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忠奸之辨研究》与《先秦忠奸之辨思想研究》是近期连续撰述的两部规模较大的学术专著,在研究所指向的靶点类型上看,可以视为同一种系列,但“忠奸之辨研究”与“忠奸之辨思想研究”之间,存在着涵盖范围大小的区别。很明显,前者的涵盖范围要大于后者。“忠奸之辨”包括“忠奸之辨思想”的表述、以“忠奸之辨思想”作为旗帜的政治斗争以及治国理政措施的实施、包含着具体“忠”“奸”字样的文学创作等。可想而知,先秦时期是我国诸多话语表述的创建时期,理所当然也是“忠奸之辨思想”表述的创建时期。基于这样的事实,以《先秦忠奸之辨思想研究》作为研究的靶点,所体现出来的命题精准,就是可想而知的了。进入北宋时期,全社会对“忠奸之辨思想”的表述,已经不可能与先秦时期相比,而将“忠奸之辨思想”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态势,却成了与日俱新的事实。
北宋人在广泛的社会实践当中,操起“忠奸之辨思想”的理论武器,进行治国理政以及表述观念的方式,我们可以将之统一称为“对话”。这样一来,就会有“政治对话”“日常对话”“学术对话”“文学对话”等研究关键词出现。在如上关键词当中,“政治对话”无疑是占据空间最大的表述。其中的原因不难解释,在于“忠奸之辨”的理论与应用,在古代主要体现在国家的政治生活场景当中,北宋尤其如此。需要说明的是,“对话”至少包括两个层次的涵义,即人与人之间进行实际斗争与口头交流两个方面。基于这样的判断,我们可以知道,“政治对话”的内容当中,必然会包括政治斗争与政治理论的要素。“政治斗争”的实际行动可以称之为“政治务实对话”,“政治理论”的阐释可以称之为“政治务虚对话”。举例来看,当一个大臣被认定为忠臣的时候,朝廷就会给予大力褒奖,其中也不排除有给予重用的政治举措,与此相反的是,当一个大臣被认定为奸臣的时候,朝廷就会给予大力批评,其中也不排除有给予贬黜的政治举措——“政治务实对话”;当大臣向皇帝进呈奏章,充分陈述某一个人的道德品行具有“忠德”或“奸德”表现,极力要求给予奖励或贬黜,这种大臣与皇帝以及与当事人的“对话”,就是“政治务虚对话”。讲明这个道理以后,“日常对话”“学术对话”“文学对话”(也可以称为“艺术对话”)就成了无需多费冗词的常识了。
研究北宋“忠奸之辨”这个话题,显然不是单一的历史事实陈述就可以完成任务,需要从大的学术视野进入,进行综合研究方可。但在千头万绪当中,问题的开始,还是要从历史事实说起。
宋太祖赵匡胤是一个可以被褒称为具有文韬武略的伟大政治家,所以不论走向皇帝宝座的手段引起多少有识之士的不齿与猜测(目前史学界大多认为,宋太祖赵匡胤是从孤儿寡妇手中篡位而来,而且是主动所为的自导自演,并非是被迫黄袍加身,一些史书的文饰不足信),但在成为皇帝之后,果断结束晚唐五代割据战乱这一点上,还有诸多治国理政上的突出政绩,却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有关宋太祖赵匡胤的诸多丰功伟绩,不是在这里用简短的语言就可以表述清楚的问题,也是在这里没有必要表述清楚的问题。需要在这里表述清楚的是,宋太祖赵匡胤所创建的王朝,与过去的封建王朝相比,尤其是与五代所处混乱局面的短命王朝相比,确实是一个充满了活力的新型王朝。支持这个判断的详细表述应该从这里说起,即宋太祖赵匡胤在自导自演的劫位闹剧过程当中以及成功以后,对皇帝宝座获取的容易与不能再一次出现五代以后第六个短命王朝的事实,始终保持着清醒认识,并且在具体实践当中做了充分的防范准备。宋太祖赵匡胤的充分防范准备是,从硬实力与软实力入手,以双手过硬的手段,来全方位整顿处于混乱不堪状态的国家。在具体整顿伊始,宋太祖赵匡胤立下了追求“汤武革命”“汉唐开基”“革故鼎新”治理目标的誓言,充分表现出了可与秦皇、汉武、唐宗相比拟的政治气魄。在具体实施治理目标的政治策略里面,“硬实力”建设的措施之一,即在军队的建设与管控上,进行了颇有成效的革新,从而为防范武人跋扈带来了直接效果,同时也为平定周边的割据势力起到积极作用。“软实力”建设的措施之一,即在全社会的道德建设上用足了功夫,使推行文治的策略得以顺利实施,对国家政局的稳定与全面繁荣,同样产生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宋太祖赵匡胤的有效治理,为社会进步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得到了古往今来的全面认可,所以有“三代而降,考论声明文物之治,道德仁义之风,宋于汉、唐,盖无让焉”的以理服人判断。
宋太祖赵匡胤开创加强道德建设的风气,所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其中之一即是接过前人“忠奸之辨思想”理论的旗帜,在广泛的实践当中,进行了颇有成效的应用,并且得以一以贯之地延续下去,成为北宋加强道德建设的重要标志。
宋太祖赵匡胤没有留下专门以“忠奸之辨”理论作为旗帜来加强道德建设的言论,而是在平时处理政务的时候,以不经意的姿态,自然而然地表述了需要加强如上所论道德建设的观念。突出的事例是,宋太祖赵匡胤以“忠臣”的名义,嘉奖了来自于效忠敌对势力的人。可以选出如下二个具体事例来加以观察:
初,卫融被执,帝诘融曰:“汝教刘钧助李筠反,何也?”融对曰:“犬吠非其主,臣诚不忍负刘氏。”且云:“陛下纵不杀臣,臣必不为陛下用。”帝怒,命左右以铁挝击其首,流血被面。融呼曰:“臣得死所矣!”帝曰:“忠臣也,释之。”以良药敷其疮,因使致书北汉主,求周光逊等,纳款(表示诚意),归融太原,北汉主不报。辛亥,以融太府卿。(《续资治通鉴》卷1)[1]
徐铉从煜至京师,帝责以不早劝煜归朝,声色俱厉,铉对曰:“臣为江南大臣,国灭,罪固当死,不当问其他。”帝曰:“忠臣也,事我如当李氏。”赐坐,慰抚之。又责张洎曰:“汝教李煜不降,使至今日。”因出其围城中召援兵蜡书。洎顿首请死,曰:“书实臣所为。犬吠非其主,此其一耳,他尚多。今得死,臣之分也。”辞色不变。帝初欲杀洎,及是奇之,曰:“卿大有胆,朕不罪卿。今事我,无替昔日之忠也。”(《续资治通鉴》卷8)[2]
上述所记载的卫融、徐铉、张洎,是效忠宋太祖赵匡胤敌对势力的人。这三个人在宋太祖赵匡胤面前,面临着杀头的危险,表现出了勇于捍卫自己主人的尊严而视死如归的高尚气节。这样的人,在所有古人的心目当中,都是毫无例外效忠自己主人的忠臣,宋太祖赵匡胤同样是古人当中的典型之一。出于爱惜忠臣的集体记忆情结,宋太祖赵匡胤给卫融、徐铉、张洎以“忠臣”的嘉奖,是完全可以说得过去的。
宋太祖赵匡胤的如上表现,目的非常明显,即在于加强“忠德”建设。加强“忠德”建设的反面,就是加强对“奸德”的遏制。基于这样的逻辑,宋太祖赵匡胤的如上举措,实则可以产生一举两得的功效,具有为全面加强道德建设开创风气之先的引领作用。
受传统“忠奸之辨”文化的影响,在新的时期又得到了宋太祖赵匡胤开创风气之先的引领,北宋的另外几位皇帝,无不对加强“忠德”建设与遏制“奸德”,都有过能够为全社会加强道德建设起到推动作用的言论。在这里尤其需要举出的另外一个例证是,宋英宗赵曙还专门就大臣的“忠”“奸”品德界定,向傅尧俞躬身下问,其具体事实所记如是:“(宋英宗赵曙)尝问曰:‘多士盈庭,孰忠孰邪(奸)?’尧俞曰:‘大忠大佞(奸),固不可移;中人之性,系上所化。’英宗纳其言。”(《宋史·傅尧俞》卷341) [3]
如上事实告诉我们,在北宋时期,以“忠奸之辨”作为道德建设的理论旗帜以及在实践当中的具体应用,在诸位皇帝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对于研究来说,当然是无需进行详细考证的确切事实。由于有皇帝的大力倡导,加上全社会对“忠奸之辨”文化的深刻集体记忆,在北宋时期出现一系列与此相关的“政治对话”“日常对话”“学术对话”以及“文学对话”(也可以称为“艺术对话”),也就成了必然事实。
相对比而言,“政治对话”与“日常对话”在北宋时期,伴随着王朝的自始至终。而且在伴随的过程当中,有时确实起到了加强道德建设的作用,有时也成了人与人之间,用来意气用事的理论支柱。这就是说,北宋时期以“忠奸之辨”思想作为加强道德建设的旗帜,产生过正面效果,也发生过负面效果。这就需要我们分别加以概括地阐述了。从正面效果看,可以拿欧阳修与司马光作为例证加以说明。欧阳修“论大道似韩愈,论事似陆贽,记事似司马迁”以及“以救时行道为贤,以犯颜纳说为忠”(苏轼《苏轼文集·六一居士集叙》卷10)[4]的品德表现,与个人加强忠臣道德修养有着必然联系。欧阳修去世以后,朝廷给予了“文忠”的谥号,是认可其人忠臣道德的表现,也是以这种方式来激励全社会加强“忠德”修养的表现。发生在司马光身上的问题与欧阳修近似。司马光始终以忠臣自励,并且希望在皇帝身边的大臣,人人都成为忠臣,奸臣能够彻底销声匿迹,他在《三德》一文当中这样说:“诚使陛下左右前后、股肱耳目之臣皆忠实正人,则如此至善矣;或出于不意,有一奸邪在焉,则岂可不为之寒心哉!夫善恶是非相与混淆,若待之如一,无所别白,或知其善而不能赏,知其恶而不能罚,则为善者日懈,为恶者日勤。虽有尧、舜、禹、汤、文、武之君,稷、契、伊、吕、周、召之臣,以之求治,犹凿冰而取火,适楚而北行也。伏望陛下少垂圣思,以天授之至仁,廓日月之融光,奋乾刚之威断,善无微而不录,恶无细而不诛,则唐虞三代之隆,何远之有?此臣愚浅所见,不敢不陈,取进止。”(司马光《司马光集·三德》卷18)[5]司马光的如上表述,是自己思想的展示,在社会上所起到敦励品行的作用,不可能是没有任何意义。司马光去世以后,经过大浪淘沙,获得了“文正”谥号,其中的蕴意十分明显。从负面效果看,可以拿王安石、司马光、蔡京作为例证加以说明。王安石施行变法,包括着忠于道义与忠于君主的双重内涵,作为宰相,有人褒奖其为“三代以来,一人而已然。”(王宗沐《王安石全集·临川文集序》)[6]宋神宗赵顼在《王安石宰相制》中,除了给其人才华以高度赞许外,同时也高度褒奖“孤忠自许”(《宋大诏令集·王安石宰相制[熙宁三年十二月丁卯]》卷56)[7]的忠臣品德。但在一些弹劾王安石的大臣所进呈的奏折里面,却以“臣切以大奸似忠,大诈似信,惟其用舍,系时之休否也”(吕诲《宋朝诸臣奏议·上神宗论王安石奸诈十事》卷109)[8]的激烈言辞,将王安石视为“大奸”的典型。苏洵在其著名的《辨奸论》一文当中,几乎径直称王安石为“大奸慝”。(苏洵《苏洵集·辨奸论》卷17)[9]王安石随着这样的语境度日与从此拉开了旷日持久的党争不说,最后竟然有不少人将北宋的覆亡,归罪于他领导的变法,至于本人遭到的屈辱更是不在话下的事情。司马光在没有遇到致命打击的时候,就离开了人世。随着北宋新旧党争的日益激烈,司马光去世以后,除了险遭政敌掘墓解尸的凌辱外,还被公开以奸党首恶分子大加挞伐,并且将其名字以刻石的方式,与被视为同类型的人一起,颁行全国各地。蔡京是北宋时期被公认的奸臣,遭到过来自多方面的弹劾,但由于其人善于将“大奸似忠”的理论应用在实践当中,致使在宋徽宗赵佶的眼里,蔡京是永远不倒的忠臣。只有到了由于蔡京弄权招致国难当头之时,宋徽宗赵佶的继任者宋钦宗赵桓,才将其人认定为罪大恶极的奸臣,最终给以了彻底黜落。
上述事实说明,在政治领域的“忠奸之辨”思想应用,如果能够恰当地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对于全社会的道德建设与国家的繁荣昌盛,可以带来正面效果,相反则会带来负面效果。不能因此而引出的误会是,“忠奸之辨”思想自身作为一种理论,应该就此停歇。正确的态度应当是,人们在遵守规则的时候,要以真实养成忠德的精神风貌,来参与国家建设的每一项事业。关键的问题是,北宋时期一部分握有实际权力的人,并没有因为举国上下加强道德建设而摒弃了为人不齿的“奸德”。相反,“奸德”承载者的主体——奸臣,依然在逍遥,而君主对于部分大臣的奸臣品行,依然没有养成洞穿的能力。因为如此,所以还需要在政治领域进一步加强以“忠奸之辨”思想作为旗帜的“政治对话”与“日常对话”。(www.xing528.com)
“学术对话”与“文学对话”(也可以称为“艺术对话”),是完全的务虚“对话”,所以无法直接在实际生活当中发挥作用,这种品质决定了其产生影响的间接性特质。毫无疑问的是,其中所包涵弘扬正能量的意蕴,是产生影响的决定性因素。《忠经》(学术界部分人与本书作者经过考证认为此书为北宋人托名先人而作,从北宋时期开始大量刊行《忠经》的事实,也可以说明问题)对于“忠德”内涵的深度阐释,《辨奸论》针对王安石所做出对“奸德”的界定与批评,使二者在空间位置的占有上构成远距离忠奸对称表述,是不用提起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对全社会进一步在理论上与实践上达到明辨是非的目的,带来了不可低估的助推作用。欧阳修、司马光是两位颇有思想建树的学者、历史学家与政治家,自身在身体力行忠臣职责的同时,还以著书立说的形式,广泛传播“忠奸之辨”思想,对于社会道德建设形成的影响力,同样是不言而喻的。至于北宋时期所能够见到的“文学对话”(也可以称为“艺术对话”),无不充满着“文以载道”的意蕴,能够以文学自家的话语表述,显示着人们灵魂深处对于高尚道德的向往与对于卑下道德的批判精神实质,成为时代主流话语当中的重要成分之一,对于整体上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忠奸之辨”的“政治对话”“日常对话”“学术对话”以及“文学对话”(也可以称为“艺术对话”),以北宋所占据的地理版图作为舞台,汇聚成了类似于诗、乐、舞三位一体的时代大会演与时代大合唱,足足持续了接近170年之久,可以想见其中所包涵的厚重内容。北宋的覆亡源于异族的入侵,而不是源于内乱(指内部篡权),这个事实说明,施行“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相结合的治理国策,对促成国家的长治久安,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野蛮民族在军事上战胜文明民族的事实,虽然在北宋后期得以完整践行,但不能因此而否定赵宋王朝在那个时候所采取治理国策对延续国家政治生命所起的推动作用。彼此消长的规律所发挥的作用,不是以个人意志所转移,加上个别皇帝政治素质的先天不足与个别权臣借机弄权,最后将国家导入衰亡境地不说,自身也遭到了无情凌辱,这毕竟不是居于守成位置当事人主动追求的结果。从主观上说,任何人都有追求光明前程的本能,这就是说,导致国家覆亡的昏君与奸臣,合伙在在一起无论怎样自导自演历史闹剧,也没有处心积虑排斥“忠奸之辨”对话当中所包涵进步意义的恶意。客观地评价,“忠奸之辨”对话的广泛进行,对引来“声明文物之治,道德仁义之风”同列于汉、唐作用的事实,确实是一个需要我们加以认真研究的问题。
“看出人家的好处,发现人家的问题,悟出自家的思想”,是研究者必须事先要做好的准备,同时需要在研究的成果当中,能够得以充分表现。对于“北宋忠奸之辨”这样一个宏大课题的研究,单一的选项研究不可奏效,包罗一切的研究同样不可奏效,也没有必要。在有选择综合研究的旗帜指引下,理出清晰线索,将“看出人家的好处,发现人家的问题,悟出自家的思想”的宗旨体现出来,研究的目标就可以说达到了。“北宋忠奸之辨”事实的存在,不可能仅仅从历史的角度观察,就可以看出全面情景。“忠奸之辨”事实,是具有复杂内涵的问题,于北宋时期,在政治生活与日常生活当中得到了充分实践不说,在理论上的创建也有颇为可观的成就,还能够在文学的创作上加以阐释。实事求是地说,北宋人在践行“忠奸之辨”思想的过程当中,带来过积极的效应,也发生过负面效应。究其根本来看,当践行主体出于公心,能够主动领会“忠奸之辨”思想进步精神的时候,就会给社会发展带来积极效应。当践行主体出于私心,或者是自身没有判断“忠奸”能力,以一味守旧的态度,将“忠奸之辨”思想当成了遮羞布的时候,给社会发展带来负面效应,也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实。但在总体上看,践行“忠奸之辨”思想给社会带来的积极效应,所占有的比例,远远大于负面效应。揭开北宋时期“忠奸之辨”事实的如此真相,对于认识彼时社会治理的状貌与传统文化的传承,有着明显的助推作用,对于当今的社会治理,也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注释】
[1]沈志华主编:《文白对照全译〈续资治通鉴〉》,改革出版社,1994年,第11页。
[2]沈志华主编:《文白对照全译〈续资治通鉴〉》,改革出版社,1994年,第159-160页。
[3][元]脱脱等撰:《宋史》(简体字本),中华书局,1999年,第8692页。
[4]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316页。
[5][宋]司马光撰,李文泽、霞绍晖校点:《司马光集》,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一册第528页。
[6]宁波、刘丽华、张中良校点:《王安石全集》,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页。
[7]不著编者姓名:《宋大诏令集》,中华书局,1962年,第283页。
[8][南宋]赵汝愚编,北京大学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心校点整理:《宋朝诸臣奏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180页。
[9]曾枣庄、舒大刚主编:《三苏全书》,语文出版社,2001年,第六册第2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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