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 董事会治理总体指数比较
不同的所有制会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产生影响,表9-1比较了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总体的董事会治理指数,并按照均值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了排名。
表9-1 2020年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指数比较
从表9-1可以看出,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指数总体较低,平均值58.2670分,未达到60分的及格水平。五类所有制公司的董事会治理指数均值差异不大,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仅为0.4516分。国有弱相对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治理指数均值最高,为58.6072分,无国有股份公司的董事会治理指数均值最低,为58.1556分;国有参股公司董事会治理指数的中位值最高,为58.6904分,国有绝对控股公司董事会治理指数的中位值最低,为58.0905分。董事会治理指数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来自国有弱相对控股公司和无国有股份公司。从标准差来看,五类所有制公司的离散程度差别很小。
图9-1按照前十大股东中的国有股比例从大到小进行了排序。可以发现,国有绝对控股公司和无国有股份公司是董事会治理指数最低的两类公司。此外,随着前十大股东中的国有股比例的降低,董事会治理指数先逐渐上升,到国有弱相对控股公司达到最高,然后降低,大致呈现“倒U”型关系,但这种变化非常平缓。根据历年董事会治理指数情况,基本可以认为,适度降低股权集中度可能是提高公司董事会治理水平的比较有效的方式。
图9-1 2020年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指数均值比较
我们进一步将国有绝对控股公司、国有强相对控股公司和国有弱相对控股公司归类为国有控股公司,将国有参股公司和无国有股份公司归类为非国有控股公司,表9-2比较了国有控股公司和非国有控股公司董事会治理指数的差异。
表9-2 2020年国有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指数比较
从表9-2可知,国有控股公司与非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治理指数均值差距不大,二者相差仅为0.1133分。国有控股公司董事会治理指数均值略高于非国有控股公司。
我们进一步按照实际控制人划分为中央企业(或监管机构)、地方国有企业(或监管机构)和非国有企业或自然人最终控制的上市公司三种类型,表9-3对这三类不同最终控制人控制的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并按照均值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了排名。可以发现,中央企业(或监管机构)最终控制的公司的董事会治理指数最高,其次为地方国有企业(或监管机构)最终控制的公司,非国有企业或自然人最终控制的公司的董事会治理指数最低。
表9-3 2020年不同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指数比较
9.1.2 董事会治理分项指数总体比较(www.xing528.com)
董事会治理指数包括董事会结构、独立董事独立性、董事会行为和董事激励与约束四个分项指数,表9-4对五类所有制上市公司的四个董事会治理分项指数进行了比较。
表9-4 2020年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分项指数均值比较
从表9-4可以看出,四个分项指数中,五类所有制公司都是董事会行为分项指数均值最高,均值都在70分附近;其次为独立董事独立性分项指数,刚达到60分的及格水平。五类所有制公司的董事会结构和董事激励与约束两个分项指数均值均未及格,且董事会结构分项指数与及格线差距较大。
图9-2更直观地反映了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四个分项指数均值的差异。可以发现,对于五种所有制上市公司,董事会行为分项指数均为最高,其后依次均为独立董事独立性和董事激励与约束两个分项指数,董事会结构分项指数均为最低。从各分项指数来看,对于董事会结构分项指数,三类国有控股公司高于两类非国有控股公司;而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分项指数和董事会行为分项指数,都是两类非国有控股公司高于三类国有控股公司;董事激励与约束分项指数得分最高的是无国有股份公司,得分最低的是国有绝对控股公司,二者的差异不大。随着前十大股东中的国有股份逐渐降低,董事会结构分项指数总体呈下降态势;独立董事独立性分项指数总体呈上升态势;董事会行为分项指数总体呈上升态势;董事激励与约束分项指数变化不大。
图9-2 2020年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分项指数变化趋势
我们进一步将国有绝对控股公司、国有强相对控股公司和国有弱相对控股公司归类为国有控股公司,将国有参股公司和无国有股份公司归类为非国有控股公司,两类所有制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分项指数均值的比较参见表9-5和图9-3。可以看出,在董事会结构分项指数上,国有控股公司高于非国有控股公司,在独立董事独立性、董事会行为与董事激励与约束三个分项指数上,都是非国有控股公司都高于国有控股公司。总体看,国有控股公司相对比较重视董事会结构,而非国有控股公司则相对比较重视独立董事独立性、董事会行为和董事激励与约束。
表9-5 2020年国有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分项指数均值比较
图9-3 2020年国有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分项指数均值比较
按照三类实际控制人的划分,进一步比较它们最终控制的公司在董事会分项指数上的差异,结果参见表9-6和图9-4。可以看出,在董事会结构分项指数上,中央企业(或监管机构)最终控制的公司好于地方国企(或监管机构)和非国有企业或自然人最终控制的公司。在独立董事独立性、董事会行为以及董事激励与约束三个分项指数上,非国有企业或自然人最终控制的公司均好于中央企业(或监管机构)和地方国有企业(或监管机构)最终控制的公司。这说明,非国有企业或自然人最终控制的公司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董事会行为以及董事激励与约束更重视一些,这与上面的结论一致。
表9-6 2020年不同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分项指数均值比较
图9-4 2020年不同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分项指数均值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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