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开创了一条民富国强的康庄大道。经过20年的艰难探索,在普遍实现了温饱之后正在满怀信心地奔小康。实践证明,离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无法走向共同富裕的。但是,毋庸讳言,当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个特殊社会阶层——暴富群体。
暴富群体混杂于以下几部分富豪之中:部分不是靠诚实经营和劳动起家的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户;少数公有企业的承包人的买主;收取非法高额出场费或投机钻营的文艺界明星、穴头;政界的贪官污吏;少数新生的洋买办;一些以文谋私的知识界暴发户;收入畸高,来路不明的,其中包括卖淫、贩毒、走私等非法行动等等。暴富者的财产来源和财富规模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无法进行精确的调查和统计。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间接地推测和估算。
——金融资产拥有量。《隙望》周刊曾载文指出:1993年全国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家庭有530万,占,家庭总数的2%。他们虽然不到人口的3%,但私人存款却占居民储蓄的40%,按10%的年均收益率计算,一年收入约1200多亿元。
——注册的私营企业规模。1995年底,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有2655户,其中实有资产超过亿元的有20户,最高的达到5.4亿元。据美国《福布斯》杂志报导,中国大陆17名富豪,资产超过41亿元人民币。有人认为,“富豪之数绝不仅止于此。”有人估计,中国约有30个亿万富翁。——偷漏税金额。我国每年税收流失至少达1000亿元,比全国县级财政一年的收入还要大。逃税面个体经济超过60%,公民超过80%。个人所得税,1994年实收72亿元,仅占应收数的5%。照此比例推算,从个人所得税开征以来至少流失千亿元。
——土地收益。全国每年发生划拨土地隐形交易约50万起,房地产面积上亿平方米,交易金额400——500亿元,由此导致国家地产收益流失每年200亿元以上。1991 1992年,土地出让金应收未收的占55%,收了未交财政的占77.6%,上交中央财政的土地收益仅占全国总额的1%。
——走私规模。1995年全国查获各类走私案件17717起,案值突破100亿元。按查获率10——15%左右计算,全国走私货物总值约为1000多亿元。(www.xing528.com)
这个社会群体混杂在改革以来靠诚实劳动而富裕起来的高收入阶层之中,但他们是一伙鱼目混珠的靠发不义之财的暴发户,决不能把它们与政府倡导和鼓励的“部分人先富起来”混为一谈。
他们的巨额财富不是靠积累而聚敛起来的。暴富者发迹多为“白手起家”,既不靠劳动积累,也未经历资本积累;其收入既非劳动报酬,也不是合法的剥削收益,而是利用各种非经济手段,通过非常态的再分配途径来侵占或窃取他人劳动成果。
暴富群体是由体制转型时期特殊条件和环境滋生的。这个社会群体具有过渡性、不稳定性的特点,尚未形成一个稳定的定型的阶级。这个群体成员分布极广,遍及各经济领域,触角深入到政界、文艺界、文教科技界。尽管他们占总人口的比重少,分布散,但这是一个具有共同物质利益的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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