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是调味料的一种,它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钠,谷氨酸钠吃多了会使宝宝致癌。一些年轻的父母在宝宝厌食或胃口不好不愿吃饭时,往往会在菜肴中多加些味精,以饭菜味道鲜美来刺激宝宝的食欲,或者放任宝宝一次进食大量美味的鸡鸭鱼肉而不加以控制,其实,这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味精虽对人体有一定好处,长期过量食之也是会损害身体健康,对于宝宝而言更是如此。
味精食用过量,对宝宝的身体有极大的损害,具备表现为:
1.致使宝宝缺锌。
医学专家研究发现,味精进入人体后,在肝脏中被谷氨酸丙酮酸转移酶转化,生成谷氨酸后被人体吸收。由于谷氨酸钠进入人体后能参与机体细胞内氨基酸、蛋白质及碳水化合物的代谢,促进氧化过程,故能改善神经系统的功能。但在食物中加入过多的味精,特别对宝宝是有害的。因为味精被肠道吸收进入血液后,能与血液中的微量元素锌化合成谷氨酸锌而排出体外,若经常食用过多的味精,日积月累则会导致锌缺乏。而锌是人体内的重要微量元素,具有维持人体正常发育生长的作用,对宝宝来说更是不可缺少的,一旦缺乏,便可出现味觉迟钝,厌食,甚至智力减退、生长迟缓、性晚熟等不良后果。
2.抑制生长发育。
研究表明,谷氨酸经胃肠道吸收进入大脑后,会在脑组织的局部产生抑制性神经递质8-氨基丁酸,宝宝过多食用味精或含谷氨酸钠的食物,在大脑中生成的过多的8-氨基丁酸就会抑制下丘脑分泌的促甲状腺素释放激素和促甲状旁腺激素释放激素的分泌,结果使得甲状腺素和甲状旁腺激素的分泌减少。甲状旁腺激素是用来调节血钙和血磷最重要的激素,它能促进肠道对钙磷的吸收,一旦缺乏,钙磷就会大量流失,对宝宝的生长发育造成负面影响。
3.引发“美味综合征”。
一味追求鲜美还会使宝宝产生美味综合征。所谓美味综合征是指过多食用鸡、鸭、鱼、肉等含有较多谷氨酸钠的美味食品(它是味精的主要成分)而导致的新陈代谢异常。美味综合征一般是在进食后半小时发病,病症表现为头昏脑涨、眩晕无力、心慌、气喘等,有些还会出现上肢麻木,下肢颤抖甚至恶心及上腹部不适等症。因此,对于正处于发育期的宝宝,美味佳肴也不可一次吃得过多。
总而言之,摄入过多的味精对宝宝的健康伤害是很大的,父母应在日常饮食中加以控制。
其实,只要选对了吃法,就会降低味精的危害,变害为利。
1.不要在用高汤烹制的菜肴中加入味精。
高汤本身已具有鲜、香、清的特点,若还在高汤中使用味精,只会将高汤的鲜味掩盖,使得菜肴的口味变得很奇怪,并达不到令菜肴更加鲜美的效果。
2.对于酸性强和含有碱性原料的菜肴,都不适合加味精。(www.xing528.com)
味精在酸性环境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的效果越差,所以在酸性菜肴(如:糖醋、醋熘菜等)中加入味精并不适合。而在含有碱性原料的菜肴中,味精会和碱化合生成谷氨酸二钠,产生氨水臭味。
3.投放味精的最佳时间是在菜肴将要出锅时。
谷氨酸钠在温度高于120℃时,会变为焦谷氨酸钠,不但没有鲜味,而且还会产生轻微的毒素,进食后对人体有害,难以排出体外,所以对炖、烧、煮、熬、蒸的菜,不宜过早放味精,要在将出锅时才放,若菜肴需勾芡的话,味精投放应在勾芡之前。
4.味精使用时应掌握好用量,并不是多多益善。
味精使用时应掌握好用量,如投放量过多,会使菜中产生苦涩的怪味,形不成鲜美的口感,一般而言,每道菜加入味精不应超过0.5毫克。
海鲜、肉类和蘑菇等食品本身就含有鲜味成分,所以此类食品中,味精、鸡精都可不放。
谷氨酸钠本身也有咸味,如在烹调食品中添加味精,则应少加食盐,如果太咸,味精就可能吃不出鲜味,一般而言,食盐与味精的比例在3∶1或4∶1范围内可达到圆润柔和的口味。
宝宝
营养锦囊
拌凉菜使用晶体味精时,应先用少量热水化开,然后再浇到凉菜上,效果较好。因味精在45℃时才能发挥作用。如果用晶体直接拌凉菜,不易拌均匀,影响味精的提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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