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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外交史》书评:外国史学名著导读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导读教师:冯玮版本信夫清三郎编:《日本外交史》,天津社会科学院日本问题研究所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三个重点是探讨日本对外机关及外交主体的结构与外交政策的关系。弄清这个问题,应当是理解战前日本外交特点的又一个关键。1609年,日本与荷兰建立了外交关系,并批准荷兰在平户设立商馆,开展通商贸易。

《日本外交史》书评:外国史学名著导读

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

导读教师:冯玮

版本信夫清三郎编:《日本外交史》,天津社会科学院日本问题研究所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日本外交史》是日本著名外交史专家信夫清三郎携中山治一、藤村道生、毛利敏彦、冈本宏、安部博纯、谷川荣彦、石川捷治等7名日本学者的共同研究成果。该书所述日本外交史始于1853年柏利叩关、日本开国,止于1972年中日恢复邦交,凡120年。虽然该书对日本近代以后的外交历史作了较全面的阐述,但正如编者在序中所述,该书“虽然是一部通史,却并不是对外交史上所有问题等量齐述的概要说明书。本书的目的在于着重分析日本外交基本政策,以此为中心而形成一种史论”(上册,1页)。

那么,该书是如何“着重分析日本外交基本政策”的呢?编者论述如下:

对日本外交上的重要抉择进行历史的考察,这是贯通全书的课题。联系这个课题,作为一部通史,本书特别着重阐述了以下三个问题。第一个着重点是探讨围绕着日本外交的国际秩序原理的对立。很多历史书都把日本的开国过程当作欧美资本主义各国形成世界市场的过程,以及中国和日本被纳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过程来加以叙述。从结果来说,确实是这样。但是,在揭述这个过程的时候,如果不同时把它作为不同国际秩序原理的对立来描述,恐怕就不能明确抓住(日本外交的)抉择问题,从而也就不能彻底理解开国的过程,以及由此发展到日清战争(即甲午战争——引者)的过程。……第二个重点是日本对亚洲的外交。日本本身位于亚洲,在日本外交中,对亚洲各国的外交不论在质或量上都占最大的比重,这一点本来是理应如此的。但问题在于,日本并不想依靠亚洲的联合来对抗西洋国家体系的冲击,而是立即决心加入西洋国家体系,企图作为西洋国家体系的一员,反过来统治亚洲各国。这样,“脱亚入欧”的日本就挑起日清战争,取得胜利,并在亚洲开展了旨在以亚洲统治者姿态凌驾于亚洲之上的外交活动。……第三个重点是探讨日本对外机关及外交主体的结构与外交政策的关系。我们系统地追溯了日本外事机关的状况及其演变,力求把其背后的外交主体的结构阐述清楚。外交政策是通过对外机关来实行的,而对外机关的状况又常常反过来规定政策的方向。战前,日本和欧美的自由主义乃至民主主义的学者和思想家,总是批判处于帝国主义阶段的日本外交是“双重外交”,批判产生这种双重外交的政府机构是“双重政府”。但所谓双重政府是什么?双重外交是什么?这与按照《大日本帝国宪法》建成的日本国家机构又处于什么样的关系?弄清这个问题,应当是理解战前日本外交特点的又一个关键。(上册,3~5页)

不难发现,编者所叙述的本书的三个重点,实际上勾勒出了日本外交史的一个重要线索,即从闭关锁国,经脱亚入欧,至双重外交。本文将遵循编者所提出的重点,对这三个方面分别加以论述,以期使读者对本书的基本内容和日本外交史经纬,有一个初步认识。

《日本外交史》在序论“开国前夕的国际关系”第一节中,分别论述了“三种国际关系”,即“华夷秩序”、“欧洲国家体系”、“大君外交体制”,并解释了“大君外交体制”的含义:

大君外交体制是德川幕府所建立的一种日本独特的国际秩序,因当时把外交代表人物——将军称作‘大君’而得名。建立大君外交体制的德川幕府,其对外政策通常被称作锁国……锁国这种说法,使人觉得仿佛是把国家完全封闭起来,不同外国发生关系,但所谓锁国令的着眼点其实在于垄断贸易和情报,从未使用过锁国这个词。当时执政者所用的词,在新井白石是“异船御禁止”(意为禁止与外国船往来——译者),在近藤守重则是“海禁”(禁止日本人和海外进行贸易往来)。

自16世纪中叶,耶稣会开始了在日本的传教。虽然日本统治者洞察了基督教对其统治的潜在威胁,但由于西班牙和葡萄牙实施“商教一致”的政策,使日本统治者“投鼠忌器”。1600年,荷兰商船“利弗特”号漂流到了日本沿海。这一看似偶然的事件,实际上必然地揭开了日本对外关系新的一页。因为,荷兰奉行“商教分离”原则,“统一政权希望传教和贸易分离,与此相应的欧洲势力,在日本出现了”[1]。1609年,日本与荷兰建立了外交关系,并批准荷兰在平户设立商馆,开展通商贸易。与荷兰修好,不仅使德川家康获得了大量军需品和其他商品,更重要的是获得了将传教士驱逐出境的前提条件——分割贸易和传教这个“连体儿”的条件最终成熟。与荷兰建交后,德川家康和他的后继者对基督教的态度日趋强硬。1612年,德川家康颁布了禁教令,重申“日本是神国,不允许基督教邪法传入”的原则,并下令关闭教堂,驱逐传教士。1613年,德川家康再次颁布长篇禁教令,明确指出传播基督教和推行殖民侵略政策的关系,并发动了全国性镇压。德川家康死后,1616年江户幕府第二代将军德川秀忠又颁布了新的禁教令,并逐渐加强对朱印船的限制,继而又施行“奉书船制度”,加强贸易统制。

按《日本外交史》中的论述:

锁国一词首次见于文献,据说是十七世纪末年来到日本的检夫尔(K-mpfer Engelbert)所著《日本志》一书所附的论文,题目是《关于采取目前这种方式封锁日本帝国,不准国民同一切外国贸易发生关系之当否的探讨》;长崎的兰学家志筑忠雄于1801年把它译成日文,题为《锁国论》,“锁国”一词即始于此。锁国一词的广泛使用,是十九世纪以后即意识到幕府的对外政策乃是日本发展的桎梏以后的事。(上册,18页)

但值得商榷的是,“锁国令的着眼点”不是在于“垄断贸易和情报”,而是垄断贸易和禁教。众所周知,日本的“大君外交”即“锁国时代”,正式开始于17世纪30年代,以德川家光从1633年12月至1639年7月连续五次颁布的所谓“锁国令”为标志。这五个“锁国令”的主要内容是:(1)禁止日本船只出海贸易及日本人擅自与外国人交往,违者处死;(2)禁止基督教在日本传播,对潜入传教者必须予以告发和揭露,以防基督教在日本蔓延;(3)对驶抵日本的外国船只实行严密监视,其贸易活动由幕府进行严格管制。按照京都大学教授朝尾直弘的观点,“宽永锁国令是分几个阶段颁发的,但其内容是禁教和贸易统制,加上禁止日本人同海外往来这三点构成的。然而,由于禁止海外往来是强化上述两点的必然结果,因此归根结底,所谓的锁国令就是禁止基督教传播和贸易统制。这就是所谓锁国的核心”[2],换言之,也是“大君外交”的核心。

同时需要纠正的是,由志筑忠雄翻译的《锁国论》,仅是《日本志》的第六章,不是《日本志》的全部。为了澄清这一问题,似有必要将检夫尔撰写该书及志筑忠雄节译该书的经过,作一简略回顾。

恩格尔伯特·检夫尔(Engelbert Kaempfer,1651—1716)出生于德国一个叫莱姆格(Lemgo)的小城,少年时经常在当牧师父亲的书斋中翻弄各种游记,对书中描述的各国情况充满好奇。成年后,检夫尔曾就学于北欧多所大学,学习哲学语言学、历史、自然科学和医学。1683年3月,检夫尔随瑞典使节到了俄国,作为书记官参与了瑞俄友好通商条约的签约工作,并获沙皇伊万大帝的接见。1684年3月,检夫尔又以同样身份参与了瑞典和波兰友好通商条约的签约工作。之后,他随瑞典使节到了伊朗中部,听说有一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船队正停泊于附近,便想乘此机会搭船游历阿拉伯各国扩大见闻。他向瑞典使节提出了这一要求,并请他写了一封介绍信。同年12月中旬,他被录用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一等外科医生。1688年6月检夫尔到了印度,之后又辗转到了巴达维亚,在当地待了1年多,专门研究当地的各种动植物。1690年9月24日,检夫尔作为荷兰商馆的医生到了长崎出岛。其间,他曾两次随荷兰商馆长亨德里克·冯·巴伊廷纳姆前往江户参见幕府将军。

1693年检夫尔回到瑞典后,开始着手整理在亚洲游历时所获得的资料和日记,撰写了两本有关日本的书籍。一本题为《异国奇观》(Amoenitatum Wxoticarum),另一本题为《日本志》(Geschichte und Beschreibung von Japan aus dem Originalschriften des Verfassers,hrsg.Fon Christian W ilhelm Dohm zu Lemgo.2 Bde.1777—1779)。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是后者。《日本志》涉及日本各个方面,犹如一本关于日本的百科全书,叙述了日本列岛的位置和面积、各大名领地的行政区划、动植物、日本人的起源及有关的神话传说,还有日本的气候、矿产资源、历代天皇、将军,以及有关神道、儒教、佛教的各方面情况。1727年,两卷本的《日本志》由德裔瑞士医生约翰·卡斯帕尔译成英文并发表。之后,《日本志》的拉丁语版(1728年)、荷兰语版(1729年)也相继问世,而德语原版则迟至1777年至1779年才出版。1793年检夫尔去世后,英国医生兼博物学家汉斯·斯隆从坎培尔的外甥约翰·海尔曼·检夫尔处购得了《日本志》的遗稿。现该遗稿收藏于大英博物馆

1801年日本长崎的兰学家志筑忠雄(1760—1806,本姓中野,号柳圃,又称忠次郎,因由志筑孙次郎抚养长大而改姓志筑)阅读了荷兰文版《日本志》后,将该书的第六章翻译成了日文,并以《锁国论》作为标题,以劝诫朝野不应偏安一隅,应放眼世界。如他在绪言中阐明的:“是书乃西域人恩格尔伯特·检夫尔往年来我国时汇集所见所闻而撰写,可谓《日本志》之筋骨,今我以愚钝之笔译出”,“欲读此书,首先应知世界的四洲五带。”[3]值得关注的是,检夫尔以德文写成的原著的第六章,对当时幕府采取的这一政策虽然也有批判成分,但基本予以肯定。这在其标题中即显示得非常明确。虽然他在书中引用了“此有饶禾稼,彼有美葡萄;印度出象牙,沙巴产名香”这首诗,给人以日本并非无所不有的印象,“但仍论述了斯岛国未必有同他国互通有无之必要的原因”[4]。然而,当该书被翻译成荷兰文以后,却有了探讨下述这一政策是否正确的韵味,即探讨当今日本封锁自己的国家,不允许国民同国内外的外国人通商,是否对本国有利。志筑忠雄读了具有这一韵味的《日本志》的第六章以后,接受了其具有批判色彩的标题,思考了“锁国”之是非。按朝尾直弘的说法,“如果志筑忠雄阅读的是德文原版的话,他可能不愿意翻译此书”[5]

《锁国论》最初仅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并未公开发表。“锁国”概念的一般化、大众化,是在明治维新以后。即如《日本外交史》所指出的,“锁国一词的广泛使用,是十九世纪以后,即意识到幕府的对外政策乃是日本发展的桎梏以后的事”。明治维新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高速增长,日本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家迅速跻身于列强行列,与此同时,日本统治者久已存在的侵略扩张野心迅速膨胀,日本国内的军国主义思想和狭隘民族主义观念急剧泛滥,各种为帝国主义侵略张目的理论也纷纷登场。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日本学术界开始了持续几十年的关于“锁国”之利弊得失的大讨论,“锁国”这一概念亦被频繁使用。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这场争论曾一度沉寂。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学者对“锁国”重新进行了探讨,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和辻哲郎的《锁国——日本的悲剧》。在这本书里,作者从对日本战败进行反省的立场出发,指出那场战争是缺乏科学精神、蔑视合理因素、易于偏执狂信的人,将日本民族带入了一种悲惨的境地,并因此酿成悲剧,而悲剧的根源,就是由于西方人在使科学精神不断成熟的时候,日本运用国家权力实行了“锁国”政策,人为阻断了科学精神对日本的影响,对“锁国”作了根本性否定。自此以后至20世纪70年代,日本对锁国的评价基本上坚持了否定的立场。

然而,上述评价都没有脱离“是非论”的范畴,没有涉及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即是否真的存在严格意义上的“锁国”时代。20世纪80年代末,东京大学教授荒野泰典在《近世日本和东亚》中提出的应重新认识“锁国”的观点,极大地改变了这种状况。他在书中提出了重新评价“锁国”的两点理由:第一,当时所有的日本人,均没有将当时的体制称为“锁国体制”。“锁国”一词只是在志筑忠雄翻译了检夫尔《日本志》中的一章,并冠以《锁国论》的标题后,才流传于世的。这一词汇因将日本近世社会和自给自足的社会相对应,从而脱离了历史实态。第二,由于检夫尔不了解日本和东亚各国的关系,而志筑忠雄翻译此书时又处于如何处理日本同一些欧洲国家的关系具有燃眉之急的时刻。事实上,“锁国”一词将日本传统的同东亚各国的关系置于视野之外。总之,按照他的观点,在严格的意义上,锁国作为一个历史学概念是缺乏科学性[6]。这一观点对我们重新认识“大君外交”,无疑非常有益。

《日本外交史》在第四章“脱亚入欧”的标题下开宗明义地指出:

日本政府对亚洲的政策,至少在完成对清战备以前,具有双重目的,即既要同清政府保持妥协,又企图实现朝鲜独立。但是,要同清政府妥协,就必须承认清政府对朝鲜的宗主权,这就与另一个目的即维持朝鲜独立完全矛盾。(上册,199页)

确实,日本明治维新后在外交方面碰到的,首先是这一矛盾。

在历史上,朝鲜对中国和日本一直奉行“事大主义”和“交邻主义”。所谓“交邻”,意味双方地位平等。也就是说,对朝鲜而言,日本是既不同于“华”,也不同于“夷”的存在。在明治维新以前,朝鲜和日本保持了260多年的交邻关系,朝鲜釜山的倭馆和对马岛一直是双方交流的枢纽。然而明治维新开始以后,日本即试图改变这种平等关系,凌驾于朝鲜之上。1868年11月,日本遣使朝鲜,非正式地书面传递了其“王政”即将“复古”的信息。朝鲜方面认为其文字不合规格,不予接受。因为,当时日本改变了以往“交邻文书”的形式,天皇在文书中自称“皇”并使用了与之相关的“敕”字。就日本而言,由于“王政复古”后权力发生了转移,称皇似乎顺理成章,并且原来朝鲜国王是和幕府将军以“伉礼”(对等的礼节)交换文书,而天皇显然位居将军之上。但是,由于在朝鲜前近代外交关系中,唯有中国的“天子”能够对其称皇,因此朝鲜方面对这种妄自尊大的行为十分不满。更重要的是,在朝鲜方面看来,日本国内政权的变更是其内政,与朝鲜无关,况且交邻文书是“金石不刊之文”(“刊”意为添削,即如金石般坚固),不容擅自更改。但是日本方面对此并不理会,并在1873年大院君隐退,高宗亲政,王妃闵氏一族开始新的世道政治后,开始采取与武力威胁相配合的交涉方针。日本殖民主义野心此时已昭然若揭。

侵略朝鲜以改变东亚秩序的图谋,在日本有悠久的历史。且不论丰臣秀吉统一日本后已在各种外交文书中显示了这一意向,至少在1792年,佐藤信渊(1769—1850)就在《宇内混同秘策》中提出:“我皇大御国乃大地最初形成之国,系世界万国之根本。故能经纬其根本之时,全世界均为其郡县,万国之君长皆为其臣仆。”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提出应“首取鞑靼,次图朝鲜、支那”[7]。1853年日本开国后,“征韩论”叫嚣愈烈。1854年吉田松阴(1830—1859)在《幽囚录》中建议:“责令朝鲜纳质奉贡,一如古之盛时。”1855年,吉田松阴又在给杉梅太郎的信中称:“鲁墨讲和一定,我决然不可失信于戎狄。但严守章程笃厚信义,乘间养蓄国力,割易取之朝鲜、满洲、支那。”[8]作为改变东亚秩序的重要步骤,1862年,对马藩士大岛友之允向幕府提出了“征韩”建议:首先按“诚信原则派使交涉,在交涉陷入决裂局面之际,再派兵以武力打开交涉局面”[9]。1864年5月20日和7月8日,大岛友之允先后两次拜见幕府老中水野忠邦,建议尽快“征韩”。10月,大岛友之允集此前征韩建议编辑了《朝鲜事务建议书》,提出了恩、威、利并用的对朝原则和出动军舰举行军事演习,向朝鲜人“显示神州之武威勇气”等7条措施,使前已提出的“征韩策”更为具体。虽然当时由于日本国内矛盾尖锐,无力发动对外战争,因此幕府将“征韩”暂时搁置。但是,日本从来没有放弃插手朝鲜事务的努力。

明治维新后,日本正式迈出了“征韩”的步伐。1875年4月,日本外务省派往倭馆的理事官森山茂让副官广津弘信回国,向日本政府提出了制造侵朝口实的建议:“派遣军舰一、二艘,在对州(按:即对马岛)和彼国之间往还隐见”,测量海路,进行示威。他的这一建议立即为日本政府所采纳。1875年5月25日,日本“春日”号、“云扬”号、“第二丁卯”号三艘军舰驶入釜山港,以进行舰炮发射演习为名,对朝鲜进行恐吓。1875年9月19日,“云扬”号一边测量朝鲜西海岸,一边北上,接近江华岛炮台,遭到朝鲜守军警示后开炮“还击”,制造了“云扬号事件”。

为了解决“云扬号事件”,日本政府派出了以黑田清隆为全权代表、井上馨为副全权代表的谈判团,由6艘军舰、300多名士兵助阵,于1876年2月4日到达了江华岛。“云扬号事件”发生后,以大院君为首的朝鲜政府曾试图对抗,但是由于其后他已不再位高权倾,因此重新构建的朝鲜最高权力机构屈从于武力威胁,于1876年2月26日和日本签署了《日朝修好条规》(史称“江华条约”)。8月,双方又签署了《修好条规附录》及《贸易规则》。由于条约规定朝鲜对日本商品实行免税,因此比之欧美等国强加给日本的不平等条约,朝鲜蒙受的灾祸,显然更为深重。

1884年12月4日,在日本驻朝使馆竹添进一郎等的策划下,开化派金玉均等在为庆祝朝鲜邮政局落成而举行的晚宴上起事,劫持高宗并杀死了闵台镐等保守派官员。这场政变,就是朝鲜历史上著名的“甲申政变”。虽然这场政变仅三天即因清廷的干预而平息,但是中国对朝鲜的影响力,自此进一步衰微。政变后,朝日双方为解决争端进行了谈判,清廷将先查明事实和分清责任,然后再谈善后问题为谈判原则,朝鲜政府最初的谈判立场也与此一致。但是由于日本政府以建议日中同时从朝鲜撤军为诱饵,以及美国驻朝公使福脱明显偏袒日本的“斡旋”,因此朝鲜政府不仅改变了原先的立场,而且在1885年签署的《汉城条约》中向日方作了明显让步,使日本俨然成了“受害者”。条约规定,朝鲜政府向日本致谦,赔偿日方所受损失,查捕朝方杀害日本军官矶林大尉的凶手,重修日本驻朝公使馆。朝鲜方面的这种让步表明,中国已难以左右朝鲜事务,传统的东亚秩序已陷入深重的危机。

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代表在甲午战争中败北的清朝政府在中日《马关条约》上签字,条约第一条即明确规定:“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故凡有亏损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10]1897年8月14日,朝鲜政府宣布建元“光武”,10月12日,朝鲜国王高宗在圆丘坛登上皇位,正式宣布称帝。14日,朝鲜政府宣布将带有藩属色彩的国号“朝鲜”改为“大韩帝国”。以朝鲜“独立”为标志,传统的东亚秩序彻底解体。

《日本外交史》以大量篇幅论述了日本亚洲政策的上述矛盾。不可否认,在开国以后,日本对亚洲的政策确实“具有双重目的”。但是改变东亚国际秩序,无疑是其既定方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1854年3月31日,迫于美国的压力,日本和美国签署了《日美亲善条约》(又称“日美神奈川条约”)。1855年2月21日,双方在日本的下田交换批准手续后,条约正式生效。《日美亲善条约》是日本同外国签订的第一个近代国际条约,是日本开国的第一步。此后,西方列强竞相效尤,迫使日本幕府与其签约,1854年9月至1855年1月,英国、俄国、荷兰、相继和日本签订了“亲善条约”。1858年7月,美国又和日本签订了《日美友好通商条约》。同年8月至10月,荷兰、俄国、英国、法国也和日本签订了同样条约,形成了所谓的“安政五国条约”。自此,日本结束了闭关锁国时期,开始向近代社会迈进。需要强调的是,中国是以不平等条约为开端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朝鲜是以签署不平等条约为开端沦为殖民地的。但是日本在签署不平等条约后,却开始了向近代社会的转变,并逐渐和西方列强取得了“平等地位”。毫无疑问,日本能够保持独立,和其签约后内政外交的变化有密切关系。

明治新政府早在1868年1月15日的布告中,已经指出了条约中存在“弊害”问题,希望在“利害得失公议”的基础上进行改革,从而在国内表明了修改条约的意图,希望取消在法权和税权方面的不平等,即撤销领事裁判权和恢复关税自主权。明治元年,即1868年12月23日,明治政府将这一意向非正式地向各国代表作了通报。明治二年,太政官命令外国官(相当于外长)对修改条约问题进行调查。同一年,明治政府将决定于1872年7月1日进行修约交涉的决定通告各国。明治四年二月,明治政府的外务省录用了津田真道、神田孝平、渡边洪基等为“条约改正挂”,从事修约的调查研究,并由他们起草了修改条约的草案《拟新定条约草本》(共23条)。这个文件对恢复法权问题立场比较消极,主要想等待国力增强后再就这个问题进行交涉。

必须指出的是,鼓吹“脱亚入欧”和实行“大陆政策”,源于封建扩张主义和神国思想,早自丰臣秀吉时代就已现端倪。明治政府刚成立,便在明治元年,即1868年颁布的《对外和亲谕告》中宣称要“开拓万里之波涛,宣布国威于四方”。1870年,外务省在答复太政官的外交意见中更是提出:“若将印度和中国比作昔时汉土六国之势,则可谓处于楚魏之郊,西有土耳其,东即皇国(日本),处于三川两周之地,势成宇内必争之地。因此无论从国内政务或者外交之道而论,均应予以特别注意。富强之基础自不待言,更不能无有宇内经略之远图。”也就是说,要维护日本的独立和富强,不能不向邻国扩张,不能不确立所谓“宇内经略”之方针,并因此提出了以对外扩张为核心的所谓“大陆政策”。

明治四年,即1871年11月,日本与西方列强签订的“安政条约”(1858年)已届期满,明治政府想乘此机会修改不平等条约,光复国威。为此,日本政府经过一番研究和商讨,决定任命外务卿岩仓具视为正使,参议木户孝允、大藏卿大久保利通、工部大辅伊藤博文、外务少辅山口尚芳等4人为副使,组成一个50余人的使节团,就修改条约的年限前往各缔约国进行协商,表明日本修改条约的愿望,探询各国的态度,同时考察各国的制度和文化。经过长期艰苦的谈判,1887年5月1日,各国在日本外务省举行了关于修改条约的第一次会议。至1888年4月22日,总共举行了26次会议。会议以前一年英德两国公使提出的方案为基础。1888年4月,交涉结束并达成了协议,内容是:第一,“以泰西主义为原则”,即根据西洋规范编纂的法典,要事先译成英文取得外国的承认才能实施;第二,任用外国审判官,让他们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第三,向外国人开放日本内地,并允许外国人和日本人杂居,承认外国人所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总之,协议内容与日本的要求相距甚远,日本政府改订条约的努力受到了挫折,并更加意识到增强国力的必要。这种意识遂在明治政府的外交方针中得到了明确体现。事实上,明治政府的外交政策本质上就是日本明治维新三大方针的体现:“文明开化”,即通过“求知识于世界”,广泛汲取各国近代制度和文化进行社会改造;“殖产兴业”,即移植各种近代产业,推行“贸易立国”方针,建立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富国强兵”,即鼓吹“脱亚入欧”,对邻近的亚洲国家推行所谓“大陆政策”。总之,在“脱亚入欧”的旗帜下,日本一方面限于实力,避免与西方列强正面冲突,另一方面则努力与西方列强为伍,不断进行对外扩张。这就是“追随外交”的本质。

按照《日本外交史》的论述,所谓“双重外交”主要体现在日本统治阶层在对华政策方面的矛盾。如该书在“满洲事变与双重外交”的标题下这样写道:“柳条沟事件是对若槻内阁协调主义外交政策的全面挑战,是典型的双重外交现象。”(下册,554页)确实,从表面上分析,我们似不难得出这一结论。事实上,这种观点在我国学术界也长期得到坚持。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可以确信无疑地认为,日本统治阶层的矛盾仅仅是策略上的矛盾。在坚持对华扩张这一基本点上,“矛盾”双方始终是一致的。通过对九一八事变这一“典型的双重外交现象”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一结论。

不可否认,在实施侵占“满蒙”计划的策略和步骤方面,日本统治阶层内部,包括关东军和军部是存在矛盾的。然而关东军和军部矛盾的存在,并不否定二者目标上的一致——以武力解决“满蒙”问题。如果说“事变”发生于1931年9月18日具有一定的历史偶然性,那么这场“事变”终将发生,则是历史的必然。史实证明,不仅日本军部早已拟定解决“满蒙问题”的计划,而且九一八事变后从“亲日政权”的建立到“满洲国”的建立,就是遵循了军部既定的路线和步骤。

1929年5月1日,日本关东军情报会议决定,“做好采取全面军事行动的准备”,并确定了具体步骤。对此,1928年10月赴任关东军主任作战参谋的石原莞尔曾这样写道:“昭和四年5月1日,是引发满洲事变的纪念日。”[11]根据上述会议精神,1929年7月,日本关东军以制订对苏作战计划为名,组织参谋赴“北满”旅行。在旅行途中,石原莞尔抛出了他酝酿已久的“满蒙领有论”。经过关东军及有关方面人士的详细调查和论证,1931年6月,作为关东军解决“满蒙问题”方案的“满蒙领有计划”的框架基本形成。同年7月5日,石原莞尔向关东军提出了《作为国运转回之根本国策的满蒙问题解决案》,以供研讨,其中写道:“满蒙问题的解决是日本唯一的生存途径。”之后,石原莞尔正式拟定了《关东军满蒙领有计划》[12]。(www.xing528.com)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翌日上午7时,日本军部即召开首脑会议。一方面,与会者一致表示应支持关东军;但另一方面考虑到事态的扩大极易引发与欧美的矛盾和冲突,因此军部最终采纳了内阁“不扩大事态”的意见,决定先建立一个名义上“独立”,实际上对日本唯命是从的傀儡政权。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尽管19日下午7时关东军向陆军中央请求:“我们确信,现在是解决满蒙问题之绝好机会。今日我军如果退缩,以后再想解决满蒙问题是绝对不可能的。……期望能以最大之决心,促成国家百年大计和整个陆军之猛进。”[13]但是关东军的“期望”不仅未被采纳,而且迫于陆军中央的决定,不得不放弃石原莞尔拟定的“满蒙领有计划”。对此,石原莞尔本人不无哀叹地在日记中写道:“获悉9月19日占领满蒙的意见因不为中央所采纳,连建川美次少将也完全不予赞同而无法施行,我只能吞下万斛之泪,退而接受在满蒙建立独立国家的方案,并将其作为最后的阵地,等待时机最终实现满蒙领有论。”[14]

必须指出,侵占中国东北地区遵循了日本军部的路线和步骤,绝不意味着日本向这一地区侵略扩张的政策由军部制订而日本政府能辞其咎。事实上,至少从明治维新开始,侵占中国东北即已成为日本始终不变的“既定国策”。正如山室信一所指出的:“为了占有如同一把匕首抵向日本列岛腰间的朝鲜半岛和它背后的‘满蒙’大地,日本以国家的命运为赌注,进行了甲午、日俄两场战争,取得了来之不易的胜利。满蒙被日本视为以‘十万生灵、二十亿国帤获取的、无可替代的大地。这块大地的开发和经营,被视为是继承‘明治大帝之遗业’的国民的使命……日本认为,那块大地所蕴藏的丰富的天然资源,决定着日本经济发展。对日本来说,满蒙是一块生死攸关的特殊地域。”[15]诉诸历史,日本政府为贯彻这一“既定国策”,颁布了一系列文件,采取了一系列行动。

1905年9月5日,即日俄战争后,两国在美国的“调解”下签订了《日俄和约》(即《朴茨茅斯条约》)。随后,日本政府又强迫中国政府与之签订了《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获取了在中国东北南部的特殊地位和权益。同年,任职于日军参谋本部、后成为日本首相的小矶国昭在他题为《帝国国防资源》的考察报告中专门列了“中国国产原料”一项,提出:“为了进行总体战,必须从中国获取原料和资源。”1908年9月,日本内阁通过决议,明确提出:“帝国现今在满洲拥有的地位不可轻易放弃。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使现在的状态永远持续下去。”[16]

1910年日韩“合并”后,日本外务省一些侵略扩张主义分子提出:“日本应当在继合并韩国之后,以处置南满和内蒙古为大陆政策的原则”,“如不处置满蒙,则国防上无从保护朝鲜,不能同英俄在中国的外藩势力保持平衡,无法永久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17]。1911年10月24日,日本内阁通过了题为《关于对中国的政策》的决议,申明:“为满洲问题的根本解决,帝国政府必须不懈地进行策划,倘遇可乘之机,自应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利用。”[18]1915年,日本政府乘西方列强忙于“欧战”,无暇东顾之机,向袁世凯政府提出了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条”,试图独霸中国,其中多项条款意欲扩张其在“满蒙”的权益。之后,日本又支持清廷余孽和蒙匪巴布扎布等,策动意欲分裂中国的第二次“满蒙独立运动”。1918年,日本颁布了《军需工业动员法》,明确提出如不能一举将中国全境纳入日本的“自给自足经济圈”,则应首先“领有满蒙”。正如安藤良雄所指出的,“鉴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教训,在陆军的推动下制定了《军需工业动员法》(1918年)。与此相关联,还成立了‘内阁军需局’(1918年)和‘国势院’(1920年)等,这些都成为昭和年代,尤其是‘满洲事变’(即九一八事变——引者)爆发后的战时统制经济的雏形”[19]

1921年,日本内阁通过了题为《对满政策》的决议,强调:“不言而喻,为谋求确保和有效利用我国在满蒙既得的特殊地位和权利,今后更须努力获取我国国防与经济生存上必需的地位和权利。”[20]1922年华盛顿会议召开后,日本一方面表示“无条件无保留地尊重在中国之门户开放、机会均等主义”,另一方面却强调“日本在满洲有生死攸关之利害关系”[21]。1924年5月,日本外务、陆军、海军、大藏四省制定了《对华政策纲领》,提出:“维持满蒙之秩序,在自卫方面,在认为必要的时候,须采取适当之措施。”[22]

1924年6月币原喜重郎出任外务大臣后,提出了“协调外交”方针。他在就任外务大臣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权谋术数之策略以及侵略性政策之时代现已完全过去,外交在于踏着正义和平之大道前进”,“我们决不牺牲他国以满足自己非理的欲望,也不为所谓侵略主义、扩张领土政策事实上不可能的迷梦所动摇”,“总之,日本将遵循并扩充巴黎和约即华盛顿会议诸条约、诸决议等所明示或暗示的崇高精神,努力完成帝国的使命”[23]。由于币原的“协调外交”政策明显淡化了以往赤裸裸的扩张主义色彩,因此战前币原喜重郎在日本国内曾被视为“消极外交”或“软弱外交”的推行者,战后初期的20世纪50年代又被视为“以国际协调、持久和平、共存共荣、对华不干涉等一系列理念为其外交信条”的外交家、政治家。20世纪70年代初,一些日本学者,如臼井胜美和马场伸也,则将“币原外交”和紧随其后的“田中外交”,作为正反两方面的外交典型加以对比,即将“币原外交”作为“不干涉中国内政”、“与列国协调”的“和平外交”的典型,将“田中外交”作为“武力外交”的范例。

不可否认,“币原外交”和“田中外交”确有差别,但是这种差别仅是对华扩张政策在策略上的差别,并非本质差别。事实上,币原喜重郎所以提出“不干涉中国内政”、“与列国协调”的外交方针,主要取决于日本所面临的国际和国内外局势的变化。就国际局势而言,首先,一战后,英、美、法等国的势力重返东亚,日本的行动大受制约。在这方面,《币原喜重郎》一书中的论述是正确的:“我日本在这两次会议(指巴黎会议和华盛顿会议——引者)期间国际地位颇为孤单,开始感到焦虑,因而采取适应大势的协调外交,竭力谋求恢复国际地位。币原正是在这个时代就任外务大臣指导外交的。”[24]就国内局势而言,1920年的经济危机和1923年关东大地震的影响,使日本不得不将改善国际收支和整顿财政等经济任务作为主要目标,适当放缓对外扩张的步伐。正如币原喜重郎本人在庆应大学的演讲中所述,“朝野一心,依靠振兴海外贸易和本邦人在海外的企业投资,以期改善国际借贷关系,乃是眼前的最大急务。我国外交之目标也不能不以此为主”[25]。事实上,币原喜重郎所谓“不干涉中国内政”的外交方针和以上表述,既不排除日本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干涉中国内政的可能,更不意味着日本放弃了占有“满蒙”这一“既定国策”。对此,币原喜重郎本人也直言不讳:“有的人将对中国内乱不予干涉的方针用作为谴责政府当局无为无策的口实,认为如果拘泥于此种方针,则终究不能维护我国权益。这种议论将不干涉内乱与维护权益方针误解为是性质相反的方针,并得出如果贯彻其中之一,则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放弃另一种方针的结论。然而这两种方针其实并不是相互抵触的,是可以并行的。”[26]不仅如此,币原喜重郎还以行动证明了他的“观点”。在第二次“直奉战争”之前,币原喜重郎及其领导的日本外务省参与冯玉祥的“北京政变”,以期削弱直系军阀势力,扶植当时亲日的奉系军阀势力,就是一个证明。

1927年4月20日,以政友会为大本营的田中义一内阁宣告成立,田中义一身兼总理和外长两项要职。6月27日至7月7日,田中义一主持召开了由外务、陆军、海军、大藏等省及驻外使领馆负责人参加的“东方会议”,确定了对外实施侵略扩张的行动纲领。虽然对会后呈送天皇、其中有“惟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之扩张路线的所谓“田中奏折”的真伪,迄今尚存有争议,但甚至连重光葵也承认:“后来东亚发生的事态,和随之日本所采取的行动,恰似以田中奏折作为教科书,按其所提示的步骤进行的。”[27]换言之,认识“田中外交”的关键,不是是否有一个侵略扩张的文件,而是是否有侵略扩张的实际步骤;不管是否存在所谓的“田中奏折”,田中义一上台后日本进一步对“满蒙”地区进行侵略扩张都是不可否定的历史事实。

总之,“双重外交”仅能用以说明日本统治阶层对外扩张策略的分歧。史实证明,日本在明治维新后的对外扩张,是始终一贯的。

【注释】

[1]高桥幸八郎等编,谭秉顺译:《日本近现代史纲要》,吉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52页。

[2]见大久保利谦、儿玉幸多、箭内健次、井上光贞编:《从史料看日本的脚步·近世编》,吉川弘文馆1988年版,第127~130页;朝尾直弘:《日本的历史》第17卷《锁国》,日文版,小学馆1975年版,第25页。

[3]见宫永孝:《日德文化人物交流史》,日文版,三修社1993年版,第38页。

[4]新村出:《南蛮记》,日文版,东亚堂书房1915年版,第56、57页。

[5]朝尾直弘:《日本的历史》第17卷《锁国》,第17页。

[6]荒野泰典:《近世日本和东亚》,日文版,东京大学出版会1989年版,第1~3页。

[7]江在彦:《朝鲜的攘夷和开化》,日文版,平凡社1977年版,第117页。

[8]吉田长吉等编:《吉田松阴》,日文版,岩波书店1978年版,第193页。

[9]参阅王明星:《韩国近代外交与中国(1861—191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5页。

[10]王芸生编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2卷,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232页。

[11]伊东六十次郎:《满洲问题的历史》,日文版,原书房1983年版,第54页。

[12]角田顺编:《石原莞尔资料——国防论策》,日文版,原书房1978年版,第40~45页。

[13]《现代史资料·11·满洲事变·续》,日文版,美铃书房1964年版,第412页。

[14]山室信一:《怪兽客迈拉——满洲国的肖像》,日文版,中央公论社1993年版,第65页。

[15]同上书,第21页。

[16]日本外务省:《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上),日文版,原书房1965年版,第306页。

[17]依田憙家:《日本帝国主义和中国》,日文版,龙溪书舍1988年版,第22页。

[18]日本外务省:《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上),第356页。

[19]有泽广巳主编,鲍显铭等译:《日本的崛起——昭和经济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5页。

[20]日本外务省:《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上),第524页。

[21]王承礼:《中国东北沦陷十四年史纲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版,第7页。

[22]日本外务省:《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下),第63页。

[23]币原和平财团:《币原喜重郎》,日文版,币原和平财团,1955年,第259页。

[24]同上书,第270页。

[25]同上书,第276页。

[26]同上书,第275~276页。

[27]重光葵著,齐福霖等译:《日本侵华内幕》,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版,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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