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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其重要性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同行为作为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其主体应当以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作为生效要件。第二类,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第三类,不满10 周岁以及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为任何民事行为,他们所需要从事的民事活动均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

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其重要性

合同行为作为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其主体应当以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作为生效要件。

1.自然人

民法通则》以年龄和精神状况作为标准,将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一类,18 周岁以上、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由于合同的签订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第二类,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订立:(1)纯获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中的获赠方;(2)日常必需品的合同,如购买学习用具、食品或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合同;(3)以社会定型化行为订立的合同,如利用自动售货机购买商品、乘坐公共汽车等;(4)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除此之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能独立订立合同。如有需要只能通过以下途径参与:(1)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2)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订立;(3)在订立合同后获得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第三类,不满10 周岁以及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为任何民事行为,他们所需要从事的民事活动均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唯有在纯获利的合同中,他们可以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对方订立合同。

2.法人(www.xing528.com)

法人作为一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组织,可以通过其法定代表人对外订立合同、享有合同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义务。在此基础上,法人订立合同的行为,受到法人目的事业和法定代表人权限两个方面的限制。就法人的目的事业而言,法人能否超越目的事业,如企业法人逾越经营范围,与他人订立合同,对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原则上,法人超越目的事业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有效;但是违反国家有关特许经营、限制经营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则应无效。另外,《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因此,法人内部对于代表人权限的约束仅对内有效,对外不能抗辩善意第三人。

3.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如果领取了营业执照,却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其他组织与法人比较而言,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其不能清偿债务时,应由设立该组织的法人或者合伙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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