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球化”一词的起源,人们认识不一。有人认为,第一个阐述全球化概念的人是加拿大的麦克卢汉,因为他在1962年提出“地球村”的设想。有人认为,第一个提出“全球化”概念的是美国卡特总统时期的国家安全顾问布热津斯基,他在1969年出版的《两代人之间的美国》一书中首次使用了“全球化”一词。[1]还有学者指出,“全球化”(英语为Globalization)一词在英语词典中出现的时间为1944年,而与之相关的“全球主义”(Globalism)则是1943年问世的。[2]正如美国学者乔治·洛奇所说:“全球化的概念是如此广泛、深奥、模糊而神秘,以至于像我这样的学术界人士往往会通过现有的经济学、政治学或社会学等专业来分别探讨它所涵盖的内容。”[3]对“全球化”的含义作出全面、准确阐述的是美国学者泰奥多尔·莱维特。1985年,莱维特在《哈佛商报》上发表的“谈市场的全球化”一文中,用全球化形容过去20年间国际经济发生的巨大变化,即“商品、服务、资本和技术在世界性生产、消费和投资领域中的扩散”。[4]
全球化是一个以经济全球化为核心的概念,通常指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先进科学技术为支撑,各国、各民族、各地区在政治、文化、科技、军事、安全、意识形态、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多层次、多领域的相互联系、影响、制约。“全球化的概念是从经济开始的。因为全球化要讨论经济的需要,达到一种经济互通有无、减少消耗、增加效益的状态,让每个国家都能够参与,形成像WTO这样的组织。”[5]人们通常认为,全球化进程将世界的各个部分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的利益共同体,整个星球由此成为密切相关、不可分割的大家庭,即所谓的“地球村”。文化作为经济和社会活动的产物,在全球化进程中越来越成为活跃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突出,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经济、科技和国际关系的变化,为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提供了契机,使文化交融出现新的特点。经济全球化突破了传统文化局限于民族和国家的狭隘视野,使人们在发展本民族、本国文化的同时,越来越注意民族之间关系以及本国利益与他国利益的协调。各国都意识到,闭关自守只能更加远离世界文明;要获得发展,必须同其他国家开展交流,充分吸收他国的长处,融合一切有利于本国发展的因素。[6]
全球化时代,每个民族在吸收世界最先进的文化的同时,也使自己民族文化成为整个人类文化的有机构成,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是其民族性和世界性的有机统一。在世界文化交往中,文化民族性与世界性是相辅相成的。在当前这个文化荟萃和交融的时代,如何看待文化的世界性与民族性,正确处理民族文化、世界文化以及文化整合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颇受人们关注的重大课题。(www.xing528.com)
多数学者认为,在处理文化交融与文化冲突的关系时,应坚持辩证统一的观点。振兴民族文化,首先要立足于本国传统文化,积极地借鉴和吸收其他民族文化中的有益成分,加速和加深本民族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促使各民族文化的特殊性逐步融入全人类文化的普遍性之中。[7]这就需要反对两种倾向:一是固守本土文化,排斥世界文化。全球化时代,必须积极倡导民族文化或本土文化参与文化的全球化过程,力促文化的交流和整合,使本土文化在文化的全球化过程中得到修正、补充和完善。如果故步自封,拒绝任何外来文化,将造成国家和民族文化的僵化,严重制约国家和民族的发展、繁荣。“在所有文化中,在所有文化成规系统中,我们至少可以假设一种一切文化都共有的成规。也许这一可为所有文化都接受的成规便是,自己文化的基本宗旨是可以得到讨论、解释、辩护、重新思考甚至批评和补充的。如果这样的辩论和批评全然不可行的话,那么同样在一个范围狭窄的层面上,相关的文化仅仅包含受到机械的考察的一套规则。这种文化实际上是僵死的。”[8]民族文化只有在世界文化的熏陶中,才能够充分认识到自身的缺陷和不足,使自身得到丰富和完善。二是抛弃本土文化,倡导文化世界化。文化全球化,绝不意味着只能走文化世界化之路,乃至于抛弃民族文化。文化的世界化与民族化、世界文化与本土文化是相辅相成、共生共长、互为依存的。全球化时代的世界文化不是一元的文化专制主义,而是多元文化的互动所形成的一种关系到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追求。[9]全球化背景中,民族、本土文化不但不能抛弃,相反还是检验和构筑世界文化的标尺,只有民族文化才能促进世界文化健康发展,形成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氛围和文化机理。总之,我们既要反对现代西方中心主义式的全球化,也要反对传统的东方沙文主义的傲慢,至少在后现代和后殖民时代,全球化与多元化是并行不悖的。[10]
中国作为一个现代化的后发国家,受独特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情境的影响,在包括文化在内的许多方面都不同于西方。虽然现代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可以跨越国界,但中国并非必须经历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路径。无数历史教训表明,处于发展中的国家如果试图急于求成地实现现代化超越,往往欲速不达,物极必反,导致灾难性的倒退。从中国近几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进入现代化过程和被卷入到全球化的过程多少具有形势所迫的意味,故中国的现代化不可能效仿西方。中国在文化交流与合作过程中,受制于诸多因素制约,出现“历史浓缩”和“时空交叠”的现象是难以避免的。面对各种思潮和主张,我们必须准确地把握历史的脉络和现实的方向,避免误入歧途。当前,我国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成为我国的治国方略。法律文化与制度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依靠。全球化时代,面对已经成熟和丰满的西方法律文化,如何辩证扬弃,是值得每个法律工作者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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