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结构方面的自愿性信息披露重在评价公司治理机关以及成员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本节主要对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进行比较分析。
20.2.1 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总体分布
通过对3774家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自愿性信息披露进行评价,我们得出了每家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并进行了排名。按照每10分一个区间,可以将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划分为9个区间段(20分以下区间的公司数目为0,合并为一个区间),每个区间段的公司数目和所占比重参见表20-2。
表20-2 2020年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区间分布
续表
图20-2更直观地显示了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的区间分布情况。
图20-2 2020年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区间分布
从表20-2和图20-2可以看出,2020年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主要集中在[50,90)区间,有3382家,占全部样本的89.61%。达到及格线(60分)的公司有2763家,占全部样本的73.21%,相比上年(70.33%)有所提升,说明公司披露治理结构信息的意愿显著提高。
20.2.2 分地区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比较
根据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个地区的划分,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按照均值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和比较,结果参见表20-3。
表20-3 2020年不同地区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比较
从表20-3可以看到,四个地区中,东部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均值最高,为68.5635分;东北最低,为64.6812分,二者绝对差距为3.8823分。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的最大值同时出自东部、中部和西部,最小值同时出自东部和中部。(www.xing528.com)
图20-3更直观地显示了四个地区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的差异。
图20-3 2020年不同地区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比较
从图20-3可以看出,只有东部地区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均值高于总体均值,其他三个地区都低于总体均值。四个地区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的标准差都比较大,说明各地区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的内部差距较大。
20.2.3 分行业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比较
对18个行业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按照均值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和比较,结果参见表20-4。
表20-4 2020年不同行业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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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O)只有1家上市公司,难以代表该行业整体水平,故排名时剔除。
由表20-4可知,18个行业中,有6个行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均值高于总体均值,这10个行业的最大均值与总体均值之间的绝对差距为11.9794分,主要是排名第一的金融业(J)远高于其他行业,其与第二位的均值差距高达9.0702分;其他12个行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均值低于总体均值,总体均值与这12个行业的最小均值之间的绝对差距为9.3988分。显然,高分区行业内部的差距大于低分区行业。18个行业中,排名最高的金融业(J)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均值与排名最低的教育(P)行业的指数均值相差21.3782分,相差很大。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均值排名前三位的行业分别为金融业(J),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而教育(P),综合(S),批发和零售业(F)则排名最后三位。
图20-4更直观地体现了不同行业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均值的差异。可以看到,各个行业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均值基本上都集中在[58,72]区间,只有排名第一的金融业(J)除外。除了排名最高的金融业(J)外,其他行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均值自大到小的变化比较平缓。
图20-4 2020年不同行业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治理结构分项指数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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