得到广泛运用。然而在社区矫正领域,虽然循证矫正项目研究主要采用小组工作的形式展开,但是一线工作人员主要运用个案工作而不是小组工作对矫正对象开展工作。这种个案工作往往没有什么恢复治疗的专业性,主要是一些经验性的开导说教,这同我国的情况有点相似。“引入小组工作的关键阻力在于,缓刑官希望运用容易掌握的方法,然而小组工作需要较多的自我展示,这对于很多工作人员而言还很陌生。而且,小组工作还要求组织者遵循与小组成员签订的书面协议,这对很多工作人员而言难以接受,认为这是一个额外的负担。”[55]此外,笔者在同美国司法社会工作专家蒂娜·马斯基的访谈中,她指出了美国一线部门的担心:“小组工作可能导致违法犯罪人员之间的交叉感染”(2014年冬于纽约访谈)。这与中国社区矫正基层部门的看法相似。但是,随着循证矫正运动的兴起,加拿大、英格兰和美国一些地方的青年训练中心,已经采用认知重构工作小组,针对社区或住宿设施里面的违法人员,矫正致其犯罪的错误思维方式。
虽然社会工作发展了应用心理学的认知行为理论和实践模式[56],但是社会工作小组工作者却很少介入矫正领域的认知重构小组项目,反而是公共健康、心理学和刑事司法领域的专家发表了不少类似的研究。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认知重构小组在减少重新犯罪方面是有效的,北美各地司法系统顺应形势,逐步扩大运用小组工作于矫正项目之中。但是,社会服务的主力军——社会工作者,却长期缺席这个重要的前线阵地。但机会总是存在的,20世纪90年代初期,一个城市缓刑部门主动找到某高校社会工作学院,请求对其缓刑工作人员培训小组工作方法,以使他们能够运用认知重构小组对一些缓刑对象开展工作。这个合作逐渐发展为一个很大的项目。后来双方不满足于仅对缓刑官培训一般性的小组工作技巧,转而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即由社工教师为缓刑部门专门设计认知重构小组计划。社工学院负责培训小组及个案管理技巧、临床督导,并将矫正实践和实务研究紧密结合在一起。
根据循证矫正研究,可能因暴力违法而重新被捕的高风险矫正对象最有可能受益于矫正服务措施,而低风险的违法人员则较少可能受益于这些强化的矫正服务。于是,该缓刑管理部门决定主要针对那些高风险暴力性违法人员开展认知重构小组治疗。第一批认知重构小组成员全是16~20岁的男性青年矫正对象,都有暴力反社会行为的历史。小组活动安排集中而简洁,小组1周2次活动,总共36次。[57]小组工作人员让组员们签订了书面协议,使其明确小组工作的目标在于发现和挑战他们的错误思维。小组成员都不是自愿参与的,而是被分配进入认知重构小组。所有的小组活动都采取高度结构化的活动序列,组员只有很少的机会参与活动设计。
(二)社工与社区矫正系统的磨合
虽然最初是由缓刑部门领导主动找到社工学院,希望双方合作开展社区矫正。然而,从一开始许多缓刑工作人员就质疑社工能否对他们有所帮助。社工老师能强烈感受到这种排斥和怀疑,机构内广泛存在着这种表达出来的和没有表达出来的不信任情绪。为了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社工老师们在设计认知重构小组干预计划之前,召集老师召开焦点小组会议,并同高级缓刑官举行碰头会,讨论设计每一单元活动的具体服务目标。此外,社工老师还细致地观察了缓刑官的日常工作,了解他们的实际工作状态,并在此过程中逐步了解将要开展工作的矫正对象。他们长时间待在公共区域观察缓刑工作人员的监管过程和调查程序,并尝试从缓刑官和矫正对象双方的不同视角分析和体验机构管理活动。在这些参与式观察中,社工老师们发现了典型的机构文化特征——管理活动高度行政化。他们希望对外来人员显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和程序办事。但是缓刑工作人员在完成很多动作时大都在走形式,甚至都没有正眼看矫正对象,包括高声呵斥、相互击掌和拥抱等情境中。虽然严格照章办事,但是他们的管理主要是基于自身对违法群体的工作经验和主观印象。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观察,社工老师开始设计认知重构小组的课程资料。为了整合缓刑工作人员和缓刑对象两方面的需求,案例和培训计划都是基于老师观察到的信息以及缓刑机构提供的监管报告中的情境。此外,还希望小组工作人员对材料和练习提出个人看法。每次小组活动,社工老师都鼓励小组组织者(缓刑机构管理工作人员)联名编制活动手册。最后,老师们在听取所有小组组织者的意见反馈后,修改调整书面材料,然后将书面材料发放给整个部门。为了使小组活动顺利开展,老师们还同缓刑管理工作人员一起设定了两条小组原则:第一条原则明确机构的首要目标是确保社会公众安全和矫正对象遵循缓刑条件,其次才是着力解决易导致犯罪的需求问题。第二条原则是灵活处理机构管理和文化特征形成的结构性限制。[58]小组工作负责人在设计日程安排、活动时间、相关设施和材料时具有一定的自由度,还要考虑案主的流动性,同时争取缓刑工作人员理解并执行小组任务。
在认知重构小组项目的整个时期,所有参与的缓刑管理工作人员每2周就要接受1次培训和督导,主要帮助他们掌握小组工作技巧,让他们参与书面材料起草和决定过程。最为重要的是,督导可以帮助缓刑工作人员面对具有精神健康和社会交往问题的青年矫正对象更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实际上,很多接受培训的缓刑工作人员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往往经历过一些无助感,同时暴露出自己的一些认知缺陷。在一些工作情境讨论中,社工老师指出并挑战了一些缓刑工作人员的错误观念,如他们希望动用自己的权威帮助小组成员应对外部压力时,往往无意中妨碍了矫正对象练习亲社会行为。老师逐步让缓刑工作人员明白,为了培养矫正对象有效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必须让他们自己学会处理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社工老师和缓刑管理工作人员之间逐渐消除隔阂和疑虑,为共同推动认知重构小组发展建立起较为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
(三)认知重构小组的实施细节
在社区矫正对象进入小组之前,缓刑工作人员需要同他们讨论各自参加认知重构小组的目标,在可能导致重新犯罪的若干因素中,确定一个需要解决的短期目标。让他们把这些目标写在一张小卡片上,带入小组活动。小组活动则聚焦于帮助组员发展具体的技巧,帮助他们达成这些目标。
小组活动被反复斟酌,细致到一些小小的细节。如在一次小组活动中,最初采用的是“仪式开始”和“仪式结束”等生硬的词汇。社工老师觉得有点宗教仪式的感觉,于是建议用“入组宣言”和“将来的希望”等更加生动形象的词汇来代替,以此减少小组成员的疑惑。所有小组活动的结构安排都是统一的:开始和结尾都是常规性的小组练习,中途有一次休息;每次活动结束,都会布置家庭作业,而每一次活动开始都由成员汇报作业情况;家庭作业包括记下“思维记录”、回答一些高风险事件的情境和问题;在更高级阶段,则传授其他人自己所学到的愤怒控制方法。
在小组的初期阶段,小组成员不允许自愿讨论,但中后期可以公开讨论。小组活动涉及的内容也从较少私密的话题逐步转向更加私密的领域。比如,对于家庭暴力而言,最初的愤怒控制技巧培训主要讨论新闻媒体上的事件,后期则过渡到组员在亲密关系中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问题。
小组的具体活动内容也会根据组员的反馈或建议进行灵活调整。例如,一次小组活动中工作人员播放了一段视频引导组员讨论“同理心”,视频中一位女士描述了她对暴力攻击和抢劫的感受。但组员们觉得视频事件发生在十年之前,显得有点过时。于是,小组活动调整为由小组成员回家寻找和剪切当前的暴力攻击或谋杀的新闻报道,带到小组中进行讨论。这种调整提高了组员的积极性,也更贴近当前社会生活。一些组员开始转换视角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待问题,体察到受害者的一些感受。
认知技巧训练是小组活动的核心内容,贯穿于整个小组活动。首要的是认知的重构,这需要改变一些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正是这些思维使其反社会行为得以合理化,处于侵害的风险之中。可能导致组员处于暴力状态的常见错误思维包括:把妇女物品化、街头暴力“潜规则”或者面对警察挑衅的冲动性反应。[59]例如一个青年在家庭作业中写道:“女人是笨蛋,只是性爱的对象。”小组工作者挑战了他的这些观念,指出这种错误观念会导致性侵行为,他的母亲也难以接受他这种观念和行为。[60]
认知的重构最终需要落实到行动的改变之上,行为模拟和练习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城市青年而言,行为模拟练习也是易于接受的,这能够反映所在社区的社会生活经验和文化符号。家庭作业和小组练习大都基于真实的社会场景,通过角色扮演和头脑风暴来重现风险情景并尝试新的亲社会性替代行为。例如,有这样一个真实案例:一名缓刑人员去参加工作面试,第一轮的面试官说他很有希望获得这份工作。但参加更高级别的面试时,这次的面试官说不能聘用他因为他留着辫子,甚至都没问如果他改变发型是否考虑聘用。这名缓刑人员非常愤怒,赌气说再也不去参加工作面试。这个面试情景成了一个角色扮演剧本,并全程录音记录整个过程。与此类似,家庭作业也由生活中的“真实”情景所构成。组员们一致在记录中提到,他们在小组活动中学到的是“真实”经验技巧,来源于他们的日常活动和事件。
小组活动保持结构化特征,有利于帮助组员调整他们的个人生活状态,使其生活规律化。一些简单的要求,如准时参加小组活动、在两次小组活动之间寻找材料完成家庭作业,这与工作或学校里的要求差不多。小组活动内容也重视提升他们的批判性思维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向积极方面引导小组讨论,使他们在其中找到可行方式达致亲社会的目标。
(四)矫正对象和缓刑工作人员的变化
认知重构小组富有成效地满足了组员希望尝试改变、从朋辈中获得亲社会性相互支持的需求。小组工作具有支持功能,利用团体动力发挥成员潜力,使其成长。社工老师对小组工作人员进行了很多理论和实务方法培训,尤其是促进相互支持的技巧。在小组活动中,缓刑人员很快发现大家的共同之处,有利于相互支持。同时,组员和组织者之间也逐步建立了牢固的关系。在这种支持性的关系中,组员们可以得到在其他地方难以获得的关注和回应。于是,认知重构小组很快成为一个关系较为密切的团体,在其中大家有很多急迫的共同需求。
组员们积极参与了一系列小组活动和家庭作业。他们把从新闻中收集的一些“智慧语句”贴在活动室的墙上,比如,“没有什么成功的秘诀,它来自精心准备、努力工作和从失败中学习。”[61]八次小组活动下来,墙上贴满了这样的励志词汇或话语。小组工作人员还发给每个组员钱包大小的小包,里面装满卡片。这些卡片被用作“思想和行动指南”,主要用于记录缓刑人员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高风险情境,并已在小组活动中通过角色扮演练习过亲社会的应对方式。这些认知重构的工具,可以警示缓刑人员那些可能导致重新被捕的冲动行为。很多缓刑人员汇报中指出曾经使用这些工具提醒过自己,有的组员甚至教给小组之外的朋辈运用这种卡片,说明这种做法是有作用的。小组活动期间,还出现了一个非常成功的提醒案例:一个组员报告一名警察在其住处附近被枪杀,警察展开了密集搜捕。当时他什么也没有做,警察却让他靠墙。就在他快要爆发的时刻,想起口袋里卡片上面的话:“别动!”“考虑别的选项!”“决定你要怎么做”,以此不断提醒自己。这使他避免了冲动言语或行为,没有被捕。[62]除了这种愤怒或冲动提醒卡片,社工老师们还发明了针对朋友交往、维持自尊和亲密关系的卡片。
缓刑工作人员很快学会了如何识别、揭示和挑战小组成员表现出来的错误想法,所有小组活动也都着力于发现这些错误认知。在角色扮演、家庭作业和头脑风暴中,组员们较为充分地展示了自己的行为及其背后的观念,这些观念可能鼓励暴力行为。缓刑工作人员发现,比起阅读个人报告,在小组活动中他们能够更加深入地掌握组员们的生活和思想状况。同时也学习到,需要在适当的时机动用他们的权威,防止小组活动或讨论话题偏离方向。无论是缓刑工作人员还是管理部门,都没有想到认知重构小组活动能够对缓刑人员的认知和行为产生如此重要的影响。一些工作人员还由此对社会工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专门咨询MSW教育的一些信息。认知重构小组项目在很大程度上转变了工作人员以前对暴力侵害人员的看法,也增强了自身信心,即他们现在有办法帮助矫正对象转变。
当然,项目也转变了社工老师以前对司法环境的消极看法,社会工作也可以在强制性的矫正领域有效发挥作用。
(五)相关讨论
认知行为治疗的效果已经在很多研究中得以证明,但一些落实环节还是值得讨论:首先,认知重构小组应该采取开放式还是封闭式?美国很多采用开放式,即成员可以在周期性项目的任何时间点加入或离开,这样可以更加灵活地接纳新的矫正对象,但这样的干预效果可能不及封闭式。其次,矫正社工界如何才能获得司法部门的信任和合作,尤其是领导层面的支持?在美国都需要克服普遍存在于司法系统的怀疑心态,更不用说社区矫正才起步不久的中国。加强循证矫正研究、增加有效证据并通过政策倡导致力于完善顶层设计,应该是可行的策略。最后,对于中美司法系统普遍担心的交叉感染问题如何应对?其实在小组活动进行过程中加强正向引导,日常管理中加强电子定位监管是可以克服这个困难的。此外,小组活动中需要赋予组员多大的自由度?我国有的地方组织的社区矫正小组活动往往高度结构化,甚至每个组员都有矫正干警全程陪同(美国也存在类似的情形),这种情境很难让矫正对象敞开心扉暴露错误认知,也难以发挥相互支持的作用。但太过自由也不符合矫正领域特征,因此需要把握一个度。
认知小组活动设计还需体现出社会性,即紧密联系组员的社会生活实际情况。只有瞄准生活中的真实问题,才能有效地作用于其认知和行为,激发小组成员将生活中面临的困境带到小组活动之中进行再现或重演。然后在小组工作者的引导下,带动大家转换视角看待问题,讨论和寻找有效的问题解决办法。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地改变矫正对象的行为。尤其重要的是,需要瞄准社会生活中容易导致重新犯罪的因素。笔者曾经观察过一些国内社区矫正系统组织的小组活动,大多数是一些趣味性活动,能够带给组员一些新的体验但是未必能解决他们深层次的错误认知问题。
为防止对实证性循证矫正知识的机械套用,简单化地处理几个风险要素并将认知行为治疗视为金科玉律,2019年郭伟和在《社会学研究》上发表文章《专业实践中实证知识和实践逻辑的辩证关系——以循证矫正处境化实践为例》[63],深入地阐述了循证矫正知识需“与当事人的生活习性和生活轨迹结合起来,跟随当事人日常生活中不断涌现的压力事件,协助其对自己的行为习性进行反省和自觉,重新选择新的应对模式,逐步改变生活模式,降低再犯风险”。质言之,他在提醒矫正专业人员注意矫正对象行为惯习及其生活情境的高度复杂性,必须根据情境将经典行为改变科学知识同实践智慧紧密结合,方能取得更好的矫正效果。
甘布瑞尔(Gambrill)指出,真正的循证实践并不是简单遵循实践指导手册,还要把循证研究、案主情况及实践情景结合起来。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则批评循证矫正等实务模式容易陷入经院学派构筑的理性主义认知行为僵化模式,忽视个体行为在特定场域中的实践意识。但他认为实践中的身体习性及其即兴发挥无法反思,或许社会学家才具备穿透场域结构和身体惯习的洞察力。但社会工作学者布洛维(Michael Burawoy)进行了反驳,认为这种洞察力不应是社会学家的特权,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甚至社会大众都可以掌握。在矫正社会工作专业实践中,社会工作者一方面需要掌握若干经典的行为改变理论范式尤其是循证矫正知识和方法,并增强在复杂不确定处境下的知识应用和转换能力;另一方面还需要培养对常人生活行动策略进行反思的能力,提高实践智慧。在真实社会生活情境中,通过参与式行动、强调多方参与和反思对话,对实践过程中的疑问和困境进行细致分析,形成新的理解框架和行动策略,再进一步到实践中检验成效。其间的一个重要技巧是抓住案主的关键事件,将其放回特定情境中反思,通过与当事人对话探寻实践行动中隐藏的假设和自我对话,直面“口是行非”——行动与解释之间的差距和矛盾,进一步发展新的行为可能性。要协助矫正对象反思自己习而不察的行为模式,并鼓励适当冒险,探索新的问题解决策略,逐渐提升自我认知反思和事件应对能力,同时尝试将学习到的新经验应用于其他生活情境之中。
对于司法社会工作者而言,需要把实证性知识和实践性智慧相结合,既不照搬循证矫正指导手册,也不能完全依赖经验丰富人员的体察反应技术。既需要熟悉再犯风险的八大要素和RNR原则,这样才能建立风险评估框架,发现再犯风险点;也需要社工对生活实践、生命事件和介入时机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同时,通用性社会工作的陪伴、影响、同理心、增权和支持策略,也需要体现在特定生活事件中,来促进案主反思和改变。否则,即使关键事件出现,也可能白白错失改变的契机。甚至更糟,在生命重要节点上,案主若得不到积极影响和支持,可能滑向再犯罪或伤害自己的轨道。如此,在安全信任的互动环境中,社工和案主一起反思其生活经验,尤其是顽固不良行为习性,鼓励其改变原有的在紧迫性生活形成的熟练反应,尝试新的行动策略和互动关系模式。
在《专业实践中实证知识和实践逻辑的辩证关系——以循证矫正处境化实践为例》一文中,郭伟和共展示了四个中高风险案例,此处选择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案例进行示范。该案主的八大要素评估结果如附录表1-4所示:
附录表1-4 典型案例案主的八大要素评估结果
钱某表面上对评估报告结果都很认同,很配合认知行为治疗,也认为自己情绪管理能力较弱,愿意改变。但是当他喝醉后就会失去理智,对辅导内容表示很不屑。一次小组活动中他情绪失控:“你们让我配合活动,但我现在遇到麻烦了,烦着呢! 怎么配合啊!”随即退出了小组,在一旁闷闷不乐,由此导致整个小组活动效果不佳。随后沟通才知道他酗酒和情绪波动的原因主要是其婚姻关系。妻子比他小五六岁,和他在朋友聚会中认识后未婚先孕。女方家庭被迫同意他们结婚,匆忙办了婚礼。儿子出生后,他们补办了结婚手续。后来妻子开始抱怨钱某的家庭条件和个性,她父母支持离婚。但在没有合适对象之前她并没有提出离婚,而是通过离家出走来惩罚他对婚姻的不忠,偶尔也会通过旅馆约会获取他的钱财。钱某的情绪随着双方关系好坏而波动,能和妻子约会情绪就好,妻子不理时就烦躁。这种情况下,认知行为小组难以对他发挥效力。“现在媳妇要和我离婚,哪有工夫跟你们学习?要是能够帮我把媳妇找回来,我就跟你们学习。”
通过梳理钱某的生命历史,发现其母亲从小对他缺少关爱,总是以呵斥和责备的方式来管教。他主要由爷爷奶奶带大,对母亲的感情比较矛盾:一方面觉得也爱母亲,另一方面却愤恨和疏远母亲。这些成长经历导致其在亲密关系中缺乏安全感,并投射到婚姻关系中。对妻子既讨好又警惕,并伴有暴力倾向。他妻子在电话中对社工老师吐露:“他心理不正常,每次喝酒后就要求性生活,而且非常粗暴。”社工老师把他这种特殊的亲密关系模式反馈给钱某,希望他意识到这影响夫妻关系,并鼓励他尝试改变。钱某口头答应得很好,却依然被行动惯习所左右。一次酗酒后跑到岳父家里去闹,要把妻子接回家。岳父家劝说不成,就大打出手。他同社工见面时头上还缠着纱布。这也坚定了他妻子离婚的决心。在经历长达一年“短暂约会—情绪改善—妻子逃离—情绪低落—酗酒发泄—行为失控”的循环往复后,他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这导致钱某一度情绪崩溃,夜深酒醉后就给社工老师打电话倾诉。社工老师耐心倾听他的宣泄后,引导他面对危机,放弃对婚姻不切实际的幻想。
钱某逐渐接受了现实,后来通过网络聊天寻找到一位新的生活伴侣。一天他打电话给社工老师,希望去帮他把把关,看是否合适。新女友比他大几岁,也是离异,在外地还有一个女儿。看上去温柔贤惠、聪明机智。社工老师以此为契机,让他们彼此熟悉和反思各自以前的婚姻问题和应对模式,希望能建立一种全新的良性婚姻模式。并提醒钱某:“新女友相对比较成熟,能够包容你,但是你是否发现自己在以前的婚姻中太过任性和粗暴?有一种隐忍和爆发的周期特征,在新的婚姻中你能否改变这种情绪表达方式,学会自然表达情绪呢?”同时也提醒他女友:“虽然你喜欢他直来直去,但他个性并不成熟,一方面安静和随和,但在压力下又很暴躁。你不能只是包容,还要认识到这个特征,提醒他持续改变。”这次谈话轻松而深入,他们双方都同意社工的分析和建议,以后也不断向社工咨询生活中的问题。半年后他们结婚了,婚后虽然也有小的摩擦,但是总体上还是比较幸福、甜蜜。钱某的情绪有了很大改善,戒掉了酗酒,安心工作,还把双方孩子接过来一起生活,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丈夫和父亲。从这样的几个案例中,作者得出一个人的行为习性可以辨识和改变,关键在于进入特定时空实践情境之中,抓住重要生活事件的机会,协助矫正对象反思其习惯性做法;同时适当冒险,挑战和调整原有惯式反应,从而提升自己的认知反思能力,改善问题应对技巧。
郭伟和以其精深的社会工作和社会学理论及实务洞察力,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经典的利用生命积极事件促推矫正对象反思和调整行为惯式的案例。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这种介入策略也可以归入认知行为治疗,即上节所提及的应对策略或问题解决方法训练。这里值得进一步讨论的是,该研究所指的关键压力事件主要是积极正向的,而桑普森(Robert J.Sampson)和劳布(John H.Laub)的犯罪生涯历程理论指出这种积极转变点(turning point,如婚姻、就业、孩子出生和服兵役等)是可遇不可求的,而犯罪人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是一系列消极事件,[64]那么在消极生命事件中该如何有效介入呢?抑或是在没有重要事件出现的普普通通日常生活之中,又该如何介入?还有,社会工作能否主导创造或促成这样的积极转变点,如在就业方面?此外,现代犯罪学越来越走向整合/综合范式,犯罪和再犯罪的原因分析也愈发复杂和精细[65],生理、心理和社会因素紧密交织。那么,对性格偏执或智力不高而难以反思自身惯习的矫正对象,又该如何开展工作?因此,作者的本意应该在于,对复杂的犯罪人矫正采取开放性的态度,在掌握各种经典理论和介入方法的基础上,以个别化态度匹配适切性的矫正方法,也即对矫正社会工作提供一种介入方法论指导,而不是建立一种新的干预套路。
北美循证矫正得出的系列有效性原则、因素和方法并不是封闭排他性的,相反他们鼓励矫正工作人员和研究人员在遵循RNR原则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其他的有效干预方法。[66]除了前述的风险评估工具、动机式会谈和认知行为治疗这些核心技能技巧之外,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介入方法在当代国际矫正领域经常涉及,在此简要提及。
20世纪80年代,与“对犯罪强硬”政策相伴而生的是被害人保护运动。但在该运动中却产生了策略性的分歧,相当一部分人坚持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just desert),即通过严厉的惩罚平复他们给受害者造成的伤害,体现司法正义;但是另一部分人却认为被害人受到的痛苦需要被治愈,这需要犯罪人、被害人和社区一起合作修复因为侵犯导致的损害,也即恢复性司法思潮。由此也反映了恢复性司法的一些核心理念——合作、修复、治愈。
恢复性司法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1974年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个叫基奇纳(Kitchener)的小镇,当时一位信奉门诺教的缓刑官恳求法官暂缓判决两名毁坏他人财物的青少年,说他可以带两位青少年去见受害人并修复被损害的财物。年轻人可以从中更加深刻地感受到自己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影响,并且受害者也有机会表达他们的需要,使生活秩序得以恢复。[67]该尝试后来发展为一些更加正式和具体的恢复性司法组织形式,包括受害-施害和解项目(VORPs)和家庭间会议(FGC,双方家庭及相关社区成员协商)等。
恢复性司法具有几个典型特征:首先,犯罪被视为对正常人际关系的一种侵害。其次,所有受影响的人(包括侵犯人)需采取行动恢复正常秩序。这需要施害方和受害方的对话,最好是面对面的会谈,因为犯罪对双方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此,施害方才有机会向受害方道歉并弥补损失;受害方也能表达自己受到的影响以及怎样才能治愈伤痛。甚至在这个过程中,受害方还可能原谅施害方,尽管这不是必需的环节。此外,双方还可以讨论各自可以做些什么以尽量降低损害,有时社区成员也可以提供某些支持。[68]在这些特征下,恢复性司法的主要目的在于让施害方对他们自己的行为负责、修复损害,使各方满意。社区参与恢复过程主要是为了促进社区的重新整合以及对侵犯者的接纳。
恢复性司法也面临一些争议,比如受害方需要在多大程度上参与这个过程。[69]前述的双方和解项目和家庭间会议项目中受害方都明确地参与了恢复性过程,但是也有一些恢复性司法项目中双方较少接触和见面,谈判事宜和签署协议都由中间人代理。[70]在这些案例中,受害方或许会同意补偿(要么金钱要么社区服务)或接受一份书面道歉。此外,还值得讨论的是,法庭判罚的赔偿或社区服务能否视为一种恢复,有时受害方甚至都没怎么参与。
恢复性司法思想和实践自从诞生之日起,就引起了学界和各国刑事司法界的高度关注,相关的项目迅速扩展至北美、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亚洲和非洲的部分国家和地区。[71]这些恢复性司法理念和原则深刻地影响到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实践和政策。比如,新西兰的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法案规定在家庭间会议举行之前法庭不得作出判罚,南非在种族隔离时期就成立了各种真相与和解委员会(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s)防止这方面的人权受到侵犯[72],加拿大也成立了类似的委员会[73]。我国学界对恢复性司法的引入和探讨最早可以追溯到2002年(基于知网搜索)。近年社区矫正实践层面也在探索,初见影响的如江苏在南通试点的社区矫正损害修复项目。[74]
在循证矫正年代,恢复性司法不免要接受有效性检验。虽然大量的恢复性司法方面的研究是描述式的,缺乏科学性,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也涌现了一些准实验甚至随机试验研究,在此基础上荟萃分析也得以进行。循证矫正研究主要从受害人满意度和重新犯罪两个方面对恢复性司法进行研究和检验。两项荟萃分析发现恢复性司法提升了受害人的满意度,其中一项汇总分析了13个研究得出受害人满意度相关系数为0.19[75],另一项近年的荟萃分析汇总了10个试验研究发现面对面会谈模式下,受害人满意度相关系数为0.16[76]。这些研究显示,并不是所有的受害者都想和侵害者会谈,较高的满意度可能是因为可以选择见还是不见。还有,这些恢复性司法项目中的绝大部分(约85%)都是非暴力犯罪[77],大部分项目都排除了家暴、性侵及其他严重犯罪[78]。循证矫正运动更多着眼于分析恢复性司法对重新犯罪的影响。系列荟萃分析发现恢复性司法对于预防再犯的效果并不是非常理想,相关系数平均约为0.07[79],稍低于矫正恢复服务项目的平均值0.10[80]。但是比起刑事司法制裁,恢复性司法至少有两方面的优势:一方面,如果在恢复性司法过程中注入矫正恢复服务,对重新犯罪的影响将大大提高,相关系数达到0.25[81];另一方面,恢复性司法项目在成本效益核算中更有优势[82]。
因此,我们不能指望单纯的恢复性司法能够发挥多大作用,一定要在其中结合相关的矫正恢复服务,尤其是认知行为治疗,才能达到更好的预防再犯效果。因为在矫正恢复治疗中,可以通过确认犯罪对受害者的伤害来挑战施害方对犯罪行为的合理化,增进对受害者的感同身受,从而抑制自己的伤害行为;并且在宽恕性、非惩罚的双方会面环境下,培养更加亲社会的态度。[83]同时,社区成员参与恢复性司法过程可以作为非正式社会支持系统,提供具体的帮助,鼓励亲社会的行为,向积极的方面转变。[84]
进一步引申的问题是恢复性司法实践究竟是由司法系统工作人员主导还是社会工作者主导呢?讨论至今,本书的答案已经很明确——综合型的司法社会工作者。但不得不面对现实,目前我国这种综合型司法社工还非常稀缺,在现有的司法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之间如何二选一呢?答案依然是社会工作者,因为社工经过了长期的人类服务(human service)实务技巧训练,可以更好地组织双方会谈过程并对受害者及其家庭提供帮助,工作过程中所需的法学知识也可以通过继续学习加以弥补。而法学背景的司法工作人员往往更加注重规则和程序,疏于助人技巧训练,而这些实务技巧通过继续学习和培训进行提升的难度更大。美国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启动了恢复性司法项目,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恢复性司法政策得到完善,全美开展了数百个恢复性司法项目。然而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这股潮流中,司法社工并未占据主导位置,甚至处于被排斥状态。这种情况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得以转变:一方面,因为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在强硬政策之下案件量不堪重负难以有效开展恢复性司法;另一方面,这时期的恢复性司法实践强调更多的社区参与,佛罗里达、明尼苏达、俄勒冈、宾夕法尼亚和德克萨斯等州的司法社工开始主导并扩大恢复性司法项目,同律师和社区法官一起开展工作。[85]当前我国的恢复性司法研究和实践探索还主要是由法学界在主导,将来随着实践的全面深入发展、政策措施的不断完善以及综合型司法社会工作者的壮大,还是应该更多由司法社工来主导这一进程。
犯罪学界有一句广泛采用的经典话语——“一个犯罪人的背后往往有一个问题家庭”。在矫正社会工作中,家庭干预就不可避免地成为重要的介入方面。实际上,家庭治疗是一个庞大的干预体系,学界和实务界形成了纷繁复杂的干预模式,其中与犯罪越轨行为矫正相关联的可以大致分为涉罪未成年家庭干预和婚姻家庭矛盾协调。鉴于婚姻家庭矛盾协调已经形成诸如萨提亚家庭治疗和结构式家庭治疗等经典干预模式,很多社会工作、心理学和家庭社会学都有所介绍,这里不再赘述,仅简要介绍循证矫正中对涉罪未成年家庭干预的相关探讨。
众多青少年不良行为研究都指出,青少年反社会行为都与糟糕的家庭关系和矛盾的家庭教育方式相关,因此未成年涉罪的家庭干预就显得尤为重要。家庭干预可以延伸到儿童阶段的家庭预防层面,限于篇幅,这里仅简要介绍青少年偏差行为或涉法涉罪后的家庭介入。英美矫正学界针对不良行为未成年的家庭干预已经发展出两种比较有影响的模式:一是家庭功能治疗模式(FFT),二是多系统治疗模式(MST)。
家庭功能治疗模式主要针对一些不太严重的不良行为,如离家出走、逃学和难以管教的青少年,主要通过转变家庭的沟通模式进而改善家庭关系。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家庭沟通较多地体现为一种“防御性沟通”,即严厉而愤怒的沟通,充满斥责和反驳,而缺乏“支持性沟通”(相互理解、提供有帮助的信息和别人讲话时不打岔)。而家庭功能治疗模式就是使家庭成员减少防御性沟通,更多采取支持性沟通方式。[86]在一项早期的随机分组试验中,家庭功能治疗模式下青少年的再犯率下降了一半左右。[87]这些治疗改善了家庭沟通方式,也减少了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同时对兄弟姐妹的行为也有积极影响作用。近年的一项循证矫正研究中发现,家庭功能治疗模式将青少年的再犯率降低了18.1%。[88]而且,这种家庭治疗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刑事司法系统的运行费用。
多系统治疗模式则瞄准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即高风险人员。顾名思义,多系统意味着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介入,包括家庭、学校、同伴和社区重要人员及机构,通过综合介入转变问题青少年的行为。其理论依据主要来自于生态系统理论和家庭系统理论,因为高风险青少年分别属于其家庭、同伴、学校和社区的一员,只有综合介入才能改变其反社会行为背后的成本回报逻辑。多系统的核心层面是家庭治疗,主要教给父母应对青少年问题的技巧(如何更好规训),同时减少家庭内部的冲突(保持关系)。专业人员(司法社工和心理治疗师等)需要进入家庭,观察成员互动,尤其要留意其中的优势方面(用于重构家庭)。家庭被视为一个思想和行为相互影响的系统,一个人的改变可能带来其他成员的改变。治疗中经常要求家庭成员监察自己的行为和其他成员的行为。完成初步评估(预估)后,告诉父母需要改变他们哪些训诫策略,更加有效地进行奖励和惩罚(如果发现父母精神方面有问题也需要进行相关辅导或转介治疗)。指导父母更有效地同子女交流同不良同伴交往的危害(比如不要斥责其同伴,这可能强化他们交往的决心)。[89]当然,对青少年的个别辅导也是不可或缺的,这时候一般和他讨论其同伴并教给他们一些人际关系技巧。多系统介入的作用主要表现为邻居可以帮助监督青少年的社区行为以及同不良同伴的交往情况,学校老师可以协助监督青少年在学校的活动并帮助其学业。总之,多系统治疗想方设法获得高风险青少年身边的社会和社区资源支持,奖励其亲社会行为,阻碍那些支持反社会活动的力量。在多系统治疗模式中,司法社会工作者具有独特的优势,因其可以发挥重要的整合各方面社会资源的作用,进行综合性介入。
多系统治疗模式被广泛用于一系列青少年严重不良行为干预之中,包括吸毒、暴力侵犯、性侵及其他重罪。[90]在一项长达八九年的针对青少年性侵犯的多系统治疗的追踪研究中发现,项目每用1美元将节约49美元左右的财政支出[91],而非性侵青少年犯的多系统介入则节约了5.04美元[92]。有研究对比了多系统治疗模式和家庭功能治疗,其中一项发现它们在预防再犯的效果方面相差无几[93];另外两项研究为荟萃分析,其中得出多系统介入模式在降低再犯方面比家庭功能治疗模式从稍好[94]到中等程度更好[95]。
两种治疗模式针对的不良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在矫正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如何取舍呢?基本原则已如前文所指出的,不太严重的青少年不良行为尽量在家庭内干预,采取家庭功能治疗模式,这样可以避免形成标签效应,尤其在中国这样的注重面子的社会之中;而对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严重不良行为,则应采取多系统治疗模式,整合社区乃至社会各方面资源,取得更好的介入效果。
在我国现行社区矫正“双八”制度下,每个月8小时的社区服务成为社区矫正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体现社区矫正的惩罚性、恢复性和教育性。然而,由于中国的面子社会文化特征以及现代工作节奏的加快,社区服务往往难以完成,很多基层管理机构也就敷衍了事。在回归分析中,矫正对象也表现出对社区服务社会化执行方式的排斥。在北美,社区服务一般是作为一种中间级制裁[96]及恢复性司法措施[97]而出现,并不要求所有的缓刑人员和假释人员完成。这里并不是要反对统一的八小时制度,毕竟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很多重大的理念差别。但在具体落实社区服务的时候,可以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如让矫正对象有一定选择权、服务中可以采取匿名或个别任务方式,体现更多公益特征使矫正对象感受到亲社会行为的社会回馈。
工作就业,在早期的犯罪学控制理论中被视为一种重要社会控制机制,[98]因其可以占据人们大部分时间,并赋予实现社会认可目标的合法渠道,使人们奉献于其中。同时,同亲社会同事的交往有助于减少同不良群体的来往,从而减少风险情境。在社区矫正管理实践中,帮助矫正对象找工作或安置就业就成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尤其是针对假释人员或未就业的青少年矫正对象。但是,循证矫正指出,就业能否转变矫正对象的犯罪生涯取决于是否在工作中建立新的身份认同,而其中的关键在于认知的变化。[99]例如,有些罪犯不太可能长期保持一份稳定的职业,甚至对普通职业失去了兴趣。[100]因此,认知行为干预也不可或缺,否则即使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矫正对象获得了一份工作,他们也不会珍惜。
职业培训,在马里兰矫正学派的荟萃分析检验中,绝大部分项目都有效地降低了再犯率并达到了统计显著性,综合效果非常明显。[101]愿意参加职业培训说明矫正对象已经有了转变的动机(有的是动机式会谈的结果),在培训中他们可以获得谋生的一技之长,有的培训在考核后还可以提供相关行业从业资质、等级证书甚至学历证书(如职高技校等)。这些对于矫正对象停止(desist)犯罪生涯,走上一条正常的职业道路及人生道路都是有很大助益的,尤其是对于青少年矫正对象和假释人员。但我们在各地调查中发现,当前社区矫正管理部门较少组织职业培训。究其原因,首先,当前的社区矫正对象主要以缓刑人员为主,假释人员很少,而缓刑人员大部分都有工作;其次,青少年矫正对象流动人员较多,很多是非正规灵活就业;最后,基层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培训资源匮乏,难以针对矫正对象多样化的培训需求组织职业培训,尤其是广大农村区县。其实,破解这些困境并不难:一方面,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并不需要自己组织这些职业培训,完全可以同人社部门、培训机构或学校合作,甚至只需要激发矫正对象的动机在当地寻找适合自己兴趣的职业培训机构即可;另一方面,将正式的机构培训和非正式的师徒式“传帮带”方式结合起来,注意发掘案主身边的资源。可以动员假释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不同形式的职业培训。矫正社会工作者作为连接各方资源和动机激发的角色,在此过程中大有用武之地。
组织活动,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我国社工的一种标签,并被学界、管理部门甚至公众所诟病。在社区矫正领域也概莫能外,相关社会组织机构也会组织一些集体活动,主要是游戏、拓展训练、体育锻炼或休闲方面的活动。休闲娱乐活动被循证矫正研究证明为中等程度的风险需求因素(moderate risk/need factor)[102],对于再犯具有一定影响。美国在矫正恢复年代也经常举行相关挑战自我和咖啡馆聚会等活动,以期通过积极正向的活动影响风险青少年,尤其是帮伙成员。[103]我国香港地区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建立了大量体育和游戏设施,希望以此转移青少年的兴趣和注意力。但有评估研究发现,针对青少年的课后活动项目对防止严重不良行为没有效果。[104]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并不是所有的青少年都会规律性地参加这些活动,高风险青少年尤其不可能参加。[105]当然,也不是不能组织活动,但一定要有意识地注入认知行为矫正的元素,如亲社会的榜样行为、强化机制和社会学习机会等。
此处的案例资料主要由笔者所指导的几位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完成,我全程督导了实务进程。案例内容在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的基础上,经过系列删减取舍、行文措辞及结构调整而成,基本保留和呈现了真实的实务细节。
【案例简介】小李,男性,2016年2月寒假期间在某饭店做服务员,因琐事与饭店另一名传菜员发生矛盾,后来纠集叔叔、姐夫和表哥下班后与对方约架,被警方逮捕。因小李未成年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1年6个月执行,2016年9月正式入矫。
(一)深入了解案件细节
犯罪一线的情景细节,有助于我们掌握矫正对象的一些性格和行为特征。Z机构的司法社工细致查阅了刑事判决书,并对小李和社区矫正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案发时正值春节期间,该饭店用餐的顾客比较多,忙乱中小李与传菜员谢某发生了口角。当时餐厅经理对双方进行了简单调解,暂时达成了和解。但下班后谢某还耿耿于怀,通过第三人找小李约架。小李认为不能服软示弱,于是约了叔叔、姐夫以及表哥,第二天下班后与谢某一行人在某小区门口打架斗殴。双方都持有钢管、酒瓶等危险器械,谢某一方有人在打斗过程中受了轻伤。经群众报案,警方介入。经法院审理,小李系此次持械斗殴的主要分子,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愿认罪。小李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
同小李的部分谈话
社工:你能给我讲讲当时的具体经过吗?
小李:我应聘的是服务员,对方是传菜员。当时饭店赶上过年人比较多,客人吃得比较慢,桌上就堆不下了。但传菜员还一直往这边递,因为他那边也堆满了。然后我们就发生了口角,当时比较冲动吧,后来还想出口恶气。
社工:听说经理还出面调解了,怎么后来又打起来了?
小李:调解只是表面,其实双方一点都没有和好。当时觉得他仗着年纪更大,就想欺负我。感觉自尊心受到了侮辱,咽不下这口气,也想教训教训他,给他点颜色。
社工:你打架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什么后果?
小李:当时没想太多,没想到还要承担法律后果,感觉就算出了什么事还有爸妈在。
社工:那你现在后悔了吗?
小李:挺后悔的!当时太冲动了,没有控制好情绪。
记录人:LZ
时间:2016年9月20日
(二)全面评估
在社区矫正中心完成入矫仪式后的1个月中,事务所的社工深入小李的家庭对其本人和父母进行深入交谈,较为详细地掌握了其成长经历、家庭背景和相关的个人信息,深挖犯罪背后的原因。
1.家庭情况
小李父母都是瓦匠工人,父亲小学毕业,母亲没有上过学。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家庭年收入十万元左右,通过勤奋工作他们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但目前还在市郊的乡镇租房。小李是家里最小的独子,上面有五个姐姐,除了四姐都已结婚生子。小李的母亲坦言,受农村思想的影响一定要生个儿子,导致生了这么多孩子。从小全家就对小李特别呵护,一般不让做家务。小李有什么要求,父母都会尽可能满足,但因忙于生计,对小李的教育多少有些疏忽。对于小李的学习没有什么要求,顺利毕业有个稳定点的工作就行。小李与年龄接近的五姐姐的关系最好,联系比较密切。
2.成长经历
小李家祖籍在L市,父母很早就来Y市打拼。小李生于Y市,一直同父母一起生活。小学成绩还可以,初中后学习成绩就下滑了很多。初中毕业后来到一所职业技校学建筑,他对建筑还比较感兴趣,如果顺利毕业应该可以到某建筑公司就业。技校上学期间每天都回家。还差半年就毕业之际,因为犯事判罚缓刑被学校开除。
3.社会交往
据本人及其母亲透露,小李从未与不良群体交往。同伴主要是同学,在校期间没有参与打架斗殴。
4.生活习惯
小李并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偶尔玩一玩电子游戏,谈不上沉迷。
5.性格特征
因为是家里的独子,父母宠爱有加、有求必应,导致其任性、不服输,时常发脾气。
与小李父母的部分谈话
社工:小李平时在家里表现怎么样?
母亲:在家里表现还可以,没有什么过激行为。
社工:你们对他管教得多吗?
父亲:管教得不是很多。我上班很忙,回家很累,对他的教育是有些疏忽了。
母亲:我们对小李基本上都是有求必应,尽最大努力去满足他。在家里也从来不要求他做什么。
社工:你们和小李交流得多吗?
母亲:交流还可以,有时候嫌我啰唆,多说几句他就生气,有时候还会对我发脾气。
社工:小李这件事情,你们是怎么看的呢?
父亲:还是我们管教不好。毕竟就这么一个儿子,我们有些宠爱他了,导致他比较任性,做事不太考虑后果。我也要好好反思自己。
母亲(哭泣):我们没有想到事情会闹得这么大!小李有时候脾气是暴躁了点,但不是一个坏孩子,寒假打工还是他自己提出来的,他想帮家里减轻负担。
记录人:LZ
时间:2016年9月20日
司法社工通过与小李及其家人的上述深度访谈,基本掌握了其犯罪的经过和细节,在此基础上对其犯罪原因进行剖析。综合评估后得出,小李的罪因结构主要包括:首先,缺乏情绪控制和处理人际纠纷的能力。在与他人发生冲突后,不善于通过沟通化解矛盾,而是冲动易怒,倾向于用武力解决问题。其次,认知上的错误。父母的宠爱导致小李全方面的依赖性,认为父母可以帮助自己解决一切问题。再次,家庭教育的偏误。父母忙于生计,缺乏对小李行为有效约束和性格养成的引导。物质方面的过分溺爱,缺乏挫折教育,导致小李以自我为中心、任性冲动、脾气暴躁。最后,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认为自己还未成年不会有什么法律后果,缺乏对自己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反映出他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严重匮乏。根据加拿大学派的循证矫正八大要素,对其进行风险评估的结果如附录表1-5所示:
附录表1-5 小李八大风险要素评估
司法社工认为,案主初犯,无犯罪史;犯罪原因主要源自缺乏处理人际纠纷问题的能力,并受到对方约架挑衅,主观上蓄意攻击性不强;冲动行为源自非理性认知;父母教育虽有问题,但是整个家庭系统基本处于良性状态,并无严重家庭矛盾。综合评定结果为小李的再犯风险属于中低水平。
(三)帮教计划
在犯罪原因分析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司法社工同小李一起制定了如下帮教计划:①纠正不合理认知。使其认识不良风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负面结果,放下依赖思想树立责任意识,消除父母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不合理观念;同时使其认识到冲动和武力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②提升情绪控制能力。通过角色扮演与角色体验,改善矛盾纠纷处理能力,采取亲社会方式化解矛盾。③亲职教育。深入小李家庭,协助其父母调整不当家庭教育方式,促进家庭配合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度过考验期。④增强法律规范意识与是非观念。风险情境下一定要冷静,认真考虑法律后果。⑤使学习不中断。帮助小李联系学校,争取使其回到学校继续完成学业。⑥帮助树立积极的矫正心态。让小李放下心理包袱,勇敢面对挫折,重拾生活信心,尽快回归正常生活轨道。
附录表1-6 小李帮教计划
续表
(四)干预过程
1.情绪控制与人际纠纷应对
司法社工开展了提升人际冲突解决能力的小组活动,通过纠纷情景模拟、角色扮演与角色体验,让小组成员共同探讨应对不同人际纠纷问题的方式。同时与小李家人合作,帮助他学会控制风险情境下的情绪,做事情三思而后行,遇到人际纠纷要冷静,通过理性而和平的谈判,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而不是诉诸武力。此外,还要学会宽容,甚至忽略别人的一些过失。
“通过几次小组活动,大家体验不同情况下的冲突事件,我们共同探讨不同的应对办法。在其中学到一些处理人际矛盾的方法,以后再遇到这类问题可能就不会像之前那么冲动了。”(2017年8月访谈小李)
2.法制教育
社工一方面在家庭走访时叮嘱小李一定要遵守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另一方面与司法所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小李的变化。两方共同督促小李按时参加社区矫正中心的集中教育,认真学习法律常识,并在行为上体现知法守法。
3.纠正错误观念
小李以前认为自己年龄小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父母可以帮忙解决一切问题。需要引导小李对这些不合理认知进行辩驳,使他认识到自身行为给家人和自己带来了很大麻烦,包括姐夫和表哥入狱,自己也被判刑和开除,而这些都是认识偏差导致冲动行为所付出的代价。
社工:事情过去一段时间了,你觉得这些事情对自己带来了什么影响?
小李:最主要的就是被学校开除了吧。
社工:那你爸爸妈妈呢?有没有想过他们?
小李:出了这件事情感觉他们挺伤心的。
社工:看你爸妈也有一定年纪了,你打架之前有没有想一想他们呢?
小李:当时确实没想那么多,现在觉得确实对不起他们,太让他们操心,感觉很愧疚。
社工:能认识到错误就好,希望你能静下心来好好跟爸妈谈谈,跟他们道个歉,好吗?
小李:好。
社工:他们都很爱你!你看现在,学暂时不能上了,爸爸妈妈都很伤心,有没有意识到这些都是你要去承担和面对的?
小李:现在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任性连累了很多人,我姐夫和表哥。真是对不起他们,以后一定多加注意,不再那么任性和意气用事。
社工:能意识到这些问题就说明你在成长,希望你继续加油,向好的方向努力。(www.xing528.com)
小李:好。
记录人:LL
2016年10月27日
4.家庭教育
事务所社工多次前往小李家中与其父母沟通。他们表示,以前一直忙着挣钱,想给孩子更好的物质生活,但却忽视了心理教育。以后一定多与孩子沟通,关注其行为养成和性格发展,帮助他顺利回归社会。
以前咱们一直忙着赚钱,想着不能在物质方面苦了孩子,他想要什么我们就给什么,但是却忽视了对他的引导。以前太宠他,什么事情都替他做,他现在已经长大了,很多事情得让他自己做。我们现在也在努力改变教育方式,只要能够帮助小李,我们怎么做都可以。(2016年11月访谈小李母亲)
社工还在多次个案辅导中鼓励小李多与父母交流内心的感受,在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要慢慢学会独立自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此外,社工还联系了同在Y市生活并同小李关系比较好的五姐姐,希望通过这个积极的亲友关系优势来促进案主的改变。
其实我弟弟本质并不坏,就是任性了点。虽然脾气不好,但是之前没有和别人打过架,这次也有冲动的原因在里面。我也和他沟通了,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尽管说,我也想帮助弟弟渡过难关。(2016年11月访谈小李五姐)
5.学习和工作
司法社工帮助小李多次与学校沟通,但校方坚持不能让小李重新回学校读书。社工将学校的决定转告给小李及其家庭。小李表示在意料之中,有点遗憾和后悔,那就先找一份工作。于是,社工积极帮助他查询了一些招聘信息。
社工:我们帮助你联系了学校,但是校方的态度比较坚定,我们感到很抱歉。
小李:没关系,你们这样帮我,我已经很感谢了。
社工:有没有觉得很遗憾?
小李:遗憾肯定有一点,毕竟就快拿到毕业证了。但也没办法,要面对现实,不能怪别人。
社工:你也别灰心,你很聪明,相信做什么事只要你努力就会很出色的。
小李:谢谢你这么说,我会尽力的。
社工:如果不能上学的话,你近期有什么打算吗?
小李:我想找份工作,充实一点,不能天天在家闲着。
社工:嗯,那你对哪方面工作比较感兴趣?
小李:销售吧,感觉销售比较锻炼人。
社工:想法不错,我回去帮你查查这方面的招聘信息,然后再联系你。
小李:好的,太感谢你们了。
记录人:LL
2016年11月15日
在社工的帮助下,2016年12月份小李找到了一份手机销售的工作。至此,小李的生活和工作状态得到初步安定。
在手机销售公司工作接近半年时,社工评估认为小李整体状态趋于稳定。他喜欢这份工作,跟同事相处还不错,感觉自己沉稳了很多。小李的母亲表示,现在小李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也开朗了很多。小李的五姐也表示他懂事多了,在家不怎么乱发脾气了。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小李在社区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按时报到,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综合小李的上述状态,社工决定就此结案,但是会在后期抽时间跟进和回访。
【案例简介】小王,男性,1998年生,2015年6月,他在S市出租屋内因为生活琐事与母亲发生争执,遂至厨房持刀欲伤害其母亲。经检方工作人员多次心理测试,小王被鉴定具有偏执心理。后因其事发时不满18周岁,并且没有造成实质损害,事后认错态度良好并取得了母亲的谅解。依据上述事实,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王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小王户籍在Y市,因此缓刑期间从S市回来服刑。社区服刑期间也表现出明显的心理偏执,故意不按时去司法所报到。2016年4月,司法局委托Z司法社工事务所对小王开展帮教服务。
(一)深入了解案件细节
司法社工查阅了小王的刑事判决书,并对其母亲以及社区矫正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对整个案件过程进行详细了解。案发前1个月小王被母亲从Y市的姥姥家接到了S市与其一起居住。案发当日,小王晚上回家准备睡觉时,发现陪伴自己多年的枕套不见了,便询问母亲。得知她在下午打扫卫生时,看见那个枕套十分破旧,就扔掉并换上了新的枕套。小王当场情绪失控,与母亲发生激烈争吵,并到厨房拿出水果刀想要杀母亲。母亲求助邻居后,邻居报了警。经公安机关查证,这已经是小王第二次向母亲举刀,并且两次都是同一把刀。法庭审理阶段,小王坚称自己想要伤害母亲,于是法院判处了故意杀人罪。
(二)风险评估
1.资料收集与分析
(1)个人成长经历。小王出生于S市,并在S市读幼儿园和小学。由于父母都比较忙,小王在小学阶段就一直寄宿就读。小学期间还曾到C市外祖母老家生活过一段时间,初中时外祖母和大舅回到Y市,小王也跟随一起回到户籍所在地Y市。小王介绍,自己学习成绩一直不怎么好,在Y市一所普通高中就读时感到很吃力。案件发生后辍学在家,目前没有工作。平时帮大舅打理一些生意,舅舅也会给一些生活费。
(2)家庭状况。在对小王亲属的访谈中社工了解到,小王父母在他小学五年级时离异,抚养权被判给母亲。小王初二时父亲因病去世,这对小王打击比较大。据小王的母亲透露,小王的父亲去世之前对他的管教十分严厉,经常打骂。小王的爷爷奶奶目前在S 市居住,小王和他们一起的时间不多,只是在S市居住期间去看望他们。案发前的三年时间里,小王的母亲一直在日本东京工作。回到S市后主要从事代购业务,每月至少前往日本一次。工作也比较辛苦,生活水平也不是很宽裕。小王母亲每隔一段时间会回Y市看望小王并给一些生活费,闲的时候会把小王接到S市与自己同住,房屋是租住的。小王说,自己和母亲的关系十分紧张。母亲的脾气不好,小时候经常对他发脾气,现在交流也不多。母亲从S市到Y市看他,也不怎么和她说话。在家里最亲的人是外祖母。
(3)个人性格。在多次访谈交流中,社工发现小王比较内向,不怎么与外人交流,和家人交流也不是很多,确实存在一定的偏执。“其实我当时并不是真想要伤害母亲,当时脑子一片混乱,就是特别气愤想吓吓她。还记得在看守所的时候,有的犯人让我说拿刀只是吓唬,但是我偏不,就坚持说自己就是想杀死她。”(2016年5月访谈小王)
(4)兴趣爱好。小王对历史文化比较感兴趣,没事就喜欢宅在家里看历史方面的书籍和电视节目。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5)社会交往。小王不善交流,联系比较密切的主要是家人,还有就是以前的在校同学。
2.犯罪原因的分析
小王与其母亲争执的直接原因是一个枕套,针对此问题社工同小王、母亲和外祖母分别进行了深度访谈,了解各方对此事的看法。
与小王的部分谈话
社工:听说你是因为一个枕套和妈妈发生了争执,对吗?
小王:是的。
社工:那能给我讲讲为什么一个枕套让你这么生气吗?
小王:那个枕套从小学起就一直陪着我。
社工:哦,明白了,这个枕套对你来说很重要。
小王:对的。
社工:那你妈妈对枕套做了什么呢?
小王;那天她收拾屋子的时候,看到这个东西很旧,就把它扔了。我准备睡觉的时候发现枕套不见了,就十分生气。然后就去质问她,才知道被她扔掉了。我当时就控制不住了,因为那个枕套对我非常重要。我妈不懂。
社工:原来是你妈妈扔掉了你十分在意的东西,所以你才生气的。
小王:是的,当时就感觉非常讨厌我妈,她真的太过分了。
社工:那之前你和妈妈有没有因为别的事情争吵呢?
小王:有,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吵架。我妈脾气也不好,小时候稍有不顺心就对我发脾气。
社工:看来你和妈妈的关系确实有点紧张,之前和妈妈吵架的时候,你有过类似的行为吗?
小王:之前还有一次,两次都是因为很生气。
记录人:ZJ
2016年4月12日
与小王母亲的部分谈话
社工:听说小王是因为一个枕套和您发生争执的?
母亲:是啊,唉,我也没有想到因为一个枕套让他那么生气。我就是感觉枕套太旧了,就想给他换个新的。
社工:那个枕套好像对小王很重要?
母亲:是的,我确实疏忽了这一点。那个枕套陪了他好多年,对他有着特殊的意义。也怪这些年因为大人的原因让小王受了不少苦,他承受太多了。
社工:确实,我能够理解,他还那么小。家里的变故对他的影响应该挺大的。
母亲:谁说不是呢,我这个母亲不称职啊,自己一直疲于奔命,对他的陪伴和教育远远不够,亏欠他太多。
社工:那您之前和小王相处得怎么样?
母亲:也还好吧。我这个人脾气也不好,以前也没少对小王发脾气。他平时不爱说话,我们在一起时也不怎么理我。
社工:那你们之前还有冲突吗?
母亲:大的冲突没有!有时候脾气上来会吵架,不过都是一些小事。这次我也吓坏了,不过我还是相信他不会伤害我,只是气头上的一时冲动。
记录人:ZL
2016年4月12日
与小王外祖母的部分谈话
社工:您是怎么看待小王这件事情的呢?
外祖母:我觉得这事不能全怪小王。这孩子经历太坎坷了,爸妈很早就离婚,爸爸又去世得早。妈妈在外面忙着挣钱,从小到大父母对他的爱护和管教都太少。那个枕套我是知道的,哪住基本上都会带着,他对那枕套爱惜得很。
社工:这事之后您和小王认真谈过吗?
外祖母:谈了啊,我也说他了,再怎么生气也不能拿刀砍妈妈,毕竟是生你养你的人。他说就是想吓吓妈妈,自己太生气,冲动了。
社工:嗯,明白了!听说小王和您在一起的时间挺久的,他平时和您还有舅舅相处得怎么样?
外祖母:他对我很尊敬的,在家里话也很少,也不爱出门。和我们一起时很少发脾气。和他两个舅舅相处得也不错,有时候还去帮他大舅做点事,小舅每月也会给他一些生活费。
社工:那您了解小王和他妈妈的关系吗?
外祖母:说来话长,她妈妈脾气也不好,做事鲁莽,小王小时候也没少挨她的骂。不过她也不容易,这些年一直在外面奔波,身体也不好。闲了回来看我们,每次也都给生活费,小王和他妈交流也不多。俩人说急了就会吵起来。
社工:小王之前和爸爸的关系怎么样?
外祖母:差不多吧!和爸爸还可以,他爸管教比较严厉。他对妈妈多少还是有些怨气的,这些年陪他太少。
记录人:ZJ
2016年4月17日
综合这些情况,社工认为如下原因导致小王走向犯罪:一是缺乏安全感。家庭经历坎坷,长时期寄居外祖母和舅舅家,导致小王非常缺乏安全感。“枕套”事件只是他消极情绪的爆发口。二是对母亲的怨恨心理。母亲由于外出工作对小王的陪伴与教育太少,缺乏情感沟通,这种不良家庭关系积累到一定程度导致矛盾爆发。三是早期心理创伤。父母的离异和父亲的病逝,对小王造成了很大的创伤。家庭破碎缺乏关爱,使小王性格压抑,不善于表达自我,甚至自我封闭,性格有些古怪与孤僻。四是小王的偏执行为。在看守所时他坚持说自己想要杀害母亲,在起诉阶段被鉴定为偏执行为。
根据加拿大学派的循证矫正八大要素,对其进行再犯风险评估的结果如附录表1-7所示:
附录表1-7 小王的八大风险要素分析
在LS/CMI八大核心要素分析框架下,司法社工得出:首先,小王之前就有过对母亲举刀的行为,本次属于再犯;其次,在人格方面小王有明显的偏执行为;再次,与母亲关系紧张,家庭经历坎坷复杂;最后,目前小王在社区矫正管理中基本上处于脱管状态,问题比较严重。因此,对小王的综合评估为高风险人员。
(三)帮教计划
基本摸清了小王的整体情况之后,司法社工协同小王家庭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帮教计划。帮教目标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①恢复小王与司法所的社区矫正管理关系。小王已经处于脱管状态,为防止小王滑向收监处置,社工认为首要目标在于恢复小王与司法所的工作关系。②使小王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尤其是对母亲的伤害,使他认识到这种行为模式的危险性。促进其直面错误,承担自身责任。③修复小王与母亲的关系。小王与母亲之间的关系处于比较紧张的状态,这是一个重要的风险因素。只有逐渐改善母子关系,促进家庭关系回归良性状态,才能降低这方面的风险。④重构家庭结构。召开家庭会议,对小王家庭的不良关系进行干预,转变家庭关系和结构,带动小王改变。⑤对小王的偏执行为与自我封闭进行治疗。联系相关心理咨询师,对小王进行专业心理测评与心理辅导和治疗。⑥激励小王改变。持续关注小王的状态和变化,帮助他放下心理包袱,激发积极生活的动机,复归正常工作生活状态。
附录表1-8 小王帮教计划
续表
(四)实施矫正干预
司法社工基于对再犯风险水平和犯因性需求全面深入的把握,以及制定的帮教计划,针对小王开展了系列帮教活动。
1.促使小王服从社区矫正管理
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社工介绍,一方面他们工作任务繁重,对小王这个极端案例的监管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小王被鉴定为有偏执心理,加上被判为故意杀人罪,工作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心存疑虑。社工通过与小王深入谈话,使其明白自己现在的身份状态和司法处境,使其意识到回到正常监管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既可能因为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而被收监,也可能给关心和爱护自己的重要他人,如外祖母带来创伤。通过社工的多次个人谈话并发动亲属对他做工作,小王开始按时向司法所电话汇报,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等。
2.修复母子紧张关系
面对特殊的施害-被害关系,需采取有针对性的恢复性司法活动。小王母亲在个案会谈中指出,由于家庭变故以及忙于生计,双方缺乏深入沟通,忽视了对小王的教育,没有注意到其内心的变化与需求。鉴于此,社工让母子双方分别采取行动修复破损的亲情关系。对于母亲而言,定期同小王电话沟通,了解小王多年的成长历程和感受、当前的日常活动和动态变化;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忽视、扔枕套、乱发脾气等)向儿子道歉;在儿子成人礼的时候准备一份礼物,并写一封成人礼祝福信;每隔一段时间同儿子深聊一次,了解其内心深处的感受;经常鼓励小王,使其感到亲情的温暖和支持。对于儿子而言,社工则鼓励他和母亲修复关系:保持和母亲的沟通,了解母亲这么多年的经历、身体和工作情况;为自己的鲁莽举动(举刀、任性、与母亲吵架等)向母亲道歉;18岁成年生日那天为母亲准备一份礼物,并写一封感谢养育之恩的信。此外,社工还组织了包括母子、外祖母和舅舅在内的家庭会议,共同表达对小王的支持,使整个家庭走上正轨。
3.偏执心理与自我封闭的辅导治疗
通过联系专业心理治疗师开展较长时期的心理测评、辅导与治疗,小王慢慢打开内心世界。社工则多次组织小王同其他涉罪未成年人一起参观博物馆和科技馆等场所。同时将小王吸收为Z事务所志愿者,鼓励他一起参加社区志愿活动,多与外界交流,提升人际沟通和交往能力。
4.关注其兴趣爱好和个人发展
社工在走访中了解到,小王比较喜欢古今中外历史文化,于是赠送了一些历史书籍给他。小王还表达了两个愿望:一是希望能找点事情做,为家里减轻一些负担;二是想去参军,但是不知道自身情况是否允许。社工协助查询了相关政策得知他无法参军入伍,安慰了小王,他也接受了这个现实。
经过Z社工事务所近半年的帮教介入,小王的评估显示其整体状态比较稳定,每周、每月都会按时报到,按规定参加集中教育与社区服务,进入正常的社区矫正管理状态。平时在家中,小王经常帮助舅舅做一些事情,业余时间看看历史书籍,有时到Z事务所参加志愿活动。家人表示小王比以前要开朗多了,与母亲的交流也逐渐增多,母亲不在Y市时经常相互打电话交流。小王母亲对他的态度也大为改观,同他越来越亲近。她打算在小王社区矫正期满后,带小王回S市一起生活,在那里为他找一份工作。基于这些综合评估,Z事务所的社工决定就此结案,但因其以前的高风险状态决定以后需重点回访和跟进。
不服从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各地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都是比较棘手的。Z社工事务所提供了一种较好的处理方式。
(一)案例简介
小徐,19岁,因聚众斗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执行。父亲是Y市大学退休老师,母亲在外做生意。父母对小徐比较溺爱,尽可能满足他所有要求。在这种家庭教养方式下,小徐养成了散漫和自我的行为模式。社区矫正期间因违反相关管理制度已经被警告两次,但依然我行我素。
在社区矫正中心举办的青少年矫正对象篮球夏令营活动中小徐经常迟到,找各种借口逃避训练,在刑意识和纪律意识很差。面对这种情况,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和Z事务所的司法社工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方式,两者效果对比明显。矫正中心工作人员针对小徐的迟到问题找他谈话了很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尽各种方法,甚至抑制不住对他发了火,但是小徐依旧我行我素,经常迟到。
司法社工观察到小徐某次迟到后,工作人员与他的谈话过程。
K主任:你站住!知道现在几点了吗?现在才过来!
小徐(漫不经心):我早上起晚了,后来买早餐花了点时间。
K主任:昨天不是已经通知过时间了,你起晚了,还不赶紧过来。
小徐:路上等车等了好久。
K主任:刚才不是说去买早餐才迟到的吗?现在怎么成等车耽误了?
小徐:两件事都有,所以才会迟到这么久。
K主任:打你电话怎么不接?
小徐:我放口袋里面了没听见,我下次注意。
K主任:你都迟到几次了?!来了也不好好训练,上一次去厕所就半个小时……你现在已经有两次警告了,再这样下去肯定会得到第三次警告。
小徐:我上次是真的肚子疼,没骗你。
K主任:以后要是再出现不接电话或者迟到的情况,那我就再给你一个警告,你就会被收监。
小徐:那我以后注意点。
(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已经开始训练活动,K主任怒气冲冲地瞪了小徐一眼,然后让他加入活动中……)
(二)司法社工的介入
从该次训练活动起,Z社工事务所开始被邀请介入。司法社工(L主任)立即对小徐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干预,有效地解决了他的迟到问题。
当天安排的是一个小组训练活动,鉴于小徐出现的状况,司法社工把小徐单独请出来开展个案工作,其他人继续进行小组训练。个案工作中,社工明确告知小徐其行为的严重性,要求他面壁思过,以此作为一种惩罚,以期改变其行为模式。
(K主任让小徐去队伍里参加训练,这时候小徐提出要上厕所,然后也不管K主任是否同意,就自顾去厕所,K主任也没有阻拦。)
司法社工:等一下。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小徐:冰淇淋。我的早餐。
司法社工:你看看现在几点了?
小徐:十点半。
司法社工:我们活动几点开始?
小徐:十点开始。
司法社工:迟到半个小时!而且还在活动场地拿着冰淇淋跟工作人员顶嘴,你现在去把手里的东西扔到垃圾桶。
(小徐迟疑了一下,去把冰淇淋扔掉回来。)
司法社工:你不是第一次迟到了吧,自己说说是第几次了?
小徐:我不是故意迟到的,早上起晚了又去买早餐就耽误了时间。我不吃早餐会头晕。
司法社工:那你现在站在这里反省一下,面壁反思,时间不到不要参加集体活动!
(1分钟后)
小徐:我要去上厕所。
司法社工:不行!就在那里反思,想清楚让你参加这些活动是做什么。
小徐:那我忍不住拉在裤子里面怎么办?谁负责?
司法社工:你要是因为反思拉在裤子里面,我负责把你的衣服洗干净,现在开始计算面壁时间。时间到了,你再跟我说话。
小徐显得比较诧异,司法社工与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的方式方法完全不同,小徐当时就向司法社工服软了。但社工的要求没有改变,小徐面壁思过了一个小时。然后对他进行训诫教育,让他意识到参加训练就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并不是单纯的娱乐活动。这是自己犯罪行为带来的后果,让他反省自己聚众斗殴行为与不遵守纪律之间的联系。这之后小徐的态度出现较大转变,主动向司法社工和K主任认错,在后续的活动中再没有迟到现象。可见,司法社工运用综合型策略,合理地运用权威,有效地矫正案主的认知和行为。而有效地表达不同意,在认知和行为治疗中是必不可少的。
(三)司法社工与司法系统管理方式的区别
对于如何应对这类不服从行为,我们访谈了K主任:
问:对于不配合的未成年矫正对象,您一般会怎么做?
K主任:按照规矩来,不可能动手,实在不行就警告。上次你们也看到了,要么严厉呵斥他教训他。像L主任那样要求面壁思过,我们想不到,只会硬来。
L主任几个月后解释了她的做法:
小徐的家庭教养方式对他的成长是很不利的。父亲是大学退休教授,母亲在无锡做生意,经济上很宽裕,要钱父母就给。他一个人1个月要花掉两三千,这种情境下他的风险程度挺高的。通过我们的帮助,他后来找到了一份工作。他在一般人面前比较调皮捣蛋,但是在我们面前比较规矩了,会跟我们讲实话。
为什么会有这种效果?因为我们主要对他进行引导,并不是简单的呵斥和教训。我们会像长辈一样同他谈话,这样做都是为了他好。从他的现状出发,不是说成了社区服刑人员就一切都完了,不能自暴自弃,让他敢于放下包袱。同时也要让他吸取教训,好好改正,不能把社区矫正不当回事。根据对他的整体评估、表现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与其父母沟通家庭教育方式,同司法所密切协作。
L主任简要分析了专业的综合型矫正社工同当前广泛采取的行政性管理方式的区别:
专业的理念和方法不一样,我们认识要更清晰一点,行政化色彩要少一点。这和我的专业背景有关系,我所学习的就是综合型的学科知识和方法,而中国的学科专业知识分得太细。社区矫正在中国属于一个交叉学科领域,而在美国这就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其中恢复性司法和司法社会工作结合得很好。
注:L主任硕士毕业于美国马里兰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两者工作方法的差别还在于,K主任主要采取威慑警告策略,而Z主任更多致力于行为控制和内在矫正,方法策略更加丰富细致。在Z社工事务所,这样的成功案例还有很多。L主任灵活地运用专业技能方法,减少刻板的行政化色彩,在社区矫正管理过程中很好地平衡刑罚执行和矫正社会工作方面的职能,较好地体现了综合型矫正工作者的干预效果。履行刑罚执行的职能时,坚定而平和;发挥矫正恢复功能时,瞄准犯因性需求进行认知和行为干预、激发改变动机、修复罪错行为导致的关系损害,展现温情感化的一面。
本案例严格来说属于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司法社会工作,而不是我国狭义上的社区矫正,即不属于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中的一种。将该案例收录于此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国际上广义的社区矫正将在社区中开展的偏差越轨行为规训与矫正都视为社区矫正,二是本研究主要着眼于矫正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探讨而不是严谨的社区矫正法律规范研究。
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成为20世纪后半叶最重要的青少年犯罪预防理论之一。该理论认为,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人,个人与社会的联系可以阻止个人从事违反社会准则的越轨与犯罪行为,当这种联系脆弱时,个人就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少年犯罪的原因多是由于个人与传统社会联系的薄弱甚至于破裂。犯罪行为会导致犯罪人与其生活世界的社会联系受到破坏,这包括朋友、父母、邻居和重要的社会机构,比如学校、工作单位等。对这种关系破坏所带来的恐惧,就会控制个人不会实施犯罪行为;而没有这种社会联系的控制,缺乏对别人利益和关切的敏感性,就会使得个人随意地进行犯罪。[110]他把这种社会联系分成四个维度,分别为依恋、奉献、卷入、信念,并认为从这四个维度增强个人同社会的联系就能很好地达到防控犯罪的效果。控制理论视角下的矫正社会工作干预在本书主体部分介绍不多,因此这部分案例内容稍加展开论述。
(一)案例介绍
小王,男,18岁,北京户籍。2016—2017年在北京M区某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物流管理专业,2017年5月被学校劝退。目前小王家里有两口人,小王和王母,两人相依为命。王父生前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但不务正业、整日嗜酒,对小王的生活和学习很少关注,并且脾气比较古怪,邻里关系很不好。2013年王父因病瘫痪,2017年因突发脑溢血去世。王母二十年前被查出患有乙肝大三阳,常年伴有贫血症状,一直坚持服药。王母劳动能力很低,目前从事简单临时家政服务,收入微薄。小王出生后,考虑到小王的健康状况,一直由奶奶抚养,因此小王生活和情感依赖主要来自于奶奶,对父母比较陌生。由于长期缺乏父母的监管,小王从小就出现比较多的偏差行为,在学校经常和同学打架斗殴,顶撞老师。在其生活的社区也经常偷拿食品门店的物品,为此还被店主数次送进派出所,每次出事后都由奶奶出面解决。
2009年王奶奶因病去世,小王从此失去了情感依靠,性情变得更加古怪;2017年除夕前一天,王父因突发脑溢血去世,小王变得更加喜怒无常;此后在母亲的强制干预下,小王与曾经交往过的女朋友分手;因母亲的阻挠,班级同学、邻里伙伴也与小王断绝了来往,这接连不断的一系列打击把小王彻底击垮。情绪敏感、辱骂同学、顶撞老师、学校打架、破坏公物、偷盗财物、频繁进出派出所构成了小王2017—2018年主要的生活事件。2018年6月在北京某技术学院读书期间,班主任发现小王有自杀倾向被学校劝退。现在王母每天看见躺在地板上一蹶不振的儿子,一筹莫展。
(二)与案主面谈
1.建立关系:第一次与案主会谈
2018年8月社工和来自A心理机构的杨老师在社区主任的介绍下认识了小王。第一次见到小王时,他情绪十分低落,在整个会谈过程中小王一直低头玩手机,无精打采,不想与我们交流。为了让小王放轻对我们的戒备心,首先由社区主任和小王交谈,社区主任和小王见过很多次,两人也比较熟悉。通过熟人交谈能够有效降低小王的戒备心和紧张情绪,拉近工作人员与小王之间的距离。社工在社区主任和小王谈话的过程中密切观察小王的言行举止和情绪变化,寻找与小王谈话的切入点和谈话技巧。
社工试着主动和小王打招呼,首先做了自我介绍,让小王对我们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明白我们此行的目的。通过交谈让小王知道我们是带着诚意和尊重来帮助他解决问题的,让小王感觉到是在主动的被关心和理解,而不是被动地接受询问。经过半个多小时的交流,小王慢慢卸下了心里的包袱,敞开了心扉,向我们详细介绍了自己的情况以及目前所面临的困境,并谈了自己的心理感受。我们及时给予回应。
2.直接访谈资料汇总分析
通过与小王第一次访谈,司法社工对小王的资料进行了初步汇总整理,将其面临的困境分为以下四部分:
(1)家庭成员的忽视和不关心。小王一出生就和奶奶一起生活,生活和情感依赖都来自于奶奶。小王父母角色严重缺失,双方形成了不正常的亲子关系。在奶奶病逝后,小王开始感觉到家庭环境和生活环境变得非常陌生,并由此引发小王数次离家出走,继而出现小王伙同社会不良青少年偷盗超市财物等违法行为。
问:王奶奶去世后,你是怎样和父母在一起生活的?
小王:奶奶去世后,我就自己一个人生活了。爸妈也不怎么管我。我无法从家庭得到温暖和支持,他俩对我的关心就是给点零花钱,想吃什么买点什么。去年我周六日不怎么回家了,就和同学在网吧和银行ATM前机睡觉。一开始他俩还问我怎么不回家,后来见我没什么事,也不再问我了,我感觉挺好的。
(2)邻里、同学和老师的排斥。小王非常痛恨周围的邻居,认为他们是帮助母亲迫害自己的“帮凶”。在学校期间,小王也感觉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孤立,没有什么朋友。从家庭到学校自己永远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问:你心情比较好的时候,会主动与邻居、同学交流吗?他们对你什么看法?
小王:我心情好的时候,一般是看电影和听歌,心情不好就睡觉,一睡一天,啥也不想。或者和同学喝酒,喝得烂醉才回家。现在已经不跟邻居和同学联系了,微信和QQ朋友也都删除干净了。他们看到我也都故意绕开,好像看到了瘟神似的。在学校里,同学都躲着我,上体育课和物理化学实验课,他们都不想和我一组,每次都是我孤零零一个人。看他们玩得那么开心,就想过拿一把刀把他们都砍死,然后再自杀,一了百了。
(3)行为偏差和反社会人格。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和关爱,在小王成长的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偏差行为。小王经常和同学打架斗殴,顶撞老师。在社区经常偷拿门店的东西,被店主数次送进派出所,每次出事都由奶奶出面解决。王父的去世,使小王从行为偏差发展到反社会人格,产生了自杀和伤害别人的冲动。
问:听社区主任说,你小时候有很多朋友,他们都很喜欢你,是吗?
小王:嗯,是的,我小时候确实有很多朋友,但现在就非常凄惨。我最快乐的时光有两段:一段是奶奶在的时候,每天奶奶接我上下学,在放学路上,奶奶会给我讲故事听,周围会聚集很多小伙伴一起听故事。睡觉的时候我也只有攥着奶奶的手才能睡着。另一段是和我的朋友一起去网吧打游戏,帮哥们打架出气,收取保护费,大家一起偷东西吃。我妈也不管我,过得挺刺激的。
问:你觉得自己的性格是怎样的?
小王:其实我是挺自卑的一个人,各个方面都不如别人。学习成绩没有别人好,同学们也不爱和我玩。每次开家长会都是我奶奶去,班级同学都嘲笑我没爸没妈,在我忍受不了的时候就会打起来。
问:听你这样说,独处的时间比较多,这些时间你都干些什么呢?
小王:自己和自己玩啊!我攒钱买了一个手机,下载了很多游戏,打游戏玩。还有我喜欢看一些古惑仔之类的暴力电影,看起来特别爽,可以发泄情绪。有时也会和朋友一起看,大家可以分享心得体会。
(4)心理和生理疾病。长期消极的生命事件使小王产生了抑郁和自杀症状,被心理医生诊断为严重心理创伤后遗症。睡眠质量很差,几乎每天都是凌晨三四点才能入睡,并且头痛得厉害,靠镇痛药来缓解。
问:你现在身体状况怎么样?
小王:我现在睡眠质量很差,几乎都是到凌晨三四点才能睡着。头疼得厉害,只能吃镇痛药,有时候想还不如死了算了,一了百了。长期吃药,身体产生了耐药性,药效在降低。
问:确实是这样,是药三分毒。听社区主任说,你已经接触了几位心理老师,对你有帮助吗?
小王:自从家里出事后,几位心理老师给我咨询过,感觉治疗没什么效果,也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对他们挺失望的。现在我已经懒得再接触他们了。
问:我能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司法社工和心理老师不太一样,我们会陪你一起解决问题,你一定要有信心,咱们一起努力好不好?
小王:好的,谢谢你。
此外,此次会谈值得注意两点:一是在整个会谈过程中,小王多次谈到十分讨厌自己的母亲,认为她蛮不讲理,对她表现出极不尊重的态度与语气,经常伴有一些不文明的口头语。针对常人社会中最亲近的母亲,随口使用这么污秽的字眼,需要我们重点分析和介入。二是已经有五位心理咨询师先后对他进行过干预,使他产生免疫状态,甚至产生一种厌烦和排斥心理。
问:你之前接触的几位心理老师,你感觉有哪些帮助?
小王:老实告诉你,我至少和五位心理老师交流过!他们微信朋友圈里都是一些心理健康的东西。我已经对心理老师产生了一种厌烦,感觉心理治疗没什么效果,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对他们挺失望的。这次也不抱什么希望,只是走个过场而已,配合社区居委会和你们的工作。
通过与小王的这次会谈,我们认为非常有必要对王母进行会谈,收集案主及其家庭更加深入的信息。
(三)收集案主资料
前面所收集的材料都是案主自述,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主的情况,还需要从家庭和社区等渠道进一步收集资料。这样才能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估案主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计划。
1.与王母会谈
问:您好,很高兴认识您,我是一名司法社工。上次从小王那里我了解到您家庭的一些情况,也希望来听听您的看法。
王母:您好,上周社区主任和儿子都给我说了你们的情况,真的很感激你们的关心和帮助。现在主要是我儿子的问题,他的问题太复杂。我真的是无所适从。
问:我大致能体会您的心情,但是困难应该是暂时的。您要相信自己,我们一起共同努力攻克难关。
王母:真的非常感激,我以为这个社会都快要放弃我们母子了!今天看到你和社区主任的热心关怀,真不知道如何表达我内心的感激。
问: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孩子这段时间的状况如何?
王母:自从婆婆和丈夫去世后,儿子的状态就像一摊烂泥,怎么也扶不起来。他爸还在世的时候就喝酒闹事、打架斗殴、偷拿店铺东西(价值都不大,大都是儿子离家出走后和社会上不良朋友饿得实在没办法,偷拿一点面包火腿之类的食品),进出派出所成为常事。现在他爸不在了,违法乱纪的事也很少做了,更多是躺在家里的木板上,一天也不吃喝。
问:你们家庭的环境怎么样?
王母:家庭环境不太好,结婚后我们夫妻关系一直不太好,他爸整天不在家。婆婆去世后,情况有所好转,他爸回家的次数多了起来。但夫妻关系也没什么变化。我们夫妻对孩子的照顾确实不多,孩子自小跟着奶奶生活,和我们不太亲近。孩子现在这个状态跟我们疏于管教有直接关系,是我们对不起他。
问:家庭现在主要的困难是什么?
王母:首先就是孩子问题,之前孩子未成年,罪行较轻,孩子做错事后容易被原谅。但2018年底他就要成年了,我怕有一天孩子会出现更严重的事情。其次就是家庭经济困难。我是临时工,工资微不足道,生活开支都难以维持,长期依靠低保过日子。
而且,我们母子俩的医药费都比较高,真不知道怎么办。之前看着丈夫、婆婆去世前一张张医药收费单、学校的生活费、学杂费,再加上家庭生活费,感觉自己的整个人生都塌陷了,不如死了一了百了。但是想到自己有一个未成年儿子,再困难也要坚持下去,也为了关心我的兄弟姐妹(眼泪一直不断地流)。
问:您希望我们帮助您做些什么?
王母:最希望的是把孩子从犯罪和自杀的边缘拉回来,能有份合适的工作,安安稳稳地生活下去。
问:好的,您的情况和需求我已经了解了,我会如实汇报给机构负责人,尽快商量出一套合适的介入方案,过几天我们再征求你们的意见。
王母:嗯,太感谢您了,我等你们消息。
2.与社区主任会谈
与王母会谈结束后,我和社区主任进行了简单的会谈。
问:赵主任,通过我和王母的会谈,我发现小王一家和咱小区相处得并不是很融洽?
主任:是这样的!王父本来就脾气古怪,整天游手好闲,喝酒抽烟,小区人大都不喜欢他。再加上小王从小缺乏管教,经常干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更招社区人厌烦了。
问:咱们社区居委会对这样贫困家庭有什么政策?
主任:主要是我们团委申报的精准扶贫项目,精准帮扶到个人。咱们社区给小王一家的贫困补助是最高的,每人每月1000元,他们家庭两人每月可以领到2000元的补助。另外,咱们社区还有过冬补助、项目补助等。居委会有什么能发放补贴的活动,我们也会优先考虑他们,尽量多帮助他们。
通过对案主母亲和社区主任的访谈,所得到的信息倒是与案主会谈所掌握的情况基本一致,不同的是家庭经济困难方面的一些情况。
(四)案主情况分析和问题预估
经过几方面的会谈,我们基本了解了案主的生存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其中主要由周围环境和负面生命事件造成的问题有:
1.家庭成员的忽视和不关心
小王一出生就和奶奶一起生活,生活和情感依赖来自于奶奶。在小王成长的过程中,父母工作都比较忙,再加上王母喜欢安静、王父整天纵情于烟酒,所以小王很少和父母有交流。父母每天下班简单问候几句就匆匆忙自己的事情去了。长期以来,小王和父母形成了不正常的亲子关系。在小王的印象中,父母就和邻居的角色差不多,只不过每天晚上大家一起在一个桌子上吃饭而已。自从奶奶过世后,小王称再也无法从家庭得到温暖和支持,父母平日里对他的关心是给点零花钱,想吃什么买点什么。生活在一个家庭里的一家三口如同陌生人一般。
2.邻里和学校同学及老师的排斥
小王非常痛恨周围邻居,认为他们是帮助母亲迫害自己的“帮凶”。每当小王不听母亲的话,母亲就会把邻居叫来,当着邻居的面数落小王是白眼狼、不孝顺、不干家务。有时邻居听过母亲的陈述,还会帮着母亲数落小王。小王实在忍受不了就会和邻居吵起来,甚至发生肢体冲突,邻居渐渐也就不再参与小王家庭的矛盾。在学校期间,小王几乎没有朋友,同学们都不和他玩。老师也不重视小王,把他安排在最后一排靠门的角落里。每次物理实验课小王很想和同学们一起做实验,但都是自己一个人。从家庭到学校,小王感觉自己永远都是孤零零一个人。
3.行为偏差和反社会人格
小王在学校经常和同学打架斗殴,顶撞老师。在社区也经常偷拿门店的东西,被店主数次送去派出所。奶奶去世后,小王性情变得更加古怪。尤其王父的去世,使得小王从行为偏差发展到反社会人格。在面对母亲无休止的责骂后,有拿起刀捅死母亲的冲动。小王认为自己生活悲惨,当他看到小区其他家庭其乐融融的画面,还有拿起刀捅死他们的冲动。他曾经去过家乐福超市寻找过刀具,但始终没有找到自己满意的刀具。
4.生理和心理疾病
小王小小年纪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人生变故——父亲和奶奶病逝、家庭冷漠、母亲无休止的责骂、邻居指责、老师漠视、同学孤立、儿时朋友断绝联系、女朋友分手、心爱的小仓鼠病死……小王感觉所有的不幸都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自己到了崩溃的边缘。小王每天的睡眠质量都很差,大都是凌晨三四点才能睡着;并且头疼得厉害,只能靠吃镇痛药缓解,大脑里经常会浮现出自杀的念头。心理咨询没什么效果,就对心理老师产生了一种厌烦心理,对这次社工介入也没报什么期望。王母现在每月都带小王定期去医院做治疗。医院医生和心理医生都诊断小王是严重心理创伤后遗症,需要循序渐进、慢慢治疗,即一方面做好情绪疏导和心理辅导,另一方面使用止痛药和镇静药缓解小王的病症。
5.来自经济生活的压力
王母没有稳定的工作,靠临时工和社区救助金艰难度日。现在家庭经济拮据,难以负担高昂的医药费和日常肉类、蛋类、奶类等生活必需品等支出。小王马上成年,王母想通过社区和社会力量帮儿子找一份工作,一方面转移儿子注意力,使他从过往的人生经历中慢慢解脱出来;另一方面是想让儿子掌握一技之长,找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以补贴家用,减轻家庭生活的负担,同时增强生活的信心。
不良环境和一系列消极生命事件导致小王形成容易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在因素,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性格和偏好方面,小王长期存在自卑心理,认为自己无论在家庭方面还是学习方面都不如同学;逐渐喜欢上暴力性文化,渴望通过暴力行为来发泄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其二,在认知行为方面,小王从小就存在各种偏差行为,并逐步演化成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还存在错误认知:“我没有违法犯罪,只是有些行为不合规矩,反正有奶奶给我解决。”随着一系列家庭变故,小王由原来的行为偏差和简单追求刺激转向消极抑郁,继而产生自杀倾向和反社会倾向。其三,在心理障碍层面,小王患有严重心理创伤后遗症,并伴有轻度躁狂症和抑郁症。
(五)干预计划制定与执行
一系列打击使得小王的生活和心理陷入了一片混乱。他对未来生活感到绝望,继而产生自杀和反社会倾向,通过杀人然后自杀的方式来结束生命。因此,他处于一种高风险状态,非常有必要开展高密度介入。社会控制理论认为,犯罪行为会导致犯罪人与朋友、父母、邻居、学校或工作单位等的关系受到破坏,而恐惧失去这些关系会控制个人不会实施犯罪行为。因此要预防小王犯罪、重建小王的生活和意义世界,就必须帮助其重构社会支持网络系统,从而帮助其建立起自信心,战胜自卑和恐惧。
干预过程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主要重建小王与社会的联系,主要包括与王母、同辈群体、社区居民、学校和志愿服务机构等的积极联系。介入策略包括协同心理老师治疗和辅导、亲子游戏、朋辈小组活动、游览后海和南锣鼓巷、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等。第二阶段主要为案主寻找合适工作,使小王获得谋生技能。介入策略包括与案主共同制定短期职业规划,寻找相关工作机会,如冷饮、烘焙和书籍包装等。
1.第一阶段干预
根据社会控制理论,预防小王犯罪和自杀的首要问题是建立或重建小王与母亲、邻居、朋辈和相关社会机构的正向联系,形成一种感情依恋并由此抑制犯罪念头和冲动。这种感情联系越强烈,越能激发小王考虑实施越轨犯罪行为对这种感情联系所造成的损害。结合小王的实际情况,社工制订了以下服务干预计划:
附录表1-9 第一阶段帮扶情况一览表
续表
(1)专业关系建立。前期干预的主要目标是与小王和王母建立信任的专业关系,消除母子二人疑虑,收集小王资料。疏导他们的消极情绪,给予他们情感支持。社工对小王和王母的言行表现出极大关注,耐心地倾听他们诉说,并适时给予他们回应。让小王和王母感受到社工是带着诚意和尊重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小王和王母也感受到了这些,慢慢卸下了心里的包袱,详细介绍自己和家庭的情况及所面临的困境。我们在全面掌握小王及其家庭总体状况的基础上进行了预估,进一步制定有针对性的介入策略。
(2)心理帮扶。这里主要由司法社工和心理老师协同进行。经过前两次的介入,小王的心理状态有所好转,试着主动与我们交流。司法社工谈起一些小王感兴趣的抖音和王者荣耀等娱乐项目时,小王露出愉悦的表情。在谈到与同学打架、偷盗财物、频繁进出派出所时,他承认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2018年8月,小王在我们的陪同下,在音乐治疗室接受了心理治疗服务。整个心理治疗包括回顾生命历程、音乐治疗、放松训练、感悟生命意义等几个部分。小王回顾了前述一个个消极生命事件,我们及时表达了同理心,表示能感受到他当时的无助和伤心。在他倾吐完之后,我们从小王的话里行间寻找其父母对小王的点滴关爱,并逐步放大这份爱护,让小王感受到父母还是爱他的。尤其是让小王认识到母亲目前照顾他的不易和辛勤,以此激发小王对母亲的理解和感恩。接着我们继续和小王探讨生命和生活的美好,让他重新认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消除自杀倾向,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之后,还对小王进行了放松训练和音乐治疗,让他学习有意识地调节自己的心理和情绪,尤其是在悲观或愤怒时能够有意识地转移注意力、控制和调整心情和行为,恢复因紧张刺激而紊乱的身体机能。
(3)犯罪预防。这方面主要是加强小王的自控能力和法制意识、加强家庭及社区的监管、切断小王违法犯罪的途径。首先,在普法教育中我们向小王讲解与其行为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触犯法律的后果,并列举了几位青少年犯罪后锒铛入狱的事件,使他认识到犯罪的严重后果;司法社工还邀请母子俩观看了机构制作的普法教育视频,进一步提高其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教育和鼓励小王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其次,要防控小王越轨和犯罪行为的发生,王母还必须改变懒散粗暴的管教方式,树立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加强家庭监管责任;指出王母要改变以往的不管不顾和动辄打骂责怪的教育方式,要平等交流、耐心沟通,多留心小王的不良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再次,还要切断小王与不良社会青年的联系,避免小王再次受到他们的不良影响。最后,建议社区居委会加强监督,特别是有越轨行为的高风险青少年,并同公安部门加强合作,以此减少社区犯罪的发生。
(4)亲子关系。亲子关系主要是加强小王与母亲的情感联系,相互体谅、相互包容。社会控制理论认为青少年对父母的依恋是最重要的依恋,对父母依恋是阻碍青少年犯罪最重要的感情因素。如果青少年缺乏对父母的依恋,感受不到来自家庭的关爱,家庭就会失去对青少年的犯罪越轨控制作用。[111]所以,为了预防小王犯罪,重中之重是重构小王与母亲的情感联系。司法社工组织了多次亲子活动,包括观看电影《我不是药神》、“给妈妈洗脚”、社区“中秋赏月”、社区“冬至饺子宴”和社区“羽毛球”比赛等活动。活动策划和流程设计由司法社工和居委会负责落实,活动经费(主要是体育器材、食材和场地使用费)由居委会和社工机构共同承担。数次亲子活动后,小王和母亲的关系有了很大改善,由原来的陌生和互厌到渐渐相互熟悉再到包容和接纳。母亲重新从儿子口中听到了一声“妈妈”。小王也学会了感恩,用“为母亲留半块面包的方式”来感激她对自己的辛勤付出。此外,令社工始料未及的是,我们的干预得到了居委会和社区居民的一致认可。
(5)社会融入。社会融入主要指帮助小王重新融入社会,得到社会的接纳。首先是邀请小王昔日的朋友伙伴一起举行小组活动,并带领小王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在初次小组活动的筹备中,受到了小王朋辈群体父母的严重阻挠,社工不得不求助社区主任进行协调和帮助,小组活动才得以开展。社工共组织了三次小组活动:第一次小组活动的主题为“很开心,再次见到你”,活动内容包括“心有千千结”“我说你猜”“听听我说的吧”“感悟分享”四个部分。司法社工为伙伴们精心准备了小礼品。第二次小组活动是“南锣鼓巷半日游”,社工和社区主任带领小组成员共同游览,在游览中增进同辈群体之间的友谊。第三次小组主题是“我是社区志愿者”,主要帮助社区居民打扫卫生。三次小组活动后,小王和昔日断绝联系的社区朋辈群体开始重新熟识并建立友谊,原来的伙伴、朋友逐渐接受了小王。小王激动地告诉社工感觉自己找回了朋友,可以分享兴趣和话题。
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帮助小王得到社区居民的认可和接纳,逐步改变社区居民对小王的“标签印象”。最有效、最直接的做法是社区志愿活动。结合社区当时开展的“为青海贫困山区小学献爱心”活动,把第一次志愿活动命名为“为贫困山区的儿童捐助衣物活动”,奉献爱心,让小王感到自己也能帮助别人,体现自己的价值。第二次志愿服务活动是在南锣鼓巷街头充当志愿者,为游客问路指路,介绍南锣鼓巷的历史和文化,推荐北京的特产和餐饮地点;活动目的在于让案主积极地融入社会,学会与人沟通和交流。同时让小王体会到帮助人的快乐,并主动接触社会。第三次志愿服务活动是小王同伙伴帮助社区打扫卫生、清除生活垃圾。三次志愿服务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社区居民对小王的看法,从昔日不服管教、违法乱纪的青少年转变为助人为乐、热心公益的小伙。一位社区治安负责人惊讶地说:“我记得这孩子,前一段时间他母亲刚从派出所领回来,这会儿能在这儿做志愿活动了,真是想不到。你们真有本事!”
2.第二阶段干预
在社会控制理论中,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另外两个重要维度是奉献和卷入。奉献是指将个人志向和人生目标定位在传统活动之上。卷入是指将时间、精力和努力投入传统活动之中,如教育、文化和体育等。青少年越是卷入传统活动,就越会全力以赴,从而缺少参与越轨活动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减少接触违法犯罪的机会,由此将青少年从犯罪的潜在诱惑中隔离开来,从而达到抑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效果。[112]基于这些洞见,预防小王犯罪和自杀主要在于让小王投身于传统活动项目之中:一方面鼓励小王树立崇高的人生志向和职业理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即使面对挫折也不断为之奋斗;另一方面,司法社工同小王一起积极寻求一份合适的工作,使其掌握一种职业技能,由此也转换人生轨迹。此外,引导和鼓励小王在闲暇之余,多与伙伴朋友参加体育或文化娱乐活动,培养这方面的兴趣爱好。
附录表1-10 第二阶段帮扶情况一览表
续表
(1)了解职业需求。刚开始提议与小王一起寻找工作时,小王和王母并不相信,认为社工只是表面功夫。小王说几个帮扶他家的人员都承诺帮他找一份合适的工作,但最后都不了了之。但在司法社工的耐心工作和第一阶段干预的影响下,小王逐渐相信社工的行动并主动谈起自己想从事的职业。他善于动手,可以说心灵手巧、多才多艺。中学时代经常裁剪窗花和制作动植物手工艺品,完成得惟妙惟肖,多次得到家长和老师的表扬。还多次同父亲去面包店烘焙过面包,对面包烘焙方法和制作流程比较熟悉。最后,找工作的事以协议的方式进行,社工、社区主任和小王达成三方协议,对小王的约束是找到合适工作时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
(2)寻求冷饮工作。小王也表示对冷饮制作比较感兴趣。但是冷饮种类繁多,品名不一,制作流程各异,为了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需要实地探查。小王社区在北京旅游名胜附近,道路两旁店铺林立,是寻找冷饮工作的理想场所。社工首先从互联网搜集关于冷饮的一些资料,包括冷饮品牌、制作方法和原料配方等。然后还实地考察冷饮店面与冷饮制备流程,还与店员深入交流并了解招聘方面的信息。后来,我们(社工和社区主任)还带领小王实地考察了街道的冷饮店,从最南端一直考察到最北端,考察所有冷饮门面共花费两个多小时。考察后发现该街道大部分冷饮店的制作区域面积都很狭小,工作环境不太理想,这与小王的预期有较大落差。鉴于此,我们继续寻找烘焙工作。
(3)寻求烘焙工作。社工也从互联网搜集了与烘焙相关的一些资料,还到小王生活附近的金凤成祥、好利来、鲍师傅等店面实地考察了烘焙的制备工艺。从中留意到金凤成祥的糕点学徒招聘信息,并向店长了解招聘员工的要求,店长同意小王来实地了解。第二天上午社工给小王发微信,建议他收拾打扮一下自己,“争取给招聘方留下一个好印象”。下午2点到小王家接上他,一起乘地铁6号线去金凤成祥烘焙店。到店后,在工作人员的推荐下,他们购买并品尝了“黄金乳酪”糕点,并观看了糕点师制作糕点过程。店长希望先和小王简单沟通,再考虑是否聘用。但小王拒绝和店长交流,因为一是感觉距离家较远,二是亲戚给他找了一份书籍包装的工作,他希望权衡一下。这次找工作虽然没确定,但令人欣慰的是,小王买的糕点只吃了一半,“面包我用手撕着吃的,很干净,另一半给妈妈留着。”他路上还谈到最近母亲对自己比较关心和疼爱,自己生病的时候母亲一直在辛苦地照顾。
(4)书籍包装工作。寻找烘焙工作后不久,王母打来电话希望社工陪同他们母子一起去书籍包装厂实地考察一下。一行三人乘公交车前往。考察中发现,书籍包装工作并不复杂,工作强度也不大,比较适合小王目前的状况。全家对这份工作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小王亲自包装了几份书籍。考察过后,我们和包装厂约定春节后给小王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按天结算,每天150元。试用期结束后,双方都比较满意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5)文体活动。社工积极组织小王和王母参与社区发起的系列传统活动,如“中秋赏月”“冬至饺子宴”“羽毛球”比赛等活动。社工在周末时间还组织小王和恢复来往的伙伴朋友一起去公园打羽毛球、游览南锣鼓巷和后海公园。同时还满足小王对大学校园的好奇,社工带领小王游览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和首都体育学院。在政法大学学生餐厅用餐后,去首都体育学院体育馆打了羽毛球,并在田径场举行了田径比赛。这些文体活动唤起了小王对于生活和体育的热爱,也促进了同辈群体对小王的接纳和互动。
(六)干预评估
1.过程评估
在初次个案访谈中,社工对案主提供了心理安慰和情感支持,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案主情绪并输入希望。鉴于其家庭关系破裂,司法社工较为顺利地帮助案主恢复了亲情关系,建立起家庭支持系统,基本重建家庭的接纳和温暖。通过司法社工带领案主恢复昔日朋辈群体联系,并组织小组活动、游览后海和南锣鼓巷、参与社区志愿活动,帮助案主重新获得社会接纳,得到社区认可。司法社工还积极寻求各种渠道为案主寻找可行的就业途径,最后终于找到一个适切的工作岗位。
在案主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后,干预进入结案阶段。在结案前的一次服务中,司法社工告诉案主将进入结案阶段,给予他一定的心理预期,避免在结案时出现较大情绪波动。结案时司法社工回顾了整个干预过程和小王的系列进步,强化他能够解决自身问题的信念,鼓励案主保持状态,不断提升面对逆境的能力。告诉案主此次干预正式结束,以后社工会做一些回访工作。
2.结果评估
经过两阶段的干预服务,案主在亲子关系、心理治疗、法制意识和自控能力、偏差越轨行为矫正、社会融入和工作就业等方面有了很大改善。
(1)在思想认知方面,案主较大程度增强了生活信心和勇气,缓解了长期的自卑心理,减少了通过暴力行为来发泄情绪的次数,报复社会和自杀的心理也得到了有效抑制。
社工:你最近的心情怎么样?
小王:最近心情挺好的,前几次和你游过后海之后,真的喜欢上了那里。我一个人也去过几次,看看远处的风景和水里的小鱼。亭子里有个老爷爷每天傍晚都在那吹笛子,笛声悠扬,感觉太好了。
社工:原来你喜欢笛子,有个爱好挺好的。
小王:嗯,我去了那里好几次,和那位吹笛子的老爷爷也渐渐熟悉了,原来就是我们小区的。想让妈妈给我买个笛子,跟着老爷爷学一下。
社工:好像社区主任的亲戚就是卖各种乐器的,下午我跟她联系一下,看看能否帮忙选个物美价廉的笛子。
小王:太感谢你了。现在我才意识到生活还是丰富多彩的,有太多的美好,可是我一直都没发现。我确实经历太多的不幸,也在这种不幸中苦苦挣扎。现在我想通了,不能活在过去,要着眼当下。虽然我现在还差得很远,但我会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的。
社工:嗯,真的为你高兴。
小王:多亏你的帮助,回想之前的自杀念头真的很可怕。
社工:是啊,我也时常想起之前的糊涂想法。
(2)在行为矫正方面,通过在社工机构内的法律集中教育学习,小王明白了自己之前一些行为的极端性,树立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案主的偏差行为得到较大改善,能够清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及社会危害,意识到守法的重要性和违法的巨大代价。案主对之前的错误行为非常悔恨,承诺不再与不良青少年接触,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社工:今天的普法宣传片,你有什么感受吗?
小王:感触还是挺大的,我才发现自己之前的行为十分错误,有些行为已经达到违法犯罪程度。我去超市偷拿东西吃,自己看来就是为了填饱肚子,也不是很值钱的东西,看了普法宣传才知道是违法的。
社工:看来你今天真的认真看了普法宣传片。的确是这样,我们看来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真的很可能是触犯法律了。
小王:看来之前我在学校打架,欺负同学,几次进出派出所都是违法了。情节更严重一些我会不会被关进监狱?
社工:如果到了犯罪程度的话,肯定迟早会进监狱的。好在你的行为后果不是特别严重,由于你的家庭情况特殊加上居委会的协调,你才能安然无恙。要记住前几次教训,学法懂法,不能再做违法的事情了。
小王:我记住了,以后一定克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不再做出格的事。你们要监督我,随时批评教育。
社工:会的,我和居委会都会努力帮助你的,相信你也会继续努力的。
(3)在家庭支持方面,家庭关系得到明显改善,从横眉冷对逐渐变为相互体谅、平等交流。经过社工的分析和引导,母亲一改打骂责怪的教育方式,向民主型家庭教育方式转变,尽量尊重孩子的合理想法。社工进一步引导母子俩换位思考问题,深化彼此的理解。
王母:郭社工,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感激你,是您挽救了我们这个家庭。
社工: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你和小王现在关系如何?
王母:比之前好太多了,虽然不是事事如意,但现在我已经很满足了。我们谈话多了起来,他也愿意跟我分享一些有趣的事情。上次儿子和你出去,给我带了一半面包,我真的很感动,泪水都流了出来。
社工:是嘛,那太好了,真为你们感到高兴。
王母:嗯,他还忽然改口叫妈了,自从他爸去世后就再也没叫我妈了(一度哽咽)。现在感觉儿子又活过来了。我第一次感觉到儿子还是挺好的。
社工:接下来我们再接再厉,让家庭生活保持在正确轨道上。
王母:好的,我和儿子共同努力,努力好好活下去。
(4)在回归社会方面,通过一系列小组和志愿活动,案主逐渐得到了社区的认可,原来的伙伴朋友和左邻右舍大都能接纳案主了。朋辈和社区居民的认可和接纳对案主是一个极大的鼓舞。
社工:这几次小组活动我看你玩得挺开心,能和我分享一下吗?
小王:收获太多了!首先感觉自己又有了朋友,以前的小伙伴不再躲着我并和我说话了,我也会主动和他们打招呼。现在我们在组团玩吃鸡和王者荣耀,这让我很激动。
社工:真为你高兴。刚才我听到物业负责人夸你呢,大家都非常惊讶你的巨大变化。
小王:其实我自己就能感觉到他们对我的态度变化。几次志愿活动之后,大家慢慢地开始和我打招呼了。尤其使我兴奋的是,我捐衣服的图片上了居委会的微信公众号,居民感到十分惊讶,下面有好几十条评论呢。再加上赵婶(社区主任)对我的积极宣传,好名声一下传播开来。多亏了你和赵婶的帮助。
社工:这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还要感谢你自己。
小王:其实我挺有爱心的,在读初中的时候我就时常捐助一些衣物,小学和初中的衣服都捐完了。捐的这些衣服其实没有破,只是自己长得比较快,这次赶上社区捐助衣物给贫困地区的儿童。他们更需要关爱,就连最简单的穿衣、吃饭、教育等都是大问题,比起他们我已经很幸福了。虽然自己贡献不多,希望能帮到他们,那就开心了。
社工:哇,没想到你觉悟这么高,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在这方面我应该向你学习。我们要善于发现和发挥自己的优点,这样的生活才会更有意义,我们才会更开心、更幸福。
小王:嗯,是的。
(5)在工作就业方面,通过几次共同找工作的经历,案主学到了很多求职的知识。最后在社工、居委会和案主家庭的共同努力下,成功为案主找到一份书籍包装工作。并在实习期满后,表现优异予以留用,转为正式员工。
社工:通过这几次找工作,你有什么感悟吗?
小王: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正式找工作,而且是亲自和用人单位沟通,我还是比较紧张的。幸亏有你在我身边,我才有勇气。
社工: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能为你找到一份工作就是对我工作的最大肯定和回报。
小王:这几次找工作丰富了我的求职经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简历制作和投递、与用人单位沟通的技巧、薪水和发展前景的考量之类的。从开始的冷饮到烘焙再到书籍包装,我对自己也有个总体的评价了,思考自己与哪种职业最吻合。
社工:那你现在感觉哪个和你匹配度最好?
小王:我还是认为书籍包装工作,因为书籍包装技巧性不强,工作强度也不大,比较适合我现在的情况。另外,我比较喜欢安静,冷饮和烘焙的工作环境太嘈杂了,我不是太喜欢。还有重要的一点,书籍包装工作有交通和误餐补助,这解决了我很大的问题。
社工:你很会分析嘛,我都没想到这些,所以还是要你自己来决定这些重要事情。那你先好好做这份书籍包装工作。
小王:好的,谢谢你。
[1]Doris Layton MacKenzie,What Works in Corrections Reducing the Criminal Activities of Offenders and Deliquent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pp.34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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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Larry J.Siegel,Criminology:Theories,Patterns,and Typologies,Thirteenth Edition,Cengage Learning,2018,pp.312-318.
[65]比如包括个人因素(如人格和智力)、社会因素(如收入和邻里)、社会化因素(如家庭、学习、就业和婚姻)、认知因素(态度、信息处理和感知注意方面)和情境因素(如同伴刺激、犯罪机会、监护和被捕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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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James Bonta and Andrews D.A.,The Psychology of Criminal Conduct,Sixth Edition,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17,p.149.
[106]该案例由笔者指导中国政法大学2016级MSW学生罗晓旭完成。
[107]该案例由笔者指导中国政法大学2016级MSW学生罗晓旭完成。
[108]该案例由笔者指导中国政法大学2016级MSW学生王浩然完成。
[109]该案例由笔者指导中国政法大学2017级MSW学生郭义锋完成。
[110]吴宗宪:《赫希社会控制理论述评》,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3年第6期。
[111]Travis Hirschi,Cause of Delinquenc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8,p.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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