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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申诫:酒德为尚,节饮有秩,避免醉酒失礼,不使胜食气,酒无量不及乱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是言君子以酒德为尚,节饮有秩,避免醉酒失礼。醉则失礼,醉则昏乱丧德,因而孔子告诫弟子:“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面对新的社会状况,孔子思想中不可能不有所反映与触动。但孔子不著录这事的原因,似不在于不语“乱、力、怪、神”,而在于孔子已经清醒地认识到,自酒问世以来,饮酒行为便成为一种社会存在,有其延续的合理价值。

孔子申诫:酒德为尚,节饮有秩,避免醉酒失礼,不使胜食气,酒无量不及乱

“酒德”二字,最早见于《尚书》和《诗经》:“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既醉以酒,既饱以德”,“醉酒饱德,人有士君子之行焉。”酒德的含义是说饮酒要有德行,不能像纣王那样“颠覆厥德,荒湛于酒。”是意亦言,遵循酒德,方为君子。儒家是不反对饮酒作乐的。无论祭祀敬神,养老奉宾,都是德行,但不能荒淫过度,儒家提倡“德将无醉”。《尚书》孔传曰:“以德自将,无令至醉。”是言君子以酒德为尚,节饮有秩,避免醉酒失礼。“无醉”是自我克制、自我把握的尺度,也是酒德起始的具体体现。醉则失礼,醉则昏乱丧德,因而孔子告诫弟子:“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 论语朱熹注云:“酒以为人合欢,故不为量,但以醉为节,而不及乱耳。”程子曰:“不及乱者,非惟不使乱志,虽血气亦不可使乱,但浃洽而已可也。”这里的“醉”字与《诗·大雅·既醉》的“醉”字同义,不是“饮酒过量”的间断,而是“施与”之义,《毛诗正义》孔疏有云:“成王祭宗庙,至于旅酬,乃以酒次序相酬,不遗微贱,下遍于群臣,至于无算爵。爵行无数,以此故云醉焉。”孔子以“不及乱”的说法取代“无令自醉”与“醉酒饱德”,是有所针对的,程子、朱熹二人深刻领悟了夫子命意。

孔子燕居像(曲阜孔府藏)

酒德观念是儒家酒文化思想的核心,也是儒家修身养性,从政化民的政教哲理的延伸,儒家反对“酗酒废政”。孔子晚年整理六经,鲁哀公向其问政,他总结三代兴亡,作了一番概括:“禹崩,十有七世,乃有末孙桀即位。桀不率先王之明德,乃荒耽于酒,淫泆于乐,德昏政乱……乃有商履代兴”,“武丁卒崩,殷德大破,九世,乃有末孙纣即位。纣不率先王之明德,乃上祖夏桀行,荒耽于酒,淫泆于乐,德昏政乱……忽然几亡。”从而将酒德精神与邦国兴亡的政治教化联系起来。

春秋时期,诸侯弃酒礼于不顾,史籍多有记载。《左传·襄公三十年》:“郑伯有嗜酒,为窟室,而夜饮酒,击钟焉,朝至未已。”

晏子春秋·谏上》:“齐景公饮酒七日七夜,不纳弦章之谏。”《赵襄子饮酒》:“赵襄子饮酒,五日五夜不废酒。谓侍者曰:‘我诚邦士也!夫饮酒五日五夜矣,而殊不疾。’优莫曰:‘君勉之!不及纣两日耳。纣七日七夜,今君五日。’” 优莫还讽谏他说:“桀纣之亡也,遇汤武,今天下尽桀也,而君纣也,桀纣并世,焉能相亡?然亦殆矣!”足见此风之盛。

按照古礼,夜饮为淫乐。饮酒夜以继日,礼崩义废,证明新的道德生活方式还没有在社会生活中确立起来,无怪儒家忧心忡忡。社会上层腐化如此,民间酤饮亦无禁忌。这时“工商食官”的旧体制已经瓦解,私营工商业异常活跃,酤酿求售便是其中一个重要行当。《 诗经·小雅·伐木》:“有酒湑我,无酒酤我。”《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悬帜甚高。”都是反映这方面情形的有力证明。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面对新的社会状况,孔子思想中不可能不有所反映与触动。一方面,科技进步不可能逆转;另一方面,嗜酒之风需要节制。值得注意的是,经孔子删削整理的六经中,没有提到“仪狄作酒”和“禹恶旨酒而好善言”这个绝对禁酒的故事。但孔子不著录这事的原因,似不在于不语“乱、力、怪、神”,而在于孔子已经清醒地认识到,自酒问世以来,饮酒行为便成为一种社会存在,有其延续的合理价值。一味禁戒不是办法,也无从办到。况且,肇乱之源并不在于酒本身,也不丰在于饮酒行为之中,而在于人欲贪婪和无节制的滥饮。上古那种相当绝对的禁酒办法与“中庸”之道不合,已属相对落后。改良的办法是要规定一些具体的道德约束和礼仪制度,循循善诱,进行自我约束,辅助酒禁的实施,因而孔子提倡酒德是很自然的事情。

禁酒之教,是上古农业文明的遗产。孔子和儒家文化并没有抛弃这一点,而是将它与酒政管理结合一体。几千年来,酿酒业在小农经济的制约下,始终和民本(人口)问题、粮食问题以及天灾人祸相冲突。人多粮少,神多酒稀,不酿不祭不成,滥饮不禁也不成,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只能是禁酒原则指导下具体的酒政措施。儒家赞赏的酒政管理,体现在《周礼》一书中。《 周礼·秋官·萍氏》记载:

“萍氏,掌国之水禁,几酒,谨酒,禁川游者。”几(讥,通稽)酒即“苛察沽买过多及非时者”,“使民节用酒也”。这与《尚书·酒诰》中“无彝酒”的要求相符合。

唐《开成石经》之《周礼·天官冢宰·酒正掌次》残拓

《周礼·地官》司市下设司虣一职:“司虣掌宪市之禁令。禁其斗嚣者,与其虣乱者,出入相陵犯者,以属游饮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则搏而戮之。”这与“执群饮”的禁令也相吻合。

萍氏、司虣,都是对付民间饮酒的,贵族统治者自己则设酒官,有限度有节制地供给王室和大臣们用酒。《周礼·天官》特设酒正一职:“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凡为公酒者,亦如之。”式法是作酒的程式方法,授酒材是授人以粮食、曲糵之类的制酒原料。为公酒者,指为公事而作酒,必因有事而授酒材,故亦称之“事酒”。(www.xing528.com)

酒正为酒官之长,属下还有酒人、浆人等:“酒人掌为五齐三酒,祭祀则共奉之”,“浆人掌共王之六饮”。酒官之设,是与“饮惟祀”“禁沉湎”的原则相一致的,可见命意之深。

总之,孔子和儒家的“酒禁”和“酒政”观念都要求官员和民间都节制酒的消费,而非完全断酿酒、饮酒。孔子终究懂得,酒是一种双重事物,“本为祭祀,亦为乱行”,虽可“起造吉凶”,但“德昏政乱”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事。所以他在《大戴礼记》中又说:

公曰:“所谓失政者,若夏商之谓乎?”

子曰:“否,若夏商者,天夺之魄,不生德焉。”

公曰:“然则何以谓失政?”

子曰:“所谓失政者:疆蒌未亏,人民未变,鬼神

未亡,水土未絪;糟者犹糟,实者犹实,玉者犹玉,

血者犹血,酒者犹酒。优以继愖,政出自家门,此之

谓失政也。非天是反,人自反。臣故曰君无言情于臣,君无假人器,君无假人名。”

公曰:“善哉!”

这样外貌安然,上下逸乐,继之以忍,“政出自家门”,“非天是反,人自反”,是其所以失政的根本原因。但毕竟“酗酒废政”是为孔子所鄙薄的事情,这里既含有对酒的谏诚,也含有对人的指责。孔子和儒家伦理哲学的核心是“仁”和“礼”,酒德和酒禁体现了一个“仁”字,而酒礼则直接出于《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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