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治理上,托勒密王朝并没有照搬原来的希腊式的民主制或马其顿帝国的君主制,也没有完全沿用埃及本土的法老专制制度,而是将马其顿、希腊人的统治观念与埃及的法老专制相结合,建立起以国王为首的君主专制制度,并形成了一整套新的希腊化的统治模式。
国王是王国的最高统治者,国王之下,设有一整套系统的官僚统治机构,中央和地方的军政大权主要掌握在马其顿人的手里。对地方,托勒密王朝基本上继续采用埃及的旧制,在行政区划上设州、县、村三级,埃及人可担任州长,但实权却掌握在驻扎在当地的马其顿将军手里。为了聚敛财富,各级行政机构中都设有谷仓与金库,由专人负责收缴谷物和税金。
对地方,托勒密王朝基本上继续沿用埃及的旧制,将全国分为近40个行政区,称为诺姆。诺姆下设置若干个区和村。诺姆中设置诺姆长,负责农业生产,执事官负责财政,王家文书官负责土地丈量和记录归档。三位官员地位平等,互相制衡,都对内务大臣负责,这样可避免在地方培植势力威胁王权。诺姆还设置将军,负责当地军队并直接对国王负责。每个区设置“区长”,村落设置“村长”“村干事”,对诺姆官员负责。这样就形成了一套“国王—宫廷和中央官僚—诺姆官僚—村落官僚”的金字塔官僚体系。希腊人担任主要官员,埃及本土人员则担任一些低层次职务。
托勒密王朝的社会人员存在明确的阶级划分(分为三层),其结构呈“金字塔”形,希腊以及马其顿移民居于金字塔的顶端,他们高高在上,享有王朝的各种特权,甚至禁止与当地埃及人通婚;埃及本土祭司和地方贵族阶层居于“金字塔”的“塔身”,他们充当统治的工具协助马其顿人统治埃及,也享有一定的特权;处于金字塔底部的,是佃农、奴隶等贫苦的被统治阶级。希腊语是当时的官方语言,是上层社会的语言,埃及语则作为从属语言。所以许多埃及人为了跻身上层社会,努力学习希腊语。他们的居住地点也有区分,希腊人主要聚集在亚历山大里亚、诺克拉提斯等城市,保持着传统的希腊式生活方式。(www.xing528.com)
在经济上,托勒密王朝采用国家垄断的特点,比如专营和税收。国王掌控着全国的经济命脉,垄断着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埃及绝大多数的土地都归国王所有,佃农缴纳的租金和税金占收成的一半以上。国家对油料、纺织、谷物、银行、制盐和酿酒等实行垄断和专营,垄断专营每年的收入约达15000塔兰特。托勒密王朝的税收名目多如牛毛,统治者就像吸血鬼一般无孔不入地最大限度地搜刮民脂民膏。当时埃及的税收种类高达200余种,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土地、房屋、家禽、牲畜、财产继承等,“即使一个人去打鱼,也要有一官员监视以保证25%的鱼作为税收转入国王手中”。除土地税交实物外,大部分税以货币的形式缴纳。
托勒密王朝一直奉行近亲结婚,或许是为了提高血统的神圣性和纯洁性,抑或为了减少王族分支血脉,因为额外的分支血脉可能造成王族之间的内斗。家族内部不乏姐弟婚,这在希腊社会被视为乱伦的现象却在托勒密王室极为盛行。例如托勒密二世娶了自己的亲姐姐阿尔西诺伊二世,托勒密四世也娶了亲姐姐阿尔西诺伊三世,托勒密八世同样也娶了亲姐姐(兼嫂子)克利奥帕特拉二世,历史上著名的埃及艳后更是两次嫁给了亲弟弟——托勒密十三世、托勒密十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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