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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责任承担方式

时间:2026-01-24 理论教育 小霍霍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我国经济法的有关规定,违反经济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也有人将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中的经济内容部分称为经济责任。王某将超市诉至法院要求索赔。刑罚是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责任形式。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的个人或单位承担,具有专属性,

根据法律的规定,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对其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由于经济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规范性文件,所以经济法律责任只能由国家通过对违法主体实施一定的强制性措施和强制要求其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而实现。

根据我国经济法的有关规定,违反经济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也有人将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中的经济内容部分称为经济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的概念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民事违法、违约行为或根据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不利民事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的特征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强制性。民事责任的强制性是其区别于道德责任和其他社会责任的基本标志。在民事主体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或者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时,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当民事主体不主动承担民事责任时,通过国家有关权力机构强制其承担责任,履行民事义务。

(2)财产性。民事责任以财产责任为主,非财产责任为辅。一方不履行民事义务的行为,给他方造成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通常通过财产性赔偿的方式予以补偿。

(3)补偿性。民事责任以弥补民事主体所受的损失为限。就违约责任而言,旨在使当事人的利益达到合同获得适当履行的状态;侵权责任,旨在使当事人的利益恢复到受损害以前的状态。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又称为民事责任的形式,是指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措施。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这种责任形式适用于侵权行为正在进行或仍在延续中,受害人可依法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其侵害行为。

(2)排除妨碍。不法行为人实施的侵害行为使受害人无法行使或不能正常行使自己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或存在着侵害他人人身或者财产的可能,他人有权要求行为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不法行为人非法占有财产的,权利人有权要求其返还。

(5)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

(6)修理、重作、更换。修理、重作、更换是指将被损害的财产通过修理、重新制作或者更换损坏的部分,使财产恢复到原有正常状态。

(7)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行为人因违反合同或者侵权行为而给他人造成损害,应以其财产赔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

相关案例

2013年3月15日,王某去某大型超市购物。超市正在举办促销活动,由于购物者很多,王某在乘坐自动扶梯时被挤倒在地,胸部、颈部骨折。王某将超市诉至法院要求索赔。法院判决超市赔偿王某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营养费1800元、交通费23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8)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是指行为人因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权利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违约的惩罚的责任形式。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行为人因其侵害了公民或者法人的人格、名誉而应承担的,在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不良后果、将受害人的名誉恢复到未受侵害时的状态的责任形式。

(10)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指违法行为人向受害人公开认错、表示歉意的责任形式。既可由加害人向受害人口头表示,也可以由加害人以写道歉书的形式进行。

经典试题

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的有( )。

A.罚款 B.赔偿损失 C.赔礼道歉 D.没收财产

答案:BC

(二)行政责任

1.行政责任的概念

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2.行政责任的特征

行政责任的特征包括: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义务,而不是其他法律义务的后果;这种违反义务的行为没有超出行政法律规定的限度,因此适用行政法上的制裁措施;行政法律责任对于责任的承受者,是一种否定性的评价;行政法律责任只能由有关的国家机关依照行政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

3.行政责任的种类

(1)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给予的法律制裁。行政处罚分为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和执照)、财产罚(罚款、没收财物)和声誉罚(警告)等多种形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有:(https://www.xing528.com)

1)警告。这是行政主体对违法者实施的一种书面形式的谴责和告诫。

2)罚款。这是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相对方承担金钱给付义务的处罚形式。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这是由行政主体实施的将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收入、物品或者其他非法占有的财物收归国家所有的处罚方式。

4)责令停产停业。这是限制违法相对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形式。一般常附有限期整顿的要求,如果受罚人在限期内纠正了违法行为,则可恢复生产、营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这是禁止违法相对方从事某种特许权利或资格的处罚,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扣违法者已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吊销许可证、执照是对违法者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其享有的某种资格的彻底取消;而暂扣许可证、执照则是中止行为人从事某项活动的资格,待行为人改正以后或经过一定期限后,再发还。

6)行政拘留。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行政处分。这是指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被授权、委托的执法人员所实施的内部制裁措施。

根据《公务员法》,对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公务员给予的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类。

(三)刑事责任

1.刑事责任的概念

刑事责任是指触犯刑法的犯罪人所应承受的由国家审判机关(法院)给予的制裁后果,即刑罚。刑罚是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责任形式。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2.刑事责任的特征

刑事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刑事责任是一种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国家强制犯罪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2)严厉性。刑事责任是性质最为严重、否定性评价最为强烈、制裁后果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

(3)专属性。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的个人单位承担,具有专属性,不可转嫁,不能替代。这与“刑罚止于一人”的思想和原则是一致的。

(4)准据性。刑事责任是犯罪事实的综合反映,也是刑法规范的现实化,刑事责任为确定刑罚提供根据和标准。

3.刑事责任的种类

(1)主刑。这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包括:

1)管制。这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是限制其一定的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监督的刑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拘役。这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的人身自由的刑罚,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3)有期徒刑。这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4)无期徒刑。这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

5)死刑。这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

相关案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2月25日作出一审宣判,认定两名淘宝店主境外代购大量商品偷逃税款,犯有走私普通货物罪,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其中一人被处罚金10万元,另一人被处罚金8.1万元,扣押在案的走私物品予以没收。

(2)附加刑。附加刑是补充、辅助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可以附加于主刑之后作为主刑的补充,同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包括:

1)罚金。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或者犯罪的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

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剥夺的具体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

知识链接

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

罚款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或诉讼法作出的,罚款的对象是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另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行政法规作出的,罚款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是违反工商、税收等行政法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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