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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制度的立法主义:重要改革成果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家庭是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父权制的确立而逐步形成的。从历史发展来看,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家庭,大体上有两种立法主义。其目的是强化家庭。家族本位主义,总的立法精神是强调家庭的地位和作用,家族利益高于一切。主张法律不仅要确认家庭制度,而且要详细规定家庭成员间的扶养、赡养等义务。以上是私有制社会的两大立法主义。新中国成立后,封建的家长制被废除,家族本位主义也日益被淘汰。

家庭制度的立法主义:重要改革成果

家庭是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父权制的确立而逐步形成的。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家庭。从历史发展来看,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家庭,大体上有两种立法主义。

(一)家族本位主义

它是奴隶、封建专制主义和等级制度在家庭中的反映。家族本位主义者认为: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单位,是社会的基础,主张从法律上确认家长制和家庭的地位。其目的是强化家庭。

这在封建社会比较典型。历代法律把婚姻家庭关系载入专章专篇。国民党民法典亲属编也有详细规定。封建统治者认为:从国家看,皇帝是一国的统治者;从家庭看,家长是一家的统治者,在家中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利。子必从父;妻必从夫;弟必从兄。家庭成员对家长,不仅在人身上、而且在财产上,都存在着依附关系。所谓“一家和而一国和,一国和而天下和。”

封建统治者宣扬家庭的地位和作用有以下两点理由:

1.确认家庭制度,可以使亲属间互相依靠、互相抚养,从而减少社会上贫富悬殊的现象。根据封建法律的规定,家庭中的有财产者、有能力者,可以抚养无财产者、无能力者,不必外出谋生。即使个人无收入,也以家庭为保险

2.确认家庭制度,可以使民族不断繁殖和兴旺下去。有了家庭,父养子;兄养弟;夫养妻,即使子孙无经济能力,也可以生存。这样,就可以保证传宗接代。

家族本位主义,总的立法精神是强调家庭的地位和作用,家族利益高于一切。强调要博施济众,相互救济。主张法律不仅要确认家庭制度,而且要详细规定家庭成员间的扶养、赡养等义务。旧中国一直采用这种主张。

(二)个人本位主义

个人本位主义,是资本主义的产物。个人本位主义的基本观点是:个人是组成社会的单位,是社会的基础。主张法律只规定基本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必规定家长和家属的关系,强调个人自由、个人作用和个人奋斗。个人本位主义的目的,是淡化家庭。

个人本位主义,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由于社会化大生产,家庭成员间的依赖性减少,几代同堂的大家庭自然趋于解体。个人本位主义者认为:个人才是社会的基础,家庭要逐步消灭。认为家庭的存在有三大弊病:(www.xing528.com)

1.经济上的弊病

如果按照家族本位主义的看法,家庭成员同居共财,互相依附,那么,社会上就会出现创造财富的少,消费的人多,不能发挥个人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应强调个人发挥作用,自谋生财之路。

2.政治上的弊病

强调家庭的作用,人们的家庭观念就会高于国家的观念。一家兴败,痛痒关切;国有急难,从不关心。这对社会也是不利的。

3.社会上的弊病

资产阶级认为:有了家庭,特别是几代同堂的大家庭,会造成许多社会问题

如:家庭成员众多,关系就复杂,婆媳之间、妯娌之间,矛盾丛生,不得安宁,势必影响社会的安定。

总之,个人本位主义的基本宗旨是:强调自食其力,反对互相依赖。

以上是私有制社会的两大立法主义。

新中国成立后,封建的家长制被废除,家族本位主义也日益被淘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的整体利益也代表和包含着每一个家庭和个人的利益。我们的主张是:保留家庭的形式,提倡由大家庭过渡到小家庭,即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的核心家庭。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家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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