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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政治界忠奸之辨研究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宋代举国上下,或者朝廷内外,普遍存在着“忠”“奸”对称表述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现象。鉴于如上几个方面的综合考查,将范质的话视为与宋太祖扎匡胤以及广泛的社会各界,所进行的“忠”“奸”对称表述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当是不应该受到怀疑的确切事实。潘佑上疏的出发点是为了挽救因用人不当所造成的“败乱国家”灾难,是典型的“违命利君”忠臣表现,而不是出于诅咒的目的与李煜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

北宋政治界忠奸之辨研究

宋代举国上下,或者朝廷内外,普遍存在着“忠”“奸”对称表述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现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现象”是指除开上述专门就朝廷选拔任用人才时,见于官方文书当中所表现出来的“忠”“奸”对称表述内容。君臣之间,大臣与大臣之间,推荐与罢免人才的时候,平时交换政治见解的时候,相互之间进行评价的时候,等等,都存在着“忠”“奸”对称表述现象。而且这些表述与政治密切相关,从发话者所发话的具体情境来看,是处于日常的政治生活场景当中,而不是特定的政治生活场景。先举几个个例证来说明“忠”“奸”对称表述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事实:

(范)质又言:“宰相者,以举贤为职,以掩善为不忠。窃见端明殿学士吕余庆、枢密副使赵普,精通治道,经事霸府,历年滋深,皆公忠可倚任,乞授以台司,俾升大用。”帝嘉纳之。(《续资治通鉴》卷2)[35]

冬,十月,壬午,佑复上书曰:“臣乃者继上表章,凡数万言,词穷理尽,忠邪洞分。陛下力蔽奸邪,曲容谄伪,遂使家国愔愔,如日将暮。古有桀、纣、孙皓,破国亡家,孽自己作,尚为千古所笑。今陛下取则奸回,败乱国家,是陛下不足为桀、纣、孙皓远矣。臣不能与奸臣杂处,事亡国之主,愿赐诛戮以谢中外。”国主大怒。(《续资治通鉴》卷7)[36]

徐铉从煜至京师,帝责以不早劝煜归朝,声色俱厉,铉对曰:“臣为江南大臣,国灭,罪固当死,不当问其他。”帝曰:“忠臣也,事我当如李氏。”赐坐,抚慰之。又责张洎曰:“汝教李煜不降,使至今日。”因出其围城中召援兵蜡书。洎顿首请死,曰:“书实臣所为。犬吠非其主,此其一耳,他尚多。今得死,臣之分也。”辞色不变。帝初欲杀洎,及是奇之,曰:“卿大有胆,朕不罪卿。今事我,无替他日之忠也。”(《续资治通鉴》卷8)[37]

范质是宋太祖赵匡胤执政时期非常著名的宰相,受到当时各界的广泛好评,史书是这样记载的:“质在相位,下制敕未尝破律;命刺史、县令,必以户口版籍为急;使者按民田及狱讼,皆召见,为述天子忧勤之意,乃遣之。时号贤相。”(《续资治通鉴》卷3)[38]由于在社会各界享有盛名,所以得到开明的宋太祖赵匡胤高度评价,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宋太祖赵匡胤高度评价范质的事实史书上有明确记载:“疾革(范质得了重病),戒其子旻毋请谥,毋刻墓碑。及卒,帝甚悼惜之,赠中书令,赙赍甚厚。后因讲求辅弼,谓左右曰:‘朕闻范质居第之外不殖资产,真宰相也。’”(《续资治通鉴》卷4)[39]“时号贤相”的社会各界评价与“真宰相也”的皇帝评价,都是见于史书当中的确切记载,可以证实范质作为宰相的真正道德品行。范质有作宰相的优良品德,除了史书当中记载的“时号贤相”与“真宰相也”的旁证之外,出自于上述所摘录的亲口所云“宰相者,以举贤为职,以掩善为不忠。窃见端明殿学士吕余庆、枢密副使赵普,精通治道,经事霸府,历年滋深,皆公忠可倚任,乞授以台司,俾升大用”,也可以作为证明。这里能够看出的是,范质视“忠德”为宰相的重要使命,“宰相者,以举贤为职,以掩善为不忠”是出自肺腑的夫子自道,而对“端明殿学士吕余庆、枢密副使赵普,精通治道,经事霸府,历年滋深,皆公忠可倚任,乞授以台司,俾升大用”的评价与推荐,除了看中两个人的才能与资历外,更为看中的还是“公忠”道德。范质的如上言论虽然是以奏疏的形式,上书给宋太祖赵匡胤的,但属于日常的例行公务,而且将“忠”字作为道德判断的主体表述内容。在范质的如上表述当中,没有出现“奸”字,但却隐含着“奸”的意蕴(“掩善为不忠”可以说成“掩善为奸”),所以将范质的话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关注,可以视为一个完整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鉴于如上几个方面的综合考查,将范质的话视为与宋太祖扎匡胤以及广泛的社会各界,所进行的“忠”“奸”对称表述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当是不应该受到怀疑的确切事实。

潘佑是侍奉李煜的忠臣,由于忠言直谏而引起了李煜的嫉恨,最终导致了被李煜借助其他理由逼迫潘佑走向自杀的境地。史书是这样记载的:“佑故好老、庄,平(一个名为“平”的人,为李平)少为道士,习其说(熟悉老庄学说),佑与之善。国主疑佑之狂悖,由平激之(由于李平挑头,与潘佑一起违反规矩自行超规格祭祀鬼神),忌者因中(中伤告发)以淫祀鬼神事,乃先收平下大理狱,后收佑。佑即自杀,母及妻子徙饶州,平亦缢死狱中。”(《续资治通鉴》卷7)[40]李煜后来后悔杀掉潘佑这样的忠臣,还给“寻谓左右曰:‘吾诛佑,不获已也(出于无奈)’”,于潘佑被杀的第二年,“皆宥其家,廪给之”,这些都是后话,不是这里要集中关注的问题。所要关注的问题是,潘佑向李煜上疏所云及的揭示李煜在用人的时候,不能区分忠臣与奸臣的弊病。在潘佑短小的一段奏疏当中,有“忠邪洞分”“力蔽奸邪”“取则奸回”“与奸臣杂处”的话,形成明显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格局。国主看了潘佑的上疏以后,之所以大怒,与表述的过分直露有关,那就是“古有桀、纣、孙皓,破国亡家,孽自己作,尚为千古所笑。今陛下取则奸回,败乱国家,是陛下不足为桀、纣、孙皓远矣”。潘佑上疏的出发点是为了挽救因用人不当所造成的“败乱国家”灾难,是典型的“违命利君”忠臣表现,而不是出于诅咒的目的与李煜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李煜的肚量是招致潘佑这样的忠臣最终走向“自杀”的直接原因。“今陛下取则奸回,败乱国家,是陛下不足为桀、纣、孙皓远矣”的话,本来是出于劝谏的目的,要求李煜疏远“奸回”的提醒,但以李煜的肚量来看,无疑被视为诅咒了。古代类似于潘佑这样的忠臣,遭到大致相同结局的人不在少处。与潘佑的遭遇以及向君主进谏话语表述非常接近的是韩愈。“韩愈上忤尊听,诚宜得罪,然而非内怀忠恳,不避黜责,岂能至此”(裴度、崔群语,见《旧唐书·列传·韩愈传》卷160),说明韩愈是出于忠臣的胸怀才去“上忤尊听”。韩愈“上忤尊听”的内容是什么?“上曰”说的非常清楚:“愈言我奉佛太过,我犹为容之。至谓东汉奉佛之后,帝王咸致夭促,何言之乖剌也?愈为人臣,敢尔狂妄,固不可赦。”(《旧唐书·列传·韩愈传》卷160)[41]韩愈在《谏迎佛骨表》当中的任何一句话里面,都不存在诅咒的意味,是唐宪宗李纯的肚量有问题。两个肚量一样有问题的君主,制造出了同样的冤案,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思考。“是陛下不足为桀、纣、孙皓远矣”与“帝王咸致夭促”的话语表述,确实为两位肚量狭小的君主大起杀戒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是不能不引起侍奉君主人们警惕的问题。我们在潘佑上书李煜奏章里面看到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在字数不多的短小文本里面,出现“忠”字1次,“奸”字2次,形成明显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格局。更为明显的是,在“臣不能与奸臣杂处,事亡国之主,愿赐诛戮以谢中外”这样一句话当中,“臣”既是第一人称代词,也是“忠臣”的代名词。这样一来,“忠臣”与“奸臣”一起出现在一个只有8个字的句子里面,几乎形成了零距离的对称表述。潘佑的如上上疏,是典型的以“忠”“奸”对称表述作为发话主体内容的文本,同时又是作为大臣的潘佑与作为君主的李煜,进行的一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

徐铉、张洎是侍奉两个敌对君主(先侍奉李煜,后侍奉宋太祖赵匡胤)的大臣,而且在两位君主面前,都被视为忠臣。就这一点来看,徐铉、张洎与管仲有着相似的一面。徐铉得到“忠臣”的认可,一是徐铉面对强者的逼迫,表现出了“臣为江南大臣,国灭,罪固当死,不当问其他”的英勇“忠臣”道德,二是遇到了宋太祖赵匡胤这样一个能够识别“忠臣”与爱惜“忠臣”的君主。徐铉的这种“忠臣”道德表现与被认可的经历,在宋太祖赵匡胤面前,北汉卫融已经开了先河。宋太祖赵匡胤的可贵之处是,将“忠臣”作为主体表述内容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可以随时找到对话的对象,并且可以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表现,发现对象灵魂深处所潜藏的“忠臣”道德精髓。张洎“今得死,臣之分也”的精神与徐铉“罪固当死,不当问其他”所表现出来的精神是相同的。宋太祖赵匡胤的英明之处就在于,面对相同道德品质的人,在对话的时候,能够给予相同的道德判断,这是在这样一段字数甚少的短暂对话当中,连续两次出现“忠”字的根本原因。宋太祖赵匡胤以“忠臣也”与“无替他日之忠也”许人,是肚量豁达的表现,更是内心深处具有爱惜与注重配养忠臣情怀的展示。宋太祖赵匡胤的如上话语表述,所选中的对象是徐铉与张洎,其实质就是以“忠”字作为话语表述主体内容而进行的一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通过这一次对话,既展示了宋太祖赵匡胤的内在胸怀世界,也表现出作为一个新型王朝为了更多延揽人才,不拘一格获取“忠臣”以便笼络人心的政策导向。宋太祖赵匡胤与徐铉、张洎对话后面隐藏的杀机,也是不言而喻的,即一旦被认定为“奸臣”的人,其后果也是非常明显的。鉴于这样的逻辑推论,宋太祖赵匡胤的对话当中,无疑包含着“忠”“奸”对称表述的意蕴。

通过上述三个例证的分析,已经将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实质给出了清晰的解释。下面的任务是,对北宋时期以“忠”“奸”作为对称表述的主体内容,所进行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做出有一定范围的梳理,以便来证明事实的存在。

宋太祖赵光义对忠臣的“忠德”与奸臣的“奸德”以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奸德”有着充分的理解与注意,表现在日常的政治务虚对话方面,能够见到史书的确切记载。先看宋太宗赵光义二年(公元991年)发生在五月的一件事情。《续资治通鉴》卷15五月条记载:“左正言谢泌,数论时政得失,帝嘉其忠尽,丙辰,擢右司谏,赐金紫,并钱三十万。泌一日得对便殿,帝复面加赏激,泌谢曰:‘陛下从谏如流,故臣得以竭诚,昔唐末有孟昭图者,朝上谏疏,暮不知所在。前代如此,安得不乱!’帝动容久之。”(《续资治通鉴》卷15)[42]

其次,来看发生宋太宗赵光义二年(公元991年)在七月的另一件事情,《续资治通鉴》卷15五月条记载记载:“丁亥,并州言契丹四百余口内附。帝因谓近臣曰:‘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豫(预)防。唯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续资治通鉴》卷15)[43]

如上记载的两件事情,看似两件比较平常的历史事件,但其中包含着与本书这一个章节非常相互吻合的话题意蕴,下面对此作出分析。

“五月”条实际上记载了宋太祖赵光义与谢泌两个人的对话,而且在对话当中都包含着对“忠德”的高度认可,但具体话语表述有比较含蓄,需要我们对双方对话当中包含的意蕴加以充分挖掘。“左正言谢泌,数论时政得失,帝嘉其忠尽,丙辰,擢右司谏,赐金紫,并钱三十万”的记载里面,等于宋太宗赵光义面对全体社会成员发表了“忠德”养成重要性的训诫,不仅仅是对一个人的嘉奖。谢泌是社会成员当中的一员,在接受嘉奖之后的感言当中,等于代表全社会向宋太祖赵光义表达了竭尽全力效忠(“竭诚”即“竭尽全力效忠”的意思)的决心,并且再一次进上了应该保持“从谏如流”的忠言。如上宋太宗赵光义与谢泌各自所发表的言论,是双方进行的一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其中所使用的关键词是明确的,这里无需特意点出。

“七月”条记载的是宋太宗赵光义与“近臣”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实际上与之对话的对方,不仅仅是“近臣”,而是全社会的全体成员。从不太多的文字当中,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发话的前续背景是“并州言契丹四百余口内附”。面对这样的人口资源,而且是“归附”的人口资源,对于习惯了“内华夏而外夷狄”的宋人来说,表现出谨慎的态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里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宋太祖赵光义习惯了使用传统上“忠”“奸”对称表述的词汇选择,总结出了“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豫(预)防。唯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的规律,其中将“奸邪无状”的特征,给予了特别揭示。在这个揭示的话语表述当中,除去蔑视的意味不用提起外,将“奸德”的特征,以“无状”的(此处“无状”是隐蔽在内心深处而没有具体明显表现特征的意思,与“边事”具有明显预兆可以预防的特征形成明显对比)说法给予了颇有概括力的表述。宋太祖赵光义的“奸邪无状”理论,是对“奸德”特征的深层次揭示,于忠奸之辨思想领域,属于全新表述,对预防“奸邪”的“奸德”有着突出的指导意义。“奸邪无状”表述的意义,除了对于“契丹四百余口内附”有用之外,对于内防各种“奸德”也具有指导作用。“奸邪无状”用于内指的时候,道出了这样一个道理,一是内在生成的“奸德”不容易发现,其原因是拥有“奸德”的个体,为了实现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必然会以伪装的手段,给自己披上“忠德”的外衣,这恰好与吕诲所云“大奸似忠”的判断完全相同;二是“契丹四百余口内附”容易酿成内患的“奸德”,但其防范的难度,要远比内部人生成“奸德”的难度低,这是因为作为“内附”的目标,本身具有比较容易被发现的特征,但“内附”者一旦转化为与内部人难以区分的群体,然后再去酿成内患,那必将会演变成“奸邪无状”是特征,在这种情况出现以后,再去加以惩罚,就有些为时过晚了。按照宋太宗赵光义这种判断事物的逻辑,“内附”者即使被同意接纳,也必须是需要倍加防范的对象。同时也应该看到,一个群体一旦被视为“奸邪”,即使被接纳,那也是非常勉强的接纳。

“五月”条与“七月”条记载的两种情景当中的君臣对话,形成了以“忠”“奸”为主体表述内容的远距离对称表述格局,而且在日常政治事务处理的过程当中形成。这为我们进行探讨宋太宗赵光义在这个方面所表现出的主动性,提供了非常有益的第一手例证。

就宋太宗赵光义而言,以上述方式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事实,绝对不可能是仅此一例。无需到其他文献里面煞费苦心,沿着时针的推移往下看,可以发现这样的历史事实记载:宋太宗赵光义淳化二年(公元991年)九月,“帝尝谓近臣曰:‘累有人言储贰事,朕以诸子冲幼,未有成人之性,所命僚属,悉择良善之士,至于台隶辈,朕亦自拣选,不令奸险巧佞在其左右。读书听讲,咸有课程,待其长成,自有裁制。何言事者未谅此心邪!’至是右正言宋沆等五人伏阁上疏,请立许王元僖为太子,词意狂率,帝怒甚,将加窜殛,而沆又宰相吕蒙正妻族,蒙正所擢用,己亥,制词并责蒙正,罢为吏部尚书。”(《续资治通鉴》卷16)[44]

上述历史事实记载,可以分为两个部分来加以关注。第一个部分为宋太宗赵光义“谓近臣曰”的全部内容,第二个部分为“宋沆等五人(其余四人为左正言尹黄裳、冯拯与右正言王世则、洪湛,后宋沆被罢为宜州团练副史,黄裳为知邕州,冯拯知端州,王世则知象州,洪湛知容州)伏阁上疏”以及吕蒙正被罢免的历史事实记载。两个部分历史事实记载的主题显示非常清晰。第一部分是宋太祖赵光义与“近臣”关于“奸险巧佞”态度的表述,是实际上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第二部分是宋太祖赵光义与被认定为“奸险巧佞”个体以及群体的日常政治务实对话,即对宋沆等五人以及吕蒙正的黜落、罢免。第一个部分需要诠释的地方不多,因为仅仅是一次简短的政治务虚对话,其核心部分是“不令奸险巧佞在其(这里的“其”特指“诸子”,即宋太宗赵光义的诸位儿子)左右”,需要做出对比说明的问题是,“奸险巧佞”是“良善之士”的对立,明显指道德或人格上存在重大缺陷的个体。“道德或人格上存在重大缺陷个体”的被认定,其决定性的主导认定者是皇帝,而不是皇帝周围的“近臣”。这就是说,在皇帝高兴的时候,这些“个体”也许被认定为“善良之士”。皇帝不高兴的时候,也许被认定“奸险巧佞”。之所以这样说的道理在于,被选拔在君主身边侍奉君主的言官,不存在不会向君主进谏的事实。君主作为活生生的人,对所进谏内容的判断,往往会出现凭感觉出发作结论的倾向。宋沆等五人向宋太宗赵光义进谏有关“请立许王元僖为太子”之事的本意,未必是完全出于私心。不幸的是,在进谏的时候,宋太祖赵光义恰好处于内心不高兴的时候。加上“词意狂率”的语言表述瑕疵,宋沆等五人“奸险巧佞”的道德或人格被认定就成了无法躲避的祸害。从上述对话当中,能够看出在宋太宗赵光义的内心当中,对“奸险巧佞”所表存在的高度注意倾向。对话的对象虽然在现象上看,仅仅针对在场的几位“近臣”而发,其实质却是针对全社会而发,所以其所指范围不可以小而论。政治务实对话是对具体对象所进行的实际奖励或者黜落,这里当然是对“奸险巧佞”者的黜落。“窜殛”宋沆等五人的文献记录,由于具体责备这五个人所犯过失文献记录的内容,不易找到,故这里只能作罢。但由于“沆又宰相吕蒙正妻族,蒙正所擢用”的原因,牵连到了吕蒙正,最终罢免了吕蒙正的宰相职务,却有确切的皇帝诏书留存,从中能够看得出宋太宗赵光义对“奸险巧佞”道德或人格定性的大致内容。

宰相之任,所以代天工,统人物,内以平章百姓,外以镇抚四夷。华夏具瞻,安危攸系。其有訏谟献纳,蔑闻苦口之言。朋党比周,深失苍生之望。宜行策免,以肃朝经。光禄大夫、中书侍郎、兼户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上柱国、东平郡公吕蒙正,擢囗囗平,累迁清要,骤登三事,于兹九年,所宜尽瘁公家,历精庶政,任当补衮,而曷尝有闻,知在挈瓶。而曾无所守,但务引援于亲暱,不思澄汰于品流,窃禄偷安,莫斯为甚,匿瑕藏垢,诚合自知。倘更倚于弼谐,是自贻于蒙蔽。政之有阙,悔不可追。用全进退之宜,式表始终之分。尚居会府,俾领天官。允谓优隆,勿忘循省,可吏部尚书。(《宋大诏令集·吕蒙正罢相除吏部尚书制》卷65,淳化二年[公元991年]九月己亥)[45]

吕蒙正在受到牵连后,罢免宰相职务成了难以逃脱的惩罚。除此之外还有落井下石者,这里也应该将事实摆出来,以便与宋太宗赵光义罢免吕蒙正宰相职务的诏书合在一起,来观察吕蒙正被罢免宰相职务的随意性。

初,温仲舒与蒙正同年登第,情契笃密。仲舒前知汾州,坐私监军家婢(因私下奸污监军家中婢女),除籍为民,穷栖京师累年,门正在中书,极力援引,遂复籍。及骤被任遇,反攻蒙正,蒙正以之罢相,时论丑之。(《续资治通鉴》卷16)[46]

上述几件事情恰好相遇在一起,导致了吕蒙正被罢免宰相职务成了必然之事。一是吕蒙正私自“擢用”妻族的宋沆,而宋沆恰好是被宋太宗赵光义认定为“奸邪巧佞”的人。其二是吕蒙正在“中书”的岗位上,“极力援引”曾经“坐私监军家婢(因私下奸污监军家中婢女)”的同年进士温仲舒。吕蒙正上述所擢用与援引过的两个人,都是有过“问题”的人,这本身就构成了有违职业道德的过失。三是温仲舒在“被任遇(与寇准一起为知院事,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官职)”之后,“反攻蒙正”,这等于在吕蒙正已经遇到宋沆牵连的纠缠过程当中,又给吕蒙正抛出了新的绊脚石,是典型的乘人之危落井下石的小人举动。以上三件事情,过错方的主要责任不在吕蒙正,但是吕蒙正却是一个恰好遇上了宋太宗赵光义内心里面不高兴的不幸者,这就使吕蒙正难以摆脱习惯于使用传统上以“奸德”来认定道德表现的魔咒。“其有訏谟献纳,蔑闻苦口之言。朋党比周,深失苍生之望”“而曾无所守,但务引援于亲暱,不思澄汰于品流,窃禄偷安,莫斯为甚,匿瑕藏垢”是宋太祖赵光义在诏书里面,对吕蒙正责备的言辞,在这些言辞当中,一方面能够给人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随意性印象,另一方面又能看出宋太祖赵光义在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时候,给“奸险巧佞”注入的内涵所在。而在有关吕蒙正受到政治务实对话的综合过程当中,给人们留下的更为清晰的印象是,宋太祖赵光义手里所掌握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这个理论武器,在指向不同对象的时候,往往会出现剑指偏锋的矛盾。其具体表现是,温仲舒作为真正的“奸险巧佞”道德拥有者,不仅不会在政治务实对话的过程当中,受到严厉制裁,反倒是得到了“任遇”。从上述事实当中可以看出,宋太宗赵光义在使用表面上看似非常光鲜理论武器进行是非判断的时候,随时都会出现以感情代替理性的偏失,从而使得真正的忠臣难以在这种“丛林法规”面前找到自己的位置。

宋真宗赵恒执政时间不算长,执政业绩也不突出。但宋真宗赵恒在执政期间,却也造作出不少惊世骇俗的举动。其中有闻名远近的“天书封祀”事件。这个事件本身是自欺欺人事件,当初就有为数不少的有识之士提出异议。在这样一场宋真宗赵恒情有独钟的事件演绎过程当中,围绕在皇帝周围的大臣,有假装忠臣,随声附和者,有出于忠臣的天职,敢于直接向皇帝进上谏议者。于是就形成了一次宋真宗赵恒与大臣之间,大臣与大臣之间进行以“忠”“奸”为主体表述内容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下面有选择地摘录出几个例证加以分析:

帝遣内侍皇甫继明就问,(孙奭在这之前曾经上疏宋真宗赵恒,极力劝谏不可祀汾阴,当时期官职为龙图阁待制)又上书曰:“陛下将幸汾阴,而京师民心弗宁,江、淮之众困于调发,理须镇安而矜存之。……陛下俯从奸佞,远弃京师,涉仍岁洊饥之墟……今奸臣乃赞陛下力行东封,以为继成先志。……是陛下以祖宗艰难之业,为奸邪侥幸之资,臣所以长叹而痛哭也。……”时群臣争奏祥瑞,奭又上言:“方今野鵰、山鹿,并行奏简,秋旱、冬雷,率皆称贺,退而腹非窃笑者,比比皆是。孰谓上天为可罔,下民为可愚,后世为可欺乎!人情如此,所损不细,惟陛下深鉴其妄。”帝深知其忠而不能从。孙奭上疏曰:“陛下封泰山、祀汾阴,躬谒陵寝,今又将祠太清宫。外议籍籍,以谓陛下慕效唐明皇。且以明皇为令德之主耶?甚不然也。明皇祸败之迹,有足为深戒者,非独臣能知之,近臣不言者,此怀奸以事陛下也。……”帝以为:“封泰山、祀汾阴,上陵,祀老子,非始于明皇;《开元礼》今世所循用,不可以天宝之乱举谓非也。秦为无道甚矣,今官名、诏令、郡县犹袭秦旧,岂以人而废言乎!”作《解疑论》以示群臣。然知奭朴忠,虽其言切直,容之而弗斥。九月,知陈州张詠卒,遗表言:“不当造宫、观、竭天下之财,上生民之命,此皆贼臣丁谓诳惑陛下。乞斩谓头置国门以谢天下,然后斩詠头置丁氏之门以谢谓。”帝叹其忠。三月,以王曾兼会灵观使,曾辞不受。王钦若方挟符瑞以固宠位,阴排异己者。会有诏以曾为会灵观使,曾以推钦若,帝不悦,为曾曰:“大臣宜傅国事,何遽自异耶?”会顿首曰:“君从谏谓明,臣尽忠谓义。陛下不知臣驽病,使待罪宰府,臣知义而已,不知异也。”(宋真宗赵恒天禧)三年(公元1019年)六月甲午,王钦若罢,判杭州,以寇准为平章事,丁谓参知政事。先是,巡检朱能挟内侍都知周怀政诈为天书降于乾祐山,时寇准判永兴军,婿王曙居中,与怀政善,劝准与能合,遂以上闻。诏迎入禁中,中外皆识其诈,帝独信之。谕德鲁宗道言:“奸臣诞妄,以惑圣听。”知河阳县孙奭上疏曰:“朱能者,奸险小人,妄言祥瑞,而陛下崇信之,屈至尊以迎拜,归秘殿以奉安。……先帝时,有侯莫陈利用者,以方术暴得宠用,一旦发其奸,诛于郑州。……明皇虽仅得归阙,复为李辅国劫迁,卒以忧终,岂圣寿无疆,长生久视乎!以明皇之英睿……内惑宠嬖,外任奸回……今朱能所为,或类于此。……”皆不听。(《宋史记事本末》卷22)[47]

宋真宗赵恒在刚继位的时候,可以算得上是“英悟之主”,但随后即开始逐渐发生了蜕变,《宋史》对其先后的蜕变有过概括性的说明:“其初践位,相臣李沆虑其聪明必多作为,数奏灾异以杜其侈心,盖有所见也。及澶渊之盟,封禅事作,祥瑞沓臻,天书屡降,导迎奠安,一国君臣如病狂然。”对于这种蜕变,元代人都发出“吁,可怪也”的叹息。(《宋史·真宗本纪》卷8)[48]宋真宗赵恒的蜕变,主要表现为没有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从正面的角度着手,加强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上,而是在昏君与奸臣的相互配合之下,导演出“天书屡降”的闹剧,沉浸在“如病狂然”的状态当中。这一场空前的“天书屡降”闹剧,就是震惊中外的“天书封祀”事件。对于当初的任何一个人来说,在人类文明进入到公元1006年的时候,都对大自然的变化规律,有着一定程度的清醒认识。天上平白无故能够掉下呈现祥瑞的“天书”,没有人为的导演,或者说没有类似于历史上“汉文成将军以帛书饭牛,既而言牛腹中有奇书,杀视得书”的鬼把戏,是不可能出现的“奇事”。宋真宗赵恒对于“天书”事件,实际上也非常清楚,其余大臣更是明白有加。宋真宗赵恒只是想借助这样一个鬼把戏来掩盖自己无心进取的贪婪心境,这样一来就可以做出表面上“敬天保民”的虚假文章,而在实际上则行挥霍无度的内心私人享受之实。举国上下的大臣,本来都非常清楚“天书封祀”的实质,但均表现得“如病狂然”,其原因也不能简单以一种眼光来给予模糊认定。至少应该看到,一部分大臣惧怕宋真宗赵恒皇帝的淫威,所以跟在皇帝后面瞎喊混号;一部分大臣不排除有借此机会附和皇帝来捞取政治资本与物质资本嫌疑;还有一些大臣之外的人,存在着通过鼓吹“天书”来达到进入皇帝近臣行列的政治企图。因为面对宋真宗赵恒想要做的事情,一味地巧妙附和,就可以得到不菲收获,携带着浓重的私心能够察言观色的人,必然会趁机把握住好不容易到手的政治机遇。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这样的问题,宋真宗赵恒为首的一伙人所导演出的“天书封祀”事件,是试探忠臣与奸臣的一块绝妙“试金石”。事实确实如此,除了如上所提到的各种类型的大臣之外,有为数不多的大臣,依然敢于站出来,冒着得罪宋真宗赵恒的风险,明确不止一次地上疏表示反对,这一部分大臣确实表现出了“当国家危疑之势,定社稷,安人主”的勇气,堪称为“天下之所谓大忠也。”(陈邦瞻语,见《宋史纪事本末·丁谓之奸》卷23)[49]如上事实客观地预示出这样的情况,不同类型的大臣必然要与宋真宗赵恒就有关“天书封祀”的一列问题,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对话的主体肯定是持反对意见的大臣,而且是主动找宋真宗赵恒对话。对话的形式肯定是大臣以上疏的形式为主,对话的内容,毫无疑问要揭穿“天书封祀”的荒谬之处,其中必然要涉及到具体策划“天书”事件的始作俑者以及积极跟在宋真宗赵恒后面推波助澜的大臣。上述政治务虚对话的性质,决定了在使用关键词汇的时候,少不了使用习惯了的用于道德褒奖的“忠”字与用于道德贬斥的“奸”字。在这一场由轰轰烈烈的“天书封祀”事件引发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过程当中,不同角色使用的关键词汇拥有量,也各有不同。以宋真宗赵恒作为对话的方镇之一,是一个头脑清醒,但却故意装糊涂的皇帝。其具体表现是,当忠臣上述力陈“天书封祀”是为骗人把戏的时候,也能够被随时打动,给上疏的忠臣许之以“忠”的最高道德嘉奖,这说明宋真宗赵恒在内心里面非常清楚,作为君主在关键时候,需要忠臣站出来表述事情的实质。宋真宗赵恒故意装糊涂的具体表现是,当大臣一味附和自己的声音,将自己引向追求侈靡虚伪意图的时候,因为自己在感觉上,有一种使内心愉悦的感受,所以就半推半就第接受了来自于奸臣的诱惑,这样必然会对忠臣的进谏表现出听而不闻的放任自流。从上述所摘录下来的材料来看,主动上疏者为发论的主体,宋真宗赵恒是被动应付的对方,但其所起的对话作用,却与发论主体的作用没有任何两样。

在这一次持续时间较长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过程当中,孙奭是发论的主要一方。他一开始就坚持:“以臣愚所闻,天何言哉!岂有天书。”宋真宗赵恒虽然明白孙奭所云确实有道理,但私欲填满心胸的他,只能做出“默然”佯装的姿态。这里需要说明作为龙图阁待制的孙奭,在发出此论之前的形势:“大中祥符六年(公元1008年)戊申,春正月乙丑,有天书见于承天门,大赦,改元。帝自闻王钦若言,深以澶渊之盟为辱,尝怏怏不乐。钦若度帝厌兵,因谬进曰:‘陛下以兵取幽、蓟,乃可涤此耻(“澶渊之盟”的耻辱)。’帝曰:‘河朔生灵,始免兵革,朕安忍为此?可思其次。’钦若曰:‘惟封禅可以镇服四海,夸示外国。然自古封禅,当得天瑞希世绝伦之事,乃可尔。’既而又曰:‘天瑞安可必得?前代盖有以人力为之者,惟人主深信而崇奉之,以明示天下,则与天瑞无异也。陛下谓《河图》《洛书》果有耶?圣人以神道设教耳。’帝沉思久之,曰:‘王旦得无不可乎?’钦若曰:‘臣喻以圣意,宜无不可。’钦若乃乘间为旦言,旦黾勉从之。帝尝犹豫,会幸秘阁,骤问直学士杜镐曰:‘古所谓河出图,洛出书,果何事耶?’镐老儒,不测上旨,漫应之曰:‘此圣人以神道设教尔。’帝意遂决,遂召旦饮,欢甚,赐以尊酒,曰:‘归与妻孥共之。’既归,发封,则皆美珠也。旦悟帝旨,自是不敢有异议。至是,帝谓群臣曰:‘去冬十一月庚寅,夜将半,朕方就寝,忽室中光耀,见神人星冠绛衣,告曰:来月宜于正殿建黄箓道场一月,当降天书《大中祥符》三篇。朕肃然起对,已复无见。自十二月朔即斋戒于朝元殿,建道场以佇神贶。至是,适皇城司奏有黄帛曵左承天门南鸱尾上,令中使视之,帛长二丈许,缄物如书卷,缠以青缕,封处隐隐有字,盖神人所谓天降之书也。’旦等皆再拜称贺。帝即步至承天门,瞻望,再拜,遣二内侍升屋,奉之下。旦跪进,帝再拜受之,亲置舆中,导至道场,授陈尧叟启封。帛上有文曰:‘赵受命,兴于宋,付与眘,居其器,守于正,世七百,九九定。’帝跪受,复命尧叟读之,有书黄字三幅,词类《洪范》《道德经》,始言帝能以至孝至道绍世,次谕以清静简俭,终述世祚延永之意。读讫,帝复跪奉,韫以所缄帛,盛以金匮。群臣入贺崇政殿,赐宴,帝与辅臣皆蔬食。遣官告天地、宗庙、社稷。大赦,改元,群臣加恩,赐京师酺五日。改左承天门为承天祥符。置天书仪卫扶持使,有大礼,即命宰执近臣兼之。钦若之计既行,陈尧叟、陈彭年、丁谓、杜镐益以经义附和,而天下争言祥瑞矣。”在这种普天同庆的大环境当中,唯有孙奭一个人提出自己的看法,并明确表示出了对“天书”坚决否定的态度。(《宋史纪事本末·天书封祀》卷22)[50]

从上述孙奭提出“以臣愚所闻,天何言哉!岂有天书”反对意见之前形势陈述的全部过程当中,可以看出这样的问题。第一,宋真宗赵恒之所以能够接受王钦若自欺欺人的馊主意,是想通过这种荒谬的手段,来达到“惟封禅可以镇服四海,夸示外国”的克敌制胜目的。这一方面表现出了宋真宗赵恒作为皇帝的良苦用心,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了作为皇帝的无知与幼稚。在这种内心追求的驱动之下,以及如此内在胸怀的展示面前,让宋真宗赵恒果断放下王钦若的建议,而反转过来接受孙奭的谏议走向正途,在彼时彼确实是不可能的。但又因为孙奭的谏议明明白白地说出了事实的真相,宋真宗赵恒在这种振聋发聩的声音面前,保持一定程度的清醒,又有其必然性。第二,王钦若、陈尧叟、陈彭年、丁谓、杜镐是典型的奸臣,其中又以王钦若为奸臣当中的老大。王钦若一是出于嫉恨寇准的目的,有意识挑拨离间宋真宗赵恒与寇准之间的关系,将颇有征服意味的“澶渊之盟”说成是“澶渊之举,以万乘之贵而为城下之盟,何耻如之。”王钦若将“澶渊之盟”别有会心地说成是与“《春秋》耻之”相等同的“城下之盟”,这是导致宋真宗赵恒罢免寇准宰相职务而为刑部尚书出知陕州的直接原因。王钦若的这种手段,是古人所云典型的奸臣迫害忠臣的悲剧。王钦若的另外一个奸臣表现是,能够迎合宋真宗赵恒不思进取的低级胃口,以颇有煽动性的言辞诱导君主走向昏君治国的歧途,从而为宋真宗赵恒在国家治理的政治历程当中,落下了永远洗不清的污点。相对比来说,在上面所记载历史事件的文字当中,陈尧叟、陈彭年、丁谓、杜镐为附和宋真宗赵恒与王钦若的跟班(丁谓的奸臣形象在此处没有得以充分显示,在《丁谓之奸》一节当中以及后续的表述当中有充分展示),还没有表现出鼎力推波助澜的决定性作用。第三,王旦虽然是宰相,起初有不是十分配合的嫌疑,在“帝意遂决,遂召旦饮,欢甚,赐以尊酒”之后,方才“旦悟帝旨,自是不敢有异议”(王旦在临终之前曾经这样说:“我别无过,惟不谏天书一节,为过莫赎。”)。以此来看,王旦属于胁迫之后,甘愿上“贼船”的人物,虽然不可视为助纣为虐的帮凶,但也属于狐假虎威的扛大旗者。王旦等人后来率领文武百官、诸军将校、官吏、藩夷、僧道、老寿二万四千三百余人,凡五上表,请帝封禅的举动,就足以能够说明王旦的角色定位。

上述问题说明以后,我们再来看孙奭所充当的忠臣角色。孙奭在举国上下将“天书封祀”视为天经地义重大举措的同时,一刻也没有停止向宋真宗赵恒上疏提出反对谏议。也就是在大中祥符四年(公元1011年)春正月辛巳,以将祀汾阴,诏执事懈怠者罪勿原。是时大旱,京师近郡谷踊贵之时,孙奭又上疏提出谏议,其中有言曰:“唐明皇以嬖宠奸邪,内外交害,身播国危,兵交阙下,亡乱之迹如此,由狃于承平,肆行非义,稔致祸败。”(《宋史纪事本末·天书封祀》卷22)[51]所截取的这就几句话里面,有直接将宋真宗赵恒比作执政后期荒淫无度的李隆基意味,而“奸邪”云云,则将“奸德”的拥有矛头直接指向王钦若、陈尧叟、陈彭年、丁谓、杜镐等人,而“比年以来,水旱相继,陛下宜侧身修德,以答天谴责。岂宜下徇奸回,远劳民庶,盘游不已,忘社稷之大计,其不可六也”(《宋史纪事本末·天书封祀》卷22)[52]的强烈而且明显的针对性表述,所指对象则是一览无余的了。在这种强烈的谏议面前,宋真宗赵恒才不得不采取了“遣内侍皇甫继明就问”的措施。孙奭没有因为皇甫继明奉宋真宗赵恒之命前来就问而改变对“天书封祀”态度,不仅没有改变,而且以更为严厉的口吻,在“又上疏曰”当中,以“陛下俯从奸佞”“今奸臣赞陛下力行东封”“为奸邪侥幸之资”的表述,直接带上了“奸佞”“奸臣”“奸邪”的措辞,将王钦若、陈尧叟、陈彭年、丁谓、杜镐等人视为“奸德”的拥有者,这样就正式拉开了孙奭与宋真宗赵恒以“忠”“奸”作为表述主体内容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序幕。清晰可见的是,孙奭作为发论的主动者,而且是以批评的口吻发论,所以给需要批评的对象,在道德界定上,多使用“奸”字给予定性。宋真宗赵恒是接受对话的被动一方,能够充分理解孙奭敢于实事求是发论的出发点,在于挽救国家的危乱局面,是忠臣的不二表现,值得嘉奖,所以史书在记载宋真宗赵恒内心世界所处的状态时,使用了“帝知其忠”的表述语言。这等于说明,宋真宗赵恒在接到来自于孙奭带有挑战性对话的时候,亲口表达了对孙奭具有“忠德”高尚情操的高度认可。上述是孙奭与宋真宗赵恒进行的第一次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

第二次对话是就大中祥符六年(公元1013年)“八月庚申,诏来春亲谒太清宫。庚午,加号太上老君混元上德皇帝”一事而发起。孙奭在对话当中有力度的话语表述之一当是“明皇祸败之迹,有足为深戒者,非独臣能知之,近臣不言者,此怀奸以事陛下也。”这里的“奸”不仅仅指王钦若、陈尧叟、陈彭年、丁谓、杜镐这些明显的“奸德”拥有者,也包括“悟帝旨,自是不敢有异议”,而且在转身之后紧紧跟随着不遗余力推进“天书封祀”活动的王旦宰相在内。宋真宗赵恒接听到对话内容之后,回应的模式与上一次完全一样:“然知奭朴忠,虽其言切直,容之而弗斥。”

第三次对话是由宋真宗赵恒“诏迎入禁中,中外皆识其(朱能与周怀政)诈,帝独信之”一事而发起。与第一次、第二次不同的是,孙奭与鲁宗道一起向宋真宗赵恒发出内容大致相同,而且措辞上均有“奸”字使用的对话。鲁宗道所发与“奸”字相关的话是:“奸臣诞妄,以惑圣听”。孙奭在上疏当中表示反对迎接朱能与周怀政入禁中的主要表述话语里面,与“奸”字相关的话是:“朱能者,奸险小人,妄言祥瑞,而陛下崇信之,屈至尊以迎拜,归秘以奉安。”“先帝时,有侯莫陈利用者,以方术暴得宠用,一旦发其奸,诛于郑州。”“以明皇之英睿,而祸患猥至曾不知者,良由在位既久,骄亢成性,谓人莫己若,谓谏不足听,心玩居常之安,耳熟道谀之说,内惑宠嬖,外任奸回,曲奉鬼神,过崇妖妄,今日见老君于阁上,明日见老君于山中,大臣尸禄以将迎,端士畏威而缄默。”(《宋史纪事本末·天书封祀》卷22)[53]鲁宗道与孙奭在使用“奸”字的时候,对于被否定者的贬斥态度没有丝毫变化,出于维护宋真宗赵恒利益的使命意识也没有丝毫变化。而对于接受对话的宋真宗赵恒来说,这一次却表现出了“皆不听”的傲慢,但也没有对上疏者做出过激的举动。

宋真宗赵恒还与张詠、王曾进行过两次与孙奭等人在形式、内容相同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张詠的对话以“遗表言”的形式进行,其内容与结果是:“(遗表言)‘不当造宫、观、竭天下之财,上生民之命,此皆贼臣丁谓诳惑陛下。乞斩谓头置国门以谢天下,然后斩詠头置丁氏之门以谢谓。’帝叹其忠。”这次对话发生在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这时的宋真宗赵恒登上皇帝宝座的时间长度还不到20年,在听到要求惩戒奸臣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时,还能够葆有明君识忠臣的胸怀,因此这一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可以算得上是一次成功的以“忠”“奸”为主体表述内容的近距离对称表述对话。进入天禧年间(公元1017年)以后,宋真宗赵恒逐渐表现出对主动发起对话者的厌烦,因此也就不可能给发出忠告的上疏者许之以“忠德”的道德美称。这种现象除发生在对待孙奭等人的身上之外,对待王曾的态度也基本如此。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天禧元年[公元1017年])三月,以王会兼会灵观使,会辞不受。王钦若方挟符瑞以固宠位,阴排异己者。会有诏以曾为会灵观使,会以推钦若,帝不悦,谓曾曰:‘大臣宜傅会国事,何遽自异耶?’曾顿首曰:‘君从谏谓明,臣尽忠谓义。陛下不知臣驽病,使待罪宰府,臣知义而已,不知异也。’”在事后的九月癸卯,王曾终于被罢免了职务。(《宋史纪事本末·天书封祀》卷22)[54]这个事情的经过说明的问题是,王曾(此人为连中“三元”的著名宰相)敢于保持忠臣的品质,不与王钦若这样的奸臣同谋共事。其具体表现是,不接受会灵观使这样一个与“天书封祀”密切相关的职务。宋真宗赵恒因此主动发起了与王曾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以“大臣宜傅会国事,何遽自异耶”作为话语表述,其中包含着责备王曾的意味,而且有将王曾视为不能顾全国家大局,只顾私人恩怨奸臣的意思。王曾对话的主要表述是:“臣尽忠谓义”“臣知义而已”。王曾的回答非常清楚,在于说明自己是真正的忠臣。此时的宋真宗赵恒已经失去前期的明君胸怀,对“曾既不受会灵观使”的忠臣行为,不能给予正确评价,加上奸臣“王钦若数谮之”,所以最终倒向了偏袒奸臣的一面。王曾与宋真宗赵恒的这一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依然是一次以“忠”“奸”为表述主体内容的近距离对称表述对话,但这一次对话,已经远远不能体现“忠德”被宋真宗赵恒肯定的精神。这说明,在相同形式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当中,所体现的精神,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王曾没有因为得不到宋真宗赵恒“忠臣”的肯定而改变气节,所迎来的是社会上的广泛好评,而宋真宗赵恒却在一味倚重奸臣的政治生涯当中,走完了自己的人生路程,最终只获得了史家“不思修本以制敌,又效尤焉,计亦末矣”(《宋史·真宗本纪》卷8)[55]的评价,在北宋前期的几位皇帝当中,应该是排到最末尾的了。

宋仁宗赵祯在位40多年,这期间可谓北宋全程的太平盛世。其重要表现可以看柳永的《望海潮》:“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 重湖迭巘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柳永因创作为数较多同一种类型的词作,而赢得了“太平盛世歌手”的美名,确实不是凭空所给予的冠名。“太平日久,人物繁阜。垂髫之童,但习鼓舞;班(斑)白之老,不识干戈。时节相次,各有观赏:灯宵月夕,雪际花时,乞巧登高,教池游苑。举目则青楼画阁,绣户珠帘。雕车竞驻于天街,宝马争驰于御路。金翠耀日,罗绮飘香。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衢,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八荒争凑,万国咸通。集四海之珍奇,皆归市易;会寰区之异味,悉在庖厨。花光满路,何限春游;箫鼓喧空,几家夜宴。伎巧则惊人耳目,奢侈则长人精神。……”(《东京梦华录·序》)[56],同样是记载太平盛世的文献证明。记载北宋时期太平盛世的历史文献,可见颇多,这里不去一一清点。在宋仁宗赵祯执政期间的太平盛世环境当中,各界人们依然按照惯常的路径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可以举出如下几个例证加以验证:

宋仁宗赵祯即位的第一年,也就是天圣元年(公元1023年),“甲寅,有芝生天安殿柱,召辅臣观之,退,奉表称贺。乙卯,诏群臣就观,监察御史开封鞠咏言:‘陛下新即位,河绝未塞,霖雨害稼,宜思所以应灾变。臣愿陛下以援进忠良、斥退邪佞为国宝,以训劝兵农、丰积仓廪为天瑞,草木之怪,何足尚哉!’”(《续资治通鉴》卷36)[57]鞠咏是一个敢于直言的大臣,具有勇于担当的忠臣道德品质,面对一些道德品质具有劣迹,而且善于偷奸取巧的人,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并且能够以奏章的形式,传递到宋仁宗赵祯的面前。鞠咏的这种举动被史书记载下来:“先是钱惟演自河阳赴亳州,因朝京师,图入相。咏奏:‘惟演憸险,尝与丁谓婚姻,缘此大用;后揣知谓奸状已萌,惧牵连得祸,因出力攻谓。今若遂以为相,必大失天下之望。’太后遣内侍持奏示之,惟演犹顾望不行。咏语左正言刘随曰:‘若相惟演,当以白麻廷毁之。’惟演闻,乃亟去。”(《续资治通鉴》卷36)[58]

上述两条材料记载的历史事实,完全可以说明问题,即在日常政治生活当中,存在着大臣与君主进行以“忠”“奸”作为主体近距离对称表述内容的政治务虚对话的实际事实。这里需要进行分析的是,第一条材料当中记载的鞠咏之“言”,当为典型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援进忠良、斥退邪佞”,“邪佞”即“奸佞”,与“忠良”一起,构成了话语表述当中的核心内容。“援进忠良、斥退邪佞”被鞠咏称为“国宝”,可见其重要之所在。“芝生于天安殿柱”是宋仁宗赵祯刚即位时的著名事件,诸多史书均有记载。在视天象、物象为上天垂示祥瑞征兆的时代,皇帝见到“芝生天安殿柱”,从而引出内心的喜悦,当是正常不过的事情。刚即位的宋仁宗赵祯,就遇到了这样的祥瑞征兆,“群臣就观”的时候,“奉表称贺”虽然不排除有跟着起哄的部分嫌疑,但毕竟是与皇帝进行了一次有效的政治配合。在鞠咏的心目当中,“训劝兵农、丰积仓廪”才是真正的“天瑞”,天安殿柱上长出的“芝草”,不过是“草木之怪”而已。在君主犯昏的时候,勇于提出纠正君主失误谏议的大臣,是具有忠臣品德的大臣,鞠咏无疑可以得到忠臣的美称。唯有德者方可立言,这是古代圣贤早就为后人留下的古训。鞠咏以忠臣的高风亮节,勇于出来劝谏宋仁宗赵祯于刚即位时的荒唐之举,必然要从正面扶植“忠良”说起,与此同时还要强调“斥退邪佞”的重要性。《续资治通鉴》虽然没有记载鞠咏“上疏进谏”引起的反响,但可以想见的是,对于刚即位的宋仁宗赵祯来说,在实际上不可能不引起注意。

钱惟演是一个比较善于投机钻营的人,尤其是“尝与丁谓婚姻,缘此大用;后揣知谓奸状已萌,惧牵连得祸,因出力攻谓”的出尔反尔,为当时的人们所共知。丁谓是宋真宗赵恒时期著名的奸臣,在其人得势的时候,一些趋炎附势者,无不与之攀亲结缘,其中之一就有钱惟演。钱惟演更为人们瞧不起的是,“后揣知谓奸状已萌,惧牵连得祸,因出力攻谓”。合而言之,钱惟演对丁谓态度的前后转变,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其人在道德上具有的“奸德”本质。钱惟演与丁谓的结交与反目,是奸臣与奸臣之间上演的闹剧,这是当时的人们共同认可的大事。能够将这种闹剧的本质揭示给宋仁宗赵祯皇帝,需要具有忠臣胆识的大臣,方可做得出来。鞠咏通过与宋仁宗赵祯皇帝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成功地挡住了钱惟演谋求宰相的通道,其最主要的道德界定词汇即为“憸险(奸邪阴险)”。钱惟演面对鞠咏的这种严厉而精准的道德界定——“憸险”,促使钱惟演将鞠咏所进呈的上疏“当以白麻廷毁之”,最后作出了无奈而没趣的“亟去”决定,说明钱惟演能够充分领会鞠咏与宋仁宗赵祯所进行政治务虚对话的精神实质。

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是宋仁宗赵祯即位的第六个年头。虽然是太平盛世,但不等于不发生天灾人祸。古人以及北宋人对于天灾的降临,持有相同的看法,即认为天灾是上天惩罚人类的表现。由于存在这样的认识论,所以必然就会出现与之相应的方法论,应用在具体的工作上,即抵御天灾的上好方法就是改进工作上的失误,其中之一包括改进人才任用上的失误。史书上记载了这样的事件,可以作为证明:

陕西转运司言,同、华等州旱,虸蚄虫食苗。太常博士、秘阁校理、国史院编修官谢绛上疏曰:“去年京师大水,败民庐舍,河渠暴益,几冒城郭;今年苦旱,百姓疫死,田谷焦槁,秋成绝望;此皆大异也。陛下夙夜勤苦,思有以揽塞时变,固宜改更理化,下罪己之诏,修顺时之令,宣群言以导壅,斥近幸以损阴。而圣心优柔,重在改作,号令所发,未闻有以当天心者。夫风雨寒暑之于天时,为大信也;信不及于物,泽不究于下,则水旱为沴。近日制命有信宿辄改,适行遽止,而欲风雨以信,其可得乎!

天下之广,万几之众,不出房闼,岂能尽知!而在廷之臣,未闻被数刻之召,吐片言之善;朝夕左右,非恩泽即佞幸,上下皆蔽,其事不虚。昔两汉日蚀、水旱,有策免三公以示戒惧。陛下进用丞弼,极一时之选;而改道未茂,天时未顺,岂大臣辅佐不明邪?陛下信任不笃邪?必若使之,宜推心责成以极其效;谓之不然,则更选贤者。比来奸邪者进用,守道者数穷,政出多门,俗喜由径。圣心固欲得天下之贤能,分职受事,而宰相方考资进吏,无所建白,循依违之迹,行寻常之政,臣恐不足回灵意,塞至戒。

古者谷不登则亏膳,灾屡至则降服,凶年不涂塈。愿陛下下诏引咎,损太官之膳,避路寝之朝,许士大夫斥讳上闻,讥切时病,罢不急之役,省无名之敛,勿崇私恩,更进直道。诚动乎上,惠治于下,岂有时泽之艰哉!”(《续资治通鉴》卷37)[59]

谢绛是一个善于发现问题、勇于反映问题,而且善于分析问题的大臣。在上面所摘录的上疏当中,对问题发现的敏感程度以及分析问题的深刻性,还有对解决问题所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精明,都值得称许。这里不对全部上疏当中的内容进行一一剖析,我们从中能够看出当时人们对自然灾害形成原因的解释以及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建议,就完全符合本书在这里引用全部上疏的要求了。从谢绛如上上疏当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工作失误包括人事安排的失误,是造成自然灾害频发的根本原因(原因分析的正确与否,这里不去评价),所以,抵御自然灾害必然需要从人类自身的工作改进入手。“比来奸邪者进用,守道者数穷,政出多门,俗喜由径”是谢绛揭示人事安排上出现重大失误的关键表述之一,其中“奸邪者进用,守道者数穷”是典型的近距离对称表述。“奸邪者”是“奸德”拥有者的意思无疑,“守道者”当中包括着“忠德”的拥有者,也是毫无疑问的表述。谢绛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只要“陛下下诏引咎,损太官之膳,避路寝之朝,许士大夫斥讳上闻,讥切时病,罢不急之役,省无名之敛,勿崇私恩,更进直道。诚动乎上,惠治于下”,即在各方面的工作上,有突出改进,就可以使“时泽之艰(季节水旱的灾难)”绝迹。谢绛的这个谏议朴素而明了,是“天人合一”思想的完美体现,如果在不付出成本的情况下,仅仅通过改进工作当中的失误就可以治理自然灾害,那将是最为理想的结局了。对于谢绛上述理想化的表述,相信其为真,就显得有些过分幼稚了,但在发现“奸邪者进用,守道者数穷”的近距离对称表述时,则可以给我们以这样的启示,在谢绛与宋仁宗赵祯如上事关治理水旱等自然灾害的日常政治对话当中,依然能够将“忠”“奸”的近距离对称表述,应用得如此得心应手,除了反映出彼时人们思考问题的方法具有独特之处外,还为我们研究其时“忠奸之辨”的实有事实提供了非常有用的史料。

北宋人类似于谢绛这种观察问题与分析的思维模式,可以随时在史书当中发现。为了说明北宋人存在思维模式的趋同性,下面再录一例,以便观览:

太庙斋郎苏舜钦,诣登闻鼓院上疏曰:“今岁自春徂夏,霖雨阴晦,未尝稍止,农田被灾者几于十九,臣以为任用失人,赏罚弗中之所召也。而大臣归咎于刑狱之滥,肆赦天下以为禳救,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抵罪,而欲以合天意也。古者断决滞狱以平水旱,不闻用赦。故赦下之后,阴霾及今。前志曰:‘积阴生阳,阳生则灾见焉。’乘夏之气,发泄于玉清宫,震雨杂下,烈焰四起,楼观万叠,数刻而尽,非慢于火备,乃天之垂戒也。陛下当降服减膳,避正寝,责躬罪己,下哀痛之诏,罢非业之作,拯失职之民,庶几可变灾为祐。浃日之间,未闻为此,而将计工役以图修复。都下之人,闻者骇惑,咸谓章圣皇帝勤俭十余年,天下富庶,及作斯宫,海内虚竭。陛下即位未及十年,数遭水旱,虽征赋咸入而百姓困乏。若大兴土木,则费用不知纪极,财力耗于内,百姓劳于下,内耗下劳,何以为国!今为陛下计,莫若来吉士,去佞人,修德以勤至治,使百姓足给而征税宽减,则可以谢天意而安民情矣。夫贤君见变,修道除凶;乱世无象,天不谴告。今幸天见之变,是陛下修己之日,岂可忽哉!”(《续资治通鉴》卷37)[60]

经过上述两相对照,能够发现二者诸多思维上的趋同之处,这里不必作逐一比对,唯有需要必须拿出来进行比照的是,苏舜钦所云“来吉士,去佞人”与谢绛所云“奸邪者进用,守道者数穷”在表述的时候,均为“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这是因为,“吉士”当中包括着“忠臣”,“佞人”当中包括着“奸臣”。而且苏舜钦将“来吉士,去佞人”当作抵御自然灾害的措施之一,给予特别强调,这足以能够看出二者的完全趋同之处。

宋仁宗赵祯对于上述诸人在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当中所提出的谏议,均能够心领神会,这从后来处理政务的事迹当中,可以得到证实。有如下事实记载需要录出:

辛未,以屯田员外郎武城庞籍为殿中侍御史。籍奏请下阁门取垂帘听政仪制尽焚之。又奏:“陛下躬亲万机,用人宜辨邪正,进擢近列,愿采公论,毋令出于执政。”孔道辅尝谓人曰:“言事官多观望宰相意,独庞君可谓天子御史也。”

癸酉,诏:“太后垂帘日诏命,中外毋辄以言。”

之所以有如上庞籍所为与宋仁宗赵祯所下诏书的事件发生,是因为之前有过这样的事情出现,史书的记载如此:

始,太后称制,虽政出自宫闱,而号令严明,左右近习亦少假借,赐与皆有节。赐族人御食,必易以扣器,曰:“尚方器进入吾家也。”晚,稍进外家,任内官罗崇勋、江德民等访外事,崇勋等以此势倾中外,又以刘从德故黜曹修古等。然太后保护帝既尽力,帝奉太后亦甚备。及太后崩,言者多追斥垂帘时事。范仲淹言于帝曰:“太后受遗先帝,保佑圣躬十余年,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帝大感悟,乃降是诏。(《续资治通鉴》卷39)[61]

上述前后几件相互关联的事件,通过转录史书上的记载,可以看得一目了然,无需进行详细解说。需要说明的问题是,庞籍作为“天子御史”,针对刘太后的所作所为几乎上不受宰相节制的实情,敢于面对这样一位气焰熏天的刘太后,大胆奏请下令阁门使“取垂帘听政仪制尽焚之”,其所上奏章还敢于直接揭露执政官员在任用官员上所犯下的任人唯亲错误。庞籍与宋仁宗赵祯之间有密切关系,具体来由是,庞籍在殿中侍御史的职位上,曾经反对章献太后去世时所留让章惠太后继续垂帘听政的遗嘱,极力主张宋仁宗赵祯亲自执政。庞籍的这个主张得到了广泛支持,所以最终获得了成功。宋仁宗赵祯亲政后,庞籍继续被任命为殿中侍御史。而庞籍又是一个正直敢为的人,所上奏章多有明显的针对性,而且能够切中时弊,使与宋仁宗赵祯在原有关系的基础上,更一步地形成了良好的君臣关系,从而使庞籍获得了“天子御史”的褒奖美称。鉴于这样的关系,庞籍提出“用人宜辨邪正,进擢近列,愿采公论,毋令出于执政”的谏议,宋仁宗赵祯必然会以心腹之言加以心领神会。而在“邪正”这样一个富有深刻内涵的表述当中,“邪”必然包括“奸德”在内,“正”必然包括“忠德”在内。问题阐述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必然会将认识统一到这样的范围之内,庞籍所云“用人宜辨邪正”的表述意义倾向,与苏舜钦所云“来吉士,去佞人”、谢绛所云“奸邪者进用,守道者数穷”,是完全相同的。到此为止,我们就可以自然而然地推论出这样的结论,宋仁宗赵祯能够心领神会庞籍所云“用人宜辨邪正”的精神实质,就等于能够心领神会苏舜钦所云“来吉士,去佞人”与谢绛所云“奸邪者进用,守道者数穷”的精神实质。

宋仁宗赵祯在位期间,大臣与其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是常可见到的事情。大臣在对话的时候,以“忠”“奸”作为表述主体内容的事例屡见不鲜。这里可以再举出的一个事例是:“初,郭皇后之立,非帝(宋仁宗赵祯)意,浸见疏;而后(郭皇后)挟庄献(刘太后)势颇骄,后宫希得进(后宫女子很少能够接近皇帝),及庄献(刘皇后)崩,帝(宋仁宗赵祯)自纵,宫人尚氏、杨氏骤有宠;后(郭皇后)性妒,屡与纷争。尚氏尝与帝(宋仁宗赵祯)前语侵后(说话冲犯了郭皇后),后(郭皇后)不胜忿,起批其颊(抽她的嘴巴)。帝(宋仁宗赵祯)自起救之,后(郭皇后)误批帝(宋仁宗赵祯)颈。帝(宋仁宗赵祯)大怒,有废后(郭皇后)意。内侍副都知阎文应,白帝(宋仁宗赵祯)出爪痕示执政近臣(让宋仁宗赵祯出示脖子上被郭皇后指甲抓挠过的受伤痕迹给执政近臣看)。吕夷简以前罢相故怨后(本来就怨恨郭皇后),而范讽方与夷简相接(相交颇深),讽(范讽)乘间言:‘后(郭皇后)立九年无子,义当废。’夷简赞其言。帝(宋仁宗赵祯)意未决,外人藉藉颇有闻者。右司谏范仲淹因对,极陈其不可,且曰:‘宜早息此议,不可闻于外也。’”(《续资治通鉴》卷39)[62]

从上述事实的记载过程当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围绕郭皇后废存问题,形成了两个派别。一个派别是以范讽、吕夷简(吕夷简此时为宰相)、阎文应为核心的派别,由于过去与郭皇后曾经有过不愉快的交结(郭皇后曾经向宋仁宗赵祯进言:“夷简独不附太后邪?但多机巧,善应变耳。”吕夷简因此被罢免,后来吕夷简从内侍都知阎文应处得知被罢免职务是出于郭皇后的进言,因此产生了嫉恨[《宋史纪事本末·郭后之废》卷25][63]),所以趁机落井下石,还编造出了“后(郭皇后)立九年无子,义当废”的理由,极力支持宋仁宗赵祯废掉郭皇后。另一个派别是以范仲淹为核心的派别,出于对国家大局负责任的使命意识,极力上言宋仁宗赵祯,坚持不能随便废掉郭皇后。很明显的是,坚持废掉郭皇后的范讽、吕夷简为核心的这个派别,是附和宋仁宗赵祯的派别,而且吕夷简作为宰相,无疑其权势要大于范仲淹(范仲淹仅仅是右司谏,为七品官)为核心的反对派。两相对比,可以看出权势大小的区别。

宋仁宗赵祯起初还犹豫不定,“居久之,乃定议废后。”在这之前,吕夷简就下令告诫有关官员不得接受来自于御史台与谏院的相关奏疏,可见吕夷简是废黜郭皇后的鼎力支持者。“乙卯,诏称:‘皇后(郭皇后)以无子愿入道,特封为净妃、玉京冲妙仙师,赐名清悟,别居常宁宫。’”很明显的是,这个诏书秉承了范讽“后(郭皇后)立九年无子,义当废”的意旨,而且加上了更富有欺骗性的华丽辞藻。“台谏疏皆不得入,仲淹即与权御史中丞孔道辅率知谏院孙祖德、侍御史蒋堂、郭劝、杨偕、马绛、殿中侍御史段少连、左正言宋郊、右正言刘涣伏阁争之,诣垂拱殿门伏奏:‘皇后不得废,愿赐对以尽言。’守殿门者阖扉不为通,道辅手抚铜钚大呼曰:‘皇后被废,奈何不听台谏入言!’寻诏诣中书。道辅等语夷简曰:‘人臣与帝后,犹子事父母也。父母不和,固宜止之,奈何顺父出母乎?’众哗然,争进说。夷简曰:‘废后自有故事。’道辅及仲淹曰:‘人臣当道君以尧、舜,岂得引汉、唐失德为法!公不过引汉光武劝上耳,是乃光武失德,何足法也!’夷简不能答,拱立曰:‘诸君更自见上力陈之。’道辅与仲淹等退,将以明日留百官揖宰相廷争。而夷简即奏台谏伏阁请对,非太平美事,乃议逐道辅等人。”

还没有等到“明天”的时候,在当天的晚上,吕夷简就已经策划好了贬黜孔道辅与范仲淹等人的诏命。因此就有了如下结果:“丙辰旦(二十四日天刚亮),道辅等始至待漏院,诏道辅出知泰州,仲淹知睦洲,祖德等各罚铜二十斤。”按照过去的旧例,罢免御史中丞必定要有写在委任状上的告辞,向全社会发布,而现在却破坏了旧例,直接以敕令的方式来罢免,等到孔道辅回到家中的时候,罢免的敕令随即送到了家中。还随即派遣使者押送孔道辅与范仲淹出城。与此同时还降下诏书:“谏官、御史,自今并须密具章疏,毋得相率请对,骇动中外。”(《续资治通鉴》卷39)[64]这个诏书实际上是在吕夷简的策划之下,直接针对孔道辅、范仲淹等人就废黜郭皇后伏阁请对一事而发。到此为止,一场轰轰烈烈的废黜郭皇后的事件以及诤谏阻劝废黜郭皇后的事件,以吕夷简宰相为核心的一派与宋仁宗赵祯的胜利而告终,而以孔道辅、范仲淹言官为核心的一派,以被贬黜而失败则是必然之事。

据史书记载,后来宋仁宗赵祯对于废黜郭皇后一事颇为悔恨,曾经有过重新诏回的打算,但由于阎文应秘密进谗言并且导致郭皇后暴卒而未能如愿。这些是后话,说完之后,需要明确的问题是,上述事件全部了结之后,在人们的心目当中,留下了久久不可散去的阴霾。一些正直人士总希望寻找机会,与宋仁宗赵祯就此事件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以便澄清孰是孰非。现在能够看到的文献是,段少连与富弼均在事后不久,给宋仁宗赵祯上疏要求改正废黜郭皇后与贬斥孔道辅、范仲淹等人的失误。相对比来看,富弼的上疏更符合这里论述问题的要求,故录下以便观览:

臣闻右司谏,秘阁校理范仲淹,以上章谏废后事贬睦洲通判,仍差人押出门。臣不胜惊骇。伏恐陛下行于仓卒,未熟思虑,辄敢冒天威,犯斧钺,一陈愚恳。惟陛下裁察之。

皇后自居中宫,不闻有过,陛下忽然废斥,物议胜踊。自太祖、太宗、真宗抚国凡七十年,未尝有此。陛下为人子孙,不能遵祖考之训,而遂有废后之事。治家而尚不以道,奈天下何?仲淹为谏官,所以极谏者,乃其职也。陛下何故罪之?假使所谏不当,犹须含忍以招谏诤,况仲淹所谏,大惬亿万人之心。陛下又纵私忿,不顾公议,取笑四方。臣甚为陛下不取也。

昔庄献临朝,陛下受制,事体大弱,而庄献不敢行武后故事者,盖赖一二忠臣救护,使庄献不得纵其欲。陛下可以保其位,实忠臣之力也。今陛下始获暂安,遂忘旧日忠臣,罗织其罪而谴逐之。陛下以万乘之尊,设废一妇人,甚为小事,然所损之体则极大也。夫废后谓之家事,而不听外臣者,此唐奸臣许敬宗、李世勣谗佞之辞,陛下何足取法?陛下必欲废后,但可不纳所谏,何必加责以重己过?今匹庶之家或出妻,亦须告父母,父母许然后敢出之。今陛下贵为天子,庄献、庄懿山陵始毕,坟土未干,便以色欲之心废黜后氏不告宗庙,是不敬父母也。今陛下举一事而获二过于天下,废无罪之后一也,逐忠臣二也。此二者,皆非太平之世所行,臣实痛惜之。

庄献太后临朝,以刘从德死恩典太重,台谏曹修古等四人连名上章极谏,庄献大怒。陛下不得已,遂贬此四人,然心甚惜其去。庄献才往,陛下力行诏命,优与恩奖,复处宪省。修古虽死,厚加赠典。如此者,盖陛下怜其忠鲠不避夫祸难尔。今仲淹所谏又甚于修古等所陈,修古等追用而仲淹黜弃,陛下何所见前后之异也。况仲淹以忠直不挠,庄献时论冬仗事,大正君臣之分,陛下以此自擢用之。既居谏列,或闻累曾宣谕,使小大之事必谏,无得有隐。是陛下欲闻过失,虽古先圣哲之主,亦无以过此。今仲淹闻过遂谏,上副宣谕之意,而反及于祸,是陛下诱而陷之。不知自今后何以使臣?虽日加宣谕,谏臣以仲淹为戒,必不信矣。谏臣不谏,大非朝廷之福。

今百执事所为,皆一司一局,虽常才者,皆能干之。是易为也。如仲淹者,乃为臣之难能者也。今干一司一局者,皆坐取迁陟,立居显要。而仲淹不惜性命为陛下论事,而远徙外郡。臣恐百辟以此皆务为易者,而不为难者也。陛下一旦有难为之事,不知何人为陛下为之?居谏官者,务要讦直,乃号称职,依违者为旷职。尽循默者已居显要,而讦直者尚居散地。苟如是,不若废谏官。如不欲废,即循默者可黜,讦直者可用。请陛下急图之。

今天下凶歉,盗贼如麻,国用空虚,人心惶扰。奸雄观此,已有窥觎之心。陛下当兢兢惕惕,宵衣旰食,日与臣寮讲论安天下之计,犹恐不及,而乃自作弗靖,废嫡后,逐谏臣,使此丑声闻于四方,知陛下不纳谏臣,朝政不举,则奸雄益喜,以谓中外皆乱,事势相符,必有变事。臣一念至此,心寒骨颤,此自然之兆,固非臣子臆说也。望陛下审思之,明察之。废后已行,虽未能悔过,臣愿陛下急且追还仲淹,复其谏职,减二过之一。庶乎谏路不绝,朝纲复振,使奸雄不能窥陛下浅深。此社稷之庆也。(富弼《宋朝诸臣奏议·上仁宗论废嫡后逐谏臣》卷28)[65]

富弼的上述奏章因史书版本不同而有文字使用与话语表述多少的不同,但均不影响文意的表现,读者在阅读的时候,不会发生歧解。总体来看,奏章行文脉络清晰,说理顺畅,言辞恳切,是一篇上好文章,对于说明郭皇后无端被废黜以及孔道辅、范仲淹等谏官无端被贬斥的不公平、所带来的危害等诸多方面的全过程,都具有史官纪事的价值,这里无需一一解读。能够为这里提供有益的价值,还表现在,全部奏章当中,共出现“忠”字6次,其中“忠臣”4次,“奸”字4次,其中“奸臣”1次,“奸雄”3次。相对比来看,段少连《上仁宗论废郭皇后》一文当中,“忠”字出现2次,“奸”字出现2次,虽然也是典型的以“忠”“奸”作为发论主体内容的近距离对称表述,但其规模远不能与富弼的《上仁宗论废嫡后逐谏臣》相比。

富弼向宋仁宗赵祯所进上的《上仁宗论废嫡后逐谏臣》,虽然没有得到任何答复,估计这与吕夷简的阻挠有极大关系,但这也可以算是一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就没有在当时得到回复这一点而言,也许这一次对话没有起到任何使宋仁宗赵祯反省的作用。但后来宋仁宗赵祯于景祐二年(公元1035年)“颇念之(郭皇后),遣使存问,赐以乐府,后(郭皇后)和答之,词甚凄婉,帝益悔焉。”郭皇后暴卒之后,于景祐三年(公元1036年)“春正月壬辰,追复郭氏为皇后。丁酉,葬皇后郭氏。”(《宋史纪事本末·郭后之废》卷25)[66]这种结果的出现,与宋仁宗赵祯的自我反省有关,与包括富弼、段少连、范仲淹(范仲淹被贬黜以后,在《睦州谢表》当中,依然在为郭皇后无端被废黜向宋仁宗赵祯进谏——范仲淹《宋朝诸臣奏议·睦州谢表》卷28[67])等人的极力上疏进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对话的过程当中,能够打动宋仁宗赵祯的关键表述,与诸位发起对话的大臣,充分表述了忠臣在捍卫国家利益与君主利益时所起作用有关,忠臣为国家与君主的利益而付出的代价有关,奸臣出于私心诱惑君主作出有害国家大体的危害有关,奸雄利用国家出现的混乱趁机作乱的危害有关。宋仁宗赵祯的回心转意,说明对大臣对话当中的“忠”“奸”对称表述内涵是能够加以深刻领会的。

富弼每一次“忠臣”与“奸臣”字眼的使用,都有明确的针对性,“忠臣”出现4次之多,几乎都与范仲淹有关,而“废无罪之后一也,逐忠臣二也”当中的“忠臣”则是直接指向范仲淹的代名词。“况仲淹以忠直不挠,庄献时论冬仗事,大正君臣之分,陛下以此自擢用之”的表述,则是直接对范仲淹“忠德”的肯定。富弼力陈“忠臣”在维护国家利益时所发挥的作用,实际上是在为范仲淹辩护。富弼在《上仁宗论废嫡后逐谏臣》当中,出现过“奸臣”字样1次,以“夫废后谓之家事,而不听外臣者,此唐奸臣许敬宗、李世勣谗佞之辞,陛下何足取法”的表述出之,其中的“奸臣”虽然明说“唐奸臣许敬宗、李世勣”,但实际上指向的却是吕夷简等人,这是富弼在对话时以古涵今的艺术表现。富弼将范仲淹与吕夷简置于同一个平面上加以比照,而且给贴上了古人常用的“忠臣”与“奸臣”标签(这里所说的“贴标签”不是贬义之辞),这样可以使对方容易品评出其中所包含的正义与非正义意蕴,这在那样一个时代,确实不失为一种颇有说服力的表述,后人应该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加以充分认识。

范讽曾经与吕夷简合谋废黜郭皇后,臭名昭著的“后(郭皇后)立九年无子,义当废”馊主意就出自其人之口。宋仁宗赵祯在范讽、吕夷简等人的煽动之下,没有进行任何调查,也没有费出任何吹灰之力,就将郭皇后废黜,虽然在当时引起了不小波澜,但是在宰相吕夷简的积极配合之下,没有因此而酿成大的祸乱。宋仁宗赵祯在没有识别出来范讽、吕夷简等人煽动的别有用心之前,当然要视他们为心腹大臣,吕夷简为宰相是不用说的事情,在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七月还任命已经是翰林侍读学士(皇帝的老师,无官品,须视所带本官而定,其班位甚高,仅次于翰林学士)的范讽以给事中(正五品)、龙图阁学士(正三品)、兖州知州(正六品,这里是兼职),这说明已经是相当不薄的恩遇了。但范讽的追求目标在进入中书省或枢密院,意在通过攀附吕夷简而得到引荐。吕夷简是一个“善于机变”的宰相,虽然多有挟私报复的劣迹,但对于范讽这样善于偷奸取巧、动辄搞小动作、性格洒脱、不拘小节、善于排挤他人的人,在内心里面还是充满了芥蒂,因此始终不肯推荐范讽进入中书省或枢密院。范讽于是向宋仁宗赵祯提出谏议,要求朝廷应该选择能臣,以便取代宰辅大臣当中不称职的人。这个谏议从表面上看,是为朝廷选拔人才出谋划策,实际目的是要求罢免吕夷简这样“不称职”的宰相。吕夷简得知后,开始对范讽产生了憎恨情绪,于是凭借着手中的特权,在范讽任代理三司使仅仅半年的时间之内,就以范讽身体不适作为借口而将其罢免。范讽在受到打击以后,内心里面充满了对吕夷简的嫉恨,于是又有意识地针对吕夷简向宋仁宗赵祯进言,其进言的内容是:“陛下朝无忠臣,一旦纪纲大坏,然后召臣,何益!”(《续资治通鉴》卷39)[68]这个与宋仁宗赵祯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意思非常清楚,那就是吕夷简配不上称为忠臣,应该当即罢免。在这种场景当中的对话,不可能不被作为宰相的吕夷简其人知道,范讽因此而被黜落的结局也就成了无需打听的消息了。

从上述范讽本人的为人以及在与吕夷简打交道的过程当中,所出现的起落各有事实演绎,能够看出如下值得令人思考的问题:

第一,范讽的道德人品与吕夷简的道德人品,就上面所提到的事实而言,确实有相近似的一面。他们的具体表现是,同样作为宋仁宗赵祯颇为看中的亲信,凭借着自己所拥有的这种得天独厚的权力资源,能够在异己(包括尽职尽责的谏官)面前作威作福,为了获取个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不择手段的方式,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甚至抛弃做人与为官的正义追求,一味地附和君主,导引君主走上“加责以重己过(采取贾罪于谏官的方式从而加重自己的过失)”与以“汉、唐失德为法(以汉代皇帝与唐代皇帝无端废黜皇后来使自身失去道德准则的事情作为效法的对象)”的歧途。按照“忠臣”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范讽与吕夷简都不能算得上是宋仁宗赵祯的忠臣。

第二,虽然范讽与吕夷简不可视为宋仁宗赵祯的忠臣,这个事实对于如上三者(范讽、吕夷简、宋仁宗赵祯)来说,不是完全一无所知,但是他们依然在以“忠臣”与“奸臣”的理论来判断是非。最为明显的是,范讽以“陛下朝无忠臣,一旦纪纲大坏,然后召臣,何益”的话语,与宋仁宗赵祯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将“无忠臣”的攻击苗头直接指向吕夷简,可以说明这样的问题,范讽对于忠奸之辨理论的掌握,能够达到悉取便收的程度。同样的问题是,吕夷简之所以在听到范讽与宋仁宗赵祯的对话内容之后,迅速给予报复,是因为在他的脑际深处,对于忠奸之辨理论的内涵,也有着充分的理解与储备。宋仁宗赵祯在与范讽对话之后,之所以没有将吕夷简视为“无忠臣”的直接指示对象而给予罢黜,反倒是信任有加,除了罢黜与任命宰相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外,还是因为在他的心目当中,尽管不时还有人揭露“自夷简当国,黜忠言,废直道”(孙沔语,见《宋史记事本末·庆历党议》卷29)[69]的劣迹,但始终认为吕夷简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忠臣宰相(吕夷简曾经有过被短暂罢相的经历,与范讽之间的矛盾出现于刚复相之后不久),后来宋仁宗赵祯在吕夷简去世之后,“惨然思夷简,书‘怀忠碑’三字以赐之”(《续资治通鉴》卷47)[70]就是明显证据。 这说明宋仁宗赵祯对“忠臣” 与“奸臣”的判断,有自己的基本印象标准,不会因为范讽的一次政治务虚对话而随意改变,这同样是对忠奸之辨理论的内涵,具有深刻理解的表现。

范仲淹是宋仁宗赵祯执政时期著名的政治家,但在彼时宦海的经历过程当中,时沉时浮犹如家常便饭。在进入庆历(公元1041年)年间之后,由于欧阳修、余靖等人的推荐,被任命为参知政事。范仲淹随即开始了以明黜陟、抑侥幸、精公举、择长官、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推恩信、重命令、减徭役为内容的“庆历新政”。为了保证“庆历新政”得以顺利实施,在宋仁宗赵祯事先就有任命的基础上,范仲淹与富弼、韩琦、欧阳修等一些正直之士成为同僚。在具体实施“新政”的过程当中,由于采取了“渐欲易监司之不才者,使澄汰所部吏,于是小人始不悦矣。”(《宋史记事本末·庆历党议》卷29)[71]而从“端本澄源”的十个内容来看,黜陟、抑侥幸、精公举、择长官、均公田五个条目即与澄清与改善官吏制度有关。因为在范仲淹看来,“通过这五项措施,就可以培育和选拔出贤明能干的官吏,能爱惜百姓,均其徭役,宽其赋敛,使百姓各获安宁,便不至再爆发反抗斗争。”[72]正是黜陟、抑侥幸、精公举、择长官、均公田这五项措施直接触动了既得权势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就引出了攻击范仲淹、富弼、韩琦、欧阳修等人结为“朋党”的嘈杂声音,形成明显的“攻击忠良,取快私忿”(《宋史记事本末·庆历党议》卷29)[73]的局面。在“朋党”噪音制造者的心目当中,根本没有可看到从事“庆历新政”是出于对大宋皇朝以及宋仁宗赵祯竭诚尽忠的表现,而仅仅将之视为结朋党营私的个人行为,这些人的挟私报复目的是显而易见的。面对这种气势汹汹的“朋党”噪音,宋仁宗赵祯有鉴于“祖宗家法”当中“及第举人,不得呼知举官为恩门、师门及自称门生”(这是宋太祖赵匡胤预防大臣结成“朋党”所降下诏书当中的内容)的圣训,明显地表现出一边倒的态度,并且不止一次地降下“宜增朋党之戒”(《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3)[74]的诏书,还有“朕闻至治之世,元、凯共朝,不为朋党,君明臣哲,垂荣无极,何其德之盛也”的说法,所指向的对象明显无隐。这些诏书的降下,对于从事“庆历新政”的诸位官员来说,虽然有人认为“国家庆历间亦有朋党之论,当时富弼、韩琦、范仲淹等颇遭排摒,赖仁宗盛德,不至倾害”(王存《宋朝诸臣奏议·上哲宗乞明论朋党所在》卷76)[75],但产生了不利影响是毫无疑问的。为了还原清白,欧阳修写下了《上仁宗论小人欲害忠贤必指为朋党》、尹洙写下了《上仁宗论公论朋党系于上意》、韩琦写下了《上仁宗乞别白朋党》、张方平写下了《上仁宗论彼此立则朋党分》。上述5篇奏章被《宋朝诸臣奏议》选中,其中除了张方平的《上仁宗论彼此立则朋党分》没有以“忠”“奸”作为近距离对称表述之外,其余4篇都是以“忠”“奸”作为近距离对称表述的典范。故下面分别录出其中的4篇,以供观览:

臣闻士不忘身不为忠,言不逆耳不为谏。故臣不避群邪切齿之祸,敢干一人难犯之颜,唯赖圣明幸加省察。臣伏见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等,皆是陛下素所委任之臣,一旦相继罢黜,天下之士皆素知其可用之贤,而不闻其可罢之罪。臣虽供职在外,事不尽知,然臣窃见自古小人谗害忠良,其说不远。欲广陷良善,则不过指为朋党,欲动摇大臣,则必须诬以专权。其故何也?夫去一善人而众善人尚在,则未为小人之利。欲尽去之,则善人少过,难为一一求瑕,唯有指以为朋党,则可一时尽逐。至如大臣已被知遇而蒙信任,则难以他事动摇,唯有专权是上之所恶,故须此说方可倾之。臣料衍等四人非有大过而一时尽逐,弼与仲淹委任尤深而忽遭离间,必有以朋党、专权之说上惑圣聪者。臣请试辨之。

昔年仲淹初以忠言谠论闻于中外,天下贤士皆争称慕。当时奸臣诬作朋党,犹难辨明。自近日陛下擢此数人并在两府,察其临事,可以辨也。盖杜衍为人清慎而谨守规矩,仲淹则恢廓自信而不疑,琦则纯正而质直,弼则明敏而果锐。四人为性既各不同,虽皆归于尽忠,而其所见各异,故于议事多不相从。至如杜衍欲深罪滕宗谅,仲淹则力争而宽之。仲淹谓契丹必攻河东,请急修边备,富弼料以九事,力言契丹必不来。至如洙亦号为仲淹之党,及争水洛城之事,韩琦则是尹洙而非刘滬,仲淹则是刘滬而非尹洙。此数事尤为彰著,陛下素已知。此四人者,可谓天下至公之贤也。平日闲居则相称美之不暇,为国议事则公言廷诤而不私,以此言之,臣见衍等真得《汉史》所谓“忠臣有不和之节”,而小人谗为朋党,可谓诬矣!

臣闻有国之权,诚非臣下之得专也。然臣切思仲淹等自入两府以来,不见其专权之迹,而但见其善避权也。夫权得名位则可行,故好权之臣必贪名位。自陛下召琦与仲淹于陕西,琦等让至五六,陛下亦五六召之。至如富弼,三命学士,两命枢密副使,每一命未尝不恳让。恳让之者愈切,陛下用之愈坚,此天下之人所共知。臣但见其避让太繁,不见其好权贪位也。及陛下坚不许辞,方敢受命,然犹未敢别有所为。陛下见其皆未行事,乃特开天章,召而赐坐,授以纸笔,使其条事。然众人避让不敢下笔,弼等亦不敢独有所述,因此又烦圣慈特出手诏,指定姓名,专责其条列大事而行之。弼等迟回近及一月,方敢略陈数事。然仲淹深练世事,必知凡事难遽更张,故其所陈,志在远大而多若迂缓,但欲渐而行之以久,冀皆有效。弼性虽锐,然亦不敢自出意见,但举祖宗故事,请陛下择而行之。自古君臣相得,一言道合,遇事便行,更无择避,臣方怪弼等蒙陛下如此坚意委任,督责丁宁,而犹迟缓自疑,作事不果。然小人巧谮,已曰专权者,岂不诬哉!

至如两路宣抚,国朝常遣大臣。况自中国之威近年不振,故元昊叛逆一方,而劳困及于天下。北虏乘釁,违盟而动,其书辞侮慢,至有“贵国祖宗”之言。陛下愤耻虽深,但以边防无备,未可与争,屈意买和,莫大之辱。弼等见中国累年侵凌之患,感陛下不次进用之恩,故各自请行,力思雪耻。缘山傍海,不惮勤劳,欲使武备再修,国威复振。臣见弼等用心,本欲尊陛下威权以御四夷,未见其侵权而作过也。伏惟陛下睿哲聪明,有知人之圣,臣下能否,洞见不遗,故于千官百辟之中,亲选得此数人,骤加擢用。夫正士在朝,群邪所忌,谋臣不用,敌国之福也。今此数人一旦罢去,而使群邪相贺于内,四夷相贺于外,此臣所以为陛下惜之也。伏惟陛下圣德仁慈,保全忠善,退去之际,恩礼各优,今仲淹四路之任亦不轻矣。惟愿陛下拒绝群谤,委信不疑,使尽其所为,犹有裨补。方今西北二虏交争未已,正是天与陛下经营之时。如弼与琦,岂可置之闲处?伏望陛下早辨谗巧,特加图任,则不胜幸甚。

臣自前岁召入谏院,十月之内,七受圣恩,而致身两制,常思荣宠至深,未知报效之所。今群邪争进谗巧,而正士继去朝廷,乃臣忘身报国之秋,岂可缄言而避罪。敢竭愚瞽,惟陛下择之。(欧阳修《宋朝诸臣奏议·上仁宗论小人欲害忠贤必指为朋党》卷76)[76]

臣闻知贤而不能任,任之而不能终,于治国之道,其失一也。去年朝廷擢欧阳修、余靖、蔡襄、孙甫相次为谏官,臣知数子之贤且久,一旦乐其见用,又庆陛下得贤而任之,所虑者任之而不能终尔。以陛下知臣之明,修等被遇之深,岂有任之而不能终哉?盖闻唐魏元成既薨,文皇亲为撰碑文以赐之,后有言其阿党者,遂仆其碑。近世君臣相得,未有如唐文皇与魏元成者,间闻一入,则存殁之恩不终。臣未尝不感愤叹息而不能已也!以是而论,则知任之为易,终之实难,可不虑哉?属闻欧阳修领使河北,臣以边任之重,故不复以内外为疑。今又闻蔡襄出知福州,未审襄以亲自请,为以过斥?若以过斥,岂当进其官秩;若以亲请,则襄在京师不三四年,已再省其亲。士大夫去远方而任京师者,孰不思其亲,岂独襄得遂其私恩哉!则襄之不当出明矣。陛下优容谏臣在唐文皇上,修等之才虽不愧古人,然所施为未能少及于魏元成,则间毁之言不必待其殁而后发也。伏惟念知之之已明,任之之已果,而终之之甚难,则天下幸甚。然臣爱修等之贤,故惜其去朝廷而不尽其才。如陛下待修等未改于初,则臣有称道贤者之美;如其恩遇已移,则臣负朋党之责矣!

夫今世所谓朋党,甚易辨也。陛下试以所进用者姓名询于左右曰,某人为某人称誉。必有对者曰:“此致至公之论。”异日其人或以事见疏,又询于左右曰,某人为某人营救,必有对者曰:“此朋党之言。”昔之见用,此一臣也,今之见疏,亦此一臣也。其所称誉与营救一也,然或谓之公论,或谓之朋党,是则公论之与朋党,常系于上意,不系于忠邪。此御臣之大弊也。臣既为陛下建忠谋,岂复顾朋党之责。但惧名以朋党,则所陈之言不蒙见采,此又臣之深虑也。惟圣明裁察焉。(尹洙《宋朝诸臣奏议·上仁宗论公论朋党系于上意》卷76)[77]

臣窃闻已降诏书申诫朋党,此盖陛下恢善治、劝薄俗之深意也。臣辄有管穴之见,少思开助圣明。窃以自古迄今,人臣在朝,有忠贤,有奸邪,有好公之人,有挟私之党。既为性之不同,则各以类而相附。大凡忠贤好公之人,建一事,补一官,则必公其是非。盖是者言是,非者言非,唯在于公,故政化可兴而邦家是赖。此乃善者以类而进,不可谓朋党。若奸邪与挟私之人,建一事,补一官,则必私其是非。盖是者言非,非者言是,唯在于私,致使白黑不分而上蔽主听者,真所谓朋党也。在圣君审而察之,决而行之。若有此朋党,必望陛下重加贬责,不可务宽。俾其忠贤与好公之人以类而进,奸邪与挟私之人以党而退,则朝廷清明,朋党自息也。若但行诏谕,未赐别白,臣恐天下搢绅,自今而后欲建一善事,称一善人,必再三思之曰:“得无涉朋党之迹乎?”则中道而止矣。纵有忠义之人不顾形迹,建一善事,称一善人,若恶之者谮于上曰:“此朋党之为耳!”则善事与善人皆废而不用矣。惟陛下熟察而必行之,天下幸甚。(韩琦《宋朝诸臣奏议·上仁宗乞别白朋党》卷76)[78]

欧阳修被入选谏院成为谏官以后,以高度负责任的主人翁意识,除了为国家的大政方针出谋划策与积极推荐道德、能力均有值得嘉奖的人才外,还对诸多不符合执政要求的官员道德行为给予过抵制,并且能以奏章的形式,上疏给宋仁宗赵祯,从而使欧阳修成为被皇帝看中的有为官吏。范仲淹在主持“庆历新政”的过程当中,由于欧阳修是积极的参与者与支持者,所以随着范仲淹被视为“朋党”要员而遭到无端攻击以后,欧阳修也未能幸免。但欧阳修作为谏官的身份,没有被完全剥夺,所以当挟私者将因为“庆历新政”而掀起的“朋党”噪音甚嚣尘上,宋仁宗赵祯也一时被蒙蔽,致使范仲淹等人以及自己遭受到不白之冤后,欧阳修采取了主动出击的方式,就“朋党”问题,与宋仁宗赵祯进行了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欧阳修以上疏的形式,就“朋党”问题与宋仁宗赵祯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有明确上疏留存的应该至少有两次。第一次是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有关这一次对话的缘起,《续资治通鉴长编》做过这样的记载:“初,吕夷简罢相,夏竦授枢密使,复夺之。代以杜衍,同时进用富弼、韩琦、范仲淹在二府,欧阳修等为谏官。石介作《庆历圣德诗》,言进贤退奸之不易。奸,盖斥夏竦也,竦衔之。而仲淹等及修所素厚善,修言事一意径行,略不以形迹嫌疑顾避。竦因与其党造为党论,目杜衍、仲淹及修为党人。修乃作《朋党论》上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8)[79]上述记载的事情非常醒目,其中关于夏竦与其党人挑起“朋党”之说噪音以掀起恶人先告状的浪潮,不必一一细说。需要说明的是,《朋党论》作为欧阳修散文的代表作之一,是就“朋党”问题第一次与宋仁宗赵祯进行日常政治对话的见证。因为《朋党论》在具体表述当中,虽然有“所行者忠信”的有关“忠”字的话语表述,但在总体上没有形成以“忠”“奸”作为主体内容的近距离对称表述格局,所以这里不录出,也不去多作分析。

第二次对话是欧阳修在河北都转运使的“供职在外”任上,此时为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上疏的名称是《上仁宗论小人欲害忠贤必指为朋党》,这一篇即上面摘录下来的部分,这个篇名在《欧阳文忠集》当中称为《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与《上仁宗论小人欲害忠贤必指为朋党》相比,在文字上也略不同之处。(《欧阳修全集》卷109)[80]至于还有其他的称呼,这里可以忽略不计。必须要加以关注的是,在《上仁宗论小人欲害忠贤必指为朋党》当中,除了篇名里面有“忠”字以外,篇章里面共出现6次“忠”字,其具体语例分别是:“臣闻士不忘身不为忠,言不逆耳不为谏”“臣窃见自古小人谗害忠良,其说不远”“昔年仲淹初以忠言谠论闻于中外,天下贤士皆争称慕”“四人为性既各不同,虽皆归于尽忠,而其所见各异,故于议事多不相从”“臣见衍等真得《汉史》所谓‘忠臣有不和之节’”“伏惟陛下圣德仁慈,保全忠善,退去之际,恩礼各优,今仲淹四路之任亦不轻矣”。“奸”字与“邪”字共出现5次(两个为同义词),其具体语例分别是:“故臣不避群邪切齿之祸,敢干一人难犯之颜,唯赖圣明幸加省察”“当时奸臣诬作朋党,犹难辨明”“夫正士在朝,群邪所忌,谋臣不用,敌国之福也”“今此数人一旦罢去,而使群邪相贺于内,四夷相贺于外,此臣所以为陛下惜之也”“今群邪争进谗巧,而正士继去朝廷”。尤其表现明显的是,“忠”“奸”在相邻的两个句子里面出现的近距离对称表述,还不止一个语例,可以录出为证:“臣闻士不忘身不为忠,言不逆耳不为谏。故臣不避群邪切齿之祸,敢干一人难犯之颜,唯赖圣明幸加省察”“昔年仲淹初以忠言谠论闻于中外,天下贤士皆争称慕。当时奸臣诬作朋党,犹难辨明”“今群邪争进谗巧,而正士继去朝廷”(“正士”与“忠臣”是同义词,所以此处录出而在全部上疏的总体格局上看,设计出了两班人马即以夏竦为首的“当时奸臣诬作朋党,犹难辨明”一个主动造谣生事的帮派体系,以及以范仲淹为首的“忠臣有不和之节”积极从事进取革新的战斗团体。这两班本人马之间形成了你死我活的势不两立斗争态势,以奸臣一伙人结成的帮派体系,在充分揣摩宋仁宗赵祯内心世界当中所怀有关注问题关键之处的基础上,拿“朋党”与“专权”作为恶意中伤对方的理论武器,恰好触动了宋仁宗赵祯神经的敏感部位。欧阳修将夏竦为首的帮派体系与范仲淹为首的从事“庆历新政”战斗团体之间的斗争,描述成奸臣谗害忠臣的斗争,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也与当时的话语表述倾向一致。宋仁宗赵祯在大是大非面前,以一边倒的态度,将范仲淹为首的忠臣战斗团体,加以一一黜落,一则可以看出奸臣具有攻击忠臣的决胜技巧,二则可以看出皇帝只是在理论上明了忠奸之辨的说辞,而在实际上并没掌握其中的实质。欧阳修为了使宋仁宗赵祯能够在实质上明白事理,主动以上疏的形式,充分解释了“小人欲害忠贤必指为朋党”的由来以及危害性,成为不可多得的君臣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可以看出来的是,宋仁宗赵祯对“小人多为朋党,亦有君子之党”(《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8)[81]的区别,确实存在着理解上的障碍,而且在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经在内心里面,做好了打击以范仲淹的准备。欧阳修素有忠臣的美名,在宋仁宗赵祯于是非面前,没有充分表现出明君应有的本分之时,“敢干一人难犯之颜”,寄希望于“陛下早辨谗巧,特加图任”。寄希望于通过一两次的政治务虚对话来彻底唤醒宋仁宗赵祯,同时起到打击制造噪音者的嚣张气焰,其作用看来并不是十分显著的。史书有过这样的记载:“(在欧阳修进上《朋党论》之后)于是为党论者恶修,擿语其情状,至使内侍蓝元震上疏言:‘范仲淹、欧阳修、尹洙、余靖,前日蔡襄谓之四贤。斥去未几,复还京师。四贤得时,遂引蔡襄以为同列。以国家爵禄为私意,胶固朋党,苟以报谢当时歌咏之德。今一人私党,止作十数,合五六人,门下党与已无虑五六十人。使此五六十人递相提挈,不过三二年,布满要路,则误朝迷国,谁敢有言?挟恨报仇,何施不可?九重至深,万机至重,何由察知?’”(《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8)[82]虽然面对着蓝元震上疏的挑唆,宋仁宗赵祯当时“终不之信也”,但最终还是做出了“宜增朋党之戒”的决定,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被诬蔑为“朋党”的君子,所受到的打击越发沉重,还有人因此付出在死后险些被“发棺”(石介遭夏竦中伤,要求“发棺”验尸,后被提刑吕居简以“无故发棺,何以示后”的提醒所获免——(《宋史记事本末·庆历党议》卷29)[83])的代价,其余之人受到贬谪的处罚,更是不足为奇的了。

尹洙的《上仁宗论公论朋党系于上意》,在《河南先生文集》卷18当中,题作《论朋党疏》作于在潞州任上,其时间是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当时正是以夏竦为首的帮派体系,向范仲淹、欧阳修等人掀起“朋党”攻击恶浪的时候。尹洙作为受害者之一,向宋仁宗赵祯上疏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希求辨明是非,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里要关注的问题是,在《上仁宗论公论朋党系于上意》当中,出现“忠”字2次,“奸(邪)”字1次。其具体语例是:“是则公论之与朋党,常系于上意,不系于忠邪”“臣既为陛下建忠谋,岂复顾朋党之责”。“奸(邪)”字由于与“忠”字呈现为零距离对称表述状态,所以无需列出。从上述数据的统计来看,似乎不值得加以过多关注,其实不然,是因为其中出现的“忠”“奸(邪)”零距离对称表述,是难能可贵的表述现象,加上“常系于上意,不系于忠邪”包含着常人难以道出的哲理意蕴,这就迫使我们不能简单地走马观花。下面先从这个角度说起,即从上述两个语例相比较而言的角度说起,经过对比可知,“是则公论之与朋党,常系于上意,不系于忠邪”一句当中所蕴涵的意味更为深厚,是需要诠释的重点。《文白对照全译〈续资治通鉴〉》将这一句话翻译成:“则是公论与朋党,经常与陛下的意思相联系,而与忠邪没有联系。”(《续资治通鉴》卷47)[84]应该这样说,如上翻译将字面上的意思,给予了完整对译,没有值得挑剔之处。但由于“对译”受到字数的限制,不可能作出更为详细的诠释,这样就留下了需要在这里进一步详细诠释的空间。“上意”是宋仁宗赵祯主观感受事物的意愿之意,“公论与朋党,常系于上意”说的实质性意思是,发起所谓“公论”进而演化成“朋党论”的人,能够揣摩到“上”主观感受事物的原始本能——忌讳“朋党”,但没有认真审视君子“朋党”与小人“朋党”的区别,只要听到“朋党”两个字,就会自然而然地表现出发怵的本能。宋仁宗赵祯在这个方面,确实具有“背书”的功夫,在实际政治生活当中,缺少必要的判断能力。范仲淹似乎没有揣摩出来宋仁宗赵祯的这种本能,所以在听到针对性比较明显的“小人多为朋党,亦有君子之党”的发问之时,还下意识地给出了这样的回答:“臣在边时,见好战者自为党,而怯战者亦自为党,其在朝廷,邪正之党亦然,唯圣心所察尔。苟朋而为善,玉国家何害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8)[85]类似于范仲淹这样的大臣,不以投合君主不思进取所好,一心扑在为君主服务工作上的大臣,才是真正的忠臣。尹洙所云“常系于上意”所揭示问题的实质,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是揭示出了制造“朋党”噪音者,是典型的奸臣行为,二是宋仁宗赵祯是一个仅仅凭借原始本能判断问题的君主,这样的君主是昏君的代表。作为发起对话大臣的尹洙,没有直接指称宋仁宗赵祯是昏君的胆量与权力,但其中涵有一定的意蕴,总是可以得到认可的。“不系于忠邪”一句话道出了这样的哲理,一方面“忠”“奸(邪)”的道德表现是客观存在,作为一种理论形态,是对人类道德判断的理性总结,为人类思维进入高级阶段的表现,“忠德”当然是对高尚道德的正面肯定,“奸(邪)德”无疑是高尚道德的对立,是用于道德评价的贬义词汇。另一方面是,自觉按照“忠”“奸(邪)”理论来判断道德,无疑是思维上升到以理性高度的表现,对于准确把握道德的本质表现,具有指导意义。其三是,就一般人而言,对于道德的判断,只以感性思维,即非理性思维来加以判断,因此在大是大非的道德判断上,不能得出本质性的结论。按照上面的诠释来看,所谓的“公论”或“朋党论”,是典型的以非理性思维来判断道德的表现,自然是人类低级思维的表现,对于从事“庆历新政”大臣的道德判断,不可能把握其本质。尹洙揭示出“朋党论”噪音制造者的这个本质,是要求宋仁宗赵祯在观察与分析来自于不同方向噪音的时候,要明白这样的道理,人类在进入思维的高级阶段,即理性思维的高级阶段,依然存在着以感性思维判断事物的客观事实,因而常常表现出只注意现象而忽略本质的偏颇。理性思维观察与分析问题的方法,应该是透过现象来看本质。这就要求宋仁宗赵祯,面对来自于不同方向的声音,要以全面的眼光来考察问题,一方面要看到噪音制造者所表现出来的“奸(邪)”本质,另一方面又要看到从事“庆历新政”大臣所具有的“忠德”本质。尹洙的如上说理,具有鲜明的高级哲学论理色彩,又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将谁是谁非表述得非常清楚。对于不能明察善断的宋仁宗赵祯来说,面对客观事实,表现出对“忠”“奸(邪)”本质区别的有意或无意漠视,在后人看来,能够发现其中存在的必然性。在皇帝制度面前,出于公心的暂时退让,依然不失为在特定时候忠臣道德的表现。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之下,范仲淹等人屈己而求外任,也是忠臣道德的完美演绎。宋仁宗赵祯在与尹洙进行如上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时候,所变现出来的听而不闻态度,有其自私的因素,恐怕也存在智商不支持的因素。

韩琦的《上仁宗乞别朋党》上疏,进于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十二月,当时韩琦的职务是枢密副使(官阶为正二品,[86])、陕西宣抚使。韩琦的《上仁宗乞别朋党》字数与欧阳修的《上仁宗论小人欲害忠贤必指为朋党》、尹洙的《上仁宗论公论朋党系于上意》上疏相比,堪称为短章。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全篇共处现“忠”字4次,“奸”字3次。这个短章的明显的特点是,“忠”字与“奸”字的出现,大多表现为近距离对称表述状态,它们出现的具体语例是:“窃以自古迄今,人臣在朝,有忠贤,有奸邪,有好公之人,有挟私之党”“大凡忠贤好公之人,建一事,补一官,则必公其是非”“若奸邪与挟私之人,建一事,补一官,则必私其是非”“俾其忠贤与好公之人以类而进,奸邪与挟私之人以党而退,则朝廷清明,朋党自息也”“纵有忠义之人不顾形迹”。其中有一个较长段落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大凡忠贤好公之人,建一事,补一官,则必公其是非。盖是者言是,非者言非,唯在于公,故政化可兴而邦家是赖。此乃善者以类而进,不可谓朋党。若奸邪与挟私之人,建一事,补一官,则必私其是非”。“俾其忠贤与好公之人以类而进,奸邪与挟私之人以党而退,则朝廷清明,朋党自息也”也是句式较长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韩琦如上这种“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发表于“已降诏书申诫朋党”之后,可见是有针性与带有鲜明感情色彩所表述出来的观点,也是对围绕在宋仁宗赵祯周围诸多大臣进行过仔细盘点以后,同时又是对历史进行过认真回顾以后,发布出来的报告。以确切的口吻所表述的“窃以自古迄今,人臣在朝,有忠贤,有奸邪,有好公之人,有挟私之党”判断,其意义在于,一为典型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二为将“忠贤”与“好公之人”以及“奸邪”与“挟私之党”工整对应在一起的表述,三为“忠贤”指范仲淹等一批积极进取的大臣,“奸邪”指夏竦等一伙造谣生事的帮派成员。这个判断,是对当时政治派别的准确定位。在准确定位的同时,表述出了明确的“忠德观”与“奸德观”,即“好公”为“忠德”的表现之一,“挟私”为“奸德”的表现之一。这个判断表述是传统上“公忠”与“奸私”对称表述思想的具体应用,无论是在明辨是非上,还是准确判断范仲淹等人与夏竦等人不同的道德界定上,对宋仁宗赵祯来说,都是不可多得的对话启示。“俾其忠贤与好公之人以类而进,奸邪与挟私之人以党而退,则朝廷清明,朋党自息也”是又一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对话长句,是对“已降诏书申诫朋党”决策具体施行的方法建议。这个方法建议颇有一点有意识歪曲宋仁宗赵祯“申诫朋党”初衷的意味。宋仁宗赵祯“申诫朋党”的初衷是,按照夏竦等人所炮制“朋党论”的意思,去贬黜以范仲淹为首的参与“庆历新政”大臣群体,以此来遏制“朋党”的实际存在。韩琦却将“朋党”所指称的对象,给予了方向置换,将斥退夏竦一伙人视为促使“朋党自息”的抓手,不知宋仁宗赵祯接到这样的奏章之后作何感想?韩琦不以上疏言事而著称,但在上述对话当中,却表现出了鲜明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倾向,成为难得的第一手史料。

在如上诸位朝廷重臣极力上疏表白夏竦为“奸臣”代表的声浪当中,其人不仅没有受到丝毫贬损,反倒升任为枢密使、平章事这样的重要职务。这在客观上说明,宋仁宗赵祯并没有接受诸位在上疏当中所论述事理的观点,这说明夏竦是推行“朋党论”的实际胜利者。后来宋仁宗赵祯对夏竦的“奸德”终于有了认识,但也不是出于自觉的反省,而是不断有人传递上来有关夏竦“奸德”的对话材料,其中御史何郯就这样说:“枢密使、平章事夏竦,学非而博,行伪而坚;有纤人善柔之质,无大臣鲠直之望;聚敛货殖以逞贪婪,比周权佞以图进取。近者卫兵为乱([87]),突入宫掖,凡在职守,失于防察,宜置大戮,而竦只缘管皇城司内臣杨怀敏素与交通,曲为掩藏,但欲私相为恩,未尝公议其罪。千百具僚,皆谓杨怀敏失察贼乱,只缘官责,其罪小;夏竦多怀顾慕,不奉臣节,其罪大。今怀敏黜而竦独留,中外之心,无不愤激。伏望与众永弃。”宋仁宗赵祯在如上所述说的充分事实面前,才罢免了夏竦枢密使的职务,改任为判河南府的职务。后来又有“言者既数论竦奸邪,会京师同日无云而震者五,帝方坐便殿,趣召翰林学士。俄顷,张方平至,帝谓曰:‘夏竦奸邪,以致天变如此,亟草制出之!’”由于翰林学士张方平的回护,没有形成立刻贬黜的成命,暂且以“均劳逸”名义继续给予任用,使之前所做出的罢免诏命没有得以真正执行。后来何郯再一次上疏:“闻竦乞一殿学士职名,不顾廉耻,冒有陈请,陛下岂宜许其自便,留在朝廷!乞不改前命,仍指挥催促赴任。”这一次宋仁宗赵祯才真正听取了何郯对话的意见,使夏竦受到了应有的惩处。(《续资治通鉴》卷50)[88]同样是上疏以“奸德”给夏竦作道德界定,宋仁宗赵祯对参与“庆历新政”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大有置若罔闻的嫌疑。而在换了发言者之后,在抛开感情用事的状态之下,结合“天变如此”的事实,能够勉强认识到“夏竦奸邪”的真实面孔,并且最终给予了黜落,这说明宋仁宗赵祯在切实触及到自身安危以及广泛利益的时候,还是具有从感性上升到理性认识问题的基本素质,对夏竦的“奸德”也可以做出比较清晰的实质性判断,表现在日常君臣政治务虚对话的表述当中,也开始以“奸”字作为给他人作道德界定的词汇了。

“庆历新政”在以夏竦等人所发起“朋党论”攻击的浪潮当中,艰难地维持了时间甚短的运行时光。在这个过程当中,宋仁宗赵祯也起到了加速“庆历新政”失败的作用。随着从事“庆历新政”诸多大臣的相继贬谪,以及最终夏竦也因故的被贬谪,一场轰轰烈烈的以“忠”“奸”为近距离表述主体内容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也暂时停歇了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宋仁宗赵祯的政治嗅觉似乎也在逐渐成熟,史书上有这样的记载:“癸丑,殿中侍御史里行吴中复上殿弹宰相梁适奸邪,帝曰:‘近马遵亦有弹疏,且言唐室自天宝而后治乱分,何也?’中复对曰:‘明皇初任姚崇、宋璟、张九龄为宰相,遂致太平。及李林甫用事,纪纲大坏,治乱于此分矣。虽威福在于人主,而治乱要在辅臣。’帝曰:‘朕每进用大臣,未尝不采公议,顾知人未易耳。’”(《续资治通鉴》卷54)[89]能够知道“顾知人未易耳(看来识别人才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后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罢免了宰相梁适,确实是政治嗅觉在选人用人上成熟的表现,同时也可以看出,宋仁宗赵祯对于来自对话者话语当中以“奸”字作为道德界定的内涵,有了更进一步的领会。但宋仁宗赵祯依然在不痛不痒的皇帝骄椅上,继续享受着优渥的待遇。对于这样一位君主,后人给予“君臣上下恻怛之心,忠厚之政,有以培壅宋三百余年之基”(《宋史·仁宗本纪》卷12)[90]的评价,无论如何都应该是完全满足的了。

宋仁宗赵祯在以不生育作为理由废黜郭皇后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是否存在着生理上的缺陷(这里没有说宋仁宗赵祯没有生育能力,而是说生育能力上有缺陷,即所生育者基本上都是女儿)。“帝(宋仁宗赵祯)春秋高,未有继嗣”不是史官编造出来的谎言。面对如此重大的“宗庙社稷”大事,围绕在宋仁宗赵祯身边的大臣,就要表现出高度关注的精神。正因为如此,所以“皇祐末,太常博士张述上书请:‘遴选宗亲才而贤者,异其礼秩,试以职务,俾内外知圣心所属,则天下大幸。’是岁,复上疏言:‘嗣不早定,则有一旦之忧而贻万世之患。历观前世,事出仓卒,则或宫闱出令,或宦官主谋,或奸臣首议,贪孩孺以久其政,冀暗昧以窃其权。安危之机,发于顷刻,而朝议恬不为计,岂不危哉!’述前后七上疏,最后语尤激切,帝终不以为罪。”(《续资治通鉴》卷55)[91]从如上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当中可以看出,“或宫闱出令,或宦官主谋,或奸臣首议”是造成“窃其权”的三大危险因素,而“奸臣”就是其中的危险因素之一。发出请求“皇嗣未立,宜择宗子昭穆同者育之”的建议还有,宋仁宗赵祯都给予了否定。对于皇室继嗣选择的进言对话者,司马光是一个幸运者,其事实是,司马光因此得到了宋仁宗赵祯特许的“忠臣”美誉。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嘉祐[公元1061年]八月闰)丁未,谏官司马光奏:‘臣昔通判并州,曾三上章乞早定继嗣。是时臣疏远在外,犹不敢隐忠爱死;况今日待陛下左右,官以谏诤为名,窃惟国家至大至急之务,莫先于此,若舍而不言,是臣怀奸以事陛下,罪不容俎醢。伏望陛下省察。’光既具札子,复面请之。帝时简默不言,虽执政奏事,首肯而已。及闻光言,沉思良久,曰:‘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尔’光曰:‘臣言此自谓必死,不意陛下开纳。’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因令光以所言付中书。光曰:‘不可,愿陛下自以意谕晓宰相。’”(《续资治通鉴》卷59)[92]如上记载可以看出的问题是,除皇室继嗣的选择是“国家至大至急之务”之外,全程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是其突出特点,“是时臣疏远在外,犹不敢隐忠爱死”“若舍而不言,是臣怀奸以事陛下,罪不容俎醢”的表述,即是明显见证。而宋仁宗赵祯在基本上“不能言”的病态情况下,能够说出“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尔”的话,除了司马光在意外的境况当中,获得“忠臣”美誉而为之激动无比外,更为众大臣激动不已的是,宋仁宗赵祯终于在这个时候,表现出了能够识别“忠臣”的睿智。但可惜的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了。司马光之后上疏劝谏早立宗室子孙为皇室继嗣者不乏多有其人,其中吕诲是在上疏当中,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典范,吕诲(时在知江州任上)上疏所言如此:“臣窃闻中外臣僚以圣嗣未立,屡有密疏,请择宗人。伏望陛下令根本之重,为宗庙之计,检会前后臣僚奏议,廷对大臣,审择宫邸,以亲以贤,稽合天意。万一奸臣阴有附会,阳为忠实以缓上心,此为患最大者,不可不察也。”(《续资治通鉴》卷60)[93]“万一奸臣阴有附会,阳为忠实以缓上心,此为患最大者,不可不察也”是典型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句子,其良苦用心是可想而知的。另外可以看出的是,“奸臣阴有附会,阳为忠实以缓上心”的忠奸之辨思想,直接演化为后来的“大奸似忠”(吕诲《宋朝诸臣奏议·上神宗论王安石奸诈十事》卷109[94])理论,除了具有说服力之外,同时对丰富忠奸之辨思想的内涵,也作出了贡献。诸多大臣的每一份上疏,都是怀着高度关心国家大事的忠臣精神来向宋仁宗赵祯进言的,但是,这些忠臣根本就没有揣摩出来宋仁宗赵祯内心深处的隐痛,所以“廷臣多请早立嗣,帝悉未许”的结果,是必然可以预料得到的事情。宋仁宗赵祯不是不关心早择皇室继嗣的问题,而是不希望因为没有亲生儿子而择宗室子孙为皇室继嗣。宋仁宗赵祯总是寄托希望于后宫,认为诸多后宫女子必然能够为自己生出皇子。史书将宋仁宗赵祯的这种内心追求如实地记载了下来:“(嘉祐六年[公元1061年]十月)琦尝独请建学内中,择宗室之谨厚好学者升于内学,冀得亲贤,因属大事,欲以此感动帝意,乘间即言早立嗣。”出乎韩琦意料的是,宋仁宗赵祯对于韩琦的良苦用心,给予了彻底否定。更为意想不到的是,宋仁宗赵祯在韩琦面前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打算:“后宫一二将就馆(后宫当中有一二个妃嫔即将要移住产房分娩),卿且待之。”在焦灼的等待之后,生出来的孩子却都是女儿。在宋仁宗赵祯一筹莫展的时候,韩琦再一次就择宗室子孙立为皇室继嗣问题提出建言。这一次韩琦没有单刀直入地直奔主题,而是先取来《汉书·孔光传》揣在怀里进入宫殿呈现给宋仁宗赵祯,然后才开口说:“汉成帝无嗣,立弟之子。彼中才之主,犹能如是,况陛下乎!愿陛下以太祖之心为心,则无不可者。”韩琦的这一次上言,等于使处于十分尴尬境地的宋仁宗赵祯,减除了难以言说的内心隐痛,因此顺着台阶,体面地从尴尬的高处走下来,自然是聪明的宋仁宗赵祯的自然选择,于是司马光等人的建议,就成了选择宗室子孙当中仁孝聪明者作为皇室继嗣的依据。(《续资治通鉴》卷60)[95]

从上述诸多大臣出于忠臣的责任感,极力上疏劝谏宋仁宗赵祯早立宗室子孙当中的仁孝聪明者作为皇室继嗣,却没有得到采纳的过程,再到“帝自至和末得疾,廷臣多请早立嗣,帝悉未许,如是者五六年,言者亦稍怠(进言的人也逐渐对此事懈怠了)”的时候,宋仁宗赵祯却又主动接受谏议的过程描述当中,可以看出如下问题:

第一,面对如此重大的皇室继嗣没有早定问题,诸多大臣出于忠臣的使命感,多次主动寻求机会,与宋仁宗赵祯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对话过程当中所使用的关键词汇之一,即“忠”与“奸”。以“忠”与“奸”作为关键词汇之一的对话,明显形成了近距离对称表述的一贯程式。因为有关这个主题的对话,与弹劾大臣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所针对的对象不同,所以“奸”之的使用,没有明确的批评对象。

第二,宋仁宗赵祯对于持续长达五六年时间的来自于多位大臣主动寻求关于早立宗室子孙当中的仁孝聪明者作为皇室继嗣的对话,虽然也有“帝大感悟”(原话的上下文表述背景是:光复具奏,且面言:“臣向者进说,陛下欣然,意谓即行。今寂无所闻,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何遽为此不祥之事!’小人无远虑,特欲仓卒之际,援立所厚善者耳。‘定策国老’‘门生天子’之祸,可胜言哉!”帝大感悟。[《续资治通鉴》卷60][96])的时候,但总体上保持神秘的姿态较多。这不意味着宋仁宗赵祯对以“忠”“奸”作为主体近距离对称表述内容对话的漠视,更不是对“忠德”与“奸德”的不关注,而是内心当中存在着不被大家领会的隐痛。宋仁宗赵祯意欲通过自己的努力,生出嫡亲长子来作为自己皇位的继承人,哪怕是婴儿坐上皇帝的骄椅(宋仁宗赵祯盼望有儿子出生直到晚年)也在所不惜。在绝望的情景之下,才做出了“以太祖之心为心”(宋太祖赵匡胤将皇位传给弟弟,而没有传给儿子,担心幼主不能威慑大臣)的决定。

第三,宋仁宗赵祯最终接受了司马光等人的谏议,除了自身实在无奈的因素之外,谏议的合理性也是重要因素之一。“是时臣疏远在外,犹不敢隐忠爱死;况今日待陛下左右,官以谏诤为名,窃惟国家至大至急之务,莫先于此,若舍而不言,是臣怀奸以事陛下,罪不容俎醢”(司马光言),“万一奸臣阴有附会,阳为忠实以缓上心,此为患最大者,不可不察也”(吕诲言),都是推心置腹的忠言,而且都是以“忠”“奸”作为近距离对称的表述,其中所包含的“忠德”与“奸德”的内蕴,绝非是发话者的凭虚附会。宋仁宗赵祯能够接受司马光等人的谏议,有体谅忠臣怀有关心国家大事内在胸怀的因素。否则就不可能在正式做出选择将宗室子孙确立为皇室继嗣决定的时候,还去主动征求韩琦、司马光等人的意见。

宋英宗赵曙在诸位大臣的扶持之下,登上了皇帝位置的宝座。面对宋英宗赵曙因宋仁宗赵祯的去世引起的过度哀伤,以及自身健康因素进而导致时而得病的情状,诸多大臣无不在内心里面充满积极关注之情。这样就必然会出现主动上疏与宋英宗赵曙寻求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热潮。司马光出于职务的本能,自然先著我鞭,在宋英宗赵曙刚即位不久的一个月之内便进上“为政之要,在于用人,赏善罚恶而已。望陛下难之重之,精心审虑,如射之有的,必万全取中,然后可发也”(《续资治通鉴》卷61)[97]的从政要言。这一次上疏的政治务虚对话内容没有全录,无疑是一篇篇幅较长的文章,其中还没有出现“忠”“奸”近距离的对称表述,但在“赏善罚恶”的话语当中,已经包含着“忠”“奸”对称表述的意蕴。在此期间,司马光可谓为宋英宗赵曙操尽了心思,给进上极多上疏就是确证,加上其他大臣的上疏,以至于宋英宗赵曙无法一一采纳。司马光为此还在内心里面产生过自责的难为情,在宋英宗赵曙面前做出过“恳求外补”的举动,经过解释之后,自然才又恢复到了心安理得状态。这里所要关注的是,司马光在治平元年(公元1064年)七月于天章阁待制知谏院任上,再一次上疏就“为政之要,在于用人”的问题,与宋英宗赵曙进行了一次有效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其上疏的内容是:

臣闻舜与皋陶赓歌相戒,以明良为美,以丛脞为非。盖以王者奄有四海,君临亿兆,若事无巨细,皆以身亲之,则所得至寡,所失至多矣。古语有之:察目睫者不能见百步,察百步者亦不能见目睫。非不欲兼之,势不可也。是以明王总其大体,执其枢要,精选贤能,任以百职,有功者赏,有罪者诛。故处躬不劳,而收功甚大,用此道也。

臣伏见陛下自亲政以来,厉精求治,孳孳不倦,未明求衣,日昃不食,虽大禹之勤劳,文王之懿恭,无以过此。然而政有本末,事有细大,举其纲则万目张,挈其领则众毛理。臣愿陛下先其本后其末,急其大缓其细。择人而任之,此政之本也;赏善而罚恶,此事之大也。陛下当先察群臣之邪正,与其才能之所堪,然后思天下有某事不治者当使某人治之,其公忠勤恪、功效显著者劝之以厚赏,奸回惰慢、无功败事者威之以严刑。如是,则万事无不举,兆民无不安,陛下可以高拱无为,而名配尧、舜矣。至于薄书之烦碎,文法之微密,钱谷之出纳,体例之有无,此乃群臣百吏之所守,非陛下所当留意也。陛下若舍彼而取此,则臣恐徒有大禹之勤劳而不获其功,文王之懿恭而不见其治也。

臣以献替为职,遇陛下亲政之初,虚心求谏,此乃千载一时,诚不敢以细末之事烦污聪明。伏望陛下深思此道,乃自古及今至治之大本,勿以为迂阔成熟之言而忽之,则天下幸甚。(司马光《宋朝诸臣奏议·上英宗论政要在择人赏善罚恶》卷8)[98]

作为天章阁待制的司马光,是宋英宗赵曙的侍从官、献纳官,虽然为从四品官,但却是皇帝的近臣,加上“知谏院”的职务,与宋英宗赵曙的关系就更为密切了。鉴于这样的位置与关系,加上个人善于谏议的才能,注定司马光必然会不遗余力地上疏宋英宗赵曙,以便在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当中,尽显自己的忠臣本色。毫无疑问的是,司马光在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时候,没有忘却以“忠”“奸”作为主体内容的近距离对称表述方式来增加“(执)政要在择人赏善罚恶”观点的说服力。这种表述的直接语例证据是:“陛下当先察群臣之邪正,与其才能之所堪,然后思天下有某事不治者当使某人治之,其公忠勤恪、功效显著者劝之以厚赏,奸回惰慢、无功败事者威之以严刑”。“邪正”里面本来就包含着“忠”“奸”的意蕴,“公忠”与“奸回”更是直接的近距离对称表述。二者合在一起,使“择人而任之,此政之本也”的主题,得以具体化,成为可以操作的施政纲领。司马光在宋英宗赵曙执政4年多一点的时间之内,仅仅《宋朝诸臣奏议》就选录了其上疏50篇(还有尚未入选者),即平均每一年要上疏在10篇以上。而《宋朝诸臣奏议》一共选录司马光的上疏有170篇,分别包括宋仁宗赵祯、宋英宗赵曙、宋神宗赵顼、宋哲宗赵煦4个皇帝执政时期。宋仁宗赵祯执政42年,宋英宗赵曙执政4年,宋神宗赵顼执政18年,宋哲宗赵煦执政17年。宋仁宗赵祯、宋神宗赵顼、宋哲宗赵煦三位皇帝加起来总共执政77年,在此期间司马光所进上疏总共120篇,平均每年进上1篇多一点(说明:司马光去世于公元1086年,宋哲宗赵煦执政从公元1085年到公元1101年,仅仅在宋哲宗赵煦时期生存1年多一点,就上疏27篇,这期间司马光为宰相。司马光享年67岁,除去宋仁宗赵祯时期的早年与宋哲宗赵煦时期的晚年,能够上疏的时间大约有40余年左右)。从如上数据统计当中,能够看得出来司马光在宋英宗赵曙执政期间所居言官位置的尽职尽责状况,也能够看得出来司马光所进上疏在宋英宗赵曙心目当中的分量。由此也可以看得出来,司马光所言“陛下当先察群臣之邪正,与其才能之所堪,然后思天下有某事不治者当使某人治之,其公忠勤恪、功效显著者劝之以厚赏,奸回惰慢、无功败事者威之以严刑”在宋英宗赵曙心目当中引起的重视程度。而司马光的《上英宗论政要在择人赏善罚恶》(《司马温公文集》卷30称为《上殿札子》,《家传集》卷32称为《陈治要上殿札子》),又是典型的以“忠”“奸”作为主体内容的近距离对称表述。

在宋英宗赵曙短暂执政的4年期间,上疏寻求对话者,为数确实不可以少计算。值得提起的是蔡襄所进上的《上英宗国论要目十二事》。顾名思义,“国论要目十二事”一定是一篇长篇大论,所以不可全部录出。其中的“辨邪佞”一节录出如下:

知人则哲,帝尧犹以为难。尧圣人也,曷难于知人?曰人之难知,虽圣人必审慎也。进说之臣万端,人主以要道得之。附随人主之意,而不论理道之是非,此佞臣也;附托权要之势,因事自谋其身,此邪臣也;多引前世之事,专为高论,不顾今世难行,此迂阔之臣也;多取众人之誉,舍违公道,不为国家久计,此奸诈之臣也;其言忠,其事实,此鲠直之臣也;无所附依,进退自守,此公正之臣也。陛下进一忠直,退一邪佞,则天下莫不慕忠正而丑邪佞矣。惟陛下博访问,则天下幸矣。(蔡襄《宋朝诸臣奏议·上英宗国论要目十二事》卷148)[99]

上述奏章被收入《蔡忠惠公文集》卷20 当中,进上的时间是治平元年(公元1064年),蔡襄的职务是三司使,其时宋真宗赵曙登上皇帝位约1年左右的时间。蔡襄不以擅长上疏而著名,所以留下的奏章不多,给宋真宗赵曙所上奏章更是为数甚少。上述《上英宗国论要目十二事》是不可多得的长篇,而且是所涉及内容非常广泛的长篇(由“国论要目十二事”名称可以知道)。“辨邪佞”一节当中,提出“佞臣”“邪臣”“迂阔之臣”“奸诈之臣”“鲠直之臣”“公正之臣”的“六臣”说,在表述形式上,与《管子》一书当中的“七臣”(《管子》一书当中的“七臣”为:法臣、饰臣、侵臣、谄臣、愚臣、奸臣、乱臣。见《管子·七主七臣》)说,具有颇为近似之处。在上述“六臣”说当中,“佞臣”“邪臣”“奸诈之臣”实际上就“奸臣”的代名词,“鲠直之臣”“公正之臣”实际上就是“忠臣”的代名词,唯有“迂阔之臣”没有恰当的对号入座位置,但在大臣的序列当中,也确实可以找到相对应的个体,所以不是凭空杜撰出来巧佞之言。如果说“‘佞臣’‘邪臣’‘奸诈之臣’实际上就‘奸臣’的代名词,‘鲠直之臣’‘公正之臣’实际上就是‘忠臣’的代名词”是后人给予理解上判断出来的结论,那么,从“陛下进一忠直,退一邪佞,则天下莫不慕忠正而丑邪佞矣”的表述来看,蔡襄自己确实将上述“六臣”分别以“忠直”与“邪佞”来加以区别的。“邪”是“奸”的同义词,所以“邪佞”就是“奸佞”。蔡襄“六臣”说的可贵之处是,一为典型的以“忠”“奸”为主体内容的近距离对称表述,二为对“六臣”具体行为的描述,具有可以确认的可操作性,堪称为北宋时期对管子“七臣”说完整继承的代表。作为日常的政治务虚对话,让宋英宗赵曙能够得到真正的领悟,这才是发论者的终极追求,应该说,蔡襄其人通过如上奏章的进呈,彻底走出了“多引前世之事,专为高论,不顾今世难行”的“迂阔之臣”束缚,真正地表现出了“其言忠,其事实,此鲠直之臣也;无所附依,进退自守,此公正之臣也”的高尚情操。蔡襄不仅在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语词表述上,能够体现出自身的高尚境界,在为官的全部政治生涯当中,也能够对得起“奋躬当朝,谠言正色”(欧阳修《欧阳修全集·端明殿学士蔡公墓志铭》卷53[100])的高度评价以及“忠惠”谥号。

宋英宗赵曙“虽以疾疢不克大有所为,然使百世之下,钦仰高风,咏叹至德,何其盛也!”(《宋史·英宗本纪》卷13)[101]这个评价可谓中肯得当,堪称为盖棺论定的榜样。宋英宗赵曙在“及其临政,臣下有奏,必问朝廷故事与古治所宜”的时候,也不时地将这种“必问”的美德表现在与大臣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过程当中。有确切的事实是,宋英宗赵曙就朝廷当中众多官员的“忠德”与“奸德”问题,主动与傅尧俞进行过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其事实记载如此:“迁右谏、同知谏院。英宗眷遇尧俞,尝雪中赐对,尧俞自东庑升,英宗倾身东向以待,每奏事退,多目送之。尝问曰:‘多士盈庭,孰忠谁邪?’尧俞曰:‘大忠大佞,固不可移;中人之性,系上所化。’英宗纳其言。”(《宋史·傅尧俞传》卷341)[102]“孰忠谁邪”即“谁忠谁奸”之意,“大忠大佞”即“大忠大奸”之意。从上述事实记载当中可以看出,宋英宗赵曙通过与傅尧俞的政治务虚对话,确实获得了不少启示,否则就不可能“纳其言”。这是一次以“忠”“奸”为主体内容的近距离对称表述对话,充分显示出君臣之间和睦相处的理想状态,应当成为明君忠臣和谐相处的政治佳话加以宣传。因为宋英宗赵曙与傅尧俞的君臣对话,围绕的主题非常明确,所显示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形式特征也非常明显,所以无需去反复逐一解释。需要说明的是,宋英宗赵曙之所以主动寻求傅尧俞进行这样的政治务虚对话,与傅尧俞的为人、为官特征有关。关于傅尧俞其人,除了《宋史》为之立传以及《续资治通鉴》等史书有为数较多记载以外,《内黄县志》也是了解其人的重要史料。除上述史料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刘挚向宋哲宗赵煦所进上的奏章,即《上哲宗乞召用傅尧俞等以销奸党》:

臣备位左右,忧深责重,虽夙夜尽瘁,恐终无所补报。切谓国家先务,莫如得人;近臣事君,唯有进善。臣伏见陈州傅尧俞、知齐州王岩叟、知路州梁焘、通判虢州张舜民、知广德军贾易,皆早蒙陛下识擢,分任言责。不幸志业未伸,谤嫉横作,罢职补外,各已数月。按尧俞等皆忠直之臣,守正不挠,在职未久,知无不言。此固陛下素所奖爱,必未弃捐。然臣私忧过计,恐其补外渐久,朝廷渐亦忘之,不避僭越,辄效一言。

夫人才不同,所用亦异。或长于政事,或善于文学,或言语侍从,或行义师表。今多士盈庭,于此数色,固无乏事。至于公忠朴直,不避仇怨,不附朋党,一节自守,可当大事,肯为国家效死守法之人,则非今日难求也,从前世以来不易得也。譬如人之一身,耳目手足、肌肤爪发,阙一诚不可,然而强四肢者必以骨为主,故自古人君崇奖忠直,谓之“骨鲠之臣”。《传》曰:“山有猛兽,藜藿为之不采。”言猛兽在山,则山中之物不敢犯者,如直臣立朝,则奸佞有所畏惮也。今尧俞等皆有骨鲠大节,公论所重,邪党所畏。况当今陛下明辨忠邪,汲汲进贤之日,而反使数人流落外郡,为奸邪所快,臣实痛惜。兼观近日言路稍异于昔,虽章奏交上,议论不少,然而所推荐者非豪强则亲旧,所排击非孤寒则怨隙,朋比之心,公无忌惮。陛下试取近来言事章疏,密察其意,其间心出于至诚,言出于忠信,忧国如饥渴,谋议知大体,有如尧俞者乎?孤立不惧,弹劾权强,赤心事上,略无私意,有如岩叟者乎?守正坚确,不惮大吏,不党同列,嫉邪指恶,有如舜民、焘及易者乎?以此验之,真伪立见。今圣明在上,方修善政,而群小不快,争进于下,布列朋党,造作谤议,欲以倾陷善良,动摇政令,纷纷藉藉,甚可惧也。然上下相罔,谁为陛下辨之者?当此之时,唯且收聚人才,使在朝廷。若正直之路广,则邪枉之志销,而治道成矣。臣疏贱拙直,天下无毫发亲党之助,独蒙二圣选拔,致位于此,恩至厚矣,则报效之心岂宜自比众人?故当知无不为,宁敢避罪?臣愿圣慈深赐省察,特发睿断,召此数忠正之臣入备任使,以慰公议,以销朋党,幸甚。(刘挚《宋朝诸臣奏议·上哲宗乞召用傅尧俞等以销奸党》卷54)[103]

上述奏章移录完毕之后,先有如下常识性的问题需要作简单交代。刘挚上述奏章不见于《忠肃集》,但没有因此而影响其广泛传播。刘挚是当时被广泛认可的忠臣,从追加“忠肃”谥号可以看得出来,后来又给追赠为“元祐忠贤”的美名,则是对其人忠臣道德的更进一步确认。认定这些常识性问题,是认识刘挚上疏《上哲宗乞召用傅尧俞等以销奸党》的前提条件。刘挚是敢于得罪奸党的忠臣,所以才通过上疏的政治务虚对话方式,谏议宋哲宗赵煦召用“陈州傅尧俞、知齐州王岩叟、知路州梁焘、通判虢州张舜民、知广德军贾易”这样的“忠臣”。召用的目的当然是为了“销奸党”,这是在奏章的题目当中就已经表述清楚的问题。刘挚在《上哲宗乞召用傅尧俞等以销奸党》的奏章当中,总共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傅尧俞等人是忠臣,二是这些忠臣能够起到“销奸党”的作用。在这两个问题当中,“傅尧俞等人是忠臣”问题,可以直接帮助解释宋英宗赵曙为何要以“多士盈庭,孰忠谁邪”的话题,来主动寻找傅尧俞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原因,同时也可以帮助解释傅尧俞以“大忠大佞,固不可移;中人之性,系上所化”作为回答,从而获得宋英宗赵曙好评的原因。我们仅仅通过刘挚在《上哲宗乞召用傅尧俞等以销奸党》的奏章当中,得知傅尧俞等是“忠臣”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更为重要的是,需要知道刘挚在奏章当中是如何来描述傅尧俞等人的“忠臣”品德的。

“尧俞等皆忠直之臣,守正不挠,在职未久,知无不言”是首次对这一波“忠臣”品德的具体描述,“守正不挠”“知无不言”是其中的关键表述。“心出于至诚,言出于忠信,忧国如饥渴,谋议知大体,有如尧俞者乎”则是单独称美傅尧俞“忠臣”品德的表述。“自古人君崇奖忠直,谓之‘骨鲠之臣’”“今尧俞等皆有骨鲠大节,公论所重,邪党所畏”以“自古”与“今”的排比来说明“尧俞等”是确定无疑“忠臣”的道理。上述是刘挚使用自己的直接语言表述,来为傅尧俞等人的“忠臣”品德所唱的赞歌,明白晓畅,易于理解。刘挚又通过对“忠臣”作用的描述,来旁证傅尧俞等人的“忠臣”品德。“至于公忠朴直,不避仇怨,不附朋党,一节自守,可当大事,肯为国家效死守法之人,则非今日难求也,从前世以来不易得也”“直臣立朝,则奸佞有所畏惮也”(是“山有猛兽,藜藿为之不采”的同义语)“若正直之路广,则邪枉之志销,而治道成矣”是三组描述“忠臣”道德表现特征与作用的话语,其作用无疑是为衬托傅尧俞等人的“忠臣”品德服务,在上述奏章当中所起的作用,也至关重要。

刘挚在《上哲宗乞召用傅尧俞等以销奸党》的奏章当中,充满了“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语言形式与内容,虽然这个奏章出现于宋哲宗赵煦时期,但用来旁证上述宋英宗赵曙与傅尧俞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合目的性,依然具有无可辩驳的实用性。

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当中说过这样的话:“臣又观异时欲有所施为变革,其始计利害未尝熟也,顾一有流俗侥幸之人不悦而非之,则遂止而不敢为。”(王安石《王安石全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卷39)[104]这个话的意味,在于提醒宋仁宗赵祯,进行前无古人的“变革”,不能出现“一有流俗侥幸之人不悦而非之,则遂止而不敢为”的怯懦现象。这个话透漏出这样的信息,一旦自身有机会执政,“则臣又愿断之”(王安石《王安石全集·言事书上仁宗》卷39)[105],即一定要不遗余力地为皇帝竭忠尽智,进行前无古人的“变革”,而且不会出现“一有流俗侥幸之人不悦而非之,则遂止而不敢为”的半途而废现象。随着王安石在多个方面的成熟,“嘉祐初,王安石名始盛(名气开始大了起来),欧阳修亦善之。”(《续资治通鉴》卷64)[106]与此同时,由于王安石政治主张的鲜明性以及个人在道德操守的独特与才能的出众,得到了朝廷内外的一致认可,连司马光对王安石所具有的雄心大志也给予过一定的肯定,并且预料到“介甫不起则已,起则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司马温公集·与王介甫书》卷60)[107]但也有人对王安石被重用之后所引出结果的担忧,有一个叫吴奎的人这样说:“臣尝与安石同领群牧,备见其护前自用,所为迂阔;万一用之,必紊乱纲纪。”(《续资治通鉴》卷65)[108]不出所料,果然在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就被任命为翰林学士。王安石在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刚刚任用为翰林学士的时候,就主动上疏寻求与宋神宗赵顼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在所呈《上神宗论本朝百年无事》的奏章当中,先极力赞美“仁宗之为君也,仰畏天,俯畏人,宽仁恭俭出于自然,而忠恕诚悫始终如一。未尝妄兴一役,未尝妄杀一人,断狱务在生之而特恶吏之残扰,宁屈己弃财于夷狄而终不忍加兵;刑平而公;赏重而信;纳用谏官、御史,公听并观,而不蔽于偏至之谗;因任众人耳目,拔举疏远,而随之以相坐之法。”“大臣贵戚,左右近习莫能大擅威福,广私货赂,一有奸慝,随辄上闻;贪邪横猾,虽闻或见用,未尝得久;此纳用谏官、御史,公听并观,而不弊于偏至之谗之效也。”等等,不可尽举。但随即说出来的话,就是在赞美之余,对“本朝”以及前代君主,包括宋仁宗赵祯在内的君主,存在的不足之处:“然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而无亲友群臣之议。人君朝夕与处不过宦官、女子,出而亲事又不过有司之细故,未尝如古大有为之君,与学士大夫讨论先王之法以措之天下也。一切因任之理势,而精神之运有所不知,名实之间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见贵,然小人亦得厕其间;正论非不见容,然邪说亦有时而用。以诗赋记诵求天下之士,而无学校养成之法,以科名资历叙朝廷之位,而无官司课试之方。监司无检查之人,守将非选择之吏。转徙之亟既难于考绩,而游谈之众因得以乱真。交私养望者多得显官,独立营职者或见排沮。故上下偷惰,取容而已,虽有能者在职,亦无异于庸人。农民坏于徭役而未尝特见救恤,又不为之择官以修其水土之利;兵士杂于疲劳而未尝申敕训练,又不为之择将而久其疆场之权。宿卫则聚卒伍无赖之人,而未有以变五代姑息羁縻之俗;宗室则无教训选举之实,而未有合先王亲疏隆杀之宜。其于理财,大抵无法,故虽俭约而民不富,虽忧勤而国不强。”将如上存在的弊端说完之后,王安石认为,虽然有如此诸多弊端,但天下依然处于“百年无事(没有出现大的动乱)”的状态,这个大致的过程总结,没有夸大失实之处,总体上是符合事实的。王安石的高明之处在于,在分析“百年无事(没有出现大的动乱)”形势出现的原因时认为,有“人事(人为的努力治理)”的作用,也有“天助”的作用。“天助”的表现是:“赖非夷狄昌炽之时,又无尧汤水旱之变。”“人事(人为的努力治理)”的表现是:“仰畏天,俯畏人,宽厚恭俭,忠恕诚悫。”王安石还认为,“人事(人为的努力治理)”的积极运作,与“天助”有时可以出现偶合状态,在看似必然性的现象当中,蕴涵着偶然性的哲学道理。所以王安石得出了“天助之不可常恃”的结论,同时也提醒,“人事(人为的努力治理)”必然会出现有所怠慢的时候。在这样的结论得出以后,王安石谏议:“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终”,是“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应该抓紧时间进行全面革新,以便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王安石《宋朝诸臣奏议·上神宗论本朝百年无事》卷109)[109]

王安石的如上《上神宗论本朝百年无事》是引出宋神宗赵顼任命自己为参知政事的重要启示录,也是日后进行“熙宁变法”的重要依据。我们在这里还应该看到的问题是,王安石在如山奏章当中,作为与宋神宗赵顼进行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毫无例外地同样采用了“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方式。确切的数据是,全篇共出现“忠”字3次,“奸”字3次(“邪”字是“奸”字的同义词)。“宽仁恭俭出于自然,而忠恕诚悫始终如一”(相同的句子出现2次,不重复列出),是“忠”字出现的语例。“广私货赂,一有奸慝,随辄上闻”“贪邪横猾,虽闻或见用,未尝得久”“正论非不见容,然邪说亦有时而用”是“奸(邪)”字出现的语例。王安石的《上神宗论本朝百年无事》不是弹劾他人的奏章,但依然使用明显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对于这样一个视祖宗之法不足畏的人来说,能够在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时候,依然一丝不走地使用传统上惯用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来阐述道理,可以令人想见的问题是,“‘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所具有的影响力是多么的强大。

宋神宗赵顼果然被王安石的上疏所打动,一个争当“大有为之君”的具体行动,终于轰轰烈烈地开始了。究竟物色什么样的人来从事这一史无前例的具体行动?任用被公认的“奸臣”肯定不能说服周围的大臣。但啥样的大臣是“奸臣”,啥样的大臣是“忠臣”?司马光在宋神宗赵顼面前给出了这样的答案:“结宰相为奸邪;然希意迎合,观人主趋向而顺之者,亦奸邪也。”(《续资治通鉴》卷65)[110]宋神宗赵顼经过与司马光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领悟到了“奸邪”的内涵,加上后来陆续有富弼进上“人君好恶,不可令人窥测,可窥测则奸人得以傅会其意”(《续资治通鉴》卷66)[111]的诤谏,吕公著进上“盖佞人唯恐不合于君,则其势易亲;正人唯恐不合其义,则其势易疏”(《续资治通鉴》卷66)[112]的诤谏,等等,不一而足,终于说出了“大臣固当与朝廷分邪正,邪正分则天下自治”的“金石之言”。(《续资治通鉴》卷66)[113]宋神宗赵顼经过接近两年的考察与接触,终于在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在众说纷纭的语境当中,力排众议,接受了曾公亮的推荐意见,任用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自此以后,王安石“愿助陛下有所为”的“熙宁变法”随即拉开了序幕。

王安石的任相与“熙宁变法”是宋神宗赵顼执政时期的重大事件,在两宋时期也是重大事件,必然会引起广泛关注。其中之一即是以“忠”“奸”作为主体内容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政治务虚对话高潮的出现。这个对话高潮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有关官吏选拔任用上的专门政治务虚对话,另一方面是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前者已经以王安石的任用与罢免为例做过论述,故这里不再提起由王安石任用与罢免所进行的专门政治务虚对话,但围绕王安石本人的作为与道德评价以及人们对“熙宁变法”的评价所引起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或者说宋神宗赵顼执政期间所发生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是必须要关注的问题。

司马光与吕诲是两个敢于直言的谏官,对王安石屡有评价。除了前面有关弹劾王安石的奏章这里不需要提起外,两个人有关王安石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随时可以见到。在王安石刚任相不久,这两位言官就做好了弹劾的准备。史书这样记载:“诲之将有言,司马光自迩英趋资善堂,与诲相逢,光密问:‘今日请对,语言何事?’诲曰:‘袖中弹文,乃新参也。’光愕然曰:‘众谓得人,奈何论之?’诲曰:‘君实亦为是言邪!安石虽有时名,然好执偏见,不通物情,轻信奸回,喜人佞己(喜欢别人阿谀奉承自己),听其言则美,施于用则疏。若在侍从,犹或可容,置之宰辅,天下必受祸。’”奏章进上去之后,王安石不仅没有被弹劾,工作作风不仅没有改进,反倒变得更加骄横,吕诲也因此而被黜落。(《续资治通鉴》卷66)[114]司马光与吕诲的上述简短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所说明的问题是,王安石是“奸臣”,这从“好执偏见,不通物情,轻信奸回,喜人佞己(喜欢别人阿谀奉承自己),听其言则美,施于用则疏”的表述当中以及“章上,诲被黜而安石益横”的史家叙述当中,都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只是作为一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仅仅有单独的“奸”字出现,没有出现“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而已,但在内涵里面依然存在着“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意蕴(指“袖中弹文”即《上神宗论王安石奸诈十事》)。

熙宁元年(公元1068元)是宋神宗赵顼即皇帝位的第二年,在十月的时候,接到了御史里行钱顗的上疏。上疏的题目是《上神宗论要务十事》,可想而知是一篇较长的文字。其中“三曰”与“四曰”符合这里论述的要求,录下以便观览:

三曰审察邪正。臣闻治道之要,在知臣下之邪正,而审查君子、小人之分而已也。巧诈辨给者,谓之奇才乎?聚敛强济者,谓之称职可乎?沉静敦厚者,不可谓之无能。砥砺名节者,不可谓之迂阔。有一惑于此,足以累朝政也。为国家者,其审查君子、小人不可不早也。孔子曰“远佞人”,王弼曰“放善柔”,乃万世之训也。我太宗尝谓近臣曰:“唯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王用心,常须谨此。”兹见圣人深思远虑以杜未萌之意也。臣愿陛下视此以为戒,则天下何忧不治也。

四曰选任大臣。臣闻之《书》曰:“任官唯贤才,左右唯其人。”则知君人者,虽有上圣之姿,自诚之性,必由忠贤辅佐,然后优游几席之上,坐视天民之阜也。古人之至治者,莫尚乎禹、汤,禹得皋陶、汤用伊尹而王业大也。故曰“昔在文、武,聪明齐圣,小大之臣,咸怀忠良”,其是之谓乎!太宗尝谓宰臣吕端曰:“庙堂之上,固无虚授,但能进贤、退不肖,便为称职。”至哉斯言!是辅弼之任,系天下之安危,不可不选也。故曰:天子择宰相,宰相择百官,然后各称其职,而庶政修举。臣愿陛下力行而不倦,则天下之幸也。(钱顗《宋朝诸臣奏议·上神宗论要务十事》卷2)[115]

上述奏章当中,从总体上关注,可以发现,“唯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与“必由忠贤辅佐”“咸怀忠良”形成“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格局。在“三曰”内部,“邪正”是“忠”“奸”零距离对称表述的别样形式,“巧诈辨给者”与“沉静敦厚者”则是“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别样形式。在“四曰”内部,“能进贤、退不肖”虽然在字眼上与“忠”“奸”不完全相像,但在内在涵义上却有等同之处。钱顗在进上如上奏章的时候,正是宋神宗赵顼物色为自己助“大有为”人选的关键时候,可想而知其寻求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针对事实对象是非常明确的,但从这个对话的文字表述里面,不能简单判定是针对具体的人而发。而在总体上谏议“十事”的内容上来看,不排除上疏当中有协助宋神宗赵顼“大有为”的打算。

司马光与王安石在一起打交道的时间较长,两个人所进行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必然也会很多。起初的时候,两个人仅仅是政治见解有所不同而已,还是能够平心静气地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在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进行的一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是以书信的方式开展的。此时的司马光出于完全的善意,向王安石进上诤言:“忠信之士,于公当路时(在您掌权时),虽龃龉可憎(虽然违逆抵触十分可憎),后必徐得其力;谄谀之人,于今诚有顺适之快(在您掌权的时候,确实会给您带来顺从迎合的快意之感),一旦失势,必有卖公以自售者(必定会干出出卖您来抬高自己身价的事情)。”史家记载这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时候,做出这样的解释,司马光所云的“谄谀之人”是指吕惠卿,有劝谏王安石不要重用其人的意思,但王安石在三次书信的往返当中,只是向司马光表白,他与吕惠卿之间仅仅是政治见解不同而已,言外之意是不接受司马光的劝谏。(《续资治通鉴》卷67)[116]“忠信之士”与“谄谀之人”为近距离对称表述,由此可以知道,“谄谀之人”当中包括“奸臣”在内。这就是说,司马光认定吕惠卿是“奸臣”,所以在与王安石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时候,谏议不要给予重用。面对吕公著的为人道德,知之者多有,可以举出的例证是,宋神宗赵顼下令吕公著举荐吕惠卿为御史,吕公著给予了拒绝,并且还说过“惠卿奸邪不可用”(《续资治通鉴》卷67)[117]的话。吕公著所云“惠卿奸邪不可用”是司马光所云“谄谀之人”即为“奸臣”的良好注脚。司马光在另外一个场合与宋神宗赵顼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时候说:“安石诚贤,但性不晓事而愎,此其短也。又不当信任吕惠卿,惠卿奸邪,而为安石谋主,安石为之力行,故天下并指安石为奸邪。”(《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0)[118]经过几重证据的证实,使上述司马光与王安石的那一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成为以“忠”“奸”作为主体表述的近距离对称表述的确切事实。王安石不听包括司马光等人在内的谏议,还“力荐惠卿为参知政事”,后来随着王安石在宰相位置上的被动摇,“惠卿既叛安石,凡可以害王氏者无不为”,“始,惠卿逢合安石,骤致执政,安石去位,遂极力排之,至发其私书于上”(《宋史·列传·奸臣传、吕惠卿传》卷471)[119]。按照吕惠卿的这种道德表现,在《宋史》人物传记当中将其人列入《奸臣传》,是恰如其分的。

刘挚与司马光具有大致相同的从政风格,在其言官的位置上能够尽职尽责,尤其对于王安石的为人以及变法带来的不足之处,向宋神宗赵顼以上疏的形式,进行过多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有时候出于责任的使命感,所进上的奏章也有得不到任何回复的现象出现,对此刘挚曾经有过类似于“抱怨”的自我申述:“臣待罪言责(我担任言官的职务,难免有得罪的可能),采士民之说以闻,职也(是我的职责)。今乃遽令分析(如今竟然激切地命令我们这些上书言事人,就进呈给皇帝的奏章,互相进行条分缕析的辩驳),(本来是出于压制言官进言的目的)无乃辱陛下耳目之任(反倒还装出一副害怕侮辱皇帝耳目的‘负责任’态度)”刘挚的这些话,发出于“上疏论率钱助役有十害”,不仅得不到采纳,王安石反倒报复以弹劾的事件随即便发生了。由于刘挚的这个自我申述上疏没有得到回复,于是就有了第二天继续上疏的举动。在这一次上疏当中,比较明显地使用了“忠”“奸”为主体表述内容的近距离对称表述形式:

自青苗之议起,而天下始有聚敛之疑。青苗之议未已,而均输之法行;均输之法行方扰,而边鄙之谋动;边鄙之祸未艾,而漳河之役作;漳河之害未平,而助役之事兴。其议财,则市井屠贩之人皆召至政事堂;其征利,则下至于历日而官自鬻之。推此而往,不可究言。轻用名器,混淆贤否。忠厚老成者,摈之为无能;侠(狭)小儇辩者,取之为可用;守道忧国者,斥之为流俗;败常害民者,称之为通变。凡政府谋议经画,独与一掾属决之,然后落笔,同列欲闻,反在其后;故奔走乞丐之人,其门如市。今西夏之款未入,反侧之兵未安,三边疮痍,流溃未定,河北大旱,诸路大水,民劳财乏,县官减耗。圣上忧勤念治之时,而政事如此,皆大臣误陛下,而大臣所用者误大臣也。(《续资治通鉴》卷68)[120]

刘挚带有浓重反驳意味的上疏奏呈到宋神宗赵顼手里之后,“安石欲贬窜挚至岭外,帝不许,但谪盐仓。”即“落馆阁校勘、监察御史里行,监衡州盐仓”,同时上疏的杨绘也被诏落翰林学士、御史中丞,为翰林侍读学士,后两日以绘知郑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5)[121]这些基本事实钩沉清楚以后,我们要看的是,刘挚所云“忠厚老成者,摈之为无能;侠(狭)小儇辩者,取之为可用;守道忧国者,斥之为流俗;败常害民者,称之为通变”当中所包含的“忠”“奸”及距离对称表述意蕴。“忠厚老成者”与“守道忧国者”是一对内涵一致的表述,“侠(狭)小儇辩者”与“败常害民者”为另一对内涵一致的表述。两对表述恰好是构成褒义与贬义的两个语言表述例证。毫无疑问的是,刘挚在这里所说的“侠(狭)小儇辩者”与“败常害民者”,其实际指向即为王安石及其手下一伙拥护“熙宁变法”的大臣。这些大臣虽然表现道德操守不可一律等视,但在刘挚等反对者看来,都可以归结为“忠厚老成”与“守道忧国”的对立。

唐坰曾经在宋神宗赵顼面前当着王安石本人说过这样的话:“元绛、薛向、陈铎,安石颐指气使,无异家奴;张璪、李定为安石爪牙,张商英乃安石鹰犬。逆意者虽贤为不肖,附己者虽不肖为贤。”唐坰在这个过程当中,还将王安石称为李林甫、卢杞(《续资治通鉴》卷69)[122],而李林甫、卢杞是举世公认的“奸臣”。可见在唐坰的心目当中,王安石是典型的“奸臣”。这个事情的提起,可以佐证刘挚所云“侠(狭)小儇辩者”与“败常害民者”实指“奸臣”的确切性。至于唐坰在宋神宗赵顼面前令王安石如此难堪的原因,宋神宗赵顼曾经问过所以然,王安石还给出过一个能够自圆其说的解释[123],这里就无需给予做出详细的说明了。在众多言官、大臣的极力反对之下,青苗钱、免役钱以及方田法、保甲法等或暂停,或全部罢掉,王安石其人也于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四月19日被罢免宰相职务,依然保留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的职务,但仍然可以接受诏书出入二府仪,大朝会缀中书门下班。史家对王安石执政五年以来的功与过给了这样的总结:“安石秉政五年(虚年六年),更法度,开边疆,老成正士,废黜殆尽,儇慧巧佞,超进用事,天下怨之,而帝倚任益专。”(《续资治通鉴》卷70)[124]这个总结出自于清朝人毕沅,已经远离了王安石在“变法”时期的具体环境,应该说不会掺入太多的情感因素,对问题的判断也应该具有更为客观的公正性,但在“老成正士,废黜殆尽,儇慧巧佞,超进用事”的表述上,依然是“忠(‘老成正士’)”与“奸‘儇慧巧佞’”的近距离对称表述模式。毕沅如上的这个总结,对于印证刘挚所云“侠(狭)小儇辩者”与“败常害民者”即为“奸”的内涵,也具有明显而不加任何隐晦的支持作用。

韩琦是“历事三朝,十年辅相,官已极品”(韩琦《宋朝诸臣奏议·上神宗答诏问北边事宜》卷137)[125]的朝廷重臣,在宋神宗赵顼时期,已经足足堪称为“故老”了。宋神宗赵顼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十月,通过宦官之手将自己写好的诏书下达给韩琦、富弼、文彦博、曾公亮,诏书的内容是:“通好北敌,凡八十年,近岁以来,生事弥甚。代北之地,素无定封,故造衅端,妄来理辨。比敕官吏同加按行,虽图籍甚明,而诡辞不服。今横使复至,意在必得,敌情无厌,势恐未已,万一不测,何以待之?古之大政,必咨故老,卿其具奏。”(《续资治通鉴》卷70)[126]

面对宋神宗赵顼下达的诏书,韩琦理所当然要以诚恳对话的态度,给予认真的回敬。因此就发生了与宋神宗赵顼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韩琦的对话以上疏的形式奏呈上去,其中的部分内容当中,有以“忠”“奸”作为主体表述内容的近距离对称表述,录下以便观览:

臣观近年朝廷举事,似不以大敌为恤。始为陛下谋者,必曰自祖宗以来,因循苟且,治国之本,必先聚财积谷,募兵于农,则可鞭笞四夷,复唐故疆。故散青苗钱,为免役法,置市易务,次第取钱,新制日下,更改无常,而监司督责,以刻为明。今农怒于畋亩,商叹于道路,长吏不安其职,陛下不尽知也。夫欲攘四夷以兴太平,而先使邦本困摇,众心离怨,此则为陛下始谋者大误也。臣今为陛下计,宜遣报使,且言:“向来兴作,乃修备之常,岂有他意。疆土素定,悉如旧境,不可持造此端,以堕累世之好。”可疑之形,如将官之类,因而罢去。益养民爱力,选贤任能,疏远奸谀,进用忠鲠,使天下悦服,边鄙日充。若其自败盟,则可一振威武,恢复故疆,抒累朝之宿愤矣。(《续资治通鉴》卷70)[127]

上述所摘录韩琦《上神宗答诏问北边事宜》奏章当中的部分,一部分是对“新法”持有批判态度的表述,不是我们在这里要关注的重点。在这里有关注价值的表述,是“益养民爱力,选贤任能,疏远奸谀,进用忠鲠,使天下悦服,边鄙日充”这个长句。这个长句基本上占据了这一个段落当中“臣今为陛下计,宜遣报使”的关键部分,属于有关“养民爱力”与整顿吏制的重要表述。“整顿吏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即在选拔任用官吏的时候,要将已经被破坏了的优良传统再恢复过来。在这个长句的表述当中,同样渗透着批判“新法”在施行过程当中引来弊端的意味,尤其是对王安石在选拔任用官吏上所表现出来的偏颇,表现出了鲜明的态度。而“疏远奸谀,进用忠鲠”八个字又是最为典型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是需要关注的重中之重。这个“需要关注的重中之重”所显示的意义是,韩琦虽然已经处于“万事无不足”的状态之中,但在与宋神宗赵顼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时候,依然在自觉地使用“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以便突出官吏选拔任用时应该注意的重要问题。

王安石在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四月十九日被罢免宰相职务以后,于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又以观文殿大学士、吏部尚书,知江宁府的职务,同时任同平章事职务,成为真正的宰相(正一品)。还是在王安石没有正式胜任同中书平章事(与“同平章事”是同义词)的前些时候,王安国与郑侠有过一段简短的有关王安石的对话。要说明两个人对话的内容,先需要说清楚的问题是,王安国是王安石的同母弟,但政治见解却形同水火,尤其是在“新法”的推行上,王安国与王安石意见大相径庭。郑侠是极力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人,因绘《流民图》与《正直君子邪曲小人事业图》批判“新法”的弊端,而遭到了王安石极其惨重的报复。因为政治见解的相同,使王安国与郑侠成了话语投机的朋友。王安国与郑侠的简短对话是关于王安石品德界定的问题而各抒己见。对话的起因如此:冯京与吕惠卿在朝廷任职,往往政见不合,王安国与郑侠一向友善,又是极力反对“新法”的人,当然也顺便得罪了吕惠卿,所以冯京、王安国、郑侠自然就成了吕惠卿的眼中钉(吕惠卿报复王安国的直接原因是:“一日,安石与惠卿论新法于其第,安国好吹笛,安石谕之曰:‘宜放郑声。’安国曰:‘亦愿兄远佞人。’惠卿知其以佞人目己,深衔之,至是以郑侠狱陷安国。”)。吕惠卿因此就开始了对如上三人进行恶意中伤的活动。为了报复的立竿见影,吕惠卿在宋神宗赵顼面前造下了这样的谣言:“侠书言青苗、助役、流民等事,此众所共知也。若禁中有人被甲诟骂(指唐坰骂王安石事),侠安从知?盖侠前后所言,皆京(冯京)使安国导之,乞追侠付狱穷治。”实际上冯京根本就不认识郑侠,宋神宗赵顼经过与冯京核实,完全证实了吕惠卿的如上说辞为纯属造谣。与此同时,御史知杂事张璪秉承吕惠卿的旨意,编造郑侠与冯京相互结交的谣言加以弹劾。邓绾、邓润甫秉承吕惠卿的旨意,制造郑侠弹奏王安石的奏章,曾经得到过王安国称赞的谣言加以弹劾。尽管证实了造谣的确切性,宋神宗赵顼听到吕惠卿的恶意告状与收到如上奏章之后,最终还是做出了“诏付御史狱(加以治罪)”的决定。在结案的时候,郑侠与王安国在路上相遇,因此就发生了两个人有关王安石道德界定的简短对话。对话的具体经过与内容是:“安国马上举鞭揖之曰:‘君可谓独立不惧!’侠曰:‘不意丞相为小人所误,一旦至此!’安国曰:‘非也。吾兄自以为人臣不当避怨,四海九州之怨悉归于己,而后可为尽忠于国家。’侠曰:‘未闻尧、舜在上,夔、契在下,而有四海九州之怨者。’”(《续资治通鉴》卷71)[128]从王安国与郑侠的对话当中可以看出,面对同样一个对象的王安石,王安国认为王安石是“忠臣”——“吾兄自以为人臣不当避怨,四海九州之怨悉归于己,而后可为尽忠于国家”。王安国虽然以“吾兄”称呼王安石,但应该排除为王安石袒护的因素,其原因是为世人所共知的。而在郑侠看来,王安石是地道的“奸臣”——“不意丞相为小人所误,一旦至此”“未闻尧、舜在上,夔、契在下,而有四海九州之怨者”。面对同样一个对象,而且发话的主体,均持有强烈反对王安石其人及其“新法”的观念,但对王安石的道德界定,却出现了分歧。其分歧的话语,集中在“忠臣”与“奸臣”的近距离对称表述上,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以“忠”“奸”作为主体表述内容的近距离对称表述。应该明白的是,王安国从王安石“自以为人臣不当避怨,四海九州之怨悉归于己”的角度进入,来给“忠臣”道德做的判断,而郑侠则从综合的角度进入加以判断。虽然进入的角度不同,但围绕“忠”“奸”作为主体表述内容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性质没有改变。另外需要插入的话题是,按照吕惠卿的打算,是要以死刑来论处郑侠的,宋神宗赵顼能够领会郑侠出言反对“新法”的出发点,是“非为身也,忠诚亦可嘉”。也就是说,宋神宗赵顼认为郑侠是“忠臣”。陈襄在回答“帝尝访人材之可用者”问话的时候说:“侠愚直敢言,发于忠义,投窜瘴疠,朝不谋夕,愿使得生还。”(《续资治通鉴》卷71)[129]这同样是在说,陈襄认为郑侠是“忠臣”。通过上述围绕王安石、郑侠道德界定所展开对话事实的陈述,所能够看出的问题是,宋神宗赵顼、郑侠、王安国、陈襄一起参与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没有脱离以“忠”“奸”作为主体表述内容的近距离对称表述习惯,由此可以见到彼时政治话语表述的倾向。至于在吕惠卿的一手炮制之下,凡是与此事件(因得罪吕惠卿而导致的“诏付御史狱[加以治罪]”事件)有关的人物,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击,这是后话,也是清楚的事实,因此在这里不去逐一演绎。

王安石在提升为同中书平章事以后,权力比任参知政事的时候更大。但不久之后,也就是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王安石的爱子王雱去世,因为经受不起爱子去世的打击,在坚决请求的基础上,宋神宗赵顼免除了王安石的相权,改任为镇南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吴充因为在朝廷当中能够保持中立,不参与党争,所以成了王安石的继任者。于是在其任相的一段时间之内,没有出现过激烈的以“忠”“奸”作为主体表述内容的近距离对称表述日常政治务虚对话。

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正月初九,宋神宗赵顼任命王安石为尚书左仆射(从一品,权力大于尚书右仆射,又称“左相”)、舒国公、集禧观使。也就是在王安石这一次任左相一年多一点之后,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乌台诗案”。“乌台诗案”的出现,引起了一次规模比较大的以“忠”“奸”作为主体表述内容的近距离对称表述日常政治务虚对话。这个问题需要从如下事实说起。

宋神宗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七月,御史中丞李定上疏言:“知湖州苏轼,本无学术,偶中异科。初腾沮之论,陛下犹置之不问。轼怙终不悔,狂悖之语日闻。轼读史传,非不知事君有礼,讪上有诛,而敢肆其愤心,公为诋訾;而又应试举对,即已有厌獘更法之意。及陛下修明政事,怨不用己,遂一切毁之,以为非是。伤教乱俗,莫甚于此。伏望断自天衷,特行典宪。”御史舒亶言:“轼近上谢表,颇有讥切时政之言,流俗翕然争相传诵。陛下发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群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韶》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诋谤为主;小则镂板,大则刻石,传播中外,自以为能。”并上轼印行诗词三卷。御史何正臣亦言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诏知谏院张璪、御史中丞李定推治以闻。时定乞选官参治,及罢轼湖州,差职员追摄。既而帝批令御史台、选牒朝臣一员乘驿马追摄,又责不管别致疏虞状;其罢湖州朝旨,令差官赍往。(《续资治通鉴》卷74)[130]

如上“乌台诗案”在《续资治通鉴长编》当中有几乎完全相同的记载,唯有李定等人的言辞记录稍有不同而已(《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99)[131],这里没有一一比照的必要。有关“乌台诗案”的详细过程,南宋人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周紫芝《诗谳》与清人张鉴秋《眉山诗案广证》有更为确切的考证记载,此处不去深究。在上述几个言官对苏轼的弹劾奏章当中,还有“无尊君之义,亏大忠之节”的话。李定还在蔡确要求罢免御史何正臣(曾经是积极助推酿成“乌台诗案”的参与者)、黄颜的时候,自信地说过:“台官虽令官长举荐,然取舍在陛下,不在所举。夫舍公义而怀私恩,此小人事利者之所为。今选为台官者,必以其忠信正直,足以备耳目之任。倘以区区之嫌,遂使回避,则是以事利之小人待陛下耳目之官,此尤义理之所不可者也。 ”(《续资治通鉴》卷74)[132]李定在御史台把苏轼关押在上法寺审讯,应当判徒刑二年,正值特赦应当免罪的时候,又以御史中丞的角色从旁插嘴:“轼之奸慝,今已具服,不屏之远方则乱俗,载之从政则坏法,伏乞特行废绝。”从上面的叙述当中可以看出,李定在促成“乌台诗案”的过程当中,是一个跑在前台比较积极的成员之一(幕后策划者是王安石)。其余的事情我们在这里不去关注,只就几位自视为皇帝“耳目之任”者,在造谣生事的时候,在其语言表述当中,具有明显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倾向。“轼读史传,非不知事君有礼,讪上有诛,而敢肆其愤心,公为诋訾”是明明白白要给苏轼扣上“奸臣”帽子的说辞,与“无尊君之义,亏大忠之节”构成鲜明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今选为台官者,必以其忠信正直,足以备耳目之任”与“轼之奸慝,今已具服”就语词的使用形式来看(不论前者说话所针对的对象),是再明显不过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而就李定有关弹劾苏轼的奏章与苏轼已经被审讯时所上的进言来看,在时间跨越长达四个月左右的过程当中,形成了明显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连环,实在可以引起人们的深思。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宋神宗赵顼、苏轼与李定等“备耳目之任”的言官,是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三方,以李定为首的言官一方,始终控制着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主要阵地,而宋仁宗赵顼这个时候正是处于对王安石重新生出好感的特殊阶段,因此表现出一边倒的偏颇,应该是不足为奇的。

富弼是侍奉三朝的元老大臣,在宋仁宗赵祯、宋英宗赵曙、宋神宗赵顼面前,都是拥有赞誉的人物。宋神宗赵顼即位以后,富弼所受到的尊重更为明显,除了授予高官职位之外,虽然对王安石推行的“新法”持有自己的看法,但在去世的时候依然给予追加上“文忠”谥号,也是重要证据之一。由于富弼是被广泛认同的“忠臣”,所以在宋哲宗赵煦即位以后,又以篆字书写赐予“显忠尚德”(《宋史·富弼传》卷313)[133]的墓碑名号,并且诏命苏轼为撰写碑文,在碑文当中给予了“公性至孝,恭俭好礼”“好善疾恶”(苏轼《苏轼全集·文集·富郑公神道碑》卷18)[134]等诸多好评。富弼是高寿老人(公元1004—1083年,享年80岁),在其晚年的时候,依然关心朝政。富弼去世于元丰六年(公元1083年)八月(按照《宋史·富弼传》确认),还在闰六月的时候,还向宋神宗赵顼进上奏章关心国家大事,这算是这位明相与君主进行的最后一次具有告别性质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www.xing528.com)

臣闻自古致天下治与乱者,大纲(概)不出用谀佞、谠直之人二端而已。谀佞者进,则人主不闻有过,唯恶是为,所以致乱也。谠直者进,则人主日有开宜,唯善是从,所以致治也。此乃人主致治之大略焉。

臣自离朝廷,退居林下,时亦仰知朝廷所为,大率谀佞者竞进,谠直者多处于外,虽有在朝者,盖恐触忤奸佞,亦皆结舌不敢有所闻陈。又闻近日中外或有事绪上扰圣怀,而忠义之士但仰屋窃叹,不见闻于上者,致陛下不得知而又更张之,此实非朝廷之福也。唯愿陛下开众正之路,杜群枉之门,讲求善政,变祸为福,俾天下受赐,坐致太平。此老臣有望于陛下。其间事目甚多,亦不敢妄有条列,但举其大要,唯圣君留心而择焉。不尔,即恐浸浸渐深,祸乱将至,则于时益烦宵旰之忧,而亦无所济矣。

老臣犬马区区之志,略陈其端,伏望圣慈无少忽而深思之,力行之,乃天下之幸,宗社之福也。(富弼《宋朝诸臣奏议·上神宗论自古治乱在用谀佞谠直之人》卷15)[135]

史书上还记载,“弼既上疏,又条陈时政之失以待上问,手封以付其子绍庭。及卒,绍庭上之,其略曰:今日上自辅臣,下至庶士,畏祸图利,习成獘风,忠词谠论,无复上达,致陛下聪明蔽塞。天下祸患已成,尚不知警惧改悔,创艾补救,日甚一日,殆将无及。陛下即位之初,邪臣纳说,图治之际,听受失宜,自谓能拒绝众人,不使异论得行,然后圣化可运,事功可成。此盖奸人自谋,利于苟悦,而柄任之臣,欲专权自肆以成己志,遂误陛下,放斥忠直,进用邪佞,忠言杜绝,谄谀日闻。去岁纳边臣妄议,大举以讨西戎,师徒溃败,两路骚然。当举事之初,执政大臣、台谏、侍从,苟能犯颜极谏,则圣心自回,祸难自息矣。臣不知是时小大之臣,有为陛下力争其不可者乎?今久戍未解,百姓穷困,岂讳过耻败不思救祸之时!天地至仁,宁与羌夷校曲直胜负!愿归其侵地,休兵息民。朝廷之事,莫大于用人。夫辅弼之任,论议之职,皆当极天下之选。彼贪宠患失,柔从顺媚者,岂可使之!事一出于上,则下莫任其责,小人因得以为奸,事成则下得窃其利,事不成则君独当其咎。岂上下同心,君臣一德之谓邪!”(《续资治通鉴》卷77)[136]还有“宫闱之臣”“兴利之臣”云云,这里不再录出。

上述是富弼临终之前与宋神宗赵顼进行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其中讨论“朝廷之事,莫大于用人”,毫无疑问是最为关键之处。官吏使用得当,会给全社会带来太平盛世,否则就会给天下带来祸患。不用进行详细考证,可以判断得出来,这一次临终之前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针对王安石发论的倾向非常明显。这个对话性质,决定了在奏章当中必然会对当下所任用官吏的状况给予评价,并且对未来官吏的任用提出自己的谏议。通过对上述奏章具体表述的大致观览,能够看出其中有为数较多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

“臣闻自古致天下治与乱者,大纲(概)不出用谀佞、谠直之人二端而已”一句是话题拉开的序幕之语,具有为全部奏章奠定主题的作用。“谀佞之人”与“谠直之人”就是“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同义语,其中的涵义无需作进一步逐一解释。在如上主题奠定之后,顺势而下的表述,自然就会是“谀佞者进,则人主不闻有过,唯恶是为,所以致乱也。谠直者进,则人主日有开宜,唯善是从,所以致治也。”“谀佞者进”与“谠直者进”自然就成了不用分析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典型。富弼在这里透彻地描述了“谀佞者”与“谠直者”的表现特征以及任用“谀佞者”与“谠直者”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意在谏议宋神宗赵顼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大率谀佞者竞进,谠直者多处于外,虽有在朝者,盖恐触忤奸佞,亦皆结舌不敢有所闻陈”的表述,出现了“谀佞者”与“奸佞”并用的语词使用事实,是“谀佞者”即为“奸臣”的直接证明。而且可以确认的是,“谀佞者”与“奸佞”或者“奸臣”实际指向的即为王安石、吕惠卿、章惇(章惇后来因此报复富弼,于绍圣中以“弼得罪先帝”作为理由,罢去“配享”的礼遇,直到靖康初年[公元1126年],才“诏复旧典”)等人,“谠直者”或“忠臣”即为司马光、王安国、苏轼等人。“忠义之士但仰屋窃叹,不见闻于上者,致陛下不得知而又更张之,此实非朝廷之福也”一句当中,同样包含着“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意蕴,“忠义之士”是“忠臣”的同义语不用解释,“奸臣”所指隐含在“致陛下不得知而又更张之”的表述当中,是应该引起注意的含蓄表述话语,其中所指称的对象是明确的,这里无需道明。“忠词谠论”“邪(奸)臣纳说”“奸人自谋”“放斥忠直”“进用邪佞”“忠言杜绝”“谄谀日闻”“小人因得以为奸”是出现在“又条陈时政之失以待上问,手封以付其子绍庭”奏章当中具有关键表述地位的语例,其中所出现的明显“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几乎占有了奏章的大半空间,而且在表述的时候,所指向的苗头明显而无隐晦。富弼以三朝老臣的身份,在临别人间之际,主动寻求宋神宗赵顼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是长时间集于内心深处政治见解的一次集中表白,对当下“奸臣”当道,“忠臣”受到排挤的形势,表现出高度担忧。其表述的诚恳,使宋神宗赵顼生出“震悼”之感,并且做出“辍朝三日”的决定。由此可以看出富弼在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当中,所表现出来的震撼力。

宋神宗赵顼于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三月去世,享年38岁。宋哲宗赵煦随即登上皇帝宝座,时年仅仅10岁,只得同太皇太后一起听政。宋哲宗赵煦即位之后,选拔任用官吏的重要性,在大臣的心目当中与以往一样,因此在这个期间,就有为数较多的大臣,主动就官吏的选拔任用问题,寻求与宋哲宗赵煦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要求在选拔任用官吏问题上,主动寻求与宋哲宗赵煦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奏章数量,不可轻易以数量统计的多少来做出结论,但可以找出部分以“忠”“奸”作为表述主体内容的近距离对称表述奏章,以便为论题提供充足证据。

臣伏睹陛下即位之初,首副天下之望,用司马光执政,信其言行,以革天下之弊。惟光忧国爱民之诚心,信于上下,信于内外,故陛下一用之而天下之心安,四夷之心安,而陛下之心亦安。今不幸光甍,臣知陛下之心漠然矣。臣窃闻百姓相与忧曰:“吾君能不忘光之言乎?能求其类而用之,使持循其法乎?”又忧曰:“奸人无乃复将为朋,动摇正论以欺吾君乎?无乃竞为身谋,不恤国家之急以病吾民乎?谁复以吾君之心为心以吾民之意为意,夙夜尽瘁以道其身如光者乎?吾君方倚光以图治,而天遽夺之,其何意耶?”臣愿陛下益厉乃心,益谨乃事,益重所付,不可泰然以忘忧也。今宜先有以释民之忧而安其心,惟当果于去奸,审于进贤二端而已尔。夫大忠在朝,奸人虽未去,犹有所忌而不能为也。光甍,奸人今不可少留矣。此臣之所以言陛下当果于去奸也。朝廷轻重,天下安危,生灵休戚,在用人而已。今天下将观陛下用人以卜否泰。此臣之所以言陛下当审于进贤也。去奸进贤,皆能有以协天下之望,则百姓复何疑而忧哉!惟陛下图之,天下幸甚。

贴黄:自古人臣因妒贤嫉能之心而遂害国事者,无世无之。臣观光之贤,上则见信于陛下,下则见信于百姓,人人自耻以为不及也。臣恐此后必有妒光者,阴以妄言毁短光之所为,以疏陛下之心。俟间隙一开,则将入其邪说,行其奸谋,以坏善政。此陛下不可不察也。臣平生未尝与光交接,又未尝受光恩,非私于光也,唯恐小人或误陛下耳。今天下事大定矣,民心亦安乐矣,此治道之成而圣功之著也,惟在陛下持之益坚,信之益笃,勿有所移,则天下幸甚。中外之人皆望大礼后罢张璪辈二三邪佞无状之人,何意璪辈未去而先失一忠臣。此中外之心以为叹恨之深者也。今因璪辈自有请,愿陛下早赐从之,别命忠贤,以重朝廷,以为国家倚赖,以慰服天下之心,尤不可更容迟久,玷辱庙堂,使苍生失望,四夷不安也。(王岩叟《宋朝诸臣奏议·上哲宗乞审于进贤果于去奸》卷16)[137]

臣闻天下治乱在贤佞,而人君之道以用人为先。得之贤,则君德清明,政由忠厚,百姓和乐,四夷宾敬,而朝廷尊安矣。故治之所由兴者在此,甚可爱也。失之佞,则君德蒙蔽,政由烦苛,百姓怨郁,四夷骄侮,而朝廷危辱矣。故乱之所由起者在此,甚可畏也。

自古帝王,莫不知之,然得之贤人常少,而失之佞人常多。其故何哉?盖始终之势异,而谨忽之心殊也。夫治乱之作,当其微时间不容发,至其著也判如霄壤之异。人君者宜深戒早辨,谨持而不失毫厘也。贤人之事君也,主于尽忠。尽忠则不欺,不欺则至公,至公则言有所拂,事有所违。人君者,初则亲之,终则疏之。方其急于求治之时,责其尽忠,励其不欺,行其至公,虽有所拂而必喜之;及其久也,习于既安,而或怠于为治,以既怠之心处拂违之间,故终有所厌而又疏之也。贤人疏,则佞人乘隙以入也。佞人之事君也,主于不忠。不忠则忍于欺罔,欺罔则为私,为私则言皆谀悦,事皆柔从。人君者,初则远之,终则比之。方其急于求治之时,唯知佞人之善眩惑聪明也,必严思虑以待之;及其久也,习于既安,而或怠于为治,以既怠之心处谀从之间,故终有所爱之而又比之也。与贤人俱,时有以忤其意,然而卒于治;与佞人俱,莫不得其所欲,然而卒至于乱。此治乱之相去甚近而甚著,则尧、桀之分,霄壤不足以侔其远矣。惟大圣人为能广其聪明,谨其好恶,峻其去取,坚其始终。收天下之忠,立天下之公,成天下之治,举以此也。

恭惟太皇太后陛下以大公至正制臣下,皇帝陛下以至人纯孝承祖宗,亲用忠贤,风节颇厉,疏斥奸佞,朋党渐消,清明之德日以尊,忠厚之政日以修,和乐兴于百姓,宾敬见于四夷,太平之功指日可待矣。诚愿陛下自强刚德,如天不息,必使怠惰之意不少动于清衷,察两端之倾危排根而去之,明一忠之静正举类而进之,将令风俗纯厚,朝廷尊安,近者献其忠,远者扶其公,仰跂仁祖之治,不难及矣。惟圣心少加思焉。

臣愚不胜惓惓尽节,幸陛下裁纳。(梁焘《宋朝诸臣奏议·上哲宗乞亲贤疏佞坚其始终》卷16)[138]

臣闻自古治天下之先务,唯别邪正之臣尔。正臣进则天下入于泰,邪臣进则天下入于否。然则何道而别之?在善与利之间也。正臣一意在善,务引君以当道,故尽忠尽公,未尝不敬。邪臣一意在利,苟患失之,故为佞为欺,无所不至。恭惟陛下天纵至圣,明目达聪,灼见正臣之在善,日置诸朝,审知邪臣之在利,远之于外。臣愿陛下坚持此志,每用人之际,以善与利二者之间常加明察,使正臣日进而邪臣永退,则天下何患乎不泰也。(朱光庭《宋朝诸臣奏议·上哲宗乞以善利二者别邪正之臣》卷16)[139]

臣闻邪必害正,正必去邪。自古以来,未有邪正并立而可以为国者也。虽尧、舜在上,未尝无小人,唯能使小人不胜君子所以治也。虽桀、纣在上,未尝无君子,唯使君子不胜小人,所以乱也。在《易》内君子而外小人,其卦为泰;泰者,通而治也。内小人而外君子,其卦为否;否者,闭而乱也。天下治乱,未有不由君子小人。君子在位,必无恶政;小人在位,必无善政。圣人为天下,唯能使小人外而不内,在野不在位而已,非能使天下皆无小人也。

陛下自初临政,以辨别君子小人为先,登进忠良,斥退邪恶,以致今日之治。所进所退,天下之人皆以为然。虽舜举十六相、去四凶不过如此也。而比年以来,大臣以兼容小人为宽,好恶不明,邪正不分,所引进者不尽得人。夫今日之省寺,他日之侍从也;今日之侍从,他日之辅弼也。宰相岂能使之终身不进乎?周公作《立政》以戒成王,自准人、缀衣、虎贲、趣马小尹、左右携仆、艺人、表臣百司,皆勿以憸人,其惟吉士。夫憸人在上位则害政事,在下位则害风俗;大则倾覆邦国,小则戕害善类。朝廷之内,何官可择人也?邪人得志则正人不安,正人不安则国无善政。宰相以进贤退不肖为职而邪正不分,岂不负国?《书》曰:“惟说式克钦承,旁招俊乂,列于庶位。”此相之事也。臣伏望陛下戒饬大臣,各以公心求贤,多引鲠正之人以重朝廷,无使小人得在下位为他日之患,以副陛下至诚求治之意。(范祖禹《宋朝诸臣奏议·上哲宗论大臣以兼容小人为宽渐致邪正不分》卷16)[140]

臣愚窃以为分别邪正,自古所难,惟察言观行,考其事实。所谓正直之人,或天资亮直,或家世忠义,或有志报国,或自立名节。所谓奸邪之人 ,或逢迎上意,或希合权贵,或性识颇僻,或冀望宠利。凡此二端,其情非一,不可遍举,今辄疏其条目如后:

导人主以质直,使之虚中听纳,则为公正;导人主以谄谀,使之讳过拒谏,则为奸邪。

导人主以德义,则为公正;导人主以功利,则为奸邪。

导人主以尊宗庙,敬祭祀,则为公正;导人主以简宗庙,略神祇,则为奸邪。

导人主以敦睦九族,惠养耆老,则为公正;导人主以疏薄骨肉,弃老遗年,则为奸邪。

导人主以恭俭清静,奉循法典,则为公正;导人主以骄侈放肆,不顾旧章,则为奸邪。

导人主以稼穑艰难,惠及鳏寡,则为公正;导人主以轻鄙农事,不恤惸独,则为奸邪。

导人主以柔远息兵,则为公正;导人主以用兵攻占,则为奸邪。

导人主以原情谨罚,则为公正;导人主以骏法立威,则为奸邪。

导人主以安民利众,则为公正;导人主以劳民动众,则为奸邪。

导人主以进君子,用善良,则为公正;导人主以进小人,用恶德,则为奸邪。

右谨进呈,伏望特留圣意。推此事类,以观人情,则邪正可分,而聪明无惑矣。臣不胜惓惓犬马之忠。(范百禄《宋朝诸臣奏议·上哲宗分别邪正条目》卷16)[141]

上述所选录的五篇奏章,为宋哲宗赵煦即为五六年之内,就选拔官吏的问题所进上的奏章。其中王岩叟的《上哲宗乞审于进贤果于去奸》、梁焘的《上哲宗乞亲贤疏佞坚其始终》、朱光庭的《上哲宗乞以善利二者别邪正之臣》三篇为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所进呈,范祖禹的《上哲宗论大臣以兼容小人为宽渐致邪正不分》、范百禄的《上哲宗分别邪正条目》二篇为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所进呈。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宋哲宗赵煦11岁,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宋哲宗赵煦16岁,这个时期的宋哲宗赵煦均为儿皇帝。诸多大臣在这个比较特殊的时期,积极向宋哲宗赵煦进呈有关任用官吏的奏章(数量较多,不可一一清点),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其目的是一致的,但具体表述又个有自己的特征,这样就需要对其中存在的“同中有异”加以逐一分析,以便从中看出我们需要的东西。

王岩叟的《上哲宗乞审于进贤果于去奸》奏章进呈于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九月。王岩叟在此前后还分别就选拔任用官吏问题,分别于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九月进呈过《上宣仁皇后论察贤佞之说》奏章(《宋朝诸臣奏议》卷16)[142]

与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十月进呈过《上哲宗论求贤当去六弊》奏章(《宋朝诸臣奏议》卷16)[143]。相对比来看,“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特征,以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九月所进呈的《上哲宗乞审于进贤果于去奸》奏章最为明显,这是这一篇奏章被摘录的主要原因。但是,王岩叟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九月所进呈的《上宣仁皇后论察贤佞之说》奏章,也有值得注意的地方。所以在分析《上哲宗乞审于进贤果于去奸》之前,先来关注《上宣仁皇后论察贤佞之说》奏章当中存在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意蕴。根据《上宣仁皇后论察贤佞之说》全文来看,没有出现“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具体字眼(只有“忠”字出现1次),但根据题目为“察贤佞之说”来看,毫无疑问的是,“贤”“佞”实际上就是“忠”“奸”的同义词。而全文以“贤”“佞”近距离对称表述作为主体表述内容,是不争的事实,这样一来,将“贤”“佞”近距离对称表述作为主体表述内容,视为“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作为主体表述内容,也就成了符合逻辑推论的事实了。还是让我们通过《上宣仁皇后论察贤佞之说》奏章的相关表述来进行具体认定:

贤人之所为,其进也难,其退也异;利之所在不竞也,势之所居不趋也;言行惴惴以留而色不骄,言不行则迟迟以去而色不怨;以百姓之安为乐,而不以己之安为乐;以国家之危为忧,而不以身之危为忧;矫世厉俗,有所不为以触忌也而不变,犯颜逆鳞,无所不尽以婴祸也而不悔;不蔽天下之善,不隐天下之恶;专以不欺事其君,执德秉义,终始如一,不观当时之所好恶而顺之。此所谓贤者也。陛下试持此以取之,而天下之贤有不为陛下所得者,臣不信也。

佞人之所为,无定志也,无定言也,上欲所为则为之,不惜其君之过举也,不恤其民之后害也;进人不以为国家而以为己,谋事不以为先社稷而以先身;天下有疾苦而不以告也,天下有善良而不以闻也;怀禄耽宠,人情之所共厌,而不自知也;前日以为是,后日以为非,而不愧也;然而自古中材之主,未尝不为所惑者,其巧言可听,其令色可悦,仁人君子之朴讷,非所敌尔。此所谓佞人也。陛下试持此以取照之,而天下之佞人有不为陛下所见者,臣不信也。

上述“贤”“佞”近距离对称表述完了之后,又续上这样的话,对于认识“贤”即“忠”“佞”即“奸”的判定,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孔子曰:“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伏惟陛下太皇太后知足以知之,仁足以守之,勇足以行之,惟知之益深,守之益固,行之益笃,以终之而已。延登忠贤以辅成主上之圣德,放远佞柔使不为清明之瑕。

其中“忠贤”并用,“佞柔”并用,就是“贤”即“忠”“佞”即“奸”判定的证据,这里提到就能说明问题,无需再赘述下去。

通过认真审阅上述奏章当中的核心部分,即“贤人之所为”与“佞人之所为”所表述的全部内容,可以看出“贤”“佞”近距离对称表述的客观事实,而且通过对“贤人之所为”与“佞人之所为”所表述行为的分析与认证阅读,完全可以看出,与传统上对“忠”“奸”行为的表述,具有高度一致之处。所不同之处只在于换了个语词外壳而已,这里无需一一加以比照说明。

如上事实说明以后,下面来看王岩叟于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九月所进呈的《上哲宗乞审于进贤果于去奸》奏章。在这一篇奏章的题目当中,明显有“进贤”与“去奸”的字样,这本身就是“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体现。然后去审读全文,能够发现,“奸”字共出现6次,“贤”(是“忠”的同义词)字共出现3次(其中“忠”字1次)。“奸”与“贤”(是“忠”的同义词)字出现的语例分别是:“奸人无乃复将为朋”“今宜先有以释民之忧而安其心,惟当果于去奸,审于进贤二端而已尔。夫大忠在朝,奸人虽未去,犹有所忌而不能为也。光甍,奸人今不可少留矣。此臣之所以言陛下当果于去奸也。朝廷轻重,天下安危,生灵休戚,在用人而已。今天下将观陛下用人以卜否泰。此臣之所以言陛下当审于进贤也。去奸进贤,皆能有以协天下之望,则百姓复何疑而忧哉”。而在上述语例当中,“惟当果于去奸,审于进贤二端而已尔”“夫大忠在朝,奸人虽未去,犹有所忌而不能为也”“去奸进贤,皆能有以协天下之望,则百姓复何疑而忧哉”三个句子,又是典型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在“贴黄”当中,“忠”字共出现2次(“贤”字没有计算在内),“邪”字共出现3次(包括“奸”字在内,“佞”字没有计算在内,“邪”字是“奸”字的同义词),所出现的具体语例是:“俟间隙一开,则将入其邪说,行其奸谋,以坏善政”“中外之人皆望大礼后罢张璪辈二三邪佞无状之人,何意璪辈未去而先失一忠臣”“愿陛下早赐从之,别命忠贤,以重朝廷”。“中外之人皆望大礼后罢张璪辈二三邪佞无状之人,何意璪辈未去而先失一忠臣”则是典型的在一个句子之内,所发出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此外还应该注意的是,王岩叟在奏章的总体上与“贴黄”的总体上,都以司马光作为“忠臣”的典型,来与“张璪辈二三邪佞无状之人”这样的“奸臣”群体进行比照,以赞美司马光的口气以及贬低“张璪辈”口气,来构成“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行文格局,使这一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进贤果于去奸”主题,得以突出显示。因为王岩叟在这一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当中,能够以理服人,加上“台谏交章论璪,凡十数。太皇太后宣谕王岩叟:‘明堂大礼后,璪必退。’”在被迫之下,张璪做出了以有病作为理由,请求外放的决定,朝廷于是趁势以优厚的待遇免除了张璪的职务。(《续资治通鉴》卷80)[144]

梁焘的《上哲宗乞亲贤疏佞坚其始终》奏章,也进呈于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九月,其时梁焘为右谏议大夫,元丰新官制为从四品,主要执掌谏正朝政失误、任人不当、三省以至百司违失。上述奏章正是谏正“任人不当”的名至实归上疏,其中通过“亲贤疏佞”作为题目的核心内容,对“贤人之事君”与“佞人之事君”的不同道德行为比照,不仅形成了进“贤人”与“佞人”的近距离对称表述,更为重要的是,将“忠”“奸”的近距离对称表述,得以在与宋哲宗赵煦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当中,加以成功地使用。下面先就一些基本数据做出盘查。“贤”“忠”“佞”“奸”是梁焘《上哲宗乞亲贤疏佞坚其始终》奏章当中出现多的字眼,而且其中有“皇帝陛下以至人纯孝承祖宗,亲用忠贤,风节颇厉,疏斥奸佞,朋党渐消,清明之德日以尊,忠厚之政日以修,和乐兴于百姓,宾敬见于四夷,太平之功指日可待矣”的长句表述,明显将“忠贤”与“奸佞”置于近距离对称的空间之内,这完全可以证明,“忠”与“贤”是同义词以及“奸”与“佞”是同义词。在这个前提被确立之后,我们进行基本数据盘查,就不至于被认为是徒劳了。“贤”字共出现7次,“忠”字共出现11次,二者加在一起共18次;“奸”字共出现1次,“佞”字共出现8次,二者加在一起共9次。这个数据,是一个比较庞大的对象,能够说明问题,所以用不着在此处将出现的具体语例一一罗列出来。在上述具体数据之外,还要看到的是,“忠”字与“贤”字以及“奸”字与“佞”字,有时候是独立存在的单字,有时候与其他单字组合成双音节词汇,如“忠”与“厚”组合在一起,成为“忠厚”这样的双音节词汇,“忠贤”与“奸佞”也属于同样一种类型。还有明显的表述事实是,在这个奏章当中,没有出现过具体可见的“忠臣”与“奸臣”字样,多出现的是“贤人”与“佞人”字样,而且多表现为近距离对称表述。这种现象与《上哲宗乞亲贤疏佞坚其始终》奏章的主题“亲贤疏佞”完全一致,读者不应该感到意外。如同上述,“‘忠’与‘贤’是同义词以及‘奸’与‘佞’是同义词”,同样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贤人”是“忠臣”的同义词,“佞人”是“奸臣”的同义词。再需要看的问题是,《上哲宗乞亲贤疏佞坚其始终》奏章的全文,在大的格局上,表现出“贤人”与“佞人”近距离对称表述状态,其具体表述可以举出三段语例加以证实:“自古帝王,莫不知之,然得之贤人常少,而失之佞人常多”为第一段语例;第二段语例从“贤人之事君也”到“佞人之事君也”看起,是一段较长表述,为了醒目起见,还是全部录出为好:“贤人之事君也,主于尽忠。尽忠则不欺,不欺则至公,至公则言有所拂,事有所违。人君者,初则亲之,终则疏之。方其急于求治之时,责其尽忠,励其不欺,行其至公,虽有所拂而必喜之;及其久也,习于既安,而或怠于为治,以既怠之心处拂违之间,故终有所厌而又疏之也。贤人疏,则佞人乘隙以入也。佞人之事君也,主于不忠。不忠则忍于欺罔,欺罔则为私,为私则言皆谀悦,事皆柔从。人君者,初则远之,终则比之。方其急于求治之时,唯知佞人之善眩惑聪明也,必严思虑以待之;及其久也,习于既安,而或怠于为治,以既怠之心处谀从之间,故终有所爱之而又比之也。”第三段语例是一个相对较短的句子:“与贤人俱,时有以忤其意,然而卒于治;与佞人俱,莫不得其所欲,然而卒至于乱。”如上三段语例,几乎就是奏章的主体。为了说明“贤人”事君所表现出的道德特征与“佞人”事君所表现出的道德特征,奏章推出“贤人之事君也,主于尽忠”与“佞人之事君也,主于不忠”的表述,这是不用“忠臣”与“奸臣”词汇说事的原因,同时也是突出“忠德”在事君的过程当中具有重要性的原因。全部奏章以“忠”字与“贤”字一共出现18次的高频率,来表述“亲贤”的重要性,同时对“疏佞”的重要性,也给予了明确彰显。梁焘的《上哲宗乞亲贤疏佞坚其始终》奏章,不是针对具体事件或者是具体人,而是针对总体选拔任用官吏而发,表现出明显的好贤乐善进步倾向。这些“好贤乐善进步倾向”,也表现在敢于针对具体对象的批评上。如面对宰相蔡确任职期间的结党营私,能够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作为理论武器,对时弊做出清晰的总结,并且对蔡确提出批评:“方今忠于确(蔡确)者,多于忠朝廷之士;敢于为奸言者,多于敢正论之人。以此见确(蔡确)之气焰凶赫,根株牵连,贼化害政,为患滋大。”(《宋史·梁焘传》卷242)[145](梁焘的如上话语针对蔡确作《夏日登车盖亭》诗因而引发的“车盖亭诗案”而发,人们认为梁焘与刘安世一起攻击蔡确是新旧党争的余续,新旧党争当中包含着浓重的意气用事因素)通过梁焘《上哲宗乞亲贤疏佞坚其始终》奏章与批评蔡确的两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对比,能够看出其人在政治话语表述与道德话语表述上的一贯性与一致性。

朱光庭的《上哲宗乞以善利二者别邪正之臣》奏章,在字数的多寡上看,是实在的短章,但在意蕴的包含上看,却不可简单地以短章来定位,在于其中道出了彼时共同遵循的伦理政治道德判断规律,而规律是不能用规模大小来界定的。因为奏章的题目是《别邪正之臣》,所以在奏章全文当中,“正臣”与“邪臣”就必然会成为主体词,出现的频率也必然要高。经过统计得知,“正(臣)”字共出现5次,“忠”字共出现1次,二者加在一起共出现6此,“邪(臣)”字共出现5次,“佞”字出现1次,二者加在一起共出现6次。“正臣一意在善,务引君以当道,故尽忠尽公,未尝不敬。邪臣一意在利,苟患失之,故为佞为欺,无所不至”的“正臣”与“邪臣”近距离对称表述,说明“正臣”就是“忠臣”,“邪臣”就是“佞臣”。再从“邪臣一意在利”的表述来看,完全可以得出“邪臣”就是“奸臣”的结论。以此而论,“邪臣”“佞臣”“奸臣”在这里,是完全事实上的同义表述(这里不能从语义学的角度来分析)。朱光庭于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进上这个奏章,其时职务为左司谏,负有纠弹权力,官品为正七品。“臣闻自古治天下之先务,唯别邪正之臣尔”的表述,是对古代执政用人规律的总结,同时也可看出,这个表述是“正”为“忠”以及“邪”为“奸”的换一种说法。以此而论,“正臣”就是“忠臣”,“邪臣”就是“奸臣”。如果以他人所论“陛下自初临政,以辨别君子小人为先,登进忠良,斥退邪恶,以致今日之治”(范祖禹《上哲宗论大臣以兼容小人为宽渐致邪正不分》)的表述来看,“君子”与“忠良”是同义词,“小人”与“邪恶”同义词。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看到这样的同义词序列:“正臣”=“忠臣”=“君子”;“邪臣”=“奸臣”=“佞臣”=“小人”。这个同义词事实确定以后,再来看朱光庭的《上哲宗乞以善利二者别邪正之臣》奏章,就可以发现,几乎大半以上的句子,为“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正臣进则天下入于泰,邪臣进则天下入于否。”“正臣一意在善,务引君以当道,故尽忠尽公,未尝不敬。邪臣一意在利,苟患失之,故为佞为欺,无所不至。”“恭惟陛下天纵至圣,明目达聪,灼见正臣之在善,日置诸朝,审知邪臣之在利,远之于外。”“臣愿陛下坚持此志,每用人之际,以善与利二者之间常加明察,使正臣日进而邪臣永退,则天下何患乎不泰也。”而且“邪正之臣”还是“忠”“奸”零距离对称表述。在一共8句话的奏章当中,就有5句话是“忠”“奸”零距离与近距离对称表述,而且凡是“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都是字数较多的长句,“正臣”与“邪臣”字样分别出现4次,合计达8次之多。在一篇接近170个字的奏章当中,能够出现如上表述事实,无论如何都具有代表性,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范祖禹的《上哲宗论大臣以兼容小人为宽渐致邪正不分》奏章,进呈于元祐四年(公元1089)四月,这个时期前后是范祖禹在朝廷比较活跃的时期,在选入《宋朝诸臣奏议》当中的17篇奏章,有相当部分即进呈于这个时期。这个时期宋哲宗赵煦年龄已经渐长,太皇太后摄政的威力也在日渐增长。范祖禹是一个关心国家大事颇有正义感的大臣,其时作为起居舍人(记录皇帝言行、群臣殿上进对、朝廷发布的命令、敕宥、文武臣除授、礼乐法度增删、气候、符瑞、户口增减、州县废置等国事活动,以送史馆修史书使用)的范祖禹,因为是近臣,所以对朝廷里面发生的事情,自然知晓较多,特别是对朝廷里面“大臣以兼容小人为宽渐致邪正不分”的情况,了解得比较详实。出于对用人问题的关心以及防止出现偏颇的责任感,所以主动给宋哲宗赵煦进上《论大臣以兼容小人为宽渐致邪正不分》奏章,就当下出现的“兼容小人为宽渐致邪正不分”问题,与宋哲宗赵煦进行了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奏章当中出现用于人类道德判断最多的字或词汇是“邪”“正”“贤”“不肖”“君子”“正人”“吉士”“小人”“憸人”“鲠正之人”。这些字或词汇,在感情色彩上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即褒义词与贬义词两种类型。属于褒义词的是:“正”“贤”“君子”“正人”“吉士”“鲠正之人”,属于贬义词的是:“邪”“不肖”“小人”“憸人”。这两种类型的字或词汇,无论从总体格局上看,还是从具体句子的表述上看,都处于零距离与近距离表述状态。如“邪正不分”即为“邪”“正”零距离对称表述,“邪必害正,正必去邪”即为两个并列的“邪”“正”近距离对称表述。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从“陛下自初临政,以辨别君子小人为先,登进忠良,斥退邪恶,以致今日之治”一句的表述当中来看,“小人”即指王安石、吕惠卿等从事“新法”的一类人(范祖禹曾经有言:“熙宁之初[公元1068年],王安石、吕惠卿造立新法,悉变祖宗之政,多引小人以误国,勋旧之臣不用,忠正之士相继远引。”[《宋史·范祖禹传》卷337][146]),“君子”即指司马光、刘挚等否定“新法”的一类人。“登进忠良,斥退邪恶”是“陛下自初临政,以辨别君子小人为先”的同位语,这样就清楚地说明,“忠良”即为“君子”,“邪恶”即为“小人”。自然推论出的结果是,司马光、刘挚等为“君子”、为“忠良”,王安石、吕惠卿等为“小人”、为“邪恶”。按照当下的舆论主要潮流来看,司马光、刘挚等是不二“忠臣”,王安石、吕惠卿是不二“奸臣”,宋哲宗赵煦出于公心,对此两拨人马加以“所进所退”,已经是“天下之人皆以为然”了,具有成为不可更改铁律的趋势。根据上述推理,同样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司马光、刘挚等是“忠臣”,是“君子”,是“正人”,是“贤臣”,是“吉士”,是“鲠正之人”;王安石、吕惠卿等是“奸臣”,是“邪臣”,是“不肖”,是“小人”,是“憸人”。尧、舜自然是“圣人”,其所对应的位置与“陛下”(宋神宗赵煦)恰好相当。我们还应该看到“邪必害正,正必去邪”的表述当中,所包含的有关古代政治理论与道德理论两种能量相互对立并存的规律性总结意蕴。这个“规律性总结”与古代人所说的“忠”“奸”对立统一关系表述,没有丝毫差异。见于如上几个层次的类比推理,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所谓“渐致邪正不分”,所要说的意旨,即“渐致奸忠不分”。在这样的结论面前,理所应当承认的是,范祖禹在奏章当中的全部对称表述,是事实上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为主体的对称表述(因为其中还有较为少见的“忠”“奸”零距离对称表述,所以将近距离对称表述与零距离对称表述概括为“对称表述”)。由此可见,“君子在位,必无恶政;小人在位,必无善政”,实际上说的就是“忠臣”任宰相与“奸臣”任宰相问题,其出现的结果肯定会有“无恶政”与“无善政”的区别。正是看到了如上问题的实质,才在这一次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最后,提出了这样的谏议:“臣伏望陛下戒饬大臣,各以公心求贤,多引鲠正之人以重朝廷,无使小人得在下位为他日之患,以副陛下至诚求治之意”。在这个“谏议”当中,“鲠正之人”与“小人”依然是事实上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

范百禄是范镇的儿子,曾经任过翰林学士兼侍读、吏部侍郎,其平生当中从政的重大事件之一是:“为帝言分别邪正之目,凡导人主以某事者为公正,某事者为奸邪,以类相反,凡二十余条。愿概斯事以观其情,则邪正分矣。”(《宋史·范祖禹传》卷337)[147]上述《宋史》所记载范百禄从政大事件之一的“为帝言分别邪正之目,凡导人主以某事者为公正,某事者为奸邪,以类相反,凡二十余条”,就是其人给宋哲宗赵煦所进呈的《上哲宗分别邪正条目》奏章。这个奏章进呈于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三月乙卯,《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39“元祐五年三月乙卯”条对范百禄进呈此奏章有专门记载,可见这个奏章进呈事件受到一定程度的关注。

奏章的题目是“分别邪正条目”,因此必然要这样开明宗义地说:“所谓正直之人,或天资亮直,或家世忠义,或有志报国,或自立名节。所谓奸邪之人 ,或逢迎上意,或希合权贵,或性识颇僻,或冀望宠利”。这个话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正直之人”与“奸邪之人”明显处于近距离对称表述状态,而且在“正直之人”的诠释当中,明显出现了“忠”字,“奸邪之人”自身就带着“奸”字。这个表述现象,本身就说明,范百禄这个《上哲宗分别邪正条目》奏章的开头语,就是“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正直之人”本来也就是“忠臣”的同义词,“奸邪之人”与“奸臣”是同义词更是显而易见)。

如上所云奏章的“开明宗义”,又是范百禄作为“忠臣良士”的“便宜”奏章在对话开始的时候,所要表述的“忠德观”与“奸德观”。这里所表述的“忠德观”与“奸德观”与正文当中的“凡二十余条”,没有重复之处,所以具有开头表述的必要性与引起读者注意的重要性。相比较而言,对“奸德观”的表述——“或逢迎上意,或希合权贵,或性识颇僻,或冀望宠利”,其生动性与全面性,入木程度更深,是长期观察当朝“奸臣”与研究历代“奸臣”道德行为的高度概括总结。

通过“正直之人”是“忠臣”与“奸邪之人”是“奸臣”的推论,自然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奏章正文当中的“凡二十余条”,其“公正”即是“忠臣”,“奸邪”即是“奸臣”,所依附的诠释性文字,就是分别对“忠臣”与“奸臣”道德行为的概括。“忠臣”与“奸臣”是在侍奉君主的话语环境当中生成的伦理政治词汇,所以在“道人主”的语句引领之下,拉开表述的全部内容,就显得极为得体了。范百禄以“道人主”开头,一气说出二十项没有丝毫重复的内容,给“忠臣”的道德特征做出了完整的描述,并对“忠臣”的职责予以周全的布置,其中将“柔远息兵”一说,也视为“忠臣”的美德之一,当是北宋所奉行右文国策在处理边疆防务上的体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而且指向的对象明显(指向于司马光等人)。对于“奸臣”则主要集中于其道德特征与行为特征的描述,其中将“用兵攻占”视为“奸臣”的恶德之一,有将矛头指向王安石等人的意味。从综合的角度看,给“忠臣”所赋予的其余九个方面,即“导人主以质直,使之虚中听纳”“导人主以德义”“导人主以尊宗庙,敬祭祀”“导人主以敦睦九族,惠养耆老”“导人主以恭俭清静,奉循法典”“导人主以稼穑艰难,惠及鳏寡”“导人主以原情谨罚”“导人主以安民利众”“导人主以进君子,用善良”,都是对传统优良道德传统的继承,是从正面弘扬正能量的精神体现,颇有加强呼唤广泛人格建树的意味,这不仅对大臣具有敦励作用,对君主来说也具有自身加强道德修养的启示作用;对于“奸臣”道德行为的揭露,也应该是九个方面,即要将“用兵攻占”这一条排除在外,因为这一条视具体情况而定,“导人主”以非正义的“用兵攻占”是“奸臣”行为不假,“导人主”以进行正义的“用兵攻占”,则要当以另加定论了。对于“奸臣”道德行为其余九个方面的揭露是:“导人主以谄谀,使之讳过拒谏”“导人主以功利”“导人主以简宗庙,略神祇”“导人主以疏薄骨肉,弃老遗年”“导人主以骄侈放肆,不顾旧章”“导人主以轻鄙农事,不恤惸独”“导人主以骏法立威”“导人主以劳民动众”“导人主以进小人,用恶德”。在这九个方面当中,“导人主以功利”与“导人主以骄侈放肆,不顾旧章”具有直指王安石鼓励宋神宗赵顼重视功利,摆脱旧有传统大胆进行“新法”的意味,因此可以看出的是,对“奸臣”道德行为的揭露,不完全是往日对“奸臣”道德性行为揭露的重复,而是有一定的针对性,但又不可视为对王安石的专门指称,因为在宋哲宗赵煦即皇帝位以来,“导人主以功利”(与王安石“奖励功实”“为天下理财”“以农事为急”“欲富天下则资之天地”“因天下之力生天下之财”等“尽其力”的提倡相同)的思想依然没有彻底铲除,鼓动宋哲宗赵煦“不顾旧章”(即王安石倡导的“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流俗之言不足恤”的转换说法)的大臣依然活动在当时的政治舞台上,一些被被后人确认为所谓的“保守派”人物,有为数较多的人还是主张部分“新法”的内容如“青苗法”可以继续推行。正如史书所记:“自元祐初一新庶政,至是五年,人心已定;唯元丰旧党,分布中外,多起邪说以撼在位。吕大防、刘挚患之,欲稍引用,以平宿怨,谓之‘调停’,太皇太后疑不能决。乙卯,御史中丞苏辙入对,即面斥其非(当面指出了“调停”想法的错误),退,复上疏。”(《续资治通鉴》卷81)[148]这个上疏即苏辙在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六月所进呈《再论乞分别邪正札子》。范百禄无疑是一个以“不胜惓惓犬马之忠”自居的“忠臣”,在这样的历史语境当中,发出“伏望特留圣意”的谏议,切实不排除有要求太皇太后与宋哲宗赵煦彻底肃清“新法”余毒的意味。无独有偶的是,与此基本同时的苏辙,于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进呈的《上哲宗乞谨用左右近臣无杂邪正》(第一状)奏章,其中也有这样的表述:“臣愿陛下元祐之初政久而弥坚,慎用左右之近臣,无杂邪正。”(苏辙《栾城集·乞分别邪正札子》卷43)[149]苏辙在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六月还进呈了同名奏章第二状(《再论乞分别邪正札子》),对宋哲宗赵煦所寄托的期望基本相同(苏辙的如上两个奏章因为所记载的书籍不同,名称也有稍微相异之处)。

如上两个言官就基本相同的主题,与宋哲宗赵煦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现象的出现,确实存在着必然性,后人应该从中看出其中存在的本质。

范百禄的《上哲宗分别邪正条目》奏章,是从头到尾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在彼时言官与宋哲宗赵煦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当中,堪称为独此一家。由于不是直接使用“忠”“奸”具体字样所进行的近距离对称表述,所以容易被忽视。作为言官的范百禄,在太皇太后辅佐宋哲宗赵煦执政的期间,在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时候,尽到“忠臣”的职责,有个人的主观追求,也有特定时代的塑造在起作用。

在范百禄、苏辙如上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极力谏议之下,尤其是苏辙所进呈的《再论乞分别邪正札子》,极力论说“此辈若返,岂肯徒然而已哉!必将戕害正人,渐复旧事,以快私愤。人臣被惑,盖不足言,臣所惜者,宗庙、朝廷也。惟陛下断自圣心,不为流言所惑,毋使小人一进,复有噬脐之悔。”(苏辙《栾城集·再论乞分别邪正札子》卷43)[150]由于充满了以理服人的力量,对太皇太后面临新旧党人加以“调停”一事的危害(“调停”意味者主张变法的新党成员要加以适当任用),给予了充分揭示,太皇太后因此而受到感动,于是“太皇太后命宰执读于帘前,曰:‘辙疑吾兼用邪正,其言极中理。’诸臣从而和之,调停之说遂止。”(《续资治通鉴》卷81)[151]苏辙还有《三论分别邪正札子》(苏辙《栾城集·三论分别邪正札子》卷43)[152],所论说的主题大体一致。苏辙的三个同名奏章比起范百禄的奏章更有说服力,但在使用“忠”“奸”对称表述的方式上,所表现出的特征不甚明显,所以不作分析。通过上述事理的前后梳理,我们要从“太皇太后曰”当中发现问题,那就是太皇太后也将“邪正”云云巧妙地应用到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当中,这个“邪正”恰好是使用“忠”“奸”零距离对称表述的方式,在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当中的具体表现。

随着“调停”一事的结束,一场“忠”“奸”对称表述的君臣日常政治务虚对话,也宣告暂时停歇下来。太皇太后与元祐八年(公元1093年)九月初三日去世,宋哲宗赵煦开始走上了亲政的政治历程。在这个时期,人们依然在往日的“忠”“奸”对称表述的话语圈内,进行着平心静气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如“章惇悖慢无礼,吕惠卿奸回害物,蔡确毁谤,李定不持母丧,张诚一盗父墓中物,宋用臣掊敛过当,李宪、王正中邀功生事,皆是积恶已久,罪不容诛”等一些对太皇太后歌功颂德的话语表述,在宋哲宗赵煦的耳朵里面,还有接纳的空间。紧随其后,朝廷诸多大臣就出现了“人怀顾望,莫敢发言”的局面。唯有范祖禹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往日的进言姿态,在“虑小人乘间为害”的心态驱使之下,勇于上疏,充分肯定“太皇太后,性严正不可干犯,故能斥逐奸邪,裁抑侥幸”的丰功伟绩,寄希望于“陛下辨析是非,斥远佞人,有以奸言惑听者,明正其罪,付之典刑,痛惩一人一警群慝。”其言明明是在谏议宋哲宗赵煦要继承太皇太后的遗志,将废除“新法”以及罢黜从事“新法”小人的事业进行到底。范祖禹敢于直言的行动,引来了一定数量的应和者,这些人当中有持相同见的苏辙、吕希哲、吕陶等人,他们连名上疏不说,还有独自上疏表述相同见解的行动。出乎意料的是,如上诸人的上疏,均没有得到回复,这预示着在宋哲宗赵煦的心目当中,将会出现上疏人预想不到的政策变化,随即必然会出现官吏重新任命的事实。这对于类似于范祖禹、苏辙这一类型的言官来说,无疑又是一次严峻考验。范祖禹虽然没有改变往日初衷,依然以王安石、吕惠卿为“奸臣”,将蔡确、王韶、章惇、沈括、徐禧、俞充、种谔、吴居厚、王子京、蹇周辅、李稷、陆师闵、刘定教等“向来所斥逐之人”,视为“窥伺事变”者,并且断言:“如得左右,必进奸言。”这说明,范祖禹还是在旧有的话语圈子里面,来回游走不停。这样就必然会出现如此后果,尽管使尽了全力,在“绍述之论已兴”的大环境当中,范祖禹“力言惇不可用”的谏议,还是未能阻止宋哲宗赵煦对章惇任相的打算。实际上宋哲宗赵煦已经做好了“国事将变”的准备工作,只是范祖禹、范纯仁、吕大防、韩忠彦、苏辙等人还没有意识到“绍述”的事实会到来得如此之快而已。 章惇升任宰相以后,拥护“新法”而在元祐更化时期受到打击的人,逐一得到了重新重用,而拥护过太皇太后的元祐大臣则逐一受到了贬谪,一些大臣甚至面临斩尽杀绝的危险,一场以章惇为首的报复行动随即也就开始了。在实际的报复过程当中,确实不乏做出了许多人身攻击与灭绝人性的事情,面对“悉诛元祐大臣”以及“建言欲追废宣仁”的举动,有时候宋神宗赵煦都有些不太理解,只是“自皇太后、太妃皆力争之”,才在宋神宗赵煦的阻挡之下,勉强作罢。还有以兴“同文馆狱”的手段,来给元祐大臣以报复的事件。如上这些问题在相关的史书当中,有着清晰而突出的记载,这里没有必要去一一追述。由于被章惇逐一贬谪的大臣多为具有言官职务的大臣,而且这些大臣多数在话语表述的时候,多以“忠”“奸”对称表述来评价人物。这些人物被罢免职务逐出朝廷以后,虽然章惇任相所造成的混乱局面没有得到整顿,但敢于出来主动寻求与宋哲宗赵煦,以“忠”“奸”对称表述的语言方式,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人,却是极为少见的,以至于形成了言官暂时比较宁静的局面。但实际的事实却是,绍圣时期“无一日而不为乱媒,无一日而不为危亡地。”(王夫之《宋论·哲宗·论“元祐更化”之失》卷7)[153]

正当章惇在自我得意,几乎在朝廷里面制造白色恐怖的时候,敢于站出来为元祐大臣鸣不平的事情也不时能够见到。还是在元符二年(公元1099年)二月,曾布就面对宋哲宗赵煦说过:“章惇、蔡卞施行元祐人(对元祐党人施行处罚),众论皆谓过当。然此岂为诋訾先朝,大抵报私怨耳。”(《续资治通鉴》卷86)[154]曾布的这个表态,恐怕是章惇任相以来,所遇到的一次颇有威力的挑战。曾布还说:“惇、卞初相得(两人关系特别和睦),故惇与卞,言无不听;及相失(等到两个人关系失和),卞多反其事,人皆笑之。今朝廷政事一出于卞,无敢违者。”章惇是宋哲宗赵煦看上的宰相,按道理来说,曾布当面说出一些带有批评、讽刺意味的话,宋哲宗赵煦当给予曲意回护才是,出乎外人意料的是,反倒在两个人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过程当中,随意答以“蔡京尤与惇不足(对章惇不满)。”这是否可以说明宋哲宗赵煦对章惇已经产生了看法?因为宋哲宗赵煦在与曾布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不久之后的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正月十二日就已经去世(享年23岁),虽然在这之前,宋哲宗赵煦曾经给章惇晋升官阶五级的待遇,但同时也给曾布晋升三级的待遇。宋哲宗赵煦没有当面训斥曾布,还给曾布提升官阶,至少说明对曾布没有成见。对讥刺自己心腹的人不加制止,至少认为讥刺者对被讥刺者的评价有一定道理。在宋哲宗赵煦的这种态度面前,曾布在其(宋哲宗赵煦)刚刚去世之际,才敢于面对选拔端王赵佶作为皇帝继承人的问题发生争论的时候,还没有等到章惇把话说完,就大声呵斥:“章惇听太后(向太后)处分。”除了曾布之外,敢于直面章惇的胡作非为,并且以奏章的形式,在寻求与宋哲宗赵煦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以期弹劾其人的言官是邹浩。这里要说明的问题是,围绕着章惇被弹劾的事件,出现了一次规模不大的君臣之间、臣与臣之间进行的“忠”“奸”对称表述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弹劾章惇事件的起因是这样:“时章惇独相用事,浩(邹浩)上章露劾(公开弹劾),数其不忠侵上之罪,未报而刘后立(没有回复,刘皇后就被册封了)。”这里提到的“不忠”,即言章惇是“奸臣”,这种以“忠”字作为表面遮盖着的“忠”“奸”对称表述,是一种特别表现形式,应该加以说明,以便引起注意。章惇当然不可能因为邹浩的上疏而被弹劾,反倒过来的是,邹浩因为上疏论辩刘皇后不当册封而得罪宋哲宗赵煦却遭到了除名的惩处。尚书右丞黄履为此有所不平,上疏进言曰:“浩犯颜纳忠,不宜聚斥之死地。”这是全面肯定邹浩拥有“忠德”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也就是将邹浩褒奖为“忠臣”的表述。在褒奖邹浩为“忠臣”的同时,即有隐含章惇为“奸臣”的意味。这又是一种“忠”“奸”对称表述的形式,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与弹劾章惇有关而引出的“忠”“奸”对称表述,还这样的事情发生,邹浩在上疏宋哲宗赵煦之前,“以告其友宗正寺薄仙游王回,回曰:‘事有大于此者乎?子虽有亲,然移忠为孝(用尽忠君主的方式来孝敬父母),亦太夫人素志也。’”王回将邹浩敢于进言纠正宋哲宗赵煦错误的行为与大胆弹劾章惇的行为褒奖为“移忠为孝(用尽忠君主的方式来孝敬父母)”,是“忠德观”的表述,也是将邹浩褒奖为“忠臣”的表述。这种“忠”“奸”对称表述,与上述相同,这里不再重复给予叮嘱。

宋徽宗赵佶即皇帝位的初期,在向太后的辅佐之下,一改宋哲宗赵煦动辄贬黜上书言事人的拙劣行径,采纳韩忠彦的谏议,广仁恩,开言路,去疑似,戒用兵,自从这以后,忠直敢言知名之士,逐渐受到录用,当时人们将这种良好的政治环境褒奖为“小元祐”。这种良好政治环境的出现,尤其是“开言路”的开明策略实施,预示着“忠”“奸”对称表述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局面又将打开。下面可以举出几个“忠直敢言”,直接针对时弊或时相(章惇及其死党等)道德,而且是以“忠”“奸”对称表述的例证:

方今政令烦苛,风俗险薄,未暇悉陈,而特以判左右忠邪为本。臣出于草莱,不识朝廷之士;特怪左右之人有指元祐之臣为奸党者,必邪人也。夫毁誉者,朝廷之公议。故责授朱崖司户司马光,左右以为奸,而天下皆曰忠。今宰相章惇,左右以为忠,而天下皆曰奸。此何理也?臣请略言奸人之迹:夫乘时抵巇以盗富贵,探微揣端以固权宠,谓之奸可也;包苴满门,私谒踵路,阴交不逞,密结禁庭,谓之奸可也;以奇技淫巧荡上心,以倡优女色败君德,独操赏刑,自报恩怨,谓之奸可也;蔽遮主听,排逐正人,微言者坐以刺讥,直谏者陷以指斥,谓之奸可也。凡此数者,光有之乎,惇有之乎?夫有其实者名随之,无其实而与之名,其谁信之!《传》曰:“谓狐为狸,非特不知狐,又不知狸。”光忠信直谅,闻于华夷,而谓之奸,是欺天下也,欺后世也。夫一人可欺也,朝廷可欺也,天下后世不可欺也。至如惇,狙诈凶险,天下士大夫呼曰“惇贼”。贵极宰相,人所具瞻,以名呼之,又指为贼,岂非以其孤负主恩,玩窃国柄,忠臣痛愤,义士不服,故贱而名之,指其实而号之以贼邪!京师语曰:“大惇、小惇,殃及子孙。”谓惇与中丞安惇也。小人譬之蝮蝎,其残忍根乎天性,随遇必发。天下无事,不过贼陷忠良,破碎善类;至缓急危疑之际,必有反复卖国之心,跋扈不臣之变。比年以来,谏官不论得失,御史不劾奸邪,门下不驳诏令,共持喑默,以为得计。顷邹浩以言事得罪,大臣拱而观之,同列又从而挤之。夫以股肱耳目,治乱安危所系,而一切若此,陛下虽有尧、舜之聪明,将谁使言之,谁使行之!夫日者阳也,食之者阴也。四月正阳之月,阳极盛、阴极衰之时,而阴干阳,故其变为大。惟陛下畏天威,听明命,大运乾纲,大明邪正,毋违经义,毋郁民心,则天意解矣。若夫伐鼓用币,素服撤乐,而无懿德善政之实,非所以应天也。(崔鶠上疏,《续资治通鉴》卷86)[155]

臣伏睹陛下自临御以来,德泽屡下,和气充塞,曰雨而雨,曰旸而旸。四海九州,罔不丰年,天心人意,如合符节。固宜乖气异象,消伏不作。然去年四月朔,今年正月朔,莫夜赤气起于北方,光焰亘天。又有黑气在下,渐冲西方,散而为白。咎证之来,其异如此。天心之爱陛下,欲陛下有所恐惧戒慎也。且正岁之始,建寅之月,其卦为“泰”。年方改元,时方孟春,月居正首,日为壬戌,是陛下本命。而赤气起于莫夜之幽,以一日言之,日为阳,夜为阴。以四方言之,东南为阳,西北为阴。以五色推之,赤为阳,黑与白为阴。以事推之,朝廷为阳,宫禁为阴;中国为阳,夷狄为阴;君子为阳,小人为阴;德为阳,兵为阴。今赤气起于至阴之方,又有黑气下起,此宫禁阴谋,下干上之证也。渐冲正西,散而为白,而白主兵,此夷狄窃发之证也。臣谨按《前汉·五行志》云:“视之不明,是为不哲,时则有赤眚赤祥。”又曰:“不明善恶,亲昵近习,无功者受赏,有罪者不杀,时则有赤祥。”其说盖出于《洪范》五事。故唐世自大历、正元(贞元)、宝历间,屡有赤气之异,惟文宗太和中为多。是时宦官用事,朋党交结。今日陛下以尧、舜之资,当千载盛明之时,固非唐世衰末之比。然天心爱陛下,以灾异为警戒,不可不深思远虑也。伏愿陛下收主柄,抑臣下,严敕宫禁以防虑几微,训饬将帅以遏绝生事;用忠良,黜邪佞,正名分,殛奸恶,事至必断,无以宽仁伤大义,使阴邪小人无得生犯上之心,则变异之起,可转为休祥矣。臣疏贱小臣,误蒙陛下拔擢于众人之后,付以言责。常恨粉身碎首,未有补报。若见灾异,畏罪不言,不惟虚陛下圣神知遇,孤负大恩,抑恐有佞臣指为祥光瑞气以欺圣听,使陛下畏天小心不得即日恐惧消变,则臣之大罪,甘鈇钺不足以谢言责。伏惟陛下留神采听,天下幸甚。(任伯雨《宋朝诸臣奏议·上徽宗论赤气之异》卷44)[156]

崔鶠的上疏进呈于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三月,此时宋哲宗赵煦已经去世,宋徽宗赵佶刚刚即位。崔鶠当时为筠州推官,其上疏的背景是:“辛卯,以日当食,诏求直言。”也就是在元符(公元1100年)三月二十四日,要出现日食,宋徽宗赵佶在慌乱处理政务的时候降下诏书,要求各级人士直接上言朝廷,以便发现失误加以纠正。宋徽宗赵佶的这个举措,一方面是主动纳言的明君表现,另一方面是在灾异面前无能为力,但又急于得到解释,以便放心从事政务的表现,同时也是履行“广开言路”诺言的表现。在宋哲宗赵煦与章惇等人所造成的动辄加罪上书言事人或专职言官恶略政治环境还没有得以彻底改进的关键时刻,直接针对时弊,而且将矛头对准专权宰相章惇的上书言事,确实需要勇气,这些问题是时人与后人共知的事实,这里点到即可为止。下面要看得问题是,在崔鶠所进呈的奏章当中,直接出现“忠”字6次,直接出现“奸”字9次。此外还有“正”“邪”字若干次,这里不必具体统计。崔鶠的这个奏章,是典型的、非常明显的,以“忠”“奸”零距离(“忠邪”即为“忠奸”,奏章开头所云“而特以判左右忠邪为本”即为零距离对称表述,后面的“大明邪正”亦为零距离对称表述)与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方式,与宋徽宗赵佶进行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故责授朱崖司户司马光,左右以为奸,而天下皆曰忠。今宰相章惇,左右以为忠,而天下皆曰奸”,不仅是“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典型语例,而且将遭到无情黜落的司马光与加害司马光的章惇放在一起加以比照,明确说出章惇是“奸臣”的话,贬斥情调特别鲜明,而对司马光的“忠臣”节操给予了充分褒奖。崔鶠为了给司马光等“忠臣”遭受冤屈鸣不平,抓住上天出现日食而引出宋徽宗赵佶下诏求直言这样一个良好机会,将人事与上天所出现的异常现象联系在一起,表现出了具有灵活机变的与时俱进精神。

崔鶠奏章的可贵之处,还表现在对“奸德”界定的有针对性上:“夫乘时抵巇以盗富贵,探微揣端以固权宠,谓之奸可也;包苴满门,私谒踵路,阴交不逞,密结禁庭,谓之奸可也;以奇技淫巧荡上心,以倡优女色败君德,独操赏刑,自报恩怨,谓之奸可也;蔽遮主听,排逐正人,微言者坐以刺讥,直谏者陷以指斥,谓之奸可也。”以四个“谓之奸可也”作为表述,一是表达出了崔鶠完整的“奸德”观,二是对章惇作为“奸臣”的具体事实指控,具有如同《韩非子》“八奸”论的威力,也可与范百禄论“奸邪”的十个条目同看。

“光忠信直谅,闻于华夷,而谓之奸,是欺天下也,欺后世也。夫一人可欺也,朝廷可欺也,天下后世不可欺也”,是元祐大臣遭到无情打击以后,制造冤案的主谋,即作为宰相的章惇还依然在位的时候,给司马光以“忠臣”美称的一次响亮呼声,这对于撼动章惇宰相尊位的作用,确实具有不可估量的助推意义。

崔鶠将奇异的“天变”与司马光、邹浩等“忠臣”被黜落,章惇、安惇等“奸臣”当道逞能的畸形“人事”对应在一起,最后得出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夫日者阳也,食之者阴也。四月正阳之月,阳极盛、阴极衰之时,而阴干阳,故其变为大”的结论,为“天变”找到了可以解释清楚的确切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惟陛下畏天威,听明命,大运乾纲,大明邪正,毋违经义,毋郁民心”的谏议,其中还包括着“天意解矣”的预期。还从反面入手,提出了处理问题应该忌讳的警示:“若夫伐鼓用币,素服撤乐,而无懿德善政之实,非所以应天也”。全部奏章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表现出直言谠论的“忠臣”品质,而且始终在司马光——“忠臣”与章惇——“奸臣”的近距离对称表述的话语运行当中,发表颇能启示人思考的见解,能够起到补偏救弊的作用,是可想而知的。

宋徽宗赵佶经过与崔鶠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之后,给予了很高程度的赞美,并且将崔鶠由筠州推官提拔为相州教授。崔鶠通过上疏赢来了这样的结果,至少可以说明两问题,一是崔鶠其人说出了真话,而且是对宋徽宗赵佶有启示意义的真话;二是宋徽宗赵佶是一个确实践行了“广开言路”的承诺,并且能够切实领会了崔鶠有关“忠”“奸”之辨的内涵,内心当中存有奖掖“忠臣”,遏制“奸臣”的良心底线。

宋徽宗赵佶在接受了崔鶠的谏议之后,通过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一个具有奖掖“忠臣”精神的君主。可以举出随即对待范纯仁的两件事情来证实。第一件事情是:“(四月二十一日)诏:范纯仁等复官宫观”“纯仁时在永州,遣中使赐以茶药,谕之曰:‘皇帝在藩邸,太皇太后在宫中,知公先朝言事忠直,今虚相位以待,不知目疾如何?用何人医治?’纯仁顿首谢。徙居邓州;在道,拜观文殿大学士、中太一宫使。制词有云:‘岂惟尊德尚齿,昭示宠优;庶几鲠论嘉谋,日闻忠告。’纯仁闻制,泣曰:‘上果用我矣,死有余责。’既有遣中使趣入觐。纯仁乞归养,帝不得已许之。每见辅臣,问纯仁安否,且曰:‘范纯仁得一识面足矣。’”(《续资治通鉴》卷86)[157]上述记载当中有两次“忠”字出现,一次是许范纯仁以“忠臣”,表明了宋徽宗赵佶内心当中,确实具有崇敬其人的精神境界;另一次是以“庶几鲠论嘉谋,日闻忠告”的表述形式出现,所释放出来的善意也非常明显。

第二件事情是:“纯仁疾革,呼诸子,口占遗表,命门生李之仪次第之(加以整理)。大略劝帝清心寡欲,约己便民,绝朋党之论,察邪正之归,毋轻议边事,易逐言官。又辨明宣仁诬谤曰:‘本权臣务快其私忿,非泰陵(宋哲宗赵煦)实谓之当然。’又云:‘盖尝先天下而忧,期不负圣人之学,此先臣所以教子,而微臣所以事君也。’诏赠开府仪同三司,谥忠宣,书碑额‘世济忠直之碑’”。(《续资治通鉴》卷87)[158]这里着重要关注的问题是,宋徽宗赵佶有感于范纯仁的如上事迹以及范纯仁的一贯为官风范,除了“诏赠开府仪同三司”外,还给予“谥忠宣”以及“书碑额‘世济忠直之碑’”的道德嘉奖。宋徽宗赵佶的这种举措,颇有明君爱惜“忠臣”的风度,在当时确实起到了开风气之先的作用。

宋徽宗赵佶对崔鶠的奖掖,对促进以“忠”“奸”对称表述的方式,与君主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确实带来了莫大助益。非常明显的事实,在崔鶠的奏章进呈之后,敢于揭发权奸章惇、蔡卞等人罪责的奏章显著增多。如韩忠彦、曾肇就“章惇既相,乃置局编类,摘取语言近似者,指为谤讪,前日应诏者,大抵得罪”(这里所说的大致意思是:章惇任宰相的时候,专门设立机构,将大臣的上疏按照内容加以分类,然后给予一一报复,之前接受诏书任命的言官,多数都因此获罪)一事,进行了检举揭发,宋徽宗赵佶不仅没有刻意回护章惇,反而果断“诏罢编类臣僚章疏局”。再如殿中侍御史龚夬上疏揭发章惇、蔡卞大行打击异己的罪恶道:“昔日丁谓当国,号为恣睢,然不过陷一寇准而已。及至章惇,而故老、元辅、侍从台省之臣,凡天下之所谓贤者,一日之间,布满岭海,自有宋以来,未之闻也。蔡卞事上不忠,怀奸深阻,凡惇所为,皆卞发之(都是由蔡卞出的主意)。望采之至公,昭示谴黜。”(《续资治通鉴》卷87)[159]龚夬在上疏里面所云“蔡卞事上不忠,怀奸深阻,凡惇所为,皆卞发之(都是由蔡卞出的主意)”,即是“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虽然宋徽宗赵佶没有当即回复龚夬的如上奏章,但在陆续接到诸多大致相同内容的弹劾奏章以后,蔡卞及其同党都受到了一一贬黜,不久之后,章惇也被罢相(章惇曾经以“端王轻佻,不可以均天下”之言反对拥立宋徽宗赵佶即位,罢免章惇相位应该与此事无关)。如上两件事情的结局说明,宋徽宗赵佶能够充分接受来自多方的谏议,同时也可以看到,以“忠”“奸”对称表述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局面,在新的政治环境当中,重新出现了。

任伯雨的《上徽宗论赤气之异》奏章,进呈于建中靖国元年(公元1101年)正月壬戌朔(初一)。在当时出现了这样的天象:天空上出现一道红色气体,其走势是,从东北方向升起,向西南方向贯穿。在这一道红色气体当中,还夹杂着白色气体。在快要消散的时候,红色气体的旁边有生出了黑色气体。这是一种怪异天象,宋徽宗赵佶认为是“灾变”,感到“甚可惧也”。周围的大臣则认为:“陛下畏天象戒惧如此,天下之幸也。”这里所说的“天下之幸”是指,宋徽宗赵佶能够按照上天的旨意做事,大臣也能够在“灾变”出现的时候,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任伯雨此时任职右正言,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与大事面前,当然要挺身而出进言。任伯雨“居谏省半岁,所上一百八疏,大臣畏其多言,俾权给事中,密谕以少默即为真。伯雨不听,抗论愈力。”(《宋史·任伯雨传》卷345)[160]任伯雨的这种敢言精神直到崇宁(公元1102年)党祸兴起受到“消籍编管”,无法上疏进言的时候,方才歇息下来。任伯雨的《上徽宗论赤气之异》奏章,主要论说“赤气之异”形成的原因以及在出现如此“灾变”之后应对的具体方法,即以改进工作方法来应对“灾变”。任伯雨同时认为,“灾变”不值得畏惧,反倒是“天心之爱陛下,欲陛下有所恐惧戒慎也”与“然天心爱陛下,以灾异为警戒”。既然如此,就应该大力加强工作战略调整,任伯雨的具体表述是:“伏愿陛下收主柄,抑臣下,严敕宫禁以防虑几微,训饬将帅以遏绝生事;用忠良,黜邪佞,正名分,殛奸恶,事至必断,无以宽仁伤大义,使阴邪小人无得生犯上之心”。如果能够按照如上思路去处理内外事务,就会有新的转机出现,任伯雨将此表述为:“则变异之起,可转为休祥矣。”其中的“用忠良,黜邪佞,正名分,殛奸恶”是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标准语例。在这个表述当中,隐含着急需罢黜章惇、蔡卞这样一类“奸臣”的意味。紧随其后的上疏谏议罢免章惇与上疏谏议罢免蔡卞的行动,就是最好的佐证。

在任伯雨等为数较多大臣如陈瓘、陈次升、陈师锡、张庭坚、梁宽、陈祐等人的执意坚持之下,建中靖国元年(公元1101年)由宋徽宗赵佶倡导,曾布附和,并极力推行的意在调和元祐时期与绍圣时期因为人事问题所导致的党派之争施政方针,在艰难的历程当中行进着。曾布曾经这样无奈地向宋徽宗赵佶进言:“陛下欲持平用中,破党人之论以调一天下,熟敢以为不然。然元祐、绍圣两党,皆不可偏用。臣窃闻江公望为陛下言,今日之事,左不可用轼、辙,右不可用京、卞,为其怀私挟怨,互相仇害也。愿陛下深思熟计,无使此两党得势,则天下无事。”虽然宋徽宗赵佶对曾布的如上进言似乎有所认同,但只是“颔之而已(点了点头而已)”。这说明宋徽宗赵佶始终摆脱不了“以媚于己者为同,忠于君者为异”的原始本能,因此所谓的“调停”,实际上是一边倒,遂使“左不可用轼、辙”的谏议得以适度采纳,而“右不可用京、卞”的谏议则恰好成了提醒宋徽宗赵佶再一次任用蔡京的依据(曾布与蔡京之间有个人成见)。宋徽宗赵佶“一边倒”的选择,预示着“东京党祸已萌”的迹象,越来越明显。不出所料的是,果然在靖国元年(公元1101年)的十一月二十三日宣布了“改明年元曰崇宁”的决定。曾布在改元问题上的主张,得到了宋徽宗赵佶的同意,但堵住蔡京入相、蔡卞复官通道的想法却成了再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这时的曾布实际上已经成了宋徽宗赵佶推行打击元祐旧党的“助手”,而曾布也非常清楚自己的角色,但依然在出卖良心的路上行进不止,其具体事实之一是,崇宁元年(公元1101年)五月二十一日发布的对司马光等人的追贬降职文告,就是由曾布一手起草的。这个文告是以诏书的形式下达的,其中涉及到所要追贬的对象达40人,还有57人被命令登记在案,不许给在京城的差遣职务。曾布的这种意在追求左右逢源,却又不时招来宋徽宗赵佶围堵的尴尬处境,终于引来了弹劾的声音。在崇宁元月(公元1101年)闰六月初八,殿中侍御史钱遹这样上疏云:“尚书右仆射曾布,力援元祐奸党,分列要涂;阴挤绍圣忠贤,远投散地。挈提姻娅,骤至美官;汲引儇浮,盗窃名器。爱婿交通乎近习,诸子邀结乎搢绅,造请辐凑其门,苞苴日盈私室,呼吸立成祸福,喜怒遽变炎凉。钩致齐人之窾言,欲破绍圣之信史;曲徇法家之谬说,轻改垂世之典刑。为臣不忠,莫大于此。况日食、地震、星变、旱灾,岂盛时常度之或愆,乃柄臣不公之所召。欲乞早正典刑,慰中外之望。”(《续资治通鉴》卷87)[161]其后还有陆续上疏弹劾曾布的奏章,这里不去过多关注。需要说明的是,钱遹所云“尚书右仆射曾布,力援元祐奸党,分列要涂;阴挤绍圣忠贤,远投散地”是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方式,弹劾曾布的话语,而“为臣不忠,莫大于此”的表述,则又是将曾布界定为“奸臣”的较早说法。曾布在这之后不久,就被罢黜,还不能将功劳完全归功于钱遹所上奏章,而是应当归功于有御史弹劾以曾布有“败坏神考之法度(破坏神宗的法度)”的罪名。

宋徽宗赵佶对于宋神宗赵顼与宋哲宗赵煦所创立的“新法”制度,在内心当中早有“欲上述父兄之志”的追求,所以任命蔡京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正一品官)是必然的事情。蔡京本身曾经有过任右相与左相的为官经历,更为重要的是,蔡京能够迎合宋徽宗赵佶的胃口,甚至可以不惜血本来助纣为虐。宋徽宗赵佶本是一个轻佻之人,有疏斥正士,狎近奸谀恶习,而蔡京恰好具有以獧薄之资,济人骄奢淫佚之志的“舞智御人”之徒的先天优势。宋徽宗赵佶与蔡京的结合,可谓是昏君与“奸臣”一拍即合的典型。由这样一对君臣执政,国事一败涂地不说,引出新一轮的以“忠”“奸”对称表述的方式,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高潮,也将是必然的,与之伴随的将是,敢于直言的言官将会被逐一黜落,所谓的元祐党人,也将会面临又一次灭绝人性的扫荡。

作为以“忠”“奸”对称表述的方式,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高潮,在崇宁期间(公元1102—1106年)一系列疯狂报复元祐党人的行动过程当中(如重新审核元祐党籍,并将之刻石于端礼门上,给予“奸党”称呼,不让他们的后人在京城做官,甚至不能擅自进入京城,撤销部分人虚职供养的祠禄,贬逐元符[公元1098年]末年担任过台谏官职的人,毁掉安放在景灵西宫中吕公著、司马光、吕大防、范纯仁、刘挚、范百禄、梁焘、王岩叟八人的画像,烧毁苏洵、苏轼、苏辙、黄庭坚、张溧、晁补之、秦观、马涓各人的文集、范祖禹的《唐鉴》、范镇的《东斋纪事》、刘攽的《诗话》、僧人文莹的《湘山野录》等书的印刷刻板,追回削夺一些人谥号、赠官与当初的任命文书,如上残酷镇压都是由蔡京一首策划造成的。还有,曾经有投靠元祐“”奸党”经历的人一律免职,大臣当中姓名与“奸党”相同的,一律命令改名),白色恐怖弥漫天下,哪里还有言官敢于出来直言谠论,因而是无法出现的。与此相反的是,蔡京得到了连升三级官阶,蔡卞以下官员连升二级官阶的待遇。之后不久,又给许将、赵挺之、吴居厚、安惇、蔡卞五人各升三级官阶的待遇。与此同时,在毁掉吕公著、司马光、吕大防、范纯仁、刘挚、范百禄、梁焘、王岩叟八人画像的同时,却在显谟阁绘制熙宁、元丰两朝功臣的遗像。宋徽宗赵佶还下过这样的诏书,要求重新修正元祐、元符党人和上书邪类名单,合并为一种名籍,全部加起来一共有309人,将这些人的名字全部刻在朝廷大殿之前的石碑上,其他人一律摘除名籍,从此之后,众多官员不要再对如上这些人进呈弹劾奏章。蔡京奉命将309人的姓名给予了一一清点,最后上报宋徽宗赵佶。蔡京在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六月二十一日上报的奏章当中,使用了“忠”“奸”对称表述的方式,其奏章如此云:

奉诏,令臣书元祐奸党姓名。恭惟皇帝嗣位之五年,旌别淑慝,明信赏罚,黜元祐害政之臣,靡有佚罚。乃命有司,夷考罪状,第其首恶与其附丽者以闻。得三百九人,皇帝书而刊之石,置于文德殿门东壁,永为万世子孙之戒。又诏京书之,将以颁之天下。臣敢不对扬休命,仰承陛下孝悌继述之志,谨书元祐奸党名姓,仍连元书本进呈。(《续资治通鉴》卷89)[162]

蔡京的如上奏章当中,“奸”字出现2次,“慝”字出现1次,没有直接出现“忠”字,“淑”字是“忠”字的同义词,“慝”字是“奸”的同义词,所以“淑慝”连用就是“忠奸”零距离对称表述的同义语。从奏章的表述口吻上看,蔡京无疑将自己的同类视为“忠臣”,始终与元祐奸党置于对立的方位上,这也是“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方式。蔡京以“忠臣”自居的口吻来痛斥“奸臣”,是绝好的恶人先告状的典型,同时也是“奸臣”伪装“忠臣”的绝好演绎,从而使宋徽宗赵佶的昏君形象也得到了充分的证实。

紧随其后的“有长安石工当镌字”的“辞曰”,是以褒奖“忠臣”的口吻而发出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其“辞曰”如此:“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这里的“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是“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因为“正直”是“忠臣”的同义词,“奸邪”是“奸臣”的同义词。

安民的“辞曰”是由蔡京的行为引出,所以安民其人可以视为忠于道义的“公忠”代表,蔡京则是迎合宋徽宗赵佶低级胃口的“奸臣”,或者是“私忠”的代表。蔡京与安民作为主导者的如上事件,在时间上为同时,在文本的记载上处于文脉相邻的状态。所以蔡京与安民在一起演绎历史,是真实的“奸臣”与“忠臣(忠于道义的公忠)”面对面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这实际上也是以人作为文本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是一种特殊的近距离对称表述,应该引起注意。

这一对昏君与“奸臣”一起扮演的“永为万世子孙之戒”闹剧结束以后,均有大功告成的自足之感,以为应该埋葬的彻底将其墓道堵死,从此以后便可以高枕无忧了,宋徽宗赵佶于是踌躇满志地降下了这样一道诏书:“内外官毋得越职论事。”这里所谓的“事”,主要是指“欲上述父兄之志”的得失,即继承宋神宗赵顼与宋哲宗赵煦所开创的“新法”政治事务以及成败得失。

宋徽宗赵佶十分相信上天可以惩戒人类,所以每当天上出现“星变”迹象的时候,就立刻表现出“畏天”的恭敬举动。在这种思想的驱动之下,于崇宁五年(公元1106年)正月十二日天上出现“星变”之后,便主动下诏,令朝廷内外臣僚,直接指陈朝廷政事的缺失。不好找到在宋徽宗赵佶遇到这样的“星变”迹象之后,所下诏书求直言引来直接指陈政事缺失的奏章,也许是因为能言者已经被彻底根除,侍奉在宋徽宗赵佶身边的言官,一方面存在有口不敢言的畏祸情绪,于“三月丙申,诏星变已消,罢求直言”(《宋史·徽宗本纪》卷20)[163]就是典型证据;另一方面则是所选言官有庸人的嫌疑。颇为有趣的是,宋徽宗赵佶在等不来直指朝政缺失上疏的时候,下令销毁元祐党人碑,并降下诏书云:“应元祐及元符末系籍人等,迁谪累年,已定惩戒,可复仕籍,许其自新。朝堂石刻,已令除毁,如外处有奸党石刻,亦令除毁,今后更不以前事纠弹,常令御史台觉察,违者劾奏。”(《续资治通鉴》卷89)[164]宋徽宗赵佶之所以在上天发生“星变”以后,立刻做出下令销毁元祐党人碑的决定,说明他不用言官出来直谏,就明白恶惩元祐党人是地道的“朝政阙失”,但在表述的时候,依然有文过饰非的羞羞答答之感,所以在诏书当中,依然以蔑视的口吻称呼为“奸党”,其实这是内心空虚的表现。宋徽宗赵佶的如上举动,其实是一次在认识到自己已经存在“朝政阙失”的情况下,依然将“忠臣”强行称呼为“奸臣”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其所面对的对象,有特殊对象元祐党人,也有周围的臣僚,全体社会成员也是接受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对象。这种对话不是平等对话,但却又是以“忠” “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通过这一次对话,所释放出来的信息是明确的,无需在这里逐一加以诠释。在日后又有太白星白天出现的天象,宋徽宗赵佶则在全国实施大赦的同时,全面撤销了有关元祐党人的禁令,后来还陆续落实了元祐党人的具体平凡事宜。这就是说,宋徽宗赵佶在“天变”的催促之下,所进行这样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所持续的时间,还不是一时三刻就给予简单了结的。

宋徽宗赵佶颁发过这样的诏书,其大致内容是:以八行取士(八种品行录取学生),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悌,善外亲为姻,信于朋友为任,仁于州里为恤,知君臣之义为忠,大义利之分为和;孝悌忠信为上,睦姻为中,任恤为下。宋徽宗赵佶还宣布制定对待不孝、不悌、不忠、不和(信)、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这八种罪行的处罚办法。

上述诏书与全部文字当中,连续出现3次“忠”字,其中1次以“不忠”的表述方式出现。从中能够看出宋徽宗赵佶对“忠德”的重视,而且以“知君臣之义为忠”诠释“忠德”的内涵,还将“孝悌忠信”视为“上”来教导全社会。除去宋徽宗赵佶任意蹂躏元祐党人的放肆行为之外,仅仅来关注上述所表现出的所作所为,视其人为明君,当是一点都不为过。元祐党人的所为,并非是完全出于“怀奸睥睨,抱怨不已,公肆诋诬”的挟私报复目的,有其大量“知君臣之义”的成分在里面。本来是“知君臣之义”的“忠德”,在宋徽宗赵佶这里,却依然以“怀奸睥睨”的表述,将元祐党人界定为“奸德”的拥有者。这种前后矛盾,连宋徽宗赵佶自己都无法向世人解释的行为,也属于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在这个对话当中,宋徽宗赵佶以帝王的身份,号召人们加强“忠德”建设,其中还有对“不忠”者施行的处罚办法。单就“忠”与“不忠(即“奸”的意思)”具体字眼设计的近距离对称表述来看,也可以将这样内容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确认为“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知君臣之义为忠”是人所共知的公理,但在具体实践当中,明君对“君臣之义”的理解,与昏君具有明显差别。当臣子从国家的大局出发,对君主的短视行为提出不同看法,属于“逆命而利君”的“公忠”道德表现,这是“君臣之义”的本质规定性。夹杂上个人的私欲,一味迎合君主的个人喜好,置国家的长远利益于不顾,这种大臣的道德表现,在古人那里将之界定为“私忠”。“公忠”忠道义,或云忠国家,“私忠”忠君主(迎合君主的个人喜好),是谁都明白的道理。从宋哲宗赵煦到宋徽宗赵佶对元祐党人的惩处措辞来看,除了给扣上“奸党”的帽子之外,其余无非是“怀奸睥睨,抱怨不已,公肆诋诬,罪在宗庙”的罗织之辞,而对具体的“犯罪”事实清点,往往显得有些理屈词穷。赵挺之与蔡京在宋徽宗赵佶看来,同样是“知君臣之义”的模范,为此而言听计从是不用说起的事实。但在赵挺之与蔡京两个人关系出现不和,又恰逢天上出现彗星的时候,宋徽宗赵佶明明“深察京奸罔(觉察到蔡京是“奸臣”)”,也只能做出“旬日之间,凡京之所为者一切罢之”的决定。在赵挺之历数蔡京的多项罪过,并将当下天下大旱的罪过,也推到蔡京身上的时候,宋徽宗赵佶才勉强将蔡京的宰相职务给予罢免(其余官职依然保留,官阶品位没有变化)。在同样都被认定为“奸德”的面前,宋徽宗赵佶对元祐党人的态度与对待蔡京的态度完全两样,从根本上来说,对蔡京的“奸德”认定,还是以蔡京具有“私忠”道德的感觉出发来判断的。这种完全两样的态度,是宋徽宗赵佶作为昏君的具体表现,在大观元年(公元1107元)随即为蔡京恢复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职务,就更加能够说明问题了。

上述宋徽宗赵佶所奉行的“八行取士(八种品行录取学生)”标准,也是选拔任用官吏的标准,从其内容的表面显示上看,所体现出来的进步意义非常明显,其中也包括对“忠德”意义的诠释,均能起到敦励品行的作用。这是我们从宋徽宗赵佶在上述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当中,能够看到的有益之处。

正当蔡京与宋徽宗赵佶两个人将“奸臣”与昏君的历史,演绎得令宋徽宗赵佶十分满意的时候,有人冒着生命的危险,开始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方式,主动寻求与宋徽宗赵佶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其对话的核心内容当中,有将蔡京明确称为“奸臣”的意味。先看太庙斋郎方轸进呈的奏章:

蔡京睥睨社稷,内怀不道,专以绍述之说为自媒之计。内而执政、侍从,外而帅臣、监司,无非其门人亲戚。京每有奏请,尽作御笔行出,与人曰:“此上意也。”明日不行,又语人曰:“京实启之也。”善则称己,过则称君,必欲陛下敛天下之怨而后已。自元符末陛下嗣服,忠义之士,投匦者无日无之。京分为邪等,黥配编置,不齿仕籍,则谁肯为陛下言哉!京又使子攸日以花古禽鸟为献,使陛下不知天下治乱。臣以为京必反也,请诛京以安天下!(《续资治通鉴》卷90)[165]

先不去解读如上奏章的内容,先要看奏章进呈上去以后的结果:宋徽宗赵佶以下诏书的形式,将太庙斋郎方轸所进呈的奏章给蔡京看,蔡京看到以后,自然要做出反应,要求将方轸投入监狱治罪,可能是宋徽宗赵佶从中挡驾,最后被流放到岭南。方轸在上疏当中所反映的事实,没有故意捏造的成分,上疏的目的也不是挑拨宋徽宗赵佶与蔡京之间的君臣关系。作为一个大国,而且是文明古国君主的宋徽宗赵佶,竟然做出“诏宣示京”的无聊之举,而蔡京又是被检举揭发的当事人。宋徽宗赵佶如此做的目的,不是为了让蔡京改进工作,而是出于对上书言事人的恶惩。宋徽宗赵佶的这种不得体行为,与怀着敬畏之心对待上书言事人的祖训完全背道而驰,非恶德昏君者(昏德公)不可以做出,实是令人作呕。人云“中土祸患,至宋徽、钦而极”(《靖康稗史·序》)[166],于此事确实可以看出端倪。

其次来看奏章的内容。全部奏章没有出现具体的“奸”字,出现“忠”字1次。但在全部文字当中,绝大部分都是对其人(蔡京)越过皇帝独自为所欲为行为的描述,可以再一次摘录部分内容以便印证:“蔡京睥睨社稷,内怀不道,专以绍述之说为自媒之计。内而执政、侍从,外而帅臣、监司,无非其门人亲戚。京每有奏请,尽作御笔行出,与人曰:‘此上意也。’明日不行,又语人曰:‘京实启之也。’善则称己,过则称君,必欲陛下敛天下之怨而后已。”唯有“京分为邪等(将上疏的内容按类别分为邪正两类),黥配编置,不齿仕籍”的行为,才是在君主的授意之下所为。蔡京的“越过皇帝独自为所欲为行为”,是“奸臣”道德行为的突出表现,这是无需逐一分辨的事实。就连“京分为邪等(将上疏的内容按类别分为邪正两类),黥配编置,不齿仕籍”的为虎作伥行为,也算不上是光明正大的高风亮节,完全可以视为“奸臣”的道德附属品。说到这里就很清楚了,作为“奸臣”的蔡京,是一个以“人”作为目标的文本,与“忠义之士”作为目标的文本,并列存在于奏章的空间当中,我们将这种对称并存的状态,完全可以称为事实上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

蔡京的专权行为也一度引起过宋徽宗赵佶的厌恶,所以宋徽宗赵佶曾经有过委派张康国(时为知枢密院事,官阶为正二品)暗中抑制蔡京恶行,并有给张康国授以相位的许诺。事后不久,张康国暴病于殿庐,抬到待漏院随即死亡。多人怀疑这是由蔡京策划投毒而死,由于没有人追查,所以事情随之不了了之。随着蔡京的恶性膨胀,敢于发起挑战的人也随之增多。御史中丞石公弼与侍御史张克公就是其中的两位。经过数十次进呈弹劾上章,终于将蔡京从相位上拉下。由于史书记载的不全,所进呈的弹劾奏章难以找到,所以不好判断其中所使用的言辞。能够见到直接以“奸”字给蔡京以道德定位的人,其中有太学生陈朝老。其人在蔡京由御史中丞石公弼与侍御史张克公弹劾之下被罢黜宰相权力以后,“诣阕上书”云:“陛下知蔡京之奸,解其相印,天下之人鼓舞,有若更生。及相何执中,中外默然失望。执中虽不敢肆为非法,若蔡京之蠹国害民,然碌碌常质,初过无人。天下败坏至此,如人一身脏腑受沴已深,岂庸庸之医所能起乎!”这个奏章本来是针对何执中任相一事而发,而且将其人比喻为“庸庸之医”,蔡京不过是一个被捎带提起的人物。但对蔡京的讨伐力度,却远远与蔡京仅仅作为一个被捎带角色不成比例。“陛下知蔡京之奸”与“蔡京之蠹国害民”是直接针对蔡京所表述的关键语,而“陛下知蔡京之奸”则是直接由下层人将蔡京定性为“奸德”拥有者的表述。后之者又有侍御史洪彦章以“京朋奸误国,公私困弊”指陈蔡京的“奸德”,侍御史毛注以“奸雄”称呼蔡京,都是给蔡京道德界定为“奸”的代表。从上述可以发现的问题是,自从大观年间(公元1107年)以来,敢于挑战蔡京的上疏者越来越多,指陈其“奸德”的人也越来越多。这种现象足以说明,蔡京的飞扬跋扈,是造成此期间出现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方式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根源。石公弼再提远逐蔡京,陈朝老清理出蔡京所为四十件坏事上疏要求远窜蔡京。上述奏章基本上都没有得到立刻回复。这说明宋徽宗赵佶对蔡京这种“奸臣”的暧昧态度,是不会一下得以改变的。后之者又有御史张克公弹奏蔡京,除了以大量的事实痛斥其胡作非为之外,我们还能够看到的是,其中有“赵真欲辅之一妖术,张大成窃伺其奸意”的表述,是明显将蔡京界定为“奸臣”的证据。宋徽宗赵佶在铺天盖地的弹劾奏章面前,实在无法以掩耳盗铃的姿态面对世人,于是颁发了如下诏书:

蔡京特降授太子少保,依旧致仕,在外任便居住。

如上诏书文字极为简单,明确规定将蔡京从宰相位置降格为太子少保,即从正一品降为从二品,这个从二品官职,本来就是给执政官退休时所带上的官衔,没有具体的事务可以管理,更谈不上有实权。这个结果的出现,可谓是近几年以来上书言事人的一次胜利,同时也是宋徽宗赵佶面对上书言事人的揭发,所做出的无奈之举。

在降职的诏书后面还要附上贬降制书,其大致内容是:

经爵禄以市私恩,滥锡(赐)予以蠹邦用,借助婚娅,密布要途,聚引凶邪,合成死党。以至假利民而决兴化之水,托祝圣而临平之山,岂曰怀忠,殆将邀福。屡有告陈之迹,每连狂悖之嫌,虽仅上于印章,犹久留于里第,偃蹇弗避,傲睨罔悛,致帝意之未孚,昭星文而申谴。言章继上,公议靡容,固欲用恩,难以屈法。宜褫师臣之秩,俾参宫保之官。聊慰群情,尚为宽典。(《续资治通鉴》卷90)[167]

如上贬降制书为这里看中的是,“聚引凶邪”与“岂曰怀忠”两句话。“凶邪”之“邪”是“奸”的同义词,这样一来,“聚引凶邪”与“岂曰怀忠”就成了无需诠释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形式。这个“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将蔡京以“奸臣”的本性做事,却处处以“忠臣”的旗帜作为掩护,来欺骗君主的实质给予了高度概括总结。起草贬降制书作者张阁(《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29)[168]的书写能力,确实有非凡的过人之处,解读者应该认真领会其中的涵义才是。蔡京的如上表现,宋徽宗赵佶至少到彼时还没有充分认识,给予“固欲用恩”的贬责,只是为了“聊慰群情”而已(宋徽宗赵佶不久就连续恢复蔡京的太子少师官与太子太师官)。上述贬降制书是较早出现的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形式,就贬黜蔡京问题引出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而且对话的主动者是宋徽宗赵佶。虽然还留有充分的余地,但已经在客观上预示着蔡京这个大“奸臣”被彻底黜落时候的到来,再也不是遥远不可期望的事实了。

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四月二十七日,宋徽宗赵佶下诏书规定,蔡京每三天上朝一次,稳坐公相的尊位,全面执掌三省的政务。从宋徽宗赵佶的内心打算来看,此举是要促成蔡京手中的权力更为集中,以便来进一步满足自己的私人欲望。有宋徽宗赵佶的暗中保护,在此期间虽然有御史中丞王安中上疏以“老奸多智”之语弹劾过蔡京,不仅没有起到罢免的作用,蔡京反倒狐假虎威,越发骄横跋扈,“权势震赫”,结成权力藩篱,为所欲为,以至于到了连宋徽宗赵佶都“厌薄之(讨厌蔡京)”的程度。有鉴于蔡京的如此作风,宋徽宗赵佶终于在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下诏书同意蔡京退休的请求,但原有的官职依然保留,在京城赏赐的府第居住,每月初一、十五仍然上殿朝见。随着朝廷内外与边防事务的复杂变化,还有朝廷内部人事的纠葛,宋徽宗赵佶还是无法忘怀蔡京与自己所接下的旧日情谊,因此在宣和六年(公元1124年)十二月二十日特命已经退休的蔡京复出任职,掌管三省的事务,每隔五天到朝廷一次,在都堂处理公务。虽然蔡京其时已经80高龄,但重新走上权力岗位之后,故态复萌一丝不走,对权力的欲望,没有稍事减退。在这样的情景当中,宋徽宗赵佶才在政和七年(公元1125年)四月十九日策划出了命令文臣为蔡京代笔写了请求离任奏表的闹剧,之后便顺水推舟地允许蔡京按照之前的太师、鲁国公官爵辞官退休。这个时刻,已经是烽火四起,金人接连攻破边关即将兵临城下,东京的城池朝不保夕的时候了。宋徽宗赵佶在无法自圆其说十分窘迫的境遇当中,被迫于十二月二十二日颁发了惯于遮掩自身过失的罪己诏书,具体内容是:“言路壅蔽,导谀日闻,恩幸持权,贪饕得志。搢绅贤能,陷于党籍;政事兴废,拘于纪年。赋敛竭生民之财,戍役困军伍之力;多作无益,侈靡成风。利源酤榷已尽,而谋虑者尚肆诛求;诸军衣粮不时,而冗食者坐享富贵。灾异谪见而朕不悟,众庶怨怼而朕不知,追惟以愆,悔之何及!”前面还以“朕获祖宗修德”等语开头,后续者还有“并许实封直言极谏于登闻院”(《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51)[169]等一系列似信似谎的大段表述,这里不必全部录出。从上述宋徽宗赵佶罪己诏当中,专门挑选出来与此处话题有直接关系的有用表述是“言路壅蔽,导谀日闻,恩幸持权,贪饕得志”这个长句。其中能够看出的问题是,尽管这个罪己诏的起草人是宇文虚中,但经过宋徽宗赵佶的认真批阅之后,对全部内容是完全认可的。实际的事实应该是这样,所云“恩幸持权,贪饕得志”,其特指对象即为蔡京为首的一伙“奸臣”。宋徽宗赵佶批阅过上述罪己诏之后,能够做出“一一可便施行,今日不吝改过”的决断,说明其人已经充分确认了蔡京的“奸臣”本质以及以蔡京为首的一伙人对国家造成了深重灾难。在这个关键时刻,宋徽宗赵佶自身也有不得不装作悔过的表现(宋徽宗赵佶禅位以后,依然将蔡京当作侍从带领在身边),这些当然是不用提起的话题。因为有宋徽宗赵佶的罪己诏承诺,而且在实际行动上,也有确切修正一系列不当政事的表现,所以在其禅位之后不久,就出现了以“奸德”作为表述关键词以及使用“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方式,声讨蔡京的高潮。可以录出以下几例供观览:

臣窃知上皇已幸亳社,蔡京、朱勔父子及童贯等统兵两万从行。臣深虑此数贼遂引上皇迤逦南渡,万一生变,实可寒心。盖东南之地,沃壤数千里,其监司、州县官,率皆数贼门生,一时奸雄豪强及市井恶少,无不附之。近除发运使宋?,是京子攸妻党;贯昨讨方寇,市恩亦众,兼闻私养死士,自为之备。臣窃恐数贼南渡之后,假上皇之威,振臂一呼,群恶响应,离间陛下父子,事必有至难言者。望速追数贼,悉正典刑。别选忠信可委之人,扈从上皇如亳,庶全陛下父子之恩以安宗庙。(太学生陈东于靖康元年[公元1126]正月上书,《续资治通鉴》卷96)[170]

开封尹王时雍至,谓诸生曰:“胁天子可乎?胡不退!”诸生应之曰:“以忠义胁天子,不愈于以奸佞胁之乎?”(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二月太学生的对话《续资治通鉴》卷96)[171]

蔡京四任宰相,前后二十年,挟继志述事之名,建蠹国害民之政,祖宗法度,废移几尽。托丰亨豫大之说,倡窃奢极侈之风,而公私积蓄,扫荡无余。立御笔之限以阴坏封驳之法,置曲学之科以杜塞谏争之路。吸引群小,充满要涂,禁锢忠良,悉为朋党。闺门混浊,父子喧争。廝役官为横行,媵妾封为大国。欺君罔上,挟数任情。书传所记老奸巨恶,未有如京比者。上皇属因人言,灼见奸状,凡四罢免,而凶焰益肆,覆出为恶。怨气充塞,上干阴阳;人心携离,上下解体。于是敌人乘虚鼓行,如蹈无人之境。陛下赫然威断,贬斥王黼等,大正典刑,如京之恶,岂可独贷!(孙觌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二月上疏《续资治通鉴》卷96)[172]

太学生陈东是这个阶段上书言事较多的平民,其上书言事一方面是针对抗击金人入侵而发,另一方面则是针对蔡京危害国家一而发。如上所选上书的部分内容,即是将蔡京当成祸国殃民对象加以痛斥的奏章。其时宋徽宗赵佶已经正式禅位,蔡京也已经完全退休。但可以看出的是,蔡京依然伴随在宋徽宗赵佶的身边,而且有为主子策划政变以挑拨宋钦宗赵桓父子之间的关系,从而给国家带来另外一重不安定因素的嫌疑。陈东要求诛杀蔡京、王黼、童贯、梁师成、李彦、朱勔“六贼”的奏章进呈,在宋钦宗赵桓刚刚登基的时候,就已经有过,还以“天子之父而乃受制奸臣贼子”(《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52)[173]之说,直指蔡京为“奸臣”。这说明陈东对蔡京一伙的“奸臣”行为早有充分认识,只是之前的上疏奏章在表述的时候,作为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没有使用“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方式进行,所以没有当作典型材料加以移录。宋钦宗赵桓面对陈东的再一次揭发蔡京“奸臣”罪责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能够表现出“然之(认为有道理)”的态度,固然与陈东以实在的事实作为依据加以进谏有密切关系,但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作为晓之以利害的逻辑判断,也起到了打动宋钦宗赵桓内心的作用。“盖东南之地,沃壤数千里,其监司、州县官,率皆数贼门生,一时奸雄豪强及市井恶少,无不附之”当中的“奸雄”,是这里表述当中符合主流话语的关键词,直指以蔡京为首的党徒以及汇聚在一起的豪强市井恶少团伙,其所包含的贬义感情色彩,足以能够引起宋钦宗赵桓的幡然醒悟。“别选忠信可委之人,扈从上皇如亳,庶全陛下父子之恩以安宗庙”当中的“忠信可委之人”,即“忠臣”的同义词,同样是这里表述当中符合主流话语的关键词,特指可以遏制蔡京“奸臣”行为的正能量群体,其所包含的褒义感情色彩,足以能够提振宋钦宗赵桓捍卫国家安危的自信力。如果将“奸雄”为核心的话语表述与“忠信可委之人”为核心的表述话语,放在一起加以比照,“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外在形式显示,其清晰度就更加显而易见了。

在北宋后期的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前后,太学生是一股关心国家大事的正能量显示劲流。李纲在危难之际受命,在抗击金人入侵的战斗过程当中,浴血奋战,但由于各路人马的协调没有完全到位,最终导致了在宋钦宗赵桓面前所立下的“必胜之计”(《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52)[174]誓言,未能如期兑现,就立刻被宋钦宗赵桓将其尚书右丞和亲征行营的职务罢免。出于在国难当头之际维护国家与君主安危的正义之感,陈东率领着太学学生几百人跪伏在宣德门前上疏要求重新起用李纲,同时揭露李邦彦、白时中、张邦昌、赵野、王孝迪、蔡懋、李棁“庸缪不才,忌嫉贤能,动为身谋,不恤国计,所谓社稷之贼也”的罪行,同时对“童贯、蔡攸、朱勔等(包括蔡京在内——作者附注)往生变乱”深表担忧。就在群情激昂的关键时刻,宋钦宗赵桓做出决定,同意陈东上述奏章进呈到朝廷,以便做出统一安排,因此命令太监传达旨意。太监吴敏以“李纲用兵失败,不得已罢之,俟金人稍退,令复职”的旨意传宣,来打发陈东等太学生离开宣德楼。“众犹莫肯去,方挝登闻鼓,喧呼动地。”开封尹王时雍见势不妙,便以威胁的口吻呵斥陈东等人的行为是“胁天子”,并且命令必须马上离开。诸多太学生因此发出了“以忠义胁天子,不愈于以奸佞胁之乎”的强烈回应。(《续资治通鉴》卷96)[175]如上诸多太学生的“强烈回应”是明显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其中的“忠义”(《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25没有“忠”字,只以“以义胁天子”表述[176]),当为诸多太学生自指,“奸佞”所指称的范围比较广泛,既有指称李邦彦、白时中、张邦昌、赵野、王孝迪、蔡懋、李棁的意味,也有指称遥在金陵的“童贯、蔡攸、朱勔等(包括蔡京在内)往生变乱”对天子造成威胁的意味。见于这样的表述逻辑,将太学生“以忠义胁天子,不愈于以奸佞胁之乎”的对话,当作使用“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方式来声讨蔡京高潮当中的一个证明,无论如何都是可以说得过去的。至于宋钦宗赵桓在诸多太学生的请愿之下,恢复了李纲的职务,罢免了蔡懋,太学生然后散去,是自然的结果,这里无需细说。诸多太学生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与宋钦宗赵桓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并且以大无畏的“忠义”精神,进行了实际惩处“奸佞”的斗争,赢得了胜利。以陈东为首的太学,与宋钦宗赵桓以及李邦彦、白时中、张邦昌、赵野、王孝迪、蔡懋、李棁、童贯、蔡攸、朱勔、蔡京、王时雍、耿南仲、朱拱之等,进行的既是日常政治务虚对话,也是政治务实对话。以陈东为首的太学生如上举动,在那样一个风雨如磐的年代,具有弘扬正气、打击邪恶的开启意义,同时也为人们留下了对这一段历史非常深刻的记忆。

孙觌的奏章以“书传所记老奸巨恶,未有如京比者”来给蔡京做“奸臣”定性,在彼时的话语表述环境当中,实是无出其右的精辟概括。孙觌以“奸臣”给蔡京定性,还以“上皇属因人言,灼见奸状,凡四罢免”作为立论的根据。加上“挟继志述事之名,建蠹国害民之政,祖宗法度,废移几尽。托丰亨豫大之说,倡窃奢极侈之风,而公私积蓄,扫荡无余。立御笔之限以阴坏封驳之法,置曲学之科以杜塞谏争之路。吸引群小,充满要涂,禁锢忠良,悉为朋党。闺门混浊,父子喧争。廝役官为横行,媵妾封为大国。欺君罔上,挟数任情”的事实摆出,一个完全呈现为“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格局,得以完整形成。孙觌在奏章的后续当中,以揭露蔡京集团成员童贯、蔡攸的卖国罪行为主,这在客观上加重了对蔡京控诉的分量。宋钦宗赵桓出于对宋徽宗赵佶的顾忌,对孙觌在奏章当中集中控诉的几个人,分别给予了象征性的处理:责罚蔡京降授守秘书监、分司南京,退职还乡,指定在河南府居住;降授童贯为左卫上将军,退职还乡,指定在池州居住;降授蔡攸为太中大夫、提举亳州明道宫。如上处理比起“早正典刑”的要求,明显低了许多。尽管如此,孙觌作为侍御史(从六品)的奏章还是起到了触动宋钦宗赵桓的作用,比起太学生陈东上疏要求将蔡京等人给予“悉正典刑”而最后仅仅得到了“帝然之”(仅仅是认为说的有道理,没有给予实际处理)的结果来看,所得到的“收获”还算是比较理想。孙觌在历史上留下的名声并不好,尤其是进入南宋以后,多有投靠权奸,诋毁爱国抗战人士的卑劣行为,多为世人诟病。虽然是如此之人,在控诉蔡京等人的时候,依然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作为与宋钦宗赵桓进行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核心话语,而且能够成为触动接受对话者的重要语言利器,这是必须引起注意的问题。

对于上述宋钦宗赵桓给予蔡京等人的象征性处罚,当然不能够得到正直人士的满心欢迎,这样一来,仍然有人在认定蔡京为“奸臣”的话语圈内,对其提出弹劾谏议。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三月二十九日,左司谏陈公辅上疏云:“臣谓京父子虽无嘉谋谠论辅导人主,而邪佞奸险能为身谋则举朝公卿无出其右者。若使其迟留畿甸,他日奸谋复肆,群臣皆乐附之,陛下虽欲制之不可得矣。愿独奋威断,亟行窜逐,以慰天下公议。”(《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54)[177]上述奏章是“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因为“嘉谋谠论”是“忠臣”的同义词,与“邪佞奸险”作为“奸臣”的替代语,构成明显的对称,加上以“若使其迟留畿甸,他日奸谋复肆,群臣皆乐附之,陛下虽欲制之不可得矣”作为补充,使蔡京“奸臣”所能够造成的危害,得以更进一步凸显。总而言之,陈公辅上疏要说明的问题是,蔡京不是“忠臣”,而是十足的“奸臣”。这个结论对提醒宋钦宗赵桓认识蔡京父子的本质,具有重要警示意义。在有所触动的情况下,朝廷又一次做出决定,责贬蔡京为崇信节度副使(从八品,责贬的节度副使所给俸禄是本官的一半),指定在德安府安置,儿子蔡攸按照原来所降职务服侍蔡京。以后还有陆续上疏要求进一步处罚蔡京等人的奏章,朝廷也做出相应的更进一步处罚。“决定”当中因为没有使用“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所以没有必要录出。

在面临着极为艰难的政治处境当中,履行皇帝职责的宋钦宗赵桓,深深感受到了多重危机难以摆脱的艰辛,于是一改宋徽宗赵佶堵塞上书言事人之口的愚蠢做法,颁发诏书,要求谏官纵论朝政得失。在这个诏书的激励之下,全面清理王安石与蔡京所造成国家灾难罪行的热潮掀起了,这里仅仅就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方式,所进呈的奏章录出如下:

蔡京用事二十年,以继述神宗为名,实挟王安石以图身利,故推尊王安石,加以王爵,配享孔子庙庭。今日之祸,实安石有以启之。安石挟管、商之术,饰六艺以文奸言,变乱祖尊法度。当时司马光已言其为害当见于数十年之后,今日之事,若合符契。其著为邪说,以涂学者耳目而败坏其心术者,不可缕数。姑即一二事明之:昔神宗尝称美汉文不作露台,安石乃言:“陛下若能以尧、舜之道治天下,虽竭天下以自奉不为过。”曾不知尧、舜茅茨、土阶,则竭天下以自奉者,必非尧、舜之道。其后王黼、朱勔以应奉花石竭天下之力,实安石自奉之说启之也。其释《凫鹥》之末章,则谓“以道守成者,役使群众,泰而不为骄;宰制万物,费而不为侈。”《诗》之所言,正谓能持盈则神祇祖考安乐之而无后艰耳,安石独倡为此说以启人主之侈心。后蔡京辈遂轻费妄用,以侈靡为事。安石邪说之害如此。伏望追夺王爵,毁去配享之像,使邪说淫词不为学者之惑。(国子祭酒杨时进呈奏章,《续资治通鉴》卷96)[178]

而京之所为,自谓得安石之意,使人毋得而议,其小有异者,则以不忠不孝之名目而痛加窜黜,人皆结舌莫敢为言,而京得肆意矣。(国子祭酒杨时进呈奏章,《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54)[179]

臣伏睹诏书,诏令谏臣直论得失以求实是。此见陛下求治之切也。然数十年来,王公卿相皆自蔡京出,其余擢居要路以相继而用者,有充塞乎台省。要使一门生死则一门生生,一故吏逐则一故吏来,更持政柄,互秉钧轴,历千百年无一人立异,虽万世子孙无一人害己。此京之本谋也,安得实是之言闻于陛下哉!

且如冯澥近日上章,其言曰:“熙宁、元丰之间,士无异论,太学之盛也。”此奸言乎。昔王安石用事,除异己之人,当时名宦如富弼、韩琦、司马光、吕公著、吕诲、吕大防、范纯仁等,咸以异论斥逐,布衣之士谁敢为异乎?士携策负籍,不远千里,游乎学校,其意不过求宦耳。安石著《三经》之说,用其说者入官,不用其说者黜落。于是天下靡然雷同不敢可否,陵夷至于大乱。此无异论之大效也,而尚敢为此说以荧惑人主乎?

又曰:“崇宁以来,博士先生狃于党与,各自为说。附王氏学则诋毁元祐之文,服元祐之学则诋诮王氏之说。”尤为欺罔。岂有博士先生敢有为元祐之学而诋诮王氏之说乎?自崇宁以来,京贼用事,以学校之法驭士人,如军法之驭卒伍,大小相制,内外相辖,一有异论居其间,则累及上下学官,以黜免、废锢之刑待之。其意以为一有异论,则己之罪必暴于天下,闻于人主故耳。博士先生有敢诋诮王氏者乎?欲乞下太学取博士讲解覆视,则澥之诞谩见矣。至如苏轼、黄庭坚之文集,范镇、沈括之杂说,畏其或记祖宗之事,或记名宦之说,于己不便,故一切禁之,坐以严刑,购以重赏,不得藏匿,则禁士异论,其法亦密矣。澥言为元祐之学,诋诮王氏之说,其欺罔不亦甚乎?(右正言崔鶠上疏,《宋朝诸臣奏议·上钦宗论王氏及元祐之学》卷83)[180]

章惇、蔡京,倡为绍述之论以欺人主。绍述一道德而天下一于谀佞,绍述同风俗而天下同于欺罔,绍述理财而公私竭,绍述造士而人材衰,绍述开边而塞尘及阙矣。元符应诏上书者数千人,京遣腹心考定之,同己为正,异己为邪;澥与京同者也,故列于正。京之术破坏天下已极,尚忍使其余蠹再破坏邪!京奸邪之计,大类王莽,而朋党之众,则又过之,愿斩之谢天下。(右正言崔鶠上疏,《续资治通鉴》卷96)[181]

臣愚昧朴拙,当陛下初政,偶承乏擢置言路,每因进对,备闻德音,未尝不以绍复祖宗法度为说。忠臣义士莫不敢欢欣鼓舞,日须德化之成也。臣今月十七日入台,伏睹三省降到黄榜一道,臣寮上言,以王安石为名世之学,发明要妙,著为新经,天下学者翕然宗师;又言熙宁、元丰间,内外安平,公私充实,法令备俱,赋役均平。其意专以王氏之说为是,公肆诞慢,无复忌惮。以陛下圣明,未可遽欺,既以司马光与王安石俱为天下之大贤,又云优劣等第自有公论。观言者之意,必不肯以光为优,以安石为劣。夫光与安石行事之是非,议论之邪正,皎若白黑,虽儿童走卒粗有知识者,莫不知之。当熙宁、元丰间,如韩琦、富弼、欧阳修之属尚皆无恙,安石恶其议己,皆指为因循之人,摈斥不用,卒以愤死。恭惟太祖、太宗创业之艰难,真宗、仁宗守成之不易,规摹宏远矣。安石欲尽废祖宗法度,则为说曰:“陛下当制法,而不当制于法”;欲尽逐元老大臣,则为说曰:“陛下当化俗,而不当化于俗”。蔡京兄弟祖述其说,五十岁间,搢绅受祸,生灵被害,海内流毒,而祖宗法度、元老大臣扫荡禁锢,几无余蕴矣。幸赖宗庙社稷之灵,上皇悔悟,以祖宗不拔之基全付陛下。今言者又创为熙、丰之说,以安石为大贤,臣恐此论一出,流闻四方,鼓惑民德,人心一失,不可复收,非朝廷之福也。(侍御史李光进呈奏章,《宋朝诸臣奏议·上钦宗论王氏及元祐之学》卷83)[182]

从上述所摘录的几篇奏章当中所表述的内容可以看出,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的五、六月间,由于有“诏谏官极论得失”的担保与鼓励(实际上在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正月丁卯朔”[正月初一],就已经颁发希望“中外臣庶封言得失”的诏书[《皇宋十朝纲要》卷19][183]),上书言事的人确实多了起来。先是国子祭酒杨时于五月初三上疏极力追述“今日之祸,实安石有以启之”的根源,将王安石的学说以“邪说”论之,之后紧接上“蔡京辈遂轻费妄用,以侈靡为事”,加上开头所云“蔡京用事二十年,以继述神宗为名,实挟王安石以图身利”,明明白白将蔡京与王安石联系在一起。“安石挟管、商之术,饰六艺以文奸言,变乱祖尊法度”,是无需多论的“奸臣”(以“饰六艺以文奸言”作为判断依据),“当时司马光已言其为害当见于数十年之后”则是对司马光“忠臣”的肯定。将王安石与司马光置于相同的位置加以论说,是北宋时期,自从熙宁变法以来,延续了很久的近距离对称表述。这个对称表述,是被广泛认可了的以实际事实为根据所给予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蔡京不论在思想的播扬上,还是处理具体事务的手段上,都是王安石的直接追随者。这就等于杨时将蔡京也视为“奸臣”无疑。杨时在奏章当中,以两头“奸臣”(王安石与蔡京)将一个“忠臣”夹在中间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是明显的全程“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同时还要看到,杨时在看似清算王安石罪过的同时,捎带出了蔡京的罪行,在这个表面的背后,实际上蕴藏的深刻意味是,对清除蔡京所造成恶略影响,所发出的早期信号。在当时的历史语境当中,清除蔡京的影响,首先从清除王安石所造成的影响开始,是完全符合事实逻辑的。但由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王安石的学说一直是科举考试所遵循的宗旨,突然出来有人将之视为“邪说”,必然会引起波澜,所以就出现了中丞陈过庭、谏议大夫冯澥为王安石辩护并且在上疏当中诋毁杨时的事件。事后杨时虽然遭到了罢免国子祭酒的处理,转官为给事中。颇有意味的是,国子祭酒为从四品,给事中为正四品。杨时的转官给事中,仅仅是转换了岗位而已,还给提升了官阶,说明朝廷对杨时是支持的。加上朝廷按照杨时“伏望追夺王爵,毁去配享之像,使邪说淫词不为学者之惑”的要求,做出了“罢安石配享,降居从祀之列(降到陪祭的行列)”的决定,表明朝廷支持杨时的态度,绝对不是仅仅作一点表面文章而已。

有所不同的是,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当中,于杨时的上疏当中,在“蔡京用事二十年,以继述神宗为名,实挟王安石以图身利,故推尊王安石,加以王爵,配享孔子庙庭”表述的后面,补上了“而京之所为,自谓得安石之意,使人毋得而议,其小有异者,则以不忠不孝之名目而痛加窜黜,人皆结舌莫敢为言,而京得肆意矣”。这个补充是有根据而为,不可简单视为杜撰。在补充进来的材料里面,能够看到“忠”字的出现(可见“则以不忠不孝之名目而痛加窜黜”一句)。这就使杨时的奏章,呈现出更为明显而具体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状态。

陈过庭、冯澥为王安石辩护不能仅仅视为个人所出观点,而是具有广泛的思想基础。在朝廷“诏谏官极论得失”的历史语境当中,能够得以表述上书言事人的观点,也不应该视为谬论从而大加兴师问罪。进行论辩以便澄清事实,只能说是好事,而且应该提倡,这就是右正言崔鶠在临终之前发起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必然。崔鶠的上疏是在陈过庭、冯澥为王安石辩护的上疏发出之后,这就决定了其人在上疏当中,虽然在总体倾向上与杨时有诸多相似之处,但又必然要加入批判冯澥在上疏当中为王安石辩护的内容。不论如何扩展内容,将批判的矛头指向蔡京是毫无疑问的事实。崔鶠的上疏当中,没有具体的“忠”字出现,“奸”字是由“且如冯澥近日上章,其言曰:‘熙宁、元丰之间,士无异论,太学之盛也。’此奸言乎”的表述带出。从这个表述的表面看,似乎只是将冯澥视为“奸臣”而已。要想挖掘崔鶠上疏当中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内涵,必须以全部奏章作为关注的对象。在崔鶠的奏章当中,有两队人马排列得非常清楚,一对是王安石、蔡京、冯澥等,另一对人马是富弼、韩琦、司马光、吕公著、吕诲、吕大防、范纯仁、苏轼、黄庭坚等。王安石、蔡京是用事时间很长的实权宰相,韩琦、司马光、吕公著、吕诲、吕大防、范纯仁、苏轼等主要以言官身份出现(司马光任相时间仅仅有一年多,其余不去一一清点)。这两队人马放在一起加以比照,王安石、蔡京在世人的心目当中,早有“奸臣”的定性,或者早就有过以“奸臣”被弹劾的经历。韩琦、司马光、吕公著、吕诲、吕大防、范纯仁、苏轼等人的政治生涯,所经历的坎坷,或有更甚,但在世人的心目当中,以“忠臣”定位,同样是早有的事实。如果要论两队人马在执政期间,对政治对手所采取的打击手段,或者是对君主的阿附程度与牵制君主的政治手腕,王安石、蔡京远远不是韩琦、司马光、吕公著、吕诲、吕大防、范纯仁、苏轼等人所能够相比的。崔鶠在上疏当中,始终将王安石、蔡京与韩琦、司马光、吕公著、吕诲、吕大防、范纯仁、苏轼等人置于对称关注的位置,是事实上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崔鶠上疏的绝妙之处,就在于以受害者的“忠臣”一方,来衬托“奸臣”的罪大恶极。经过崔鶠上疏的据理力争,冯澥为王安石辩护的谬论受到应有打击是必然的结果,蔡京受到严惩也是不用等待很久的事实了。这说明,彼时已经不是需要王安石、蔡京这种铁腕宰相,或者是“奸臣”宰相的时候了。

在《续资治通鉴》卷96一书当中,还补录了崔鶠上疏当中的另外一段话。在这一段话当中,将“章惇、蔡京,倡为绍述之论以欺人主”联系在一起加以关注。但重点依然在于揭露蔡京所犯罪行。值得注意的是,在表述当中,不仅将冯澥与蔡京的同党关系给予了点出,更为重要的是,将蔡京的“奸臣”行为,认定为“大类王莽”。王莽是外亲,又是篡政者,以建立“新”朝而为世人所知。崔鶠以“大类王莽”作比,大有将蔡京视为敌我矛盾对立面的意味。这样一来,就将矛盾的性质给予了在本质上的翻转,蔡京理所当然要成为被“斩之以谢天下”的对象。经过崔鶠上疏当中这一段话的补上,不仅仅看到的是蔡京作为“奸臣”给予定性上的表述,更为突出的是,在崔鶠上疏当中所采用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当中,包含着蔡京这个罪大恶极的“奸臣”,应当承担遭到杀戮的代价,方可得到原谅的意味。崔鶠上疏当中所包含的如上要求,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对于推动给蔡京以最后的严厉制裁,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助力作用。

李光上疏的基本倾向与崔鶠相同,所触发的情景也有相似之处。李光在上疏当中,将所触发的情景交代得更为清楚:“臣今月十七日入台,伏睹三省降到黄榜一道,臣寮上言,以王安石为名世之学,发明要妙,著为新经,天下学者翕然宗师;又言熙宁、元丰间,内外安平,公私充实,法令备俱,赋役均平。其意专以王氏之说为是,公肆诞慢,无复忌惮。”其中虽然没有直接点出发出如上论调的主体为何许人,但陈过庭、冯澥等人绝对不可能与此事完全脱离关系。这里无需作过多的假想,关键还是要看其中所包含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意蕴。首先需要看出的是,在李光的上疏当中,“忠”字出现1次(“忠臣义士莫不欢欣鼓舞”),没有直接出现“奸”字。不能将这种表面现象,视为在李光的上疏当中,不存在“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根据。其次所要看到的表述事实,才是体现李光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展现思想的关键。王安石与司马光是自从熙宁变法之后,在人们视野当中永远缠结在一起的两个人物。在彼时特定时期主流话语的表述当中,王安石是“奸臣”,司马光是“忠臣”。李光在上述当中,不止一次地将这两个人物放在近距离对称表述的位置加以突出显示,而且在司马光的后面,加上了富弼、韩琦、欧阳修这些人物以壮大司马光的队伍,在王安石的后面,加上了蔡京兄弟以壮大王安石的队伍。李光将两对人马放在一起进行比照的目的,明显是为了批判当时出现的有意识混淆王安石与司马光优劣的“公肆诞慢,无复忌惮”谬论。在确立这样的前提面前,揭露王安石、蔡京所犯罪行就成了上疏最后一个部分当中的必然话语:“安石欲尽废祖宗法度,则为说曰:‘陛下当制法,而不当制于法’;欲尽逐元老大臣,则为说曰:‘陛下当化俗,而不当化于俗’。蔡京兄弟祖述其说,五十岁间,搢绅受祸,生灵被害,海内流毒,而祖宗法度、元老大臣扫荡禁锢,几无余蕴矣”。能够看得非常清楚,王安石“当熙宁、元丰间,如韩琦、富弼、欧阳修之属尚皆无恙,安石恶其议己,皆指为因循之人,摈斥不用,卒以愤死”的迫害“忠臣”罪过之外,更主要的是,王安石以“陛下当制法,而不当制于法”与“陛下当化俗,而不当化于俗”的游辞欺骗君主,以便达到“尽废祖宗法度”与“尽逐元老大臣”的目的。王安石的这种诱骗君主走向歧途的手段,是典型的“奸臣”行为。“陛下当制法,而不当制于法”具有深刻涵义,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当制法”是王安石为所欲为的借口,也是迎难而上,力排众议,从事变法的指导思想。其根本目的在于要求君主摆脱“祖宗法度”的约束,开创治国的新局面,为施行“变法”寻找理论根据。“当制法”听起来确实美听,但在具体实践当中,不排除有挟私的成分掺入进去,这样就成了铸就自身“奸臣”德行的口实。“当化俗”是王安石迫害异己的理论根据,是其人行“霸道”的文过饰非之词。曾几何时,王安石就这样描述过“霸者之道”的表现:“其心未尝仁也,而患天下不仁,于是示之以仁;其心未尝义也,而患天下恶其不义,于是示之以义。其于礼信,亦若是而已矣。是故霸者之心为利,而假王者之道以示其所欲,其有为也,唯恐民之不见而天下之不闻也。故曰其心异。”(《王安石全集·王霸》卷67)[184]当以道义事君的“忠臣”对王安石的从政手法提出异议的时候,虽然其中包含着言官惯用的弹劾话语,但也不应该均给予致命的打击。王安石动辄采取惨无人道的手段,给异己力量以如此惨重的打击,确实具有将人民内部矛盾扩大为敌我矛盾的嫌疑。蔡京兄弟不仅在所奉行的学说上成为王安石的嫡传,而且在实际政治生涯过程当中,所造成的结果是:“搢绅受祸,生灵被害,海内流毒,而祖宗法度、元老大臣扫荡禁锢,几无余蕴矣。”其残酷程度,丝毫不减王安石。李光将实际事实上的“忠臣”与实际事实上的“奸臣”放在对称的位置上加以关注,是以事实作为根据所进行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

随着事态的发展,以蔡京为首的“奸臣”团伙,受到来自于朝廷的打击,也越来越严重,这是朝廷认识清楚其人“奸臣”实质的表现。为了在危机四伏的时刻能够团结大多数,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十月十二日,朝廷还颁发了擢用蔡京、王黼、童贯所举荐人的诏书。这个举措与蔡京任宰相时所采取的用人手法,具有鲜明不同,应该给予赞扬。但对于蔡京其人以及团伙当中成员罪责的追查,以至于给予沉重打击的力度没有丝毫衰减。出于诛杀“奸臣”需要按照天意名正言顺地进行,以便保持刑威的正义呼声,对于蔡京及其团伙的黜落,始终没有施以严刑,最终只是给予了“窜斥”的结果了之(受严刑者大概有梁师成赐死,童贯在贬谪之地处死枭首,蔡攸赐死,蔡翛、朱勔被杀者为少数)。蔡京在来势迅猛的惩戒面前,于流放的路途上,似乎对自己的过去有所反省,于是写下了《西江月》词:“八十一年住世,四千里外无家。如今流落向天涯。梦到瑶池阙下。 玉殿五回命相,彤庭几度宣麻。止因贪恋此荣华。便有今日事也。”

随着汴京被金人攻破,还能够听到这样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史书记载,在汴京被金人攻破以后,“军民数万,斧左掖门求见天子,帝御楼谕遣之。卫士长蒋宣率其众数百,欲邀舆犯围而出;左右奔窜,独孙傅、梅执礼、吕好问侍。宣抗声曰:‘国事至此,皆宰相信任奸臣,不用直言所致。’孙傅诃之,宣以语侵傅。好问譬晓之曰:‘若属忘家,欲至重围卫士以出,诚忠义,然乘舆将驾,必甲乘无缺而动,讵可轻邪!’宣屈服,曰:‘尚书真知军情。’麾其徒退。”(《续资治通鉴》卷97)[185]

上述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发话者与受话者的双方是蒋宣与吕好问,所引起对话的事件,上述所记甚为清楚,不必重复演绎。所能够看出的问题是,这是一次依然与蔡京有关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蒋宣的发话“国事至此,皆宰相信任奸臣,不用直言所致”是直接出现“奸臣”字样的语例,其中所云及的“宰相”即是蔡京,“奸臣”即蔡京手下的团伙人物,主要涉指童贯、王黼、梁师成、朱勔、李邦彦、蔡攸等。蔡京作为宰相结成“奸臣”团伙,其团伙首领理应是“奸臣”。彼时所提及的误国之宰相者,均以蔡京作为靶点,还可以举出两个例证来加以印证。其一语例是: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十二月初二,“帝至自青城(宋钦宗赵桓从青城回到汴京),士庶及太学生迎谒,帝掩面而大哭曰:‘宰相误我父子!’观者无不流涕。”(《续资治通鉴》卷97)[186]宋钦宗赵桓所云“宰相误我父子”者,即实指蔡京。后来宋钦宗赵桓被金人俘虏北上,有3首词存世,其中之一云:“历代恢文偃武,四方晏粲无虞。奸臣招致北匈奴。边境年年侵侮。 一旦金汤失守,万邦不救銮舆。我今父子在穹庐。壮士忠臣何处。”(《西江月》)词中的“奸臣”即包括蔡京宰相在内的“奸臣”团伙。更为明显的是,这首词还是非常醒目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其二语例是: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十二月初五,“珣尝上书,极言祖宗之地尺寸不可与人;及事急,会群臣议,珣至,复抗论:‘当与力战,战败而失地,他日取之直;不战而割地,他日取之曲。’时宰怒,欲杀珣,乃以珣为将作监丞,奉使割深州。珣至深州城下,恸哭谓城上人曰:‘朝廷为奸臣所误至此,吾已办一死来矣!汝等宜勉为忠义报国!’”(《续资治通鉴》卷97)[187]欧阳珣所云“朝廷为奸臣所误至此”之“奸臣”即指蔡京及其“奸臣”团伙,也不排除有影射“时宰”的因素。更为清晰的是,“朝廷为奸臣所误至此,吾已办一死来矣!汝等宜勉为忠义报国”是明显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

蒋宣所言“国事至此,皆宰相信任奸臣,不用直言所致”当中,“宰相信任奸臣”的涉指对象得以确认之后,再来关注蒋宣与吕好问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当中,所使用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具体语例。蒋宣所言“国事至此,皆宰相信任奸臣,不用直言所致”为“奸”字出现的语例,吕好问所言“若属忘家,欲至重围卫士以出,诚忠义,然乘舆将驾,必甲乘无缺而动,讵可轻邪”是“忠”字出现的语例。蒋宣与吕好问在各执“忠”“奸”二字的政治务虚对话过程当中,明确表现出了对“奸臣”误国的痛恨与对以“忠义”精神救国的渴望情结,而且将“奸臣”误国的矛头直接指向蔡京及其所结成的“奸臣”团伙。由此再往下看,不论是宋钦宗赵桓,还是欧阳珣,对“奸臣”误国的认识,都没有丝毫不同之处,而且在提及这个问题的时候,往往能够引出“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话语序列。

从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进入严寒的冬季到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春季的寒意还没有退去的几个月之内,北宋这个由宋太祖赵匡胤历尽艰辛建立起来的封建王朝,在内忧外患面前,正式宣告覆亡。同时宣告结束的是,围绕蔡京这个“奸臣”给国家带来灾难所进行的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作为方式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也戛然而止了。但“忠臣不事二君”的雄壮呐喊声音,依然回荡在曾经是“奸臣”塞满北宋朝廷的上空。[188]

“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在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当中,是每一个人都可以使用的语言工具。当言官发现对方在工作以及为人当中有失误或有意识地践踏人类良知的时候,出于对事业的责任心,可以在奏章当中使用“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此时的言官,其主要目的是从工作大局出发,挟私的成分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占主导地位,这样的言官是“忠臣”,对方当然就是“奸臣”。“奸臣”在官场上得势的事实,在任何空间都无处不在。这样一来,在大力采取“异论相搅”的特定时代,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忠臣”与“奸臣”之间的斗争。在斗争的过程当中,二者之间所使用的手段不可能完全相同。相对照来说,“忠臣”由于出于维护正义的目的,所采用的手段,是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在以事实作为根据的前提下,要求惩处对方,这种方式可以称之为“明抢”。“奸臣”因为是处处为了谋求私利,或者是引导君主走向歧途而遭到批评,所以面对来自于对方的批评,往往要采取手中的权力,出于个人意气而加以报复。由于出于个人意气报复的行为,是非正义的行为,不敢公开透明,所以这种报复行为,可以称之为“暗箭”。北宋进入宋神宗赵顼执政以来,“明抢”与“暗箭”的交锋,出现了盛况空前的局面,而且一直延续到宋徽宗赵佶与宋钦宗赵桓被金人俘虏北上,才不得不暂时画上了客观历史的阶段性句号(并不是说彼时人们在主观上要结束这样的交锋,南宋的这种交锋在另一部书里进行梳理)。君主就像裁判员一样,面对着持“明抢”的“忠臣”与持“暗箭”的“奸臣”之间的缠斗,在最后裁决的判词当中,同样使用的是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作为主要语言工具。在这种情况之下,原来持“明抢”的“忠臣”,遭到报复处于劣势地位,不得不接受君主判词谴责的时候,完全有可能被当成“奸臣”加以挞伐,这时持“明抢”的“忠臣”,反倒会得到“残害忠良”的判决。下面录出一些例证供观览:

昔者太母深处帷幄之中,朕方孤立于士民之上。惸然在疚,罔知攸济。内则付托群公,外则通达言路。所赖有一德之士,不二心之臣。相与戮力,以康王室。苟怀异意,是辜委任。观文殿学士,太中大夫,知青州刘挚,在先帝时,以馆阁诸生,擢任要剧。虽中坐薄累,终不汝遗。夫何仇嫌,乃怀怨诽。自长御史,至登宰司。始以傅会权臣,奉承风旨。既又密布私党,倡导邪谋。论议交通,踪迹诡秘。诬诋圣考,愚视朕躬。首陈变法之科,终成弃地之令。纵释有罪,以归怨公上,汙蔑异己,以诱胁众心。害贼忠良,不独遂中伤之计,窥伺禁省,将为离间之谋。有臣若斯,维国之仇。向虽纵于罢免,犹曲示于保全。夙负益彰,群言荐至,欺天下之恶,非公论之可容。罔上之诛,顾常刑之敢逭,聊从薄责,以示旧恩。其务省循,毋重来悔。可特落观文殿学士,降授左朝奉议大夫知黄州。(《宋大诏令集·刘挚落职降官知黄州制》卷206,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六月甲戌])[189]

事君者有犯勿欺,所以为臣之节,无礼必逐,岂容逃慢上之诛。太中大夫知汝州苏辙,父子兄弟,挟机权变诈之学,警愚惑众。辙昔以贤良方正,对策于庭,专斥上躬,固有异志。有司言苏辙怀奸不忠,如汉谷永,宜在罢黜。我仁祖优容,特命以官。在神考时,献书纵言时事。召见寻访,使预讨论。与轼大倡丑言,未尝加罪。仰惟二圣厚恩,宜何以报。垂帘之初,老奸擅国。置在言路,使诋毁先朝,乃以君父为丑,无复臣子之义。愎忮深阻,出其天资。援引儇浮,盗窃名器。专恣可否,畴敢谁何。至与吕大防分国柄,罔上则合谋取胜,徇私则立党相倾。排嫉忠良,眩乱风俗。朕既洞察险诐,犹肆诞谩。假托虚辞,规喧朝听。比虽薄责,未厌公言。继揽奏封,交疏恶状。维尔自废忠顺之道,而予全终始之恩。再屈刑章,尚假民社。往自循省,毋速后愆。可特降授左朝议大夫知袁州。(《宋大诏令集·苏辙降官知袁州制》卷206,绍圣元年[公元1094六月甲戌])[190]

上述两件诏书均颁发于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六月初五。诏书颁发的大致背景如此,这一年的先后,太皇太后刚去世,同时又是宋哲宗赵煦亲政后的第一个年号。宋哲宗赵煦亲政以后,很快任用支持王安石新法的诸多大臣,章惇、吕惠卿、安涛、邓温伯、李清臣等人自然成了首先进用的人选。从此之后,国家大政开始出现重大转变,随即出现的将是“新党”对“旧党”的无情报复活动。由于有如上背景,在这一年的六月,宋哲宗赵煦接连不断颁发黜落“旧党”大臣的诏书,当是不值得奇怪的事情。上述所选录两件诏书颁发的具体原因,在《续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长编》、《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当中,均看不到详细记载。可以见到的是,《续资治通鉴》卷83如此记:“六月,知永兴军吕大防,降授右正议大夫、知随州,知青州刘挚,落职,降授左朝议大夫、知黄州,知汝州苏辙,降左朝议大夫、知袁州。以台谏交章论列故也。”“来之邵等言知英州苏轼诋斥先朝,甲戌,责授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续资治通鉴》卷83)[191]恰巧的是,对于如上四人的降职处理的诏书,在《宋大诏令集》当中得以完整保存。苏轼、苏辙都有过对“新法”持保留意见的奏章,吕大防在太皇太后垂帘听政时期担任宰相,在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三月被迫辞职而罢免。刘挚则更是司马光私交颇为深厚的“旧党”成员。如上所摘录有关刘挚、苏辙的两件诏书,就是针对这样的对象而颁发的。就刘挚与苏辙这两个人在当时官场上的地位来看,与作为宰相的章惇以及后来登上宰相宝座的蔡京,是无法相比的,但在人品的表现上,却又不是两位权相可以同比的。刘挚、苏辙在与权相为首的“新党”进行秉公斗争的时候,就像食草动物与食肉动物在一起缠斗一样,双方斗争的结果谁都可以看得清楚。虽然如此,当“新党”得势向刘挚、苏辙等人掀起报复恶浪以后,所凭借的语言表述,依然要将对方界定为“奸臣”,掀起报复恶浪者自然要以“忠臣”自居。下面我们先来关注《刘挚落职降官知黄州制》当中所使用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在这里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当中,刘挚明显被认定为“奸德”的拥有者。其具体表述是:刘挚“在先帝时,以馆阁诸生,擢任要剧。虽中坐薄累,终不汝遗。夫何仇嫌,乃怀怨诽。自长御史,至登宰司。始以傅会权臣,奉承风旨。既又密布私党,倡导邪谋。论议交通,踪迹诡秘。诬诋圣考,愚视朕躬。首陈变法之科,终成弃地之令。纵释有罪,以归怨公上,汙蔑异己,以诱胁众心。害贼忠良,不独遂中伤之计,窥伺禁省,将为离间之谋。”其中的“倡导邪谋”之“邪”,是“奸”的同义词,“害贼忠良”之“忠良”指从事“新法”的权相,包括章惇、吕惠卿等人在内。刘挚“自陛下垂帘之初,首当言路,条陈政事,排斥奸邪,无所顾避。天下知其忠,故不次登用,天下之人莫不以为当。而大奸在外,含怒蓄怨,欲食其肉者,非一二矣”(王岩叟《宋朝诸臣奏议·上哲宗论刘挚苏辙》卷48)[192]),是招来如此指责的根由,其余相关的指责在这里不去一一厘清,所要看到的是,“倡导邪(奸)谋”与“害贼忠良”构成语言外在形式上的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在以“奸”指向刘挚的时候,其中有“傅会权臣”之说,这里的“权臣”即为司马光、吕大防。在古人的语言表述当中,“权臣”即是“奸臣”的同义词。如此一来,刘挚、司马光、吕大防就成了被拴在一个链条上的“奸臣”了。

宋哲宗赵煦对苏辙的黜落是早有预谋的事情。事情的起因是这样,宋哲宗赵煦甫一亲政以来,就有了恢复“新法”的打算。除了有计划地重新起用“新党”人物章惇、安涛、吕惠卿、邓温伯、李清臣等人外,赞成杨畏关于宋神宗赵顼创立“新法”的本意和王安石学说精辟的论述,更是宋哲宗赵煦内心深处坚定不移的已成事实。还授意杨畏在主持科举考试复试的时候,一举打破初试时将支持元祐政治措施的考生,排名在前的已成格局,而是将支持熙宁、元丰政令观点的毕渐提拔为第一名。自此以后,支持“新法”的观点,在社会上广泛兴起。苏辙出于对时事的关心,就“伏见御试策题,历诋近岁行事,有绍复熙宁、元丰之意”一事上疏宋哲宗赵煦,宗旨是谏议“慎勿轻事改易(不要轻易改变元祐政令措施)”,不要“擢用累岁不用之人(不要重要已经黜落了的“新党”人物)”。奏章进呈上去以后,宋哲宗赵煦没有回复的态度,已经说明了问题。出于对宋哲宗赵煦的忠诚之心,苏辙又进呈了奏章,对宋哲宗赵煦在没有向宰臣宣谕恢复“新法”之前,就在进士考试的时候,“宣露密旨”的做法提出了“可乎”的质问。宋哲宗赵煦为了挽回面子,于是对苏辙给予了当面训斥,随即也就如法炮制出了黜落苏辙的如上诏书。诏书是经过宋哲宗赵煦的授意,加以更改以后才颁发出来的(第一次诏书当中有“风节天下所闻”及“原诚终是爱君”的话,被否决),所以其中必然要充满严厉谴责的口气。具体可以看出的是,在篇幅不是庞大的诏书当中,竟然出现2次“奸”字,3次“忠”字,而且都以重新组合而成的短语,表现出明显的贬斥意义。“苏辙怀奸不忠”“老奸擅国(“老奸”指司马光)”“排嫉忠良”“维尔自废忠顺之道”,都是直接针对苏辙的道德行为,做出的诋毁性结论。“苏辙素有时名,元祐以来,排邪助正,竭力亦多”(王岩叟《宋朝诸臣奏议·上哲宗论刘挚苏辙》卷48)[193])才是招来“新党”重新得势以后大力报复的根本起因。这些事实在这里有所提及即可,所要看到的是,这个诏书在总体上,呈现的是“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这里讨论问题的宗旨,在于能够发现在表述上所具有的一贯性特征,即为达到目的。

可以对比的是,在与绍圣(公元1094年)时期相邻的元祐(公元1086年)时期,宋哲宗赵煦于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所颁发的《蔡確责英州别驾新州安置制》,在表述的总体格局上,同样采用的是“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蔡確是新党要员,宰相出身,苏辙是旧党成员,在接到上述黜落诏书的时候,仅仅为太中大夫,即使二者被指责的罪名成立,所造成的后果是不可比拟的,但在表述的总体格局上,却几乎是相同的。下面录出《蔡確责英州别驾新州安置制》供观览:

敕:圣人察言以观行,要在去凶。《春秋》原意而定诛,贵乎当罪。义之所在,朕不敢私。责授左中散大夫、守光禄卿分司南京蔡確,象恭滔天,怀谖迷国。巧于伺候,有

同林甫之奸。忍于织罗,无异俊臣之酷(追改云:同林甫之深阻,不易窥寻,囗卢杞之奸邪,信其难辞)。忠义痛心于四海,循良侧目于两朝。家积之殃,昧而不知。已求之祸,大而莫解。阴遣腹心之党,自称社稷之臣。欺惑众人,徼图后福。而赖神夺之鑑,天诱其衷。使以不道之言,发于缘情之作。险意潜警于群听,丑辞明诋于慈闱。虽朕德之所招,顾母慈之何负。昨奉圣训,稍从宽科,而公议沸腾。予心憯怛,未丧朋邪之气,崇孝之风。欲有大功,已见魏其之志。耳非佳语,何疑崔炎之书。宜正典刑,以戒奸慝。假再生于东市,保余息于南荒。不独成朝廷今日之安,盖将为邦国无穷之计。往服矜贷,无忘省循。可特责授(内容丢失)。(《宋大诏令集·蔡確责英州别驾新州安置制》卷206,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正月)[194]

“巧于伺候,有同林甫之奸”与“忠义痛心于四海,循良侧目于两朝”是“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语例,而且以“林甫之奸”来确认蔡確的“奸臣”地位,可以看出其人的地位不低。加上“宜正典刑,以戒奸慝”一句,全部诏书当中,也只出现2次“奸”字,1次“忠”字。从上述可以看出的问题是,虽然将蔡確确认为犹如李林甫、卢杞一样的“奸臣”,但诏书当中所表现出来的责备程度,也未必超过了对苏辙的责备程度。而两件诏书在表述总体上所采用“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相同,足以说明,在那样一个设法创造词汇来给遭受打击的对方,加上不可更改罪名的时代,“忠”“奸”二字所具有的高度概括力,依然是不可超越的语言表述程式与道德判断圭臬。

北宋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作为日常政治务虚对话表述主体内容的事实,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政治事实。随着发出对话主体的退出政坛与离开人世,表述的话语权也随之而终结。随着历史翻开的新页码,这样的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内容,又将赋予新的政治内涵与道德内涵。从总体上来观察,北宋时期以“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作为日常政治务虚对话的表述,有追求光明摒弃黑暗的进步因素,也有体现个人意气的非正义成分。登上政治舞台者的素质不同,人生追求目标与政治追求目标不同,观察问题与分析问题的时候,同时存在着能力与角度的不同,而进行重大政治活动,必须有人加以监督的客观需要,造成了必须有人来对事业的成败有所评价。当追求正义精神与追求一己之私利的个人主义发生了矛盾的时候,代表不同追求的势力之间,就会出现在制度允许范围之内的斗争。通过日常政治务虚对话来展开斗争,是政治文明进步的表现,而在实际的政治务实对话过程当中,采取报私仇的方式,给对方以不符合实际的致命打击,往往会造成本是同根生,却相煎过当的恶性循环。这样一来,在北宋的中后期,就出现了不顾国家大局的极度人身攻击,从而使“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成了正能量不是非常浓厚的发泄私愤语言工具。

人类自从进入国家管理的政治征途以来,日常政治务虚对话就是不可缺少的政治生活内容,与此同时,政治务实对话也是紧紧伴随日常政治务虚对话而存在的政治生活另一个侧面。北宋是政治活动极为频繁的时期,这就决定了此期间政治务实对话也同样需要加以清点的必要性。下面的章节就是这样的内容,敬请加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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