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外来人,塞琉古王朝的国王们为了合法化自己的王权,利用东方民族的宗教信仰,神化王权,将自己打造成“神之子”,制造出所谓的“君权神授”。同时,为了消除本土民族对他们的反抗情绪,他们积极拉拢、扶持当地的祭司集团,利用他们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统治。他们之所以如此慷慨地给予祭司大量的土地,减免他们的税收,那是因为东方民族有很深的宗教信仰传统,祭司在当地有很大的话语权。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作为回报,祭司会神化他们的王权,维护他们的统治。
▼图为塞琉西亚的古迹遗址。约建于公元前305年,坐落于美索不达米亚(底格里斯河畔),与俄庇斯遥相对望,是希腊化时代和罗马时代时一座大城池。这里曾作为希腊化文化中心、重要的贸易中心、地区的行政首府等,是一座极为繁盛的城池。
塞琉古王朝实行君主专制制度,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王国中央机构的各种官员均由国王任命,各种官员中最重要的是总理一切事务的大臣,他的职责是辅佐国王处理各种事务。其他级别较高的官员还有军队长官、财政长官等。这些政府官员都由马其顿人和希腊人担任,东方本土人被完全排除在官僚阶层之外达两代之久,即使到后来也只是在统治阶级中占据极少的一部分。(www.xing528.com)
在中央机构设有御前会议,王国的一切大事都必须先经由它讨论后,再交由国王做决定。在地方管理上,塞琉古王朝沿用了波斯帝国的行省制,将全国分为25个行省、72个府。行省设总督与将军之职,分别掌管行政与军事。不过,行省的财政归财务使管理,财务使向国王的财政大臣负责。另外,虽然地方具有一定的自治权,但是偶尔也要负担一些军事义务与不正规的纳贡。其实,这种地方分权的统治模式,并不利于国王对地方的控制,甚至会形成边远地区省份尾大不掉、难以控制的局面。
▲图为塞琉西亚的古迹遗址。塞琉西亚的地理位置极好,它位于幼发拉底河的运河上的交会点上,这特殊的地理位置让它一跃成为陆路和水路的交通要塞,在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前2世纪期间,塞琉西亚城市的繁荣景象与规模,不但比叙利亚安条克还大,甚至可媲美当时埃及富得流油的亚历山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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