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掌握地方区县政府落实《支持计划》中关于加强思想政治道德建设的情况,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统计问卷结果如下(见表1-4)。
表1-4 落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道德建设的工作达成度
第一,举措评估:乡村学校教师思想、政治、道德制度建设处于中等状态,已经开展教育的内容较为全面。2/3左右反映建立或部分建立了乡村学校教师常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制度,一半左右建立了师德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励制度;乡村学校教师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内容较为全面。
第二,后期建议:在加强乡村教师思想、政治、道德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巡视、督查等手段,督促尚未完成的区县政府尽快完善乡村学校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制度,并建立有效学习活动预报、中间检查、结果反馈与通报制度。
2.对落实师资补充渠道的评估及建议
为了掌握地方区县政府落实《支持计划》关于落实补充乡村教师渠道的情况,从六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统计问卷结果如下(见表1-5)。
表1-5 落实乡村学校师资补充渠道的工作达成度
第一,举措评估:落实乡村学校师资补充渠道工作处于中间偏下状态。近一半反映制定了吸引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的政策;64%反映已经制定了特岗教师计划,可见特岗教师计划政策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仅有1/3认可提高了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尚有2/3认为还没有;1/4反映已经采取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的措施,但尚有近3/4反映还没有;有一半反映区县政府已经制定了非免费师范生到乡村学校任教追偿学费或助学贷款政策,有29%反映区县政府已经落实到位了非免费师范生到乡村学校任教追偿学费或助学贷款政策;30%反映区县政府已经制定了吸引城市已退休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的政策,其中10%的教育行政人员反映区县已经得到执行。可见,后期推进落实《支持计划》中的乡村教师补充任务还比较艰巨。
第二,后期建议:对尚未制定吸引高校毕业生、特岗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政策的区县政府予以通告,并责令尽快完成;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对特岗教师的工资性补助;积极开展乡村教师本土化的培养工作;全面落实非免费师范生到乡村学校任教追偿学费或助学贷款政策的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吸引大批城市已退休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同时,呼吁高等院校、社会人士、社区民众都参与到吸引大学生、退休教师来乡村学校任教的工作中来。
3.对落实保障生活待遇的评估及建议
为了掌握地方区县政府落实《支持计划》中保障生活待遇的情况,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统计问卷结果如下(见表1-6)。
表1-6 落实乡村教师保障生活待遇的工作达成度
第一,举措评估:落实乡村教师保障生活待遇工作处于中间偏上状态。31%反映政府已经落实乡村教师国家待遇补助政策;36%反映政府正在落实;超过80%反映政府已经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有关社保费;一半反映政府已经实行乡村教师的重大疾病补助政策;一半反映政府已经将乡村教师住房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一半反映政府已经或正在为乡村教师修建周转宿舍。一方面,某些乡村教师认为该项政策非常好,但另一方面这些一半的数据也反映了这项政策的落实仅仅处于中等状态,可见后期推进落实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工作的任务还比较艰巨,需要相对充足的资金予以保障。
第二,后期建议:在国家资金按时、足额划拨到位的条件下,教育部需要督促尚未制定、完全落实的区县政府尽快全面落实:满额及时地发放国家补助、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保费,及时发放重大疾病补助、将住房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修建周转宿舍;并且各地通过及时与定时相结合的方法通报落实保障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奖励或责罚。
4.对落实人事编制标准的评估及建议
为了掌握地方区县政府落实《支持计划》中关于人事编制标准的情况,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统计问卷结果如下(见表1-7)。
表1-7 落实乡村教师人事编制标准的工作达成度
第一,举措评估:落实乡村教师的人事编制标准工作处于中间偏上状态。70%反映区县政府已经建立统一核定城、乡学校的教师编制制度,还有30%的区县政府还没有研制该项政策;60%反映已经在村小、教学点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方式核定编制,还有近40%反映没有实施;一半反映已经解决村小、教学点学科教师全覆盖、开足开齐国家课程问题,有37%反映正在落实,亦即还有10%以上的区县乡村学校没有得到落实,可见乡村学校的学科教师全覆盖、开足开齐国家课程的任务还很艰巨。42%反映区县政府不存在有编不补、临聘人员、占用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的现象。可见,乡村学校的教师编制混乱现象仍未得到解决,后期仍需精准设计、落实有关乡村学校的编制问题。
第二,后期建议:通过国家层面的巡视、督查、督导等途径,督促各地区县政府尽快落实统一城乡教师编制;同时,不能简单套用城市学校的师生比来确定乡村学校的教师编制,而要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方式核定编制;加大力度解决村小、教学点学科教师全覆盖的问题;自查和督促相结合解决“有编不补”、临聘人员、占用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的问题;开通专门的信息反映、通报渠道,以督促该项制度建设的常规化。
5.对落实职称评定倾斜性政策的评估及建议(www.xing528.com)
为了掌握地方区县政府落实《支持计划》关于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定倾斜性政策的情况,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统计问卷结果如下(见表1-8)。
表1-8 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定倾斜性政策的工作达成度
第一,举措评估: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定倾斜政策处于中间偏好状态:41%反映政府已经制定落实了职称评定中向乡村教师实行倾斜性的政策,尚有近60%的区县政府还没有落实,离全覆盖还有很大差距;46%反映政府已经落实对乡村教师评定职称时不作外语、论文刚性要求,还有近一半的区县政府还没有落实,可见后期全面落实任务还较为艰巨;超过80%反映在乡村教师职称评定中注重师德、业绩考核,还有20%的区县还没有得到落实;70%反映已经落实城市教师晋升职称时要求有乡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要求,可见该项政策在30%的区县还没有得到落实。可见,实施乡村教师职称评定倾斜政策受到较好反映,后期需要全覆盖地落实该项政策。
第二,后期建议: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一起督促各地区县政府尽快全面落实职称评定中向乡村教师实行倾斜性的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对乡村教师评定职称时不作外语、论文刚性要求;全面执行城市教师晋升职称时必须有乡村学校任教经历的要求;全面执行职称评定中注重师德、业绩考核的要求。此外,支持研制乡村学校教师岗位胜任资格条例。
6.对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的评估及建议
为了掌握地方区县政府落实《支持计划》关于落实乡村教师的岗位管理制度的情况,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统计问卷结果如下(见表1-9)。
表1-9 落实乡村教师的岗位管理制度的工作达成度
第一,举措评估:落实乡村教师的岗位管理制度的工作处于中间偏上状态。近50%反映区县已经开始了域内教师全面实施“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尚有近50%反映处于正在研制状态,可见这些国策的落实仅处于中等状态。同时,调查结果反映区县采取了定期交流为主,对口支援、跨校竞聘、教师走教、学区一体化、学校联盟等为辅的多渠道教师流动措施,但途径还是较为单一。职称晋升、发放补贴是促进城市教师到村小、教学点任教的主要动力;区县政府采取了以职称晋升为主,辅以有序流动、改善住房、发放补贴、缴纳住房补贴等措施。可见,乡村学校的职称评定/晋升、提高补助/待遇是促进乡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关键。后期推进《支持计划》仍然需要坚持这个基本的“利好”政策。
第二,后期建议:教育部应当加强指导、督促各地尽快全面落实域内教师“县管校聘”政策;扩大教师奖励规模并提高交流的效能;继续采取以职称晋升、发放补贴,以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社保费、解决保障住房等为主的多种途径促进城市教师到村小、教学点任教;继续积极发挥职称晋升倾斜性政策的杠杆作用来稳定乡村教师队伍、提高乡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
7.对落实教师素质提升的评估及建议
为了掌握地方区县政府落实《支持计划》关于落实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的情况,从十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统计问卷结果如下(见表1-10)。
表1-10 落实提升乡村教师素质举措的工作达成度
续表
第一,举措评估:信息技术培训、教师交流途径得到较好落实,教师培训的制度、内容、形式、条件等处于中等偏上状态,紧缺学科教师、双语教师落实处于中间偏下状态。超过60%反映已经建立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制度;27%反映已经整合高校、进修校和中心校资源以建立乡村教师支持服务体系;84.1%反映信息技术培训涉及注重资源利用、注重课堂运用、注重学科结合、注重技能普及等;61%反映已经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培训全程中;1/3反映落实了加强音体美紧缺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尚有2/3反映仍未得到解决;近1/4反映落实了加强乡村学校双语教师队伍建设,但大部分区县政府还没有落实;71%反映乡村教师培训以网络研修为主,辅以校本研修、送教下乡、顶岗置换、专家指导、教师发展学校等;区县促进域内教师流动的方式以定期交流为主,辅以对口支援、跨校竞聘、教师走教、学区一体化、学校联盟等;66%反映落实了乡村学校校长参加“国培计划”;反映采取了允许请假、学费报销、优先拔用、生活补贴、减免培训等措施吸引乡村教师参与在职学习、学历提升。
第二,后期建议:提高信息技术培训、各种教师交流途径的有效性;通过监督、检查等手段促进教师培训的制度、内容、形式、条件的全面落实,强化师德教育、校长“国培计划”的全覆盖;通过定向培养、校本培训等方式解决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双语教师培训的问题。
8.对落实建立教师荣誉制度的评估及建议
为了掌握地方区县政府落实《支持计划》关于落实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的情况,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统计问卷结果如下(见表1-11)。
表1-11 落实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的工作达成度
第一,举措评估:落实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处于中偏上状态,已经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的在奖励上注重物质与精神并举;落实设立乡村教师发展基金、对乡村教师的宣传处于中偏下状态。73%反映区县落实了设置乡村教师荣誉的制度,但还没有全面达成;区县对获得荣誉教师的奖励主要是精神奖励、职称优先评定,次有金钱奖励、优先提拔任用、物质奖励及解决生活困难等,荣誉奖励是精神与物质并举;30%反映区县设置了支持乡村教师事业发展基金,大多数区县还没有设立;超过一半反映区县在宣传乡村教师的工作。
第二,后期建议:通过国家拨款、地方筹资、社会募集等方式,指导、检查等手段,督促区县设立乡村教师发展基金、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加大宣传乡村教师工作,保持物质与精神奖励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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