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变迁是史学田野研究的核心命题,而因果分析是社会变迁研究中较为常用的分析方法。由于社会变迁是历史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共同关注的研究课题,因果分析也是这些不同学科普遍采用的研究路径。在社会学家看来,因果关系分析是一种保证研究结果普遍有效性的研究方法。由于一切社会现象都事出有因,而在相同的社会条件下,同样的原因会反复造成同样的结果,因此,如果需要解释社会或社会行为的任何方面,研究者都必须了解因果关系。社会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从作为后果的社会现象中清理出可能的原因,并在若干种可能的原因中确定哪一个或哪几个原因产生了特定后果。[58]①
依据韦伯(Max Weber)的思想,因果分析方法有两种不同的取向,可分别称之为历史因果与社会学因果:“历史因果所要确定的是造成特定事件的特定情况;社会学的因果则要建立两种现象之间的恒常关系,这种因果不必采取‘A必然导致B’的形式,而是‘A多少有助于B的发生’。”[59]在因果关系分析方法中,社会学又通过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来分析原因和结果。在社会学的变量分析中,“变量是一种可以随着时空的变化而变化或者因人因群体而异的特点。当一个变量影响另一个变量时,就出现了因果关系”。[60]社会现象的因果关系分析方法就是通过把握各个变量的单向联系,回答“为什么产生变化”之类的问题。[61]因而,因果分析又被视为一种关注社会现象的单向作用(即由因到果的作用)的分析方法。[62]在研究实践中,社会学者尽力避免将因果关系简化为两个变量间的简单统计关系,除了将自变量与因变量纳入某种因果模式以求得普遍解释之外,他们还常常引入附加变量,运用多组变量的因果关系构建多元的、立体的因果关系网络,这就是社会学中的变量间因果关系的多元分析。[63]通过这种方法,研究者尝试穷究社会变动的终极原因,并从历史现象的分析中“推导出历史法则”。[64]
在因果关系分析中,首要的困难在于确定社会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研究者通常较易于依据所研究的主题,在众多的社会现象中挑选出若干重要的因素,这些经过最初选择的社会现象可能在表面上没有什么关联,研究者需要“探索其间的相互关联,由此找出两个或者若干个变量间的关系”。通过对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分析,还要深刻理解各种社会现象中蕴含的因果关联,进而探讨这些因果关系所共有的机制、法则或规律。“依照这种方法,筛选变量就是从现象中舍去由于偶然或非合理性感情而产生的混淆视听的东西,或者从相反的观点中抽象出有意义的关联。”[65]在史学田野研究中,因果分析就是要通过实地调查和文献研究发现变化的社会现象和社会要素,明确地界定并解释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而归纳出那些具有共性的因果之链。在寻找因果关系的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并不局限于从寻找社会现象到发现因果关系再到理清机制的思维逻辑,他们也可能依据已经证明的因果法则或普遍规律帮助自己去发现因果关系,去寻找具有因果关系的社会现象。经过反复验证,最终判定真实存在的因果关联。(www.xing528.com)
在对史学田野调查对象的认识过程中,研究者的分析不能局限于因果关系,甚至要尽量避免使用简单的因果之链去解释社会变迁,以免限制对社会现象的深入认识。不管调查者是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还是在不曾到过的社区从事研究,史学田野调查的对象对于研究者来说往往是陌生的历史过程、历史事件,研究者的打算不应是评判,而应是理解价值、范畴和实践,因为它们决定着历史过程和历史事件何以如此。[66]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腹地的构建:华北内地的国家、社会和经济(1853—1937)》中文本《新版前言》中提到,新文化史反对因果分析,不赞同研究事件与事件之间的因果之链,而是主张将事件予以细致的单独考察,从中发现某一事件对其他事件的意义。如果研究者不能跳出简单因果关系分析的局限,可能会导致对历史事件的诸多内涵信息的忽略,无法照顾到历史事件的多个层面和多个侧面。在史学田野调查中,研究对象不管是以往的制度、人物还是一个历史过程,抑或是对以往历史提出的“问题”,总可以还原为历史事件,还原为历史事件中的人物,历史事件发生和发展的时间、环境、场景、制度、氛围,在尝试做因果分析时,还应从这些侧面做细致的考察,以弥补简单因果分析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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