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
导读教师:李宏图
版本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
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1859年)是19世纪法国历史上的著名思想家。他出身于贵族家庭,但却没有贵族式的傲慢与偏见,内心里想着人民的平等,坚信民主是“天意所向”;在欢迎民主到来的同时,他又比任何人都冷静地看到民主可能带来的“多数人的暴政”,思考如何在民主的时代确保自由的体制和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1835年,他在30岁时就出版了名著《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由此一举成名;五年后出版了第二卷,并荣膺法兰西学院院士。在长于理论思考的同时,他又不囿于理论,而是要将理论体现于实践之中,因此,他满怀理想参与政治。作为政界要员,他曾一度出任外交部长,但第二帝国专制体制的建立使这个自由主义者成了“国内流亡者”。在被迫退出政治舞台后,托克维尔潜心写出又一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更为深刻和冷静地反思法国大革命,揭示专制体制在法国不断重建的原因,努力寻求在自由失却的状态下如何来重建自由。因此,从青年到晚年,从《论美国的民主》到《旧制度与大革命》,托克维尔的著作和行动始终贯穿着对专制与暴政的仇恨和对自由的不懈追求。他的著作成为思想史上自由主义思想的经典,而他本人也由此成为自由主义的思想大师。
一
托克维尔在其回忆录中这样写道:“在思想上我倾向民主制度,但由于本能,我却是一个贵族——这就是说,我蔑视和惧怕群众。自由、法制、尊重权利,对这些我极端热爱——但我并不热爱民主。我无比崇尚的是自由,这便是真相。”[1]他还说:“我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就是如此。1830年之前我是,现在我仍然还是。”
作为一个生活在第二帝国时期的自由主义者,正是第二帝国的实际状况才使托克维尔更加觉得自由的重要。1851年,路易·波拿巴发动武装政变,1852年正式建立帝国,史称“第二帝国”。第二帝国建立后,拿破仑三世大权独揽,集政府、军队、司法等大权于一身,并声称其目的是“为社会福利、国家安宁与繁荣服务”。在第二帝国的专制统治下,没有了新闻出版自由,凡是一切报刊均须经政府预先批准,政府有权查禁一切出版物,公众集会和结社也被取缔,实施《治安法》,对持不同政见的党派和团体进行严厉打击,或判刑、软禁,或驱逐、流放,人民没有自由可言。
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第二帝国这样的专制体制必然促使托克维尔进行理论上的思考,在他看来,如果要在理论上寻找其原因的话,必须要从历史中获得。由此,托克维尔将视线转向了旧制度和法国大革命,希望从中找到法国专制集权不断重复的原因,找到贯穿法国大革命至第二帝国这一历史进程的内在逻辑。
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轰轰烈烈,蔚为壮观,大革命的勇士们热情慷慨,极力要把自己与过去截断,要彻底砸烂旧制度,创造一个新世界。但当历史拂去尘埃之时,却依然发现革命并未实现革命者的心愿,他们要摧毁的制度并未消失,反而再次重建,只是在外表上看起来有些改变。对此,托克维尔一针见血地指出:“我深信,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中继承了大部分感情、习惯、思想,他们甚至是依靠这一切领导了这场摧毁旧制度的大革命,他们利用了旧制度的瓦砾来建造新社会的大厦。”(29页)同样,托克维尔针对那种认为大革命具有无政府主义特点的看法,指出这只是皮相之见:撇开这些残渣碎片,就会发现一个庞大的中央政权,它将从前分散在大量从属权力机构、等级、阶级、职业、家庭、个人,亦即散布于整个社会中的一切零散权力和影响,全部吸引过来,吞没在它的统一体中。总之,法国人抛弃了他们的最初目的,忘却了自由,建立起了一个比大革命所推翻的政府更加强大、更加专制的政府。
为什么大革命会造就出如此的结果,这一结果难道仅仅是革命的勇士们一时的即兴创作吗?在托克维尔看来,绝非如此。它有着深刻的背景,是社会发展的长期累积结果。也正像托克维尔所说,在法国,“专制集权的重建不是通过观念,而是通过民风民情”。于是,托克维尔的视野从大革命本身转向了大革命之前,深入到了旧制度。他说:
我的意图是穿过这场漫长革命的起伏兴衰,追踪这些法国人——不久前在旧制度下我还和这些由旧制度造就的人们亲密相处——注视着他们随着种种历史事件而变化、改造,却丝毫不改变本质,他们不停地在我们面前重现,虽然面貌略有不同,但始终可以辨认出来。(32页)
正是在这样的长时段中,托克维尔深入到了旧制度的心脏,追寻着法兰西民族失却自由的过程,复原着法兰西民族造就专制制度的社会结构、心态和氛围。
历史迈入18世纪时,法国的王权一步步强大,封建贵族的权力日渐削弱,就政治结构而言,王权、御前会议、总督、总督代理、各省省长等构成其最上层,从他们的任免方式、权力范围、行使功能及相互关系中可以看出法国政治体制的静态结构和动态运作。
御前会议是在王权之下拥有特殊权力的行政机构,名义上国家的一切权力都集中于此,它既是最高法院,有权撤销所有普通法院的判决,又是高级行政法庭,拥有一切特别管辖权;它还根据国王的意志拥有立法权,作为最高行政委员会决定一切重大事务。托克维尔称其权力之大为“整个国家就从这里转动”。可就是这样一个机构,却并无真正的管辖权,国家所有事务均由国王一人决断,御前会议只是行使和发布其决定的工具。因此,御前会议看起来权力极大,无所不包,可实际上只是王权的傀儡,“消失在它身旁的王权的光辉中”。
在各省中,名义上有省长,但也是空无实权,全部统治权均由总督掌握,他被称为派出专员,代表王权在地方行使职权,既是行政长官,又是法官。在他之下是由他任命的总督代理,负责管辖各县。总督与代理并非出身豪门贵族,在贵族们看来总督是僭权者的代表,是资产者以及农民派到政府中任职的一批新人,总之是一批无名小辈,但正是他们统治着法国。苏格兰金融家约翰劳曾说:法兰西王国是由三十个总督统治的。而这些总督均是由国王直接任命并完全听命于他的忠实臣仆。
在法国,司法权力一直由普通法庭所掌握,法官的任命、撤职、调离、擢升均与行政权力无关,享有较大的独立性。这种司法独立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司法的公正,维护着社会的公共利益。但当以王权为代表的行政权力不断扩充时,自然不会放过享有高度独立和自由的司法机构。事实上,仅仅有行政权还不够,只有行政权控制了司法权时,王权才能真正得到承认和体现,其意旨也才能得以贯彻,否则,将会遇到强有力的抵抗。正是由于司法独立日渐妨碍着国王的意志和行动,我们看到了在旧旧度下王权对司法权不断控制的历史过程。
以往普通法庭掌管着全国所有的司法事务,现在,在不能将其解散的情况下,国王另设特别法庭,把涉及王权及政府的诉讼案件交由其处理,这一过程就足以说明了问题的本质,它是为国王专用,并直接听命、依附于他的机构。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特别法庭的权限愈益扩大,通常的做法就是调案。所谓调案,就是将这一法庭正常受理的诉讼案转移至另一法庭。借助于这一新的形式,就把原先理应属于普通法庭审理的案件调至特别法庭处理,或者由御前会议这一行政机构自选处理。久而久之,在全国的司法体制中,形成了普通法庭只能受理涉及私人利益的案件,而涉及政府或公共利益的案件均由特别法庭与御前会议审理的局面。
这一司法体制所导致的后果非常明显,以王权为代表的行政权不断介入司法权,行政的意志和权力成为司法实践的唯一决定者,而且只要“国王陛下愿意时,他永远有权受理一切案件,无须说明缘由”(43页)。从此,只要与政府有一丝一缕的关系便可被特殊处理,所有政府官员都可以不受法律监督。当司法失去其独立性,听命于行政权力时,司法程序便遭到践踏,司法公正更无从谈起。托克维尔就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有位贵族与邻居发生争执,不满法官的判决,要求调案。所有那些以某种暴力行为扰乱秩序的平民,通常便经由调案被解往总督或骑警队长处,被判处苦役甚至死刑;而政府官员一旦犯法,侵犯人民利益,却可以逍遥法外。通过这一体制,行政权在已无司法权的天然障碍下肆意扩张,并通过介入司法权更加强化其权力的至高无上。孟德斯鸠早就说过: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过度扩张,导致腐败。而此时的行政权与司法权合为一体,无法想象其后果将是多么可怕。
为了更进一步透视中央集权的强大,托克维尔更为详细地考察了权力在农村中的运作机制。以往,在农村地区,封建领主在其管辖的领地内拥有极大的权力,包括治理权、税收权等;与此同时,他也负有重大责任,如赈济领地内的穷人、监督穷苦农民接受教育等。以领主为中心形成了一个管理运作的体制。而现在,为了强化中央权力,领主的这些权力已被统统取消,同样,其义务也一并消失。贵族权力与义务的消失,体现了专制权力的强化和自由的丧失,给法兰西民族造成了极坏的后果。
由于领主被驱逐于权力体系之外,所以中央权力接管了所有一切,并行使其强有力的统治权。托克维尔以农村的教区为例说明其在权力控制之下的运作情况。在中世纪,农村教区有两种官员,一为征税员,按照总督的直接命令征集人头税;另一类为理事,在总督代理的领导下处理有关公共秩序或政府的一切事务,并充任其首席代表。从前这两类官员通常均由选举产生,而现在尽管仍由选举产生,但他们已变成国家的工具而不是社区的代表。这一转变非常关键,因为在此之前,农村教区的农民选举自己的首领,通过民主方式自行管理,可以说每一教区都是一个自主管理的独立实体;而现在,其性质已经改变,成为依附于权力的工具。
这一转变的形成,关键在于人选的产生由从前的选举改为任命,或名义上选举,实际上却由总督控制。对此,托克维尔描述道:“居民一般有权通过普选选出他们的官员,但实际上常常是总督替这小小的选举团指定候选人,而这位候选人从来都是以全票通过。另有几次,总督撤销了自发举行的选举,亲自任命收税员的理事,无限期中止一切新选举。这种例子数以千计。”(91页)在这里,所谓民主选举只是欺骗愚弄人民的幌子,成了“自由的外表”。其实质已经把行政权力及其意志强加于人民之上,如果有些村庄负责人对此抱怨,不听上级官员指令,还想维护自身的自由,行使这一古老的民主权力的话,其结果是总督代理逼迫他们百依百顺,并通常处以罚金,有时还将他们下狱。当时的一位总督说道:“我把私下抱怨的几个村社负责人弄进了监狱,我强迫这些社区支付骑警队骑兵巡逻的费用,这样一来,他们就被轻易地制服了。”在强大的行政权力下,建立了从上到下垂直的行政体系,这又愈加使其权力扩大和巩固。正如托克维尔所说,最专制的政府也能够与某些最民主的形式结合在一起,乃至压迫人还要摆出若无其事的可笑样子。权力扩张所带来的是政府部门无所不包、无所不管,原先独立的社区团体无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一切悉听上级权力的指挥,哪怕是一些细微小事也都要经过上级权力部门的批准,“只有当别人打开它的嘴时,它才能讲话;因为只有在求得总督的明确批准后,并且像人们当时所说的那样,身体力行‘悉从遵愿’时,才能召集会议。即使会议意见一致,它也不能自作主张,不能出售、购买、出租、申辩,除非得到御前会议许可。要想修补被风刮坏的教堂房顶,或重建本堂神甫住所坍塌的墙垣,必须获有御前会议的裁决。距巴黎最远的农村教区和最近的教区一样,都得服从这种规章。我曾看到一些教区要求御前会议批准它们有权开支25里佛”(90~91页)。
在城市,情况也是如此。早先城市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全体人民享有选举行政管理官员的权利。在独立与自由之下,城市公共空间较大,公共生活活跃。随着王权的扩张,城市自治与自由便成为其重要障碍。于是,1692年,国王取消了城市的选举制度,将城市的各种官职公开出卖,其实质是国王在各个城市向某些居民出售永远统治他人的权利。从此,城市拥有的种种权利被逐渐取消,行政权力愈益强大,政府牢牢控制着城市的一切事务,如城市不能设立入市关卡,不能征收捐税,不能抵押、出售、诉讼,不能租赁城市财产,不能加以管理,不能使用城市收入中的盈余部分,除非得到依据总督报告由御前会议裁决的方案和预算方能进行。就连节日庆祝、公众的喜庆活动也由总督主持,由他下令点燃灯火,为房屋张灯结彩。甚至因为有人在唱赞美诗时缺席,总督都会处以20里佛罚金。所有这些均表明,城市独立自由的权利已逐步消失,并日益紧紧依附于中央,成为强大行政权力系统中的一个节点。
大革命前,以王权为代表的行政权力一步步扩充,侵吞了农村与城市的独立和自由,形成了强大的集权化力量。本来,农村的领主、城市的自治以及各种中间团体均起着分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力量,可现在,他们在与王权的较量中全部败北,“在旧制度下,像今天一样,法国没有一个城市、乡镇、村庄、小村、济贫院、工场、修道院、学院能在各自的事务中拥有独立意志,能够照自己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中间团体和中间力量的消失,使得社会再也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制衡政府的权力,也无法构建起公共空间,形成公共生活,人的独立、自由、权利被剥夺殆尽,从此,只能听任强大的国家权力为所欲为、肆意扩充。正如托克维尔所言:“政府把全体法国人置于管理监督之下;如果说这个蛮横字眼当时尚未造出,至少它在事实上已经存在了。”(91页)
在国家权力的扩张下,整个社会无处不弥漫着权力的监管、控制和专断,其运作方式完全是以行政权力为中心,从上到下的权力体系取代了原本自然存在、充满活力的社会运作体系和结构。请看托克维尔形象而生动的描述:“大臣已经萌发出一种愿望,要洞察所有事务,亲自在巴黎处理一切。随着时代的前进和政府的完善,这种愿望日益强烈。到18世纪末,在任何边远省份建立一个慈善工场,都要由总监亲自监督其开支、制定规章、选定地址。创办乞丐收容所也必须告知总监所收乞丐的姓名以及进出的准确时间”(101页);“为了做到身在巴黎而能领导一切,洞悉一切,必须发明上千种审查手段。书面文件已经十分巨大,行政程序慢得惊人,我从未发现一个教区重建钟楼或修理本堂神甫住所的要求能在少于一年内获得批准,最通常需要两年或三年才能获准”(102页)。
正是由于整个社会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社会的公共空间业已丧失,中间团体机构消失殆尽,原本维持社会运转的生机勃勃的自然推动力也不复存在,那么推动社会结构、组织单元乃至个人运转的动力只能来自强大的中央权力。“由于中央政权已经摧毁了所有中间政权机构,因而在中央政权和个人之间,只存在广阔空旷的空间,因此在个人眼中,中央政府已成为社会机器的唯一动力,成为公共生活所必须的唯一代理人。”(107页)这成为我们理解大革命前法国社会的关键,理解权力过度扩张所导致的必然恶果的起点。
二
当强大的中央权力取代一切成为运转中心时,它所带来的另一恶果就是彻底摧毁了人们现存的独立意识和自由意识,使人们成为权力的附属物,成为从心态到行动上的权力依附者。他们不再是因强制而服从,而是具有奴性与毫无自由知性的受奴役者,自由与独立不再是他们心中的依恋和追求,它们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托克维尔详细分析和描述了法兰西民族的这一心态:大家都认为,若是国家不介入,什么重要事务也搞不好,种田的人平常对清规戒律反抗最厉害,连他们竟然也相信,如果农业得不到改进,应主要归咎于政府,因为政府既不能提供足够的咨询,也不提供足够的帮助。同样,在大多数人看来,如今唯有政府才能确保公共秩序,在人民看来,政府已经取代了上帝,成为了上帝,他们任何事情都得祈求政府,如遇不好的事情发生,也怪罪于政府,甚至连气候异常也与政府有关。托克维尔把这些与英国作了比较,用惊讶的口吻写道:巡视员和十字勋章,这套方法是萨福克郡等农夫从来也想不到的。
这些事例,无疑十分清楚地表明法兰西民族已经形成了对权力的依附和服从,它已病入膏肓,无可挽回,“这些思想决不停留书本中,它们渗透到一切人的精神中,与风尚融为一体,进入人们的习俗,深入到所有各部分,一直到日常生活的实际中”(107页)。也正是在这一心态下,尽管大革命的勇士们发动了革命,摧毁了旧制度以及旧制度下庞大的中央权力,但当革命过后,他们重建的不是别的,还是与以前相同的中央集权。托克维尔十分犀利地透视出了其中的原因,当革命者的思想和心态依然如前时,怎么可能创建起一个自由的政治体制?“看到中央集权制在本世纪初如此轻而易举地在法国重建起来,我们丝毫不必感到惊异。1789年的勇士们曾推翻这座建筑,但是它的基础却留在这些摧毁者的心灵中,在这基础上,它才能突然间重新崛起,而且比以往更为坚固。”(110页)
其实,不仅仅法兰西民族的心态如此,大革命前一批思想家所提出的理论学说更是为其推波助澜,这些理论学说也是上述法兰西民族心态的自然产物。
大革命前,启蒙泰斗伏尔泰极力称赞英国的自由,抨击法国的专制,在其《哲学通信》中就列举了英国人所享有的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等多种自由,希望在法国能够实现英国的这些自由,但伏尔泰所说的这些自由仅仅是英国人的学术自由,也很少关心留意英国的政治自由。正像托克维尔所说:仿佛没有政治自由,学术自由仍能长期存在。在托克维尔看来,只有构建起政治制度层面上的政治自由,上述的那些学术自由才有坚实的根基,否则无法得到实现和保障。
对重农学派思想家的解读更能使人们看清这种思想对大革命及其重新建立的集权体制的影响,因为正是在他们的著作中才能最好地研究大革命的本性,大革命本身所创建的所有制度都可以在其著作中找到基本内容。托克维尔认为,重农学派的最基本内容即为排斥政治自由。他举例说:他们反对设立评议会,反对地方附属政权,总之反对不同时期的自由民族中建立的旨在维持中央权力平衡的平衡力量。重农学派的代表魁奈说道:在政治中设立平衡力量制度是个有害的思想。众所周知,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一再指出,任何政府的权力总是不断的扩充,导致政府腐败,必须对权力设立制约机构,以便阻止任何一种权力的过度扩张,保证人民的政治自由。托克维尔继承着这一思想,从自由主义理念出发,指出重农学派的这一思想自然是在为权力的扩张打开了大门。(www.xing528.com)
更为可笑的是,重农学派也在思考如何防止政府权力的过度扩张,可他们提出的解决方式则是公共教育,即提高人民的文化素养,并把它看成是制约权力的唯一保证。魁奈说道:如果国民有教养,专制制度不可能存在。他的另一个弟子说道:人们对政府滥施权力招致的灾难感到震惊,便想出了无数全然无用的手段,却忽视了唯一真正有效的手段,即有关基本司法和自然秩序的普遍、持续不断的公共教育。蒂尔戈也同样认为,首要的任务是国家本身按照某种步骤施行的某种公共教育。在托克维尔看来,他们是在用文学性的胡言碎语来代替所有政治保障。这里实际上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制约权力扩张、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方面,是构建一个制度化的政治体制,还是仅仅依靠某种教育进行“知识疗法”?毫无疑问,托克维尔坚决主张前者,认为只有制度化的构建才是更为重要的政治保障。试想,即使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水准在其公共教育中有所提高,但政治制度的构建依然缺乏对权力的制约,人民缺乏权利参与政治的制度化安排,那么这种文化水准的提高又怎能成为普遍性的政治保障呢?充其量只是个别人的政治保障,这些已为大量的实例所证明。就像旧制度下法国的学院一样,其成员文化水平不可谓不高,堪称全民族的文化精英,可就是这些学院,哪里有独立的自治权利,又哪有个人的独立与自由?因此,更重要的不在于教育水平的提高,而在于让人民拥有权利去参与,获得自由去创造,人民要在民主政治中学会民主,实现自由。托克维尔就曾说过:勒特罗纳对国家抛弃农村,使农村一无道路、二无工业、三无知识深表痛惜,但他丝毫未想到如果将农村事务交给农民负责,事情便会办得更好。这表明,让农民获得参与政治的权利,获得独立性的自治自理将更为重要,只有在这一体制下,人民在大量的政治行动中,真正表达民意,才能形成对政府滥施权力的唯一限制,构建起制约权力的制度化的权利世界。而在重农学派那里,这种公共教育说到底只是国家通过自身的权力自上而下的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的文化灌输,其实质在于国家随心所欲地造就人们,而非人民自身通过教育就可以对国家权力形成制约。托克维尔写道:
按照经济学派的观点,国家不仅要号令国民,而且要以某种方式培育国民;国家应依照某种预先树立的楷模来培养公民精神;国家的义务是用某些它认为必要的思想充实公民的头脑,向公民心中灌输某些它认为必需的情感。实际上,对它的权力没有限制,对它的所作所为也没有界限;它不仅使人
们改邪归正,而且使他们彻底转变;也许只有国家才能将人培养成另一种人!
(197页)
更为严重的是,重农学派也对法国的现实感到不满,迫切希望改革,但他们设想的进行改革的机构和改革后所达到的目标是什么呢?从法国已经存在的组织良好而且强大有力的政府机器那里,重农学派构想,通过改革现有的专制政权使之转变为能够行使新的改革的工具,但权力无限制在本质上不能改变,即“国家必须遵照基本秩序的法则进行统治,而当国家这样做时,它必须有无限权力”,“这个无限权力的国家不是直接出自上帝;它同传统丝毫无关;它是非个人的;它不再叫国王,而叫国家;它不是家族遗产,而是一切人的产物和代表,必须使每个人的权利服从于全体意志”。这个国家拥有无限的权力,只是遵照一个基本秩序的准则,由此使人想到风行18世纪欧洲大陆的开明君主专制,一种新权威主义。托克维尔认为,这种新权威主义或体制与专制制度并无区别,同时他还把在人民主权幌子下所实行的专制称之为“民主专制制度”。这是在人民主权名义下的绝对专制,请看托克维尔所作的解释:“社会中不再有等级,不再有阶级划分,不再有固定地位;人民由彼此几乎完全相同、完全平等的个人组成;这个混杂的群体被公认为唯一合法主宰,但却被完全剥夺了亲自领导甚至监督其政府的一切权力,在它头上有个独一无二的代理人。”(197—198页)这种人民主权及人民主权下的民主专制制度在随后的法国大革命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正因为如此,托克维尔十分感慨:以人民主权的名义并由人民进行的革命,不可能使我们成为自由民族。说到底,人民主权下的“民主专制制度”这种新权威政治体制也根本无法保障和实现人们的政治自由。
三
在探讨法国专制制度不断重建的同时,作为自由主义的思想家,托克维尔还在思考在从传统社会迈向现代社会过程中,在贵族制必然衰落、民主制必然到来这样的社会转型时期,如何实现自由,并重建起现代自由的大厦。应该说,这也是托克维尔自由主义思想的又一重要命题,也是他一生矢志追求的目标。
目睹法国社会的变迁,托克维尔经常会问:在从贵族制向民主制转型的过程中,我们将原先支撑自由的一些社会要素统统清除之后,适应新的自由的社会运作机制或要素又在哪里。正像他所说:“在我们摆脱祖传的社会情况,并且不管三七二十一,把祖先的一切制度、观念和民情全部放弃之后,将用什么来取代它们呢?”[2]一个社会是在千百年的自然演进过程之后才形成良好互动关系的运作机制,当这一机制在某种力量的驱动下发生渐进的变革时,对社会的影响还不是很大,可在法国,特别是像大革命这种激进的变革,当原先的一切被摧毁后,我们发现,包括人民、风情等在内的一切依然无法适应这个“新社会”,就像法国大革命中所培养出的与过去一切实行决裂的“新人”也不能支撑起民主的新社会一样。对此,托克维尔冷静地进行了解剖:王权的威严消失后,并未代之以法律的尊严;打破了原先贵族独自抗拒暴政的个人存在,但政府却把这种特权统统继承接管。结果造成少数人掌握权力,全体公民成为依附者。虽然财富的差距得以缩小,平等日渐人心,但也没有了权利的观念。同时,人民保存了祖辈的大部分偏见,而没有保存祖辈的信仰;保存了祖辈的无知,而没有保存祖辈的德行。不仅如此,原先一切的天然纽带已被撕断,一切和谐都已不复存在,风俗道德业已瓦解。这样,其结果就是“我们在放弃昔日的体制所能提供的良好东西的同时,并没有获得现实的体制可能给予的有益东西;我们虽然破坏了贵族社会,但在我们恋恋不舍地环顾旧建筑的残垣破壁时,又好像愿意把自己永远留在那里”[3]。托克维尔把这种想用激进方式来实现民主和自由称作“激进的自由”,可事实上,它无法真正实现民主和自由,法国大革命就是明证。
面对这样一种局面,如何去找寻未来自由社会的基础?
在研究中,托克维尔带着这样一个问题,他坚信,在一个常态的社会必定是每个人的自由都得到保障,不能允许存在一个强大的集权来指挥与控制一切。但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呢?托克维尔继承了孟德斯鸠的思想,认定任何权力都会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越过自己的边界进行扩张,权力的过度扩大带来的后果必然是强权,使自由受到伤害。旧制度下的法国即为例证,问题在于怎样制约这个必定存在的国家权力。孟德斯鸠认为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予以限制。除了这种制度化安排之外,托克维尔认为必须要构筑一个社会的公共空间,运用多种社会权力来进行制约。在《旧制度与法国大革命》一书中,他反复强调是中间团体的消失才带来了强大的专制集权。就是在这一点上,托克维尔深化了孟德斯鸠的思想。
前已指出,在传统的贵族制社会中,这种社会权力的最大体现者即为贵族。众所周知,西欧的封建社会结构为贵族留下了极大的权力行使空间,使其在其所管辖的领地之内拥有司法、征税、救济等权力,用托克维尔的话来说,贵族既是自己领地的统治者,又是领地人民的护卫者。正是这样的社会结构以及贵族这样的双重性质,决定了贵族可以用这一空间结构抵挡来自王权的扩张,在全社会并未完全为王权所笼罩之下的情况下还能保有一丝独立与自由的余地。但这种自由并非常态,而是病态的不正规的自由。贵族的“这些权力一方面减缓了当局的压力,另一方面又使人民保持了反抗的精神”。但这绝不是现代社会所要求的那种独立与自由。随着社会的发展,贵族制注定要瓦解,这种贵族式的自由自然也将随之消失。在一个现代社会里,特别是在一个日趋平等的社会里,这种制约专制权力的社会权力在哪里,它又体现为什么内容呢?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托克维尔已经指明了这种社会权力所包含的内容。由于他所生活的法国不存在这种公共空间,托克维尔在美国找到了一种制约国家权力的社会权力。
与很多国家一样,美国是一个高扬“人民主权”旗帜的国家。这一原则已经深入人心,并成为美国的立国与治国之本。正如托克维尔所说:人民主权原则成了法律的法律,人民是一切事务的原因和结果,凡事皆出自人民,并用之于人民。就是这个高扬“人民主权”的国家,既阻止着国家权力的肆意扩张,又防止了压抑个人自由的“多数的暴政”的出现,实现了平等与自由的完美结合。换言之,在一个充分保障个人自由的国家,人民主权可以与自由有机结合,相得益彰,成为捍卫保障自由的基石。这也是为什么托克维尔钟情于研究美国民主的原因,他要下决心弄清楚在人民主权的民主体制不可避免到来的前提下,如何实现人民的自由。
在纷繁复杂的事况中,托克维尔以睿智的眼光首先看到了美国的乡镇(township),他详细考察了美国的乡镇组织、民情,以及对自由的保障,认为,没有乡镇这一社会最基层组织的自由,就没有人民的自由,社会也就不存在自由精神。可以说,一个独立、自由的乡镇是制约国家权力扩张的首要条件,也是维护人民权利与自由的天然屏障。托克维尔写道:
乡镇即是自由人民的力量所在。乡镇组织之于自由,犹如小学之于授课。乡镇组织将自由带给人民,教导人民安享自由和学会让自由为他们服务。在没有乡镇组织的条件下,一个国家虽然可以建立一个自由的政府,但它没有自由的精神。片刻的激情、暂时的利益或偶然的机会可以创造出独立的外表,但潜伏于社会机体内部的专制也迟早会重新冒出表面。[4]
托克维尔始终都在思考如何培养起针对强大国家权力的“抵抗力”,他认为,除了三权分立等法制制度构建可以“建立一个民主的政府,而又使暴政几乎无机会肆虐”之外,还必须要在社会中培育起出版自由、结社自由等社会权力,“必须使社会的活动不由政府包办”,“普通公民组成的次级团体拥有部分权利”,才能抵抗国家权力的扩张,捍卫人的自由与权利。他说:“我认为必然要有一个高于其他一切权力的社会权力;但我又相信,当这个一切权力的面前没有任何障碍可以阻止它前进和使之延迟前进时,自由就要遭到破坏。”[5]当然,托克维尔也强调,要培育出强大有力的社会权力,必须让全体人民在心中形成追求自由的精神,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捍卫自由的风气,即一个民族的整个道德精神或社会的公共精神。他认为,在美国就是整个社会民情使得这个民主国家保持着自由。因此,托克维尔发出了响亮的告白:
如果我们不逐渐采用并最后建立民主制度,不向全体公民灌输那些使他们首先懂得自由和随后享用自由的思想和感情,那么,不论是有产者还是贵族,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谁都不能独立自主,而暴政则将统治所有的人。[6]
实际上,这也就是一种公民精神。正像吕克·莫尼埃所说,怎样才能防止社会在走向民主的时候无意之中扼杀人的自尊心和光荣感呢?托克维尔认为只有一种救治的办法,那就是要提倡公民精神。这种公民精神说到底就是对自由的天生热爱[7]。
四
尽管托克维尔冷静地分析了革命、民主和自由的关系,并且毕生都在为自由而战。但就他自己的内心情感来说,孤独陪伴了他的一生。这不仅是因为在大众民主的时代,他还保有着贵族式的孤傲,他不愿意为了某种利益而卑躬屈膝,降下自己独立而正直的人格,更重要的是,他的深刻和超前的思想不为世人所理解。的确,思想家是孤独的,他不能也不应该混迹和等同于普通人。托克维尔自己说过,作为一个政治活动家,他是很孤独的。这的确是他的内心独白,他曾经不止一次地表达过这种孤独的心境:“我向你承认……孤独一直环绕着我。”就政治派别来说,他不属于当时法国政坛上的任何派别,既不是维护王朝的正统派,又脱离了奥尔良派;他曾属于王朝反对派,但又自称无党派,且反对宴会运动。其实,他的孤独并非仅仅是由于没有归附党派,而根本在于他对专制制度的批判、对自由的追求找不到任何知音,他所发出的自由的呐喊引不起时人的共鸣。他曾这样说:对自由的感受必须亲身体验,对于那些没有感受过这种爱好的平庸的灵魂,就不必试图让他们理解了。他也这样写道:
我和现在的很多人走着不同的道路,我们在思想和情感上已经相互无法沟通。他们不再理解我常常着迷和所关注的事情,他们也不再理会我从内心向往的那些对社会有益的重要的事情。对他们新的任务,我只有冷漠,并且时常蔑视……我有亲戚、邻居和朋友,但我的心灵不再有家园或者一个国家……我向你承认,这种心智的孤独常常带给我一种荒凉的情感,这远远胜过我走在美国广阔原野时的感觉。
读到托克维尔的这些独白,不禁让人感慨不已。
托克维尔曾经说过:我没有传统,没有党派,除了自由与人类尊严的事业,我别无事业。这是一个自由主义者的理想情怀,在专制主义的汪洋大海中,他如一叶孤舟,在这个民族的大多数人包括他很多熟悉的朋友都因为某种私利而奴颜婢膝地屈服于专制统治时,他冷眼相视。自由的理想、自由的信念支撑着他,尽管孤独,但不孤寂。也许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的理想和追求超越了那个时代的法兰西民族的集体情感、意识和心态。但这个民族在后来毕竟选择和实现了自由。从这个意义上,托克维尔可以称为法兰西民族的自由斗士。我们完全可以像法兰西人民赞颂伏尔泰那样称誉托克维尔:他引导着人民走向自由。
【注释】
[1]见张芝联为《旧制度与大革命》所写的序言。
[2]托克维尔著,董国良译:《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2页。
[3]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第13页。
[4]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第67页。
[5]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第289页。
[6]同上书,第367页。
[7]托克维尔:《托克维尔回忆录》,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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