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从法律上讲,我国的公司主要有四项特征:
1.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经济组织
股东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公司的经营活动获取利润,以营利为目的是公司企业性的重要表现。所谓营利是指为了牟取超出资本的利益并将其分配给投资者的行为。这一特征使公司区别于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法人和以行政管理为目的的国家机关法人。此外,公司的营利活动应是具有连续性的营业,一次性的、间歇性的营利行为不构成经营性的营业活动。
2.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进行。我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还应依照其他法律规定,如《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
相关案例
张三和李四二人共同投资设立一个企业,张三以现金出资,李四以实物和劳务出资,该企业的性质如何?企业成立后,效益很好,张三和李四商议把企业改成股份有限公司,于是第二天就在企业门口挂上了“大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牌子。
本案中,该企业的性质应为合伙企业。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必须依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设立。因此,他们私自在企业门口挂“大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牌子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3.公司是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的社团法人
公司是股东在出资基础上集合而成的社团法人。所谓社团法人,是指由二人以上集合组成的法人。社团法人成立的目的是谋求成员的利益。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是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的社团法人,单独一个人不能组成公司。
我国《公司法》已经承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对公司社团性理论的重大突破。我们认为,一人公司的出现并不能否认公司的社团性,而只不过是公司社团性的例外。公司的社团性仍是公司法人的一个重要特征。
4.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公司是企业法人,应当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最主要的是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使得股东可以通过设立公司或者购买公司股权或股份,获得公司的经营利润,同时又将股东投资的风险降低到最低。但实践中,由于股东常常滥用公司的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在公司法理论和实践中就出现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英美公司法理论称之为“揭开法人面纱”制度。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的分类
1.母公司和子公司
以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与支配关系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www.xing528.com)
母公司是指因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股份或者根据协议可以控制或支配其他公司的公司,因此母公司也称控股公司。子公司是指全部股份或达到控股程度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控制,或者依照协议被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和母公司一样都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以股东对公司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按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无限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无限公司是各类公司中出现最早的公司,存在于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一般将其视为普通合伙。两合公司是指由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和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限责任公司的组合,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部分的资本则划分为股份,可以发行股票,其股东仅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在上述公司类型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当代最典型的两种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表3-1所示。
表3-1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3.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以公司信用基础的不同为标准进行分类,可以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资兼合公司。这是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学者对公司所进行的一种学理分类。
人合公司是指以股东的个人信用作为公司的信用基础的公司。人合公司中股东结合的基础主要是个人信用,公司经营活动的基础也主要是个人信用,而不是公司的资本。资合公司是指以公司的资本额和资产条件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即为典型的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是指以股东的个人信用和公司的资本信用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
4.总公司和分公司
以公司的内部管辖关系进行划分,可以将公司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也称本公司,是指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根据我国法律,公司应该至少有三个分支机构,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的字样。分公司是指被总公司所管辖的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仅为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5.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以公司的国籍进行划分,可以将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本国公司是指依本国法律,在本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外国公司是指依外国法律,在外国设立的公司。跨国公司是指在多个国家设有公司的公司,通常具有两个以上的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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