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唐书·宰相世系》也记载:“会适秦,归晋,有子留于秦,自为刘氏。生明,明生远,远生阳,十世孙,战国时获于魏,遂为魏大夫。秦灭魏,徙大梁,生清,徙居沛”。《汉书》记载的“秦灭魏,迁大梁”和《新唐书》记载的“秦灭魏,徙大梁”都明显有误。所以,留秦者的十世孙,作为魏国的大夫,只能是在公元前361年,随魏国从安邑迁都到大梁时徙大梁。他不可能是在秦灭魏后才徙大梁。
《汉书·高帝纪下》有这么一段记载:“刘向云,战国时刘氏自秦获于魏。秦灭魏,迁大梁,都于丰,故周市说雍齿曰:‘丰,故梁徙也’。”
《新唐书·宰相世系》也记载:“会适秦,归晋,有子留于秦,自为刘氏。生明,明生远,远生阳,十世孙,战国时获于魏,遂为魏大夫。秦灭魏,徙大梁,生清,徙居沛”。
《汉书》记载的“秦灭魏,迁大梁”和《新唐书》记载的“秦灭魏,徙大梁”都明显有误。理由如下:
1.魏惠王从安邑迁都大梁时,留秦者的十世孙作为魏国的大夫,他应随国家机构一起迁徙到大梁,尤其是在安邑已经受到秦军的严重威胁时,他不走是不可能的。(www.xing528.com)
2.秦灭魏的时间是魏王假三年(公元前225年),灭魏的方式是秦军引水灌淹大梁,整个大梁一片汪洋,魏王假投降,未跑出去的人几乎全部淹死。就算留秦者的十世孙因为种种原因,在魏国从安邑迁都时没有去大梁,秦灭魏后,他去一片荒芜的大梁还能干什么?就算过一段时间,大梁的生存环境好转了,一个魏国的大夫,他能在秦国的土地上安然地结婚生子吗?
3.《新唐书》记载的“徙大梁,生清”,就是说刘清公是在大梁出生的。如果留秦者的十世孙是在秦灭魏后才到大梁,刘清公的出生年肯定是在公元前225年以后。《史记》记载的刘邦公生于公元前256年是不争的事实,刘清公的生年比他的曾孙刘邦的生年都还晚31年,这岂不是笑话吗?
所以,留秦者的十世孙,作为魏国的大夫,只能是在公元前361年,随魏国从安邑迁都到大梁时徙大梁。他不可能是在秦灭魏后才徙大梁。所以《汉书》中的“秦灭魏,迁大梁”和《新唐书》记载的“秦灭魏,徙大梁”都明显有误,应该是“魏迁都,迁大梁”或“魏迁都,徙大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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