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垄断行为及其对市场竞争和中小企业的危害

垄断行为及其对市场竞争和中小企业的危害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垄断协议因其具有排除市场竞争、危害行业发展和排挤中小企业发展等危害,是反垄断法规制的主要行为之一。(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我国《反垄断法》的第八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通过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列举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经典试题依《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垄断行为的是( )。

垄断行为及其对市场竞争和中小企业的危害

(一)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合同等对同类或者可替代性商品达成一致,共同划分市场、限制商品价格和数量等,进而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垄断协议因其具有排除市场竞争、危害行业发展和排挤中小企业发展等危害,是反垄断法规制的主要行为之一。垄断协议依据其形态的不同,可区分为横向垄断和纵向垄断。

1.横向垄断

横向垄断是指法律上相互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企业,为了排除或者限制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自主权,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对企业产品更新、销售价格、数量、市场销售份额等作出约定,获得无竞争市场发展空间的行为。

2.纵向垄断

纵向垄断是指在不同经济阶段的经营者通过订立协议,限制或者排除市场竞争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限定转售价格、垄断用户后一体化、独家销售协议、知识产权协议、纵向非价格约束等。

经典试题

以下构成垄断协议的是( )。

A.某市甲酒厂的白酒在该市的市场占有率为40%,乙酒厂的白酒在该市的市场占有率为50%,两酒厂为进一步控制市场份额达成了合并协议

B.某市电力公司与用户签订供电合同时,要求用户必须购买该电力公司出资设立的电力设备厂生产的电表

C.某市甲牛奶厂与乙牛奶厂的牛奶在该市的市场占有率为70%,两厂达成协议,共同将袋装牛奶的价格上涨2角钱

D.某市由于盲目投资,建有多家烟厂,生产的香烟绝大多数在本市销售,由于各厂产量过高,积压严重,该市烟叶协会组织烟厂达成协议,各厂均减产30%

答案:C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我国的《反垄断法》第三章规定了反垄断规制的第二类垄断行为,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需要具备以下的两个条件:

首先,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市场地位。具体而言其表现有两种:一是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的实力和地位。二是具有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竞争的能力。因此,经营者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就是表现为控制或者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能力。

其次,经营者滥用了所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不违法,反而具有市场的竞争优势,引领行业发展和创新是法律所鼓励的,也是法律价值之导向。但是用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谋求不正当的利益,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对于滥用市场支配的认定应严格按照以下要件:

(1)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经营者利用市场的支配地位,采取合法的方式推进行业技术革新、推动行业的发展、占领市场份额等行为不是法律所规制的,而其依靠自身的支配地位牟取不正当的竞争利益,以非法的方式进行竞争,则是具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主观故意。

(2)滥用行为对市场的竞争秩序产生了危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客观表现就是破坏了应有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侵害了同业经营者的合法权利。

当企业在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下,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主观故意并造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破坏的客观表现时,就可以判定为具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典试题(www.xing528.com)

下列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有( )。

A.甲公司生产的某种小家电市场占有率达60%,甲公司引进新技术对产品进行了改进,并将销售价格提高了30%

B.乙公司生产的牛奶在该地的市场占有率达55%,乙公司要求当地某超市在购物车上为其免费做广告,超市拒绝,乙公司停止向超市供货

C.某市自来水公司称由于很多用户的自来水龙头滴漏,造成严重浪费,要求用户必须购买该公司指定的几种品牌的水龙头,经查,自来水公司与指定品牌的生产厂家并无利益关系

D.某市生产打火机的厂家众多,由于有的小厂家生产的打火机质量不合格,给该行业声誉造成影响,而该市最大的打火机生产厂丙厂和丁厂的市场占有率达70%,两厂资金雄厚,决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打火机,以期将小厂家挤出市场

答案:BCD

(三)经营者集中

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竞争,通过市场的竞争方式来实现、推动行业的创新和发展,鼓励经营者做大、做强,增强竞争力,产生规模效益。但是,经营者的集中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带来市场的活力,另一方面会造成垄断的局面,使行业遭受损害。因此,对于经营者的集中,国家要积极地干预,使其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内,发挥其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作用。

经营者集中主要是指通过合并、资产购买、股份购买、合同约定、人事安排、技术控制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它主要表现为:

(1)经济力量过度集中,即在一个特指的市场或行业中,生产集中超过一定的“度”,过分集中在少数大企业手中。

(2)消除潜在竞争,即通过经营者集中来扩大市场份额,增强经济实力,使得市场竞争不可能。

(3)增加进入市场的障碍。经营者集中后,在竞争者进入自由竞争市场时,通过其集中地位形成占有优势,从而导致进入者无法正常进入已被严格控制的市场,来参与竞争,即可认定已经形成垄断。

(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我国《反垄断法》的第八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通过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列举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其主要表现为:①以任何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和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②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和充分竞争;③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④以采取同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⑤强制经营者从事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以及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经典试题

依《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垄断行为的是( )。

A.经营者利用市场支配地位

B.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C.经营者集中

D.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宏观调控

答案:B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