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
导读教师:李宏图
版本埃里克·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王希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1998年,埃里克·方纳(Eric Foner,1943—)出版了《美国自由的故事》,此书一出,立刻在美国史学界引起了轰动,被认为是一部由美国最优秀的历史学家所写的最为优秀的著作。的确,方纳是最为出色的历史学家,作为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同时担任美国历史学家组织和美国历史学会的主席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这两个美国史学界最大专业组织的主席职位一向由史学界公认的最有成就、最有影响的历史学家来担任,而能够在一生中同时担任两组织主席的人屈指可数;方纳的当选说明美国史学界对他在学术研究、教学和社会影响方面的巨大成就予以了最高形式的承认”[1]。这本著作是他30多年历史研究积累的体现,反映了当代史学的新成果,因此出版之后便好评如潮。那么,在这本书里,方纳叙述了什么样的“自由的故事”从而获得了如此高的评价呢?
一
30多年前,还处风华正茂的方纳就已经开始关注“自由”这一美国社会最为基本的问题。1969年,他的博士论文《自由土地,自由劳动,自由人:内战前共和党的意识形态》便主要研究这一主题。在此书中,方纳引入了“意识形态”的概念来分析内战发生的原因,“准确而优雅地把握和表现思想和史实的流动”,具有新颖的说服力,但由于受到当时观念的单元(Unit Ideas)研究方法的影响,方纳仍将“意识形态”看成是一种单一性的、为北部社会共享的社会集体意识,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中可能包含的更为复杂的成分。到了20世纪70年代初期,特别是当方纳1972—1973年在英国进行为期一年的研究期间,以E·P·汤普森为代表的新社会史给了他很大的启发,由此,他开始摆脱传统的“意识形态”的研究模式,将注意力转移到被传统史学忽略的工人阶级普通成员的历史、普通黑人的历史等方面,并在研究中将新社会史的研究方法与传统的思想史研究结合起来[2]。此时所形成的这一研究方法此后一直支配着他的研究思路,并贯穿在他的这本《美国自由的故事》一书中。值得注意的是,方纳不仅受到这一历史研究“向下看”研究方法的影响,而且在70年代开始出现而至今已经占居思想史研究主流的、以德国科泽勒克和斯金纳为代表的“剑桥学派”对概念史的关注和提倡也深刻地影响了他。
在这里,方纳从观念的单元的历史转向了“概念史”的研究正好也与当时思想史研究方法变化的节拍完全一致。在思想史研究中,早在20世纪30年代,由“历史观念史的主要创始者”[3]、美国学者阿瑟·洛维乔易为代表提出了观念史研究,着重研究思想史中的“观念的单元”,主要是指西方思想传统中那些基本的和经久不变的观念。虽然这些观念可以被分开和重新组织,但一般来说,西方社会的人们都不假思索地继承了这些观念。在人类思想的演进中,这些基本的观念就成了基本的存在,成了思想演进发展的“伟大环节”,影响或者决定着人类思想的发展。很长时间以来,这种研究方法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但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西方,特别是在英国,一些历史学家当然主要是思想史家开始挑战这一占据主导地位的传统观点。以剑桥大学的思想史家拉斯莱特、波科克为先导,斯金纳和达恩继之。经过他们的努力,到了80年代后,终于发展成为有独特研究理论与方法的学派,由于这一学派的代表性人物和推动其发展的学者主要集中于剑桥大学,故也被称为“剑桥学派”。
剑桥学派认为,没有脱离语境的、无时间限制的真理存在,包括那些“伟大的”经典文本也是不存在的。因此,必须从产生经典文本的社会和知识背景下研究这些思想,只有置于这种大背景下,或不同的语境下,才能更好地理解这些思想。同时,思想史的一些概念在历史的演进中不断被重新定义,形成了层次分明的思想分隔。因此,思想史家要像考古学家那样去工作,挖掘出已经埋葬的思想瑰宝,仔细分辨其细微的不同。斯金纳说:在我看来,大多数人并不知道;我们一直承继着既往的理论,但并不一定真正理解它。如果还存在着一种方法——也许是唯一的方法——能增进我们的理解的话,那就是要追溯到历史的转折点,在此,思考政治的方式得到了最初的明确表达和发展。这样,我们将能够看到至今一直援用的概念在最初是如何被定义的,它被用于什么目的,而又支持强化着对公共权力的什么观念。这反过来能使我们对现在不甚理解的一系列概念有了清晰的理解。总之,如果我们不仅想要弄懂这些概念,而且还想理解我们现在的道德和政治世界的很多类似情况的话,就需要成为思想史家[4]。
正是从历史语境中来研究思想史,研究概念的变化与演进,也从不同的阶层,特别是下层来理解美国自由的发展,成为方纳这本著作的重要视角。同时,在30年学术研究生涯中,他都始终在关注“自由”的问题,因此,到了晚年,这种积累使方纳有能力进行总结性的写作,并开辟将这几种不同的研究方法综合起来的新思路。
从这些方法论出发,方纳在这本书中打破了将“自由”概念理解为一个不变的整体的观念,而将其视为一个可以由不同的群体、不同的阶级所理解并且也成为“自由”这个概念内容一部分的“价值复合体”。也就是说,在“自由”概念发展的过程中,它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不同的群体和阶级都对自由这个概念作出了定义,并为自己的“自由”做出努力。与此同时,他也非常重视下层人民对自由的理解,并将这些理解放在历史的演变中进行分析。他描述了美国“自由”的四个维度——政治自由、公民自由、经济自由和个人自由——是如何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形成和演变的。在对每一历史阶段的“自由”和每一种“自由”的维度的讨论中,方纳使用了三个相关的分析角度:自由的认知(什么是自由)、自由生长的社会条件(自由如何在权力的体制中得以实现)和自由的界限(谁应该享有自由)。所以,本书所关心的不是“自由”的抽象定义,而是处在历史中的不同的“自由”定义所产生的社会背景、不同的“自由”思想之间的斗争以及这些斗争的结果最终如何进入美国“自由”的内涵和范围,并成为了美国自由传统的一部分[5]。
二
所以要写作《美国自由的故事》这本书,除了方纳自己历史研究的经历外,还因为他自年轻的时候就一直在关注美国的自由问题,可以说,本书只不过是他长期以来所从事的历史研究的继续。与此同时,另外两个因素也使方纳觉得有必要写一本关于美国自由的故事的著作。这些因素之一就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所发生的关于《全国中小学美国史教学指南》的全国大辩论。在这场大辩论中,保守势力攻击新美国史学家刻意渲染了美国历史上的“黑暗”面,过分强调了以种族、性别和阶级为限的群体历史经验,破坏了美国人民的国家和公民认同的基础。保守派最常用的攻击武器不是其他,而是“自由”的概念——一种只是强调个人免受外力压迫、市场免受政府干预、以牺牲社会公平和正义来换取对个人权利的保护的自由派。与此同时,历史研究中的“碎化”问题——以孤立和分离的方式进行的群体历史研究——对历史学界提出了挑战,促使历史学家探索新的美国通史叙事体,要求这一新的叙事体既能反映不同群体美国人的历史经验,又能体现群体历史经验之间的交叉性和复杂性,并能展现一种“共有的传统”。这些思考成为了方纳写作这本书的主要动力[6]。除这些因素之外,家庭的影响也对他的历史观念产生了作用。方纳的父亲和叔父都是历史学家,而且在思想和历史观上都属于“老左派”,他们进行了不为当时主流历史学所认可的黑人和工人运动的历史研究,由此而受到了长期的政治和经济迫害。这样的家庭背景对方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说,他从父亲那里知道了一大批被正规历史教科书过滤掉的美国历史事件、思想和人物,学会了如何通过历史来认识现实[7]。
从美国历史进程来看,自由在美国的成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1776年,美国通过革命的方式建立了国家。从世界历史的进程来看,美利坚合众国这样的共和国的诞生并不仅仅标志着创造了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是创造了一个不同于以往类型的国家,这是一个以人权、平等和自由为基础的共和国。它以自身的实践昭示着,启蒙思想家的思想是切实可行的,任何一个民族都能够制定一种建立在保护个人权利基础之上的政治体制。从此,美国也成为了民主、自由、人权和机会的象征,成为其他民族的榜样,正因为如此,当时的欧洲人把美国看作是新大陆,而欧洲则是旧大陆。德国的舒伯特曾宣称:在美国,十三扇金色的大门向不容异说和专制政治的受害者敞开着。歌德也说:美利坚,你的那个大陆胜过我们的这个旧大陆。在这个新大陆,没有贵族继承制,没有专制主义的遗产,没有革命的热情,取而代之的是,她在实现了民主的同时,又保持了自由。正因为美国与欧洲非常不同,它也就成为了欧洲人进行观察、比较和反思的重要主题。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于1831年前往美国考察,以探寻美国人民是如何实现民主和自由的,以此作为法兰西民族的参考。恩格斯也曾经到美国作过考察,他亲眼目睹了美国社会的蓬勃发展,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给没有去过美国的马克思写信,介绍美国的情况和自己的观感。总之,自17世纪以来,在西方世界,自由和自由主义成为非常重要的思想资源,通过自由的引导,最终确立起了自由的社会体制。而美国则是把这种自由高扬到极致的国家,也正是自由的动力推动着美国一跃而成为世界的最强国。与此同时,美利坚民族也把自由变为自己的民族特性,并把自己的国家建构成这样的形象,即它是世界上最为自由的国度,它是人类自由的“避难所”,总之,它似乎就是自由的化身或自由本身。方纳曾举例说,在一次民意测验中,一位参与者宣称:“当一个美国人的意义就在于拥有自由。”因此,正像方纳自己所说:“因为自由的概念在美国生活中占据了极为中心的位置,不了解自由在美国演变的历史,一个人便无法真正地懂得美国社会”(中文版序言),同样,也就“不可能真正地懂得美国的历史”(11页)。这样,就自由这一主题而言,它既是美国立国的基础和根本,又是美国的象征,选择这样重要的主题进行研究既是每一位历史学家的学术责任,也是一种社会的责任。
三
在研究自由的过程中,首先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自由,对自由概念的定义是什么?方纳在本书的扉页上引用了兰斯顿·休斯的一首诗《像自由这样的字》,诗中这样写道:
有些字像自由(Freedom),
说出来甜蜜动听美妙无双,
在我心灵的深处,
自由无时不在尽情地歌唱,
有些字像自由(Liberty),
它们却使我忍不住哭泣哀伤,
假如你知道我所经历的一切,
你就会懂得我为何如此悲伤。
在这里,作者使用了两个不同的词来表达“自由”的含义。在英语中,指代“自由”的有两个词,即“Freedom”和“Liberty”。而在法文中,是使用“Liberte”这个词,在德文中则是“Freiheitt”这个词。
一般来说,在英美学术界,学者们一般都认为这两个词的意义是相同的。著名思想家伯林就曾说过,“没有区别地使用这两个词,都表示同一种意义”[8]。思想史家斯金纳认为,我已经有意识地在本书中不加区别地使用这两个词,尽管这两个词并非同义[9]。莫里斯·克兰斯通认为两词可以互换,“Freedom”是在哲学和更为一般的意义上来使用,“Liberty”则倾向于使用在政治和法律的语境中。为了弄清楚这两个词的准确意义,汉纳·费尼歇·皮特金深入地探讨了这两个词的来源,认为,“Freedom”起源于德语,通过盎格鲁撒克逊人传递给了英国人,而“Liberty”是带有古法语味道的拉丁语,它通过诺曼人传到了英国,由此在英国形成了两个单词并用的情况[10]。
而就自由的一般意义来说,它指得是“免于受到政府或者国家的直接强制”[11]。在另一意义上,它也意味着和必然包括着人的独立,在消极的意义上也可以表达为人的不顺从[12]。菲力浦·佩蒂特认为自由指得是不受支配(non-domination)[13]。但如果要从历史学的视角来考察的话,我们不应该仅仅只是看到这个概念的含义,而更需要考察这个概念的含义究竟在何时形成,并固定下来和为我们广泛接受。因此,在历史中重新再现关于“自由”的不同定义和更为丰富的内容,在更宽广的视野中来考察与理解“自由”这一概念的演变当是历史学家的重要任务,而这样的研究方法在方纳的这本著作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正是在这本书中,方纳为我们显示了如果不再仅仅从政治哲学的视角来讨论自由,而是转换研究问题的方式,把抽象的自由主义理论还原为实际的历史进程,就能够在一个长时段中更加清楚地看到美国是如何从英国那里接受了自由的思想,然后演绎成为自己的独特表达,并在历史的演进中,形成了美国式的自由。所以,自由如同本原的存在,但对其理解的方式却不同。如果说自由是多维的,那么,美利坚民族在培育自由大树的过程中,张扬了自由的哪些内容,又压抑了什么内容?如果说自由是流动的,那么,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美利坚民族对之添加了什么,减少了什么?方纳的书为我们描绘了自由不断发展和变化的丰富多彩的画卷。正如方纳自己所说:
我不打算讨论抽象意义上的自由,我希望把自由放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之中,展现在美国历史上不同时期内,不同内容的自由思想是如何产生的和实践的以及占主导地位的和被斥为异己的自由观之间存在的那种对立和冲突是如何持续不断地重新界定了美国自由的内涵。(10~11页)
历史是人所创造的,美国“自由”成长的历史也同样如此。一旦自由从普遍性的抽象权利变成为实际内容的展开与实现时,我们便会发现,从1776年美国建国开始至今,在两百多年中,不同的阶层、团体、性别对自由都有着不同的理解,并为自由的成长作出了努力。独立战争后,当美国作为一个国家获得了自由时,奴隶制的存在依然使黑人处于“奴役”的不自由状态;当所有的男性都获得了自由的时候,而女性却始终没有得到应该具有的自由权利;当资本家获得了“市场经济”的自由之后,工人阶级却没有劳动的“自由”;在冷战时期,当美国宣称他们是自由的,而社会主义的苏联是专制独裁的时候,美国国内信仰社会主义的人却因“麦卡锡主义”的盛行而被剥夺了基本的权利和自由。因此,在自由成长的历史中,尽管自由被开国元勋们定义为人的不可剥夺的普遍权利,这个民族的所有成员也在分享着某种共同的自由。但与此同时,自由又是分裂的和冲突的,不同的人群都从各自的角度来理解自由、定义自由和争取自由。当我们说某个群体实现了自由,无异于说他们对自由的定义得到了承认,被提升到了合法性的地位。从这一意义上说,美利坚自由的成长和实现的历史并不是一马平川的坦途,而是在冲突、斗争、让步、妥协甚至退步等过程中实现的。同时,这些不同群体对自由的定义不仅扩展了自由的含义,而且也证明,在美国的历史中,自由包含的不是一个单一的思想,而是一个多元价值的复合体;它是多维度的,而非固定的;它被不断地叠加累积,而非一成不变。同样,不同的群体对它的不同定义也被长久地留存在了历史的记忆中,成为历史演进中不可或缺的思想资源,它从来就没有消失,它会在特定时代需要的时候再度登场。(www.xing528.com)
于是,我们自然想到了另一个问题:美国自由不断成长和实现的动力在哪里?或者说在某个时期为什么这个集团、群体获得了自由权利,而另一个群体却丧失了这些?正如方纳所说,美国自由的故事不是一个简单的、描述一个又一个的群体如何相继争取到一套固定不变的权利的史诗性故事。那么,是什么社会条件限制了自由的实现,又是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下,人们实现了自由?这种条件是观念的、政治的,还是物质的?在方纳看来,政治上的权力机制至关重要,实际上,争取自由的斗争就是不同的群体为控制国家权力的斗争,或者要求被纳入权力机制的斗争。在独立战争后,白人的自由和权利都通过掌握和控制着国家的政治体制而获得实现,相反,黑人却没有足够的力量来实现这些,因此,他们的自由等一系列权利也就无从谈起。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讲,争取国家权力的斗争就显得如此重要,同样,一个政府必须要有这些集团的利益代表。由此推演,如果指望政府的全部行为都体现其“公共性”及其公正性,恐怕这只是一种理想或幻想。也就是说,当我们提起美国的自由和民主时,我们必须要问,这是什么时候的自由,这是哪个群体的自由,我们不能大而化之地把美国在自由民主口号下所做的一切都等同于自由民主本身。因此,方纳这本书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它打破了在我们头脑中所形成的美国自由的“表象”,它使我们看到了在美国历史的进程中,在不同历史阶段中所展现出的自由的不同内容,各不相同的群体对自由的不同定义。实际上,只有在这种历史的演进中,我们才能领略自由相互博击和不断扩展的丰富性,找寻到什么是自由的定义。这样,当我们在说到美国的自由时,我们将会清醒地知晓,这是谁的自由,是作为普遍性的抽象的自由,还是某个群体认同的自由,还是其他。
对此,正像方纳自己所概括的那样,尽管很多人把自由看成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哲学范畴,或者是一个几乎不因时而异的概念,但本书要提出的观点却是,自由的内涵总是在不断地受到挑战,自由的历史始终是一个充满了辩论、分歧和斗争的故事。在美国,自由的内涵曾经变化过多次,就在我们进入21世纪的时候,美国人关于自由内涵的辩论仍然没有结束。与此同时,我们所称的自由的“界限”,即谁有权享有自由的问题,也还在辩论之中。在历史的大部分时间内,许多人曾被排除在享有自由的行列之外。最令人震撼的例子当然要数非裔美国人的经历。直到内战结束之前,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一直处于受人奴役的状态之中;内战之后,他们又继续饱受了持续一个世纪之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多重歧视。同样,美国妇女也曾经被长期剥夺了许多在男性理所当然地视为构成美国自由基本要素的权利,包括选举权、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取竞争技术工作的权利。其他群体的美国人同样也感到他们曾被剥夺了真正的自由。基于这些历史考察,该书认为,推动自由在美国历史上扩展的动力,正是来自这些被排斥的群体按自己对自由的理解而不断争取享有完整的自由的斗争。无论是反对奴隶制的斗争、女权运动、劳工争取“经济自由”的努力,还是激进派和持不同政见者对言论自由的要求,所有这些“围绕自由的界限所展开的战斗”都有助于扩展所有美国人享有的自由的内容。
从美国国内不同的社会阶层来理解美国的自由,可以加深我们对“自由”概念内涵的理解,如果我们转换视角在国际范围内来看美国的自由,同样也会使我们更加理解美国式的自由。因为,在方纳看来,“我们非常有必要记住:自由的历史是一部实实在在的国际史”(5页)。就美国而言,从美国建国之时,其对自由的理解就始终与“国际”相联系,由于美国这块土地上的人民是移民而来,他们首先从英国那里带来了“自由”的概念,正如方纳所说,这是一个“跨大西洋的政治词汇”。随后,在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过程中,美国人民作出了对自由的基本理解,并且在革命中“创造了这样的一种幻觉,即在这个充满压迫的世界上,美国是自由的唯一的避难所,这种幻觉在当今美国的政治文化中仍然存在”(23页),同时,这也成为美国的一种使命,即要在全世界实现自由。以后,在美国历史进程中,自由,这里是指美国式的自由,就经常与国际相关联。例如在二战中,面对法西斯主义的嚣张,罗斯福在1941年1月表述道:人类最根本的自由是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他还把这场斗争描述为一场“介于人类自由与人类奴役之间”的战争,并且,他认为,美国人必须肩负起保卫“伟大的自由,反对专制主义的黑暗力量对自由的围剿和攻击;反对它对世界的奴役”。这种美国应该承担起维护人类自由的使命感一直就是美国传统和政治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我们理解美国自由具有“国际”性的重要内容。二战结束后,在冷战期间,这种使命感又深深影响了美国。例如,为了争取民众的支持,杜鲁门动用了他的语言库中最重型的武器——捍卫自由。作为“自由世界”的领袖,美国现在必须承担起支持“热爱自由的人民”的责任,无论他们在什么地方受到了“共产主义的威胁”。在18分钟的演讲中,杜鲁门一共24次使用了“自由的”或“自由”的字眼。在美苏冷战时期,美国把这场斗争描写为“自由的思想”与“在克里姆林宫那个面目狰狞的寡权政治控制下的奴隶制思想”之间的斗争。杜鲁门在1953年退休后回忆说,“我在办公室里度过的每一天几乎都为这场全方位展开的斗争所占据,这是一场热爱自由的人与想把世界带回到奴役与黑暗的人之间的斗争”(356页)。冷战时期美国对自由的理解,便是将自由等同于反共产主义,并且将世界划分为自由的和受奴役的两分模式。历史常常有惊人的相似,在美国入侵伊拉克的时候,美国总统也是将“自由”作为自己使命,要将“自由”输入到伊拉克。布什在第二任总统就职演说中,就一共用了42次“自由”这样的词汇。在今天全球化的时代,这种“自由”的“国际”性视野对人们具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它昭示着:任何国家,特别是美国,不能够将自由的定义强加给任何别的民族和国家,每个民族和国家都将在自己的历史进程、文化传统中找寻到自己的“自由”,人们,特别是处在“强势”地位的民族和国家,绝不能够把自己的那种独特的“自由”概念生硬地强加给其他民族和国家。对此,方纳的表述非常精辟,他说:
沐浴在21世纪曙光中的美国自由的定义是一个特定的民族国家的历史的产物;目前(在美国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自由观决不是美国传统中唯一的自由观。同样需要认识到的是:全球化——或自由本身——并非不可避免地只能以一种单一形式在全世界出现。(中文本序言)
四
近代以来,特别是在这二十多年中,我们一直对美国式的自由充满着为时空所阻隔的想象(image),我们忽略或者忘记了这种自由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方纳的这本书无疑告诉了我们,早在美国建国之际,美利坚民族就把自己建构成为一个无比自由的表象,而目前我们对这种自由的理解,究竟是我们某个群体的想象和再次建构,还是我们已经作出了正确的诠释,或者说是给出了我们的定义,都值得深入探讨。
方纳这本书不仅使我们对美国自由的演变多了一种理解,更为重要的是,还为我们提供了方法论上的启迪。这就是,在对自由的研究中,我们应该像方纳或“剑桥学派”的斯金纳那样进行一次“自由”概念的思想考古,以便清晰地看到不同的人、群体和阶层在对“自由”理解上的分歧、对立、综合以及其意义指向,了解“自由”定义的变化和多重性,以及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所形成的“自由”的多重传统。这样做的意义也正如斯金纳对“消极自由”的批评所表达的主旨:“我的意图是通过重新进入我们已经丢失的知识世界来质疑自由主义理念胜利之后这种自由的霸权。我试图在它最初形成的知识和政治语境的范围内来考察这一理论本身的结构和前提,并以特定的方式提供给我们重新思考,要求我们思想唯一性的可能性。”[14]
就思想史的研究而言,这意味着历史能给我们一双锐利的眼睛,不会为表面的现象所迷惑;历史也能给我们宽广的视野,使我们在长时段中发现我们通常习以为常的概念和观念如何不断地发展与变化,并被不断地再定义,不断地增添或者减少内容;历史能让我们不再盲目地相信所谓的“真理”,而是进行着自己的思考,能够“像一头牛那样去反刍”,发现与寻找到另一种“真理”的存在,一种多元化的存在;同时,历史也能够使我们发现这些概念的不同定义如何相互博击,在历史的舞台上上演着精彩的活剧,而哪些因素、哪派力量和哪种权力机制使得其中的一种定义成为了主导。
由此,也正像剑桥学派的领军人物斯金纳所反复说过的,正是通过对思想史的研究,人们才不会盲目地轻信某种占据主流地位的观念,才会理解久远的价值观念如何在我们今天的生活方式中凸现,以及我们今天思考这些价值观念的方式,从而反思在不同的状态中、不同的时间里我们所作出的一系列选择。实际上,这种理解有助于我们从对这些价值观念的主导性解释的控制下解放出来,并对它们进行重新理解。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把相异的价值偷偷地私自塞进了历史中。思想史家的作用就在于从历史中挖掘出不同的定义,以有助于读者对现在的价值观念和信仰作出自己的判断,并留给他们去反刍[15]。
埃里克·方纳在书中这样写道:美国“自由的故事不是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英雄史诗,它没有一个预先设定的开始和结尾,相反,它是一个不设界限的同时充满成功和失败的历史,它是一部关于民族就自己政治文化的关键思想展开的一场永无止境的争论的记录。在这场漫长的跨越时间限制的对话中,自由的内涵如同美利坚本身一样,始终是具有多面性的,始终是具有争议性的,始终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19页)[16]。这样,我们就必须要在更宽广的范围中,在历史的进程中对自由这个概念进行学术的梳理和理解。总之,为了更好地理解自由,理解美国的自由,我们需要历史。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方纳为我们贡献了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就是从社会史的视角来研究概念的变化,或者说是概念史的社会维度;并且也为我们重述了一个不同于主流意识形态所理解的自由,一个时常被人遗忘的那一个群体所理解的自由,一个更为全面的关于美国自由的故事。
【注释】
[1]王希:《方纳:一个并非神话的故事》,《美国自由的故事》,第513~514页。
[2]王希:《方纳:一个并非神话的故事》,《美国自由的故事》,第523页。
[3]Preston King(ed),The History of Ideas: An Introduction to Method,Croom Helm,1983,p.8.
[4]Quentin Skinner,Liberty Before Liberalis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pp.109-110.
[5]王希:《方纳:一个并非神话的故事》,《美国自由的故事》,第531页。
[6]王希:《方纳:一个并非神话的故事》,《美国自由的故事》,第530页。
[7]王希:《近30年美国史学的新变化——埃里克·方纳教授访谈录》,《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3期,第71~72页。
[8]Isaiah Berlin,Four Essays on Libert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9,p.121.
[9]Quentin Skinner,Liberty Before Liberalism,p.5.
[10]Hanna Fenichel Pitkin,“Are Freedom and Liberty Twins”,Political Theory,Vol.16,1988.
[11]Anthony Arblaster,The Rise and Decline ofWestern Liberalism,Basil Blackwell,1984,p.8.
[12]详见Quentin Skinner,Liberty Before Liberalism,p.5。作者在对自由主义的研究中,对“自由”即是持这种定义。
[13]Philip Petitt,Republicanism: A Theory of Freedom and Government,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p.21.
[14]详见Quentin Skinner,Liberty Before Liberalism。
[15]详见Quentin Skinner,Liberty Before Liberalism。
[16]应当指出的是,方纳教授虽然是以美国为研究个案,但这一观点却具有方法论上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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